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给上级部门建议书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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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取政策方面: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扬“钉子精神”,不怕困难,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使某某港一类口岸获得国家批复、某某经济区区域环评获得通过;交通、国土等部门利用与上级部门的良好关系,为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取得政策上倾斜与扶持,有力的支持了项目落户和地方经济发展。
二、我市近年来的“三争”工作主要特点
(一)认识统一,全社会“三争”的浓烈氛围初步形成。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三争”工作作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来抓,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争取政策和争取项目资金的目标责任文件,并建立健全了工作督查、落实、奖惩机制,集中全市上下的精力和智慧,千方百计引进项目、资金,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借助市外资金来强力拉动县域经济发展。市领导经常对“三争”工作进行调度、督查和调研,并亲临谈判桌与外商老板谈判,亲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上级部门跑项目要政策,极大地鼓舞了全市上下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的士气。
(三)畅通渠道,“三争”工作外部环境不断完善。通过加强与某某籍在外人士的联络,增进了解,培养感情,充分发挥“人脉关系”来助推某某经济发展,是“三争”工作的一大法宝。通过成功举办系列招引活动,聘请“三争”信息联络员,组织各种联谊会等形式,广泛联络在外老乡,增进他们对家乡的了解,激发爱乡热情,与许多外商老板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关系,许多老乡表示将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出资出力。通过跑市跑省、跑部进京,经常到上级部门联系工作、联络感情,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上级部门的领导来我市视察工作、检查项目、了解困难,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已与中央、省、市许多部门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关系,为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三争”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但整体水平还不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些工作的“短腿”逐步暴露出来。
(一)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一是项目库建设滞后。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权威的项目库,几个职能部门虽储备有项目,但零乱、分散,且储备的项目没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等有深度的资料,更谈不上项目建设信息网的建立,软件和硬件设施都有一定程度的滞后。二是资料准备不充分。有的单位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不全面,技术水准达不到要求,得不到上级部门的认可;有的单位信息闭塞,工作被动,不善于结合本地实际挖掘项目资源,不积极捕捉“三争”工作的有关信息,使不少机会白白流失。三是个别单位不注重关系的理顺。有的单位平时与上级部门和在外乡友不联系、不交往,有事才找人家帮忙,“平日不烧香,急时抱佛脚”,所以人家往往只是表面应付,甚至产生反感;有的则是跑回一个项目后就对上面不闻不问,不继续进行感情联络,搞一锤子买卖,往往是“跑一个项目,丢一个码头”。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我市的“三争”工作基本上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作机制,制约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我市虽然有专业的招商局,但是懂业务、会招商、会争取政策资金的人才太少。如何挖掘项目,如何准备项目资料,如何项目信息,如何包装项目争取有关支持,有了项目如何跑、往哪跑、有些什么策略,许多部门的同志对此一脸茫然。由于缺乏跑项目、争资金、要政策的基本知识,不懂其中的基本技巧,往往导致工作的盲目性,常常是事倍功半。
(三)部分项目落实难度较大。有的单位对项目重争取轻服务,认为项目跑回来了就万事大吉,没有对项目进行全力服务,导致许多项目迟迟不能上马,甚至流产、夭折。一方面,一些项目资金和配套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另一方面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特别是一些与投资项目息息相关的配套设施跟不上要求。如港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给入园企业的选址和开工建设带来难度,也影响了后续项目的引进。
四、做好“三争”工作的对策建议
项目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内动力”,资金是地方经济的“催化剂”,政策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助推器”。通过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是扩大招商引资、调优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必然要求,是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国家投资向基层倾斜、国际国内资本加速流动、产业加速转移的趋势与机遇,坚定不移地把“三争”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一)树立全新“三争”理念。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是推进经济发展、壮大地方经济总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新的“三争”理念,着力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能争”意识。树立“不怕磨破嘴、不怕跑断腿、不怕丢面子、不怕遭失败”的“三争”精神,自觉绷紧做好“三争”工作这根弦,特别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由我负责”,形成“领导带动、活动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三争”工作新格局。二是强化“会争”意识。“三争”实践证明,仅有工作的热情还不够,知道如何争取才是成功的基础和前提。既要了解有关政策,又要了解各方信息,及时调整“三争”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强化“善争”意识。各单位要注重“三争”工作的技巧,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和外地老乡、客商的感情联络,广交朋友,广结人缘,用个人的品行和人格力量赢得上级领导和投资者的信任,建立起真实友谊,保持长久关系,为“三争”打下坚实的感情基础
(二)扎实做好“三争”基础工作。一是要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建议建立全市项目总库,明确主管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建立项目建设网站,全方位收集项目信息,全面整理和规范项目,及时开发和补充后续项目。一旦有了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有前途的项目,向上争取就有了依据,民间投资就有了方向,外商投资也就有了载体。二是要加大项目筛选和储备力度。把项目建设与本地资源利用和产业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产业不论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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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级部门通知,为奉献爱心,保护生态,大力倡导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探索发展慈善事业的新路子,九龙坡区慈善会和重庆绿风行纺织营业部合作,将社区居民自愿捐出的闲置衣物和破旧纺织品,通过专业企业的分拣,把符合标准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送往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捐给社会上需要帮扶的贫困家庭、贫困儿童及困难群体,剩下的作为原料进行再生循环加工利用。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希社区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捐赠。
捐赠地点:中南村社区居委会
捐赠时间:3月27日4月15日
中南村社区居委会
社区爱心募捐建议书【2】
全体烟台沂蒙同乡:
我同乡庄平祥同志因重大疾病,于20xx年8月做了恶性肿瘤切除术,后又多次入院治疗,目前仍在治疗中。
由于医疗费昂贵,将近一半的医药费需要自付,同乡在位期间,勤政廉洁,两袖清风,微薄的家底难以承受重大疾病所需开支。
庄平祥同志已用去20余万元,其中个人承担了12余万元。
庄平祥同志的家人已借债10余万元,目前急需巨额的化疗费用。
突发的重大疾病,造成了他经济和精神上的沉重负担。
烟台沂蒙同乡会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向全体烟台沂蒙同乡发出爱心捐款建议书。
我们建议:伸出援助之手,用我们的爱心和关怀,以实际行动从经济上给予支援。
也许我们的捐款,只是杯水车薪,但是,我们相信滴水汇成大江、碎石堆成海岛,用我们的爱心来帮助他,您所捐助的每一分钱都蕴含着无价的爱心,都将化成一屡屡阳光,汇成一股股甘泉,温暖着他的心胸。
捐资不论多少,善举不分先后,贵在有一份爱心。
请献出一份爱心,传递一份生命的热度。
用我们的爱来增强他战胜疾病的信心,使他能够积极、勇敢地与病魔作斗争!他需要您、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伸出双手!
我们衷心祝愿他能早日康复!
具体安排如下:
捐款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款项汇入银行账号,捐款明细用传真发。
(汇款之前先电话告知周庆华,进行登记,以便查询。
捐款时间:201x.2.7至201x.3.6
银行账号:6013 8260 0100 xxxxxx
户名:周庆华(手机:1350535xxxx)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环山路支行
烟台沂蒙同乡会
二o一x年二月七日
社区爱心募捐建议书【3】
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绝大多数同学拥有健康的体魄,过着安逸稳定的生活,我们是多么的幸运与幸福。
但是,当我们迎着朝阳微笑,枕着月亮安寝时,我们是否想到:
在我们射阳,有多少同龄人由于耳不聪,目不明,身体不健全,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学习生活,射阳特殊教育学校,有许多特殊的孩子们热切地渴望着我们伸出友爱的援助之手!
