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安全整治总结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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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安全整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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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5月10日双城区委、区政府在会展中心中会议室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双城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逐一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建立清单、落实整改、隐患消号等工作,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2019年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反弹现象,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此次“回头看”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区城区内共有283个小区,1139栋楼,5253个单元,自从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隐患2493处,其中占用堵塞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处,占用消防连廊的85处,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现占用消防车道隐患32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补划消防车通道黄线90个小区。全区共印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宣传画册4万份。深入小区开展消防宣传100余次。主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永治、承恩、承旭)牵头,组织消防、城管、规划、住建、辖区派出所、社区不间断地开展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联合明察暗访3个街道,35个住宅小区,87栋楼,351个单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着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消防救援大队共计处罚10.81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发现双城区存在很多没有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小区院内乱停车辆、楼道内和小区院内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区物业消防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因为此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小区物业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着消防意识较差,多年养成习惯形成的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连廊等隐患,如果不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很难将问题整改到位,并且问题反复出现,难以达到彻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全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气狠抓整治反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网格员和楼长制度建设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治理奠定基础。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住建部门已进入招标阶段;其他住宅小区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完善消防设施补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利用网络、媒体发放宣传单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让广大民众人人知晓,自觉参与社区管理这项活动。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常态化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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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消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对消防工作具体抓,切块负责;各单位负责人,长期抓、经常抓,对消防工作负全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网络。

(一)排查整治范围。本系统内机关办公场所,重点林业生产区,畜牧业生产和监管企业。

(二)排查整治内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16年4月25日至10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25日-4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动员,明确分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职”、“一岗双责”,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机关办公场所、林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检查,以条线组织,切块检查,包干负责。

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基本技能的培训,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认真组>!

各单位对在此次活动中排查出来的消防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月上旬)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并通报消防工作考核结果。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此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大安全、大稳定”的管理理念,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精力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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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社区结合实际所制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本次行动的防控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通过在辖区内全面发动,不断强化了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了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加大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了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现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治火灾隐患。本社区认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找出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根本性、突出性问题,部署开展了有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于本辖区消防安全整治难点问题,领导小组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明确责任和措施,进行了有效整治。

(二)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利用社区宣传栏共张贴24张宣传画、宣传橱窗共一条长幅宣传图以及LED屏幕共播放48次宣传标语,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了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

(三)强化了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针对冬春季节灾害特点,加强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对现有的消防设备进行维护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提高火灾多发时段和重点单位场所力量调派等级和初战指挥层次,及时调整灭火救援一线能力,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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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活动。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及各企业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部门全面开展自检自查活动,重点是用电、用火、用气、用油情况、压力容器及锅炉的安全使用情况、单位厂房堆放的防火间距、消防器材保管使用情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村(社区)和职工防火意识及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等,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安监、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纺织、玩具、电子、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八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3、利用横幅、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广大群众用火、防火常识的学习,增强民众消防观念和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4、加强值班留守力量,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且人不离岗。

5、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及各企业要加强志愿消防队伍的集结和培训,定期做好消防应急演练,随时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

三、整治步骤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按照排查摸底、督查整改、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从4月20日至5月8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排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全面部署。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消防安全资料分发,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镇声势浩大的整治氛围。并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场所经营者限期整改。

(二)自查自改。各场所经营者在期限内务必按照本方案整治要求组织自查自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无法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必须先停产停业,并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阶段(从5月9日至10月9月)。

各村(居)、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场所经营者按照整治要求进行整改。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查封、取缔、停止出租;对存在无证照经营或逾期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取缔、关闭,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拒不接受检查、拒不进行整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依法从严处理,防止的发生。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从10月10号至10月底)。

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治并在全镇给予通报。

四、工作要求

这次消防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彻底开展大清查、大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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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镇蔬菜大棚非法使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消除蔬菜塑料大棚住人和生产人居混杂现象及其他不安全隐患,不产生新的违规使用行为。

三、组织领导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蔬菜大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大棚安全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来源于:

四、实施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块抓条保”的原则,以各社区为主体,开展蔬菜大棚安全整治工作(具体整治措施由各社区确定)。

镇政府将在各社区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专项联合检查。来源于:

五、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宣传发动阶段(11月2日——11月10日)

各社区要相应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发挥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大棚“三合一”场所造成的消防隐患、环境卫生脏乱差等危害性,宣传土地的农用性质,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以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特别是大棚“三合一”重点社区要加强消防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发放消防安全手册,要加强大棚居住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居住人员的安全素质。

专项整治办公室应及时向社区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各社区整治方案在11月10日前报镇整治办公室。

