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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安排
1.召开工作会议。每年召开2次以上工作会议,根据区卫生局年度工作重点,商议确定民主监督工作年度计划及专项监督安排,确保民主监督的落实。
2.深入基层调研。积极配合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熟悉全区卫生工作情况;协助配合民主监督小组深入局机关、医疗卫生单位和服务对象中,开展调查研究、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等活动。积极主动地向民主监督员汇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职责、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工作要求、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反映工作的难点、重点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3.提升卫生工作水平。对民主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分管领导牵头,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办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卫生工作水平。
三、拟政治协商内容
1、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于今年6月份通过公开组织招聘的形式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拟招聘人员总数20名。
2、区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区人民医院已于201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紧张的工程装饰装修阶段,预计今年下半年可投入使用。为完善区人民医院科室建设,促进其正常运转,拟引进高年资医务人员4名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6名。
3、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执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拟提请政府研究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财政性补偿力度,以维护其正常运转,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4、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来,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因基础建设和设备购置产生了不少债务,经济压力较大,拟提请政府研究加大卫生事业投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同时,启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从资金、设备、人才等方面对其给予扶持,使其尽快达到三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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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围绕中央出台的惠农政策。解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肠硬阻出现哪些新问题;
热点、难点、疑点方面由委员自选课题,围绕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以发挥委员的自身特色和聪明才智;
调研全区财政收入现状、潜在实力及发展后劲;围绕工业做文章。
为委员调研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与支持;探索开辟新渠道,不时提高调研质量。以转化委员的调研效果。
二、开展视察 民主监督方式上有所创新
民主监督的有效手段之一。XX年,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视察。将借督办建议案和重点提案的契机,组织政协委员开展专项视察活动。
解我区东北部文化旅游工作的进程,开展区东北部生态文化旅游专项视察。以督导建议案的高质量办理;
对群众反响强烈的超载、公路毁损严重问题开展视察;
对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现状开展视察;
组织一次专题视察。深入了解全区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现状。
三、反映社情民意 建言献策上有所突破
对及时、有份量、有价值的信息,完善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直通车机制。依照报送顺序,实行快接快编快审快报以调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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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农委共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3件,其中重点督办建议2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相关代表已全部进行了书面反馈、网上答复和公开,满意率为100%。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成立了市农委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樊惠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郑深怀同志担任,各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委办公室主任黄剑同志兼任,并明确了专人具体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主体
印发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人大建议暨政协提案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办〔2020〕17号),对办理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各承办处室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仔细研究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制定办理工作计划,落实办理工作责任,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亲自审核答复内容,做到有人牵头、有人联系、有人落实,确保按时办结答复率、见面沟通率、满意率达到100%。
三、提高办理实效
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的发挥,也影响着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为此,我们要求各承办处室重点关注建议提案办理的实效,在严格落实办理程序、办理规定的同时,突出做好沟通和协商工作,充分尊重代表和委员意见建议。对能够解决的事项,尽心尽力解决;对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解决的难题,要立即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在交流中增进共识,在沟通中推进工作,切实提高办理实效。
四、加强督促督办
明确由办公室督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建立了办理工作台账,对办理进度实行周调度,实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及时提醒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督促办理的进度及满意度,通报工作进展,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给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确保建议提案高质量按期办结。
五、办好重点答复
于8月13日,召开了2020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日活动,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见面答复,其中市农委承办的2件重点建议完成了见面办结,满意率100%。通过落实“代表委员接待日”的工作制度,与会的代表委员均表示十分满意,一致认为通过见面办理,进一步加深了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认识,进一步促进了信息的交换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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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制定了《县民政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支持计划》、《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县民政局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农村低保核查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民发〔2020〕45号),按省政府确定的“两线合一”指导标准,将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300元。
2、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继续提高。2020年4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40元提高到月人均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2900元提高到年人均3300元,按省财政建议数配套低保资金357万元。
3、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出台《县医疗救助实施意见》,重点对象资助参保参合100%,重点对象重特大疾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0%,低收入家庭救助比例为30%。截至9月底,累计救助22719人次,支出598万元。继续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设立了临时救助专户,解决了一些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问题,发挥了救急难功能。
(二)救灾减灾工作