风雨过后是彩虹。
我们都走过十几个春夏秋冬,都曾面临过困难。
人在困难之时,是需要帮助的,他人同情的心、温暖的手、友爱的话语可以滋润我们饱经风霜略显疲惫的心,支持我们坚强地走下去,直至见到那一片彩虹。
现在,社会上还有不少各种各样的弱势群体,难道我们不应该伸出双手,捧出友爱的心去帮助爱护他(她)们吗?春节晚会的《千手观音》向我们阐释了一个浅显的道理:只要我们心中有爱,我们会伸出一千只手去帮助别人;只要我们心中有爱,也会有一千只手伸出来帮助我们。
贫困不是罪,残疾不是错!他(她)们有着一般人所没有的艰辛,他(她)们最需要的是别人的帮助,以便渡过难关。
家庭的贫困不应成为成才的障碍,身体的缺陷不应成为人生的困境。
为此,学校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建议:献出一份爱心,伸出充满温情的手,向贫困生和残疾人捐款,让他(她)们也能像我们一样安心地学习、快乐地生活和健康地成长。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为改变这一切而尽一份力。
让我们常怀助人之心,节约一点零花钱,响应帮贫助残的号召,高举爱心接力棒,积极参与募捐活动,只要你尽一份心就能换来别人一个幸福的微笑,只要你献一份爱就能换来别人一个甜蜜的美梦,只要你出一份力就能圆别人一个美好的理想,这多有意义,多么值得,我们何乐而不为!
扶危济困,奉献爱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们的爱心可以照亮整个世界,我们帮助别人不求回报。
我们要把这次募捐活动看作是对自己加强德育的良好契机和途径。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大家奉献出一点爱心,我们的社会将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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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先后投资了山西霍尔辛赫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0万吨/年)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究其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煤矿项目投资流程开展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等工作,坚持科学投资、风险可控。笔者在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工作,全面主导了对酸刺沟煤矿、霍尔辛赫煤矿的投资工作,现结合相关投资项目的实践经验,浅谈对煤矿项目投资的若干思考和建议。
二、煤矿项目投资流程介绍
一般来说,投资煤矿项目的完整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项目机会的选择和筛选
根据公司的投资定位及任务要求,充分利用掌握的资源,通过合作伙伴、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煤矿项目投资机会。在投资机会收集过程中,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人员进行帮助。项目负责部门对收集的投资机会进行初步筛选,对经筛选后的项目进行重点研究,并与拟投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初步洽谈,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发展方向等,开展初步的项目资料收集工作,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股比、价格等)。
(二)项目立项、尽职调查
根据收集的煤矿项目基础资料,项目负责部门编制项目建议书,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是否立项。对具有投资价值、符合投资条件的项目报公司或上级审批部门予以正式立项。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及各中介机构成立项目工作组,负责项目投资收购的全部工作,并同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包括财务、法律、审计、资产评估以及相关的业务调查等,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三)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及投资决策
基于各项尽职调查工作成果,开展煤矿项目投资可行性论证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家进行协助。立项阶段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比较粗浅,本阶段要重点结合投资预算、融资方案对煤矿项目的投资收益及经济可行性进行测算分析,结合当前国家政策、行业规范要求对项目的工艺流程、技术方案是否可行进行评价,并重点揭示项目存在的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经过投资可行性论证,达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煤矿项目,即可进行投资决策,确定予以投资。
(四)谈判签约
项目工作组与拟投煤矿项目方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主要包括投资金额、合作股比、人员选派、运作模式、表决机制、关联交易、分红方案、风险控制措施等,并明确写进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等关键性合作文件。谈判过程中遇到的关键问题和条款,随时向投资审批上级部门进行汇报。特别说明的是,相关投资文件必须得到上级审批部门的同意和批准后进行签订。
(五)出资与监管
投资协议签订和出资工作完成后,即可按照公司章程及投资协议的约定选派人员进驻煤矿项目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或者相关部门,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代表投资方对所投煤矿实施监管,确保其合法经营、规范管理。督促所投煤矿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召开“三会”,重大事项报相关投资方审议通过。项目负责部门应定期前往所投煤矿检查调研,掌握其实际经营状况,与派驻人员共同对所投煤矿的运营状况进行监管,充分维护投资方的投资权益及收益。
(六)投资总结及后评价
项目投资完成后,由原项目工作组对整个投资流程进行总结,评价得失。在所投煤矿投入运营1年后,可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其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对前期的投资决策、收益测算、风险措施进行对比分析,以指导今后的投资工作。
三、煤矿项目投资过程中的主要风险
投资煤矿项目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风险,需要在尽职调查及投资决策阶段予以慎重考虑:
(一)政策风险
国家出于行业发展及环保政策加码等因素考虑,调整煤炭行业的管理政策,可能带来煤矿开采成本的增加,尤其是环保成本的不断增加,直接影响项目的经营效益,进而影响项目投资收益。
(二)安全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高危行业,生产环境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及不可知性,各种安全隐患及因素叠加,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较大。若发生较为重大的安全事故,动辄停产整顿或者予以关停,可能导致相关投资无法收回。
(三)市场风险
煤炭销售价格受市场波动较大,从2003年以来的煤炭黄金十年到目前的煤炭低谷,煤炭价格变动幅度超过一倍以上,给煤炭企业的经营效益带来极大的影响,一些曾经的盈利大户甚至到了破产重组边缘。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市场因素对于煤矿投资带来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收购企业及被收购项目(或其控股股东)在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必须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这些差异在收购企业介入之后才逐渐显现出来,可能导致今后的合作中摩擦及矛盾不断,给双方的合作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在正式投资前,关于项目的管理模式、表决机制、分红方案等关键性条款必须约定清晰,才会减少合作后的摩擦及矛盾。
四、煤矿项目投资建议
根据经验,选择一个煤矿项目,可重点关注三个因素:一是储量,二是煤质,三是运输。其中,储量是基础,决定项目的投资年限;煤质是核心,决定项目的盈利能力;运输是关键,决定项目的下游市场,三者缺一不可。在项目前期筛选过程中,可重点考虑这三个因素。目前,国内外的煤矿开采技术、机械设备、工艺方案已经非常成熟,对煤矿“五害”的预防措施及治理手段也趋于完备,技术方案是否可行已经不是投资煤矿项目的主要障碍,应重点关注煤矿项目自身的投资效益。因此,对煤矿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工作非常重要,这是一个煤矿项目投资与否的决定性条件。
五、结论
煤矿项目投资金额巨大,动辄上亿元甚至几十亿元,投资责任及风险较大,必须坚持稳健谨慎的投资原则。在具体投资过程中,应该坚持科学的方法,严格按照投资流程开展各阶段工作,加强对各投资阶段工作的审查,不可本末倒置,更不可直接跨越某个阶段而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作者单位为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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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问题分析
(一)监理部门介入时间滞后
我国目前监理单位介入工程项目的时间主要是从施工阶段开始的,目前监理公司主要参与到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的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而对于工程项目前期的项目建议书阶段,设计阶段监理公司很少涉足。监理公司以及其他一些咨询性质的公司完全可以提前进入到工程项目中来,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设计阶段少走弯路提供指导和咨询。造成监理部门介入工程项目时间滞后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相关法规不健全”。例如《建筑法》在实际操作中,所谓的“建筑工程监理”就是指“施工监理”在项目施工阶段才介入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的交付结果的影响程度有限。
(二)对项目建议书阶段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重视不够
由于传统观念和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我国项目管理的内容历来偏向施工阶段的控制而忽视前期工作,例如投资方面,投资方面与工程项目前期有着密切的关联,如果不做好前期工作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为投资做好准备那么,项目的投资很可能陷入高风险,低回报的局面。总结来讲目前我们对项目建议书阶段以及可行性研究阶段不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从实际出发审核项目的投资,从而容易使投资失控。目前一些项目的建设不是从实际出发进行大量的实际调研或者是咨询相应的咨询公司,来论证其可行性,而是盲目的根据经验,或者受其上级部门指示盲目进行投资建设,从而低估了项目投资,这种高的风险性的投资建设往往会使的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失控。
2.可行性研究的时间周期太短容易造成前期决策失误。我们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往往因为观念上的不重视而使所花的时间都比较短,这样一方面使得可行性研究所得到的数据缺乏真实性,公正性。从而造成前期决策的失误,而一个项目一旦前期工作决策失误,在后期的施工阶段无论如何努力都将无法弥补其损失。
3.由于人员素质底,调研手段不先进而造成项目建议书阶段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研究结果可信度底。由于基层单位缺乏信息手段,技术经济人员数量质量不高,信息不灵,往往无法进行可靠的市场预测分析。加之基础资料不落实就急于开展工作。资金筹措和各种外部协作条件往往凭经验假定。
(三)项目前期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2.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为了培育和发展规范化建筑市场,自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年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个别企业自制不规范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我国项目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面对我国前期管理阶段所出现的各种问题。
如何解决的改变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管理前期工作的效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二、解决的改变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
从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入手,在一些政府投资的项目中采取“代建制”从而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它企业,作为投资项目建设期间的法人,代表投资人或项目使用者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项目建成后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制”是一种关于何如进行投资项目建设的制度。该制度的主要思想是工程管理,是通过项目管理来实现的。它能将整个工程项目看成一个有机整体,按照工程项目前期重要性程度,给予相应的重视程度。
工程项目各个阶段对项目投资影响程度不同。一般来说,投资决策阶段对项目投资影响最大,幅度达到70-90%;其次是设计阶段,幅度达到30-70%;最后是施工阶段,如果在不更改项目设计的情况下,该阶段通过投资控制影响幅度仅5-10%。由此可以看出,越处于项目前期阶段,对项目投资控制更有效、更重要。“代建制”将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采用投资限额制,‘架构有效的投资体系。在“代建制”的投资控制体系中,从项目建议机会研究阶段起,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开始对项目投资进行控制;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国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前期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和规模等进行论证,为“发改委”批复项目提供依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以“发改委”批复的依据,进行限额设计,如果初设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一定比例,或初设规模超过批复规模,该项目将由 “发改委”重新批复;在施工阶段,代建单位将以初设概算为项目投资限额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在竣工决算阶段,决算超出最初的投资限额部分,由代建单位自行负责,若决算低于限额,按照合约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通过这个投资控制体制,从根本上克服了投资项目投资控制难的问题。
