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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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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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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缺少系统规划 从总体上看,村庄整体布局较为分散,尤其是山区,道路不成网,房屋不成排,缺少系统的规划,没有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据调查,目前现有的农村居民点内部大约有15%至20%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在村庄内部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同时各地仍在农村居民点外围划出一定数量的农田作为建设预留地,致使村庄总体面积不断蔓延,占用和破坏大量的耕地,蚕食

良田。

1.2 投资渠道单一,资金缺乏支持,土地整理观念意识不强 在整个实践过程中,土地整理工作大多体现为政府行为,投资渠道和来源狭窄,大部分都是依靠国家投资。然而许多地方财政普遍吃紧,没有固定的投资来源,且不能采用集资摊派的方式募集资金,使得政府提倡、群众迫切的土地整理工作在资金运作上发生困难,没有可靠资金保障的土地整理项目就难以有计划地全面实施。加之群众观念意识淡薄,缺乏自我开发、自我整理的意识。反而阻挠土地整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并阻碍整个工作的平衡发展。

1.3 整理过程中求数量,忽质量 在土地整理项目中,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需要大量的开发整理土地,而结果是很多地方整理出的耕地质量低劣,过分强调数量的增加,而忽略了质量的提高。由于受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制约,很多地方开展土地整理只是为了完成折抵建设占用的耕地的任务,责任心不强,造成许多不能增加耕地面积而能提高耕地质量的整理项目如中低产田的改造难以开展,甚至整理后的耕地质量也难以保证。还有部分的是建设占用大多是质量高、投入多、设施好的良田,而开发复垦增加的却是边远地区的耕地,质量

较差。

2 综上问题,以下是我对农村土地整理的建议

2.1 健全土地使用制度,完善土地整理法规 逐步健全土地使用制度,加强执法力度,严格土地审批,为解决多占、超占、强占土地问题提供可操作的政策法律依据。制定完善土地整理的法规和政策,引导各地按计划、有组织地规范开展村庄整治工作。要加快土地整理责任制度、奖惩制度、资金筹措、使用与专项管理制度及村规民约的建立,制定宅基地整理优惠、鼓励政策,使宅基地整理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户、到人。各级政府还应制订农村土地整理收益分配优惠政策、鼓励民间组织、企业、农民集体和个人自筹资金投入农村土地

整理。

2.2 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切实解决在土地整理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利益问题 土地整理的目的,在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土地耕种条件和质量,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所以土地整理的全过程离不开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所以就要加强土地整理政策的宣传,让土地整理的政策优势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其积极参与、乐于奉献的主动性。在土地整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中,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使土地整理能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减少实际工作中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把土地整理工程做成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但是,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经常伴随着土地产权转移而产生的利益纠纷问题。这就是土地产权在不断流动以实现资源配置得以合理化的过程中。应加强土地整理权属登记管理和地籍档案管理工作。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明晰产权。产权关系明晰才能提高主体的积极性,只有产权关系明确、产权界定合法,才能使农村土地资源都得到有效配置,也才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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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生产增产增效

土地整理主要针对改变沟河交错、地类交叉、渠系老化不配套的土地现状,进行水利设施配置、道路和林网建设,从而可以极大地改变农业生产基础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地类一致、高低一致的田块有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扩大农业生产规模面积;合理配套的田间排灌渠系可提高输水和排水能力,降低输水过程中损失,提高农田防洪抗涝能力;贯通田间的机耕路为农业机械化生产提供了基础条件,并延伸了农民到田头工作的出行距离。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缓解耕地面积减少趋势

土地整理净增耕地的来源主要有:

第一,农田整理通过归并畸零不整的农田、田坎、沟渠和田间道路,使其成为单块较大的农田,即可新增不少有效耕地面积。据调查,农田通过整理一般都能新增5%-10%的耕地面积,仅此一项整理最终完成后,就可新增耕地面积近666.7万公顷。

第二,村庄土地整理。若按国家《村镇规划标准》的上限指标人均建设用地150平方米计算,即使到达人口高峰年时,农村建设用地还可以腾出近680万公顷土地,若50%能恢复为农田,可增加耕地340万公顷。

第三,工矿废弃地及灾毁地复垦整理。我国目前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塌陷、挖损、压占、破坏废弃的土地约280万公顷,按33%复垦率训滇,通过复垦整理土地可增加耕地93.3万公顷。通过三项土地整理可增加耕地1100万公顷,从耕地数量上一定程序上保证了我国人口高峰年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

(三)改善农村生活和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现阶段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体现在土地整理中,也从单纯地增加耕地面积转为改善农村的整体风貌。如重视农田防护林的建设,树种选择考虑防风与美观兼顾;实行殡葬改革,进行坟墓迁移,进行集中统一安置;对农民新村进行统一规划,将改善农民居住水平与提高建设用地率相结合;保护水体不受影响,并在外河两侧进行河堤建设,保证农业生产和居住安全。

(四)土地整理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我国近七成人生活在农村,据测算,农民40%-60%的经济收入和60%-80%的生活必需品,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农民手中的土地特别是耕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农村地区,土地整理是集田、水、路、林、村于一身的综合性、全方位的土地建设活动。两者的目标大体一致,具体实践中也互相促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功不可没,大力开展土地整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选择和重要支撑。

二、当前我国土地整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整理理论缺乏,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不够

土地整理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土地整理的科学体系尚不够健全,缺乏其自身的理论基础,土地整理的研究成果还不多见。在几十年的土地整理实践中,关于如何整理,土地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虽然开展了大量研究,但研究工作有的是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上,有的是借鉴生态学的原理,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指导思想,整理过程也缺乏严格的规范,揭示的不是整体整理工作的运行机制和操作体系,造成土地整理的主观性、随意性、片面性等一系列问题。如大多数地方在没有编制土地整理规划情况下就已开展了土地整理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指导,使各地土地整理工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土地整理有待发展形成其自身的科学理论基础。

