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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为了便于讨论,我们首先将已在国内外实践中出现的外贸形式归纳为三种:形式Ⅰ:直接(又称佣金);形式Ⅱ:中国现行的出口形式(我们称其为中国式风险);形式Ⅲ:间接(又称行纪)。
其中形式Ⅰ(即直接)系指人(外贸企业)在权限内,以本人(生产企业)的名义同第三人(国外进口商)签订合同,办理进出口业务,并收取一定佣金,人对第三人不承担责任,也不享受权利;而形式Ⅲ(间接)也是国际通行的外贸的一种形式,它指间接人(行纪人)为本人(委托人)的利益和计算,但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国外进口商)签订合同,并收取一定佣金,同时对第三人承担合同中的义务,享受合同中的介入权;最后,形式Ⅱ(中国式风险)是中国现存外贸体制的产物,它的产生系以我国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为基础,并在非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本人及人)自愿的背景下,由人(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进出口合同,以帮助生产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显而易见,这三种外贸形式在佣金分配、风险划分及约束法规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为便于后文分析,现将其作一比较并列于下表中:
三种外贸制形式的比较
比较项目风险收益
比较内容(人)(人)
形式
直接(Ⅰ)风险=0佣金>0(中等)
中国式风险(Ⅱ)风险>0相对较小
间接(Ⅲ)风险>>0佣金较高
比较项目约束法规人与本
比较内容人间关系(是
形式否自愿)
直接(Ⅰ)各国民法(或商法)一般自愿
中国式风险(Ⅱ)1991年《暂行规定》及并非完全自愿
《对外贸易法》第13条
间接(Ⅲ)各国民法(或商法)一般自愿
2.进而,我们对当前外贸制的改革与现状谈两个基本认识:(1)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必须以大力推行外贸制作为主要方向之一。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外贸经营的计划体制,大部分外贸业务由垄断的外贸专业公司经营,经营方式以收购制为主,但这种做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以及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其缺陷也越来越突出。对于这点,已有众多文章加以论述,这里不予展开。另一方面,经过试点企业的实践表明,外贸制适合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外贸垄断制解体后的形势,它有利于生产企业扩大对外贸易,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正是基于这些原因,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外贸制已被提上外贸体制改革的日程,尤其是1991年,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专门制定了《关于对外贸易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199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13条对外贸制也做了原则性规定。这都为外贸制在国内的真正实施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基础。(2)近几年的实践也表明,外贸制的推广目前遇到了一系列困难。外贸是实现跨国交易的一种较为复杂的方式,它涉及到委托人、人、第三者三方的利益、权利及义务分配问题。因此它的顺利推行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外部条件。而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在许多方面不同程序的欠缺恰恰使外贸制这一新事物与旧的外贸经营方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从而导致了外贸制难以有效推广。据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外贸企业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之比重一般在0~5%,很少超过10%,甚至普遍呈下降趋势。
3.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学者针对外贸制推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原因与可能改革方向进行了大量理论探讨,其中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外贸制的形式选择问题。这些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两点:其一,在目前条件下,是否应立即从现行制形式(形式Ⅱ)向直接(形式Ⅰ)或向间接(形式Ⅲ)转换;其二,假定转换条件不具备,则对于现有的形式Ⅱ,我们又应从哪些方面对其进行规范及改善。具体说来,目前对上述问题的探讨主要顺着以下两种研究思路展开:
思路Ⅰ:法律不规范论。这种思路主要从我国现行外贸制的外部法律环境出发,认为当前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在于法律的不规范性及相应造成的行为的不可操作性。首先,这一思路强调有关外贸制的立法相互不协调。根据《暂行规定》,我们当前应选择的形式为形式Ⅱ,而这种选择又缺乏民法基础,因为按照《民法》所给出的形式应为形式Ⅰ。这样就造成实际操作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形式选择的矛盾性。其次,这一思路认为现存的外贸法规条例对行为涉及的三方(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及外国客户)的责、权、利界定不尽合理。这种不足尤其体现于人的权、责比例不协调。外贸企业在现行外贸制下既不具备间接(形式Ⅲ)中的行纪人所享有的多种权利(如介入权等),又必须承担形式Ⅰ下所不需承担的较高风险。因此,持此类观点者建议可从以下两条道路择一而行:或由《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外贸制向国际通行的间接(形式Ⅲ)过渡,或直接采用民法规定的,依据民法规定的直接(形式Ⅰ)来规范现行制,这样可使行政规范与法律基础相一致。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现有的国情下,鉴于目前制形式的冲突,可考虑在修改的统一合同法中规定间接(行纪)合同,使民法规定的直接(形式Ⅰ)和合同法中规定的间接(形式Ⅲ)并行。同时为了避免冲突,对民法通则的制定细则,使外贸的各种形式均有法可依,防止与经济合同修改不一致。
思路Ⅱ:外部条件不具备论。这种思路认为,目前无论采用什么形式的制,其对外部条件都是有一定要求的。而具体到某一给定的外贸制形式,又必须在相应的外部条件下才能得到顺利推行。例如,对应于《民法》所规定的形式Ⅰ,我国目前的外部环境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不具备:一是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尚未取消,这形成了推行直接(形式Ⅰ)的主要障碍,因此加快放开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是推行外贸制的必要条件;二是市场条件及国有企业内部机制不具备。就市场条件而言,国内市场不成熟这一外部条件不利于人与委托人按国际规范的委托方式承担责任与义务;而作为委托主体的国有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由于现代企业制度未能得到充分实施,也会对制的推广造成相当困难。
以上两种思路分别从法律与外部环境的角度讨论了推行外贸制的现状、问题及改革方向,尤其是在外贸制的形式选择方面作出了具体分析,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我们认为,外贸制的顺利推行及具体形式的正确选择,除应具备必要的法律规范与外部环境外,还应具备高效率的内在激励机制,而后者涉及到委托制自身在信息拥有、风险安排等一系列因素上的内在结构。因此,关于外贸制形式选择的问题,我们建议还必须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去探讨,以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具体形式。
三、委托理论与外贸制
(一)不对称信息与委托一般理论。
不对称信息指的是交易的一方参与人拥有但另一方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近些年来,对交易中不对称信息存在的关注已越来越成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部分。在某种程度上,如同“非完全竞争”的市场基本事实一样,不对称信息也是一种市场的常态。因此研究非对称信息条件下交易的最佳契约安排具有相当实际的意义。
分析不对称信息是通过委托模型来实现的。信息经济学上的委托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有别于法律上的委托,它是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市场。其中:委托人——非知情者(uninformedplayer),处于信息劣势;人——知情者(informedplayer),处于信息优势。非知情者将不得不因为知情者的信息优势付出更大的交易代价。在这里,拟主要利用两种模型,来为我们分析中国现行外贸制提供一个理论框架。
模型Ⅰ: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moralbazardwithhiddenaction):签约后人所选择的行动以及人所面临的自然状态(为不受人控制的外生变量,如市场状况、交易背景等)是委托人所观察不到的,委托人只能观测到由人行动和自然状态所共同决定的交易结果。而委托人的目标是设计激励合同使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有利的行动。
模型Ⅱ:逆向选择模型(adverseselectionmodel):逆向选择发生于签约前,委托人不知道人的状况、类型及人的私人信息。因此逆向选择模型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一种契约设计来获取人的私人信息。
(二)中国现行外贸制(形式Ⅱ)实践中的契约机制缺陷。
运用委托一般理论,我们首先来探讨一下现行外贸制形式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些问题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信息不对称的放大。在一般的条件下,外贸人拥有国际市场信息,以及自己业务能力、交易磋商的信息,而委托人则不完全拥有这些信息。而现行的外贸体制和制形式扩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倾向:(1)外贸制中存在着“一顶帽子大家戴”的情况,即由于外贸经营权没有放开,无外贸权的企业挂靠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使合同产生法律纠纷的隐患,同时使委托人认定外贸人的资格和真实业务能力存在障碍。同时使一些信誉良好的人退出市场,不愿做业务,因此这个市场上存在逆向选择问题,这也是外贸制推而不广的原因之一。(2)信息的拥有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几十年来的收购制使生产企业处于与国际市场隔离的状态,在推行制后,生产企业依然处于信息劣势,与国际市场仍处于半隔离状态。(3)现行外贸制中由于委托合同不规范,常以订单代替委托合同,关于人如实报告交易信息的人基本义务,没有在法律上确立下来。同时现行制缺乏补偿条款,使人唯恐交易成功后,委托人甩开人直接同外商签约,因此产生“互不信任”,从而产生机制缺陷下的信息封锁与保密,即会出现前述的道德风险问题。
2.风险分担缺陷。现行外贸制做法使外贸公司垫付资金,且产生所谓“拿1%的手续费,承担100%风险”的状况,而生产企业承担的风险接近于零。由于一些生产企业无外贸经营权,从而成为被动的风险中立者。但人承担全部风险,应意味着委托人只能得到固定收入,其余利润应由人所有。现行做法对费用的计算标准是采用硬性的收费标准,即合同标的0.5%—1%,且一般只能收取费。这种做法实际上使外贸人通过合同所获得的利益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必然导致合同产出与利益的不均衡分配。
3.激励机制的缺陷。根据生产博奕模型来分析,在不对称信息下,外贸制的合同应是一种奖惩合同,根据外贸人的业务水平、积极工作水平进行奖惩。现行外贸制下,由于委托合同不能使人选择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动,同时由于佣金不合理,使外贸人在出现合同纠纷时消极应诉、索赔,从而产生外部效应。从这个角度说,现行外贸制契约设计中,委托人并没有把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建立在外贸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之上。而激励机制应是一个动态系统:一方面人的激励来自于委托人的利益让与,另一方面,外贸人的积极行动增大了合同产出增加的可能性,从而促进生产企业增加对外贸企业的激励。
(三)从委托理论看我国外贸制的形式选择。
如前所述,目前中国外贸制的发展有三种选择:一是改变现行外贸制形式,由形式Ⅱ向直接(形式Ⅰ)发展;二是从形式Ⅱ直接向间接(形式Ⅲ)发展;三是在现行制形式Ⅱ的框架下,完善法规,健全机制,疏通信息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看,以上三种选择在具体实施中都各有利弊,因此,任何关于外贸制改革的举措都必须充分考虑到在信息拥有因素及其对应的风险分布权衡利弊,据中国具体国情作出正确选择。以下将就其作出具体分析:
其一,三种制形式优劣比较。
对于直接(形式Ⅰ)来说,由于委托人可观测到人的选择同时也可观察到外生变量(即人所选择的自然状态),且委托人可参与交易磋商的全过程,因此委托合同可建立在人的工作努力程度之上,从而激励相容约束是多余的。委托人可设计强制合同,根据进出口合同及人的工作努力程度确定佣金的支付,因此人没有选择消极工作的余地。这种方式下,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最优合同要求人的收入应是相对固定的,不享受合同的其它利润,但同时也不承担风险。
