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普法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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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普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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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忧患意识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我会挑选1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每年组织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三、组织领导

制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组织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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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2004-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诉讼事务90件,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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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遵守法律法规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以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为主线,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一)社会公德。以“礼”为切入点,突出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知义明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遵纪守法、保护环境。

(二)职业道德。以“诚”为切入点,突出诚实守信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道德水平。

(三)家庭美德。以“和”为切入点,突出孝敬老人、宽容、礼让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大力弘中华传统美德,在生活中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反对暴力、移风易俗、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

三、方法途径

(一)开展“争做好人,感恩幸福”先进推荐活动。按照“好人”的推荐要求,每年推出生活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成绩的,鼓舞人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群体,让广大残疾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营造学好人、做好人、回报社会的动态氛围。

(二)组织“感恩社会、共建和谐”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要组织发动广大残疾人结合自已的工作、生活,由感而发,畅谈生活的巨大变化、饱含深情地表达对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心、支持,对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感激之情,感恩之意,也表达自已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的生活态度,开展“真情感恩,倾情回报”演讲比赛。

(三)举办“感恩、自强、责任”主题征文活动。要组织残疾人从感恩家乡,感恩母校,感恩社会,讲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和事,社会的关爱、国家的帮助、组织的关怀。广大残疾人更应知恩图报,自强不息,不断完善提升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心怀感恩,微笑前行,并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三个”努力!

(四)组织开展“提素质、话小康、思进取”主题读书活动。要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培训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送书上门或为盲人开展“面对面朗读”;举办读书交流、演讲和主题征文活动;聘请专家学者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出版机构和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书赠书;发挥网站和数字资源便民优势,组织开展残疾人读书会活动;向残疾人推荐优秀图书。

(五)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要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为主要目标。紧紧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和场地,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全民助残健身活动、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报告会暨残疾人艺术团巡演活动、残疾人特教学校艺术汇演活动、无障碍电影进社区活动、“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公益文化活动、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等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丰富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使“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社会残疾人观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从年8月开始到2013年6月结束。分宣传发动、专题教育、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年8月—12月)。各县(县、区)残联要成立开展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活动对象和内容,根据市残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地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实际情况,精心安排部署。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专题教育(2012年1月-12月)。以活动为载体,吸引残疾人普遍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寓教于服务、管理和各种活动之中,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实践道德规范的广阔舞台,把道德知识提升转化为道德能力,使残疾人既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又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使残疾人在实践参与中思想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道德得到升华。

(三)检查验收(2013年月1月-6月)。各县(市、区)残联要对照本次活动安排部署及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发现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问题未解决、制度不健全等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总结,总结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形成系统的活动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将对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创优争先考核的依据。

五、职责任务

推进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各级残联(协)的共同努力,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扎实推进。

(一)村、社区残协:负责本村、社区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家庭教育为主,结合开展“文明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围绕美化环境、优化秩序、活跃文化、完善社务、和谐人际关系、提高残疾人素质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残疾人和村、社区之间互助互动的双向服务体系,分利用村、社区服务活动室、图书室、广场等现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指导各残协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的职能,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三)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把残疾人道德建设与残疾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网站开办“思想道德专版”、“城市文明大家谈”、“普法天地”等栏目,大力颂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公开曝光落后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市残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生活实际,针对残疾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都有新典型,结合实际,整体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是我市残疾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幸福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和劳动服务中心的职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网络,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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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中,将以这次述职评议工作为动力,再强措施,再加压力,一是重点在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责任心、紧迫感上下功夫,认真解决认识不高、工作不力的问题;二是法律六进”如何进上,探索和实践比较成功的做法;三是按照“一学三讲”要求,如何引导公民正确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上作出努力,为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四是推进依法治县上取得明显的效果。

市委、市政府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四五”普法期间。县荣获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荣誉称号。这既是对我鼓励,又是对我鞭策。年年初担任县人民政府县长的随后就担任了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一年多来,深感自己责任重大,时时警示自己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全县的五五”普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做到上不愧组织对我厚望,下不愧人民对我期望。本次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审议,这既是对我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又是对我关怀和帮助,此表示感谢!下面我代表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对开展“五五”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述职将真诚地接受各位领导对我述职报告的审议,并虚心地接受各位领导提出的宝贵意见。

着力构建了强有力的运行保障机制。一、强化领导。

一项“党委领导,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涉及到普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民参与”系统惠民工程。为了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拥有强大动力,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

,一及时建立和完善了高规格的组织领导机构。先后于年月、年月调整了两次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一直由县长担任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为了加强领导和保障力度,年在调整领导小组时,又将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调整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县各镇(区县直各部门也都相应及时地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组织领导机制。年月日县委、县政府以南发18号文件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通知;年月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为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制度、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等制度,继续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县“四大家”包镇(区包战线工作内容,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目标考核,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激励机制,从健全考核评估体系着手,修订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日常考核机制,实行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每季度向普法主管部门至少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制度。县普法依法治县办健全和完善了对各地、各部门的日常考核档案,做到奖分、扣分有据可依,有据可查,确保了对各单位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的真实性和奖惩兑现的实效性。依据考核结果严格落实了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规定,对没有达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和单位,不得授予其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通过建立和完善考核考评工作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行之开展。