(二)政府官员片面追求形象工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不强

第一,将土地整理等同于土地平整。时下,土地整理形象工程的政绩标志在地方官员的心里已经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土地整理为了一味追求政绩,一些领导超前意识特别强,不论自然条件如何,均要求农田实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大量的土地平整工程费用占去了土地整理费用的一半以上,也缺乏土地整理方面的专家,误将土地整理等同于土地平整。

第二,片面地追求数量,忽视了对质量的重视。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需要大量的开发整理土地,而结果是很多地区整理出的耕地质量低劣,即新开垦的耕地质量远低于被占用的耕地质量。普遍存在政府对土地整理的目标过分强调数量的增加,而忽略了质量的提高。由于受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制约,很多地方开展土地整理只是为了完成折抵建设占用的耕地的任务,责任心不强,造成许多不能增加耕地面积而能提高耕地质量的整理项目如中低产田的改造难以开展,甚至整理后的耕地质量也难以保证。还有部分原因是:建设占用大多是城镇周围和交通沿线质量高、投入多、设施好的良田,而开发复垦、增加的大多是边远地区的耕地,质量较差。数量能持平,其生产能力已经下降,开发补充少,我国耕地生产能力下降更多。

(三)土地权属紊乱,整理时纠纷不断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制度历经变迁,当前,相当一部分为农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不明确,实际使用者与登记的使用者不一致,有些甚至根本未进行过确权登记。有些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属界线模糊,不能准确反映权属界址,在土地整理过程中,由于土地带来增值收益,造成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偶尔造成冲突。很多情况下,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农村土地权属问题难以得到确认,而且农民往往不具有相关的法律意识,当土地整理完成后,双方对各自取得权利义务理解不一致,导致纠纷不断。农民在维护自己权益方面力不从心,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四)土地整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土地整理需要投入较大数量的资金,尽管国家实行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制度,但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在实践中土地整理大多体现为政府行为,土地整理的资金来源匾乏,土地整理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许多地方财政普遍吃紧,没有固定的投资来源,使得政府用于土地整理的资金运作上发生困难,没有可靠资金保障土地整理顺利进行下去。

(五)土地整理政策法规缺乏配套,权属调整难以进行

土地整理必然涉及土地类型、数量、用途等要素的变更,有时还会发生跨权属单位的土地置换,这就涉及单位之间土地权属的重新调整、补偿,于是,清理和明确土地权属关系、避免权属纠纷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比较分散,土地整理整理的过程中势必会打破现有的土地权属界限,较大规模的土地整理还可能需要在村民组之间协调。但是农村现行下耕地承包经营合同三十年不变,使土地调整难以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的原则、程序、方法、异议处理和权属调整后土地分配与确权落实等情况,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给予保障,以便于土地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保护农村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国迄今为止尚未颂布土地整理的法律、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整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土地整理对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影响

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将土地资源保护看成是如何实现土地资源在时间上的最佳配置问题。美国经济学家雷利.巴洛维,在其发表于1978年的著作《土地资源经济学》中,把土地资源分为四大类型:流量资源、存量资源、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巴洛维教授认为,“只要管理得当,大多数土地资源可以长期利用,并得以保持其生产力,因此,这类资源的保护问题是一个最有效利用资源而同时保护长期生产力的问题。

(一)缓解人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通过合理地规划选址、确定项目,可增加大量的耕地。周村区通过农田整理、废弃砖场复垦、退园还耕、未利用土地开发、村庄整理等形式,共增加耕地面积8239.27亩,扭转了多年来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

(二)优化农业用地结构,提高农业用地质量

整理后的土地质量都较以往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农业用地整理都以建设标准农田为目标,实现“田成方、渠相连、林成行、路相通”,建设用地整理以达到可耕地状态为基本要求,实施分步实施。

整理前田块布局率乱,影响作物的光照、通风。同时,田块中田埂、沟渠等数量较多,通过土地整理,对沟渠、田埂重新进行规划布局,不仅提高沟渠的质量标准,而且提高了土地的可利用率。整理中还增加了田间道路,为农业机械作业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三)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相对于城镇用地而言,农村居民点和乡镇企业用地呈现出较粗放的土地利用水平。通过土地整理,将一些闲置、废弃、分散的农村居民点重新进行整理,将新建农村居民点,乡镇企业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布局,可降低占地面积,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将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在建设用地内部的比例下降。

(四)实现土地用途分区的布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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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the rural land, organize,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据专家预测,中国今后建设过程中在用地量这方面会出现很大的改变,建设用地将使用到一定的分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耕地的占补平衡形势变得更为严重。怎样在既满足国家政策需要,又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来保护耕地,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需要制定相关的投资方式对现有耕地保护,以此保证足够的粮食耕种面积,这种对我国农村土地整理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 我国农村土地整理出现的问题

1、新增耕地造假现象普遍

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是土地整理的主要目标,这是为了防止国家以及区域的耕地量得到保证。而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将重点放在看数量上,而为重视起土地的使用情况。为实现土地整理标准所划定的新增耕地率,政府单单决定使用采用 “多出地”,很多时候会把小田归并为大田,对耕田随意处理,胡乱扩大耕地的数量,使得良田被破坏浪费。

对于经过开发而增加的耕地是否可以达到种植和耕作的标准,在现实考察过程中未出现相应的适宜性评价和分析。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对原有耕地的不规则占有,使得耕地质量在整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这就无法满足耕地质量不断提升的最终目标需要。这对当前政府积极实施土地保护政策是相互背离的,而政府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地处理与解决。

2、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土地整理主要是参照节约用土地的规定,对土地进行重新划定,通常采取措施对形状不规则、达不到机械耕作要求的土地,可以利用相关的手段将其转化为整齐、规则、能使用于集约经营的土地,这样就能促进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也是达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农村的需要,积极构建社会新型农村的要求。而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发生转变后,将对造成土地权属的变化,实施土地整理常常会把原有田块的边界打破,这就必须要重新制定计划,这就需要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土地整理的内容。