(二)排查摸底阶段(20*年11月11日—20*年11月20日)

各社区要结合辖区情况,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整治措施,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发挥社区的基层组织作用,提高村民整改大棚的自觉性。对辖区内蔬菜塑料大棚作为住宿、非农业生产使用的现象,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集中整治阶段(20*年11月21日—2010年1月15日)

各社区将排查出的作为住宿等非农业生产使用的蔬菜塑料大棚,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引导和督促出租村民收回合约,告知外来人员居住塑料大棚的危险性,劝说其搬出塑料大棚。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责任人及时予以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清退的,镇政府将组织各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四)督查验收阶段(2010年1月16日—2010年1月31日)

在各社区集中整治结束后,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蔬菜大棚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实地抽查列入整治的大棚。对检查验收发现整治不到位的情况,责令重新排查整治,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形成大棚安全管理长效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来源于: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社区要根据文件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做到条块结合,形成互动合力。对整改不力,或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工作中要处理好矛盾纠纷,杜绝各类不安定因素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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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

街道“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沿街店铺、出租房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托街道安监站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成员由组成,主要负责“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筹划部署、事务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及材料上报等具体工作。

三、范围重点

(一)整治范围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二)整治重点

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内设置人员住宿的经营型“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日)

各社区要召开各种形式的动员部署会,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思路和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整治职责,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群众参与“三合一”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8日至6月20日)

各社区要立足辖区实际,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切实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建立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沿街店面、出租房等“三合一”场所的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对重点隐患企业、店铺、出租房,街道将联合消防、公安、安监、工商、执法局江头中队等部门按照整治标准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坚决处罚一批违法单位、拘留一批严重违章人员、关停一批没有安全保障的场所,确保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沿街店面、出租房等“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阶段结束后,各社区要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22日前书面上报街道。街道将对各社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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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__年区政府楼院整治项目投资,对伏龙路、莱芜一路莱芜二路部分楼院进行全面整治;利用办事处财政分成,对各社区提报的危旧楼院,经相关科室实地检查,明确整改范围项目后,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2、对管区危旧居民楼院,每座楼内按标准配置灭火器、灭火毯等应急设施,有条件的可进一步提高技防措施,安装火灾报警装置。

3、整改电线电路和用电设施老化、无电气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失效等火灾隐患。

4、联合派出所对辖区危旧楼院的出租房情况进行核查,完善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加强消防常识宣传,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保证书,压实出租房主体责任。

5、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消防灭火逃生知识培训。联合派出所、消防中队建立危旧楼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居民消防逃生演练,提高居民紧急逃生能力。

(一)宣传培训阶段(__年1月底前)。对管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入户宣传发放消防安全明白纸;组建楼院安全信息员队伍,成立居民议事委员会,建立常态化巡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

(二)排查隐患阶段(__年2月底前)。各社区对本辖区专项治理范围内的危旧居民楼院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查清本辖区危旧居民楼院基本情况,全部登记造册建档。排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居民楼院要如实记录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上报整治小组。对办事处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要安全隐患,及时提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重点整治阶段(__年5月底前)。街道要将存在火灾隐患的危旧居民楼院,作为重点进行治理,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

(三)综合验收阶段(__年6月底前)。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整改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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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党十消防安全保卫战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以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集中力量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结合近期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各社区、工作片要重点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进行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安监中心,由办事处统一下达整改通知,坚决依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整改期间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坚决依法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处火灾形势稳定

国庆节前,各社区、工作片、街道属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本辖区主管单位的火灾隐患实施排查整治,要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宾馆、饭店、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全面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特别是检查各单位自检自查记录和灭火预案;二是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三是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单位内部火电源管理及开展的防火检查、巡查情况;五是灭火器材数量是否充足好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封堵等情况;六是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完整好用;七是易燃有毒材料装修问题;八是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电线乱拉乱接、非法使用液化气罐等问题。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不再另行制发,请社区、工作片、街道属部门于9月20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办事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调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攻坚行动。

(三)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

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要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以村组划分基础网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初期火灾处置等工作。街道安监中心要加强对网格责任人的工作指导,协助各网格责任人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高消防监管效能。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立“户籍化”档案,对单位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开展隐患自查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处安监站备案。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要制定专门的消防宣传工作方案,以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为主题,充分利用各村(居)宣传栏、公告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同时要发动社会单位利用LED电子屏、横幅、海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到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能力。9月底前,要组织村(居)委会干部及义务消防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7日至7月10日)。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迎接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十和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三)保卫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十闭幕)。通过研判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调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全面总结阶段(党的十闭幕后4日)。保卫攻坚阶段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对迎接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街道迎接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意义重大,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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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役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违法行为处罚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国庆”和“七城会”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有效遏制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七城会”涉赛场馆、签约宾馆等重要场所。区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城运会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总体方案要求,全面排查“七城会”涉赛场馆、签约宾馆等重要场所,彻底清除火灾隐患,保证“七城会”消防安全。

