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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医药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医药论文

篇1

医药博士都研究什么?研究中药有效成分?还是专门研究中医经典?还是立足于临床以后成为名中医?昨日上午,第二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颁奖大会上,百余位来自全国的中医药专家、学者和博士生聚集在浙江中医药大学,展示自己的科学研究成果,PK结果,专家组评出80多篇优秀论文获得全国优秀。

中医药的博士生研究成果频出,比如,中药有效成分的分析、中医经典方的现代解读,针灸手法在镇痛中的应用等,传承了中医药,更用现代方法引领中医药的发展。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方剑乔说,中医博士以后不光是要成为名中医,还会成为中医现代化研究的中坚力量。

据了解,浙江中医药大学现有一级学科中医学和中药学博士点,二级学科也有15个博士点,每年招收50多名博士研究生,他们成为中医院临床骨干、中药研究院和高校的科研人员。

本报记者 王蕊

本报通讯员 金聪伟

篇2

2.1数字阅读频率

数字阅读已经成为中医药院校大学生经常采用的阅读方式,195名大学生表示会经常进行数字阅读(76%),58名大学生表示数字阅读的频率相对偏低(23%),数字阅读的接触率综合起来达到99%。至今为止完全未接触过数字阅读的学生仅2人(1%)。数字阅读具有内容获取便捷、不受时空限制等优点,已经成为中医药院校大学生常用的阅读方式。

2.2数字阅读目的和内容

2.2.1阅读目的

中医药院校大学生采用数字阅读进行最多的阅读活动是获取新闻资讯、了解时事,表明我校学生关心时事,与社会联系紧密,通过阅读新闻开阔眼界,增加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其次为辅助学习,为研究课题、论文写作查阅资料,学习英语以及计算机知识等。表明我校学生在教材等书本内容学习的基础上,善于利用海量的数字资源来辅助医学知识的学习;在英语和计算机学习方面,也很关注新的学习途径和工具,善于更新学习方式和学习手段。第3~5位需求分别是休闲娱乐、为解决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在网络上查找方案、社会交往。第6位的需求是为就业、毕业做准备,通过网络资料掌握面试技能、查阅公务员考试资料等。

2.2.2阅读内容

对阅读内容的调查显示,阅读内容依次为⑴新闻资讯;⑵微博、博客、微信、QQ、人人等社交网站;⑶专业资料,包括书籍、期刊、论文;⑷生活娱乐资讯;⑸贴吧论坛;⑹经典名著、在线小说;⑺无特定内容。阅读目的与阅读内容基本可以呼应,反映了学生依据阅读目的选择阅读内容。但大学生对于社会交往的认识有所区别,在阅读目的中,社会交往的排名靠后,但在阅读内容排名中,社交网站仅次于新闻资讯,说明在对阅读需求的认知中,对社会交往的重要性有所低估。

2.3阅读时长

78%的中医药院校大学生每天的数字阅读时长<3h。其中,每天的数字阅读时长<1h的人数为60人,1~2h为76人,>2~3h为63人。数字阅读时长<3h的学生共199人,占总数的78%。纸质阅读时长与数字阅读时长呈现出类似的规律,每天的纸质阅读时长<3h的人数达到182人,占总人数的71%。阅读总时长则呈现明显的正态分布规律。每天阅读总时长<3h的学生数量为94人,3~5h为76人,>5h为85人。中医药院校大学生由于专业学习任务量巨大,需要投入很多课余时间进行专业学习,因此,建立在专业阅读和课外阅读基础上的阅读总量非常大,阅读总时长偏长。数字阅读时长、纸质阅读时长、阅读总时长统计。

2.4数字阅读地点

中医药院校大学生最经常在家里或者宿舍进行数字阅读,其选项平均综合得分5.07分,排名第一。其他受欢迎的阅读地点依次为:教室(课间休息期间)、图书馆、教室(上课期间)、车上、餐厅或其他休闲场所、随时随地。选项平均综合得分反映了选项的综合排名情况,得分越高表示综合排序越靠前[平均分=(Σ频数×权值)/本题填写人次]。

2.5数字阅读设备使用情况

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是中医药院校大学生最经常使用的数字阅读设备,其选项平均综合得分远高于台式电脑、平板电脑及电子书阅读器,其中手机的使用频率略高于笔记本电脑。这一结果与2014年4月的《第十一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基本吻合。《第十一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发现,数字化阅读方式(网络在线阅读、手机阅读、电子书阅读器阅读、光盘阅读、PDA/MP4/MP5阅读等)的接触率已经过半(50.1%),2013年有44.4%的成年国民进行过网络在线阅读,41.9%的国民进行过手机阅读,5.8%的国民在电子书阅读器上阅读。

2.6数字阅读目的对阅读设备选择的影响

数字阅读目的对阅读设备选择有显著的影响。在以学术、科研、工作为目的而开展的阅读活动中,笔记本电脑是最受欢迎的阅读设备,其次是手机、台式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阅读器。在以娱乐、休闲、社交为目的开展的阅读活动中,手机是最受欢迎的阅读设备,其次是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阅读器,

2.7数字阅读场景

对阅读设备选择的影响采用台式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阅读器进行数字阅读的学生数量都不多。使用人数最多的数字阅读设备是手机和笔记本电脑,而且两者的使用频率呈现出显著的互补关系。上下班(学)途中、上班(学)间隙、午间休息、晚饭前后、睡前、公共场所等候时、外出旅行途中是手机阅读使用的高峰期;而晚上回家(宿舍)后则是笔记本电脑的使用高峰期,这正好契合了设备各自的优势特点。手机轻便、易于随身携带,但屏幕小、不适合办公,因此最适合在户外、时间零散状态下使用。笔记本电脑功能强大、安装有办公软件,适合专业办公及学习,但不利户外携带,适合在相对静止的状态下、时间比较充足的情况下进行学习。

2.8阅读内容对阅读方式选择的影响

阅读内容对阅读设备的选择有着重要的影响,大学生会根据阅读内容的不同选择截然不同的阅读方式。中医药院校大学生倾向于通过纸质阅读方式阅读专业书籍、复习和考试资料、文学经典、畅销书籍、流行画册;通过数字阅读方式阅读专业期刊、学术论文、新闻资讯。当有大段空闲时间可利用时,大学生一般会选择纸质阅读方式;而当只有零碎时间可利用时,学生一般会选择数字阅读方式。

2.9阅读效果比较

在对阅读效果比较的调查中,学生普遍认为纸质阅读的优点是精力更集中,阅读持续时间更长,阅读记忆更深刻,视觉舒适度更好,内容更完整,专业性、权威更强。而数字阅读的优点主要表现为阅读速度更快,携带更便利,更时尚,更容易找到所需书籍和信息,娱乐性更强。

2.10数字阅读的困难和障碍

数字阅读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依次是电子阅读损害健康,如辐射、视疲劳、颈椎受损等(203人);阅读设备使用不方便,如不能标注、待机时间短、上网速度慢等(193人);不能仔细阅读和及时做笔记(182人);阅读时容易分心,影响阅读效率(153人);阅读内容庞杂,质量参差不齐,真假难辨(154人);阅读内容同质化,缺乏特色(128人);学习繁忙,没有时间阅读(89人);不喜欢阅读,没有广泛阅读的习惯(47人);阅读没有意义,对学习帮助不大(30人)。

2.11图书馆服务需求

调研通过对图书馆服务需求的调研分析发现,对图书馆服务需求最多的是能够采用数字阅读方式阅读馆藏电子资源全文(245人)、查询馆藏书目(241人)、检索电子资源及浏览文摘(235人)、提供短信提醒服务包括图书到期催还、各种讲座信息(229人)、图书馆相关信息浏览包括开放时间、借阅规则等(225人)、纸本图书在线预约(221人)、图书馆公告新闻查看(216人)。

篇3

1.3药品回扣激化医患矛盾个别医务人员难以抵抗金钱的诱惑,收取不正当的药品回扣,不顾自己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败坏,在行医时把病人的安危抛之脑后,故意去开价格高的药品,开一些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还有些故意延长治疗时间等等,造成病人严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容易产生激烈的冲突.

2医药市场药品回扣的原因分析

2.1医药市场混乱,产品严重供大于求据中国药品生产企业名录显示,至2010年7月我国大大小小至少有七千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更是多达上万家.而多数生产企业规模小,难以形成大规模效益,并且药品生产严重供大于求.这与国际上制药企业数量少而规模大的情况有很大出入,小规模的企业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面对激烈的竞争,为了将产品销售出去,厂商们只能选择通过高额的回扣来吸引医院和药品经销商.如此一来,药品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被打乱,变成给予回扣多少的恶性竞争,而虚高的成本最终还是要由患者来承担.

2.2政府监管不力,药品虚高定价我国对于药品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而实际上物价部门可调控的药品范围仅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一些特殊药品,而绝大多数药品是由厂家自主定价,这就在源头上给虚高的药品定价提供了前提条件.我国药品的定价依据的是生产药品的成本,但是由于各个企业间的差异较大,难于制定标准,缺少一个科学有效的核定指标,定价体系不完善.每当政府对某些药品进行降价时,药品生产企业就将药品重新包装,再次申请新药定价,使得政府定价没有实际意义.因为药品生产属于高技术型产业,其中包含的技术成本、人力成本无法明确衡量,而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可能并不具有专业知识背景,政府在信息上处于劣势,这也为药品定价造成了障碍.

