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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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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筛查质量控制

篇1

Key words:Down's syndrome;Prenatal screening;Quality control

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之一,每年出生新生儿约1600万,其中唐氏儿2万余名,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负担[1],为了有效地降低先天缺陷儿的出生,必须做到产前筛查、早诊断、及早终止妊娠[2]。产前筛查作为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二道关键防线,是降低出生缺陷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孕中期唐氏筛查4760例临床分析,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产前筛查质量。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将2009年1月~2013年12月来我院围产期保健门诊自愿接受孕中期(16~20 w)血清学产前筛查孕妇共4760例孕妇作为研究对象。

1.2方法 对孕中期(16~20 w)妇女血清甲胎蛋白(AFP)β-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两项指标,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末次月经、孕周、胎儿双顶径及既往孕产史等信息,使用产前筛查软件,评估21-三体综合征(DS)、神经管缺陷(NTD)、18-三体综合征的风险率。

2结果

2.1产前筛查结果 2009年1月~2013年12月自愿接受孕中期产前筛查的孕妇共4760例,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共393例,高风险检出率为8.26%,其中唐氏综合症高风险者280例(5.88%)、NTD高风险98例(2.06%)、18-三体综合征15例(0.32%);低风险孕妇共4367例,低风险检出率为91.74%。

2.2确诊结果 到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的孕妇276例,占初筛高风险孕妇70.23%,其中确诊病例7例(21-三体2例、18-三体 2例、神经管畸形3例)。拒绝进一步确诊的孕妇共 117例,占初筛高风险孕妇的29.77%,追踪其妊娠结局:有2例畸形胎撼錾(唐氏儿1例,四肢短小畸形1例)。随访低风险孕妇3867例(失访500例),出生后的新生儿有4例被确诊为畸形儿(唐氏儿1例,18-三体 1例、神经管畸形合并多器官畸形1例、脑积水1例)。由此可见,高风险孕妇其畸形胎儿的发生率为2.29%,低风险孕妇其畸形胎儿的发生率为0.10%。

3讨论

本研究结果表明,产前筛查提高了唐氏综合症和神经管畸形儿的检出率,最大可能地减少了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对降低出生缺陷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3]。但由于目前产前筛查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结果受孕妇的年龄、体重、末次月经、孕周、胎儿双顶径及既往史等临床因素的影响,导致假阳性和漏诊无法完全避免。因此,在临床应用中如何对影响质量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质控,需要产科医生和实验室医生共同关注和重视。

3.1详细收集孕妇信息,认真填写申请单。围产期保健门诊的医生对所有筛查孕妇应详细询问个人史、既往史、孕产史和家族史等病史,确认年龄、孕周、体重等,对月经周期紊乱、末次月经不清等原因导致孕周计算不准确的,一定要通过B超测定胎儿双顶经确定胎龄,以避免因年龄、孕周等错误信息影响筛查结果[4]。

3.2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从血标本的采集与收集、实验室检测到风险评估、筛查报告,都应严格执行操作流程;每次实验应根据相应试剂盒的要求做质控品测定,以评估该批次实验测定结果的可靠性,避免筛查系统假阳性率过高,努力提高产前筛查质量。

3.3科学、客观地进行筛查结果的告知。 由于产前筛查技术的局限性,其漏筛和假阳性无法完全避免[5],因此,向孕妇告知筛查结果时,应详细解释筛查高风险并不确定胎儿有异常,并建议该孕妇必须进行产前诊断;筛查结果为低风险的,并不能完全排除胎儿患病可能性,应动态观察。

3.4密切关注高风险召回、咨询和产前诊断。对筛查出的每一例高风险孕妇都要由专门的医生负责电话通知,及时召回[6],再次核对孕龄,并做详细的遗传咨询,向其介绍进一步检查或诊断的方法;负责产前筛查高风险病例的转诊,对未进行产前诊断的高风险病例,如果孕妇盲目选择终止妊娠,应耐心劝解,避免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7]。

3.5完善筛查追踪随访 应对所有筛查对象要进行电话随访[8],随访时间为产后1~6月,随访率应≥90%,随访内容包括:妊娠结局、胎儿或新生儿是否正常;对高风险孕妇,应随访其产前诊断结果、是否继续妊娠,对流产或终止妊娠者,建议接诊医院尽量留取组织标本,以便进一步做遗传学诊断;详细登记随访结果,总结统计分析、评估筛查效果。

综上所述,在临床应用中严格执行产前筛查管理流程[9],对降低假阳性和漏诊率、提高产前筛查质量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丽华,卢小青,等.孕妇年龄与孕中期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相关性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8):1172-1173.

[2]葛苗苗, 苗正友, 李为玉.孕中期母血筛查胎儿出生缺陷的研究[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04,12(4):98,108.

[3]宋文龄,孙景辉.产前筛查唐氏综合征的应用价值[J]. 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2007.22(7):944.

[4]吕时铭,沈凤贤.产前筛查与诊断的质量控制与热点问题[J].中华检验医学杂志,2013,36(1):914-915.