行纪(形式Ⅲ)与中国现行外贸做法都是以人的名义对外签约,因此人履行委托义务的行动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着对委托人的道德风险。然而行纪由于规定了人的直接履约权和介入权及规范了指定价格交易及其余利润归人所有的权利,使人权利和风险都相应增大。由于行纪使人真正成为风险中立者,承担全部风险,且取得更大利益,因此行纪相应地克服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效率降低的缺陷,对人激励来自于人对自己潜在利益与风险的关注,出于这种内在动力的驱使,人如同为自己工作一样,不会选择消极工作。
以上分析表明形式Ⅰ与形式Ⅲ在克服信息不对称方面较形式Ⅱ而言有相对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照搬国际通行的形式Ⅰ、Ⅲ即可成为解决我国外贸制所遇到困难的一条坦途。这是因为,一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作为形式的固有内在缺陷,无论在形式Ⅰ、Ⅱ、Ⅲ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在形式转换过程中必须对这一问题引起充分重视。例如:现行制下,人常常抱怨他们必须承担100%的风险,而要求尽快推行直接(形式Ⅰ)。事实上,按照米尔利斯阐述的原理,人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应与其所占有的信息优劣程度成比例。因此可以认为外贸企业目前承担100%风险与其在过程中占有信息绝对优势是相协调的。这样,如果转向直接(形式Ⅰ),如何在降低人风险的同时也降低方在信息上的绝对优势则成为我们必须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另一方面,以上分析的形式Ⅰ与形式Ⅲ均是在理想市场状态下才能较好地解决了保险与激励问题,而在现有中国市场条件下,由于非市场行为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必然会成为交易中不可回避的风险。因此推行国际规范只是努力方向,施行起来还须假以时日。
其二,完善中国现行外贸制: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如果目前从形式Ⅱ向形式Ⅰ、Ⅲ转换时机尚不成熟,我们应做的就是在现有形式Ⅱ的条件下,努力克服包括信息不对称在内的各种弊端与问题,在这里我们拟提出五个对策。
对策Ⅰ:外贸人资格的认定。对于现行外贸制的人来说,如果其通过某些渠道将自己的类型信息和能力信息传递给处于信息劣势的委托人,则可以实现事前交易的改进。实现信息传递的渠道是:(1)外贸企业传递其无形资产价值,如信誉、政府认证等。(2)委托合同中强调人的法人资格权,以及无法人资格权的违约内容。这样,无法人资格权的人则不会轻易从事此项业务,这也从间接传递了外贸人的真实背景。
对策Ⅱ:应该有效地实现对人的奖惩。按照米尔利斯—霍姆斯拉姆条件,信息不对称下,人的收入应有更大的波动性,因为人的行动不可完全观测,为了实现有效奖惩,可将另一些除人行动之外的其它可观测信息写入合同,如商品的国际市场可比成交价格,以及竞争对手签约价格等,这样委托人对人的激励不仅依赖于产出,还可依赖于此可观测变量。而且当此可观测变量包含有关人行动的信息时,即使在信息不对称状态下,也可达到交易的最优实现。
对策Ⅲ:力图使委托合同标准化,制定共同的合同条件。比如人如实的交易报告义务,就应是合同的一项基本条款,也是人的基本义务。另外,可以制定补偿条款以解决人对委托人不信任而产生的信息封锁问题。从国际实践上看,对制定统一法规及合同标准是一种趋势。
对策Ⅳ:佣金设计应合理化,而不宜采取硬性规定,以实现对人的激励。以德国的贸易业务为例:德国所有行业的平均佣金率为5%,但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佣金率一般为18%,而大宗消费品则为2%。因此借鉴国外做法,我国对机电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尤其不应采取固定佣金形式。同时在中国目前现实下,佣金不仅包括费用,还应包括合同的一部分利益让与,这和人相应承担部分风险是相对应的,同时应以外销合同为基础签定委托合同,以实现对人的有效奖惩。
对策Ⅴ:政府不应局限在仅仅以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制的实施。因为委托交易方式是通过市场内在要求来推动的。西方的现代商业制之所以盛行不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和时间的共同作用,逐渐克服机制缺陷而成熟起来的。因此中国外贸制在目前过渡阶段,需要的是政府不断地创造和完善外部条件以向更有效的交易形式发展。具体说来,政府在推行制所起的主要作用应包括疏通信息渠道,进一步下放外贸经营权,建立外贸业务公司的审评机制,界定外贸人的法人资格权,以克服逆向选择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妨借鉴韩国做法。《韩国对外贸易法》中明文规定了只有具有一定业务渠道的人才有从事进出口业的资格。
四、结论
本文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对我国外贸制的现状及改革思路作了具体分析。通过以上论述,我们认为,在现实国情制约下,如果立即在全国推行出口直接(形式Ⅰ)或间接(形式Ⅲ),则政府部门必须对这一过程必然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延伸引起充分重视,采取相应克服措施。目前较为可行的是,在现行外贸制(形式Ⅱ)框架下,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及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挥政府部门在疏通信息等方面的作用,使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责权利不平衡及相应的效率损失降到最小,从而推动我国外贸制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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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外贸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拉动GDP增长、扩大就业及促进技术进步等多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一,拉动GDP增长。外贸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首先表现为净出口对GDP的直接贡献。按照支出法GDP核算公式,净出口越大,对GDP的直接贡献越大。2005年我国净出口将接近1000亿美元,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顺差,对GDP增长的贡献将介于3~4%之间,作用巨大,给经济增长带来了充沛动力。
第二,扩大就业。今年净出口扩大主要表现在,出口连续第四年高速增长,而进口增速放缓。出口的高速增长直接扩大了出口部门的就业工作,间接地扩大了国内相关配套行业的就业。
第三,促进技术进步。近年来加工贸易结构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产品结构从最初的初级低附加值的劳动力密集型产品,逐渐转变为包含更多的IT产品、机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这几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很快,其中90%左右是靠加工贸易出口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外贸特别是加工贸易对促进我国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原因分析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经济工作的任务之一是“积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此,“要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目前我国对外贸易规模位居世界第三,已成为一个贸易大国。但是,从国际交换中的利益分配来看,我国还不能算是一个贸易强国。在贸易额中,加工贸易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占的比重均超过了一半;在多边贸易体系中,我国的话语权还不十分有力;在越来越频繁的贸易摩擦中,我们的经济实力还不足以有效地扼制贸易保护主义的企图。这些都需要我们转变贸易增长方式,使出口贸易增长由主要依靠价格竞争、数量扩张及片面追求速度转向提高质量、效益和优化结构的方向上来,从而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出口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数量扩张型的。主要表现为,一是出口产品中,资源性、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仍占有一定比重,不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加剧了国内资源和环境压力;二是出口仍然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制造环节上,即使是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也主要从事中低端的加工装配,国内增值率不高;三是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少,据商务部的统计,我国出口产品中,拥有自主品牌出口产品的企业不足20%,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不足10%;四是数量的持续扩张,导致在海外市场特别是我国出口比较集中的市场上,我国产品数量增长很快,引起较多的贸易摩擦。进口发挥了推动我国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通过进口,得到了大量的先进技术装备和零部件,弥补了国内短缺的要素特别是能源资源。
三、优化外贸产品结构,实现我国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
我国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关键在于国内产业结构的转变。有什么样的产业结构,决定了有什么样的出口产品结构,也决定了出口增长的物质基础。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依赖于国内产业结构的转变与提升,而产业结构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要优化外贸产品结构,着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从国内产业发展的基础看,我国具备了在“十二五”期间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基本条件。一是国内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在较快提升,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电站设备在内的一批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有望出现突破性的快速增长。二是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提升,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可以从出口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三是外商投资企业继续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加强研发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出口产品的国内增值率。
我们可以对现行的鼓励出口政策作适当的调整,逐步建立起主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出口的政策体系。如改革出口退税政策,根据产品的技术含量、资源耗费、加工增值率等,实行有差别的出口退税税率;鼓励关联性大、能改善我国贸易条件的产品的出口;沿海发达地区要对产业实行必要的“挤出”政策,腾出空间,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某些纯资源产品出口征收出口税。改革金融扶持政策,对贷款、贴息、贴现、出口信贷等实行有差别的利率等。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其内涵就是要将对外贸易从粗放型增长转变为集约型增长。粗放型增长方式是指对外贸易的增长主要通过出口产品数量的扩张来实现,主要依赖密集使用传统资源和价格低廉的劳动力、质量和档次都比较低下的产品的出口。而集约型增长方式是以出口产品的档次和质量不断提高为基础,出口产品以满足国际市场上层次较高的消费需求为主,是以追求出口产品更高的附加值来实现出口贸易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这类产品主要是以企业自主的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品牌在国际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要坚定地树立以技术创新带动经济增长的观念,出口企业须认识到技术创新是其成长壮大和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出口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拓的市场是稳固的和可持续发展的市场。
要特别注意处理好技术转移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出口行业的产品、技术结构必须转变,在技术上由引进模仿型向以自主创新为主转变,在产品上由劳动密集、资金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为主转变。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制度是实现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保障因素。在社会层面要加快经济市场化进程,充分、公平的竞争是促进技术创新的动力。在企业的层面,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政府政策应当把技术创新作为提供出口激励程度的一个依据,鼓励更多的出口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篇3
