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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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方案

篇1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书记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意见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永固”为目标,科学整合我镇综治维稳工作资源,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厉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构建“和谐永固”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标任务

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打击体系,严格落实冬防各项措施,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

时间要求

我镇冬防工作的时间安排为: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3月1日。

工作内容及方法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政府成立冬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镇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镇委副书记)

成员:(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派出所所长)

(司法所所长)

(财政所长)

(中心校校长)

(综治干事)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把抓好冬防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永固的头等大事来抓。各村要成立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等同志为成员的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冬防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书记为冬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都要组建4—6人的巡逻小组,要动员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健康公民承担起打更放哨的责任;各村打更放哨人员可根据自然村的多少确定,原则上要确保每个自然村夜间都有打更放哨人员,并实行两委班子带班督查打更放哨制度;打更放哨人员值班时要佩带袖标、工具、灯具和手机。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值班用品,并将当晚的值班情况如实填写值班记录。每月初各村要向镇冬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上报上月冬防工作小结。

3、镇政府将在各村重要交通路口建立治安哨卡,并按照治安哨卡的要求给各卡点配齐必要的应急工具,各卡点路灯要通宵明亮,并且设有专人值班,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快捷联系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做好当晚的值班记录。

4、镇直单位,特别是金融机构要加强本单位的保卫工作,确保人防技防落实到位。中心校要安排好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做好冬防工作,配合派出所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专项行动,创建平安校园。

5、镇派出所公安干警和治安联防中队,每天晚上要进行治安巡逻,要确保每晚有3人以上参加;巡逻时要着装整齐,带齐必要的警具;巡逻的范围主要是交通路口和较为偏僻的村庄。派出所每10天要向镇政府汇报一次各村的冬防情况。

6、镇成立冬防工作督查组,由党政班子成员组成。每天按值班表,由镇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其他成员参加,不定时、不定范围的对全镇各村的打更放哨、站岗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督查组要尽职尽责、善始善终确保每天不脱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对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

7、充分发挥科技防范作用,有条件的村要在进村的主要路口安装摄像头.已经进行“十户联防”的,要利用好“十户联防”报警器。

实施步骤

镇冬防工作时间安排:从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3月1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2月25日,为具体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章立制,落实冬防措施,建立三级防范网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尤其要发挥镇派出所公安干警和治安联防中队作用。

2、成立检查、督查小组,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确保工作方案和制度严格落实。

第二阶段:从2012年2月26日至2011年3月1日,为考核验收阶段,在这一阶段:

1、成立考核组,对各村、镇直各单位的冬防工作进行评比打分。

2、召开大会,兑现奖惩。

经费筹集与使用

各村都要积极采取“一事一议”工作法,积极筹集维稳综治经费。要按工作程序,认真操作,并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标准及时兑现各自然村的打更放哨人员的补助

冬防考核

篇2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篇3

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动真碰硬,不隔靴挠痒,不仅要查工作进度,而且要查不落实背后的干部作风,严查不落实的事,重查不落实的人,从而在全乡上下形成人心思齐、人心思上、人心思干、人心思快的浓厚氛围。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冬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

三、督查工作内容

(一)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展开序时督查

全年紧紧围绕《南蔡乡2012年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的事项和内容进行督查。坚持实事求是查实情,说实话,谋实策,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适时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通报。

(二)围绕目标任务展开常规督查。

按季度对与党委、政府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单位、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个性目标逐项督促检查和总结分析,并对上季度暂未完成工作以“回头看”形式进行督查;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初以文字和图片资料等形式登记好项目地址、现状等基本情况,与年终的情况形成对比的方式实事求是地把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督查严、考核实;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真正做到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通报。

(三)围绕领导批示件展开重点督查

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的办理,不断加大问题解决力度,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督查办公室坚持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办则必果。同时,在督查过程中,讲究速度和质量,对督查中所反映的问题,按照领导批示要求认真办理,对能及时办结的绝不拖拉,对未能办结的及时报告进展情况、未完成原因及建议措施。

(四)围绕作风建设展开效能督查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首先从政府院内做起,对会议、请销假、用车、餐饮、文印、购物等严格规范制度,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全力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同时对窗口单位执行禁令和上下班、中午饮酒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对违规违纪按查实待岗处理。对单位财务、村居财务加强管理,从源头把好反腐关口,切实通过强硬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推进工作落实。

