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申请书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安置申请书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安置申请书

篇1

希望公司领导能理解,并批准我的辞职请求

祝公司前程似锦,生蒸蒸日上。

篇2

我非常遗憾在这个时候向保安队提出辞职。来到保安队转眼快一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了我新的旅途。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保安队平等待人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在工作中总是犯一些原则上的错误让自己彷徨。记得一个朋友说过,工作上如果半年没有起色就该往自己身上找原因了。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尽管我一思考,上帝便会发笑,但这笑带着一丝苦涩。思考的结果让自己都感到惊讶,或许自己并不适合做保安这项工作吧。否定自己让自己很痛苦,然而人总要面对现实的,自己的兴趣是什么,自己喜欢什么,自己适合做什么,这一连串的问号一直让我沮丧,也让我萌发了辞职的念头,并且让我确定了这个念头。或许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也只有经历了社会的风吹雨打才会懂得成长。或许这是对保安队对我都是一种解脱吧!

在离开保安队以前的一段日子里,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属于自己的所有工作,尽力把工作做到平衡过度。

离开保安队,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中队长和班长对我的关心和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篇3

老实说,这一个多月的工作经历让我学到了很多,与大三时期的阶段性实习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务实了很多。我很感谢蓝企鹅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让我得到了很大的锻炼。但是其实这一个多月的工作也让我感到很迷惑。

迷惑的是,我到底喜欢什么行业,喜欢什么职业?我到底适合什么行业,适合什么职业?这种问题,在我和同学们的讨论中,我发现普遍存在。大家都一样,都进入了一个迷茫期,确实很迷惑,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该往哪个方向走。我也不止一次地想过这样的问题,我确实喜欢做文案吗?我确实擅长做文案吗?我确实适合做文案吗?这些都是暂时没有答案的问题,也是让我感到很苦恼的问题。

准确地说,我的职业规划陷入了一片极大的混乱,特别地模糊不清,特别地没有方向感,没有职业目标。我想,大概大部分刚毕业的学生或多或少都会碰到这类问题吧?所以我想回学校好好理清一下自己,再仔细对自己做一个客观的评价,分析自己的兴趣与强项所在。另外,在学校安安静静地写论文这段日子里,我也想和辅导员,还有诸位同学一起好好探讨一下,因为是同专业的,我想或许他们的看法会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其实我自我感觉我在这的本职工作做的也不好,甚至内心里还有点失职的味道。我不想老是拿自己没经验来做挡箭牌,或许是实力有限。不过不管怎样,我学到了,我懂得更多了。上岗之前我对文案一职表面上还是充满了兴趣,充满了热情,后来正式开工后才发现事情并不是理想中的那么简单,很多棘手的问题逐个逐个甚至是一齐摆到我面前,平时的写作手法此时根本起不了大作用,老实说,我对文案了解不够,认识不够,知道的不深。这次回去,要好好去图书馆恶补一下。

我恳请领导能批准我的辞职,给我时间让我找到自己的职业兴趣,找准自己的职业目标,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这些似乎说的有点远了,然而事实是我确实需要。或许有机会,公司能让我再回来。我也希望我能再回来,与这个团队一起成长。

上午部门经理小颜以及人事小李都找我进行了深刻的谈话,不难看出,我放弃这个发展的平台,放弃这个学习的机会似乎是十分错误的决定,至少大家是这么以为的。

他们的谈话确实很有道理,也确实是让我有了一点思路。对于职业的规划问题,我理解的不多。一个刚从学校走出来,走向社会的学生,既无工作经验,又非天资聪颖,学习是必然之选择,也是通往成功的唯一法宝。我个人对这种观点深信不疑,是的,我急需学习,而且时时刻刻都要学习。这一点上,我于诸位并无任何分歧。

而我还是决定辞职。并不是说我不想学习,恰恰相反,是想在学习之前,找准学习的方向,确定学习的目标。按照常理来理解,一个中文系出身的人,做文案一职,似乎天经地义专业对口,从事的都是有关于文字的工作。而且在这方面学习起来应该也不至于太费劲,这是件好事。但是我现在始终弄不明白的是,我喜欢做文案吗?