篇2

1.1一般资料 自2014年5月~2016年12月霍城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唐氏筛查工作以来,已对1030例产前检查孕妇实施了唐氏筛查。通过唐氏筛查之后,有93例孕妇检测为高风险,其风险率达9.29%,有24例孕妇呈唐氏综合征阳性,有14例呈神经管缺陷的阳性,45例呈18-三体综合征阳性,有10例孕妇为唐氏灰区。对高风险孕妇我们建议其到上级医院实施羊膜腔穿刺,分析羊水细胞中的染色体核型,及酶学检测,从而对胎儿的染色体病和代谢性遗传病作出诊断,值得一提的是,一种无创产前检测方法可以直接从孕妇外周血液中提取胎儿DNA,从而确定是否为唐氏儿。

1.2方法 筛查时间:最佳时间是在孕15~20w。检查前的准备:做唐氏筛查时需空腹,筛查的结果与孕妇的月经周期、体重、身高、准确孕周、胎龄大小有关,34岁以下的年轻孕妇都应该进行唐筛检查,检查可以在妊娠15~20w内进行,最好是在16~18w检查。而已经超过34岁的高龄孕妇、家族中有唐氏症患者、已经生过唐氏症患儿的女性,已经属于高危险的人,所以就不需要再进行唐筛检查,而应直接做羊膜穿刺检查或绒毛检查。羊水穿刺术:抽取羊水,培养胎儿脱落在羊水中的细胞,检验细胞的染色体(检验胎儿的21染色体),准确率100%。抽取羊水:取20ml羊水,风险是可能感染,羊水泄露,流产,流产的可能性(概率0.1%)培养胎儿脱落在羊水中的细胞,成功率98%。

2 结果

任何年龄的孕妇都有可能怀上染色体异常的胎儿,但是染色体异常的发生率随着孕妇年龄的增长而明显增加,如25岁以下的孕妇中染色体异常的发生机率为1∶1185,而35岁时则高达1∶335,故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需做染色体检查。唐氏筛查为可能性检查:高危人群只是说胎儿更有可能是唐氏儿,低危人群中也有可能是唐氏儿。在全部孕妇中约有1/10的孕妇筛查是高危人群,高危人群中1~2/100是唐氏儿,也就是在孕妇中有1~2/1000是唐氏儿。当验血筛查值大于1/270为高危人群,正常值是1/700左右。国际上标准是1/270。唐氏筛查值是修正值。影响唐氏筛查值的因素主要有:孕妇年龄,体重、孕周,胎儿分泌的胎甲蛋白,胎盘分泌的人绒激素,药物因素,遗传因素等。保胎时吃“多利妈”使人绒 激素超出正常值可能影响唐氏筛查值。

2.1高危结果

2.1.1确诊是否的确为唐氏儿 准妈妈检查结果为“高危”只是表明了胎儿患唐氏儿的概率高于1/270,但并不表示胎儿就一定为唐氏儿。所以,接下来要近一步确诊胎儿是否真的是唐氏儿。确诊唐氏儿一般都用羊膜腔穿刺。羊膜腔穿刺适宜孕16~20w的孕妇。

2.1.2唐氏儿的处理 唐氏综合征还没有比较有效的治疗方法,最好是终止妊娠。

2.2低危结果

2.2.1确诊是否的确为唐氏儿 一般而言,唐氏结果是低危只是表明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较低。但筛查结果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的,可能引起误差,最好采血排除遗传性的呆傻疾病。

2.2.2坚持孕期检查 坚持做其他孕期检查,准确了解胎儿的发育状况。

3 结论

唐氏筛查可筛检出60%~70%的唐氏症患儿。需要明确的是,唐筛检查只能帮助判断胎儿患有唐氏症的机会有多大,但不能明确胎儿是否患上唐氏症。也就是说抽血化验指数偏高时,怀有唐宝宝的机会较高,但并不代表胎儿一定有问题。如同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怀有唐宝宝的机会较高,但不代表她们的胎儿一定有问题。另一方面,即使化验指数正常,也不能保证胎儿肯定不会患病。唐筛检查指数超出正常的孕妇应进行羊膜穿刺检查或绒毛检查,如果羊膜穿刺检查或绒毛检查结果正常,才可以百分之百的排除唐氏症的可能。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除了唐筛外,现在还可以利用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唐氏综合征及18、13染色体异常。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可以检出99%以上的唐氏症患儿。与唐筛一样,只需抽取胳膊上的血即可检查,避免了羊膜穿刺检查或绒毛检查增加的流产风险。对于高龄及唐筛高危的孕妇,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是进行羊膜穿刺检查的另一新选择。对于普通孕妇而言,无创产前基因检测也可以作为更佳的唐筛方法。

参考文献:

[1]孔静,周文柏,郑方秀,等.联合应用即刻法-质控图法进行唐氏筛查的室内质控[J].延边医学,2014.