2.3医疗机构运行体制存在缺陷我国公立医院的经济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政府财政投入,诊疗服务费和药品加成收入.长期以来,政府投入的比重逐年下降,甚至完全不投入,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正在逐年淡化[2].加上医务工作是一份高风险、高技术、低回报的工作,医学生在时间和精力上比其他专业学生花费的更多,进入医院以后收入却普遍偏低,还要不时面对病人及其家属的过激行为.再者,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立医院的诊疗服务费偏低,医生的劳动价值得不到相应的体现.医院要维持正常运营和支付医务人员工资,就只得靠药品来增加收入,形成“以药养医”的局面.再加上药品加成政策的影响,在加价率不变的情况下,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越高,利润就越大,促使医院更加热衷于采购高价药,医生开处方时也更加热衷于选择高价药.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医院的采购者在采购药品时不是基于药品本身的质量,而是药品价格与回扣数额,医院正在陷入功利性的漩涡,导致回扣风难以遏制.

2.4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由于患者缺乏专业的医药知识,到医院看病只能什么都听医生的.医生处于优势支配地位,一定程度上对患者产生了威慑作用,这不利于患者比较医院的好坏或者药品的优劣.有些营利性医院会对自己进行夸张失实的报道,对自己所采用的技术以及使用的药物夸大宣传,患者无法判断真假.因此,患者虽然对医生开高价药的做法不满,却也是敢怒不敢言.虽然理论上来说患者具有自主选择权,但是碍于专业知识的缺乏,这种选择权是受到限制的.再者,医院一方面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向药品生产经营者购买药品,作为供货方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相互竞争,因此医院处于主动选择的地位;另一方面,医院医生为患者看病,向患者销售药物,在一定程度上又扮演着药品销售者的角色,由于上述的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患者在就医时只能听从于医生的建议,处于弱势地位.这样一来,医院便确立了其在购销领域的双垄断地位.在实际执业中,医生会利用其优势地位开高价药、重复检查;医院也可以凭借其面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时的主动地位,在进药时选择价格高、回扣高的药品[3].

3医药市场治理药品回扣的对策分析

3.1建立规范科学的药品价格体系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价格完全市场化操作是不可取的,必须由国家加以调控干预.首先要建立规范科学的药品定价体系,在实际操作中鼓励新药研发和提高药品质量.对于一部分药品,国家不仅要制定出厂价,还要提高药品价格的透明度,在药品流通和最终销售的环节,都制定适当的价格浮动范围,抑制药品价格虚高.要吸收高技术人才,对大多数由生产企业自主定价的药物制定明确的定价标准,不断完善定价体系.政府应当鼓励常用的廉价药品生产经营,指导医院用药范围.

3.2改革医院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当前形势下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逐步将公立医院的补偿由诊疗服务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诊疗服务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为原则,降低药品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合理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有利于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合理收取医疗服务费,适当提高部分技术服务费,既可体现劳动价值又可补偿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法收入.同时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鼓励民营医院,创建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医疗资源配置新格局,将更多的医院纳入医保范围,动用更多的社会资源,形成强大的医疗服务网络.

3.3优化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允许二次议价药品采购与医生开处方是最容易产生回扣的环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指多个不同的医疗机构集中在一起,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投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国家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其目的就是希望用公开的招标投标程序杜绝药品采购中的回扣之风,从而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在实际实行过程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一定要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兼顾价格”的原则.应当加快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的集中招标采购,弱化医院的强势地位.扩大参加招标的医疗机构范围,增加可采购药品的种类与数目,注意信息和采购方式的公开透明.同时建议对现有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以修改,允许医院和中标的药品生产厂家二次议价[4].即采购中标药品,但不执行中标价,而是通过二次议价压低采购价,把原本给医院负责人、医生和药房工作人员的回扣以及医药代表的提成、公关费用等不合理支出从药品进价中剔除,这样药价降下来了,吸引更多患者就医,医院的利润并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只是这样做无疑会触犯诸多人的利益,需要杜绝暗箱操作和.无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还是医疗设备招标,都应进一步公开定价程序、厂家真实成本和招投标全过程,同时引入有效的社会监督,才能真正挤出药价中的水分,不给医疗腐败滋生的空间.

篇4

1.1系统论思想尽管近代的系统方法是从20世纪40年展起来的,但一些朴素的系统思想却早在二三千年前就在东方出现了。中国古代存在着典型的有机整体观念,早在公元前一千多年前就形成了朴素的整体系统观。如在我国最早的著作《易经》和“洪范”中就提出了“八卦”(天、地、雷、火、风、泽、水、山)、“五行”(金、木、水、火、土)说。八卦说把世界看作为一个由基本要素组成的系统整体,以代表天地的乾坤二卦作为起始形成八卦,八卦重叠形成六十四卦,从而形成了概括天地间万事万物的世界体系。而且《易经》还把世界看作由基本矛盾关系所规定的层次系统整体,是一个动态的循环演化的系统整体。同样五行说也是将世界看作是由五种基本要素金木水火土组成的系统整体,这五种要素彼此相生相克形成不同层次的系统结构,从而构成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所以这些理论基本上都是将最基本的物质元素看作是组成世界万物的基本元素,而整个世界无非是由这些元素组成的整体系统,它们之间相生相克,使得整个世界不断循环演化,形成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系统整体。公元前五百多年,以老子为创始人的道家对系统提出了精辟的看法,在其经典著作《老子》、《荀子》等著作中提出的“有无”“阴阳”学说用一些更抽象的范畴,如有与无、一与二、始与终、阴与阳等对立统一的关系来表达自然界的统一性。它们认为“道”是事物之本源,又是事物的法则。天、地、人都是道的产物,它们具有统一性。道是天、地、人的主体,也是天地人运动必须遵守的规律和行动法则,认为世界的起源于“无生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穷”。

植根于中国古代文化土壤中的中国古代医学思想同样包含有丰富的系统观念。《黄帝内经》中人体被看作一个和谐的有机整体,并进一步被看作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因此人的养生规律是与外界自然环境密切相关的,故有“天人相应”的医疗原则,主张把生理现象与自然现象相联系,提倡整体辨证施治的观点。

中医药学的这种观点受到国际上系统科学家的高度重视。当代著名系统科学家,耗散结构理论的创始人普利高津(Prigaogine)曾说:“我们正是站在一个新的综合、新的自然观的起点上。也许我们最终有可能把强调定量描述的西方传统和着限于自发组织世界的中国传统结合起来”[1]。

中医的诊断方法中依然蕴涵着大量的系统论思想,中医的诊断包括四诊和辨证,四诊除通过望、闻、问、切外,还包括参考病人的社会心理状况、体质状况以及自然环境状况等信息,对病因、病位和病机做出明确判断。辨证是以一定的经验(包括理论)为基础的信息加工、分析和处理的过程,辨证既是对四诊资料的处理,又反作用于四诊技术的运用,同时还受治疗结果的反馈,并不断完善和更新。中医药学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两种,药物治疗的方法是针对证候组方遣药,非药物治疗也同时针对证候或病因,选择针灸、推拿或心理、音乐等来治疗。其治疗思路整理如图1。

1.2演化论思想中国古代演化观主要表现在阴阳学说、五行说、太极图等学说之中。大多都是将万物的演化描述成为一个相生相克、连锁轮回的变化链条,其变化在一个闭合的回圈中进行,而始点最后又变成了终点。中医药学思维活动是动态的过程,通过人的机体在自然状态下的动态描述,去反映出症状或生理现象的表现,如临床中获得的脉象、病人的面色、舌体形状。中医药理论认为人的复杂性在于它自身和环境的相互联系及相互作用的动态变化,元气学说阐明了“形”与“气”相互转化的发展观,强调“从其气则和,违其气则病”,注重人的生命活动统一过程状态演化,如中医理论中健康概念实质上体现的是阴阳之间交互作用,形成自和的最佳状态,医疗的任务就是调整这种状态的非平衡或非最佳状态。中医学对生理过程的认识角度是从气化的结构和气化的活动这一“耗散”系统出发的。

2中医药学传统方法论对现代科学研究的启发

2.1中医药整体认知论的科学思想为现代科学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天人观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特征之一是注重天人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主张人与自然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相互影响,相至制约,因而人应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这种天人观在古代曾表现为“天命论”“天人感应论”的思想和“天人合一”的观念,其中有不少秘化、不科学的内容。但在西方工业化进程带来的诸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资源和能源浪费等社会问题日益加重的今天,注重天人和谐的中国古老天人观有助于在现代科学基础上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保持与自然的和谐持续发展。

从实践角度看,现代生态农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中国传统科学思想的影响。日本哲学家和农学家福冈正信先生依据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思想,提出要以“自然农法”取代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上的“科学农法”,并亲身实践,取得了显著成功[2]。世界著名建筑大师赖特(F.L.Wright)受老子“崇尚自然”思想的影响,主张“有机建筑”的理论,充分注意建筑物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统一,体现了人与自然有机协调的特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还影响到现代技术的发展,这就是强调技术程序应有益于人的身心愉悦和健康,强调技术的功能是解放人,现代的人体工程学、人-机系统工程学和技术美学研究,正是适应这种需求的体现[3]。