有学长学姐对我说过,年轻的时候应该多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我想这话很有道理,虽然具体地分析一下有点虚度光阴浪费时间的味道,而且生活并不容易,并非你喜欢的你就能做。有句话是说,如果你想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一件事情,那么你必须同时做你不喜欢做的几件甚至十几件事情。这大概就是生活的无奈。

在蓝企鹅跟着公司一起成长,一起学习,又有安定舒适的环境,看起来不错,实际上也是不错。而我想的是,我现在并不确定我以后是否会从事文案,因为不确定,所以从文案这点上出发来学习,似乎更有点浪费时间的味道。没错,也许我找其他的工作也是会不满意,但是不去尝试,我就永远不知道我到底是会满意还是会不满意。没错,这种尝试的代价就是时间的耗费,原谅我这次这里没有用“浪费”一词。

时间是有限的,年纪是不断增长的,这种尝试如果放在这个意义上考虑,就真的是任性而冲动,不带深思不负后果的。但是如果长远来看,我想这一年两年的时间如果真的能找准自己的人生目标,那这些用在尝试上的时间就一点都不算浪费,反而是值得的。此仅为个人观点,也是我坚持的观点。

当然,在这里继续文案的工作,也是一条明路,这一点小颜已经指得很清楚很明白。我离开这个平台,有可能是踏上另一个平台,也有可能是掉进万丈深渊,机会同等,而我却还是愿意一试,并且不后悔。

我十分感谢他们对我迷茫的厘清,而我其实更愿意自己来理清这个属于我自己的问题,不是不接受不赞同他们,只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而已,与其接受一些已经成熟了的成功的思想,其实我更愿意和同龄人在一起探讨然后得出属于自己的结论。上司的谈话对我的启发很大,不能夸张地说什么“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但是还是很受益非浅的。

不过,我还是很坚定自己的想法。我也希望公司能够理解并支持我的想法。

篇4

吾之品格精神,如临风之玉树,又如当空之明月浩然,怎堪与俗流共舞哉!可叹屈身于湖州某某物业,为一小小秧护员。诚如伏枥之骥,纵有千里之志,而奈缚手缚脚,无所可为,混迹于碌碌无为中矣!鉴于此,特向公司主管大人先生们引咎请辞!从此踏破樊笼飞彩凤,顿开铁锁走蛟龙。好比那万里白鸥鸥驰,驰骋于浩荡云海之间,谁复可训也!

此致

篇5

首先致以我深深地歉意,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突然向公司提出辞职,纯粹是出于个人的原因,不能在公司继续发展!

在公司的近一年里公司给了我一个又一个很好的学习,平台,这里的工作使我真正从校园踏上了社会,自己也在踏进社会后第一次有了归属的感觉。在公司工作经历带给了我很多愉快的记忆,也带给我人生经验的增长,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离开对于我个人来说或许是一种损失!但我也想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寻找人生的下一步选择

不论以后的成功与否,至少努力过,也给自己有过成功或者失败的机会。

非常的抱歉,在工作的近一年时间里,我并没有为公司创造多大的价值个人原因辞职报告工作报告。十分感谢公司近一年以来对我的培养,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帮助和照顾。即使是乍现的昙花也曾肆意的绽放过,即使是瞬息的流星也曾尽情的燃烧过。没有遗憾,没有怨言,虽然我并未成功,但是我努力了。

很荣幸曾身为公司的一员,能有机会在这里工作学习,不胜感激!衷心祝愿所有同事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诚祝公司业绩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敬礼!

辞职人:_

20__年__月__日

经理离职申请书范文2尊敬的校长:

你好。首先向你说声对不起,我辜负了你对我的期望,今天写信就是向您提出辞职的。

自去年分配到我校以来,我一直受到了您的各方面的帮助,对此我就是感恩不尽的。刚大学毕业,我由一名学生成了一位光荣的人民教师,对教师这职业我就是既熟悉又陌生。记得在我来校的第二天,你就找我谈话,将许多教学经验传授给我。从备课到讲解,从和学生相处到批改作业,从教态到板书设计,从语言运用到为人处世,你就是那样的耐心啊!那天我学了不少东西。