篇4

二塘乡、公安派出所,考评的乡镇、派出所:钟陵乡、公安派出所。池溪乡、公安派出所,南台乡、公安派出所,衙前乡、公安派出所,下埠集乡、公安派出所

二、考评时间

12月20日至12月30日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各乡镇、各派出所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和“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考评的具体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考评方式

一听取各乡镇、派出所关于2011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落实和“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汇报;

抽查1个社区自防自救点或1支乡镇志愿消防队伍;二检查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三每个乡镇抽查1个行政村社区和2个社会单位;

四查看有关消防会议纪录、档案台账。

五、工作要求

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一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准备有关汇报材料。

篇5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乡(镇)长、林业站站长以及林业、国土、公路、水务、交通、环保、城管、高速公路管理等县直部门负责人。

三、部门职责及质量标准

(一)林业部门。负责完成“三边”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造林小班起测面积为0.5亩,造林树种以枫香、五角枫、桤木、马褂木、樟树、杜英等速生乡土阔叶树为主,造林方式实行针阔混交。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100米以内以及城市周围栽植多年生阔叶树或常绿大苗,其它区域营造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阔叶树所占比例在40%以上;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前三年按速丰林生长标准验收,第四年郁闭度达0.4以上,可视范围内不见露土(经济林除外);现有林分全部纳入公益林管理范围,实行封禁保护,严禁采伐。

(二)水务部门。负责完成水及其主要一级支流河道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林建设。选择速生、常绿、防护功能较好的树种营造水土保持林,小班起测面积为0.5亩,造林密度:针叶树每亩167株以上,阔叶树每亩100株以上,造林成活率、保存率85%以上。

(三)交通、公路部门。以常绿绿化大苗为主,乔、灌、草合理搭配,负责完成国省道、主要县乡公路干线宜林路段的道路两旁绿化,树木成活率在90%以上,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100%。

(四)国土部门。负责一次性关闭“三边”范围内所有的砖瓦窑、石灰窑、采石场、采砂场,并做好“三边”范围内“两窑两场”的植被恢复,植树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

(五)环保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关闭“三边”范围内的砖瓦窑、石灰窑、采石场、采砂场,协助水务部门完成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绿化工作。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建成流域特色风景区。

(六)城管部门。负责城区造林绿化,以栽植多年生阔叶树或常绿大苗为主,乔、灌、草合理搭配,树木成活率在90%以上,绿化率达到100%。

(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完成怀新高速公路新晃段管辖区内造林绿化,植树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

四、督查验收

县政府每年安排两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三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督查验收。第一次督查安排在当年的3月份,主要督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三边”造林绿化工作进度、质量等工作;第二次督查安排在当年月份,主要任务是按照“三边”造林绿化技术标准和目标管理责任状,逐小班、逐地段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百分制进行考评打分。

五、考核兑现

考核得100分的为先进单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并考核得分85-100分的(含85分)为合格单位;考核得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考核为先进单位的,县政府给予一定奖励。不合格单位的,第一年给予黄牌警告,第二年考核再不合格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把“三边”绿化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专门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理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完成。

篇6

一综合奖

未完成指导任务的行社,1完成指导任务奖。2011年全市新增融资总量指导总任务为12亿元(比年初净增额其中:农发行0.6亿元(商业贷款)工行2.00亿元、农行2.00亿元、中行2.00亿元、建行1.50亿元、邮储银行0.50亿元、农信社2.50亿元、赣州银行支行0.5亿元、赣商村镇银行0.4亿元。对完成指导任务的行社各奖励1万元。按5000元标准奖励。

对市人行、市银监办各奖励3万元,2市人民银行、银监办负责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完成指导任务。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1年新增融资总量合计完成指导总任务12亿元以上。若指导总任务未完成,每低于指导总任务10个百分点,各少奖励2000元,若超额完成指导总任务,每高于指导总任务10个百分点,各多奖励2000元。