2.2中医药直觉、体验的方法论为现代科学发展提供了创造性的思维模式日本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汤川秀树从小就对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的兴趣。在他看来中国传统文化中某种不同于西方的艺术特性——既有原则,又能进行灵活调整;不仅有科学思想,而且有驾驭科学的智慧。他说:“中国人和日本人所擅长的并以他们的擅长而自豪的,就是直觉的领域——日语叫做‘勘’(がん),这就是一种敏感或机伶。”[4]老庄的思想在汤川秀树的物理学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受庄子的倏和忽为浑沌凿七窍的故事的启发,联想到万物中最基本的东西并没有固定的形式,而且和我们今天所知的任何基本粒子都不对应。它虽未分化,却有着分化为一切种类基本粒子的可能性,这就是“浑沌”。汤川秀树还受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中“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这句话的启发,提出了时空量子的空域概念。

中医药学思维中的直觉和理性总是互补存在,这种直觉赋予了科学家以新的顿悟使其有所创造。正如美国物理学家卡普拉所说:“量子力学迫使我们认识到,宇宙并不是物体的集合,而是统一体中各部分相互关系的复杂网络。但这正是东方神秘主义体验世界的方式。”[5]卡普拉相当重视“体验”的作用,他通过中医和《易经》来体验事物的对立统一和动态平衡,通过《华严经》来体验事物的相互依赖和时空的相互渗透,通过中国哲学中道与气的学说体验“空”与“形”的关系,并将这些体验同现代物理学研究紧密联系起来,从而获得了对基本粒子结构和关系、量子场论和宇宙自洽性的深刻理解。

西方思维模式的严密逻辑性决定了其强调“非此即彼”的刻板和局限性,这限制了创造力的有效发挥,而中国传统文化中体验的模式认识成果恰恰能够启发和激励科学家的创造和想象力的发挥。

3中医药学协调思想为现代科学关于有机事物的研究提供了有益启示

李约瑟将中国传统科学思想成为“有机自然主义”[6],因为中国传统科学思想主要是针对存在有机联系的事物加以整体的认识和体验,其典型的科学成果应该就是中医药学。这是传统科技体系中至今仍有现代价值的为数不多的成果之一。中医药学在不破坏生命有机体的内外联系的前提下,通过观察、体验和辨证施治,调节人体内在机能,达到内外平衡,抗病祛邪的治疗特点,以其举世公认的疗效说明了中国传统思想在认识生命有机体方面独有的方法论意义。

管理科学是现代科学体系中体现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相互渗透的新兴学科,其研究对象是具备社会有机体特点的组织或群体。早期的管理科学理论重物不重人,西方的“泰罗制”实际上把工人看作从属于机器生产工具,用机械论观点看待生产活动中的人与人、人与机器的关系。现代管理科学中的Z型理论改变了这种倾向,开始强调以人为中心,注重人际的有机协调。提出Z型理论的美籍日本管理学家威廉。大内主张经济组织中每个人和每个团体正好象人体中的器官,管理的机能主要不是控制而是协调,这种观点显然带有东方文化的特征。日本管理学家伊藤肇进一步指出,日本企业家能够使战后日本经济迅速复兴,中国经典的影响应居首功[7]。

从分子到细胞再深入基因,希望能找到针对功能的遗传学早有定论:基因产物必须在细胞内环境中发挥功能,细胞必须与其他细胞相互作用,机体必须在多变化的环境中生存,因此基因表达及作为结果产生的表型常是通过个体基因型与内外环境相互作用而被修饰和改变[8]。最新文献也认为,很多人类常见病代表着我们的基因组与环境毕生相互作用的一种积累,预测基因在复杂疾病过程中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是一种令人气馁的任务[9]。由上可见,基因型与表型不总是一一对应。因此单纯以基因表达谱作为“证”的实质或作为“证”“病”的连结点似欠全面。

正如李政道教授指出的,“仅是基因并不能解开生命之谜,生命是宏观的”[10]。美国《科学》杂志19990402出版复杂系统专刊,其编辑部导言“超越还原论(BeyondReductionism)”就直截了当指出现代基因组学还原论方法的不足,指出:“还原论的缺点越来越明显,主要是信息过载和过分简单化,从而可能需要把整合性提上议事日程(integrativeagenda)以补充占支配地位的还原论方法”[11]。

中医药学中蕴涵着现代系统科学的基因,复杂性科学的兴起和发展为中医药学特色和优势的深入挖掘和理解提供了可能。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科技发展呼唤中国传统科学观启迪的今天,中医药现代化步伐会进一步加快,其科学内涵将会得到充分揭示和发展,中医药学一定能全面走向世界,对人类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绽放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中医药学对生命活动的认识,提供了人类认识和把握人体复杂体系的有效途径;中医药学研究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认知方法及其个体化诊疗体系反映了整体医学的特征;中医药丰富的治疗手段和灵活的方法,符合人体生理病理多样性的特点;中医药浩瀚的古典医籍,是人类生物信息的巨大宝库;中医药学充分体现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有机结合,展示了现代科学一体化的新趋势。从以上的优势和特色可以看到中医药学不但具有极强的科学性,而且在许多方面提示和反映了现代人体科学、现代生物学、现代医学以至现代科学发展的方向和研究的前沿。科学进入后现代时代,正在从分析的科学嬗变为整合科学,中医药学中所蕴涵的文化优势、思维优势将对现代科学文化的发展发挥重要的启发作用。

【参考文献】

[1]伊·普利高津.从混沌到有序[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12.

[2]葛荣晋.道家文化与现代文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3]张相轮,凌继尧.科学技术之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4]汤川秀树.创造力和直觉——一个物理学家对于东西方的考察[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5]灌耕.现代物理学与东方神秘主义[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

[6]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2卷)·科学思想史[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

[7]林德宏,张相轮.东方的智慧[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

[8]KlugWs,CummingsMR.ConceptsofGenetics,Columbus:CEMerrillpubl,1983:81.

篇5

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中医药法具有许多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其有别于其他部门立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我国,中医药法就是指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以调整中医药社会关系、保障人们的中医医疗权益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我国其他部门立法相比,我国中医药立法虽起步较晚,但其发展较为迅速,目前,我国中医药法的内容已经涉及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中药品种、中医药教育等许多领域,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因此,研究中医药法的特点及我国中医药立法现有的一些问题,并探讨完善我国中医药法的途径和对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医药法的特点

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中医药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也具有法律的一般属性,但由于它所调整的是中医药医疗及其发展而引发的各类社会关系,从而决定了其必然具有某些自己的特征。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性

与其他的部门立法相比,中医药法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说明:首先,就调整对象来看,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医药社会关系,具体的就是指因中医药教育、认证、医疗、管理、规范、发展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是由许多种社会关系共同构成的,所以它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关系。其次,调整对象的综合性,决定了中医药法所采纳的调整方法和手段也是具有综合性特征的。再次,从体系上来看,中医药法律体系是一个较为庞杂的法律体系,该体系中不仅包括了其他法律部门中的许多调整中医药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以及大量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等等,可见,中医药法律体系也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特征。

(二)伦理性

伦理道德是医疗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医药社会关系,所以,其在对中医药临床医疗活动调节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伦理与道德问题。这就要求中医药法做到以下两点,即:它既要对某些传统的伦理道德规则做出评价,同时又要对某些新的伦理道德规则做出评价,以决定是否应予以认同和保护。这样一来,中医药法必须将某些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纳入自身的调整体系,并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对那些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加以禁止。因此,中医药法具有浓厚的伦理性。

(三)科技性

中医药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还包括人类与生物圈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中医药法就必须要建立在中医药科学的基础之上,就必须要遵从基本的中医药科学规律,如中医学理论中有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的两个特点,对人体的生理有藏象、精气血津液神、经络、体质学说四部分,以及对疾病、防治的病因、发病、病机学说。[2]中药的基本理论还有中药来源、产地、采集、炮制、性能、功效以及临床应用规律等等。[3]这就是中医药法的立法基础。而中医药科学的技术性决定了中医药法必然也具有科技性的特点。表现在:首先,中医药法必须将中医药科学的某些成果作为自身的内容之一,如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中药等术语的解释就明显是中医药科学成果在中医药法中的反映和体现;其次,在中医药法律体系中,拥有大量的中医药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如我国的《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等。

(四)预见性

中医药法是以保护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为目的的,而中医药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中医药法必须正确预测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效应,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的中医药科技活动作出恰当合理的引导和规制。一方面,中医药法要保障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中医药创新权,另一方面,它又要对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权予以必要的约束,对那些可能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的行为加以严格规制。这就使得中医药法在立法过程中必须特别注重超前立法的原则从而在立法内容上具有极强的预见性。[4]

二.我国中医药立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中医药立法起步相对较晚,其内容涉及到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教育科研、药品监管、中医药标准等领域,虽然拥有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制定程序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等,然而,就总体来看,我国的中医药立法还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