(二)加强工程项目前期合同的管理
1.理顺招标合同,投标合同与施工合同的的内在关系。分析众多施工企业现行的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难发现,尽管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条件就是招、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是“经济标”部分工程造价是依据社会的平均生产能力及社会人、材、机的市场平均价格综合编制而成,这种静态的工程造价体系往往是多年不变,已远远不能适应一般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管理要求,与企业的施工定额及市场“工、料、机”价格相背离。因此,在实际施工中企业不得不放弃招、投标中的造价相关条款,重新编制施工预算,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然而,工程造价实现量价分离后,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从而理顺了两者依存的内在关系。
2.大力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招、投标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FIDIC合同条款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应用,一方面是由于FIDIC合同条款本身的严密和完善,同时它能给工程管理带来便利,以可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广大业主及施工企业将能提高对合同文本的认识,大力推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的矛盾与错误,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3.加强承、发包商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力度,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利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坦途和桥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监督、评审等管理手段在施工进程中可以减少或避免施工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出现的偏差和问题,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引起的合同矛盾纠纷,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把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这一管理意识作为约束建筑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合同履约的行政监督及法律处罚力度,充分体现法律的威摄能力,从而可以把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落实到实处。
(三)提高人员素质,转变落后观念
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转变其中不利于加强项目前期管理的落后观念对于提高我国前期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非常重要。
1.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项目本身出发来考虑问题,改变以往上项目是由于长官意识,或者经验主义的作风,认真重视项目建议书阶段以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的重要性,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切实作好造价控制工作,降低投资风险,增加项目前期工作的可信度。
2.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不仅注重各个环节的结合,注重项目的成效和人员的团队协作精神,而且还注重跨部门的配合以及比较柔性的管理,增加工程项目中的工作效率。
3.提高人才培养标准。我国项目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项目管理水平落后,合格人才匮乏。但我国需要参与全球竞争,项目管理面临着如何与世界接轨,如何按照世界通用的项目管理科学方法和管理技术对项目进行规划、实施、控制的问题。引进最新的项目管理知识和方法,推行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在世界市场对外承包项目和对国内企业管理的迫切要求。
(四)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规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加强还离不开各项法律法规的健全。例如监理公司介入问题时就谈到了由于建筑法规的不健全而导致的工作漏洞。不仅仅是监理方面的解决需要各方面法规的支持,项目管理前期一些其他问题的解决也有赖于各项法规的完善。在加入WTO,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时候,为了使我国工程项目建设进入更健康、完善的轨道,我们也应该完善我国法律、制度,在建设过程中不断修改法律中不合理的地方,保障我国工程项目建设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晓玲.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初探.北京.北方交通大学出版.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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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街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各社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街道主任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掌握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布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保证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在实处,我们积极布置,各社区积极主动与辖区1694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提高了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三)积极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春节和“两会”之前,我们都结合上级要求,下发有关文件,布置社居委和辖区主体单位开展安全检查,街道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春节前重点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
(四)认真做好村拆迁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我们针对村拆迁改造安全隐患较多的实际,认真做好拆迁改造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指导和宣传工作。春节前向村所有住户下发了《村住户消防安全告知书》,并广泛张贴。给拆迁公司送去《关于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拆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操作行为。协调村小学校门改道。对拆迁公司整体拆除大板楼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目前该小区大板楼已全部安全顺利拆除。
(五)积极开展上级安监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今年根据上级的布置安排,我们先后开展了一下工作。1、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燃气特种设备烟花爆竹三个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下发文件,成立组织,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燃气、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2、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月活动,今年3月是全国第十个隐患排查月,根据区安委办的要求,我们及时布置社居委和辖区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活动,现上报区挂牌督办的三大隐患,在街道主要领导的关注下,现已整改完毕。3、根据区政府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们及时转发文件,成立组织,制订工作方案,要求社居委把文件下发到辖区重点单位,要求主体单位自查,社居委重点检查,街道安委办和有关部门督查。
(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的活动坚持“广泛宣传、部门联动、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辖区企业和单位职工群众为主,各社区、各部门、企业广泛参与为目标。召集各社区、重点单位召开安全生产月部署会议。要求各社区、单位加大宣传的方式和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创建平安。6月9日,由街道安委办联合曙光社区承办的“六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在望江路沃尔玛超市门前广场举行。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幅,宣传展板5幅,咨询人数达到100余人次。为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我街分别于4月18日和6月18日在街道召开了二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培训会”。除10社居委安全员外,合计有80位辖区单位安全主管和安全员参加了交流培训。针对夏季易发高温中暑的特点、夏季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的特点、气温升高易造成化学危险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特点、夏季高温多雨,空气湿度增大,极易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的特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青少年儿童夏季游泳普遍的特点制定了《关于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给社区、单位,认真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夏季气候特点,提前部署防范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的各项应对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七)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6月至10月,自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开展以来,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街道及时转发了区政办《关于开展全区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通知》和包安办《关于加强全区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制定并下发了《街道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分管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各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有街道主要领导、各社区及安全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辖区主要单位安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要求辖区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摸底排查,有效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街道领导督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通知》,明确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安全督查的任务要求。为使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三季度我们结合辖区实际,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工作作为检点,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1、街道领导带队,对辖区安全问题较多农贸市场(曙光路菜场、银河菜场、桐城路菜场、青弋江路菜场)各摊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理清了存在的安全共性问题。2、对辖区民办教育场所进行检查。9月10日,对辖区民办教育场所(羽翼教育、贝多芬音乐学校、金榜教育、绩溪路六一幼儿园)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消防通道堵塞和灭火器材不足等问题下发了隐患整改建议书。3、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和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全面检查。三季度我们组织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和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如通过对危化品经营店贝特实验室进行了多次检查、督促指导,目前该场所的安全硬件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都有了较大提高。4、中秋前,我们组织检查组,分别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平国际大酒店、维果KTV、天地豪情夜总会、紫荆大酒店、圣地雅阁旅店等)进行了检查。5、10月15日对绩溪路步行街5家餐饮点进行了检查。6、10月23日配合街道妇联对辖区4家私立幼儿园进行了检查。7、10月30日对曙光路4家电焊门市部进行了检查。7-10月街道共组织督查检查组61个。对辖区263家经营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安全隐患检查督查。共发现隐患60处,下发隐患整改建议书60份,取缔关闭非法经营场所2处。