4、做好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对因灾缺少衣被和缺少口粮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济救助,并做好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受灾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活动和余粮户帮扶缺粮户、冬借秋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劳务输出、以工补农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活动,解决部分灾民生活困难。并积极开展乡(镇)村党员干部包户活动,把包保责任落实到人头,帮助灾民安排好生活,帮助他们安排好冬季副业生产和明年春耕生产。
5、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及紧急调运工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积极筹划和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并建立救灾物资紧急调运机制。今年与县内两家规模较大的仓储超市签订了《县自然灾害应急物资供应协议》,与县交通运输局签订了《县自然灾害应急物资运输协议》,确保突发灾害后救灾物资能及时运抵灾区,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6、开展农房保险工作。积极协调县安华保险公司,调研农房保险工作的具体险种和办理、理赔程序等相关事宜,初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步全面落实好农房保险有关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五保供养和养老服务工作
7、五保供养情况。我县已纳入农村供养范围的五保老人有659人,其中:分散供养461人,集中供养188人。县内有七所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总床位731张。集中供养标准为5600元/年/人,分散供养标准为3850元/年/人。
8、养老服务情况。县社区爱心助老协会及县镇心连心互助协会获得中央拨付的100万启动资金,这项目主要内容就是居家养老服务。现项目运行了6个月得到了居民的好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人员和各类涉老组织或自愿者组织中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四)残疾人福利情况
9、积极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县现有残疾人10240人,困难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残疾等级四级及以上、并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群;重度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需要护理的残疾人群。困难生活补贴标准80元/人/月,重度护理补贴标准80元/人/月,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双项补贴,截止到10月底,符合申领条件的残疾人数量为3986人,实际领取的残疾人数量为3885人。共发放困难生活补贴2,208,240元,重度护理补贴978,480元。
(五)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10、圆满完成全县村民委员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县自1月25日起至4月30日截止,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共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589名,其中主任180名(女性9人),委员438人(女性197人),实行“一肩挑”的村100个,达到了全县村党支部总数的56%,村委会成员中党员239名,占村委会成员总人数的41%,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7岁、村主任平均年龄46岁,35岁以下村“两委”委员比例达100%。
11、城乡社区协商全面推进。出台了(关于成立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安民发[2020]2号)、《关于进一步确定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一个协商目录、一个协商工作流程和十项协商工作管理制度,确保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在全县180个行政村和10个城乡社区建立和完善了议事协商机构,并将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考核项目。选择了九龙、、瓮声、兴华社区、亮兵镇新胜村五个单位为试点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
(六)社区建设工作
12、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我县新建和改扩建了48个农村社区,并将、五个村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按照试点现行、节约资源、科学配置的原则,分别在48个农村社区内设置了“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多功能室,并制定了工作职责和相应的社区服务和协商工作制度;在室外设立了文化健身活动广场。并按要求统一制作悬挂了印有“中国社区”标识的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标牌。48个试点社区依托各种会议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协商和服务活动。
13、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2020年我县社区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大胆实践,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升基层自治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主要任务,制定出台了《县社区公章管理办法》、《县关于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政策的落实》、《县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在明晰权责基础上,以《县社区工作准入审批表》方式,明确委托社区事务的项目内容、经费保障和违约责任,正确处理了社区党工委与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履行法定职责与协助政府管理、居民民主管理与社区干部自行管理三者的关系。从机制上保证“居民自治”,改变了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干预自治事务、以行政命令下达指标任务的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了政府和社区的职能边界,重点加强了社区党工委的监督考评,建立了评估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有效机制,初步探索出了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模式,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七)社会组织工作
14、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2020年在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当中对2所未登记营业的民办养老院下达了取缔通知书。符合评估条件有5家社会团体及5家民办非企业,暂时未完成评估工作。
(八)优抚安置工作
15、优抚对象档案信息规范管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任务100%完成、身份证信息和电子档案采集工作100%完成,优抚对象纸质档案一人一卷,归档材料齐全,有专门档案室集中管理。
16、圆满完成烈士公祭日活动。9月28日,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的通知》,9月30日9时,在县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县委书记韩长发、县人大主席金斗河、县政协主席马革新、县人武部部长张亚忠、县政府副县长等县级领导参加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县电视台进行了相关报道,得到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17、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制定了《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共接收81名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75名。2020年3月21日县民政局开展了2015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宣传动员大会,向退役士兵传达了省和县里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100%,县民政局与省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县东远驾校、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签订培训协议,开设了汽车驾驶、SIYB创业实用技能培训班,共有3名退役士兵参加省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32名退役士兵参加了汽车驾驶专业的培训,17名退役士兵参加参SIYB创业实用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67%。
(九)社会工作
18、社会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我县承接了省“三区”计划项目。制定了《县“三区”计划项目书》、《县“三区”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总体实施方案》。选派了8名德能勤绩素质高的持证社工,到受援社区开展为期1年的社会工作服务,根据目标任务和实际需求确定了4名培养人员,设立了“阳光守护”服务项目。为了保证本年度“三区”社会工作计划目标的全面实施,我县加强了对受援单位和被选派人员的管理,研究制订了相应的考核评估制度,达到了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截止目前,我县承接的2020年度“三区”计划项目已经开展完成了6个个案、5个小组和18场大型活动,受益人群1000多人。按项目计划目标任务要求,完成了3名人才培养任务,培育完成了1家社会工作民办社工机构。
(十)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9、做好节地生态安葬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拟定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办法》,制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十一)民政法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20、统筹安排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工作。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应职责和任务,积极配合落实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取得学习实效。