1.2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
1.2.1生态足迹理论
“生态足迹(ecologicalfootprint)”这一概念最早由加拿大生态经济学家W•雷斯在1992年提出并在1996年由M•魏克内格完善的一种衡量人类对自然资源利用程度以及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的生命支持服务功能的方法。生态足迹的意义在于可以判断某个国家或区域的发展是否处于生态承载力范围内,是否具有大生态安全性[3]。
1.2.2脱钩发展理论
早在1966年,国外学者就提出了关于经济发展与环境压力的“脱钩”问题,首次将“脱钩”概念引入社会经济领域。脱钩理论主要用来分析经济发展与资源消耗之间的相应关系。从脱钩理论来看,“两型社会”的本质是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消耗的脱钩。因此,“两型社会”既不是单一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也不是单一地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判断“两型社会”是否成功的标志,可以借鉴欧洲国家制定脱钩发展战略中提出的资源生产率等概念和指标,通过大幅度提高资源生产率和环境生产率,做到用较少的水、地、能、材消耗和较少的污染排放,换来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
1.2.3库兹涅茨曲线
美国经济学家G.格鲁斯曼和A.克鲁格经过研究发现,大多数污染物的变动趋势与人均国民收入的变动趋势之间呈倒U型关系,因此提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他们认为经济发展和环境压力有如下关系:经济发展对环境污染水平有着很强的影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会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均收入的增加而不可避免地持续恶化,只有人均GDP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环境污染才会随着人均GDP的进一步提高而下降。
2武汉外贸发展低碳模式的必要性
2.1武汉外贸情况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经济形势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情况下,武汉对外贸易克服重重困难,在困境中求生存、谋发展,进出口贸易在承接去年的回暖基础上呈现出大幅同比上涨的走势。2009年是我市外贸出口最困难的一年,而2010年是外贸出口井喷的一年。1-11月武汉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132.97亿美元,同比增长50.1%,其中出口56.92亿美元,同比增长58.8%,进口76.05亿美元,同比增长48.4%。出口增幅比进口增幅高10.4个百分点。分月看,1-7月进出口总额呈现平稳较快增长,除1、2月份节气因素影响总额不到10亿美元外其他5个月份进出口总额均超过10亿美元,8-11月进出口总额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作用下,武汉进出口总额连续11个月重新实现同比正增长,增长额均超过50%。从季度增幅变化看,3季度比2季度降增加9.8个百分点,有所扩宽,武汉外贸进出口走势趋于稳定,表现出强劲的生命力,但正在困境中前行从进口情况看,进口额跌宕起伏,同比月度之间最高与最低增幅落差达22个百分点;出口额规模2到7月逐步扩大,6月比5月份增加0.1亿美元,7月比6月份出口增加1.34亿美元。7月份全市进、出口额规模最大,分别达到8.33亿美元和5.8亿美元;进、出口额规模水平最小分别为2月份(3.86亿美元和4.07亿美元)。
2.2武汉外贸发展的环境压力
在工业行业中传统的钢铁加工业是高耗能产业同时也是高碳排放产业。我市出口商品中与钢材有关的机械设备、船舶、钢材等商品占到了出口商品的半壁江山。1-11月,武汉市机电产品出口70.8亿美元,增长57.3%,占同期出口总值的54.5%;高新技术产品(与机电产品分类有交叉)出口34.9亿美元,增长83.3%。同期,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快速增长。其中,机械设备出口22.6亿美元,增长2倍;船舶出口18.6亿美元,增长48.8%;电器及电子产品出口18.4亿美元,增长23.6%;出口钢材8.2亿美元,增长1.2倍;显示器出口5.3亿美元,增长28.5%;出口汽车及底盘2.7亿美元,增长33.3%。?1-11月,出口纺织纱线及制品4亿美元,下降10.4%;鞋类出口6032万美元,下降13.2%;家具及其零件出口6107万美元,小幅下降1.3%。环境压力是巨大的,武钢、武船、长航等出口大户均是高耗能高碳排放企业。未来欧盟一旦出台更严格碳排放要求,对武汉的外贸出口将是致命打击。所以武汉这一老工业基地如何改变产业结构,挑战出口商品科技含量,降低高碳产品比例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3低碳外贸模式
重视低碳经济和“碳关税”,改变粗放型和高排放的出口状况。低碳生活是未来经济的热点和关键词,重视环境和排放是发展的趋势,在发达国家已经酝酿征收“碳关税”的情形下,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必须进行调整和转变,应重视出口产品的环保和降低污染排放水平,一方面是为人类环境改善作贡献,同时也是应对低碳时代的出口发展需要,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免受“碳关税”等贸易摩擦的影响。提升出口产业结构,外贸发展由高碳数量扩张向低碳质量提升转变。高碳数量扩张型的出口模式在全球经济面临再平衡的“低碳经济”时代已经无法持续,必须走低碳商品的路径。这里的低碳商品一方面是提高出口的利润率和获利空间;另一方面则需要提升出口的碳排放结构,单纯依靠劳动力、高耗能、高碳排放优势的产品出口和加工贸易必须尽快调整,当然,这样的转型需要逐步实现,不可能一步到位。
3构建武汉低碳外贸发展模式的对策
3.1加大对低碳外贸出口企业资金扶持力度
市区两级财政安排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技术改造与新产品研发、国际市场开拓与出口品牌培育。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轻纺产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以2008年出口额为基数,增量部分每出口1美元奖励0.01元人民币。对一般贸易项下的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按实际缴纳保费的15%给予补助。帮助出口企业提高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免费为企业培训保税通关人员、外贸业务人员等。
3.2创新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
经济增长仍依赖于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发展对整个区域经济仍旧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作为低能耗的第三产业比重尚发展不够。在工业结构方面,轻、重工业比例失调,重工业比重过高。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发展低碳外贸模式的重要途径。因此,要走新型低碳外贸出口道路,工业结构升级调整任务迫切。作为武汉市首批清洁生产试点,百威啤酒、武昌造船厂、青江化工化肥厂等8企业做出了榜样,也尝到了甜头。武汉百威投入34万元改进废酵母处理设施,一年可省污水处理费100万元;武船投入10.5万元用于水、电、蒸汽等节能设备的改进,每年减少支出205万元。据统计,8家企业共实施237项清洁生产方案,投入资金922万元,实现年新增经济效益2100万元,年节煤4300余t,节电175万kWh,节水4万t,减排二氧化硫66t、化学需氧量1517t。这样产品的单位含碳量也就降下来了。
3.3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对口联系服务制度
篇4
自1993年获得进出口自营权后,我市外贸由原来的“二传手”供货转变为自己直接出口,开始走向了自营出口之路。当时在只有市外贸公司有进出口自营权的条件下,外经贸局实施了“一顶帽子”大家戴的经营策略,使进出口自营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出口渠道、出口规模、出口效益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本届政府以来,各进出口企业纷纷走向国际市场,主动参与国际竞争,我市外贸事业开始进入兴盛时期,在全省位次也呈逐年上升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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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年1-7月全市出口情况
1-7月份,我市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7.2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亿美元,同比增长36.48%,列全省第2位,比列第3位、第4位的铜陵市和芜湖市分别多出0.74亿美元和3亿美元,已完成年度目标数的72.1%。出口总值1.8亿美元,列全省第3位,比去年提高1个位次,同比增长98.12%,增幅居全省第1位,已完成全年目标的94.74%。7月份当月出口2324万美元,同比增长68.86%,虽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但增长步伐已有所放慢。
二、我市出口近期基本特点
㈠总量不算大,但增速较快
我市外贸出口虽列全省前列,但距长三角末端城市仍有较大差距。1-7月份,我市出口总值低于长三角排名最后的舟山市出口5.29亿美元较大幅度,但进出口总值超过该市8600万美元,且增速在长三角16城市排名靠前。这表明,一是我市外贸出口事业相对水平较低,需要寻找新的发展思路和突破口;二是外贸出口潜力大,如能有效结合“东向战略”,外贸出口事业将会出现跨跃式发展。
㈡结构不算优,但调整步伐明显加快
上半年全市机电产品出口比重为17%,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5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为5%,连全省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还不到。但上半年机电产品出口2728万美元,同比增长74.31%,净增加额1163万美元,占全市出口增加额的1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779万美元,同比增长45.15%,其中:新材料出口642万美元,同比增长41.72%。今年上半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中,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化妆品和家用影视设备制造各有1家企业,外商投资结构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㈢涉外税收比重不算大,但增长势头迅猛
2004年全市共组织涉外税收6957万元,同比增长183.8%,创历史最好水平。1至7月份,全市涉外税收突破亿元大关,创历史新高,达1.28亿元;进出口环节税收入库总额为1.2亿元,同比增长76.68%。虽然所占财政收入份额依然很低,同长三角一般城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但由于“十五”以来我市不断发展的优良投资环境,涉外企业在我市得到了充分发展。随着它们的不断壮大,我市涉外税收也将不断增长。
㈣经济外向度不算低,但抗风险能力不强
2004年我市经济外向度为27%,今年上半年经济外向度达到了3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在长三角地区也排名中游。但由于全市中小企业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几乎没有,500万至1000万美元之间的只有2-3家,出口总值在全省领先的地位仍然以马钢为绝对主体,外贸进出口过分偏重于单个企业,一旦遭遇宏观调控,则呈现结构性风险,而长三角地区民营企业所占比重很大,生产经营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抵御风险能力较强。
㈤县、区外贸出口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不均衡
今年1-7月,县、区出口增幅依次为雨山区(512.5%)、市直企业(116.61%)、当涂县(96.06%)、金家庄区(85.57%),开发区有所下降(降幅41.54%)。
㈥对重点市场出口快速增长,但对日出口下降
1-7月,我市对亚洲主要出口市场出口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向这四大主要出口市场累计出口12966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72%,其中:香港(6764万美元,同比增长152.29%),韩国(3129万美元,同比增长105.18%),新加坡(2117万美元,同比增长286.31%),对日本出口956万美元,同比下降17.59%。
三、近一段时期出口增长主要因素分析
㈠世界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国际贸易增势不减。
㈡美元对世界其他主要货币的汇率持续走软,因我国汇率机制采取人民币紧盯美元的方式,导致人民币对其它主要货币也相应贬值,出口货物价格更具优势。
㈢由于受到在纺织品配额全面取消、市场预期人民币升值和企业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担忧等因素影响,企业加快出口步伐。
㈣国家去年以来的宏观调控导致国内钢材价格下跌,但国际市场价格相对平稳,马钢公司抓住机遇扩大了出口。
四、出口对我市的贡献率
㈠直接贡献
1、税费贡献
8月1日,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在新的退税负担机制下,我省生产性企业超基数出口每美元地方财政承担退税0.08元(8.11×13%×7.5%)。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只要生产性企业出口产品环节的增值率与本地料件配套率达到16%,其超基数每美元出口对地方财政的增值税、城建税与教育附加贡献(8.11×17%×16%×25%+8.11×17%×16%×10%=0,08元)即可满足相应的地方超基数退税负担需要。而我市生产性企业出口产品主要以钢材为主(1-7月马钢钢材出口占到81%),本地原材料使用比重超过20%,每美元货物出口平均盈利可达0.20元以上。综合测算,我市生产性企业基数内出口每美元可对地方财政贡献达到0.27元以上,超基数出口每美元地方财政净得0.19元(0.27-0.08)以上。*年我市出口可望实现2.5亿美元,预计对财政相应的净贡献率约为5000万元。