(一)立法步伐滞后,缺乏预见性

立法滞缓是我国各部门立法的一大通弊,在中医药立法领域,这一弊病更加明显和突出。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我国中医药方面的立法不论从数量还是从广度都比起其他部门法去之甚远,直到1982年才由卫生部制定并颁布了《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试行)》。再如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我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但建国后相关的法规《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执业中药师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却直到1995年初才姗姗而来。这充分暴露了我国中医药立法的滞后性。

(二)法律体系不健全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5]总体上来看我国中医药立法体系还远没有健全,甚至严格一点来说,这些立法还难以真正成为一个体系。其主要表现在:在我国中医药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部能够承担起“领头羊”作用的基本法,这就使得我国中医药法群龙无首,难以真正成为一个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内部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

(三)内容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中医药立法对中医药科技活动的规制基本上还只是采用行政法律规制一种形式。表现在具体法律制度上是我国尚未建立中医药科技活动的民商事制度和刑事制度;另一方面,某些有必要法律化的伦理道德原则或规则尚未被纳入我国中医药法之中。例如,知情同意原则等,都显然还没有明确成为我国中医药立法的规则,这也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中医药立法内容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完善我国中医药立法的对策及建议

法律并不总是消极地承认现状,它还是对未来社会发展秩序的一种勾画、设计和引导。为此,需要立法者在总结经验、认识现实的过程中,正确把握立法的基本要求和规律,分析事物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以便做出科学的预测。[6]

(一)国外的中医药立法

1.中医药立法在美国

1971年以后中医针灸在美国出现的“针灸热”,使加州的中医针灸展现了一片前所未有的景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适时出台了加利福尼亚州针灸条例和针灸执照法。后来加州在1980年通过了《中医行医规范法案》,该法案对中医的执业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了中医师可以使用的行医方式。目前,在美国针灸是以州法律的形式被列为医疗手段,中医药总体上已逐渐为美国卫生行政部门所接受,并被批准为公众合法的医疗保健手段。[7]

2.中医药立法在澳大利亚

2000年5月3日,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通过了《ChineseMedicineBill》(中医注册法案),这是世界上的第一部中医注册法案。该法律执行后,维多亚利州的中医行业已经逐渐洗脱江湖郎中的习气,改变了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中医生形象,中医师的执业行为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并且,有多家保险公司承保中医治疗保险,包括诊费和针灸费,治疗者可按比例由保险公司偿付在中医药方面就诊、吃药的费用。中医师有资格使用医生(doctor)的头衔,并被赋予处方权。中医同西医一样,具有了平等的法律地位。[8]

3.中医药立法在新加坡

新加坡传统中医药管理局1995年发表了《传统中医药报告书》,对新加坡中医药状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出了不少可行的建议。2000年国会通过了《中医师法案》,从而确立了中医药在新加坡的法律地位。现在针灸师注册工作已经完成,一些综合性现代医院已设针灸科,新加坡的中医药事业在今后十到二十年内将大幅度发展.[9]

(二)我国《中医药法》的立法构想

1.中医药法的名称

关于中医药法的名称,学术界提出了两种主要的选择方案,一种方案是制定传统医药法,其中包括行中医药、民族医药与中西医结合等内容;另一种方案是制定中医药法,非中医药的部分不纳入立法范围。在科学上中医药学可以表述为:“以系统科学的理论、方法,研究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医学体系。”[10]而西医生物医学的定义是:“以还原性科学的理论、方法,研究人的器官、组织、细胞、分子层次上的结构与功能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科学体系。”[11]“中西医结合”不是相对独立、成熟的医学体系。它更不能与中医药学与民族医药学相提并列。而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其中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苗医药、瑶医药、彝医药、侗医药、土家族医药、回回医药、朝鲜族医药等等。[12]它与中医药也不是同一范畴的事物。所以在界定我国的中医药法的范围上,只包括中医、中药两个方面,不应该包括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的部分,即采用第二种方案。

2.中医药法的宗旨及基本原则

(1)我国中医药法的宗旨应该是:保护人体健康,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步伐,支撑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快速、协调发展。以往法律原则总是把人的本位置后,而中医药法则应该把保护人体健康放在首位,这不仅是由于本法的性质决定的,更是由于现代法学人文精神、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只有保护好了就医者的健康,中医药事业才能在全社会更好的继承与发展,才能更好的进行现代化和国际化。

(2)中医药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中医药法之中,指导中医药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医患纠纷的基本准则。笔者以为,我国中医药法的原则大致上有:继承与创新并重原则、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原则、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原则、多学科结合原则。具体来说,继承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础,创新是中医药发展的动力,两者并重,才能更好的发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展新实践,争取新突破;中医是中药应用的指针和开发的源泉,中药是中医医疗保健的主要手段,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才能使中药研究成果为中医临床服务,促进中医药发展;国际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目的之一,现代化是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两者相辅相成,所以要互相促进;中医药理论融合了多学科的知识,多学科结合是中医药发展的必然途径,通过多学科、跨领域的发展才能博采众长,有所突破。[13]

3.政府在扶持、发展中医药方面的职责

(1)加大投入

集成国家相关计划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形成项目联动机制。比如可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14]

(2)政策扶持

制定若干鼓励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推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规范的建立与完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建立成果、信息管理和推广、共享机制;制定积极的人才政策。条款中可以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名老中医设立多种形式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相关诊疗服务”;“国家鼓励中医药开发、研究的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中医药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依法到境外开展医疗及学术交流活动”。[15]

(3)组织协调

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机制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推动本规划纲要的实施,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特色和优势条件,积极支持组建以中医药现代化为目标的区域科技协作共同体,引导企业和社会参与,拓展国际合作方式与渠道,通过政府、国际组织、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

4.医疗机构

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5.从业人员以及执业规范

从业人员的规范包括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考核和培训等方面,我国目前的中医师准入基本上能够贯彻《执业医师法》考试和注册的要求。[16]执业规范应该包括诊疗、继续教育、保护患者、完成病历、紧急救治、知情同意、突发事件的灾害防治等方面。

6.中药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由于中药成份的复杂多样性,因此,应该在中药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上弥补质量控制的不足,充分体现“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基本原则。可规定,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注册,一般不需要进行临床研究。需要进行临床研究的,化学药品可仅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需要用工艺和标准控制药品质量的中成药和生物制品,应当进行临床试验。对一些可能导致品种质量差异的注册申请,应该规定进行临床研究从而保证申请注册的品种上市后的安全和有效。于中药的特殊的用药历史,以及其活性成份的复杂性,有时仅改变一些工艺条件又不足以改变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征,故需规定,改变剂型或生产工艺时,如果生产工艺无质的改变,可减免药理、毒理和临床的申报资料。

7.教育与科研创新制度

按照我国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情况,其教育体系可以大致分为三种模式:大学教育模式、继续教育模式、传统师传模式。前两种需要政府加大投入,而后一种有的专家认为已经过时或者不可信,实际上,我国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这不仅体现在中医药教育投入资金的流向上,更反映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上,我国中医药人才分布不均,水平层次不一,在农村很多地方主要是传统师传模式,即“乡村中医师”、“民间中医师”,所以政府加大对中医药的投入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在这些方面下大工夫,例如立法中可以将“地方政府通过对乡村中医师、民间中医师进行培训,承认其执业资格,保护其执业行为,并创建相应的执业环境。”

关于科研创新制度,需要建立中医药创新发展平台,如立法可以规定,“国家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及其运行机制,通过重点研究室(实验室)、临床研究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以及中医药基础数据库和国际化信息库的建设,促进适应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需求的创新体系的建立,提高科技支撑能力。”8.保障制度

国家可以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来促进我国中医药的发展,在地方政府要严格把关,防止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立法可以规定“国家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

9.奖励制度

我国中医药奖励制度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奖励范围:学科领域新规律、新事实、新概念的研究成果;中医药的基础理论实质和客观规律研究成果;中医证候、诊法、治疗、针灸、经络、中药防治疾病的机制和原理研究成果;医史文献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标准、信息研究成果。(2)申请途径:其途径可以分为申报和推荐两种。申报是指由个人、集体申报。在推荐中应注意推荐人的范围,例如可以规定由以下单位和专家推荐:①、省级中医药学会及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②、中医药学会;③、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④、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及直属单位;⑤、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等学会。(3)评审:评审工作实行初审、终审的二审终审制。初审实行差额推荐,终审对初审推荐授予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答辨,并实行差额评定奖励项目。申报奖励的项目按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他人引用程度等四个条件进行综合评定。(4)公众监督与争议处理:公示制度,对公布的获奖项目如有发现其有作弊行为的,应该规定其应该追究的法律责任。(5)奖金:可以成立国家中医药奖励基金会,采用基金的方式专门管理和发放中医药奖励资金。

10.法律责任

本法的法律责任对象的主要包括: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教育机构、非法行医的个人。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行业自治体系的建立——中医药行业协会的引入

根据国际惯例一个具有相同高等教育经历、高超专业技能,执业道德要求较高的专业群体应当实行行业自治,因为行业自治能降低政府管制成本,加强群体自律,更好地为公众服务。而要达到上述目的行业协会必须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强制和唯一)和惩戒性,并能在这一基础上做好服务协调、自律和发展工作。[17]