(八)不断探索街居安全生产教育方式方法。
通过对已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剖析,我们深刻认识到,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都与当事者的安全技能不足和安全意识淡化有关。为此我街始终抓住安全教育这一有力抓手,不断探索街居安全生产教育方式方法。今年我们在召开了两次辖区单位安全负责人参加的主题为“分析事故预防方法、提高安全主体素质”的交流培训会后。近期我们结合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1、再次布置社居委发放《街道经营户消防安全告知书》和《居民防火公约》等安全宣传单500余份;2、把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宣传结合起来。我们要求街道安委办同志和社居委安全员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对于发现的实际安全隐患,要结合事故案例和正确的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分析,努力让被查单位真正感到我们是帮助其查隐患、做服务;以安全检查为平台,在安全检查交流中,提高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技能和意识。3、积极完成消防体验室建设。三季度街道安委办在区消防大队的指导下,在街道领导的多次关心支持下。在认真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的工作中,投入资金4万多,在望江东路社居委建造消防体验室。目前该体验室经望江东路社居委的积极努力,已建成使用,大大提高了我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演示水平。
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城中村安全问题。城中村居住拥挤,人员混杂,房屋间距小,电气设施陈旧和线路老化问题普遍存在。如:马冲和韩洼。
(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问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和门上锁现象常见,如:桐城路红府超市防火门经常上锁、银河枫叶红网吧消防通道经常上锁。
(三)建筑施工场所安全问题。目前辖区内在建工地不多。但临街装修改造小施工常见。存在临时观念、侥幸心理和凑合心态,安全设施和防护技能不到位。应加强安全巡查和安全宣传,督促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制止不安全行为。
(四)老旧小区安全问题。老旧小区房屋质量差,消防通道堵塞。如四支巷和省三建宿舍楼间平房占用消防通道。
(五)“五小”经营场所和“三和一”场所安全问题。“五小”经营场所和“三和一”场所,流动性大,硬件设施投入不足,经营户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安全防范意识不高。如:仕嘉名苑巢湖鱼庄8、12小火灾,桐城路菜场和香港街经营户,曙光路51号液化气服务部和韩洼玉荣液化气服务部在居民楼下等。
(六)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薄弱。如:科大7、25小火情。
(七)夹心泡沫板房问题。去年阳光消化病医院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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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展高校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分析
高校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高校审计部门采用跟踪审计方式,对上级部门和学校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全过程进行审计,包括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竣工阶段的投资、造价、工程管理等事项评价、监督、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事前、事中、事后的动态审计过程,事前审计是指从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开始到签订施工合同这个阶段的审计;事中审计是指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始施工建设到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这个阶段的审计活动;事后审计是工程项目竣工后,完成的工程项目结算、决算的审计活动。由此可见,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以抓住工程经济活动为主线,以监督、管理基本建设行为为目的,以保证高校基建合法、合规、健康、有序,保护学校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动态管理过程。
2.1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依据
高校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依据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行政法规类文件,包括我国审计署、建设部、教育部和高校主管部门现行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等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审计署令第4号)、《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年教育部令第1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第二类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项目本身的批文、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等。例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总概算等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已下达的年度固定资产、修缮工程等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等资料。
2.2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容
2.2.1 事前阶段
包括决策性文件、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等审计内容。
具体审计内容详见表1。
2.2.3 事后阶段
作为高校审计部门,在事后阶段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后,才可开展工程结算审计,此后工程结算审计的具体工作可参见工程进度结算审计进行。
3 做好高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保障
3.1 设置独立的内审部门,确保审计客观公正性
高校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组织上的独立和精神上的独立两个方面,组织上的独立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精神上的独立能够使内部审计人员解放思想、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高校设置了独立的审计部门,要确保审计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时不受到其他组织关系的制约和干扰,消除在思想和精神上顾虑,放开手脚、真正地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客观公正性,保证审计质量、审计效率。
3.2 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创造良好审计外环境
一个顺畅的外部审计环境是做好高校基建审计工作的重要前提,这就离不开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理解及支持。当领导和相关部门真正认识到审计工作的性质、意义,体会到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时,相关工程管理人员不但愿意在工程结算时配合审计工作,而且基建工程全过程也会积极主动要求被审计监督,避免各个岗位的职业风险,实现基建投资全过程跟踪审计,共同保护学校利益。
3.3 重视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工程审计涉及工程建设的各个专业,知识面宽,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所以也要求审计人员是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强化审计人员的队伍建设,是开展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基础。要做到:①充实内部审计人员,将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素质好、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部门,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同时,各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注重内审与外审相结合,利用外审机构的特点和长处,弥补内部审计力量的不足。②不断学习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审计人员只有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
3.4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按章办事
高校基建工程全过程审计工作是对工程项目从立项报批到竣工决算审计的系统监督活动,在这种复杂的审计监督系统中要做好工作,要求内审部门结合各自学校不同的审计内容,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审计程序,逐步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审计工作有章可循,减少内审工作的风险,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
3.5 采用先进的技术 手段,提高工程审计的质量与水平
当前高校基建工程内审工作量大而复杂,要求审计人员应当思想开放、勇于接受新事物和创新精神,运用现代化手段实施工程审计。一方面,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学会使用审计、建筑工程相关软件,探索利用计算机软件开展相应的审计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开通各种信息渠道,如查网站,订阅合适的内审杂志,了解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定期组织同行业务交流会,交流经验、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另外,在跟踪审计中,利用数码照相机、摄相机等先进设备,可以极大方便审计取证工作。不断推进审计办公自动化、公文流转无纸化和信息交换网络化,弥补高校工程审计人员的不足,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4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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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计划管理
1.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在进行的小型基建调查中,少数小型基建项目未取得立项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且未纳入公司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管理,通过成本性支出完成小型基建的建设,致使建设项目资产反映不真实、不完整。因无法转增资产,导致有物无账,出现经营风险。
2.拆分项目,规避上级审批。因国家电网公司对小型基建投资规模及建设规模有金额控制,部分单位将完整的工程进行拆分上报,规避上级部门立项审批,工程完工后进行逐个结算,无法形成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也无法取得该小型基建完整的产权证明。
3.可研、设计不充分,提高建设标准和规模。有的单位上报小型基建可研未能考虑周全,设计审查也不到位,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然后再向上级申请解决资金缺口,若资金无法得到解决,就通过和集体企业拼盘建设,这样就带来了资产产权无法分割的后果。
(二)施工合同管理
1.合同约定定额取费就高不就低,增加工程造价现象。有的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相关专业不熟悉,技术条款由施工单位“代劳”,合同签订前未严格进行审核把关,从而形成有利于施工单位的条款。
2.合同条款未认真进行约定。有的单位以中标合同价签订合同,但工程结算金额远超过合同价款,且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款的条款,在不经过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确定和项目法人单位审核批准等程序,就签订了补充合同或协议。
(三)招投标管理
1.招标过程不规范。一是在工程招标中,邀请三家单位,未编制标底;二是审查投标预算书,三家单位计算的工程量编制顺序一模一样,存在陪标、串标、抬标的嫌疑;三是将本需要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拆分,采取非招标形式,中标单位实为一家,有指定施工单位的嫌疑。
2.设计不认真审查,先低价中标,变更签证增加造价。项目管理部门未组织人员对初设审查及预算工程量进行评审,设计文件中未包含绿化、场地平整、二次排水等内容,施工单位在投标中未含以上工程量,保证了低价中标,实施过程中通过变更签证增加造价。
(四)工程验收管理
1.工程量签证未履责,造成工程量不真实。如设计方案中对场地回填与平整有明确设计要求,施工方为获得高额利润,不按操作规程,偷工减料,回填深度和水泥平整深度都未达到设计标准,而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也未对此类隐蔽工程进行规范验收,这样不仅自身受损也对工程质量带来安全隐患。
2.未参与主要材料的市场询价,造成价格虚高。在招标过程中,因为招标与实际购买存在差异,主要材料按照暂定价施工单位统一投标,合同约定依据据实结算。对于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建设方未参与市场询价就办理签证手续,给施工方人为抬高材料价格提供了可乘之机。
(五)工程结(决)算管理
1.项目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对小型基建未按要求成立业主项目部,相关责任无法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管理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测量资料、工程施工记录、工程试验检验记录、工程物资资料和施工验收资料收集不及时,给编制竣工资料、存档带来很多麻烦,给以后的维护和检查带来隐患。