您就是很器重我的,所以您竟给了我一个班让我管理。应该说我就是很认真很努力地在工作,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我怕也就是学生和同事们心中的一个好班主任,好老师吧。但都怪我,一时的冲动造成现在这种糟糕的局面。___平时也算班上的一个好学生吧,可那天他找我请假时实在太过分。我不知平时随和的他,那天却那样的固执。我无论怎么讲,他就就是不听,我不准假他就就是不走。我由于下午有课,中午饭间时间又短,我就是个非午后休息会儿不可的人。中午哪怕打个盹儿也行,否则整个下午我就象丢了魂一样,头昏昏沉沉,精神萎靡不振。因此我让他下午上完课再找我说,可他就就是非要我当场给他批假条。关于学生请假,我班刚开过班会,制定了具体措施,我不能为他破班里的规矩。长说短说,他耗在那里就就是一个主意,我实在就是生气。但强压住并未发火,后又以我该休息了,下午还有课,企图让他先走,他不动。我躺在床上,心想他站就让他站吧。可这时他却走到我床边,嘴里仍嘟嘟嚷嚷让我准假,我实在压不住火了。我站起来说你走不走,他说不走。我随手抓了把水果刀,撵他走。其实当时我只就是随意拿了件东西,并未太在意手里究竟拿的就是什么。他走后,我才发现我就是拿了把小刀的。从他离去的表情上我已预感到什么了,我本想上完下午的课再去找您说此事的。可上完第一节课后,李主任就找了我。

这件事在学校引起了一个小轰动,我对不起所有关心我的领导和同事们。也许我太年轻了,也许我还没有真正懂得教师这一职业。但不管怎样,我知道,我可能将因此而告别这神圣的讲台了。所以主动提出辞去班主任职务,辞去任课老师的资格。若一时还找不到合适的老师接替我的课,我可以先代着。

我就是怀恋这三尺讲台的,因为我站在上面还不够365天,但我犯的错误却就是不可原谅的。我期待着上级和学校尽快对我做出最后处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

20__年__月__日

经理离职申请书范文3尊敬的各位公司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申请报告。

我就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公司之后,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在公司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由于个人原因,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目前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

我已准备好在下个月从公司离职,并且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非常感谢您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公司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就是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将就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公司能够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给予批准。

申请人:_

20__年__月__日

经理离职申请书范文4尊敬的主管、副经理:

你好!

在公司工作一年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公司的营业状态也是一直表现良好态势。非常感激公司给予了我这样的机会在良好的环境工作和学习。虽然在公司里基础的业务知识及专业知识已经基本掌握,但俗话说“学无止境”,有很多方面还是需不断学习。提出辞职我想了很久,公司的环境对于业务员很照顾很保护(至少对于业务风险来说),鉴于我的个性,要在公司自我提升及成长为独挡一面的能手,处于保护的环境下可能很难。我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个性倾于内向,你们也有经常提醒我这一点,其实,这不管是对于公司培育人才或是我自身完善都是突破的难点。虽然我的观念是:人需要不断的发展、进步、完善。我也一直在努力改变,变得适应环境,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但是我觉得自己一直没什么突破,考虑了很久,确定了需要变换环境来磨砺。

公司业务部近期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交接工作可能需要一个时期。我希望在10/24左右完成工作交接。这个时间也许比较紧,如果实施上有太多困难,我同意适当延迟一周。但是我还是希望副理理解,现临近年底,如果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

我希望在我提交这份辞程的时候,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是我的工作请主管尽管分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做好应该做的事。另外,希望主管不要挽留我,其实,离开是很舍不得,原因自不用说明。但是既已决定,挽留会让我最终离开的时候更为难。谢谢!最后,希望公司的业绩一如既往一路飙升!主管及各位同仁工作顺利!

申请人:_

20__年__月__日

经理离职申请书范文5尊敬的领导:

我进__已经有几个月了,由于我个人的原因。经过深思熟虑地考虑,我决定辞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

我非常重视在__公司内这段经历,也很荣幸成为__的一员,特别是__的处事风范及素质使我倍感钦佩。在__这几个月所学到的知识也是我一生宝贵的财富。也祝所有__成员在工作和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及收益!

望领导批准我的辞职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本人在2__年_月_日离职)。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愿祝__生意兴隆!

敬请领导同意并批复!