篇3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2007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在丹东地区各产科医院填写的孕28周到产后1周的所有围产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情况季报表,对围产儿中发现的每一例出生缺陷儿,由接受过培训的产科人员填写全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统一使用的“出生缺陷登记卡”,并由产科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对所有上报的报表和登记卡进行质量控制。

1.2方法在全市所有开展助产的医疗机构对住院分娩的所有妊娠满28周至产后7天内的围产儿进行监测,包括死胎、死产和7天内死亡的新生儿及计划内引产儿,共监测58468例,其中出生缺陷702例,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填写和《围产儿季报表》。每季度召开一次监测人员工作例会,对填报质量进行质控。所有《出生缺陷

儿登记卡》输入Excel表格进行统计整理,采用r检验和趋势r检验进行统计学分析。

2结果

2.1出生缺陷发生情况4年共监测围产儿58468例,发现出生缺陷儿702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20.07/万,4年间出生缺陷发生率无明显变化。出生缺陷儿中男胎390例(55.56%),女胎312例(44.44%)。出生缺陷发生情况见表1。

3讨论

出生缺陷发生率是直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出生人口素质的指标之一。近几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不断上升,对出生缺陷的监测及制定干预措施成为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本文通过对丹东市全地区产科医院在2007年10月1日一2011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围产儿进行了出生缺陷监测,4年间出生缺陷发生率检出率最低为98.32/万(2007年),最高129.43/万(2008年),平均为120.07/万。低于2004年全国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12.84‰[1]。影响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因素可能有:①近3年来,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及技术水平的提高使以往不能诊断的先天畸形、染色体病、代谢病等可在出生前或出生后7天内得以诊断;并在全市产科医院逐步规范了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并形成了固定的转诊网络,各产科医院妇产科及辅助科室的工作人员分批参加了市里举办的出生缺陷及产前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班,提高了她们对畸形(尤其是常见畸形)的警惕性和诊断水平。使得部分以前不能在产期发现的缺陷儿被诊断出来。由于出生缺陷监测质量的不断提高,使出生缺陷漏报明显减少;②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及化学制剂均有不同程度的致畸作用[2],使得出生缺陷发生率有了上升的趋势;③取消强制性婚检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被减弱;导致了出生缺陷发生率的提高。在以上几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下,该区近几年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现了一定的波动。

2007――2010年进入出生缺陷前5位分别是: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外耳畸形、神经管畸形、多指(趾),2011年后出生缺陷前5位分别是:先天性心脏病、耳部畸形、多指(趾)、并指、肾积水。神经管畸形在2007――2010年均为第5位,2007年后退出了前5位。[3]该区从2005年开始在育龄妇女中宣传服用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知识,通过几年的健康知识普及,神经管畸形发病率逐年下降。近几年来出生缺陷产前检出率未见提高说明需加强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进一步对全区各产科医院产前筛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尽快解决,以便提高出生缺陷的产前检出率。

参考文献

篇4

结论:ADAM12在孕早期可作为一种有效的筛查指标,其最佳时间为妊娠10-12周,结合三联筛查将明显提高唐氏综合症(DS)检出率和诊断准确率。ADAM12作为一种新型母体血清学标记物,对于提高人口素质和优生优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解整合素-金属蛋白酶12孕早期筛查唐氏综合症

【中图分类号】R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4-0052-02

唐氏综合症属于一种先天性染色体异常的疾病,由于在细胞减数分裂后期,21号染色体未分离导致此染色体呈三体型,故又称“21三体综合征”。该病患儿出现学习障碍、智力低下等状况,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负担。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轻社会和家庭压力,产前诊断和选择性人工流产来减少患儿出生被认为是目前较好的预防措施。在我国开展的产前筛查包括中孕期妇女血清中甲胎蛋白(AFP)、游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β2hCG)及游离雌三醇等水平检测,结合年龄、孕产史来评估唐氏患儿的风险大小,但检出率较低[1]。亦有报道[2]认为PAPP-A可作为妊娠唐氏综合征胎儿产前筛查的一个独立的标志物,但检出率仅为60%。21三体的孕妇早期血清中ADAM12浓度显著降低,ADAM12可能作为一个振奋人心的新型母体血清学标记物[3,4],在对多种胎儿发育异常疾病唐氏综合征产前诊断的早期筛查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为探讨唐氏综合征的产前诊断方法在早孕期提供医学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并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对ADAM12在唐氏综合症产前早期筛查中的作用进行了检测。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选择孕早期9~13+6孕周孕妇200例,低风险正常孕早期孕妇组50例、唐氏综合症高风险孕早期孕妇100例、唐氏综合征患儿组孕妇组50例。其中低风险正常孕早期9~13+6孕早期50例,孕周为9周-9+6周10例,10-12周24例,12+1-13+6周16例。孕妇年龄22-50岁,平均年龄27.8岁。同时进行室内质量控制,阳性对照18例。

1.2方法。静脉采血3mL,2000rpm离心5分钟分离血清。ADAM12试剂和标准校准品购自Wallac DELFIA-1235。采用1235型全自动时间分析免疫荧光分析仪检测血清中ADAM12水平。每批试验均进行伯乐质控物的室内质量控制。

1.3统计学分析。应用SPSS-18.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分析方法采用t检验,以P

参考文献

[1]王国江,张海清,胡阳,等.0.5%丙酸氟替卡松乳膏治疗30例儿童化妆品皮炎疗效观察[J].临床皮肤科杂志,2006,35(4):252

[2]白永晟,梁超,周燕妮,等.药物联合半导体激光照射治疗面部化妆品接触性皮炎[J].中国激光医学杂志,2010,19(4):248-250

[3]赵辨.临床皮肤病学[M].第三版.江苏: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599

[4]李林峰.接触性皮炎与皮肤变态反应[M].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3:4230.