三加大了保障力度。不断地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今年,县承担着全市“法律进乡村”试点工作任务,及时采纳普法主管部门的建议,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实施,把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组、扶贫奔小康工作组、包社区工作组在所驻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共同承担起普法工作队职责,实现了人力、目标的有效整合。同时,各镇(区统一按照一个行政村有一名国家干部的标准落实“法律进乡村”工作队员,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开展普法工作的力度。县“四大家”领导都能按照各自的职责深入到各地、各部门检查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五五”开始,对普法经费实行重点倾斜,增加预算3万元,按照每年度不低于8万元的标准进行保障。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拿出一定的经费,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从而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高标准实施。

具有强制性弱且跨度时间长的特点,普法工作主是面向全体公民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公共服务性事业。一件需要长抓不懈才能见效的工作。要想把普法工作抓出成效来,必须不失时机地为普法工作造势,持之以恒地落实好各项措施和目标。开展以“法律六进”为主要载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突出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举办声势浩大的五五”普法启动仪式为先导。并于月日,城关凯达广场隆重举行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五五”普法启动暨“4法制宣传周启动仪式,家的四大家”领导、各镇和县直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城关镇直单位干部职工、街道居民、农村村民代表及由教育局组织的县实验小学、城关实验小学两个宣传方阵共3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县公安局等30个县直司法、执法单位和相关涉农部门都分别制作了宣传车进行了游演活动。当天共出动宣传车38辆,参加游演活动人员数千人、沿途参观干部群众达数万人。从月日开始至月日,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教育局等司法、行政执法部门30个单位分别在闹市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向行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的有关咨询。启动仪式后,各镇(区分别采取层层召开动员会、组织宣传车到各村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县共有246名司法、执法人员义务参加了咨询活动,接待群众830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0多份,刷写、张贴、悬挂、播放宣传标语1600条(幅办黑板报780余块,组织县书法家协会会员书写有关法律书法作品14条幅,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共播发有关新闻、法律知识20多条,全县受宣传教育的干部群众达40多万人次。

二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分别召开“四大家”联席会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进行了研究、安排和部署“法律六进”活动,以南普字02号文件印发了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全方位推动“法律六进”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等个县直单位与广播电台长期联办了法制宣传专栏。

二是除组织36名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及骨干参加市组织的骨干培训外,利用县、镇党校和其它阵地,共培训普法宣讲员及骨干5460名。月下旬,全县组织基干民兵集训,考虑到农村基干民兵大多是治调主任或三联中心户长,也是农村普法骨干,给每个参训对象发放了一册《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将“五五”普法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提高了集训成效。同时,县镇两级普遍组成了15人以上的讲师团,为搞好全县的普法工作打下基础。

三是开展了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以“学法律、讲权力、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全县各局(镇以上中心组普遍按要求落实了每年学法不得少于4次、公务员学法不得少于40小时的学习制度。全县89所中小学校全部落实了法制副校长,县教育局、县经贸局、县工商局都能够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对青少年学生、个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的普法教育。县长坪镇在开展“法律进六进”活动中,由过去单纯召开会议宣讲法律知识,探索出了以案普法”有效方法,收到明显效果。只要是遇到矛盾纠纷,镇里就组织普法工作队深入实地召开片区群众大会宣传法律,让大家对照法律对矛盾纠纷开展讨论,然后再组织调解,不仅使矛盾纠纷迎刃而解,而且通过“以案普法”还提高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参与本地矛盾化解的主动性,仅今年上半年,该镇就通过“以案普法”开展法律知识宣讲5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达8000余人。

三突出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有力地服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我县承担着全市“法律进乡村”试点工作任务。认为这是市领导对我信任,以是对我促进,为了高标准地完成好试点工作任务,以九集镇为重点全面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县直和镇直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事业部门,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每季度深入农村开展一次专业法宣传和咨询活动。从今年3月份开始,县关工委、县综治办、县普法办、县教育局联合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读团,巡回到全县各地学校、农村及社区宣讲了重点以警示教育、预防教育、成本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全县各镇统一组织开展“六个进乡村”活动:

一是送法律书籍进乡村,采取编印法律知识手册和赠送法律书籍等方法,全县农村科技文化屋建立起“农民法律图书角”

二是送法律知识进乡村,组织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各村巡回讲课,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向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将法律知识送进乡村;

三是送法制文艺进乡村,县、镇各组成一支镇法制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法制节目到各集镇、各村进行巡回演出;

四是送法制展览进乡村,各镇组织镇相关部门各制作一块以法制宣传展板,深入到各乡村进行巡回展出;

五是送法制电影进乡村,各镇统一组织一批法制题材的电影、制作一批法制宣传幻灯片,利用电影放映车巡回到各乡村放映;