实施土地整理必须要以农民自身的农业利用为重点,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实施相关的策略。当前,土地整理开展时常常关系着田块重划、房屋拆迁、迁坟腾地等问题,而这些事项都和农民的实际利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土地权属是农民较为关注的一项问题,涉及到了许多方面的利益划分,例如:所有者、使用者、经营者等。而我国农村的土地的使用率依旧较低,如:田块凌乱,水利配套设施老化,使得规划指导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主要是普遍存在宅基地分布零散,如:沿街建设,空心村等比较普遍。这主要是因为土地整理能够对上述现象进行合理的调整,改善不良影响或结果。而在实际运行时出现了强制性命令农户拆迁房屋、迁坟腾地填埋坑塘等,这就破坏了农民的正常利益。若没有得到农民的允许就在材料中代签公众参与意见,以此实现争取土地整理项目的目的,或占用农户所耕种的土地完成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都会影响到农民的自身实际利益。。土地对于农民而言是生活的保证,是农民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若以这种违背农民意愿的方式是错误的。开展土地整理属于跨权属界限的整体调整,这就会给农民的利益带来影响,削弱了农民参加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3、土地整理功能难以显现

综合发展主要强调把土地整理与农村结合起来发展,其目的在于把内容与空间组织、管理相互统一,这样就使得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得到以充分发挥。当前,增加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是整个土地整理的重要目标,这也使得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有时还会引起较大的不良影响,例如:重数量轻质量、占优补劣、开发不利、破坏环境等一系列问题。

尽管国家已明确了土地整理的工作方针,立足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土地整理项目重申报轻建设,工程质量较低,项目目标单一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目前土地整理还未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影响了土地整理综合性的显现与发挥,导致了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目标相脱节的现象。

二、 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真确措施

1、发挥各个土地的作用

2、综合村、组的界线。当前中国发展时期运用的制度为农村集体承包制度,各村、组的土地已经划分出了明显的界线。而政府制定相应的规划工作往往忽视了村、组的界线,这样造成划分不清就引起了不同的利益纠纷。这就需要政府及相关部分在制定界限时把村、组的界线问题全面考虑到位,设计上一般允许不存在明显的界线,但在单元划分上必须认真对待。

(1)结合当地农民的习惯。在规划土地时有需要将现有的设施积极运用起来,对于部分道路需考虑到是农户长期在生产和生活中出现的,其具备一定的合理性。规划过程中需坚持“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林成行”的模式,当在原有的路、沟、渠周围搭建类似的设施时,要将原有的设施综合考虑起来,一次来满足农民习惯的生产、生活方式,还能减少资金投入本。在规划土地过程中需要对土地进行有效的保护,最好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展开,两者保持协调统一,这样才能保证土地的使用达到当地实情和土地利用的计划要求。这就需要在土地整理时立足于实际,以达到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建设的要求,这样才能达到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需要,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 坚持民主政治原则

在加强新农村建设过程里需要对土地整理提出相应的要求,必须要在坚持民主政治原则下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土地整理规划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作为公众能够积极参加到土地管理项目里,能够对各个项目的内容有个深刻的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建议,这样既能弥补技术上的缺失,也能到达方案设计的实际要求,让规划方案及设计变得科学合理。土地整理能够让农民切身体会土地整理的作用,维护了农民自身的实际利益,调动公众参与农业发展的积极性。

(3)协调好各种内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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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幅员辽阔,土地资源丰裕,从总量上看,土地资源称得上是大国,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平均下来,人居占有的土地资源数量却很少。尤其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的加快,人地矛盾的突出,对土地的有效利用就颇为重要了。

土地整理是指按照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综合整治、调整改造,以提高土地的出产率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一般来说,土地整理分为农村土地整理和城市土地整理,农村土地整理是指通过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和过程。城市土地整理是指对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各种手段,调整城市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关系,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景观设计,最终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活动和过程。本文采用狭义的土地整理概念,即主要探讨农村的土地整理问题。

1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意义

1.1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

土地整理过程中是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过程,不单单针对土地,对于水流和山林等的整理也包括在内,这样能够使整理对象田、水、路、林互相促进,互有助益。比如退耕还林,可以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对优质土地的侵害。再比如对河流的有效治理可以完善农田的水利基础设施等。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的土地整理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

1.2有利于解决粮食供给和粮食安全问题

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小,部分土地质量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利用率。在农村进行确实有效的土体整理项目,可以补充因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重建退耕和自然灾害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农村耕地,解决国家粮食自给和粮食安全这个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问题。

1.3改变土地利用的粗放型方式,推进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我国农村土地利用大部分还保持着传统的粗放型方式,土地地块零碎,村落零散,这样既不利于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工具的应用,也不能提高土地的产出率。据统计,我国大部分土地都属于中低产田,有较大的提高潜力,但由于这种零散式、粗放型的土地利用方式,这些土地的潜力没能够很好的发挥出来,因此,要通过土地整理的方式,有效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对农村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并最终促进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2农村土地整理尚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也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土地整理的公众参与广度和深度不够。其次,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的投资主体单一,资金缺乏。目前我国土地整理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投资,但是面对中国巨大的土地整理空间,单靠政府的投资是不够的。最后,农村土地整理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我国还没有关于土地整理的单行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很多问题也没有明确,使得土地整理的很多问题无法可依,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

3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制度保障

3.1多元的经济支持制度

土地整理的投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我国目前投资主体实际是政府为主,企业和个人投入不足,社会资金没有得到吸纳利用。从根本上阻碍了土地整理的进程。所以,必须寻求多元的经济支持,充分利用社会资金,保障土地整理产业的长足发展。

3.2法律保障制度

规则之治是有效的治理方式,我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我们应该从立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各个方面完善土地整理法律制度。首先应该有完备科学的法律体系,保证国家土地整理有法可依。 在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各个层面保证土地整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其次,土地整理过程中发生的涉法问题应该得到有效解决。最后,应该建立高效的监督机制,切实落实好土地整理的法律保障问题。在农村土地整理过程中,公众参与、土地整理规划、权属调整和评价都需要基本法律制度的保障,应该在土地整理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修改相关法律制度,为我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保驾护航。