[5]Whelan H.T.,Smits R.L,Buchman E.V.,et al. Effect of NASA Light-emitting Diode Irradiation on Wound Healing [J]. Journal of Clinical Laser Medicine and Surgery. 2001,19(6):305-341

篇5

二、实施内容及方法

(一)实施范围:驻济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二)实施内容:全市孕中期的产前筛查与诊断。

1、产前筛查:通过经济、简便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查找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目标疾病胎儿的高危孕妇个体。

⑴产前筛查的对象:小于35岁孕15-19周妊娠(不含有产前诊断适应征的)孕妇。

⑵产前筛查时间:妊娠15-19周。

⑶产前筛查的血清标志物:甲胎蛋白(AFP)、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freeβ-hCG)、雌三醇(uE3),结合孕妇年龄、孕周、体重代入数据分析软件做出目标疾病的风险估计。

⑷产前筛查的目标疾病:21三体综合征(先天愚型)、18三体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症)、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无脑儿、脊椎裂)。

2、产前诊断:又称宫内诊断或出生前诊断。是指在妊娠早中期采用各种技术方法,对严重出生缺陷、遗传病的风险妊娠进行宫内诊断,确定胎儿的表现型(形态学诊断、细胞遗传学及生化遗传学诊断)或基因型(基因诊断)。

⑴产前诊断的技术方法:目前主要为羊水、脐血、绒毛的细胞培养,检查染色体结构及数目有无异常;羊水、脐血、绒毛的荧光原位杂交(FISH),特点为快速诊断特异性探针的染色体数目及结构异常。

⑵产前诊断的指征:

①预产年龄大于35岁的高龄孕妇;

②产期筛查目标疾病的高风险人群;

③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④产前检查怀疑胎儿患染色体病的孕妇;

⑤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⑥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⑦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史者或特殊致畸因子接触史的孕妇。

(三)实施方法

1、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设于市妇幼保健院,依托区域妇幼保健网络,建立市产前筛查诊断网络。

2、产前筛查标本的采集、递送。

⑴采集。由首诊医院按产前筛查要求的孕周谈话、填写知情同意书。在采血管标签上写明患者姓名、标本编号、采血日期。按照无菌操作常规采集静脉血3ml,收集于真空干燥采血管中,静置于室温下(18~28℃)0.5h~2h,待其凝集后迅速离心分离得到血清。

空腹或清淡饮食后采血,采血后沿管壁(应使用促凝管)缓慢注入到真空采血管中,避免溶血。2000-3000转/分离心5分钟,提取血清。

⑵保存。血清标本应-20℃以下保存,最长保存不可超过3月,如果4℃~8℃冷藏不可超过6天。

⑶递送。知情同意书及血清标本由市妇女保健所每半月到采血单位收集一次。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带领市妇女保健所派出的专车到各采血单位收集样品。

3、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收到标本后应在24小时内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立即通知采血单位,5天内重新采集。

4、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负责保存知情同意书等原始资料,市妇女保健所负责将检测结果报告单定期送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的联络员,后者负责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的召回。

5、各采血单位应将符合产前诊断适应症的孕妇,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及时转诊到市产前筛查诊断中心,并做好转诊登记。羊水产前诊断时间妊娠18-22周。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产前筛查与诊断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处。负责全市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组织制定产前筛查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负责全市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规划、实施、质量检查及监督;负责产前筛查技术人员培训和临床诊疗、实验室的质量控制;负责产前诊断新技术的开展及临床应用。

市妇女保健所负责组织相关产前筛查技术人员的培训;产前筛查与诊断网络运转的日常管理、检查和评价;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数据的统计、汇总、反馈及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保健机构负责与辖区各样品采集机构指导、联络和信息收集,协助标本的收集和运送;负责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的召回。

篇6

认真贯彻国家卫计委和中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开展全县妇幼保健与计生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推动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

(三)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1.严格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管理。执行国家产科服务基本标准,规范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助产技术服务,控制不合理剖宫产,实行“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采取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2.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审批准入项目;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的管理。

3.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按照《省母婴保健人员资格考核办法》,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技术考核,建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准入与考核制度。

4.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两部委《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精神,凡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许可的单位均应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提高当年发证率,推行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和统一机打。

5.严格妇幼健康服务专项治理。严格技术和人员准入,严查“两非”行为,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爱婴医院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扎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全面提升全县产科急救能力。继续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创建活动,县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对照标准开展自评,7月前完成,力争通过省、市级验收达标。