六是送普法电视进乡村,各镇组织制作一套法制讲座、法制文艺节目光碟,各个有线电视放映站播放,利用电视网络将普法知识送进乡村。

目前我县已自编了农村法律知识读本》计划发放十万册,已经印发一万册。九集镇委、镇政府除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5000册外,还给全镇外出务工人员寄发了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并随信寄发了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一书。全县各村组建了由村干部、三联中心户长及驻村干部组成的村级法制宣讲队伍,采取召开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小组会议和入户宣传等形式,集中组织群众每月学习一次法律知识,村干部每半月学一次法。截止目前,今年仅九集镇就放法制电影和进行展出23场次;共悬挂、刷写各种法制宣传标语1352条幅;全镇15名普法讲师团成员从月日开始,镇直各部门、各村进行宣讲,已讲授法律32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1600余人次。今年月份,还针对干部职工和村民群众不同对象命题,组织全镇普法对象开展了一次法律知识有奖答题竞赛,巩固了法律六进”活动成果。

四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近年来我针对少数公民在处理事务中,过于主张个人权利,相对忽视了个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问题,始终把条例作为每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教育和引导群众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自身利益的诉求。法律援助工作是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重要项目,为了把这在项民心工程办好,每年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年来共解答有关劳动争议、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1500余人次;深入到各村、组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8000份;县“两会”期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500余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广大群众发放“便民卡”2万多张,通过县低保局向城镇低保对象发放服务卡500张,凭卡直接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建立援助工作站18个,形成了县法援中心、镇(区村委会(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分别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强化宣传教育、做好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等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认真抓好学用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坚持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完善民主政治环境,建设法治为目标,以“法治县”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了五五”普法教育,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促进机关、单位、企业、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齐抓共管。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于年月日以南纪发1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试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时限,及相关要求,确定了县委党校、县民政局、城关镇、李庙镇刘坪村等15个试点单位,通过开展党务公开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县政府办于年月日以南政办发35号文件转发了县监察局关于全县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年月日县普法依法治县办印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年县直依法治理示范点单位的通知》围绕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三难”打官司难、看病难、上学难三农”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切身利益等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了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华海纸业公司等11个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作为年度依法治理示范点,以推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厂务公开为主要工作平台,实行“四大家”领导包点、主管部门责任包保的方法,有效地促进了示范点工作的落实,为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探索和积累了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今年月日县委办、政府办又以南办发27号文件印发了县年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意见》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并确立了城关镇便河村等77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依法治理规划,确定了阶段性工作计划,通过开展“规范行政行为,创建法治政府;规范执法行为,创建法治机关;规范自治行为,创建基层民主法治单位”等活动,深化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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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09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09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赔偿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邻里1*6件,生产经营446件,债务345件,其它947件,调处成功5933件,调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众上访42件41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2件42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六)狠抓协调配合,千方百计解决协同作战、增强合力、提高效率的问题。一是全力整合调解资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法院、进公安、进土地、进林业、进企业活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多家互联共通,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共同协作解决处理涉及山林、土地、资源争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与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有机结合,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时依法依理说法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引导,31件矛盾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结案;121件纠纷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79名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五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09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立足为民服务的宗旨,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文章。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9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2*件,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民间纠纷212件,办理见证83件,代书312份,解答法律咨询4257人次。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接边联防联调工作总共排查213件,调处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间21件(赔偿6件、土地13件、生产经营1件、家庭1件),跨县之间10件(财产赔偿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县乡与乡之间41件(土地14件、赔偿8件,期它19件),村与村之间141件(赔偿14件、婚姻家庭纠纷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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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全县消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平安、和谐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县城乡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安全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重视公共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尽快还清“旧帐”、确保不欠“新帐”;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消防应急力量;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

(四)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等纳入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要健全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防火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机构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之间消防工作抄报、通报制度,互相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况。

(五)各行业系统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县有关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和处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教育、民政、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建设、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六)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并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消防业务经费是维系消防部队建设与发展和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经济基础。县政府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费保障力度,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年内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的70%,三年内全部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同时,加大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的投入。公安消防机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视加强公安消防机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有计划地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门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经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八)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消防专项规划修订情况,将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力量建设以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涉及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消防站点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要按照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新增、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在县城改造建设中,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年内完成6个消火栓补建任务,并修复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9个消火栓。期间,全县消防装备建设要在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方面有所突破,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处置突发公共灾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功能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消防新技术、新成果,为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战斗力提供科技支撑,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年内,购置一台水罐消防车,配齐消防员8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年底前,全部配齐消防员11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能够满足消防队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作战能力。

(十)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期间,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发挥消防现役队伍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年内解决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及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系统训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城镇工业企事业集中区,积极探索发展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新途径,实现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或志愿消防队,提高社会层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紧紧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消防部队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消防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规定,在农村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构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农业、林业、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组织和支持农村消防建设。要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实施,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十四)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活动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质监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县政府将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县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六)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为重点,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十七)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消防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提高消防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消防产品质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八)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司法、科技、安监等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年内,在县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一块。消防、人劳等部门要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资格鉴定管理制度。年内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商场、超市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落实聘用消防执业人员的规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教育、人劳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要定期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十九)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要季节、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