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制度专题培训。参加县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参加人数22人。参加机关法律知识问卷作答,参考率100%。
(十二)民政安全监管工作
2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全县民政系统7所民政社会福利中心、4所民办养老院及3所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了省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平台,并做到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各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公示版已全部制作并上墙。全年多次联合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共成立15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70余人次,对全县民政系统各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省、州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养老机构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今年,在检查中累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1项,其中公办福利中心51项,民办养老院30项,现已整改53项,正在整改28项,已投入22.7万元整改资金。
组织开展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班,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20人次。及时要求各单位制定更新了2020年度应急预案。在县内主要街路口进行安全生产咨询宣传工作,印发了《县民政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十三)工作
22、认真做好维稳工作。开放民政局热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安排专人答复百姓热线平台问题,力争做到24小时内完成答复。将矛盾消灭在基层,全年无进京访、进省访。
(十四)福利企业管理工作
23、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和规范化建设。2020全县共有3户企业、共有职工98人,安置残疾职工41人,福利企业上半年总产值964万元,销售收入1026万元,利税总额48.7万元,其中:利润-30.7万元,减免税额79.4万元。残疾职工的均工资由1120元提到1280元,残疾职工均“四险”由6400元提到8400元。明确了各福利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对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存在的隐患均进行了普查、分类,并由消防队及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制定了隐患整改措施: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了及时更新或配备,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协助残联对福利企业39名残工进行逐一审核,建立了规范档案,提高福利企业规范化管理。对企业的残疾职工上岗、工资发放、福利待遇、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一人一档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和核算,了解他们在企业的工资、福利待遇上的实际情况,对个别未能按规定及时为残疾职工购买保险、通过银行工资的福利企业,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后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时已达标,确保了残疾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五)亮点加分工作
24、全年民政工作获得多项国家和省级表彰。
2020年3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顺利通过民政部、财政部低保绩效评价考核组对评价考核。社区协商工作代表省通过中央改革办督察组验收。8月,县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2020年5月30日,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抓实家计调查细化分类施保推进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的典型发言。应省厅推荐,向来我县学习的市、市、市铁东区民政局介绍经验做法。
县救助工作积极申报民政部2020年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工作,救助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院到参加中国红十字会养老培训交流会,交流了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并且光荣院和东北师范大学达成“共建教育实习基地”协议。光荣二院主体工程竣工,建成后将是全州首家收住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养老院。
县民政局被中国社会报评选为2020年度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孙志强同志荣获十佳通讯员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基层民政队伍人员少、力量薄弱、基层交通工具缺乏,民政工作领域拓宽工作量加大,加之党委政府的党建工作、扶贫攻坚等一系列中心工作的任务加重,基层工作存在严重超负荷想象。特别是基层从事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力、物力明显不足。
二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后,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建立了由27个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工作发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还处于碎片化阶段,不能有效的结合,各执其责,如何将其进行整合,是今后的难题,光靠民政牵头办事,遇到很多棘手的问题。
三、2017年工作安排
(一)实施脱贫攻坚计划,不断提高幸福指数。巩固农村“补差式”救助成果,开展城乡低保统筹发展试点工作,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30%,实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加大对“三无”、“五保”、“支出型贫困”、“尿毒症”以及“因灾致贫”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力度,开展“千人白内障民政救助项目”公益活动,实现“应救尽救,综合施救”。扩大慈善募捐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推动脱贫攻坚活动的开展。全面建立、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进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合力”脱贫,对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法实现脱贫、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对实现脱贫致富的,及时有序退出低保。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的80%”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
(二)拓展优化救助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结算系统,争取实现医疗救助与医保无缝对接,提高结算的准确率。深入开展“阳光救助”活动,实施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窗口)规范化建设,抓好“社会救助智能服务平台”救助模式和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全面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居住地申请低保相关措施。完善和规范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大力推进阳光福彩,多方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不断增强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着眼规范与提升,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确保县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二院)养老服务综合楼投入使用,积极筹划县第六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落实好扶持优惠政策,对新建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审批准入,推动民办养老机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采取多种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广泛推广委托经营、延伸服务、资源共享等服务方式,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县农村福利中心管理实施细则》,统一规范农村福利中心财务管理,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农村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力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实行“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医养结合”管理模式。