3.3政府推进与公共参与制度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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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整理的意义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1)土地利用处于混乱状态,基本上没有进行任何意义上的规划;(2)乱占公用土地(如道路、林地等);(3)土地浪费现象严重;(4)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结果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并且额外增加农民的劳力和资金的投入。

2 土地整理的重要性

2.1 土地整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土地整理是人类在土地利用中不断建设土地和重新配置土地的过程,纵观各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实施土地整理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不可避免地还要占用部分土地,而宜耕后备资源的开发又受到数量少、质量差、开垦难度大和生态环境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潜力十分有限。因此,要实现中央提出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解决当前土地利用中的突出问题,必须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走集约利用、内涵挖潜的路子。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吃饭、建设与生态的矛盾始终摆在我们面前。如果处理不好这些矛盾,必将导致耕地总量的动态失衡,生态恶化;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必然将土地整理推到社会发展的进程之中。土地整理是在我国特殊土地国情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

2.2 土地整理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途径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耕地的目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基本含义是保持现有耕地数量不能减少,随着人口的增长,耕地数量还要增加;同时要保证随着经济的发展,各项非农建设占用土地的需要,还要充分考虑到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毁坏的耕地。显然,单依靠计划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查处非法用地等措施是不足以实现这一目标的;能否做到耕地总量不减少,在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同时,必须想方设法补充耕地。目前我国耕地补充的主要形式是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要坚持“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和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的方针。因此,必须要充分认识土地整理在耕地保护工作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2.3 土地整理加速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实现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体制两个根本性转变,是我国跨世纪发展战略的基本任务。就经济增长方式而言,在土地经营上要由粗放型经营转变为集约型经营,由数量的扩张转变为质量的提高。土地整理体现的是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管地方式向用途管制转变。

2.4 土地整理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措施

实现现代化必须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农业离不开土地,重视土地的数量、质量和土地利用率、产出率的提高等都是在土地规模、土地利用上做文章,都是奠定农业基础地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土地整理,只要政策措施得当,资金投入到位,通过整理不仅可以改变中低产田的面貌,还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突破口和有效措施。

2.5 土地整理是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根据中国国情,实现现代化很大程度上要看广大农村现代化的水平,农村的城镇化正是农村现代化的主要标志。规范、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村、镇集中,这一集中的过程也是农村镇化的过程,也是土地整理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受传统习惯的支配太多,农村村庄建设缺乏规划约束,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人口的增加,出现了村庄外延式扩张,侵占耕地,存在着不少“空心村”。进行村庄整理,村庄向中心村集中,可以节约土地、调整出耕地,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有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有利于小城

镇建设,有利于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全面发展。

2.6 土地整理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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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实施单位

市区土地整理收购储备供应中心作为项目主体,负责项目投融资、项目管理工作,并对项目土地实施收储、整理和开发等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审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监督使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5856.5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5856.57万元,申请农发行政策性中长期贷款40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项目资本金由区财政局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期配套及时到位。当项目总投资超概算时,由区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资金缺口,确保项目资金的及时投入和工程顺利完工。

四、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分配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实施后,可整理产业用地共计2840.79亩,其中净用地1832.77亩,代征地1008.02亩,预计形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实现年产值350亿元,年利税总额100亿元,解决劳动就业5000余人,土地出让收入合计为78787.10万元。项目建设涉及的农村土地整治费用及经营期利息全部纳入项目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由区财政局负责将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收益连同土地储备开发成本一并全部返还市区土地整理收购储备供应中心在农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用于平衡项目资金需要。

五、贷款担保方式

本项目贷款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贷款方式,确保农发行的贷款风险实现全覆盖。

五块已办理土地证地块提供抵押,总用地面积为334.63亩。

六、项目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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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地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激化,未来建设的用地量必定会突破当前的用地储备,建设用地必然会占用一部分农用地,尤其是耕地,耕地的占补平衡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确定土地整理项目投资的新方向,以实现保护耕地的目标,并采取一定的投资方式保护现有耕地,进一步稳定粮食耕种面积,提高耕地产出率,这对于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问题及对策有一定的价值意义。硕士论文,问题对策。

一、固始农村土地整理的现状与问题

1.1城镇化水平低,发展比较缓慢

由于固始县特殊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区位和观念等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城镇化水平低,城镇发展比较缓慢。全县33乡镇中,仅有8个建制镇,建成区面积只有19.6个/千平方公里,人口只有17.73人,占全县总人口11.63%。城镇不但数量小,而且规模小。硕士论文,问题对策。固始作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工业和第三产业滞后,尚不能很好地直到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经济功能薄弱,总体规模偏小,多数乡镇基本以单一的行政中心为主,并有传统农产品加工的乡镇企业和小规模的集市贸易,集聚能力和服务功能薄弱,职能单一,处于低层次发展阶段。

1.2土地松散,土地整理功能得不到发挥

在固始县人均建设用地普遍偏高,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的比例较大,“一户一楼,一家一院”的传统农村型居住方式仍是目前小城镇居民普遍采用的居住形式,从而导致土地松散,人口松散,土地整理功能得不到发挥。而目前,增加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一度成为土地整理的唯一目标,致使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甚至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如重数量轻质量、占优补劣、开发不该开发的土地、破坏生态景观环境等种种问题。

尽管国家已明确了土地整理的工作方针,立足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土地整理项目重申报轻建设,工程质量较低,项目目标单一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目前土地整理还未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影响了土地整理综合性的显现与发挥,导致了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目标相脱节的现象。

二、土地整理的对策与方法

2.1加强土地整理政策的宣传,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土地管理法》强调'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土地整理的目的,在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土地耕种条件和质量,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因此,土地整理在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要广泛取得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土地整理能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把土地整理工程做成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所以就要加强土地整理政策的宣传,让土地整理的政策优势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还要主动接受农民群众的质量监督。

2.2规划应因地制宜,做到保护和利用

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整理规划方案的制订应贯彻民主政治原则,使土地整理规划的实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硕士论文,问题对策。规划时应参考村、组的界线。由于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采取的是农村集体承包制度,各村、组的土地存在明确的界线。有些规划在设计中忽视了村、组界线的存在,经常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在规划时,应尽量考虑村、组的界线,设计上可以不存在明显的界线,但在单元划分上应考虑。