2.工程核算不规范。一是建设方与施工单位协商,将不属于工程范围内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列入变更事项中,通过签证办理结算手续,虚增了整个工程造价,也带来了廉政风险;二是对直接支付给个人的赔偿款项未签订协议,也未取得收款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章的收据,形成虚报冒领的潜在风险;三是工程结算批复后未及时预估转资产,财务决算工作严重滞后造成少提折旧的现象。
以上各种现象是在小型基建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是我们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
三、改进电网企业小型基建的管理建议
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落实项目管理职责。明确本单位小型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系统小型基建项目建议书进行初步评审和上报,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列入公司小型基建储备项目,纳入综合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批复下达后的综合计划和预算执行。
2.重视项目前期准备,依法进行开工建设。必须认真编制小型基建项目建议书,深入评价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确保项目建设手续完备,取得项目批复后认真完成可研、初设评审工作。同时应组建业主项目部,对设计施工图纸审查,落实现场开工条件,有序安排工程建设内容。
3.严格执行招标管理规定,落实合同签订的法律责任。小型基建投资规模标准达到必须依法招标范围的,应委托招标机构开展招标业务,进行公开招标。建设方根据物资、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时签订技术协议、经济合同、安全协议等。同时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和廉政责任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和质量,按时、廉政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严禁随意增加费用及工程量。强化对项目的造价控制,注重隐蔽工程建设和材料设备采购的资金使用审核,加强工程其他费用的预算管控。工程量变更必须按程序申报审批,对未批准的增加工程量内容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确保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5.加强施工现场管控,完善验收手续。在施工过程中,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妥善保存相关签字原始记录,严格对隐蔽工程量进行签证拍照存档,为工程结算提供有效依据。要认真履行工程验收流程和验收标准,根据工程进度,做到单项工程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对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等各环节做出验收评价,并形成书面的验收意见,有效缩短工程结算审核的工作量,提高工程结算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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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重把握审计移送处理的“范围关”
《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涉嫌犯罪的,作出移送处理书,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由此移送的范围多被理解为被审计单位的行为和被审计单位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只有上述单位和人员涉嫌犯罪的,才能作出移送处理。但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现被审计单位之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涉嫌犯罪行为,如果不移送处理,就可能使犯罪分子有逃脱之机,逍遥法外。如在金融审计实践中经常会遇到通过虚假的会计帐簿、合同资料、伪造法律文书等骗取巨额银行贷款的案件,犯罪的主体是贷款人而不是被审计的银行,银行存在管理责任,但认定内外勾结骗贷的证据不充分,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就应对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之外的责任人――贷款人的骗贷行为作出移送处理,《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中“审计机关认为有关单位或者有关责任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关于“对审计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的规定也体现了上述原则。同时对于审计机关在举报信调查落实中发现的需要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问题,也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注重把握审计移送处理的“权限关”
审计移送处理作为审计机关的一种处理手段,应当严格按照审计机关的职权划分和审计项目的授权范围进行办理。对于审计署统一组织实施的项目,对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机关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刑事责任的问题,应按审计署的要求向指定机关移送。而对于审计署授权由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项目,则可由组织实施的审计机关直接向有关部门办理移送。同时根据审计署的有关规定,将涉案金额较大、涉案人员级别较高、性质恶劣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确定为重大案件,由审计署统一移送,这样便于重大案件的迅速立案侦察,有利于上级司法机关对重大移送案件的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案件查处工作及协作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便于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问题,从而更有利于移送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注重把握审计移送处理的“文书关”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署6号令)颁布实施后,现行审计文书取消了审计建议书,将审计建议书和移送处理书合并为审计移送处理书,扩大了审计移送处理的范围。因此审计机关在作出移送处理时,应针对不同的移送对象撰写内容不同的移送处理文书:对于应当由其他有关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刑事责任的问题,移送处理书中应明确受案机关,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的有关情况,移送理由及指控事实,依据的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及移送意见,通告处理情况的要求等;对于其他应由有关部门处理处罚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中也应明确受理机关、移送问题事实表述和定性处理的法律法规依据。审计移送处理文书要具备上述各要素,同时对移送案件的事实表述要清楚、文字要简练、要言简义赅,这样的移送处理书才更有利于受案机关对移送的案件案情基本情况的了解,也更有助于受案机关对案件的进一步查处。
五、注重把握审计移送处理的“风险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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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相关会计事项主要是指以上级核定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审计报告为主要依据,办理的资产和相关转账的移交,进行合并账册、处理账务、移交档案的相关工作。
一方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相关会计事项的处理是项目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竣工验收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从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看,每一个经济活动都要经历计划决策、实施、完成结束这个过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也因为有上述的过程项目建设更加细致,2006年6月8日由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政府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按照规划来编制建设项目的建议书(2)按照项目建议书,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的分析,出具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告(3)根据已经批准的可行性报告,编制出初步的高速公路设计文件(4)根据批准后的高速公路的设计文件,编制出高速公路的施工设计文件(5)根据批准的高速公路的施工设计文件,做好组织项目的招标工作(6)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前的征地拆迁工作,积极的向交通主管部门递交施工申报许可(7)按照批准后的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8)在高速公路建设竣工后,进行工程项目决算、编制竣工图表、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移交、竣工验收、移交财产等手续(9)当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评价组织项目。
另一方面高速公路建设企业做好竣工后的会计事项的核算工作,既是高速公路财务人员的责任,也是关系到高速公路建设企业全体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会计项目核算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应该做到与竣工同步,这样才能圆满的完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作。
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竣工会计事项核算探讨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竣工会计事项核算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办理了验收竣工;第二资产已经办理完交付;第三已经做好了与承包商等对外账款的清算工作。
第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办理了验收竣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可以对建设项目的成果进行全面的考核,也是工程质量和检验设计的重要环节,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是工程验收的两个主要方面,在竣工验收之前应该编制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并要进行严格的审计,没有编制或者审计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二资产已经办理了交付使用。资产已经办理了交付使用主要是指高速公路单位已经完成了购买、建造的过程,并已经交给使用单位使用的资产,主要包括了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为生产准备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竣工会计事项可以分为以下六个步骤:
第一步是对账务结算款项进行核对,也就是说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审计规定的数额与外界结清各种款项,一方面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要认真的核对各种的资金来源,要严格的根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结清上级部门拨付的各种款项,并认真的核对是否与审计规定相符,及时的发现超拨和漏拨等问题;另一方面要认真核对银行贷款是否正确。
第二步是办理转账业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要经过审计认定“待摊投资”、“设备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等科目。
第三步是处理结余资金。高速公路应该变价处理材料、设备,应该及时的处理应付、应收款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结余资金,应该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资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非经营先买的结余资金,首先要将结余资金偿还项目贷款。
第四是撤销银行账户。经过以上三个步骤之后,银行存款等资金科目的余额应该为零,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应该交回剩余的支票、撤销账户、停止印鉴使用等手续。
第五是对终期资金平衡表进行编制。终期资金平衡表只能在“基建拨款”、“基建借款”、“交付使用财产”这几个科目中体现,如果在其他科目中有体现,就说明相关的会计业务还没有处理完。
第六是核销处理。在对终期资金平衡表进行编制后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核销账务,其中高速公路的这项工作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只有拨款没有贷款,另外一种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既有拨款又有贷款。
三、做好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竣工会计事项核算的对策
(一)提高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的素质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竣工会计事项核算工作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完成,因此高速公路企业要提高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的素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高速公路建设企业要根据不同业务的特点和岗位的需要,制定出不同的培训目标,可以采用岗位练兵、短期培训、外派培训等培训的方法,注重对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的培训,高速公路建设企业为了对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的工作范围得到突破,既要对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知识技能的深度和广度进行拓宽,也要注重对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的道德素质进行培养。