(四)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提高紧急救助能力。修订完善《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出台《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县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加救灾物资数量和种类,全面提升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类灾情的应对和管理,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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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社会保险工作的重点仍然要放在扩展社会保险范围、加强各项基金的收缴、规范内部运作上,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1、以推进扩面为主题,继续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一是要针对目前社保扩面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及部分职工在认识上的误区,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制订既符合社会保险发展方向又切合我区实际扩面办法,实行低门槛、广覆盖,确保全年新增扩面参保人数2.5万人。二是要认真做好日常稽查、审计工作,日常审计面要达到30%以上。继续开展财政、地税、审计、劳动保障四部门联合稽查审计。做好社会保险年审,年审面要达到100%。三是要逐步建立社区管理工作平台,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稳步推进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要做好离退休人员调资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离休干部特许经费,同时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54个月连续发放不拖欠。四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从20*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出台我区的配套办法,规范工伤认定行为,扩大实施范围。
2、以收支平衡为前提,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在医保政策进行调整的前提下,对金融系统、社保扩面人员、职介所人员等三类人员要列出计划,排除干忧,力争扩面3.5万人以上。二是要进一步理顺基金由地税征收后的一系列业务操作环节。在户管信息、人员变更、基金入帐、统计报表等方面与地税部门加强协调,同时相应地做好两次门诊费和慢性病补助的划拨工作,并且要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对医保基金的综合征缴率要达到95%以上。三是要严格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明年一季度要完成统筹区内30家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同时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堵住医保基金运行中的漏洞。四是要适时出台改进完善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办法,完善住院病人转诊制度,改进我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办法。五是尽快研究出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正式运行后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3、以加强服务为重点,规范农保基础管理工作。首先要在清理核对完成的基础上,对农保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整登记,进一步完善个人帐户信息数据库,5月份以前要完成缴费证换证工作。其次是要探讨清欠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力争明年完成清欠20万元以上。再次是要抓紧研究制订政策,出台《武进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第四,要结合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武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意见》,推行新的农保政策。
4、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做好参保单位养老手册鉴证和机关事业单位、乡镇专技人员、人事关系人员等养老保险的结算、收缴、拨付工作,基金收缴率力争保持99%以上。要配合事业单位改革,对转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制定一些过渡性政策,确保其平稳过渡。
5、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动“金保工程”建设的步伐。加快建设内部计算机网络,在各事业单位局域网的基础上建立全局性局域网,作为局明年的一项重点工作,7月份前要建成局计算机服务中心,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信息、空岗信息、社保信息等信息咨询,同时要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申报、缴费、支付一条龙服务,并提供个人帐户、政策法规的岗上查询服务。要按照“建设数字武进”的要求,逐步实现区劳动保障系统办公现代化。
(三)加强工资宏观调控,促进工资集体协商。
明年,工资宏观调控的重点是继续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根据各自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合理增资,职工工资水平争取在20*年的基础上增加5-8%的水平。继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乡镇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要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全年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单位不少于150家,镇级单位在20*年的基础上再增加6-8个。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基金监督工作有序展开,熟悉过程和业务,完成1-2次基金运作的调查工作。
(四)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要结合我区“创建平安武进”的具体要求,抓住当前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超时加班加点、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等群众反响较大的问题不放松。与公安、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积极协调,开展一至两次工资履行情况的专项监察,对建筑工地、个体私营企业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采取巡视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办法,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开展劳动关系规范年活动中,要把工资支付等列为检查劳动合同的监察重点,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及时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兑现职工工资。积极配合社保机构开展扩面征缴工作,查处极少数拒绝参保的用人单位,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自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组织举办一次兼职劳动监察员业务培训班。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结案率保持在100%。要做好2004年度的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确保年检率达到95%以上。要大力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评比工作,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五)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要强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首先,要把好劳动合同鉴证关,纠正劳动合同中的违法条款,尤其是对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支付的方式方法、支付时间等重点把关,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其次,要加强对兼职仲裁员的业务指导,每月要安排至少两名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要以片为单位,每季度组织1-2次庭审观摩,切实提高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独立办案能力。要定期组织兼职仲裁员进行案例研讨和案卷评析,着重解决仲裁文书规范化问题,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再次,对镇仲裁办事处处理标的较大或重大、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要派员现场指导,提高镇仲裁办调处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率。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六)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
职业培训要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在四个培训层面上做文章:一是在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培训工作上做文章,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督促企业建立转岗培训台帐,明年的培训率要达到60%以上。二是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上做文章,由一般性的岗前培训向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转变,完成2000张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工作。三是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免费就业培训上做文章。要选择6-10个工种在全区范围内为失地农民举办免费培训班100期左右,力争培训8000人以上。四是在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上做文章。劳动力市场建成后,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求职意愿,定期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明年上下半年要各组织开展一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七)提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水平,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