提升新生儿急救能力。推进“降消”项目和新生儿复苏项目,大力开展助产技术、新生儿复苏技能培训,全县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培训覆盖率达90%,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5%、培训考核合格率达90%。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县妇保院开通新生儿急救转动系统。

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能力。举办产儿科、助产、护理等相关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班,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提升爱婴医院服务能力,规范孕妇学校工作。县人民医院开展爱婴医院的创建和复核工作,年内要迎接省卫计委对“爱婴医院”工作进行复核。

(五)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1.实施婚前医学检查。积极开展免费婚检工作,婚检率继续保持在96%以上。

2.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按照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做好叶酸发放、登记和管理等工作,落实医改工作任务。

3.规范产前筛查管理。加强产前筛查和B超诊断,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质量和胎儿缺陷发现率。县属医疗机构应开设“单独两孩咨询门诊”,加强孕前优生检测力度,对高龄高危孕产妇扩大产前检查范围和项目,增加产检频次,有效应对服务需求变化。

4.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加大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度,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按法律要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争县属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10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100%以上,乡镇卫生院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

5.规范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按要求监测、填写缺陷情况,并及时上报。

(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落实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在全县所有取得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实行直补,规范补助程序,加强专项经费管理。

2.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和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对农村妇女继续实施免费妇科病普查,进一步规范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

3.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我县为艾梅乙项目新增县,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健康常规管理,县人民医院、妇保院、中医院以及筠门岭、周田、高排、麻州、西江、小密、白鹅、庄口、珠兰、文武坝等乡镇卫生院必须按照项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3项检测率,做到凡孕必检。对全县发现艾滋病、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实行追踪、随访管理,将确诊的艾滋病病人纳入统一管理。县妇幼保健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成并通过省、市级验收达标,改善筛查条件,提高筛查质量,全县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咨询检测率达到85%以上。

4.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按照“降消”项目方案要求,开展培训、进修、市级专家驻县蹲点等工作。

5.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和地中海贫血防控技术人员培训项目,落实项目经费,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6.开展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项目。在全县大力推广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工作,开展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适宜技术的培训。

7.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改任务,重点做好0-6岁儿童、孕产妇等健康档案电子化、规范化管理。

(七)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

篇7

争取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妇幼重点指标落实。重点加强一级预防,积极推进二级、三级预防措施。建立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推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成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建设;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婚检工作流程,落实免费婚检的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自觉婚检。

贯彻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规范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加强服务监管,强化质量控制,提高筛查率和确诊率,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积极开展听力筛查工作,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县级达95%以上,乡镇达85%以。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和加强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的新方法,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三、加强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创建

进一步完善三级妇幼卫生保健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妇幼保健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等级保健机构创建和评审工作。市妇幼保健院要积极争创二级妇幼保健院,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创建工作。

积极推进规范化儿保、妇保门诊创建活动,统一全市妇保、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和流程,做到分区明确、功能适用、流程合理、环境温馨,确保2012年全市100%的妇保、儿保门诊达到规范门诊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产科创建活动。

四、完善核心制度,构建产科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模式

深入开展“促进自然分娩,保障母子安康”活动,围绕“控制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剖宫产率”,认真落实“目标责任管理、手术资格准入、剖宫产手术评估审核、孕产妇保健全程跟踪服务、高危孕产妇会转诊管理、剖宫产率信息通告、产科质量督查评审、产科专业人员定期培训”等八项措施。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将产科质量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产科质量自查评估、疑难病例讨论、转诊会诊、危重孕产妇报告等相关制度,畅通绿色通道,完善孕产妇急救网络细化岗位职责、标化工作流程,实行全员、全程、全面的控制;通过体系化构建、精细化的管理打造规范化的产科服务管理模式。切实提高产科服务能力,降低剖宫产率,确保母婴安全。

五、狠抓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妇幼保健管理水平

积极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降消”项目、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要完成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切实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努力提高保健管理率。

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做好妇幼保健人员“三基培训”、农村住院分娩“一站式”补助,健康教育、孕产妇、儿童死亡评审等重点工作,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推动妇幼卫生管理水平上台阶。

六、规范服务行为,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

篇8

控制在10/10万以下。

(二)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

(三)其他工作指标

1.早孕建卡率达80%。

2.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8%。

3.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4.住院分娩率达100%。

5.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8%。

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

7.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5%,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95%。

8.孕前传染病筛查率达90%以上。

9.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

10.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

11.儿童白内障筛查率达90%以上。

12.儿童髋关节筛查率达90%以上。

13.儿童先心病筛查率达90%以上。

14.适龄妇女妇科病完成当年计划的100%。

二、加强妇幼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我区妇幼保健事业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确定我区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模式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为主要职能,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名称为“*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实现内部功能、科室布局、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置。

依据相关政策,配齐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参照辖区人口核定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工作人员总数的75-80%。新进保健人员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到市妇儿保健中心接受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加强现有岗位人员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我区妇幼保健力量。

(二)落实我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的基础建设和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科的标准化建设,达到符合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工作的需求。

(三)确保经费,保障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严格依照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0.5万元/万人口的标准拨付妇幼卫生群体保健经费。