二单项奖

每提高10%增加万分之一奖励:市新设分支机构无上年贷款基数的金融机构,其贷款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按万分之三比例奖励。1新增贷款(净增额奖。2011年总额存贷比比2010年总额存贷比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行(社)对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三比例奖励;2011年总额存贷比比2010年总额存贷比下降的行(社)对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一点五比例奖励;对2010年总额存贷比已超70%含70%行(社2011年总额存贷比维持上年水平(或略有上升),其新增贷款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三比例奖励;对存贷比比上年提高10%以上的行(社上述标准的基础上。

按贷款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对单个工业企业项目新增贷款在500万(含500万以上的行社,2重点项目贷款奖。对市政府指定的重点项目一次性贷款在5000万(含以上的行社。按新增贷款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

3按新增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困难群体贷款奖。对发放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助学贷款、小额救灾农贷的新增贷款。

4进度奖。完成全市全年新增贷款计划任务的基础上;三季度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导任务80%含80%以上的新增贷款奖励比例增加1个万分点。

5分别按融资总额的万分之五比例奖励。金融市场融资奖。对帮助企业进入金融市场进行债券或其他方式直接融资的主办行和牵头行。

6新设分支机构奖。市内银行机构在市每新设一个分支机构和二级机构或相当于二级分支机构的网点的对市人民银行、银监办和对应的银行机构各奖10000元;市外银行机构在市设立机构的对市人民银行、银监办和对应的银行机构各奖20000元。

第1条与第234重复的参照第234条执行。7单项奖不重复计奖。

三、奖励对象

篇7

(一)执业兽医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作用、意义;

(三)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要求;

(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纪律要求;

(五)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经验、成效。

三、宣传步骤

(一)考试准备阶段

1、召开相关会议。5月上旬召开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各县(市、区)都要召开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等负责人会议,进行部署和发动。要从行政的角度,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的层面,明确从业人员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其从业的法定要求。

2、发放宣传材料。省里统一印制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和《执业兽医资格考务管理工作手册》,并分配到各设区、市,各县(市、区)统一到市畜牧兽医局领取。各县(市、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印制宣传材料发放。

3、利用媒体进行宣传。通过电视台,井冈山报、畜牧兽医网等主要媒体进行宣传。各县(市、区)也要利用当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要宣传到各相关企业、协会,并在畜禽、兽药、饲料等交易市场悬挂横幅。同时各地可结合正在开展的乡村兽医登记和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广泛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考试阶段。通过在考场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场纪律等方面的宣传。同时,在考前通过考场广播或监考人员口头再次强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及时通报考场违纪违规情况。

(三)考试总结阶段

考试结束后,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经验交流会,着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经验和成效,同时,对获得资格的执业兽医进行培训,提高执业兽医的工作水平和地位,增加其就业机会。

篇8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区以打造“立足率先发展,彰显人文特色,建设幸福南城”为目标,以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为抓手,从月到10月底,要把创模工作作为全区的中心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省考27项指标,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对已达标指标,进行全面巩固、完善、提高;对未达标指标,尤其是我区创模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达标,以整齐、完善、有序的档案资料,绿色、生态、整洁的环境面貌,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确保我区27项省考指标在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在市级自查和10月底省级考核中名列前茅,使我区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第一排。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整治

1.月1日至月20日,完成全区家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所有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

2.全面提高道路机扫率,改善道路保洁方式,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增加洒水频次,扩大洒水覆盖面,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全力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于月30日前拆除城中村茶水炉113台;

4.月30日前完成3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月30日前完成石油大学1×10吨锅炉脱硫工程及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通过环保验收;督促市城投集团完成雁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100吨锅炉脱硫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市容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农林水务局和各街办落实。区创模办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二)水环境治理

1.月30日前清理、规范辖区距村庄、水源地、皂河周边300米以内4户不规范生猪养殖场;

2.加强对皂河沿岸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辖区内水质考核断面达到市政府规定控制指标要求;

3.加强对浐河段饮用水源地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月30日前完成马腾空村简易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4.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月30日前完成凯华技术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月30日前通过环保验收;7月30日前完成外事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月30日前通过环保验收。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农林水务局、电子城、丈八、鱼化寨、等驾坡街办落实。区创模办水环境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三)宣传动员及资料收集整理