在土地整理的立项阶段,应向公众公示土地整理项目区的具体区位,项目的性质和实施时间;在项目的规划形成阶段,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让公众参与到规划的调研中,把公众的意愿带入规划草案当中,使规划方案尽可与公众利益一致。同时,规划应尊重当地农民的生活习惯,能利用原有设施应尽量利用。有些道路是农户长期在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存在一定合理性。硕士论文,问题对策。规划应因地制宜,做到保护和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符合当地实情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原则。硕士论文,问题对策。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规划管理,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

加强土地的规划管理,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必须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调控机制来实现。由于城镇对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比农村要高,有必要对建成区及周边的用地进行细致的评价,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地价的基础上,保证城镇建设有足够的土地供给。城市规划主要是通过控制规划期内的城市建设规模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管理来实现。主要包括开源、节流、规划控制、经济手段等调控机制,并建立与有效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土地最大收益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等。在规划的指导下,按照批准的城市建设规模和年度经济发展需要,从严控制土地供应规模。同时增强规划对土地性质及环境保护的调控功能,切实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各种生态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科学的建设标准。

总而言之,我国目前土地整理中的公众参与还只是一种低层次的参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召开公众听证会,以听取公众意见,修改和完善土地整理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实施阶段要发挥公众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在规划实施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农户以及其部门的协调工作。硕士论文,问题对策。公众参与土地管理项目,可直接了解项目各方面的情况,提出意见,起到弥补单纯技术研究的不足,使规划方案更加可行,设计更加科学,实施更为顺利。

参考文献:

[1]王恩旭;东北地区协调发展的机制与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6年

[2]张焱;中国地区现代化协调发展研究[D];四川大学;2007年

[3]高向军,罗明.国土整治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M].中国大地出版社.2005.9

[4]韩润仙,韩桐魁.试论农村土地整理发展制约因素与保障措施[J].国土经济,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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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评价方法的确定

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农村荒草地沙地沼泽地整治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分析,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AHP)是由美国著名的运筹学家T.L.Satty等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一种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决策方法[9]。层次分析法定量研究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主要分为4步:首先,构造层次分析结构,也即评价指标体系,将问题分解为不同的层次,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其次,构造判断矩阵,根据元素重要性构造各级判断矩阵;再次,对构造的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根据判断矩阵偏离一致性指标公式进行验证,直到验证一致为止;最后,进行层次排序,计算出各评价指标因子的权重。判断矩阵的赋值需征求专家意见,且无法定量的指标也是采用专家打分求取均值的方式。用矩阵的形式表示层次模型结构,根据下一层指标对上一层指标的重要度,运用“1-9”标度赋值表,逐级构建判断矩阵。利用AHP软件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

2.2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喀斯特山区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评价指标的选取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选取的评价指标应该能充分反映区域特色,同时评价指标体系的选取既要遵循可比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也要保证指标的可操作性,保证数据能够有效获取[10]。针对喀斯特山区现有的残次林地、荒草地、沼泽地、沙地等农村闲置后备耕地资源,一部分是以前农户开垦出的耕地撂荒后形成的,一部分为荒草地等闲置土地,因此在进行新一轮土地开发整理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摸底调查。基于此,该研究在征求长期从事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统一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指标体系。选取地力类指标B1、地形类指标B2及基础设施类指标B3作为准则层,分为8个指标因子分别为:土壤厚度C1、土壤类型C2、地形坡度C3、台面坡度C4、垦殖率C5、交通条件C6、水利基础设施C7及其他农业基础设施C8。土壤类型和土层厚度是粗略判断土壤质地和养分含量的主要因素,喀斯特山区土壤以黄壤和黄棕壤为主,黄棕壤位于黄壤之上,土壤肥力相对较好;土层是决定能否进行耕种的最重要因素;地形坡度和台面坡度是判断能否整治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而言,闲置的沼泽地和沙地比较平缓,而残次林地和荒草地情形则比较复杂,地形坡度是从整体来考虑图斑的坡度,台面坡度是一个台面内坡度情况;交通条件主要是考虑到以后施工是否方便,水利等因素主要是从施工难度、是否利于农业生产等角度考虑,其他农业基础设施包括附近的气象站、杀虫设施等。

2.3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及评价指标权重计算

判断矩阵的赋值是经过多为专家协商,并经过矩阵一致性检验后最终得出的结果。地理要素和地形要素是评判能否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最重要因素,因为闲置土地多开垦为耕地,相对而言,它们同等重要,稍微比基础设施要素要重要些,得出如表2所示判断矩阵A-B及权重。地力指标类包括土壤类型与土层厚度两个指标,喀斯特山区土层厚度是决定能否耕作以及耕种作物产量高低的第一要素,得出地力准则层与指标层判断矩阵B1-C及其权重。地形因素主要从整体和局部出发,分析图斑可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必要性。在地形因素准则层中地形坡度比台面坡度略微重要,垦殖率又略微比台面坡度重要,由此得到判断矩阵B2-C及权重。基础设施类指标主要是从侧面反映能否进行土地开发整理,起辅判断作用。交通条件相对其余2个指标而言略显重要,水利基础设计及其他农业类基础设施同等重要,得出判断矩阵B3-C及权重。不同指标因子在喀斯特山区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权重不一样;评价指标体系中,评价指标因子权重由大到小依次为地力类、地形类、基础设施类;土层厚度、土壤类型、垦殖率、地形坡度在喀斯特山区土地开发整理评价占有最重要的评价权重;其他农业基础设施等指标权重值较小。喀斯特山区农村耕地后备资源一般开垦为旱地,特殊的,比如以前是水田的灾毁地、沼泽地均是水资源富足的地块,可开垦为水田,因此基础设施类准则层权重较小,水利因子指标权重值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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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土地整理泛指人们为了一定目的,对土地进行调整、安排和整治的生产实践活动,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1]。是一项涉及工程与技术、经济与法律、行政与管理的系统工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土地整理是一项可以在不增加土地面积的前提下获得巨大的土地利用效益的措施[2]。借助土地整理不仅满足当代人对土地资源的要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要求构成危害;不仅保持质量状态良好的土地数量,同时又为后代人创造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土地整理过程中由于实行沟、渠、林、田、路、村的综合规划和治理,大大地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