(二)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继续开展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四)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五)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如棚户区、物流仓储区、多产权综合大市场等)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部门联动。要以政府为主导,逐级部署战役行动。由乡镇、街道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行业、系统要分别制定行业、系统战役方案,实行逐级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健全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

(二)落实“网格化”排查。在乡镇(街道)“大网格”: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综治、公安、安监、工商、社区(行政村)有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社区(村)“中网格”:由各公安派出所指导,社区(包村)民警牵头,组织社区(村)负责人、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责任片区“小网格”:由社区(包村)民警指导,社区(村)负责人牵头,组织楼院长、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要逐个网格明确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网格内的每个社区、乡村、单位场所都要建立“户籍化”台账,对每个小单位都要填写消防行政指导卡,记录单位基本情况、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治情况,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全警动员,多警联勤。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公安机关要组织督察、治安、消防等警种和派出所民警参战,把警力覆盖到每一个单位、社区、农村,多警联动,密切配合。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全力投入战役的同时,做好沟通、协调、指导工作;督察部门要把战役开展情况纳入督察内容,开展以随机暗访为主的专项督察;治安部门要督导派出所履行战役职责,督促保安从业单位加大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开展消防安全服务。

(四)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始终保持清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坚决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五)大力开展战役宣传,完善隐患举报投诉机制。以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在全区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在区主流媒体开办专栏,每周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邀请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深入跟踪报道战役战况。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公告举报内容。区政府将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基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0月1日至年2月6日)。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年2月10日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对本区清剿火灾隐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对全区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夺取“清剿火患”战役全面胜利。

(二)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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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工作原则。深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一般隐患100%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看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审批手续,查“五大”活动中未排查整治的单位和场所。否失控漏管。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看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查“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章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地毯式排查社区、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和小生产加工场所等“九小场所”和集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以下简称“三合一”建筑)重点整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乱搭乱建、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混合、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和在外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等火灾隐患。

三)看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查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隐患。

四)看是否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查“四个能力”建设创建单位。已达标单位是否出现工作“回潮”

看各地各部门是否存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隐患。各地各部门针对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确定清剿火患的范围,五)查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场所单位。着力消除影响本地本行业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组织机构

由区政府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成立区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办主任荣修高、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陈波、区消防支队政委、支队长任副指挥长,区政府督查室、区安监局、区建委、区商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文广新局张强、区旅游局和区房管局等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消防支队,由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明确专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具体职责是

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地各部门各阶段战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予以通报。

对分管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

国庆期间大型活动涉及的会场、住地、活动现场等重要场所的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好专项行动。区消防支队:负责对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内除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的排查整治。

区教委:负责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排查整治。

区财政局:确保战役中各项专项经费保障。

依法审批启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整改火灾隐患。区房管局:负责对全区大型高层建筑小区物业单位的排查整治。

区商委:负责商场、市场和分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

区卫生局:负责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

区旅游局:负责对风景区、星级宾馆、饭店等旅游行业的排查整治。

区文广新局:负责对公共娱乐场所、网吧的排查。

区民政局:负责对敬老院、养老院等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

区外宣办:负责牵头做好“清剿火患”战役宣传报道工作。

对本辖区内除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社区)园区(新城、风景区)负责组织综治、安监、派出所等单位和社区干部。

各相关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组织实施,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行业和领域。积极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战役开展工作。

四、工作措施

镇街(园区)和行业部门要成立检查组,一)政府全面主导。区政府与各地各部门签订《清剿火患”战役责任书》附件1各地各部门要对战役逐级进行部署。依托新建立的社区消防工作“三员”组织,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实行部门联动,落实逐级责任制,建立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逐一明确网格责任人员,二)实行“户籍化”管理。各镇街(园区)要以村(居)为单位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对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中的建筑、单位或场所进行全面摸排。要采取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的方式,为每一栋建筑、每一家单位、每一个场所建立“户口档案”逐一明确每条隐患的整改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实行火灾隐患“户籍化”管理,切实做到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铁腕整治消除隐患。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筑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三)采取铁腕整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六个一律”刚性措施。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区政府挂牌督办。