目前我国法律在中医药行业协会的定位问题上没有规定中医师强制加入职业组织的规定,这一点将加大社会的管理成本,也对保护外资医疗机构的中医师权益不利,尤其难以做到从道德上管理医师,因此《中医药法》首先在这一点上有所作为,应当明确中医师加入中医药行业协会的强制性,有了充分的法律基础,则中医药行业协会组织自律、协调、服务、发展的功能就会更好地体现。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也有待解决,运用行业自治组织,学习西方国家的一些成熟经验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

参考文献:

[1]文章来源:/zgrdw/common/zw.jsp?label=WXZLK&id=350965,《国外传统医药立法的特点分析》,中国人大网。

[2]孙广仁:《中医基础理论》,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10—24页。

[3]高学敏:《中药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第1页。

[4]刘长秋,《浅论生命法的特点及我国生命立法的问题与对策》,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200020。

[5]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第2版,第98—100页。

[6]乔克裕:《法理学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61页。

[7]文章来源:/zgrdw/common/zw.jsp?label=WXZLK&id=350965,《国外传统医药立法的特点分析》,中国人大网。

[8]文章来源:《中医药立法在澳大利亚》,中国中医药报,,2006年3月15日。

[9]靳士英:《中医中药在新加坡》,《现代医院杂志》,2002年6月第2卷第3期。

[10]李致重:《中医复兴论》,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第9页。

[11]李致重:《中医形上识》,香港奔马出版社,第190页。

[12]文章来源:/news/2005425154513.htm,《中国民族医药简介》,CMAM信息中心,

[13]《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4]文章来源:/zgrdw/common/zw.jsp?label=WXZLK&id=350965,《国外传统医药立法的特点分析》,中国人大网。

篇6

(二)DEA方法的不足

采用一般DEA方法研究绩效会存在一些不足,具体如下:(1)模型选取不合适,即采用一般的C2R模型只能将决策单元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类,而无法同时对多个DEA有效的决策单元进行比较和排序。(2)输入输出指标选取不合适,即一般选择主营业务成本、收入和利润等财务指标的绝对值作为输入和输出变量,而这些指标可能为负值,但DEA分析中却要求输入和输出指标均非负。为了满足指标非负的要求,有些研究在选取样本时将指标为负数的样本删除,这就不能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序,因而使这些研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3)决策单元选取不合适,即DEA评价方法要求所选择的决策单元具有同质性或相似性,而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并不满足这样的要求,因而不适合采用DEA方法来对绩效进行综合比较与排序。基于此,本文采用超效率DEA方法研究我国证券市场20家上市医药公司2010年的财务绩效水平,并进行评价。选取超效率DEA方法和这些样本,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不足,使文章的研究结果更加合理。

二、企业财务绩效综合评价模型构建

(一)评价方法构建

本文采用超效率DEA模型研究企业的综合财务绩效。模型计算步骤为:首先采用以产出为导向的超效率DEA模型,来测算企业财务绩效的总体效率;然后,根据超效率C2R模型的计算结果对决策单元的综合效率值进行排序;最后,根据模型计算结果分析企业财务绩效改进途径和改进幅度。超效率DEA模型比一般DEA模型的优点,就是能够对有效决策单元进一步排序,其基本思想为:在评价决策单元时,将该决策单元的投入和产出用其它所有决策单元的投入和产出的线性组合来表示,而把被评价的决策单元排除在外。

(二)指标选取

在实践中,以沃尔评分法为基础的财务综合绩效评价方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总体来看,其优点在于选择了较全面的评价指标,然后通过对各指标打分并加权求和,最终得出企业财务绩效的综合评价值。这种方法一般包括三个方面指标:偿债能力分析,主要评价指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资产营运能力分析,主要评价指标有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盈利能力分析,主要评价指标有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报酬率、销售净利率。然而,该方法最大的不足就是:各指标的权重是人为设定的,导致得出的综合评价值主观性很强。针对沃尔评分法的不足,本文采取以下处理:由于企业偿债能力与资产营运能力是企业盈利能力的基础,本文选择偿债能力与资产营运能力指标为输入变量,选取盈利能力指标为输出变量。另外,DEA评价方法要求输入指标和输出指标具有非负性,故选择盈利能力指标时,本文选择收入成本比和收入费用比这两个指标作为输出变量,以此来间接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上市医药公司财务绩效综合评价

本文选取上海证券交易所20家上市医药公司为研究样本(其中包括5家亏损企业),并将这些公司作为决策单元,来分析比较各公司在2010年度的财务综合绩效。其中,所有数据来源于国泰安金融数据库。

(一)模型估计

描述了超效率DEA模型测算的20家上市医药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综合绩效水平值以及排名。分析工具为Excel—Solver软件。

(二)结果分析

结合超效率DEA方法的理论,综合效率值反映对企业财务绩效的综合评价值,综合效率值越高,表明企业综合财务绩效越好。从总体上看,20家上市医药公司中,只有七家企业的综合财务绩效达到了DEA有效,分别是哈药集团、亚宝药业、山东鲁抗、上海医药、康美、昆明制药和广州药业。这说明,我国只有35%的上市医药公司的综合财务绩效达到有效的DEA水平,而大部分还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其中,综合财务绩效排在前三名的医药公司分别是哈药集团、亚宝药业和山东鲁抗;DEA无效的最后三家医药公司分别是天津天士力、江苏联环和马应龙药业。需要说明的是,超效率DEA模型能够很好的对所有企业进行排序,而一般DEA模型则无法对七家达到DEA有效的医药公司的综合财务绩效进一步排序,后者测算的综合效率值均为1。另外,结果还显示了这些上市医药公司综合财务绩效的改进途径。根据输入和输出指标相对应的松弛变量,可以得到各投入输出变量的改进值。例如,哈药集团的综合效率值达到最高,为2.50,但仍可以使速动比率降低来提高收入成本比和收入费用比,从而进一步提高该公司的财务绩效;山东鲁抗也可以通过降低速动比率(0.02)和存货周转率(0.98),使收入成本比提高。在20家上市医药公司中,马应龙药业的综合效率值最低,为0.44。根据松弛变量的值,可以通过降低速动比率(0.43)、存货周转率(5.51)、流动资产周转率(0.06)、固定资产周转率(2.56)和总资产周转率(0.29),来使收入费用比提高,从而改善企业的财务绩效。

篇7

1对医药电子商务加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1.1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监督作为保障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从以上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医药电子商务包含了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消费者以及保险公司等多个相互联系的参与者。虽然,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电子商务所经历的实际交易过程十分快捷、方便,交易双方甚至只用动动鼠标就能完成大宗药品的交易,然而,由于其参与者较多,保障交易顺利实施的环节较多,而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潜藏着欺诈行为,各个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药品生产企业伙同信息服务商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医疗机构也普遍存在着拖欠药款问题,往往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从而严重影响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仅靠各参与者之间的合同约束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交易的各方都迫切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来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与公正,为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1.2药品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来确保药品在互联网交易过程及其网下配送过程中的药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实施政府监管责无旁贷。

我国医药市场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加之传统的购药方式在人们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大多还是宁愿多花些钱、费些事到实体药店去购买药品,也不愿意轻易尝试网络购药的方便与快捷。社会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淡漠,在客观上就造成了医药企业对政府(BTO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较为缓慢。因此,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切实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以及宣传的力度,确保网上交易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使社会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较强的认同感,以便早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1.3政府应当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来杜绝网络犯罪行为虽然医药电子商务自身存在诸多优势,其快速发展确实有利于提高医药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形成有效的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医药商业贿赂及其他不良销售行为。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来规范其发展。否则,这种新兴的商务形式也会给社会各方面乃至于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危害,成为网络犯罪的新渠道[1]。

据报道,澳大利亚不少吸毒和贩毒者在互联网上匿名交换信息,并进行交易。警方苦于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束手无策。澳大利亚警方发言人称,网络是警方很难触及和管制的领域,警方虽然可以针对具体的信息采取行动,但如果经互联网来自海外,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对此没有任何制裁权。在悉尼,一些年轻人经常利用互联网来购买。悉尼的一些大麻种植者也常在互联网上定购大麻种子。这种通过网上交易滥用药品的情况在欧美国家也普遍存在,令各国政府都为此十分头疼。可见医药电子商务是潘多拉魔盒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看到医药电子商务自身的诸多优势,同时也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保障其能够顺利、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是十分应该和必要的。

2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现状

医药行业是我国四大重点技术创新产业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最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之一。为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将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确定为“十五”期间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任务之一。早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在全国医药工作会议中就指出将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作为我国医药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在药品的购销活动中,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的流通费用”。近年来,SFDA考虑时机成熟,废止了2001年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部分条款,积极推动并鼓励Bto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以规避医药电子商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2]。

20000626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选定了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若干省、市作为试点单位,对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开展初期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较为理想的作用。

20010201,开始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首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它的颁布实施为后续的相关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基调[3]。

20040708,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签发了第9号局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表明了药品信息服务在互联网的松动,突显政府鼓励开展医药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并与后继的有关法规一同初步构成了目前关于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的法规框架。并在此之后,逐步放开了对Bto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的种种限制,转而鼓励其快速发展。