此致

篇6

现住址:北京市丰台区某地

电话:******

被申请人:穆文

身份证住址:某省某市

身份证号:******

现住址:北京市丰台区某地

电话:******

请求事项:

1、强制被申请人履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丰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转让费50000元及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1150元;

2、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2019)丰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转让费50000元及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1150元。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及国家法制的严肃性,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篇7

您好!本人__于20__年4月10日,进入___保安服务公司,至今已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我学会了很东西,感谢__保安公司给予了我一个做保安的机会,感谢我们大队长__和我们班长__,对我的关心与帮助。

我要特别感谢一个人,那就是我的班长___,感谢他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心与帮助,他就像我们这个班组所有保安队员的哥哥一样,对我们每一个保安队员都很好,很关心,不管你有什么事情,只要他能做到的,他都会去帮助的,还有很多很多,我就不一一讲下去了!总之:他对我们的好不是一句话两句话一天两天就能讲完的,总之:如果我离开了这里离开了长明哥,我的心里会很难过很难过的,说句心里话,我真的舍不得离开长明哥,不是一般的舍不得……

但是:由于我[个人]和在[工作中]两个方面的原因,所以特此向领导申请辞职,望领导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保安辞职申请书2尊敬的公司领导:

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给我机会来公司工作。其间我认识了不少朋友,学到不少新的知识,也有过很多愉快的时间,但是我因学习上课的需要,特辞去现在的保安工作,望公司领导能够谅解,如果您发现以往的工作有什么问题,请与我联系,手机不变(139________)。并希望能保持联络。

希望公司领导能理解,并批准我的辞职请求。

祝公司前程似锦,生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保安辞职申请书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安管办的保安。我今天正式递交辞职报告。

我自20__年7月23日进入___股份有限公司,20__年8月4日调入到筹备组,到现在已经有三年了,在这里我真正真正成为一员专业的保安,学到了很多外面小公司学不到的专业安保工作,很感谢公司给我这样子的机会。

今天我选择离开纯属个人原因(我要到另外一个城市,因为我爱人在那),不是因为承受能力不行,也不是工资待遇问题。希望领导能够体谅我的苦衷。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最近的安防任务艰巨,上上下下都崩紧了神经。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推进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人员调配紧张,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给予批准。

祝公司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辉煌,祝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保安辞职申请书4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致以我深深地歉意,怀着及其复杂而愧疚的心情我写下这份辞职申请,我在我们公司已担任保安职位已有一段时间,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突然向公司提出辞职,纯粹是出于个人的原因,不能在公司继续发展!

家中父母原因,强烈反对,以及本人学业方面等因素,多次强烈要求我回家。然而在武汉没什么建树,每月的工钱也不够自己花,工作了还要问家里人要钱,愧疚于心。

离开这个单位,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确实很舍不得,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感谢那么多兄弟以及领导对我的教诲,教会了我许多受用一生的东西,很感谢你们,也感谢公司对我的栽培。但是我还是要决定离开了,我恳请单位原谅我的离开,批准我辞职。

同时,很荣幸曾身为恒大公司的一员,能有机会在这里工作学习,不胜感激!衷心祝愿所有在恒大城辛勤工作的员工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保安辞职申请书5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安管办的保安。我今天正式递交辞职报告。

我自__年_月_日进入__-_股份有限公司,__年_月_日调入到筹备组,到现在已经有三年了,在这里我真正真正成为一员专业的保安,学到了很多外面小公司学不到的专业安保工作,很感谢公司给我这样子的机会。

今天我选择离开纯属个人原因(我要到另外一个城市,因为我爱人在那),不是因为承受能力不行,也不是工资待遇问题。希望领导能够体谅我的苦衷。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最近的安防任务艰巨,上上下下都崩紧了神经。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推进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人员调配紧张,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给予批准。

祝公司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辉煌,祝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此致

篇8

第三条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由争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先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承办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工作。

第四条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实行先协调后裁决,并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期间,不停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第二章申请协调裁决范围第六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协调和裁决。

依照《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施拆迁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申请协调和裁决。

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安置人员申请协调和裁。

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和裁决。

第八条协调和裁决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征地补偿安置无利害关系的;

(二)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期限提出申请的;

(三)经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已经达成协议,申请人又以同样理由申请裁决的;