(二)做好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
由高速公路建设企业有着项目周期长、投资数额大等特点,因此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于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的提高会计事项核算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高速公路建设竣工结算会计事项的核算工作水平:
首先,对于房地产企业项目建设区域分散、成本高、投资数额大的特点,要对项目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例如可以在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内部建立专门的资金结算中心,将项目资金进行统一的调配和使用,并予以管理人员一定的权利,实现项目资金的统一筹集、分配和使用,降低资金使用风险。
其次,做好资金内部管理工作,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力度,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资金月度、季度、年度的计划,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后的评估工作,对项目资金的占用量和占用期进行准确的核算。
(三)用审计的角度进行财务决算
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竣工决算财务人员既要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也要跟上时展的需要,掌握先进的计算机技能,还要熟练掌握一些审计知识,要注重对审计风险的控制,要用审计的角度去编制财务决算。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审计部门要对财务决算审核的内容和方法进行明确,其他部门也要配合好审计部门做好竣工审计工作。一方面财务决算要与项目概算的审核过程相紧扣,要将实际建设的成果与项目概算进行比较,及时的审计出是否有超出概算的项目;另一方面要严格的审核往来资金,评估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
四、总结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相关会计事项核算直接关系到高速公路建设的财务管理水平,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领导层要重视起这项工作,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好竣工相关会计事项的核算工作,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高速公路的建设工作,提高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徐智,蔡建春,陈红.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模式理论研究与现实选择[J].信息通信,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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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来说,其前期的主要工作大都是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划和上级单位布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理想通知,经由对承担的军品研制任务所具有的特点进行分析,同时根据自身的主要能力以及技术发展等需要而编订相关的建议书,经由专家们进行评审获批以后来进行立项;建设但闻按照立项相关的平批复,并委托相关的设计单位对分析申报所涉及到的工艺设备与工程所具有的可行性做进一步的细化分析,由此对可行性的报告进行编制,同时在获批之后步入到周全设计跟启动实施的相关阶段。
(一)风险分析
其一,立项论证准备的不是很充足。一些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从拿到立项通知书,再到立项评审,有时只有短短两三周的时间,因为项目在前期论证方面设计的方面比较多,像承担的科研生产任务分析、所具有的技术上的特点,目前的具体情况,建设的具体内容等等,因此在这门短的时间里,就会产生没有充分地对任务进行有效分析、相关的需求也没有梳理清楚、市场调查不充分等方面的情况,由此造成产生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军品腌制任务方面的相关需要适应不起来,预期的理想目标不容易实现,或者是后续的项目没有较强的可事实性等大量的问题存在。其二,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既被型号研制保障方面的条件建设项目所限制,也牵扯到了基础能力、创新能力,再就是平台构建相关项目等等,所牵扯到的领域十分的广,其投资的渠道呈现出多样化,对于设计人员来说,要把这所有的细节都考虑到,重复建设的情况很可能会发生。其三,对于立项组织协调工作来说,其难度是非常大的,不容易奇高其效率。对于企业来说,大都有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任务是对前期论证阶段,把相关的部门组织起来,对其进行有效分工,将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采取的防范措施
其一需要考虑一下构建相应的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行管的储备库,根据企业自身核心所具有的核心能力的发展情况、科研方面的相关需要,再就是市场的扩展、相关的课题研究等方面的相关需要,把论证工作尽量的早启动起来。等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具有的渠道得以明确,可以申报的时候,就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把需要收集的信息收集起来,将报告的编制工作尽快的完成。其二,把有关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尽快的落实出来,对于那些比较大的投资项目来说,必须让总设计师来对整个工作负责,同时将整体的以及分项的各个论证方案编制出来。参与的相关部门应该把其该项目的固定负责人设置出来,让其负责完成本部门相关的工作,或者是转交给项目管理的相关部门,这样便于项目工作的后期开展。对于项目立项来说,其前期所做的准备工作是非常关键的,若有偏差发生,会为后期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甚至造成项目延期,预期的建设效果不能实现。
二、中期建设阶段
对于军工固定资产项目在中期建设时期的工作来说,主要是相应的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所具有的可行性报告的相关批复,托付给有一定资质的设计机构对初步设计报告做相关的编制工作,获得审批后对既可以进行实施了;建设机构按照批复对本项目的实际工作的开展以及费用的使用请款来做相关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国家以及上级单位相关的管理方面的制度,根据相关的程序进行相关的工作,且需要同时对合同、档案以及经费等进行综合管理。中期建设方面的管理工作是否得当会对投资效益造成重要的影响,若是有问题出现就会为固定资产投资收益造成无法逆转的负面影响。
(一)所存在的风险
其一对建设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的调整。因为前期论证使其的相关工作做得不全面,造成所购置的相关设备的有些指标在项目的后期实施环节不能顺利实现,相关的建设单位对建设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的调整,并未经由相关的审批程序就报给上级部门做相关的审批工作,严重地违反了项目申报以及审批工作的规定。其二,项目未按进度实施。在固定资产项目落实的环节,若是项目的管理机构所编制的设备实施计划,不是很明确,或者是说没有足够的执行力度,项目的整体进度就会出现偏差,致使项目延期;在相关的设备进行合同签订以及对技术做协议的时期,因为部分设备技术条款素具有的细化程度还不是很充分,在跟供应商签订相关的技术协议的时候没有做充分的沟通,造成设备在进行调试验收的时候不能符合使用的相关要求,使项目延期;相关设备在其生产的环节,若是项目的负责人没有对供应商具体实施程序进行了解,设备生产进度不能按时进行,也会造成项目延期。其三,本项目在进行招投标的还击以及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没有规范操作,在做箱管的批复招标的项目在具体的实施环节没有招标,或者是自己将批复招标的的原有方式改了;出现虚假招标或者是串标围标等违法现象;评标结果没有产生效应前就跟投标人实施了谈判,提出了违规的附加条件;在合同进行签订的时候,也跟中标单位提出了不合理的附加条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通知书发出去等。其四,项目的相关经费的使用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其五,档案的相关资料不是很全面。在对项目进行管理当中,没有及时的收集与整理相关的资料,造成资料不是很完整,没有按照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
(二)采取的防范措施
其一,在项目做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进行初步设计的时候,相应的机构应该仔细地做调研分析以及报告的评审工作,项目得到批复之后不可以对其进行随意的变更。若是由于一些对项目建设效果造成影响的原因必须调整,那必须根据审批的相关程序以及所具有的权限报给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之后才能做适当的调整。其二,项目开展的管理部门需要按照刚开始调研设置的设备购买时间与项目实施的具体时间编制全面的实施计划。项目开展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跟供应商进行充分交流签订设备技术协议。其三,在项目进行的环节,招投标工作的实施要严格根据国家与上级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应该实施招投标的相关项目,需要委托具备一定资质的招标单位进行,相关的部门应该对招投标的具体环节以及执行的具体情况进行把关。合同的鉴定必须遵守国家与本单位编订的相关的合同制度,特别是那些比较主要的合同,必须有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法律部门等进行参与,以此来确保对整个过程的进行有效的监督以及管理。其四,对相关的制度进行有效的完善。根据相关规定强化项目的有关经费以及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后期运行阶段
对于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来说,其后期阶段相关工作的管理主要是在跟资产使用的相关机构办理了交付使用的相关手续之后,设备管理的相关机构应该构建相关的设备管理台账,同时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养,需要同时进行的还有故障频率以及发生部位、出现原因等做相关的记录与分析;对于财务部门来说,需要对实物做盘点以及折旧处理相关的工作。
(一)所存在的风险
其一,资产归属相关的职责没有一个清楚的划分,没有对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与维护,造成设备出现非常正的磨损或者是损坏。其二,对相关设备技术状态没有进行定期的检测,设备发生了超差的问题,造成超出能力领域加工质量现象的出现。其三,没有晚上的资产管理方面的质素,设备方面的账目比较乱,没有进行及时的盘点,相关的病假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二)采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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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市稽察办负责承办本市区域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市稽察办工作,为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应建立相关监测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现场稽察与平时监控相结合;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第五条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干预被稽察项目单位的日常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市稽察办开展稽察工作所需业务经费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项拨付。
第二章稽察内容
第七条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内容包括:审批程序稽察、项目法人稽察、勘察设计稽察、工程招投标稽察、开工条件稽察、施工和工程进度稽察、设备材料采购稽察、工程监理稽察、工程质量稽察、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稽察、投资环境稽察、竣工验收稽察和项目效益稽察等。
第八条审批程序稽察。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是否经过审批、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项目法人稽察。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否落实,组织机构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及有关规定;项目法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
第十条勘察设计稽察。主要内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勘察设计的深度和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设计依据、标准、规范、定额等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进行报批;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和信誉以及服务水平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工程招投标稽察。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是否进行了招投标,招投标运作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有关法规;签订的各种协议和合同是否严密、可靠、规范;有无中标后进行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第十二条开工条件稽察。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资本金及其它建设资金的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编制、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招标、设计图纸交付、协议的签订、监理招标、征地拆迁以及三通一平工作,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订购等开工条件是否具备。