1 项目区概况分析

1.1 自然概况[3]

1.1.1 气候条件

项目区属热带、亚热带西南季风气候区,冬暖夏凉,气温年差较小,日差较大,降水丰沛。项目区全年无霜期。年平均降雨量1357mm,相对湿度78%,雨量充沛。但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夏秋多雨,春冬干旱少雨。全年日照时数2210.1小时,太阳辐射量128.7千卡/平方厘米,全年≥10℃积温4703.7℃,≥18℃积温2132.9℃,属光能较高地区。日温差大,年温差小有利于作物生长。灾害性气候主要为局部性洪、旱灾害,风、霜发生频率较小。

1.1.2 地形地貌

项目区位于勐满坝子内,项目区地形平坦开阔,集中连片,地形坡度小于6°,属平原地貌。项目区总体地势东高西低、南北高中部低,海拔最高为870m,位于项目区东部;海拔最低为838m,位于项目区西部边界附近。

1.1.3 土壤

项目区范围内土壤主要为砖红壤和水田内土壤经澈化形成水稻土;由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水热条件好,土体较为深厚,大于90cm,土壤质地好,自然肥力较高,其土地适合种植水稻、旱谷、玉米、豆类及茶、甘蔗等粮食和经济作物。

1.1.4 水文与水文地质

项目区及其周边地表水资源十分丰富,包括河流、水库及箐沟,项目区的水流流向均呈东西向贯穿整个项目区。

项目区出露地层主要为花岗岩;地下水主要为岩层间孔隙水和裂隙水,分布在地表层、根系层和花岗岩层间,花岗岩中有泉水出露。

1.2 社会经济概况

项目区位于勐海县勐满镇境内,2012年,全镇总人口5149户20636人。少数民族主要是拉祜族、布朗族、傣族和哈尼族。汉占人口总数的11%。2012年,勐满镇农村经济总收入56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722元[4];2012年耕地面积54567亩,其中:水田18743亩,旱地35824亩。农民人均占有耕地2.6亩。

1.3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3.1 土地利用现状数量分析

根据勐海县勐满镇土地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勐满镇辖区城子村土地总面积870.8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850.44公顷,占全村土地面积97.6%,是全村土地构成中的最大部分;建设用地面积6.76公顷,占全村土地面积的0.77%;未利用地面积13.61公顷,占全村土地面积的1.6%。见图1。

1.3.1.1 农用地利用现状分析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耕地均匀的分布在整个村子。农用地利用结构见表1。从表1的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其他农用地的土地整理潜力较大,特别是田坎,这对于增加耕地面积,有效的利用土地,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具有较好的基础。

1.3.1.2 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分析

建设用地类型包括农村宅基地和公路用地,建设用地总面积6.76公顷。建设用地结构如表2所示。

1.3.1.3 未利用地现状分析

未利用类型包括荒草地和河流水面,未利用地占地13.60公顷,其中荒草地0.66公顷,占未利用地的0.08%,河流水面占地12.9公顷,占未利用地的1.57%。

1.3.2 土地开发利用程度

城子村的土地利用开发程度,可以通过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垦殖率[5]两个指标来反映,项目区土地利用率为97.63%,土地垦殖率为83.20%。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项目区土地利用率和垦殖率较高,但由于田间基础设施不配套,土地的耕作潜力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对项目区进行土地整理还有一定的潜力。

2 土地整理前后效果对比变化分析

2.1 地类变化分析

2.1.1 项目区用地整理前后变化分析

2.1.1.1 农用地变化分析

农用地总面积850.44公顷,占项目区土地总面积的97.66%。从表3看出,耕地和其他农用地变化幅度最大。

2.1.1.2 建设用地与未利用地变化分析

项目区内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村宅基地和公路用地。由于这次土地整理的重点主要是耕地,因此在此次土地整理中,农村宅基地和公路用地在整理前后并没有发生变化。见表4。

项目区内未利用地包括荒草地和河流水面。在土地整理前后,主要是将荒草地整理为可利用的土地,对于河流水面,主要是将其作为农田灌溉的源头,因此,河流水面的占地面积并没有发生变化。见表5。

2.1.2 新增耕地来源分析

项目区新增耕地潜力主要来自于对项目区内现有土地的整理,拟开发整理总面积850.14公顷。

MZ=(1-R1)×(M1-M2)+(R1-R2)×M

公式中:Mz―整理后净增耕地面积;M―待整理区的原耕地面积(为现状耕地面积与田坎面积之和);R1―规划前的待整理区田埂系数;R2―规划后的田埂系数;M1―待整理区非耕地地类的面积(主要为现状沟渠、道路占地);M2―待整理区整理后必须保留的非耕地地类面积(根据规划后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占地进行测算得到)。

2.2 布局变化分析

通过对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水资源状况等因素进行分析后,按《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项目区旱地统一规划利用为水田和水浇地[6]。同时,根据项目区的地形(平缓)以及当地耕作要求和习惯,项目区开发后平整为水田和水浇地。

综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项目区的灌溉排水设计成形似“丰”字形的灌排体系[8]。现状图和规划图见图2。

2.3 耕地质量变化分析

耕地质量变化通过对耕地的自然质量等、利用等、经济等的计算来反映耕地质量在规划前后的变化情况[12]。根据农用地等别计算公式以及云南省勐海县农用地分等成果,计算出项目区土地整理后耕地等别和查出项目区现状农用地的等别范围,见表7。

根据云南省勐海县农用地分等成果,查出项目区现状农用地的等别范围,详见表8。

2.4 效益变化分析

2.4.1 社会效益变化分析

项目实施后,在项目区内建立起健全的农田灌溉系统,完善的田间道路网络,大幅度提高土地的产出率以及耕地复种指数,并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2.4.2 经济效益变化分析