(四)裁决机关已经下达准予撤回裁决申请或者裁决决定,申请人又以同样理由申请裁决的;

(五)申请人就同一争议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已经受理的。

第三章协调

第九条申请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有争议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告知申请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的期限;未告知的,申请人可以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1年内,申请协调。

第十条申请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协调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有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委托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协调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地址)、联系方法;

(二)申请协调的具体请求事项;

(三)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协调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

市、县人民政府对决定受理的协调申请应当在收到协调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协调工作。

第十三条申请人申请协调,市、县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或者未按期完成协调的,申请人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责令其受理或者协调。

第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应当充分听取申请人意见,查明事实,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作出协调意见书。

第十五条协调意见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协调过程;

(三)争议的主要问题和基本事实;

(四)经协调达成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达成协议的主要分歧;

(五)未达成协议的,申请人申请裁决的权利和期限。

协调意见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印章。

第四章裁决

第十六条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经协调未达成协议的,申请人可以自协调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申请书直接递交省国土资源部门。

第十七条申请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应当提交下列材:(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有关证据材料;(四)协调意见书。申请人委托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裁决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地址)、联系方法;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申请裁决的具体请求事项;

(四)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十九条省国土资源部门收到裁决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省国土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答复和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

第二十一条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一般实行书面审查。省国土资源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实地调查,也可以召开质证会。省国土资源部门在裁决前可以组织再次协调,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协议书,经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省国土资源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作出中止裁决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一)裁决需要以人民法院裁判结果或者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办结的;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形需要中止的。

中止审理的因素消除后,恢复审理。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期。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作出终止裁决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一)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申请并经省国土资源部门同意;

(二)经再次协调达成协议的;

(三)在作出裁决决定之前,省国土资源部门发现存在不应当受理事项的;

(四)申请人就同一争议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已经受的。

第二十四条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裁决决定。情况复杂的,经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省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裁决决定:

(一)被申请人确定的补偿标准符合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确定的补偿标准不符合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决定撤销该补偿标准,并责令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重新确定补偿标准。

第二十六条省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制作裁决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裁决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裁决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地址)、联系方法及其人的姓名、单位和住址;

(二)申请人申请裁决请求;

(三)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四)省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事实、理由及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依据;

(五)裁决结果;

(六)不服裁决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期限。

裁决决定书加盖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专章。

第二十八条对裁决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附则

篇9

法律、法规对征地补偿争议的裁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工作。

第四条征地补偿争议先协调后裁决,并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征地补偿争议裁决期间,不停止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当事人对征地补偿有争议的,自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市、县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协调完毕。协调达不成协议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告知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途径和期限。

当事人自协调不成之日起15日内,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并将申请书直接递交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第七条对青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申请裁决的,由其所有权人提出。

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有争议,申请裁决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

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有争议,申请裁决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的,由被安置人员提出;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提出。

第八条申请裁决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的材料;

(三)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的证明;

(五)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人提出裁决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九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住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申请裁决的具体事项;

(四)事实、理由与依据。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裁决申请书后,在1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的,制作受理通知书,并发送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发送申请人。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申请书副本发送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

市、县人民政府自收到裁决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据。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的,不影响裁决的进行。

第十二条当事人认为承办人员与裁决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有权申请承办人员回避。

承办人员认为自己与裁决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应申请回避。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承办人员的回避,由承办机构负责人决定;承办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三章调查和协调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裁决申请事项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裁决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被调查人应按照调查人员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

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制作调查笔录,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员分别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前,应先行协调。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的,在5日前将协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当事人。协调的地点尽可能在申请人的住地附近。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时,可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

第十五条协调应制作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认为对其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的,有权申请补正。

第十六条协调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协调后达成一致意见的,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作协调协议书或者协调会议纪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裁决

第十七条经协调,当事人对征地补偿争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如下裁决意见:

(一)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合法的,决定维持;

(二)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达到法定标准,但计算有误的,决定变更;

(三)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未达到法定标准的,决定撤销该征地补偿标准,并责令市、县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重新确定征地补偿标准。

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90日内,提出裁决意见。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裁决意见的,经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裁决意见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自收到裁决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裁决应制作裁决书,加盖**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争议裁决专用章。

第二十条裁决书应写明: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人的姓名、职务;