2、就业贡献
经测算,*年出口事业能为我市相应带动6.87万人就业,按照人均工资每月收入1048元计算,1年可直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8.6亿元。
㈡间接贡献
随着后配额时代的到来,发展出口事业能为我市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融入世界经济,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创造条件。因此发展出口贸易,一是能参与国际竞争大循环,促使企业努力扩大产品外销力度,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二是能学习国外先进经营和管理理念,促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企业发展;三是能迎合潮流发展,促使企业自觉转变增长方式,加大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四是能促使企业加强产品品牌和认证意识,努力提高产品知名度,树立城市形象。
五、当前我市出口工作面临的问题
㈠短期汇率影响
自7月21日19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上调2%后,也就是每出口1美元减少0.16元人民币收益,短期内我市外贸企业出口将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主要依靠价格竞争和数量扩张的服装企业将会受到一定的冲击。但由于我市进口总值远远大于出口总值的现状,我市外贸业将从此次汇率上调中获益,并有利于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据测算,今年下半年出口及汇兑损失0.29亿元,进口及汇兑收益0.912亿元。
㈡国家宏观调控影响马钢出口
随着今年4月1日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取消、5月1日20类钢材的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为11%、5月19日5类钢铁初级产品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项目和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措施加剧了国内钢材价格下跌等宏观因素影响,马钢下半年出口额预计将直接损失近300万美元,形势不容乐观。
㈢主动接轨国际市场的意识不强
一些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国际性展销会、博览会积极性不高,境外商标注册、出口产品认证及品牌意识淡薄。目前我市外贸企业中只有金姿纺织装饰用品有限公司在日本和德国完成商标注册,这是马鞍山市第一家获得国际注册证的企业。
㈣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进程缓慢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在现有商业银行体制下,很难通过银行解决融资问题,随着出口规模的扩大,所需资金较多,融资困难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影响出口。另外中小企业还普遍存在外贸专业人才稀缺的困难,很难主动适应国际市场变幻,把握商机、规避风险能力较差。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㈠搭建国际贸易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我局将积极搭建国际贸易平台,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交易会,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下半年我市将组团参加的国内外重点展览、展示会主要有:“9·8”厦洽会、深圳高交会、南宁东盟博览会和秋季广交会以及东欧、非洲和中东地区的交易会。
㈡加强市场信息和贸易政策的宣传
由于欧美对我纺织服装设限和人民币汇率的上升,我市服装出口企业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有助于提升产业层次,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我局将通过会议指导、印发材料、举办风险管理培训班等一系列措施,指导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人民币升值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尤其重视指导纺织服装出口企业适应多变的纺织品出口管理政策;促进企业集中精力研发高科技、高附加值和高成长性产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㈢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的发展
这是加快我市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方式,既可以提升我市进出口贸易总量,减少退税率下调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又可减轻扩大出口与地方财政负担有限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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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外贸型经济转型升级的紧迫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劳动与生产成本的上升,使中国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逆转。以前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尤其是用工荒问题日益加剧,甚至会成为一种常态发展。我国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使80、90后成为未来的主力军,他们对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劳动报酬的要求提高,甚至自愿失业者不断增多。
改革开放的深入使得劳动力需求不断上升,这样就使总供给不能满足总需求,使劳动者在求职中更具优势。信息与科技的快速发展,客观上要求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向知识型企业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成为劳动者争相进入的企业。
二、浙江外贸型经济转型升级的思考
浙江地域小,人口多,资源严重短缺,95%以上的能源都是从外省运输。随着外贸的快速发展,以及竞争的加剧,浙江要使外贸经济获得持续增长,一定要及时加快转型升级。
1.以科技为先导,促进经济方式转变
国内外实践表明,经济持续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技的投入。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开始重视科技的创新,如日本树立经济立国的策略。对于浙江省来说,要实现经济转型升级,首先加大科技的投入,依靠科技的进步。浙江省可以率先在外贸出品的重点企业进行试点,如在服装、加工企业加大技术引入与研发,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量。然后在浙江外贸企业推广,使企业都开始注重技术研究,实现企业的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高效益,提升企业的资源利用率,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
长期以来,浙江在制定出口产品的价格时仅仅是根据企业生产成本、人力因素进行考虑,而没有将环境成本的因素考虑在内,导致国内的一些稀缺资源成了廉价出口商品。这样不仅不利于浙江外贸的持续发展,会使浙江的生态进一步恶化,还会引发国际贸易伙伴“两反一保”的控诉请求。随着人类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与重视,为了确保浙江外贸的持续发展,政府应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把不可再生资源等列入成本核算体系,使商品化与环境化达到协调统一。
3.优化产业政策与产品结构
政策的调整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企业的转型与发展,要优化企业的产品结构,首先要通过相关的政策进行引导。长期以来浙江的企业在发展中对环境与资源的重视程度不高,为了转变企业的这种观念,政府要对外贸企业中资源利用率高、污染小、绿色产品企业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在外贸中污染严重,以牺牲本地的环境换取贸易收益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加大对其的税收。通过浙江政府的税收调控,提高外贸企业的资源循环转化和生态环境建设能力。
在出口中,浙江要优化主体结构,首先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使他们向跨国企业发展;第一要要优化市场结构,通过开发新兴市场,提供差异化产品,提升竞争力;第三要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对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给予大力支持。第四要加快出口基地建设,扶持汽车零部件、软件、电子信息和新材料产品出口。第五要发展服务贸易,培育加工贸易。在进口方面,应强化市场管理与监督,严禁外国污染产业及产品向浙江转移。总之,浙江政府要通过相关政策的调控,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4.打造知名品牌,提升企业文化
当今世界企业的竞争不仅仅是产品品质,更上升到企业的品牌竞争,企业文化的竞争。在外贸发展中,浙江要加强对外贸企业宣传与培训,使他们积极进行品牌的宣传,努力打造世界著名的品牌,从而为产品在世界的销量创造条件。浙江外贸企业在发展中也要加强企业文化的营造,通过大力宣传绿色、环保、生态与科技的重要性,使企业员工提升思想认识,不断努力,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对外贸易是浙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果,进一步巩固了浙江贸易大省的地位。据浙江省商务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 2011年全省外贸进出口、出口、进口三项目标均为增长10%,可见目前浙江外贸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随着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化,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对浙江外贸型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未来更为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浙江政府要以科技为先导,优化产业政策与产品结构,通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打造知名品牌,不断促进浙江外贸经济的转型升级,促进浙江经济的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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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直有经济贸易的自由发展和经济贸易的保护手段的矛盾存在。总体来讲,各国经济贸易的发展已呈现自由化的态势,并且经济贸易的自由化已成为各国经济贸易政策的主导。但经济贸易的保护手段并没有得到根除,这是因为各国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已经深深地浸没在经济贸易的残酷竞争之中,为了保护自己的优势赢得利润便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贸易保护主义。这几年,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产品在国际舞台上屡次遭遇贸易壁垒,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国家对其产品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
1.2经济贸易结构的变化升级
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全球化促使各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以此导致了对外经济贸易结构也相应做出了调整,一方面货物贸易中加入了高新技术提高了技术含量,使得初级产品经济贸易在总体经济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而工业制成品经济贸易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影响,全球范围内的服务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这促使了服务贸易在对外经济贸易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
2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现状分析
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努力GDP平均年增长率保持在9%左右,而作为对GDP贡献较大的对外经济贸易也始终保持高速运转。自加入WTO以来,我国深受经济全球化影响,对外经济贸易顺差和贸易总量保持高速增长。据统计2009年我国对外经济贸易顺差是1961亿美元,进出口总值达到22073亿美元,2010年,我国进出口总额为2.9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0%。很显然,对外经济贸易的迅猛增长对中国经济增长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增长主要还是数量的扩张,缺乏产品附加值。同时,这种缺乏技术含量的粗放型增长态势引发了环境和能源的各种问题,导致了对外经济贸易的不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所获得的发展机遇