20050930,由SFDA以局令形式颁布实施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该《规定》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现行的一部针对医药电子商务制定的较为系统和完整的法律规范。该《规定》出台不久,SFDA便审批通过了我国第一家独立的第3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即海虹医药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的出台对规范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出现仅有短短的10年时间,其自身发展并不成熟,至今尚未形成自身的行业管理规范。加之其模式的多种多样,使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出现了多种购销模式并存的复杂现象。就目前我国政府对其监管现状而言,也确实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3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3.1监管主体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医药电子商务是当代信息社会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医药流通领域中的综合应用。因此,在客观上,就要求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管主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身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上能够与时俱进、加大投入,以适应当今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SFDA应当有能力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面地、实时地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有序,切实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缓慢,电子政务系统仍未得到广泛应用,医药企业对政府(BtoG)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出现,势必影响监管主体的监管效果。因此,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滞后以及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的缺乏,已经成为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难题[4]。

因此,建议SFDA应加大对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电子政务系统。该系统应满足SFDA对国内目前所有应用医药电子商务的医药企业日常监管的需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能够通过该系统直接进入任一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形成有效的网络预警机制,一旦发现药品交易过程中存在问题,能够通过该系统及时、快速地警告交易各方,并中断交易进行,进行相关证据的提取,为日后处理提供依据。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该系统应采取有效手段切实保证监管过程中系统的安全性,以免泄露有关交易双方的商业机密。此外,该系统还应具备受理医药企业有关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各种相关申请的功能。

SFDA应尽快创建以宣传和监督医药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网站。利用网络媒体快捷、覆盖面广等优势,向公众介绍并宣传医药电子商务的诸多优势,使公众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同感,从而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SFDA应在该网站设置专栏,定期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违法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企业进行曝光。该网站还应具备对有关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相关投诉的受理和及时回复功能,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2监管系统内部人员培训机制存在问题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是新时期我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也是对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新的挑战。药品监管人员只有坚持不断地加强对这一新鲜事物认识、学习,才能够出色地完成对其的监督管理工作。然而,目前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部人员培训方面问题严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立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内部人员培训机制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尚未建立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人员培训,全系统特别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大药监工作者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程度令人堪忧。大多数人员甚至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和运营模式都不大了解,往往将医药电子商务片面地理解为医药企业利用自身网站进行药品交易的销售行为,或局限地将医药电子商务理解为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因此,对医药电子商务片面的理解和认识必然严重制约监管人员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有效、合理监管。

建议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和学习,尽快在系统内部建立起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聘请国内医药电子商务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对负责医药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为保证学习质量应将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存在漏洞,亟待补充和修订《暂行规定》的出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然而,就其内容而言在交易规则制定、交易活动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争端解决和监督机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的欠缺,亟待完善。

《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不得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但该规定中并没有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如何界定做出明确规定,对实际操作和监督管理带来了困难。众所周知,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就是通过提取交易服务费盈利的。因此,其与交易的双方必然发生经济利益关系,而这种经济利益显然是合法的。

因此,建议SFDA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应明确界定。笔者认为,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规避与交易的双方有直接的或者间接的除交易服务所得之外的财务和债务关系。《暂行规定》中对此种情况应明令禁止,以免不公正交易的发生,也为政府监管带来便利。

关于信息保密方面。《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验收标准》中明确指出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监管子系统,以保证政府主管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交易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在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数据查询、汇总。因此,在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过程中势必涉及到大量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技术与设施。一旦政府监管人员擅自将这些重要的商业信息透漏出去,势必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而《暂行规定》中在监管过程中有关信息保密方面未做明确规定[5]。

笔者认为,应建议SFDA在《暂行规定》中明确政府在对互联网交易服务商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有义务对有关交易各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管理技术与设施,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对监管人员擅自透漏交易各方重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切实保障监管过程中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5]。

4结语

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是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生事物,执法部门和立法机构应不断地加强对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充分利用企业和行业组织的技术优势,探索出一条既能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又能保证药品安全的双赢之路[5]。

【参考文献】

[1]刘彩凤.医药电子商务,你知道多少[J].改革与理论,2004,132(11):35..

[2]汤振宁.国内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误区分析[J].上海医药,2004,25(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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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医药电子商务的服务意识

医药电子商务市场的扩大与繁荣与其强大的客户服务意识密切相关。在销售前,要提高交易平台的回复速度,及时回复客户咨询。此外,医药电子客服人员不同于其它行业客服人员,他们必须是具备扎实医药知识的药师。在销售中,客服人员应当与客户及时沟通,倾听客户需要,为客户准确推荐药品,获得详细收货地址,确保支付安全。在销售后,对客户反馈信息第一时间回复,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准确、耐心回答,提升客户网购体验。只有加强医药电子商务的服务意识,才能吸引客户、留住客户、提升客户,才能拓展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

二、借鉴医药电子商务经验,开展医药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

医药电子政务作为特殊的医药电子商务,可以借鉴医药电子商务的成功经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医药电子政务系统。

(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我国医药电子政务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由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独自设计运营,呈碎片化、零散户趋势,彼此之间亦很难互联互通。目前,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十分迫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统一规划各地医药电子政务建设,搭建网络平台,构建统一的企业审批管理、药品注册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为企业、个人提供政府机构职能查询、政府业务信息、政策法规查询、信息咨询等各项服务。只有有了统一的规划,才能实现各地区医药电子政务系统的“无缝对接”,才能最大程度降低内耗,为医药企业与消费者提供优良的服务。

(二)加强医药行政部门信息化建设

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任何行业不能实现高度的信息化,就不能实现高度的现代化。医药行政部门应当借鉴医药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利用信息化促进医药电子政务的不断前进。医药电子政务的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建设政务内网、政务专网以及政务外网,实现内网隔离、专网专用、外网互联;建设医药电子数据库,便于企业或个人查找核对;建设医药电子政务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行政审批系统、特殊药品监管系统、医药广告查询系统、药品实时监控系统、药品生产质量实时监控系统、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抽验办案系统以及信息系统等。信息化的建设要注重便捷性、实用性、艺术系以及易操作性,为医药企业与消费者提供优良的电子政务服务。

篇9

实物期权方法是投资者基于未来实物资产变动的一种选择权,以某一个具体的实物资产或项目为标的物,而非传统意义上的金融资产,不仅包含项目的实物资产,而且涉及到项目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与传统的价值评估方法不同的是,实物期权方法并非单纯的对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做出预测,而是把未来新金流量的变动范围作为重点,即把项目的预测分析集中在项目的不确定性上,把不确定性带来的价值作为项目整体价值的来源。实物期权方法虽然在研究及运用上比较繁琐,但其在决策及管理上的灵活性,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其缺陷。分阶段进行投资、前后阶段的关联性等特性保证了实物期权方法投资的柔性,保证了投资项目的上升趋势,可以在解决了项目的不确定性以后在进行投资,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生物医药项目是一项大型且复杂的系统工程,且其投资具有高风险性、长期性、高投入性等特征,这就要求投资者在投过程中分不同的阶段注入资金。首先,对生物医药项目的投资可以分为研发阶段、投产阶段、市场开发与维护阶段,投资者在每一阶段开始时注入资金;其次,投资者可以根据现实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变化,自由的选择是否继续进行投资;最后,当前一阶段任务完成以后,投资者需要对此阶段进行评估,对下一阶段的不确定性进行预测并采取措施将其降到最低,前一阶段的投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对下一阶段与否。鉴于生物医药项目的高风险性,投资者为了尽可能的避免投资风险,对于所投资风险项目的评价并非一次性的静态决策,而是多阶段的、具有灵活性的动态决策过程。投资者根据生物医药项目的发展周期,把项目分为不同的阶段,分阶段的进行投资,在每一期结束后都要对项目进行评估,根据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拟定下一阶段的投资决策。所以说,在生物医药项目投资的决策中存在扩张期权、收缩期权、增长期权及放弃期权等多重实物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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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在药品的生产中出现合箱的情况属于正常现象,因此,如果供应商所供药品没有出现过合箱现象,在存在人为改变生产批号的可能性,这是一种混批现象,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出现混批现象的药品按劣质药品处理;如果供应商所品的合箱现象在包装上没有体现,则在出厂和运输途中必然出现混乱,导致分不清合箱的产品。

在发现供应商质量问题而退货的情况将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因此,医药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需要加强对药品的验收。加强对到货产品检验报告的检查根据国家GSP规范的要求,医药公司买入首营药品时,需要对供应商买入同批药品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单进行检查。

对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与审核质量标准所要求的检验项目的一致性进行核查,如果出现检验报告的检验指标低于质量标准控制指标或者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少于质量标准的情况,则应立即中止该产品的买入验收工作,避免对公司产生影响。针对现营药品品种,需要定期要求供应商提供同批检验报告,对报告进行严格的核查,从而保证现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安全性,当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出现时,需要立即中止该品种的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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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代传统医学避孕方法