(二)裁决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裁决结果;

(五)不服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裁决日期。

第二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裁决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当事人。

篇10

    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争议裁决办法

    为及时公正地处理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争议(简称房屋拆迁争议),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本市市区范围内(萧山区、余杭区除外)已领取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房屋或其他设施拆迁争议的裁决,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争议,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对房屋或其他设施的拆迁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人口、安置方式、安置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宜,经协商达不成协议而产生的争议。

    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是杭州市区范围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争议的裁决机关;杭州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杭州市区范围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的具体工作。

三、裁决房屋拆迁争议,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争议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平等,保障争议当事人平等行使权利。

    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房屋拆迁争议,可按本办法申请行政裁决,也可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因被拆迁人拒绝搬迁而发生争议的,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当事人申请裁决,应当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期限内向裁决机关递交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书正本1份,并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递交申请书副本。

    申请人为拆迁人的,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基本情况;(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三)拆迁依据;(四)被拆迁房屋及人口情况;(五)争议内容;(六)拆迁争议的协商过程和协商结果;(七)裁决的要求和理由。

    申请人为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基本情况;(二)被拆迁房屋及人口情况;(三)争议内容;(四)裁决的要求和理由。

    六、申请人应当就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和有关材料。提供的证据和有关资料是复印件、影印件的,需向裁决机关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申请人为拆迁人的,应当提供以下证据、资料:(一)房屋拆迁许可证;(二)被拆迁房屋合法有效的权属权源文件;(三)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四)经批准的拆迁方案;(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六)裁决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据、资料。

    申请人为被拆迁人的,应当提供以下证据、资料:(一)被拆迁房屋合法有效的权属权源文件;(二)户籍资料;(三)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四)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五)裁决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据、资料。

    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

    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据、资料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裁决机关应当在收到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资料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争议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不属《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受理范围的;(二)争议事项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经作出判决、裁定的;(三)同一事实和理由已经裁决再次申请的;(四)超过经批准的拆迁范围或者拆迁期限拆迁的;(五)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供的证据、资料明显不全或不符,且申请人拒绝补正的;(六)已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七)拆除自有房屋,与使用人之间的争议;(八)依据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其他争议。

    裁决机关受理一方当事人的房屋拆迁争议申请后,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裁决机关应当终止裁决。

    八、裁决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拆迁争议答辩通知书及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房屋拆迁争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裁决机关提交答辩状和有关证据、资料。被申请人不答辩不影响裁决的进行。

    九、裁决机关在作出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之前,应当先行调解。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规定作出裁决。

    十、调解以调解会议的形式进行。裁决机关应当在调解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向当事人发出调解会议通知。裁决机关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参加调解会。

    申请人不参加调解的,视作撤回房屋拆迁争议裁决申请;被申请人不参加调解的,终止调解,裁决继续进行。

    十一、调解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主持人宣读会场纪律和调解工作要求;(二)听取申请人陈述意见;(三)听取被申请人陈述意见;(四)听取有关单位意见;(五)质证证据,核实资料;(六)主持人依据拆迁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调解意见;(七)询问争议当事人是否愿意按照主持人提出的调解意见,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事项,或者终止调解。

    十二、当事人在主持人的调解下,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在5日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申请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3日内,向裁决机关递交终止裁决申请,裁决机关终止裁决。

    当事人经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终止调解的,裁决机关向有关当事人发出《催促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通知书》。

    当事人不能在《催促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通知书》规定的限期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裁决机关依法作出房屋拆迁争议裁决。

    十三、裁决机关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材料,协助调查,需要时应出具证明。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伪证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裁决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勘查的,应当通知争议当事人到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派人协助。现场勘查应当制作勘查记录,并由参加勘查的人员签字或盖章。

    十四、对房屋用途、面积和常住户口人数的异议,裁决机关可以依据有权机关提供的有效文件确认。

    当事人对评估金额有异议,应当先由原评估机构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由裁决机关委托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技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或者重新评估。

    对房屋结构及其他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由裁决机关委托法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裁决机关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部门鉴定。