三、保证母婴安全,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一)强化责任

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强化辖区管理,实现有效控制。实行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和归因分析,对可避免因素所致死亡进行责任通报和明令整改。

(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

1.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二、三级医院要做好孕妇接诊的信息录入。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外来妇女儿童保健服务。

3.做好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之间的转诊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监护。

(三)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加强抢救中心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保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四)继续加强辖区二、三级产科建设和管理,强化助产技术服务等院内感染控制的规范、培训和督导,提高产科质量。

(五)定期开展辖区围产协作组活动,进行孕产妇死亡或危重病例讨论,推动产科技术水平的提高。

(六)根据《*市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新生儿救治讲座和典型病例讨论,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四、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

(一)继续认真落实*市12项免费惠民项目,严格质量控制和环节管理,对异常病例及时确诊,适时干预,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受益率。

(二)今年实现我区托幼机构信息联网,在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集体儿童的生长发育、营养摄入、健康状况的动态管理与监控。

(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剖宫产率。

(四)通过实施《*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监测评估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区深入落实“行动计划”,以促进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

五、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全面实现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对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七、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

(一)制定我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在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设有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的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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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阎玉芹.我国部分地区5种重点人群的碘营养调查\[J\].中国地方病学杂志,2003,22(2):141-143.

[5]寇丽筠.临床基础检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96.

[6]陈祖培.尿碘的测定及临床意义\[J\].中国地方病学杂志,1997,16(1):35-37.

[7]季平,刘晓钟,王国清,等.不同时段尿碘替代晨尿尿碘水平的可行性观察\[J\].中国地方病学杂志,2002,21(3):226-227.

2002—2011年围产儿死因顺位依次为出生缺陷、新生儿疾病、脐带因素、其他或不详、胎盘因素、母亲因素、胎儿因素。其中A组胎盘因素、新生儿疾病、其他或不详所占构成比明显高于B组;出生缺陷、胎儿因素所占构成比则低于B组

3 讨论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瑞典、法国、欧洲的围产儿死亡率分别为7‰、5‰、7‰、8‰\[1\],但由于欧美国家多采用围产期Ⅱ、Ⅲ来统计围产儿死亡\[2\],围产期统计时段较长,与我国情况不同。我国围产儿死亡率平均水平为26.7‰,上海市2005年围产儿死亡率为5.79‰\[3\]。本文资料显示,永康市近10年围产儿平均死亡率为7.71‰,近5年围产儿平均死亡率为6.78‰,数值上已与发达国家相近,虽然统计方法不同,仍可认为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这主要与永康市健全的围产保健三级管理制度与体系有密切关联。

2002—2010年我市的围产儿死亡有下降趋势。2007—2011年围产儿死亡率、早期新生儿死亡率低于2002—2006年。围产儿死亡率持续降低,主要是减少了早期新生儿死亡,这与永康市新生儿疾病的诊治水平不断提高,产儿科的密切合作及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转诊系统的不断完善密不可分。

近10年围产儿死亡的首要原因一直是先天畸形(平均构成比为42.89%),且所占构成比逐年升高。2007—2011年出生缺陷构成比达54.31%,远高于2002—2006年的33.99%,有明显增高趋势。这与环境污染,药物、毒物、射线的危害,产前诊断水平的提高使以往未能发现的畸形被筛查出来,而家长出于优生的考虑使很大一部分非致死性畸形胎儿被放弃而引产有关。其次是新生儿疾病,早产、低出生体重是早期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早产低体重的发生与妊高症、多胎妊娠、孕期感染等危险因素有关,这说明了加强孕前与孕期保健的重要性。脐带因素占围产儿死亡总数的13.33%,围产儿死亡评审中,脐带因素属不可避免死亡,但通过健康教育,增强孕妇自我监护能力,及早发现胎儿宫内窒息征象,及时处理能有效降低死胎死产发生率。

综上所述,要降低围产儿死亡,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 规范婚前保健,提高婚前保健质量,对异常情况做好追踪随访,及时治疗。② 加强孕前保健,做好孕前宣教,避免因不良因素导致胎儿畸形。③ 规范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特别是高危妊娠管理,切实落实好每位孕妇的初筛、评分工作,及时发现危害健康的高危因素,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做好专册登记,专案管理,追踪随访,积极治疗以降低早产儿的发生。④ 对出生缺陷除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外,还应从流行病学、社会环境、物理化学、遗传学等方面研究干预措施,同时应重视筛查质量控制,提高产前诊断水平\[4\],防止缺陷儿的出生。⑤ 做好产时、产后的管理,严密观察产程,及时处理异常情况,提高产科的救治水平,降低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⑥ NICU病房加强对早产低体重儿的管理,积极治疗,降低死亡率。

4 参考文献

[1]Elisabeth A,Jelka Z.Neonatal and perinatal mortality 2004:Country,regional and global estimates\[Z/OL\]..\[2011-02-10\].