在经济全球化席卷而来之时,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正迈入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在此重要时期,我国对外服务加工贸易正逐渐提升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研发水平等重要的服务环节在国际市场上的转移水平正在逐渐提高,这也给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自加入WTO以来,我国积极倡导对外经济贸易的自由化,遏制一切贸易保护主义,促使双边乃至多边贸易体系的更加完备。鉴于此,这必将使我国在对外服务经济贸易领域得到长足发展,同时也会促进我国商品的大幅出口,为我国赢得经济贸易发展的巨大空间。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实行的“走出去”进行跨国投资,有利于我国积极参加国际分工,拓展国际发展空间和市场份额。同时我国还将积极地采取“引进来”的措施,从国际市场上吸收利用稀缺资源和核心技术,提高吸引外资的水平和能力。这都将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提供条件。另外,技术、金融等各个领域的创新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金融的改革和开放促使我国与国际接轨,及时汲取优秀经验,完善金融体系,促进我国经济贸易的良好发展。
2.2我国对外贸易面对的挑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我国的诸多领域都获得了较快的发展,这就使得与各国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如此便产生了诸多贸易摩擦。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的需要,另一方面在于我国自身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体制和政策不完善,从而诱发了一些贸易摩擦。在全球经济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前提下,我国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既要考虑国外因素的影响,又要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自身所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增长方式主要是粗放型增长方式,这种增长方式与能源、环境都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影响了对外经济贸易的可持续增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对外货物贸易水平较低,缺乏自主研究和具有自主品牌的商品。(2)对外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不高。在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出口额占对外经济贸易出口额的10%左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我国对外服务贸易持续出现贸易逆差,给国民经济带来了不好的影响。(3)由于技术创新意识和能力的欠缺,我国企业只是单纯的对技术的引进和模仿,对技术消化、吸收能力不强,最终导致了我国是数量上的生产大国而不是核心技术拥有大国,如此一来我国付出了能源的高消耗和环境的高污染的沉重代价,但却没有从世界市场上分得足够多的利润,深深地影响到了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长远发展。
3加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现实意义
自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贸易政策以来,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也推动了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且还使单位GDP环境损失逐步降低,促使了中国经济的和谐发展。所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巨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我国实行自由的贸易发展政策,可以将我国的人力资源优势有效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可以生产出大量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如果我国实行自由的对外经济贸易政策,那么我国生产出来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就可以借助国际市场销售出去,如此一来既可以避免国内剩余产品的产生,又可以增加中国居民的经济收入,最终也提高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水平。(2)我国实行开放的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借助国际贸易市场引进国内缺乏的原材料和技术设备。如果缺乏这些,那么国家的相关产业就得不到持续发展,或者国家只是利用国内的有限资源进行生产,不仅有使资源枯竭的危险,而且还无法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4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对策研究
4.1关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4.1.1可持续发展的概述
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国家要将发展与可持续性相结合,将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同时兼顾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使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资源、环境等全面和谐发展。从中可以看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意义在于两方面即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是基础,可持续是关键。发展是指人类社会有形物质财富的增加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可持续是指由于自然资源是不可再生的、环境的承载力是有限的,这些要求当代人必须采取措施不仅要满足当代人日益增长的社会物质财富的需求,同时又要兼顾后代对资源的需求,要为后代的发展留有空间。
4.1.2政策建议
(1)积极发展并完善多边经济贸易关系
我们要对周边地区和国家深入开放市场,建立经济共同体和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扩大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加强对其市场的经济研究,积极拓展我国在中东地区、非洲地区和拉美各个国家的进出口市场份额,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同时,我国应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参与多边经济贸易谈判,在谈判中发挥自己的建设性作用,维护自身的利益。
(2)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我国要建立并完善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出口产品结构,努力加快进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升级和完善。发展附加值高和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出口,并且要把开发的重点放在绿色产品等无污染的产品上,充分运用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手段进行对外经济贸易的有效发展。
(3)降低环境成本,使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
我国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开发绿色产品,降低环境成本。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应该建立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上。在对外经济贸易领域,要将粗放型的贸易增长方式向效益质量型发展方式转变,以此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2提升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竞争力的对策研究
4.2.1实施以竞争优势导向为主的平衡型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
我国现行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基本上属于出口导向战略,这样的战略易导致粗放型经济贸易增长方式,对外贸易所带来的利益并没有与对外贸易数量同种程度增长。如此,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竞争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国,但其经济结构还是低水平的接近于中级结构的大国经济。这就要求我国要实行平衡型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我国的自然资源、资本、技术等资源稀缺,必须要充分利用国外的优秀资源。同时,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趋势正在加强,我国对世界各国的依赖性和竞争性也在逐渐加强。所以,我国还要将竞争优势作为自己的导向,通过增加对外经济贸易,增大就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2.2加快产业集聚,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规模经济和产业集聚是影响一个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它们不仅可以将产业内的相关企业聚集在一起,传递信息、相互沟通,同时还可以促使产业群内的企业之间加强竞争,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经营效率。我国的产业化集聚程度低,规模经济效益还没有形成,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增高,致使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和应变能力。所以,我国要利用目前所面临的机遇期,加强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建设,采取租赁、联合、改组等方式整合和集聚各类产业,打破地区和产业的相互分割,以此来组建地域性的产业集群,形成区域整体优势,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同时企业要利用集聚优势,积极深化技术改革和自主创新,实现自身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最终达到增强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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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对外贸企业的扶持和管理
就目前的形式而言,我国外贸经济效益的提高不外乎是外贸企业利润的提高,因此,在我国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应该转变期职能,即是必从过去的外贸经营者转变为外贸宏观调控者,从直接的行政干预转变为通过汇率、关税等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控,进而通过对外贸企业的扶持和管理提高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简单而言,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职能必须有所改变,必须要与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简单来说,政府在改变职能后可以起到以下的作用:
1、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明确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将一切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2、转换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要逐步推行股份制,朝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使外贸企业真正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道路。
3、开展工贸、技贸、农贸结合,走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道路。
4、抓紧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增加适销对路产品的出口,提高外销价格,从而提高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
5、加强经济核算,节省费用开支。
6、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7、提高企业素质,特别是提高外贸工作人员的素质.