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每天都要有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四)强化宣传攻势。区级媒体要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积极邀请中央及市级主流媒体,深入一线、遂行出动、跟踪报道、持续跟进,确保各级主流媒体每周报导我区成效。10月底前,区消防支队建成区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公开举报方式,设立奖励资金,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年10月10日)各地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动员镇街(园区)行业部门、村(居)和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0月1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地各部门在前阶段消防安全“五大”工作的基础上。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并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各地各部门排查单位或场所后,填写《区“清剿火患”战役检查登记表》附件2存档备查。

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地各部门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区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行验收,对全区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做好迎接上级抽查验收的准备。

六、工作要求

统筹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是近年来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行动,一)加强领导。对于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立即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力量,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好此次战役,确定专人每天收集战役情况,并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推动战役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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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1.强化重点领域防控。各社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人员密集、高层地下、老旧住宅和电动车等四类场所和领域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针对本社区、本部门火灾危险性较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单位,成立整治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全力督促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建立七类场所和领域的基础台账准确掌握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消防隐患,督促居地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各社区、各部门监管对象的全面检查。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由各社区、各部门实施网格化监督管理,尤其是堵塞消防车通道、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

3.加大重点部位和时段管控力度。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节庆活动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全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坚决确保消防安全。

4.开展养老机构“回头查。进一步巩固前期养老场所整治成果。建立标准化、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养老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养老机构“回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配强护工人员。推动养老院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和简易喷淋装置,加强物防技防措施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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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建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洪一舟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范玉宏、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郑玉香、县安监局副局长胡小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小平、县供电局副局长方凌冰、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蓝郑建为副组长,县监察、安监、公安、供电、工商、文广新、教育、卫生、建设、规划、民政、民宗、*工业园区以及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县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工作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以及督促整治工作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联络、协调、技术指导、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等日常事务。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旧居、“三合一”建筑、出租房、“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娱乐休闲场所、小饭店)及各类市场(商场、店铺)、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宗教活动场地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电气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二)电气产品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

(三)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不匹配或失效的。

(四)电气线路存在老化或不适应用电设备负荷容量,不能满足安全载流要求的。

(五)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及其高温发热部位直接靠近可燃易燃物品的。

(六)安全用电和消防管理制度不严格执行的。

(七)按照规定属于重点整治的其它内容。

五、工作步骤

全县范围内的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今年8月底结束。总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联系领导、专管和技术人员,制订排查整治方案,并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布置落实相关职责和要求。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8月20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重点对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疏理、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属于当场改正的,要责令业主当场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要下达法律文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整改期满要及时复查,对逾期未改的,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的,公安消防机构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坚决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要认真细致地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台账”,确保工作到位、程序规范、有据可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对本辖区或本系统电气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吸取“12.12”温州温富大厦和“2.15”义乌成帅酒店火灾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认清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源头抓起,从重点抓起,扎扎实实地推进电气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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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摆正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街道的重点工作来抓。年初,街道召开火灾防控专题会议,认真总结了上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目标管理工作中,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根据要求深入扎实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形势、任务、上级指示和季节性等特点,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商铺店面进行检查,有力推动了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严格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了街道、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各种规章制度和台帐;在不同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在生产经营中得到较好落实,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强化宣传,健全制度

街道坚持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的做法,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安全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一是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利用LED屏、标语等形式,大造安全生产声势,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单500余份。

三、严查隐患,严格执法

深化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结合街道实际,扎实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

一是根据街道实际,制定了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规定、工作目标、责任分工进行明确,下发到各社区和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二是全面增强企业责任主体意识。在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档案,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三是提升执法力度,强化联动机制。在工作整治过程中,我街道联合工商、食药、城管等力量,形成执法合力,有力地打击了一批违规违章、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者和单位。

四、加大检查,重点排摸

为贯彻落实城关区安委办的各类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街道按照方案要求,从2016年5月底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商贸企业、校园、娱乐场所、建筑施工等各行业整治、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我辖区安全生产事故。为了此项工作做到细致,我街道抽调20人组成5个小组对辖区内的270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逐一检查、登记摸底,摸底。督促各单位自查整改、建立隐患点台账。真正按照“谁分管,谁落实”的原则,杜绝漏洞,实现零事故发生。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群众安全意识还较薄弱

当下辖区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观念仍然比较淡薄,群众安全意识差、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严重。此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而很多企业公司也不重视员工安全培训。

2、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在长期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过程中,街道、社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和制约机制。部分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态度消极或被动应付,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六、下一步工作

从建立体系、完善标准、严格考核等基础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明确责任目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使安全、消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推动街道工作上台阶,安全、消防创水平。今后,街道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要求,理清思路,落实措施,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