    重新评估和鉴定的结果经裁决机关审查认可,作为裁决的依据。

    当事人要求复核、鉴定或者重新评估,必须书面申请,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十五、房屋拆迁争议裁决决定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在裁决过程中因发现新的事实需要查证或者需要争议当事人补充证据,经裁决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裁决机关应当将中止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十六、裁决机关作出裁决决定的,必须制作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应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单位名称)、住(地)址等基本情况;(二)拆迁审批基本情况;(三)争议的内容、争议各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四)调解的过程和结果;(五)裁决机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六)裁决的依据;(七)裁决的具体内容;(八)诉权;(九)裁决机关;(十)裁决时间。

    因被拆迁人拒绝评估造成无法确定被拆迁房屋面积和价值的,可裁决搬迁的具体期限,并就补偿安置事项作出原则性裁决。

    十七、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等有关文书应加盖裁决机关公章或者裁决机关拆迁争议裁决专用章。

    十八、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由裁决机关采取以下方式送达:(一)直接送达;(二)留置送达;(三)委托送达;(四)邮寄送达;(五)公告送达。

    送达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须有送达回证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十九、争议当事人对房屋拆迁争议裁决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已给予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提供过渡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且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由裁决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且在诉讼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决机关可以在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十、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强制执行或者申请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的,拆迁人必须依照《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被拆迁人提供过渡用房或者作出安置措施,并由裁决机关对拆迁补偿安置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手续。

    实施强制拆迁前,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篇11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户口迁入申请书(2)

派出所:

本人**,**岁,身份证:****,户籍:*****路**号

本人***年自*****学院毕业后,留在***工作已有*年,目前在****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由于工作的关系,于***年*月**日在贵辖区内购买了****平方的住房一套,位于**花园***幢乙单元***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本人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在****路***号的户口迁到贵辖区**花园**幢乙单元**室。

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户口迁入申请书(3)

x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xxx,54岁,本省xx市xx县xx社区人,2019年8月在贵辖区xx小区购买了一套106m2的商品房(房产证编号:xxxx),并于xx年 xx月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住在xx县xx社区处的本人和孩子xx(现在xx大学读书),儿媳xx(在xx区医院工作)的户口迁移到贵辖区xx小区B栋四单元6-2室。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篇12

一、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双阳区鹿乡镇是国务院命名的“中国梅花鹿之乡”,是中国梅花鹿产品经销集散地和养殖基地,养殖梅花鹿12万头以上,年产梅花鹿鹿茸15吨左右,产值可达到2.5亿,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港澳台、东现亚、日本、韩国等地,长期以来产品销售一直比较稳定。

位于鹿乡镇中心地带,现有经营门

市楼房平方米,有梅花鹿养殖场鹿产品加工厂占地面积平方米,梅花鹿头左右,鹿产品经销多年来一直较好。今年为了扩大经营项目规模,增加效益,解决资金不足困难,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万元,用于鹿产品收购周转流动资金。

二、现有经营情况

我公司去年鹿茸经销额为万元,收购鹿茸公斤以上我公司养殖场年产梅花鹿鲜茸公斤左右,还经营其他一些鹿副产品。收购的鹿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产品供不应求,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利润万元,还安置20个就业人员。

三、投资计划

今年计划扩大鹿产品收购规模,总投资万元,其中自筹万元,需要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万元,增加经济规模及效益。

四、经济效益

该项目完成后预计增加年销售收入万元,年利润可达万元以上,还能带动下游养殖户的发展。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所提供资料失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需其他资料本人将在贵单位贷款调查时提供。无论贵单位决策结果是否同意为我提供贷款,所提供资料除特殊声明外一律留存贵单位存档,不必退还。

敬请贵单位根据上报资料派人员进行时间调查核实。

此致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贷款担保申请书二:

企业贷款担保申请书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

一、申请担保贷款情况 申请担保贷款金额(万元)申请担保期限自 ____年____ 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担保贷款资金用途:还款资金来源:还款计划:反担保措施:(其中包括法人代表抵、质押的个人财产)申请企业意见: 申请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经办人(签字):

二、拟贷款银行意见拟贷款银行 拟贷款银行签署意见: 拟贷款银行(公章): ___年___ 月___ 日

三、市信保中心意见会员服务部初审意见: 初审人: ___年___ 月___ 日担保业务部复审意见: 复审人: ___年___ 月___ 日市信保中心意见: 主 任: ___年___ 月___ 日申请担保企业需提供以下文件