①项目实施增加的产值测算。以项目区最适宜种植的3种农作物(水稻、土豆和东升瓜)为例,分析规划区通过土地整理产生的经济效益。详见表9。

规划前后进行比较,规划后每年的总产值2403.16万元,比规划前增加了471.28万元,规划后新耕地面积为40.18公顷,成本投入按12000元/公顷(大春:6750元/公顷,小春5250元/公顷)计算,扣除所增加成本投入后增加产值382.02万元。土地整理项目总投入资金2489.31万元,项目实施后年总产值2403.16万元,年净增产值382.02万元。

加上1年的建设期,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年。

2.4.3 生态效益变化分析

生态效益的变化通过绿色植被覆盖率和土地垦殖率两个指标在规划前和规划后的变化来分析生态效益的变化。绿色植被覆盖率为:

上述两个指标的增加,保证了土地的透水性,提高了土地肥力,对生态环境、耕地的保护和改善有着极大的作用,为土地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利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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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均耕地面积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现有的耕地很多还缺乏灌溉措施与抗旱能力,农业产量不高,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对现有土地结构进行统筹规划;实施山、田、水、路、林综合治理,配套、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效;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规划原则与目标

3.1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包括:分析土地利用基本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土地利用潜力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等;制定项目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方向、各类用地的数量及布局;确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规划方案;拟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2土地规划的规划原则

为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应该遵循如下规划方针: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和布置各项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质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各项工程的规模及其配置,提高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调动广大力量充分论证规划方案,使规划更加有效合理。

3.3土地规划的规划目标

土地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为合理布局各种农作物,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增强农田水利设施排灌功能,提高灌溉保证率,提高耕地的潜在生产能力;通过改良项目区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四、土地规划的关键技术问题分析

4.1土地适宜性分析

对规划区内待整理的土地,在分析评价过程中,把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理化性状、气候、植被、地貌、海拔、排灌条件、开发改造条件、位置等作为参评因子,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其开发改造方向。评价采用实地调查法、主导因子法和相关因子参考法进行。以坡度、灌溉、土壤厚度为主导因子,坡度小于25°的、能灌溉的以开发改造为水田为主;其中一种或数种因子达不到要求,以开发改造为旱地为主。土地复垦的,以土壤类型为主导因子,灌溉条件、周围耕地类型为相关因子进行综合评价。

4.2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1)水平梯田修筑

水平梯田的修筑完全改变了地表的坡度,农民在田面内部耕作时通过人工修筑土垄,改变了坡面径流的流向。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扰动表土层可能造成一定水土流失,但建成后,不但不会引起新的水土流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保土、保水、保肥的作用,更不会出现土地沙化、盐渍化的不良状态。

(2)种植农田防护林

对于项目区存在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要规划种植防护林,选用经济树种,一般可沿田间道两旁种植白杨等形成基本农田防护体系,起到一定程度上防治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作用。

五、土地规划的总体工程布局以及其技术要求

5.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将现有荒草地及滩涂整理开发成耕地,对所有耕地进行局部平整,形成便于机械化作业的田块,山区和丘陵地区则形成梯田,梯田田面走向基本沿等高线方向布局,小弯取直,大弯就势。水平梯田局部平整根据坎高和地形坡度确定田面宽,采用挖高填低的方式,平整成层层梯地。水平梯田原则上要求田块标准100m×17.5m,梯地田坎层差在1.5m。格田内部相对高差不超过±10cm。规划旱地为坡式梯田,每2m等高距布设一埂坎,埂坎顶宽30cm,高30-50cm,田块长150-200m,宽度依地形坡度而定等高沟埂采取挖沟筑埂,埂在上、沟在下形式。土地平整工程要在保护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节约投资的原则下,保持水土、尽可能地增加有效耕地,还应该符合农作物耕种的要求,以及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

5.2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必须结合规划区作物需水量以及地势、降雨等综合考虑水利设施布局及分布。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规定,结合实际状况,规划设计灌溉保证率采用P=80%,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h暴雨(124.3mm),水旱田1日排干。根据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特征,确定项目区整体灌排设计方案,结合梯田工程完善蓄排设施,以达到提高灌溉保证率,涵养水源,保水保土,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排灌渠系总体布局采用“沟2路2渠”模式依地势布设,排灌分家。灌溉输水工程实行自流灌溉,通过各级渠道将水引自田间。排水工程有截洪沟、排水沟及交叉建筑物。以天然沟道为承接系统,结合田面平整工程布局排水沟,实行自流排水。

5.3道路工程

为了满足农民出行、便于田间作业与田间管理,设计田间道路工程。一般考虑田间道和生产路两个级别,其中田间道主要为农产品及货物运输服务,路面为厚碎石,路面宽4m,对原有田间道加以修复,部分盲段新修田间道,使所有田间道相贯通。田间道多沿等高线进行布线,田间道路纵向坡度一般不大于8%。生产路主要满足人工田间作业和管理的需要,沿原始地面设计路宽110m,碎石路面,沿着渠道铺设,每隔200-300m布设一条。

5.4农田防护工程

本项工程内容主要是兴建防护林带,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改造现有的疏林地,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护路林、田埂植草等。坡度大于25°的陡坡地进行生态林建设,并对田间道路和沟边进行防护林建设,在田坎基部用石砌,其上采用水泥圈护坡,以保持水土。

5.5防护林工程

为了减少风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区沿田间路布置防护林带,以涵养水源,保水保土。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等条件,结合当地经验,一般可选用白杨、泡桐防护林带,间距4m。

六、规划效益分析

6.1社会与经济效益

土地规划平整有利于促进劳力、资金、技术的合理流动,可以充分吸引农村闲散劳力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带动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道路及灌排经改造以后,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方便居民的出行、生产和生活取水;可以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进一步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满足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需要,实现耕地保护的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的统一;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也有利于农作物布局的调整,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6.2生态效益