1.按照《区创建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创模宣传动员工作;

2.按时完成“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创模主题实践活动,各责任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的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形式、人数等),于月30日前报区创模办,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区创模办;

3.月30日前,按照省级创模27项考核指标,完成本单位三年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宣传动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宣传资料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实施三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南二环、长安南路等主干道重要节点实施点亮工程,完成翠华路、小寨东西路等条道路的线缆落地,拆除0块大型户外广告和22万平方米乱搭乱建,净化城市空间;

2.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提高机扫率,延长保洁时间;

3.坚决取缔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特别要对夏季夜市烧烤进行重点清理;

4.组织开展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垃圾收集清运、出店经营、数字墙、野广告等问题;

.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高尖装载、沿途抛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完成区创建办年初下达的《各街道部门脏点乱点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表》中的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各街办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五、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创模工作实际,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暨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区创模办四个专项督导组要确保抽调人员在月底前到位,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专项督导考核办法;各街办要对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施方案》中所列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唯一;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全面部署本单位的创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实施方案要于月日前上报区创模办。

2.综合整治阶段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省考27项指标,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在巩固已达标指标的同时,突出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清理、规范距村庄、水源地、皂河沿岸300米以内不规范生猪养殖场所,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石油大学锅炉脱硫工程,深化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各督导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工作考评,全面督导推进,确保月底前各项指标达标。

3.巩固验收阶段

在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基础上,区创模办及各督导组要完成与省、市考核组的对接,每个督导组要培养确定1-2名情况明、口才好、反应快的“一口清”人员,配合检查。区创模办要组织实施模拟迎检工作,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和缺项,准备迎检点和迎检线路,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二)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本单位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包抓领导、包抓科室、包抓干部身上。对重点、难点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按期达标。

2.建立考评监督机制

篇9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领导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考核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做好年度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表》,并于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前5天上传局OA。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在12月24日前完成,民主测评大会初定12月25日),参会对象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及以上。

2.除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本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正科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在县处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一并进行。副科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党总支组织进行。

3.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考核。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考核由执法支队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公益性岗位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等次确定。在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按照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根据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局考核委员会汇总平衡,报局党委研究确定,定格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OA网上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5.民主测评结果运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总体评价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要分析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三、相关事宜

1.根据《市县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科级公务员能力培训学分制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干部每年参加不少于5次“菜单式”选学讲座,累计应完成学分制考核内容规定的28个学分,对达不到学分要求,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科级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完成24个学分,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或未通过脱产培训、必须科目考试不合格及“菜单式”选学未满3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补学后完成学分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需附说明材料。

3.“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在职在编)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中合理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在不同编制内混用。2013年度受到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省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或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授予作风效能建设优胜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可在12月10日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室。

4.借用人员按工资关系参加原单位考核,考核等次确定应征求借入部门(处室)负责人的意见(指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

5.当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一次。

6.对公务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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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四)坚持实行独立核算,按效计酬的原则。

二、量化考核的内容

(一)对象:公司所属的第一供热管理处(六峰路以西)和第二供热管理处(六峰路以东)为综合考核部门,其下所属的各热力交换站为具体考核对象,两个供热管理处应配合公司量化考核办做好各项考核工作。

(二)形式:为定额考核。在供热期间,以各个热力交换站的用水费用、用电费用、用热费用及用盐费用做为其生产支出成本费用,收缴的热费金额作为其生产收入成本额,在完成收支平衡考核任务的基础上,增收部分给予提成奖励。

(三)量化指标:分为生产经营成本指标和用户投诉率考核指标。

生产经营成本指标要求各处的生产经营成本要收支平衡;用户投诉率指标要求各处每万平方米投诉不得超过1户。

(四)生产经营成本指标:水、电、盐价格按市场价格计算成本,热价第一供热管理处为28元/gj,第二供热管理处为27元/gj。

(五)第一供热管理处由耿广峡同志任处长,郑立军同志主管;第二供热管理处由王慧斌同志任处长,房瑞忠同志主管。

三、量化考核的实施办法:

成立公司量化考核办公室,考核办主任由孟异波兼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部、工程技术部、施工安装部各抽调1名组成;仓库由办公室管理;热线电话由工程技术部管理;原运行部丁小聪同志抽调至考核办,同时负责第一、第二管理处化验药品的配制工作。