2.1中医药单味药的研究

目前对于植物药避孕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单味药物的现代药理研究上。

众多药物中对于石榴皮、紫草、陈皮的研究文献稍多,杨丽平等[1]综述,石榴皮有抗病毒、抗生殖器疱疹病毒、抗菌作用,有凝集和体内抗生育作用。孙华文等[2]研究认为石榴皮中的鞣质、树脂、树胶、生物碱等,能凝集,破坏精浆蛋白,具较强抗家兔生育功能;能够刺激家兔阴道壁收缩增加阴道内压力;可以抑止淋球菌生长。他们进行了体外抑止人活力的研究,认为石榴皮对有强烈的凝集作用,破坏精浆蛋白,干扰生存的内环境,使能成为游离的,阻止向前运动。另一个研究较多的药物是紫草。动物实验发现,长期服用紫草提取物,能使垂体、卵巢和子宫的重量下降,但对组织并无损害作用,其抑制作用是可逆的。紫草对大、小白鼠为有效的抗生育剂,无论着床前或早孕期给药均能终止妊娠。紫草水提取物能终止小鼠和家兔的早期妊娠,对小鼠和家兔的平均抗早孕有效率分别为97.5%和71.4%,还能使胎盘的绒毛细胞大量坏死[3]。对于陈皮欧仕益[4]研究发现,橘皮苷能抑制精细胞的透明质酸酶活性,使在与卵细胞结合时不能水解卵泡上的透明质酸,阻止其进入卵细胞,达到避孕目的。桔皮苷不仅无毒、副作用,且在停止服用48h后可恢复怀孕。日服与阴道用药同样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橘皮苷还能调节雌激素水平,用于因雌激素不平衡引起的疼痛、炎症和肿胀。有人给94位患有发热潮红和其它绝经症状的妇女每天补充桔皮苷,1个月后53%的患者症状得到明显缓解。方玉复等[5]等通过试管内抑菌实验和临床观察均发现,25%浓度的陈皮对几种常见浅部真菌均有抑制作用,临床疗效与达克宁相当。

除了紫草、陈皮和石榴皮所见的避孕研究文章较多外,学者们还对以下几种药做了研究。

朱红梅等[6]实验研究岗松根抗生育作用,发现水提、醇提剂型的岗松根对鼠避孕率均达到70%以上,说明该药有一定避孕效果,随药物浓度增加而作用加强。小白鼠离体子宫实验证明其对子宫有较明显兴奋作用。周激文等[7]对昆明山海棠提取物TH5的抗生育活性进行了研究。5批Wister成年雄性大鼠灌服TH5(116mgkg)30天后的雄性抗生育有效率平均为97%。停服TH520天后的大鼠附睾尾部三项参数统计值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或P<0.01),停服TH550天后,90%的受试大鼠恢复生育,其附睾尾部的三项参数值与对照组相比无显著差异(P>0.05)。TH5对大鼠体重、重量与大小等无影响。认为TH5具有发展为男用避孕药的良好前景。袁久荣[8]综述,国外的研究提示,如南南合作棉酚研究小组认为,每天口服棉酚15mg,持续用药12周,随后,每天口服棉酚7.5mg,持续用药40周,可作男性绝育术。认为应当将甲酸棉酚与棉酚、醋酸棉酚区别开来,酸法生产工艺应与苯胺法生产工艺制得的药品区别开来。并将研究重点集中在扩大甲酸棉酚全国临床应用的研究,“低血钾症”模型的研究等方面。王峥屹等[9]用白兔做茶皂素(一种农药增效剂)对壬苯醇醚杀精增效作用的实验研究,按照国际计划生育基金会体外杀精试验改良法,测定N29、茶皂素及其混合液对家兔20s、3min的最低杀精浓度。结果发现混合液中N29、茶皂素于20s、3min时的最低杀精浓度分别为(0.13±0.05)、(2.40±1.07)g/L和(0.05±0.01)、(1.27±0.38)g/L,均明显低于各自于20s、3min时的单独使用剂量(0.48±0.15)、(5.78±1.40)g/L和(0.34±0.08)、(1.71±0.18)g/L,P均<0.01。茶皂素对壬苯醇醚有杀精增效作用。金鹏飞等[10]对土贝母研究进展综述,认为将土贝母皂苷制成喷雾剂型避孕药值得考虑,土贝母总皂苷及其A、D成分具有较强的杀作用。其瞬间杀精的质量分数分别为0.04%、0.04%及0.03%。其杀精机理主要是破坏的生物膜系统,使的质膜、顶体及线粒体受损。作用后不活动的用生理盐水洗去药液后活动力未能恢复,表明其损伤作用是不可逆的[11]。土贝母还具有抗单纯疱疹病毒作用[12]研究还表明土贝母皂苷在浓度≤0.5%时对皮肤无刺激作用[13]。

2.2民族医药避孕的研究

除了传统的中医中药,各民族的民族医药对于避孕新方法的研究也有很大贡献。郑妍[14]用小鼠、大鼠及家兔为实验动物,观察云南民间流传的天然抗生育药物昆丽的抗生育作用,结果表明昆丽口服能获得76.6%-96.3%的妊娠抑制率,宫腔局部用药可获得100%的堕胎率,无论对妊娠期子宫或非妊娠期子宫,均有兴奋收缩作用。其特点是作用时间较PGE1强,不像催产素和麦角那样会引起强直收缩,与PGE1联用且有协同作用。子宫的收缩使宫内膜螺旋动脉受压,血液循环障碍,局部缺血坏死,使囊胚着床及生长发育所必须的内外环境遭到破坏,最终导致流产。昆丽局部用药后的子宫内膜变薄,腺体数量及分泌反应减少,另一方面,被昆丽作用后的胚胎不因死亡后立即排除,而是逐渐吸收,解剖后可见胚胎液化吸收的痕迹。可见昆丽对囊胚的直接毒性作用也是其抗生育作用的机制之一。该药对全身主要器官无毒副作用,不影响动物的再生育,亦无致畸作用。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抗生育药物。蛇藤是长期以来广西壮族民间作为女性避孕药(口服或垫睡)流行使用的药物,有报导说印度学者曾用与其同属的两种植物进行动物实验,证实其有口服避孕作用。苏青等人研究证实本品40g生药/kg剂量的水煎剂有抗生育,抗着床作用(P<0.01),正丁醇提取醇层部位具有一定的抗生育作用(P<0.05),为抗生育的有效部位[15]。文明昌等[16]记载苗族单验方中有节制生育方;白杨树根、蓝映山红根各100~200g,在月经干净后水煎服,每天1剂,连服2~3天。当日服药,可致当月不孕;七叶一枝花10g,月经干后取根(干的为佳)磨酒内服,连服3次,能保当月避孕。荣树根、小茴香各15g,凌宵花根30g。在月经结束时,将药炖老母鸡,加少许米酒、盐服,每日1次,连服3个月,用于痛经不孕妇女。

中国-2.3药酒及针灸避孕的研究

根据《千金方》中避孕药酒的研究,后人延续进行研究进一步对多种避孕药酒进行了研究,张瑜等[17]研究由神曲、山查、麦芽等药物组成避孕药酒的避孕机理,发现给药组幼年小鼠的子宫重量与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与给乙烯雌酚的每克体重的子宫重量比较有极显著差异,同时给予乙烯雌酚和药酒的两组每克体重的子宫重量与对照组相比有极显著差异,与阳性对照组差异不显著,说明避孕药酒无雌激素活性,也无抗雌激素活性。避孕药酒对妊娠和未妊娠子宫均有兴奋作用,使子宫肌张力增加,收缩强度增加,子宫收缩更有规律,且极量由浓度相当生药1.3×10的负二次方增至2.5×10的负二次方作用强度也随之增加,当剂量增至浓度相当于生药3.9时,兴奋子宫的程度不再增加,也不引起强直性收缩。服过避孕药酒的小鼠停药后能继续生育。张鸥等[18]对患者应用石门穴治疗月经不调和带下病效果很好,并未导致终身不孕的不良后果,认为针刺石门穴绝子是有条件性和特定的针刺方法的,可作为节制生育、控制人口的辅助措施,其机理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3国外植物药避孕的研究

国外对植物药抗生育的研究也较重视,RAOMVPHYTOTHERES研究叶下珠对雌性小鼠的避孕作用[19]发现苦味叶下珠(Phyllanchusamarus,PA)在给药期间,动物的动情周期发生变化,17β羟基类固醇脱氢酶(HSD)活性抗坏血酸降低影响体内激素水平,PA醇提物可能是通过影响雌激素水平,改变动物的动情周期,从而产生避孕作用。但其药效在停药后是可逆的。MOATTARF对伊朗不同地区作为避孕用的紫茉莉种子以不同溶剂的提取物进行了动物实验研究,表明醇提取物有最好的作用,口服给药时,期或前期周期受到抑制。既无毒性,也没有流产作用,不影响哺乳动物的生育能力[20]。

对于中药避孕不光要考虑避孕的效果,还要考虑防止性病传播,提高性生活质量的问题。可以将目光放在古方药的研究(包括断产药合去胎药)、现代中药药理研究有抗作用的药、一些中药导致不孕的比较少见的病例、以及治疗男女不孕不育的药物已找到药性相反的一些药物。对于药物的剂型要有所顾及。现代研究多是药物成分的药理避孕的研究,作为临床中医师应该积极研究古代方剂,从传统中医的角度认真研究避孕药新药的配伍应用。

参考文献

[1]杨丽平,杨永红.石榴皮的研究进展.云南中医中药杂志,2004,3(25):45-47.

[2]孙华文,周江桥,詹炳炎.新型阴道避孕药石榴皮的药理实验研究.生殖与避孕1994,14(5):350-353.

[3]马保华.如何掌握藏獒配种的最佳时刻.甘肃畜牧兽医,2002.162(1):481.