(三)以竞争优势导向为主的平衡型发展战略
就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式来看,出口导向战略是我国的现行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基本战略,由于该战略使得对外贸易所带来的利益并没有与对外贸易数量同种程度增长,这也使得粗放型经济贸易增长方式容易出现,从而影响了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竞争力。因此,实行平衡型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是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我国的基本情况来看,我国的自然资源、资本、技术等资源稀缺,因此,必须要充分利用国外的优秀资源。同时,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趋势正在加强,我国对世界各国的依赖性和竞争性也在逐渐加强。所以,我国还要将竞争优势作为自己的导向,通过增加对外经济贸易,增大就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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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证分析
1.1 样本数据及分析方法
本文实证分析所使用的数据取自《2006广东统计年鉴》,用地区生产总值GDP表示经济增长水平,IM表示进口额,EX表示出口额。样本区间选取1987-2005年度数据。为了使数据具有可比性,进出口值分别用当年人民币对美元年平均汇价换算为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进出口值;最后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把地区生产总值(GDP)、出口(EX)、进口(IM)换算成以1978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值。考虑到数据的自然对数不改变原来的协整及因果关系,并能使趋势线性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时间序列中异方差的影响,提高模型的拟合程度,所以对GDP、EX与IM进行自然对数变换,分别用lnGDP、lnEX与lnIM表示。
本文主要采用协整分析和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进行研究,所有计量分析,都使用EViews5.1进行。
1.2 样本数据的描述性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的外向型经济发展迅速。1987年,广东省对外贸易总额仅210.37亿美元,其中出口101.40亿美元,进口108.97亿美元,净贸易逆差7.6亿左右。到2005年,广东省对外贸易总额达到4280.02亿美元,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30.1%,出口2381.71亿美元,进口1898.31亿美元,实现外贸顺差483.4亿美元,居全国首位。与此同时,广东省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GDP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0.9%。历年进出口与GDP如下两图所示:
从图1、图2可以看出, 原始的进出口与GDP样本序列都呈现共同的上升趋势,而一阶差分后的序列趋势消失。初步判断,原始的数据序列是非平稳的,而一阶差分后的序列是平稳的。进口、出口和GDP之间存在一长期稳定的关系。
1.3 样本数据的单位根检验
为了防止出现虚假回归,在利用OLS等传统方法对计量经济模型进行估计之前,应先对变量的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我们采用ADF方法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注:检验形式(C,T,K)分别表示单位根检验方程中所含的常数项、时间趋势项和滞后阶数,T=0表示不含有时间趋势项,当ADF检验值大于临界值时,表示序列不平稳
表1的检验结果表明,所有变量在5%的显著水平下都是非平稳的,但是它们的一阶差分序列在5%的显著水平下都是平稳的,即LNGDP、LNEX和LNIM都是一阶单整过程,据此可以进一步检验三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
1.4 样本数据的协整检验
为了确定LNGDP、LNEX、LNIM三个变量是否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我们用JOHANSEN的最大似然法(MLE)进行协整检验。根据对初始数据形态的分析,确定数据有确定性趋势,协整方程有截距项,选择滞后期为1。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表示.
由表2,有42.9025>35.1928; 16.3510
LNGDP=0.4555 LNEX+0.5096LNIM+1.1409 (1)
从协整方程可以看出,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弹性约为0.46,进口对经济增长的弹性约为0.51。这表示,出口每增加1%,将拉动广东省GDP增长0.46%;进口每增加1%,将拉动广东省GDP增长0.51%,说明从长期来看,出口和进口都对广东省的经济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进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更大。
1.5误差修正模型
根据Grange定理,一组具有协整关系的变量一定具有误差修正模型的表达形式存在。
由协整方程(1)可得误差修正项 ECM= LNGDP-0.4555 LNEX-0.5096LNIM-1.1409,采用EG两步法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如下:
d(LNGDP)=-0.2211ECM(-1)+0.1573d(LNEX)(2)
(0.0229) (0.0497)
(-9.6573)(3.1630)
(2)式中的第一组括号中的数字为回归系数的标准差,第二组括号中的数字为t统计量的值。可以看出,模型的回归系数基本上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短期调整系数(-0.2211)为负值,符合反向修正机制,但模型的拟合系数不是很高,这主要是因为重点考察的是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而省略了消费、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2)式中的误差修正项反映了广东省的经济增长和进出口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差分项表示的是相关变量的短期波动。误差修正项系数的t统计值为-9.6573,通过了5%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它表明DGDP受到长期均衡关系的显著影响。协整关系对GDP的增长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误差修正项系数-0.2211表明,LNGDP在每年的实际值与其长期均衡值的差距约有22.11%在下一年度得到修正或清除。由于误差修正项的系数绝对值的倒数为4.5,可知短期波动调整到长期均衡的周期约为4.5年。(2)式还表明,出口的短期变化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出口每增加1%, GDP增加0.16%。
1.6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GRANGER(1969)提出了对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的方法,称为Granger因果检验法。笔者采用这种方法对样本区间内广东省的经济增长和进出口三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检验。一般来说,对外贸易的变化会对第二年的产出产生影响,所以本文选取滞后一阶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表3表示在滞后1阶和5%的显著水平下,出口是GDP的单向Granger原因,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十分明显,这一结果符合凯恩斯的外贸乘数理论.表3还表明,在GDP与进口之间在滞后1阶时不存在因果关系。
为了考察GDP与进口是否在较长时间内存在因果关系,本文还对GDP与进口在滞后3阶和4阶时进行了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如表4,5所示。表4表示在滞后3阶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进口是GDP的Granger原因,GDP不是进口的Granger原因。表5则表示在滞后4阶和8%的显著性水平下,进口是GDP的Granger原因,GDP不是进口的Granger原因。我们认为原因在于进口中引入的资本品和机械设备带来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等效应并不会立竿见影,其对GDP的贡献的滞后时间较长,一般需要3-4年,所以从较长时期来看,进口促进了经济增长。
2 结论和相关理论分析
利用协整理论、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于广东省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1)广东省的GDP与进出口三个变量都是一阶平稳变量,广东省经济增长与进出口三者之间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
(2)协整方程显示,广东省的经济增长与对外贸易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出口增长和进口增长都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3)从短期来看,出口对广东省的经济增长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而且是广东省经济增长的GRANGER 原因。
(4)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传统的经济理论一般重视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政策取向也多是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我们的实证检验证明进口在长期中对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我们认为主要是因为进口中往往包括大量的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它虽然不会直接对GDP总额产生正向促进作用,但是大量先进设备和技术的进口会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率的提高,促进经济集约化增长程度的提高,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另外进口还具有弥补供给缺口、诱导国内需求的作用。
3 政策建议
基于实证检验的结果和理论分析的结论,我们拟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实施科教兴贸战略,加快出口产业的技术进步,从而提高制成品的技术和资本含量,促使出口产业在国际竞争的压力下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不断增强技术开发能力,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体制,使我省的出口贸易增长能真正通过刺激技术进步的机制,发挥对于国民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作用,在新的增长方式下,维持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2.在重视出口的同时,积极扩大进口,提高进口增长率,充分发挥进口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而且在连续数年保持巨大贸易顺差,外汇储备规模巨大的情况下,目前我们具备了增加进口的内外部条件。应该优化进口结构,实施效益发展,大力增加战略性商品的进口,主要进口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省内或国内又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技术,特别是短缺资源、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等,从而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在分享国外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基础上,加快我省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我省经济走上开放型的良性增长的轨道。另外,在进口产品和技术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学习国外先进的思维方式和观念,诸如效率观念、信用意识等,通过思想进步和制度创新来保证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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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于外贸结构: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势头强劲
OEM的英文是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r的缩写,指一家厂商按照另一家厂商的要求,为其生产产品和配件,现已发展成为定牌生产或贴牌生产。国内习惯称为加工贸易。近几年来,加工贸易在中国发展迅猛,贸易份额占55%以上,而且,我国的加工贸易也主要以OEM贴牌生产为主。一方面,OEM可以使我国企业更多的参与国际竞争,进入国际市场。近年来,国内一些家电制造企业为了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企业规模,为国外品牌做加工。这样做不仅增强了企业的竞争意识,更重要的是为中国企业提供了一个参与全球产业链的机会,有利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OEM帮助中国企业学习外国产品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提供OEM的企业在产品供应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可以在质量控制、效率控制等在管理上按照购买方要求组织生产,从而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达到规模经济,这对加强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加快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的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货物贸易中OEM作为主流生产方式,但是,在整个贸易结构中,近年来服务贸易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
3、基于资金:进入工业制成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不同影响
作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角色,FDI在外贸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FDI一直以平均9.8%的速度增长,是发展中国家中吸收FDI最多的国家,外贸依存度总体上来说处于总体上升的过程。规模庞大的FDI存量,与我国近年来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引进外资鼓励外贸发展密不可分。我国所吸收的FDI中,工业制成品贸易中的制造业所占比重较大,提高了外贸依存度,而服务贸易吸收的FDI比重较小。制造业所吸收的FDI,无论是在实际利用外资存量方面,还是在每年进入我国的FDI总量中,所占比重都达到70%以上。这些都促进了制造业的产业规模、产业水平的扩张,产量的快速膨胀。由于国内市场有限,产量的提高必然导致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制造业的出口每年都保持在平均30%的高速增长,工业制成品占出口总额的比例达到90%。因此FDI促进了我国制造业的产量和出口量,使我国的外贸依存度增强。但是我国服务贸易吸收FDI较少。与美国比较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吸收了比中国更多的FDI,但中国的外贸依存度是美国的3倍。这是因为,进入美国的FDI中有70%进入了服务贸易,而中国却有70%以上进入了工业制成品贸易,服务贸易FDI所占比重不到30%。现在各国的FDI都越来越多的被其国内的服务贸易所吸收,是因为服务贸易的FDI在促进GDP增加的同时,也大幅度的降低外贸依存度,而且服务贸易已成为各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服务贸易FDI所占比重较低,也是我国外贸依存度较高的主要原因。