(一)职责

1、考核办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公司所属两个供热管理处、所有热力交换站实施量化考核;

(2)负责监督被考核人是否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各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登记,并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对各交换站的热表、水表、电表的计量、维护和监督;

(4)负责对各站一次网的热耗进行监督管理;

(5)对各处各站机组运行、供热温度、水质情况、经营、收费和用户管理负有稽查责任;

(6)负责每周,每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总,并进行各处、站的评比;

2、供热管理处工作职责

(1)服从公司安排,模范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对本处范围内的人身、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3)对其所属各站的运行,和站外的用户管理负有监管责任;

(4)对其下属各站的维修、收缴热费负有全面责任;

(5)对其所属人员有管理、调配权;

(6)对其所属人员具有奖罚权;

(7)帮助所属各站解决热用户存在的各种问题;

(8)对其所属各站的运行、维修、用户管理建立台账登记。

(二)维修

1、在供热期间,各供热管理处的维修费用、维修工具更新费用、小维修材料(如:小管件<φ159以下>、小零配件、小电料、短钢管<2m以下>、胶管、螺丝、石棉板、青稞纸等)费用实行维修基金包干制度;

2、各供热管理处的维修基金按所属各站标准500元/万m2×该站面积×(1+n%)(n为该站运行年数)分批发放,每批维修基金要按维修项目和花费金额上报公司考核办备案公示,由其供热管理处专人负责管理;

3、每个供热管理处配一辆面包车,公司补给油料及维修费用7000元/采暖期。

4、各供热管理处的维修基金在供暖期后,其结余部分可作为维修补贴发放。维修补贴发放人员为处相关人员,补贴发放情况上报公司考核办备案公示。

(三)收费

1、收费由两个供热管理处对其下属所有热力交换站所带的区域(居民用户和单位用户)全面负责热费收缴工作。各处收费员负责每日把当天各项收费情况报给公司考核办;

2、收费员每周、每月将收费情况汇总,上报考核办;

3、收费员必须按规定全额收缴热费,任何个人不能随意减免,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四)奖罚办法

1、各站在供热期结束后,通过成本核算,在完成该站生产经营成本指标的基础上,增收部分给予该站20%的提成奖励做为效益工资,按每人的岗位系数核实发放;

2、某一供热管理处如果没有完成生产经营成本指标,若每平方米平均亏损0.5元以内者,该供热管理处所有人员工资下浮10%;若每平方米平均亏损0.5—1元者,该供热管理处所有人员工资下浮20%;若每平方米平均亏损超过1元者,该供热管理处所有人员下岗。

3、各供热管理处,每万平方米超过标准一户投诉者,扣除该处效益工资的10%。

4、收费员收费不开发票,私自对热用户少收、免收、弄虚作假,金额在1000元以下者,按其热用户应交热费数额加一倍罚款;金额在1000—5000元之间者,除按其热用户应交热费数额加一倍罚款以外,调离其收费员工作岗位;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除按其热用户应交热费数额加一倍罚款外,待岗学习或开除公职。为鼓励公司干部职工、居民用户互相监督,将奖励举报人其罚款的50%。

5、公司考核办每查处一户居民热用户偷开阀门用暖,将对其处长罚款500元,同时奖励考核办人员50元;每查处一户单位热用户偷开阀门用暖,将对其处长罚款1000元,同时奖励考核办人员100元;

6、各站私自变动站内水、电、热计量设施,将对其处长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者,待岗学习或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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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核范围

对局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四、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按季度,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五、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突出政治素质和工作实际的原则。考核指标分为共性考核指标和个性考核指标。

(一)共性考核指标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主要考核公务员的理想信念情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政治立场。对党的忠诚度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情况及奉献精神。

2.工作作风。主要考核公务员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等。

3.廉洁自律。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被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投诉的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立案、调查、问责等处理情况。

(二)个性考核指标

1.学习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自学,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学习笔记是否认真完整,心得体会是否深刻。

2.业务经办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重点包括对工作是否有责任心、敬业心,对服务对象态度如何,能否按规定程序高质量地办理各项业务,能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无推诿扯皮现象,服务对象是否满意等。