篇10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

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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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篇12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月~2015年6月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各县市医院出生的活产新生儿为研究对象。

1. 2 标本采集和递送 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婴儿出生72 h后至 7 d内采血(需充分哺乳6~8次)。采血时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 将血自然渗透于专用的滤纸片两面, 至少采集3个血斑, 且每个血斑直径>8 mm。将血片自然晾干后置于密封袋内, 密闭保存在4℃冰箱中, 要求采血单位最迟不宜>5个工作日将标本递送至本院统一检测。

1. 3 检测方法 检测仪器与试剂均为芬兰PerkinElmer提供, 仪器为Victor2 1420 型时间分辨免疫荧光分析仪, 促甲状腺激素(TSH)实验方法是时间分辨免疫荧光法, 用于筛查CH。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进行操作。

1. 4 质量控制 室内质量控制为每个检测板均设有高、低值双孔质控;同时每年参加卫计委(原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促甲状腺素(血斑)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 成绩合格。

1. 5 判断标准 足跟血TSH筛查切值为9 mIU/L, TSH18 mIU/L为阳性。一份标本的两次检测值≥9 mIU/L, 召回新生儿重新采血, 复查结果仍为阳性或可疑阳性者抽取静脉血, 用化学发光免疫法检测血清TSH、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及血清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水平。CH诊断标准是血TSH增高、FT4降低, FT3可正常也可轻度降低[3]。

2 结果

2. 1 2012年1月~2015年6月共检测标本48193例, 其中TSH阳性 277 例, 占0.57%, 经静脉血检测FT4及TSH水平进行诊断CH 16例, 发病率为 1:3012。筛查可疑阳性患儿有1例因去了外地无法联系, 对其余可疑患儿均进行了召回, 召回率约达100%。见表1。

2. 2 统计新生儿足跟血采集时间, 出生后3~7 d新生儿占 90.8%, 8~20 d新生儿占7.3%, 而20 d新生儿占1.9%。

3 讨论

3. 1 CH是由于甲状腺功能发育迟缓, 不能产生足够的甲状腺素, 使人的大脑和骨骼发育迟缓, 因此甲状腺功能低下的婴儿可导致呆小症, 治疗越早预后越好, 大多数早期治疗的患儿可获得较高智商[3, 4]。由于患儿在新生儿期可无明显临床症状, 因此对新生儿进行群体筛查是早期发现CH的主要方法[5]。CH常见原因为患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缺陷或孕妇孕期饮食中缺碘所致[6]。本院在 48193例新生儿中确诊了16例CH患儿, 发病率为1:3012 , 与调查的发病率基本相符。要避免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智力发育障碍, 需要在出生后按医生指导及时进行诊断与治疗, 在出生3个月内开始治疗预后较好, 智力大多可达正常;出生1个月内开始治疗效果更佳[7]。

3. 2 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 采血单位医务人员在新生儿出生72 h后, 充分哺乳6~8次, 7 d内采集足跟血片, 最迟不超过20 d。但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血片未能按照要求进行采集, 这将对筛查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因此, 在新生儿筛查标本采集中应重视采血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采血, 提高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3. 3 近几年的筛查工作中, 新生儿的筛查覆盖率逐步有所提高, 但还有一部分新生儿错过了CH检测的最佳时机。由于筛查的疾病对骨骼和智力发育的影响不可逆转, 这就需要加大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宣传力度, 提高人们对疾病危害程度的认识, 使家长在新生儿出院后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回医院补采足跟血片。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大财政支持, 为患儿家庭提供一定的治疗资金补助, 让患儿能及时治疗、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 加强监督指导与质量管理工作, 在提高延边州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的同时重视筛查各个环节工作质量, 保障本州新生儿筛查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晓曦, 许侠.新生儿筛查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 2009, 17(1):4-5.

[2] 顾学范, 叶军.新生儿疾病筛查.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3:2-10.

[3]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 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学组.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疗共识.中华儿科杂志, 2011, 49(6):421-423.

[4] 黄鸿梅, 加林.美国儿科学会最新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新生儿筛查和治疗标准.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2010, 25(2):155-156.

[5] 章印红, 李利, 陈红, 等.云南省部分地区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结果分析.中国当代儿科杂志, 2015, 14(1): 45-48.

篇13

孕产妇死亡率﹤7/10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

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5‰以内

剖宫产率低于47 %

产前筛查率(户籍人口)>90%

产前诊断率>60%

县级水平高危筛查率>95%

巨大儿发生率﹤5.2%

当年出生医学证明发证率>95%,废证率﹤1%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妇女保健项目100%达标(叶酸、两癌筛查)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98%以上

梅毒治疗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策略与措施

(一)实施妇女保健服务均等化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妇女保健服务项目

2019年继续推行免费妇女保健服务政策,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1)孕产妇保健服务工作

规范“免费孕产妇保健服务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高危妊娠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妇女保健技术服务的通知》[ 杭卫办〔2016〕6号]文件要求对建德市内常住孕产妇在孕期实行了5次免费产检,孕期建册时免费血尿常规检查、血型、肝肾功能化验、艾梅乙免费初筛检测,免费产后访视、免费产后42天检查,同时将产检及随访内容实时完整录入杭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各基层保健单位按《杭州市孕产妇系统管理办法》要求,以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管理质量为重点,完善和优化孕产妇保健服务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服务。