4、基于货币:人民币不断升值导致我国贸易成本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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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一种经济模式,其实质是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 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经济的发展将会使当代国际贸易发展出现许多新变化。低碳经济的理念已经成为世界贸易中广泛认可的一个重要标准,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国际贸易呈现出了不同的调整和应对。国际贸易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参与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呈现低碳化趋势。商品结构的低碳化应该包含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值得就是产品在制造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较低,不排放过多的温室气体。第二种就是指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所采用的运输方式比较环保,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比较少,例如在当前比较常用的国际贸易运输方式过程中,海运、陆运、空运的碳排放量都是不一样的。海运的碳排放量是最低的,商品结构的低碳化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这种排放方式的低碳化。低碳化水平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衡量一个国家进出口贸易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低碳化已经成为一个世界范围内都极为关注和重视的显著趋势。
第二,碳保护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有一个重要壁垒。国际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一直努力消除和避免的重要问题,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世界贸易经济组织一直致力于消除各国之间的贸易壁垒。但是随着低碳化趋势的出现,世界各国对低碳产品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这项硬性的标准使各国在进行自由贸易的同时出现了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国际贸易壁垒的加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环境标准更加严格,环境标准严格使得很多发展中国家的产品难以进入世界贸易的市场。第二,关税征收成为另一种限制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措施。关税一直是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问题,关税种类和关税的征收强度是世界各国在国际贸易发展中需要协商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第三,低碳技术已经成为一项核心技术,这项技术的发展带动着国际竞争格局的进一步调整,对于低碳技术尚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这无疑于是又一次严峻的考验。这种竞争优势的差距,将会进一步加剧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上竞争差距的加大。
二、我国外贸发展方式的非低碳特征及其原因分析
(1)出口商品的含碳量较高
目前我国外贸出口的商品绝大部分是碳资源密集型的初级产品,如钢铁、冶金、矿石、机械、 纺织品、服装等这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大量的碳资源,其含碳量明显增多,由于我国目前主要以煤炭作为最主要的能源,而煤炭的碳密集程度比其他化石燃料要高得多,而石油、天然气等非可再生常规能源消费的总量和比重也在持续增加,我国出口商品的含碳量较高的状况短期内还很难迅速改变,实现低碳贸易绝非易事。
(2)外贸产业中的碳能源消费居高不下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加速阶段,围绕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中国经济发展的主体产业仍然要以工业制造业为主,从而外贸出口产品仍然是以钢铁、纺织品与服装、机电产品箱包鞋帽等为主。但是,所有这些产品的生产制造部门都是以电力、煤气、蒸汽等二次能源为基础进行,仍然具有高能耗、高污染的特征,因此,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外贸总量的增加,意味着碳能源消费将会进一步增加,即便是实现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中国也只能做到相对的低碳经济发展,并且每年的能源强度降低,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仍将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增长,进而有可能使得外贸产业的碳能源消费居高不下。
(3)劳动力比较优势难以继续发挥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利用充裕的劳动力要素,生产成本相对低廉的产品向海外市场销售,或者进行大规模的加工贸易,最终形成对外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并实现较多的贸易顺差的增长方式和发展战略,决定了我国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出口的数量很多规模很大,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即便是在高新技术产品的制造和贸易方面,也主要从事中低端的加工装配环节,始终处于国际分工价值链的低端,低碳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国际贸易商品低碳化的趋势,将会显著减少对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需求,使我国传统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受到影响和冲击,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外贸发展的措施应对分析
第一,制定和完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战略与法规
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我国的外贸经济要想取得更长远的发展,就必须建立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外部环境的构建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同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情况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显得尤为必要。国家为外贸经济的发展制定相关的战略措施,要求在关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应当将低碳的理念纳入其中,国民经济的发展计划中必须要有对低碳经济的关注和重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在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政策时,应当积极的宣传低碳经济的理念,提高社会普通民众的环保节能意识。只有社会民众对这一思想理念认可和接受,才能让低碳经济的外贸战略得以在全社会推行。除此以外,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规范和调整作用表现的越来越突出,所以外贸经济的发展需要得到法律的规制,将低碳经济的相关内容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围之中,通过法律对相关的权益进行保障,也通过法律对不符合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行为进行惩处和规制,以此来推进我国低碳经济背景下外贸经济的发展。
第二,实现能源结构的调整和替代
当前,我国的外贸经济中含碳量一直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外贸产业中对碳能源的依赖性很强,要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就必须从调整我国的能源结构这一根本性的问题着手。能源结构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要调整我国现有的能源结构并非一件易事。从当前的现状来看,能源结构的调整,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减少碳的排放量。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主要以煤炭为主,煤炭资源在我国的产业资源结构中占据的比重仍然相当可观,从当前我国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发展程度来看,要完全消灭掉或者大幅度减少对煤炭资源的使用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尊重客观实际的基础上,采用技术革新的方式来降低我国的碳排放量。这种技术目前主要是指碳中和技术,所谓碳中和技术就是在对煤炭资源进行使用之前,进行一些低碳化和无碳化的处理,这样就会使煤炭在消耗过程中排放的碳大大降低。除此以外,能源结构的调整还要注意对新兴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一些可再生资源,例如太阳能、风能等这些都是可再生资源的典型代表,这些资源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生活中应用的并不普遍,国家需要在这方面投入精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增加。
参考文献:
[1]赵玉焕 贸易与环境 [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
[2]鲁丹萍 国际贸易壁垒战略研究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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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低碳经济的大环境之下,我国外贸想要得到合理发展,就需要在多个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我国外贸在低碳经济环境下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一)制定完善法规
对于我国外贸经济来说,在低碳经济环境下的发展,首先需要相关的部门制定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外贸经济只有在合理、完善的法律法规指导下,才能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时候,相关部门首先要掌握和分析我国目前存在的能源问题及环境问题,要重视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要将低碳经济的发展作为我国外贸发展的一项基本性战略措施,将低碳经济纳入外贸发展的日常规划中。我国某市是外贸发展的重要城市,外贸经济是该市的经济支柱,该市为了使外贸经济在低碳经济环境下得到合理发展,专门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法规。该市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法律的时候,主要考虑了低碳经济与外贸经济之间的关系,为低碳经济在外贸经济中的发展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此外,该市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还注重法规的宣传工作。该市利用传统纸媒与新兴电子媒体,宣传低碳经济环境下的外贸经济,提高所有人对其的认识,树立起相应的节能意识,引导低碳环境的营造。由于该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外贸经济呈现出很强的低碳型,成功实现了合理转型,带动了该市经济的整体发展。
(二)引进低碳节能技术
要想使我国的外贸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较强的低碳特征,还需要引进和应用新型的低碳节能技术。我国目前虽然外贸经济发展情况较好,已经是世界上重要的贸易大国,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不能被称作贸易强国。究其原因,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外贸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没能及时引进新型的低碳节能技术。我国应该认识到低碳节能技术的重要性,在外贸经济发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还可以邀请具备专业技能水平的技术人员来到我国进行交流。此外,我国要积极与发达国家之间就低碳节能技术进行积极沟通,引导我国外贸企业应用新型的低碳节能技术,解决我国外贸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无法应用低碳节能技术的现状。在积极与发达国家进行沟通的同时,我国也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低碳技术的自主研发,为我国的外贸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只有积极引进低碳节能技术,我国的外贸经济才能在低碳经济的条件下得到合理发展。
(三)让企业“走出去”
我国外贸经济想要合理发展,适应低碳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趋势,还需要我国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外贸企业“走出去”。我国可以引导外贸企业在发达国家进行符合实际的投资,这样可以为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数量的能源和资源。与此同时,外贸企业“走出去”,还符合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外贸企业加速对外开拓,可以吸取到发达国家优秀外贸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思想,并且可以吸收到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经验。因此,我国只有鼓励外贸企业实行“走出去”战略,才能真正使外贸企业得到合理发展,其与低碳经济的联系也会更加紧密。这样,我国外贸发展才会日趋合理,体现出很强的低碳型特征。
(四)转变外贸产品结构
要想使我国外贸发展具有很强的低碳型特征,就需要及时转变我国现存的外贸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自身的技术含量与整体质量。我国有关部门应当对产品加工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对于污染情况比较重且经济增长不明显的对外贸易,要进行严格的限制。同时,要及时应用环保性质较为明显的技术,来增强外贸产品加工的综合实力。此外,我国要积极生产和开发科技化程度较高的外贸产品,不断提高外贸产品的自身附加值,让外贸产品不只是“中国制造”,更要向“中国创造”方向进行转变。最后,我国还要积极发展外贸服务业。目前,全球经济市场处于新的发展时期,带有低碳性质的外贸服务业发展情况相对较好。我国相关部门应该认识到这一点,严格把控外贸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方向,对外贸服务业的内在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与积极的优化。这样,我国外贸服务业才会得到合理发展,对于我国外贸事业的低碳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我国外贸产品的内在结构才会得到真正转变,这对我国发展低碳特征的外贸经济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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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经济法释义
国际经济法概念和范围的界定在国际上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从狭义上讲,国际经济法从属于国际公法,是其的一个分支,因此其对象主要是国际之间的经济关系,根据此类划分,国内的经济法律则不在其范围之内。从广义上讲,国际经济法是用以调整国际范围内跨国贸易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所有法律的总称。也就是说其对象既包括国家法人、自然人与其它国际组织的关系,还有国内对外经济交往的政策、法律等。这也是目前最主流的观点訛譺。总之,从其法律的本质而言,国际经济法指的是用以调整国家和国家、国家和国际、国家和他国私人、国际和他国私人等之间经济问题的所有法律法规的总称,可以说是全球化发展的产物。其中应用最广泛的有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技术贸易法等。下文就这两项分析对外贸易中国际经济法的应用。