第十三条施工和工程进度稽察。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施工方法、安全控制、设备材料使用、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总体水平和信誉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设备材料采购稽察。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尤其是引进国外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的合同是否严密、可靠,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合同执行情况如何;对设备材料厂家和供应商信誉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稽察。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现场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以及监理手段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监理工作是否规范;对监理单位信誉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稽察。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和健全,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出现过质量事故;是否存在瞒报工程质量事故和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中弄虚作假的现象。
第十七条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稽察。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金到位情况如何;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概算有关规定,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执行;概算控制措施是否落实,概算审批和调整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截留、挪用、挤占资金和损失浪费问题。
第十八条投资环境稽察。主要内容包括: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有无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的现象,有无以各种借口干扰、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况,项目所在地政府是否为项目及时提供各种服务,是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稽察。主要内容包括:竣工验收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验收标准,主要结论和意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第二十条项目效益稽察。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达到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定的目标。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控制在国家有关环保规定的范围内。
第三章稽察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确定稽察项目。市稽察办根据项目审批情况,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立即介入对项目的跟踪监督和服务,并以文件形式下达项目稽察要点和工作底稿,做到稽察工作事前介入。稽察项目主要从市建设项目中选择确定。
第二十二条建立项目档案和数据库。稽察项目名单确定后,应建立项目档案和数据库。市稽察办负责收集开展项目稽察工作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数据。
第二十三条制定项目稽察提纲。稽察提纲应根据稽察的任务和重点,逐项列出稽察的具体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指导实际稽察工作。
第二十四条现场稽察。市稽察办工作人员及专家根据稽察工作计划安排的需要,深入项目现场。按照稽察提纲内容进行实地稽察。
第二十五条编写和提交稽察报告。每次稽察结束后,稽察办应及时编写和提交稽察报告。
稽察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或经验),相关建议等。
稽察报告要求事实清楚、数字准确、依据充分、结论客观公正。稽察报告经市稽察办负责人审核后,报市发改委领导,经市发改委领导批准后,印发给被稽察单位并抄报市政府和抄送有关部门。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稽察办。
第二十六条下达整改通知。每次稽察结束后,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项目整改。整改通知以市发改委的名义下发。整改通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二十七条复查验收。市稽察办应适时组织稽察人员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报告。复查报告报市发改委领导审核。复查验收合格后,项目稽察工作结束。
第二十八条总结表彰。对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市稽察办应提请市发改委报市政府进行表彰。
第二十九条立卷和归档。项目稽察材料、凭证、稽察报告、整改通知、复查报告,应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集中立卷和归档。根据情况还应将有关资料抄送有关部门。
第四章稽察工作方法
第三十条根据实际情况,对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可实行经常性稽察、重点稽察、专项稽察、现场稽察和跟踪监测等方式。
第三十一条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特点。现场稽察可以采取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稽察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对项目建设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进行重点稽察的方式。必要时,还可以对被稽察单位所牵涉的单位和某个环节可进行延伸稽察。
第三十二条现场稽察工作主要采取听、看、查、核、谈的方式,对重要的证词、证据可以进行录音、复印、拍照和摄像。具体方式为:
(一)听取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项目的有关审批文件、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招投标的有关文件、资料和签订的各种合同,建设项目的财务报表、会计帐薄、会计凭证,项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理日记和监理报告。
(三)实地查看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情况,查看有关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设备的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抽样检验。
(四)核实有关情况,包括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合同执行、现场服务和信誉情况。
(五)与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座谈,或多方面了解情况。
第三十三条根据需要可以与监察、财政、审计、金融、建设等有关部门组织联合稽察组对某些项目进行稽察,也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稽察,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某项内容进行检验和鉴定。
第三十四条稽察结束,稽察组应向项目建设单位再次核实情况,确保稽察的准确性,并与项目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分管领导交换意见,通报稽察情况。
第五章市稽察办的职责及稽察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十五条市稽察办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具体规定和稽察人员管理办法,确定提出有关项目监管的政策建议;
(二)提出项目稽察计划,进行项目稽察;
(三)负责稽察工作的组织和稽察人员的派出、培训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稽察报告的汇总、审核,下达整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五)负责与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六)承办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六条、稽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稽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稽察人员。稽察人员开展稽察业务时具有以下权力:
(一)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与稽察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查阅项目单位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必要时可以对有关人员进行质询;
(二)可以向项目参建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企事业单位调查和了解有关情况,必要时可查阅这些单位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经市稽察办商请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四)可随时进入施工、仓储、办公、检测、试验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场所和地点进行现场查验和取证;
(五)监督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参加项目建设有关重要会议。
第三十七条、稽察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依法行使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越权干预项目单位的正常建设活动;
(三)认真进行稽察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完成稽察任务;
(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建设的情况和问题;
(五)对建设单位反映的需要上级部门解决和协调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
(六)办理稽察事项时,与被稽察单位或者稽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八条、稽察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十九条、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国家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稽察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被稽察项目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严重失职的;
(二)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报告的;
(三)干预被稽察单位正常的建设活动,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四)泄漏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商业秘密的;
(五)违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第六章被稽察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被稽察单位有以下权利:
(一)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向稽察人员进行申辩;对稽察报告和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诉;
(二)发现稽察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十二条、被稽查单位履行下列义务和责任:
(一)积极协助稽察人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稽察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数据;
(二)自觉执行市稽察办制定的文件和资料报送制度、项目月信息报表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以下文件、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及时报送市稽察办: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的总说明、开工报告及各阶段批复文件复印件;
2、咨询单位的项目评估意见,初步设计的专家评审意见;
3、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资金来源,投资概算等报告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4、监理月报表和向项目法人的报告;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和资信证书复印件,各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
6、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7、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报告;
8、项目单位编制的年度实施计划、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月度报表;
9、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
10、有关竣工验收的文件复印件;
11、市稽察办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市稽察办:
1、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查;
2、项目招标、评标;