[4]欧仕益.橘皮苷的药理作用.中药材,2002.25(7):531~533.

[5]方玉复,魏玉平,于香安,等.1997.陈皮对浅部真菌的试管内抑菌实验及临床疗效观察.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11(5):275.

[6]朱红梅,钟鸣,韦玉伍,李萍.1995.岗松根抗生育作用的实验观察.医学理论与实践,8(4):145-148.

[7]周激文,张宪民,骆毅,潘汝能,刘黎闻,罗宁云,彭林,吴大刚.1997.昆明山海棠提取物TH5对雄性大鼠的抗生育活性.生殖医学杂志,6(3):174.

[8]袁久荣.1996.棉酚避孕研究的回顾、思考、展望.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3(9):16.

[9]王峥屹,郑又铭,郭凯.2004.茶皂素对壬苯醇醚杀精增效作用的实验研究.中华男科学,5(10):397-399.

[10]金鹏飞,郑春辉,裴月湖.2003.中药土贝母研究进展.沈阳药科大学学报,2(20):152-156.

[11]苗云三.1998.法定中药药理与临床.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司,67-69.

[12]傅章才,赵更生,房益蓝,等.1985.土贝母皂苷的药理学研究.陕西新医药,4:49.

[13]郑虎,董泽宪,佘靖.1999.中药现代研究与应用.第六卷.北京:学苑出版社,55055511.

[14]郑妍.1999.昆丽抗生育作用实验研究.时珍国医国药,10(10):729-730.

[15]苏青,黄瑞松,于德泉,张人九.1999.壮药蛇藤避孕的药效学实验研究.云南中医中药杂志,4(20)33-34.

[16]文明昌,文江波.2004.苗医苗药单验方应用浅析.中国民族医药杂志,11:227-229.

[17]张瑜,马裕袖,赵福民,王世忠,王保全.1994.避孕药酒抗生育作用机理的实验研究.河南中医,3(14):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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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内容方面做到突出实用性,适当地减少或减弱概率论部分的理论性和难度,以直观、趣味和易于理解的方式把概率论作为数理统计的基础知识加以介绍.在假设检验部分注意阐述数理统计方法的思想、应用的背景及应用中所需的条件,重点讲解假设检验应该如何选取原假设和备择假设,如何对得出的结论进行合理的解释;在参数估计部分着重地讲解参数估计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合理性及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区间估计中置信区间的理解及单侧置信限在应用中的意义等;在方差分析部分讲清楚引进方差分析的意义、假设检验的方法对多个总体进行多次t检验时的缺点、方差分析应用的条件及合理解释检验结果等;在回归分析部分注意阐述量与量之间的关系、回归方程的理论意义及对回归方程结果在应用中的解释等.目前SPSS软件是国际医学论文中应用最广泛的统计软件[2],国内的大部分医学期刊也要求论文数据统计分析要应用统计软件处理,统计检验结果要用P值来表示,更要求学生了解统计软件的使用方法,做到正确使用统计软件.

3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

传统的教学方式是知识传授型教学,即教师在课堂上灌输知识,在有限的时间内按教学大纲要求把大量的教学内容尽可能地讲授完毕,不能有效地调动学生对学习的主动性,忽视学生应用能力的发展,结果导致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统计计算上,很难有时间去深入分析统计结果.互动式教学方法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同时让学生处于教学的中心,在加强课堂讨论的同时,由教员归纳总结,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统计学应用能力的培养主要指可正确选择和应用统计分析方法解决医药学科学研究和医药工作中的实际问题[3].为了避免学生滥用及错用统计方法,教师要重点讲清各种方法的适用条件及特点.在考试方法上亦采用开卷考试,使学生不再花大量时间去推敲和死记那些复杂的公式,不再难于分清和理解符号及公式.通过几年来的改革实践,发现上述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的改革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数理统计学的内容在医药及日常生活中的应用价值,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刘定远.医药数理统计方法[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20.

篇13

1.1.2以同源重组为基础的遗传改造技术该技术将经改造后的序列通过同源重组替换原有的序列,从而达到改造基因的目的。该技术需经历ES细胞培养、ES细胞内重组和筛选、囊胚注射和子宫移植等阶段而获得嵌合鼠,再从嵌合鼠的后代中获得能稳定遗传改造过的基因的首建鼠。该技术可以用于对基因进行定点突变、整个或部分序列替换造成该基因功能的缺失,可实现传统敲除(conventionalknockout)[6]、结合Cre-loxp[7]、Flp-Frt[8]系统可实现对特定基因的条件性敲除(conditionalknockout,包括组织特性和发育阶段特异性敲除)。该技术可以模拟和再现人或动物由基因点突变而造成的疾病,可以实现在特定的组织细胞、特定的发育阶段关闭某个或某些基因的表达,以模拟和再现这些组织细胞或发育阶段相关的特定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等。该技术的主要缺点是:受限于ES细胞的培养技术(目前仅有小鼠、大鼠的数个ES细胞系可用)、首建鼠获得率低、周期长等。

1.1.3以人工核酸内切酶为基础的遗传改造技术近年来,许多学者从微生物中发现了几种能特异性识别某些碱基序列的内切酶并加以改进,发展成为人工核酸内切酶,应用该技术可以精确地对某些特异DNA序列进行识别、结合和特异性切除,以促进外源DNA序列在缺口处的插入,从而达到切除或者替换原有序列的目的,实现基因改造。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人工内切酶技术,包括ZFN、TALEN、CRISPR/Cas9技术,具有操作简单、修改精确度高、效率高、周期短、不受ES细胞的局限、可对多种细胞内的基因进行改造等优点[9]。其中CRISPR/Cas9技术在南京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得到了很好的开发和应用,黄行许等人利用该技术已经成功实现对包括人ES细胞在内的多种种属和种系细胞株内的基因改造,成功地实现了对小鼠[10]、大鼠[11]、猴[12]的基因改造,其中包括条件性敲除改造等。CRISPR/Cas9等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提高了遗传改造的成功率,使多种属、种系的遗传改造疾病动物模型的构建成为可能。

1.2遗传改造疾病动物模型在医药学研究上的应用及其特点

1.2.1在西医药研究上的应用特点及其前景基于对小鼠遗传信息的深入研究,对人、小鼠疾病的遗传学研究成果,目前已通过遗传改造技术构建出多种能再现人、小鼠疾病的小鼠模型,并被广泛应用于研究和揭示疾病发生和发展分别所涉及的信号通路、基因及其调控等。由于肿瘤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实质上是体细胞或生殖细胞基因突变及其积累的过程,因此遗传改造技术构建的肿瘤疾病模型能再现许多肿瘤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因此在肿瘤医学研究和抗肿瘤药物开发上具有巨大的应用价值,并已取得了不小的成果。目前,已获知肿瘤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是Ras通路[13]、WNT通路[14]或PI3K/AKT通路[15]等促进细胞增殖的信号通路被激活,而p53通路[16]或Rb通路[17]等抑制细胞增殖的信号通路被破坏的过程。在对这些分子机制较为深刻和充分的认识基础上,已开发出多种抗肿瘤药物。例如对靶向EGFR的药物已被应用于临床上抗肿瘤治疗[18],对p53通路的调节模式的认识及对有关分子结构的了解,促成了MDM2抑制药物RG7112[19]等的产生,这些药物均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肿瘤有较好的疗效。近年来,基于对小鼠转移性肿瘤模型中获得的有关肿瘤转移过程所涉及的分子机理的深刻认识,为开发出能广泛抑制肿瘤转移药物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受到ES细胞培养难等技术限制,目前遗传改造疾病动物模型绝大多数来自于小鼠,CRISPR/Cas9技术在多种模式动物中的成功应用,使得更广泛的动物遗传改造成为可能,从而为构建除小鼠以外的遗传改造疾病动物模型清除了技术障碍。

1.2.2在中医药学研究上的应用特点及其前景由于中医症候的标准化、量化从理论上和方法上的未统一、未确定,导致中医症候本身的描述和表征上存在争议性,使得依据中医药理论所构建的疾病动物模型能被业者认可的极为有限。尽快制订统一的中医症候确诊标准,探索符合中医药理论的量化方法,探讨和揭示中医症候与基因的表达调控及其功能的关系,有助于中医药实践和理论的深入发展。中医理论的整体观和辨证观强调了机体的整体性、个体的特异性和致病的辩证性在疾病诊断、病因、病机探索和疾病治疗上的关键作用,提示需要以组学如功能基因组学、转录物组学、蛋白质组学和代谢组学等的理念和方法,洞察中医症候的病因和病机。因此,从遗传学角度来解读中医症候,更多体现在以某个基因为主的多基因间相互关联和作用(整体性和辩证性),更多表现为表观遗传学上的改变(个体性)所造成的症候的发生和发展。现代遗传改造技术的长足进步和CRISPR/Cas9等新技术的产生,使得经济、快捷地在1个个体中对多个基因进行改造和进行人为模拟自然调控成为可能。随着中医症候的标准化和量化从理论上得到统一和确定,方法上得到改进和广泛的认同,相信遗传改造技术所构建的中医症候动物模型在不久的将来必将面世,这将为中医药学的研究提供新的平台,有望促进中医药学的实践和理论发展达到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