(2)   免费产前筛查

进一步规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保障孕妇知情选择权,加强对检测异常孕妇的追踪随访,提高我市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率,提高全市的产筛质量。

(3)推广应用《母子健康手册》

进一步加强我市孕产妇保健服务工作,根据《关于转发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广母子健康手册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卫办妇女[2017]3号) 文件精神了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及时督导并总结经验,完善使用流程,在发放过程中,指导孕妇准确录入身份信息,规范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引导孕妇利用手机版母子健康手册开展自我监测和自我健康教育。

2、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认真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深化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人群服药率、依从率达到国家目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经费管理,加强质量评估,推进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落实宫颈癌和乳腺癌项目防治工作。

(1)艾梅乙阻断母婴传播

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对基层的专项业务考核细则,以孕前优生检测、孕期检测为前提,查清艾梅乙感染的育龄妇女,提供孕前和孕期咨询、治疗及母婴传播阻断的流程方案,普及知识,以达到各项指标100%完成。一年两次对专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加强基层人员的培训,强化监督评估和资金监管,提高需方补助率。

(2)“两癌”筛查项目

进一步落实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项目工作。做好“两癌”查治工作质量管理,加强两癌筛查质量控制,严格按项目要求完成筛查任务,并做好对查出疾患的治疗。

(3)增补叶酸项目

依据浙卫发(2009)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与计生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优化叶酸发放管理模式,做好发放登记,重点落实风险人群的随访。

(二)妇女健康因素干预

深化母婴健康工程,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对助产士的培训力度,提升对孕产妇围产儿的救治能力。提升妇女保健服务水平。

1、 妊娠高风险育龄妇女管理

结合我市及杭州市近几年死亡孕产妇调查、监测、评审情况,发现杭州地区危重孕产妇、死亡孕产妇病例中有较大部分合并有严重的内外科疾病,属于不宜妊娠的对象,如果在孕前或孕早期进行干预,孕产妇死亡就可以避免。今年继续实施妊娠高风险育龄妇女的监测与评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管理。

2、 创新流动孕产妇管理机制

建立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多部门协同的“发现一个,管理一个”的管理模式。加强我市流动人口管理,实施以“暂住证为主,居住地为辅”的管理原则,加强对妇女保健知识及政府针对流动人口所出台的各种保护性、优惠政策等宣传力度,提高孕产妇对保健服务资源的利用率。

3、加强对助产机构产科门诊保健服务质量的督导。开展对孕妇的健康宣教,促进减痛分娩法和陪伴分娩服务的开展,积极倡导自然分娩;对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剖宫产率的指标列入考核内容。积极开展孕妇营养与体重管理工作,市级医院设置营养门诊,针对孕妇营养、高危孕产妇报告、未建卡报告进行重点监管,切实降低社会因素剖宫产率、降低巨大儿发生率、提高危重孕产妇管理率。

4、提高辖区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人员自身学习和利用例会进行专业培训学习,同时进行理论测试。针对弱势项目针对性再强化。形式采用专家授课,微信平台课件自学,焦点问题答辩,轮流授课(每次例会安排3个乡镇妇幼保健人员参与相关知识授课)及轮流完成全市信息统计工作(每季2-4个乡镇)。开展一次健康教育主题PPT演讲比赛。2019年底之前完成辖区三年一次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复训。

(三)加强妇女卫生信息化管理

1、实施《全国妇女卫生调查制度》,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严防妇女卫生信息泄密,确保妇女卫生信息安全。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精神,完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网络,加强妇女信息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全面落实妇女卫生调查制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平台操作水平,提高实时输入率;注意孕产妇信息的收集与输入,确保系管率稳定在正常水平;

2、保健信息网络直报

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产前筛查、婚前医学检查信息管理工作,根据网络直报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统一报告口径,提高工作质量,保证直报数据的稳定、准确、真实、可靠,并进行相应的分析,提高对信息资料的利用率,使基层管理人员能及时、准确获取辖区内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的信息,提供主动服务。

3、《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下发的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强化法律与责任意识,做到专室、专柜、专人管理,规范档案存放,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质量,提高发证率。改善《出生医学证明》打印设备,采用双屏显示,减少录入信息错误,减少发证差错,降低废证率。做好2019年新旧出生医学更换衔接工作,做好新版出生证的使用与真伪鉴别;对留存的旧版出生证进行严格的清点上交,统一销毁。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出生证移交及年底入馆工作。

4、进一步规范妇女卫生监测统计工作,加强“三网”监测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和出生缺陷信息监测,以及下基层漏报调查是核实妇女保健统计数据准确性的重要举措,2019年将严格按卫生部的妇女卫生统计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及年报质控调查,保证监测质量,严防漏报。

5、高危孕产妇管理

进一步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医疗、保健机构临床技术人员要培训相关的报告标准与规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不断完善危重孕产妇的监测,提高监测医院的报告率。定期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评审工作,吸取经验,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