3、项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变更以及不合格施工队伍的清除出场;
5、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项目竣工验收;
7、其他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四十三条被稽察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当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上报整改报告。
第四十四条被稽察项目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提请有关部门或地方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本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
2、拒绝、阻碍稽察人员执行任务或者打击报复稽察人员的;
3、向稽察人员行贿,影响稽察人员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七章对违规、违纪及违法问题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针对稽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发改委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构成违法、违纪的,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一)对项目法人存在的违反国家和省、市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的,根据情况轻重作出以下单项或多项处理:
1、责令限期整改;
2、通报批评;
3、建议有关部门对项目单位领导班子作出调整或重组;
4、建议有关部门暂停拔付建设资金;
5、建议金融机构停止贷款,对严重违规有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还可提前收回贷款,并追究项目法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6、暂停项目建设;
7、暂停所在县(市)区,部门新项目的审批;
8、对在违规操作中的非法所得,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并将罚没款上缴市财政(国库)。
对稽察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和地方职责权限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市稽察办。
(二)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要材料与设备供应商,总承包单位及有相关中介机构,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有相关责任的,可视情节轻重做出下列单项或多项处理:
1、责令限期整改;
2、通报批评;
3、责成项目法人撤换相关单位,依法重新进行招标;
4、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5、建议有关部门对负有责任的执业注册人员责令其暂停执业;吊销执业注册证书,一定时期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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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基层经济工作对于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基层的经济水平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变得越来越大。因此,国家和省财政加大对地方发展支持力度,基层财政获得的经济专项资金规模增大,如中央基建投资、中小河流治理、生态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保护、人畜饮水、文化教育、淘汰落后产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等。这些项目的实施对基层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基层在进行资金管理时要考虑到如何真正管理好经建专项资金,使其落到实处,造福于群众。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经建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确保规范、安全和有效地管理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的发生。而基层财政局必须对经建专项资金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从而保证基层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水平的提高。
二、基层财政经建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经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约束机制需完善
基层财政对专项资金都会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经建专项资金也不例外,在实际工作中,经建专项资金的管理并不能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经建项目主要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发改部门立项、财政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项目,要想取得上级部门经建专项资金,需先进行项目申报,这就容易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由于前期申报的时候,未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立项和审批缺乏科学依据,上级资金到位后,无法落实到具体项目,这就导致了资金浪费。二是资金管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缺乏沟通。项目立项、审批在发改部门,建设审批在建设系统相关部门,项目建设管理在项目主管部门,资金管理拨付部门在财政部门,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出现项目开工前的相关审批手续尚未完成,资金就已拨付的,或者是项目正在建设,但是相关资金尚未拨付,出现了资金闲置和紧缺并存的现象。三是财政部门在拨付经建专项资金时,只要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资金,并且资金申请合理,就按程序拨付相关资金,资金到项目单位后,再由项目单位下拨建设单位,这种情况下,资金就到了部门和单位的口袋里,财政部门无法实施有效监控;有的项目单位在下拨资金时,仅仅是行文拨付资金,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要求未明确,对项目开工、竣工手续不核实。
2.基层的资金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相关工作不规范
目前在我国很多基层单位中,还存在着经济建设资金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资金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在部分基层单位中,一些高素质的资金管理专业的人才还十分缺乏。很多从事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在进行资金管理工作时都只是依靠个人经验和直觉,这加大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随意性,使得基层经济建设得不到有效规划和管控。另一方面,由于基层单位的资金管理人员工作强度较其他单位来说并不是很大,导致部分人员工作懒散,责任心不强,更不会注重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
3.预算约束性不强,投资效益不高
项目单位高估冒算,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浪费的现象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其重要原因就是过去财政部门在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没有自己的专业机构进行投资评审,财政部门在进行预算、决算审核时缺乏技术依据。尤其是过去很多基层部门并没有认识到资金预算对于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及其给当地各方面发展所带来的影响,项目进行预算时只安排一个部门为预算负责部门,让其对项目预算工作从编制到最终完成的所有过程全权负责,使得预算工作在编制时的随机性增大,这就容易出现项目预算不准确,高估冒算,资金被挤占、挪用、浪费,投资效益不高。
4.经建专项资金管理环节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实施在认识上有偏差,常出现随意变更项目地点、增加投资规模等现象。(2)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不充分,出现边勘探、边施工、边设计的三边工程,导致拖延工期,不能按时交付使用。
三、加强基层财政经济建设资金管理的措施
1.完善基层资金管理系统,建设相应的监管机制
(1)实行项目申报管理。对上报的每个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确保项目资料真实可靠,要件完备。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填报县级以上财政经建专项资金监督责任承诺书,明确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申报文件上须明确责任人、资料审核人和现场查看人员,否则不予受理。(2)实行项目跟踪问效。加强对大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实现资金跟着项目走,对财政经建专项资金实现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并对项目资金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管。(3)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要求项目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向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项目验收委员会,按程序组织竣工验收,并建立项目建设档案。(4)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坚持三个主动的工作理念,加快资金拨付。接到资金文件后,主动与项目单位联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未办理拨付手续的,主动过问,主动上门,督促办理相关手续,并对财政经建专项资金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5)推行财政审核报账制管理办法,保证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浪费资金现象的发生。(6)实行实地监督检查。财政局要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乡镇的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截留、挪用惠民资金等情况,确保专款专用,惠及于民。
2.提高基层资金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基层经济建设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的是否有效主要还是由基层相关工作人员决定的,只有相关的资金管理人员在工作时认真负责,并且也具备足够的职业技能时,基层财政经济建设资金管理才能真正落实。正因如此,我国基层的相关单位必须重视提升资金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基层单位在岗位招聘时就应该提高门槛,制定相应的招聘标准,确保所招收的工作人员都具有相对高的综合素质;其次,应定期在单位内组织员工的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能够不断地汲取新的财政管理的知识,从而在应对各类财务问题时更加从容;最后,还要建立相应的赏罚制度,对表现好、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给予加薪或者升职的奖励,对表现不好的工作人员扣除相应的绩效奖励,使基层从事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持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素养;只要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上升到相对应岗位或相对应层次的水平,就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平等竞争来获得这一职位,使工作人员职业素养的提高有了与之相对应的奖励。
3.不断完善基层的资金预算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
基层单位在进行资金管理工作时还要从资金预算管理方面入手,建立全方位的资金预算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而基层要使资金预算管理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就必须有相关的制度和机构提供支持和保障。聘请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投资评审,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完整性和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为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和项目决策提供技术依据,而且全面的资金预算管理并不只是二维的预算管理,它是立体的全方位的,它对于基层单位内各个层次的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同时,还应落实预算的执行和跟踪工作,在相关预算工作落实之后,只有不断地追踪和监督才能保证整个工作的合理性和实效性,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来应对。最后,要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切实强化财政监督与管理工作职能。同时还要把加强资金管理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多方面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结语
基层财政经济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效果会直接关系到各项社会事业的开展,虽然我国出台了相关规定和政策来不断完善基层财政经济建设资金管理工作,但实际的开展情况目前还不容乐观。所以,基层单位在进行资金管理工作时,要吸纳各方的意见并不断加强和改善自身的工作,规范相关的资金管理工作,为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陈庆军.试析如何加强乡镇财政的专项资金管理.经济视野,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