二、对外贸易中国际经济法的应用与地位
(一)国际货物贸易法
国际货物贸易法的主体法律有两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以及《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这两部法律主要对在进行国际货物贸易时,两方的职责与权力,用以对国际货物贸易提供法律标准和保护。比如,在某次国际货物贸易中,A国的M公司把一批食物出口到B国的N公司。在食物出口前,这批食物已根据两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食物验收标准,由A国的食品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并向A国保险公司投保。但食品出口到达B国并交货1天后,N公司发现该批食品质量有问题,但M公司接到通知去复查时发现是由于运输过程中货轮的热度导致的食品变质。但M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却不同意理赔,因此N公司就要求M公司进行赔款。但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根据国际贸易法的条款,结合两方签订的合同,发现A国卖方的M公司承担的责任是食品的质量、运输费用、保险和运出关口的责任,而在食品到达B国并交货后的风险则是由买方N公司承担。此案例中的食品变质是在交货后的运输中发生的,根据法律条款,此次的纠纷应由B国的N公司承担,与A国的M公司无关。因此,法院最后判定由A国的M公司不需承担理赔。由此可见,合理运用国际经济法,可以有效解决贸易纠纷,保障各方的正当利益。
(二)国际技术贸易法
国际技术贸易法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调整国际间的技术转让关系,其最主要的目的是用来保护各方的知识产权訛譻。对外贸易涉及到产品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转让问题,从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开始,各个国家纷纷出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法规,为解决在国际技术贸易中产生的各种纠纷提供有力保障。比如我国刚加入WTO后对技术贸易规定还不甚了解,盗版软件、山寨产品在国内一时盛行,极大损害了产品出口国的利益。最终产品出口国提讼,虽然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但也为我国企业敲响了警钟。在国际技术贸易中,由于我国的技术相对比较落后,导致我国企业只能使用技术先进国家的专利,并支持高昂的保护费,生产成本增加数倍。当然,国内的一些先进技术在出口时,也会受到法律保护,为我国企业增加收入。可见,国际技术经济法的存在,使国际技术交易中的各国处于公平地位,各国的技术和知识产权都会受到保护,可以有效避免盗版、山寨的现象,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研发的热情。
三、对外贸易中国际经济法所发挥的作用
分析国际经济法在对外贸易中的应用可以发现,无论对于相关企业,还是对于外贸行业乃至整个国家,国际经济法的存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既可以保护相关企业的财产安全,又有助于保护行业的发展,还能促进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由于交易双方属于是跨国交易,不同的国家的交易习惯和法律规定通常有较大的区别,很容易发生纠纷与冲突。而国际交易通常订单较大,双方投入很高,一旦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问题,对双方都会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在进行对外贸易时,依托国际经济法,可以有效统一双方的法律规定和交易需求,从而降低纠纷的发生概率,提高交易的成功率。结合其在对外贸易中的应用,具体来说其发挥的作用主要有两点:
(一)保护我国知识产权
上文已述,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技术贸易法主要用于保护人类的知识产权,这是一个对象无差别的保护。因而,一方面可以使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不被随意盗用,一方面也使得我国企业走向正规,遵守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条款购买国外先进专利用以生产,从而提高我国对外贸易企业的竞争力訛譼。基于此,我国想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要做到三点内容。首先,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创新是进步的基础,国际技术贸易法制定的本质也是鼓励企业创新,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不断创新,才能提高在对外贸易中企业的竞争能力。其次,在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应及时申请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创新进行保护,此外还要重复利用国际技术贸易法,对别国侵权行为进行投诉、维权。最后,我国企业要充分领会国际技术贸易法的精神,在对外贸易中产生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应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2004年,我国A企业和日本等一些企业被美国投诉产品维权,并要求赔偿巨额赔款。为此,我国A企业运用国际技术贸易法,聘请了高级律师,与产品的行业专家一起进行应诉。通过两年多时间的调查、取证、应诉、审查,最终我国A企业成功维权,获得胜利。与此同时,被投诉的日本等一些企业却没有有效运用国际技术贸易法,消极对待,最终按照美国投诉要求进行赔偿。通过这个例子也能发现,合理运用国际技术贸易法,不但可以保障自身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还可以在产生纠纷时进行合理维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二)应对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与反倾销都会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倾销指的是卖方把货物通过比市场更低的价格出口给买方市场,造成买方国内市场秩序混乱,反倾销指的是买方为应对卖方倾销采取的措施。然而过度运用反倾销也会造成国际贸易的紊乱訛譽。比如在我国刚加入WTO时,由于我国生产成本低,货物价格往往低于国外市场价格。因此,许多买方国家都对中国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如何应对反倾销调查,也是我国对外贸易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运用上文所讲的国际货物贸易法,可以合理应对反倾销投诉。首先,国内应参考国际货物贸易法,成立我国的反倾销条例,有效保护我国企业。其次,我国企业可以充分运用WTO的反倾销原则,对自身进行保护,并运用法律武器来应对买方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最后,由于买方国家在对货物是否是倾销进行评估时,通常会把中国当成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在反倾销调查时,我国经常受到有歧视的价格调查。因此,我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投诉时,应据理力争,请求公正调查,利用国际货物贸易法,争取公平、公正的市场地位。2015年是我国加入WTO的第十二年,这十多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行业飞速发展,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和第二大的进口国,是国际贸易的中坚力量。但在对外贸易发展的同时,在面对发达国家的合作方或竞争方时,我国企业被歧视、刁难的事情时有发生,纠纷问题也不可避免。这些纠纷不仅与法律条款有关,还涉及到谈判的原则与标准。只有熟练掌握国际经济法的相关内容,才可以面对国际诉讼,进行合理维权,保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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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把对外开放作为主战略、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但是对外贸易对安徽省经济增长是否具有促进作用,以及促进作用大小如何,如何促进安徽省对外贸易的发展,这是安徽省对外经济贸易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相关文献综述
(一)国外有关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论述
第一,“对外贸易促进”论。该理论创始人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提出,分工的发展是促进生产率长期增长的主要因素,而分工的程度则受到市场范围的强烈制约。对外贸易是市场范围扩展的显著标志,因而对外贸易的扩大必然能够促进分工的深化和生产率的提高,加速经济增长。
第二,“对外贸易无关”论。其主要观点是:从短期来看,一国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和净出口需求三个因素。但是,如果从长期供给的角度分析,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则是要素供给的增加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两大类,与对外贸易没有关系。
第三,“对外贸易悲观论”,其主要观点是自由贸易不利于经济发展,尤其是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自由贸易会加剧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的恶化,导致发展中国家出现外贸与国际收支逆差,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利用和产业发展,而且自由贸易所决定的生产专业化对发展中国家十分不利,可能会导致更大的国际不平等。因此,发展中国家往往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重新安排投资和配置资源。
(二)国内有关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论述
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发展的进出口贸易一直被视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但也有不同的声音。例如,张小济等(1999)等发现“贸易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之间呈负相关”;彭福伟(1999)提出“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往往与国民经济增长呈反方向运行趋势”等。
随着国内有关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日益成熟,越来越多的学者就这一问题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李健(1998)概括了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张明玉(1999)则认为在经济起飞过程中,出口对经济增长显示出强大的推动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进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更为明显;许启发和蒋翠侠(2002)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中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极强的相关性,主张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并重。
三、安徽省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一)数据的选取
本文数据的选取取自《中国金融年鉴》和《安徽统计年鉴》,样本数据为安徽省1990-2007年度的数据(见表1)。
(二)协整关系检验
为了分析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在假定其他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变或影响是平稳的基础上,以gdp为因变量,分别以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为自变量进行协整检验。用y表示gdp,x表示进出口总额,x1表示出口额,x2表示进口额,借助 eviews5.0软件进行协整关系检验(见表2)。
协整方程为:
y=-1098230+66365.45*x1-66322.76*
x2+66357.35*x+994*t
x=6.29-1.02*x1-0.99*x2+669*t
表2说明,安徽省经济增长(gdp)与出口、进口、进出口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协整方程还表
明,经济增长与出口、进出口之间呈现出同方向变动关系说明,安徽经济增长过程中存在显著的“外贸驱动”迹象。 (三)安徽省进出口额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相关性分析
如图1所示,安徽省进出口总额的年增长率与安徽省gdp的年增长率并没有存在显著的相互依存性,这表示安徽省进出口对gdp的增长虽有着影响,但不是起决定性作用,说明安徽省对外贸易需要进一步发展,才能促进安徽省经济的发展。
四、安徽省发展对外贸易的政策建议
(一)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安徽省出口商品结构不太合理,还没有摆脱依靠初级产品、简单加工、以量取胜的传统模式,仍处于粗放式数量增长型发展阶段。工业制成品出口提升速度较慢,机电产品、高新产品等具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份额较低,国际市场竞争力弱;且未形成多元化的出口市场,难以有效地规避风云变化的国际局势对外贸出口的影响。因此,要优化安徽省的出口商品结构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产品的出口,推动出口贸易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继续将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全省利用外资总量上较大跨越,质量上明显提升。把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与推动全省产业结构升级更好地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对外资技术和管理的消化、吸收、创新能力,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外资对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大力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
越来越多统计数据和研究成果表明,中小民营经济已成为主宰地区经济发展快慢强弱的重要标志,各地区经济差距主要体现在中小民营经济上。但是安徽省的中小私营企业发展水平较低,没有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政府要将对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落实到位,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引导中小民营企业“走出去”,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从而拉动安徽省经济的发展。
(四)利用区位优势,发展安徽省经济
安徽省地处华东经济板块的腹地,有着较好的产业基础,投资成本也相对较低。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世界制造业基地正向中国转移,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正在向中西部梯度转移,安徽省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积极融入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圈中,学习相邻发达省市的经验,实现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拓展安徽在国内外市场的空间,保持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强大需求能力,促进自身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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