1、具体经办人受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3、借款申请(复印件);

4、评定资信等级所需要的材料。

贷款担保申请书三: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307字)

市金凤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小额担保贷款服务中心:

我叫××× ,男,现年33岁,现住××××××301室,家中有3人,我、妻子和女儿。XX年下岗一直在外打工,打工以来,家庭经济明显拮据。于XX年8月接手经营××××××,地址:银川市××××××,经营范围:××××××等。

自接手经营以来,遵纪守法、经营状况尚有小利,维持家庭生活基本支出。并带动再就业人员3名,我(××)下岗失业人员(失业证号码:××)、两个店员均为××区的失业人员:××(失业证号码:××)、××(失业证号码:××)。

篇13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地处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徐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房屋拆迁纠纷(以下称“拆迁纠纷”),是指领取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许可的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发生的纠纷。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拆迁纠纷裁决的受理范围:(一)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二)依法被查封的房地产;(三)设有抵押权的房地产;(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其他房地产纠纷。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拆迁纠纷的裁决机关(以下称“裁决机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五条 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称“拆迁办”)受裁决机关的委托,具体办理拆迁纠纷案件的裁决事项。

第六条 拆迁纠纷裁决实行一次终裁制度。

裁决机关审理房屋拆迁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裁决的,应当在拆迁许可证(或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或延期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裁决机关提出申请,并按被申请人人数递交申请书副本。

第八条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裁决请求事项;(三)申请裁决的事实、理由、依据;(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应当将裁决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第九条 拆迁人申请裁决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二)被拆除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平面图以及作价评估清单等相关资料;(三)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租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四)谈话笔录、会议记录;(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六)裁决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条 被拆迁人申请裁决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二)户口簿、身份证;(三)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批准文件及相关证照;(四)裁决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凡是提供的证据和资料是复印件、影印件的,均需向裁决机关提供原件核对。

第十一条 当事人委托人参加裁决活动的,应当向裁决机关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委托人权限变更或者解除委托的,应当书面通知裁决机关。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三人以上,裁决的事实和理由是共同的,可以推举一至二名代表参加裁决活动。

第十三条 裁决机关自收到裁决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申请书副本和答辩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和答辩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

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裁决。

第十五条 拆迁纠纷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裁决机关可以根据裁决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裁决应当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的除外。

第十六条 裁决机关审理拆迁纠纷案件,由三名裁决员组成裁决庭,其中一人为首席裁决员;简单的拆迁纠纷案件,可以由一名裁决员独任审理。

裁决庭的组成人员由裁决机关负责人指定。

第十七条 裁决机关应当于开庭前3日内将裁决庭的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当事人及其人。

第十八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裁决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裁决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裁决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第十九条 裁决机关有权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当事人不提供的,视为没有该项证据。

必要时,裁决机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二十条 裁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中所涉及的国家、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二十一条 裁决机关在裁决作出之前,发现不属于受理范围或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终止裁决。

第二十二条 作出裁决前,裁决庭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三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被拆迁人又没有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裁决机关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选择。被拆迁人逾期不选择的,由裁决机关决定补偿安置方式。

第二十四条 裁决机关设立拆迁纠纷裁决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任由裁决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裁决机关的有关负责人担任。

裁决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

裁决委员会讨论决定拆迁纠纷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裁决庭应当自裁决申请受理之日起25日内,提出裁决意见,由拆迁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裁决机关负责人审批。

重大、复杂的拆迁纠纷案件,可以提交裁决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六条 裁决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应当作出裁决,裁决书应载明下列事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裁决请求;(三)争议事实;(四)裁决机关认定的事实以及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五)裁决结果;(六)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七)裁决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与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当事人不履行的,裁决机关依法责令其履行,并可依法由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裁决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第二十八条 裁决机关对发生效力的裁决,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裁决的,由裁决委员会讨论决定,重新作出裁决。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在裁决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裁决机关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干扰裁决活动,阻碍裁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二)提供虚假情况的;

    (三)对裁决工作人员、裁决参加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三十条 裁决工作人员在裁决活动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敲诈勒索、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申请拆迁纠纷裁决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裁决费用。

裁决费用标准由市价格管理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 市裁决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裁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