3.目标实施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承担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重点包括是否制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切合实际,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

4.创先争优指标。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是否获得县住建局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是否获得县级及以上科技奖项或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每奖项仅计分一次。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小结。公务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就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未完成工作任务及原因如实进行简要小结,通过书面形式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初评建议。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对象工作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写出考核评语并提出评定等次建议。

(三)审核评鉴。分管领导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结合初评建议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局党委审定。

(四)结果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七、考核等次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评为好等次公务员人数为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

八、考核结果运用

通过平时考核,加强对公务员的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一)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

(二)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可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九、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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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包片包乡,干部包乡协助;

量化工作目标,实行百分考核;

财务独立核算,实行自负盈亏;

工资承包解决,实行自收自支;

主任包干负责,确保目标实现。

三、职责要求:

1、积极化解本单位社会不稳定因素,主动配合县社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为“零”的目标。

2、完成县社分配的目标任务。

3、完成县社下达的其他中心工作任务。

4、按时参加会议,遵守县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资产管理,及时上交各种费用(房租、医保、社保、货款等)。

6、加强网络、专业合作社、基层社建设发展、管理,配合迎接检查工作。

四、目标任务:

(一)农资以乡(镇)为单位,按一、二、三类分配各基层供销社任务

1、复合肥销售。

2、农药销售。

以上各基层供销社任务分配数见附表(1)

(二)烟花爆竹以乡(镇)为单位,任务分配另下发文件。

(三)再生资源任务

各基层社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个以上见附表(2)。

五、考核与考核办法:

(一)考核

1、实行百分制考核。

2、每月以奖代补工资主任300元,付主任150元进行考核。

3、90分为达标,可获得各项任务考核奖,并可以参加评先,超百分进行奖励,每超1分奖100元。89分以下—70分按比例扣分。69分以下对该社主任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

4、年终由县社组织考核组对基层社进行考评记分。

(二)考核办法。

1、目标任务70分。

①完成烟花爆竹任务40分

A、完成烟花爆竹销售任务90%以上30分;70%-89%按比例计分;69%以下不计分;各乡镇完成任务数按各乡镇网点计算。

B、货款及时结清10分,在每年的4月份以前结清全部货款得满分,否则不计分。

②完成农资任务10分。

A、完成复合肥及农药销售任务8分;

B、货款及时回笼2分。

③完成再生资源任务5分。

完成网点任务2分,为公司组织回收利用货源3分。

④资产管理15分(及时缴交房租9分、盘活资产、及时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6分)。

2、中心工作24分。

①社会稳定5分,工作5分,安全生产5分。

A、社会稳定、工作,凡出现一次县级扣1分,县级上访扣1分,市级一次扣2分,省级以上该项工作不得分。

B、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视情况扣分。

②网络建设3分,基层供销社建设2分,专业合作社1分,其它中心工作3分(含配合迎接检查验收工作)共9分。

3、管理制度6分。

①参加学习、会议3分;

②上交各种信息、材料、报表3分;

六、奖罚措施:

1、以奖代补工资300元/月,其中:主任200元/月、付主任100元/月,考核烟花爆竹销售,完成90%以上得回考核奖励;完成70%-89%的按比例发放;69%以下的不发

2、完成了考核任务90%以上为达标,达标的,给予得回以奖代补工资100元/月,付主任50元/月,完成任务70%-89%按比例发放,69%以下的不发。

3、完成了考核任务的由县社负责缴交主任、付主任社保、医保,70分以下的由个人缴交。

4、对考核达标的基层社评出综合先进单位3个。

5、烟花爆竹、农资其它奖励措施另行规定。

七、加分项目:

1、与当地政府关系密切,并获得当地党委政府表彰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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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七、奖惩办法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设备设施的原因等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处置不及时或不当,致使学生家长3人以上集体上访给教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安全事故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对学生教育不够,管理疏漏造成师生意外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每学期发生两起及以上的;

3.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点名批评、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4.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或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整治或办理不及时造成师生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1.代表本系统承担国家、市、县安全稳定工作范畴重大活动(含接受检查督导、观摩等),分别加3、2、1分(可以重复计算,下同);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