土地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增加植被覆盖面积,防止旱涝灾害影响,减少水分蒸发和水土流失,保证农作物稳产高产。荒坡开发以后,耕地质量得到提高,土壤结构得到改良,可以相应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轻化学污染,也有利于改善土壤生化环境。配套完善的渠路防护林带不仅可以有效固结土壤,而且长年落叶成肥,还可以相应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实施开发整理,可以形成树成荫、田成梯、路通达的良好的生态区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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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是依据土地利用整体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状况,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1]。在此过程中,农村土地尤其是耕地可能成为建设用地,会出现城镇化低效用地,出现违法违规征地甚或出现暴力征地行为,在局部范围内造成一定的社会矛盾。

1 农村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

1.1 普遍存在新增耕地造假现象

有效耕地面积的增加是土地整理的目的之一,但是某些地区的领导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将重点放在数量增加上,出现小田归并为大田之现象;对土地使用情况并未加以重视,随意处理耕田,甚或出现破坏和浪费良田之现象,致使有的耕地根本不适宜种植和耕作,耕地质量呈现整体下降趋势,没有达到土地整理之目的。

1.2 难以保障农民的权益

农村土地整理的目的之一在于促进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适应社会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但是,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发生转变后,土地权属亦发生相应的变化,自然涉及到如何保障农民权益问题。在此过程中,必须以农民自身的农业利用为重点,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实施相关的策略。如怎样解决房屋拆迁、田块重划、迁坟腾地等与农民实际利益相关问题,如何解决所有者、使用者、经营者等等利益划分问题,如何解决提高农村土地使用率问题,加之水利配套设施老化,使得规划指导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更为恶劣的是,出现的强制性命令农户拆迁房屋、迁坟腾地填埋坑塘等现象或问题,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前提下占用耕地完成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直接破坏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甚或出现社会不稳定现象。若没有得到农民的允许就在材料中代签公众参与意见,以此实现争取土地整理项目的目的,或这些都会影响到农民的自身实际利益。对农民而言,土地是生活的保证,是农民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如果农民权益不能得以充分保障,必将削弱农民种地的积极性。

1.3 难以显现土地整理功能

如何将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是值得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考虑的一个问题,以便充分发挥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诚然,耕地数量的增加、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是土地整理的2个重要目的,一旦这两个问题处理不好,有时会造成重数量轻质量、占优补劣、开发不利、破坏环境等较大的不良影响,不能实现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之目的,导致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目标相脱节的现象。

1.4 城镇化低效用地[2]

所谓城镇化低效用地,是指城镇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建设用地。这类用地在我国大部分城镇及城乡接合部大量存在,其主要表现在规划不科学,利用不合理,建筑呈现零、散、乱等特点。

2 解决措施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1 提高认识,避免矛盾和冲突的发生

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同时,必须杜绝和避免强行和暴力征地行为,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

2.2 全面排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征地工作开展常态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2.3 加强研究,完善征地政策措施

各地区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了解当前征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完善政策措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得到合理补偿;要按照被征地农民权益不减少原则,实行留地安置或留物业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要按照发展权益均等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将有稳定收入、风险小、易于管理的项目配置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营,确保被征地农民成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指导农村集体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防止少数人侵占集体土地收益;要完善征地实施程序,落实征地信息公开要求,让群众充分了解征地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征地中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

2.4 改进工作,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在坚持民主政治原则下对土地整理提出相应的要求,公众必须积极参与到土地管理项目里,深刻了解各个项目的内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弥补技术上的缺失,到达方案设计的实际要求,促进规划方案的科学化合理化。土地整理能够让农民切身体会土地整理的作用,维护了农民自身的实际利益。

征地实施中,要加强监管,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农户以及其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发现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项目规划方案实施出现不合理时,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认可后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并在15日之内给予答复,以免造成严重地延误工期和耽误农民的种植时间,将矛盾纠纷在事前予以化解;征地实施中一旦发生矛盾冲突,基层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

2.5 落实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监督问责

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相关恶性事件。

2.6 低效地再开发利用的做法

前提是对居民妥善安置后方可实施。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借鉴各地经验,在充分考虑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措施。如陕西汉阴县城中村改造土地的再开发利用,节约出来的土地经市场化运作后所得的资金用于区域内居民养老保险和生活保障,其余以存银行或委托经营的方式获取利润,每年拿出部分利润补助居民,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2]。

篇12

经过IPCC报告显示,人类生产生活所产生的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是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元凶。我国的碳排放量还缺乏切实的数据,但只要约束好土地的使用情况,就能够减少居民生活中的碳排放量。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农村的人均碳排放量比城市居民的人均碳排放量要多。这是因为农村的发展没有先进理论和技术的指导。如果继续放任农村的碳排放量,那么就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成本损失。并且以后在农村做低碳减排工作,成效也不会很高。因此,我国必须要建设起低碳理念下的新农村。

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国情不同,国外很少有研究农村土地整治的资料,因此,我国若对土地整理,并实施低碳建设,存在着一定的理论和技术困难。除此之外,我国各地区的农村土地整理对低碳生态景观建设也不够重视。国内的土地整理是调整土地之间的关系,并综合的整治田林路村。而农村的道路建设研究是农村结构规划、控制密度、功能混合的规律建议。通过对农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态景观规划设计,认为低碳建设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保证其地域的文化特色,注重政府和公众共同参与决策和规划设计。

1对当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农村土地整理和道路景观建设,是农村集体按照集约化土地的原则,对项目区内的水、田、林、路、村以及森林滩涂等农村自然景观进行整理,合理的布置和规划好布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实施之前需做好规划的准备。要顾及到整治后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农村地域比较城镇广阔,但多数属于生态土地和农作土地。不合理的整治,虽可能会增加农村可使用的土地,但也会损害农村内原有的生态景观。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需遵循开发荒废多余土地,保护生态土地为原则。整治后的新农村,既要合理美观,也要增加农民的收益。

农村土地整治,可以将农村特定区域内的耕地数量减少,增加当地的城镇建设用地。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项目区之内的农民需要做好整理土地、搬迁安置、复垦以及维护生态环境、配备生活基础设施等。农村内首要的整治工作就是整理农用地。对农村内的水、田、路、林进行综合整治,促进自然生态和农村生产有机统一。这样能够促进农村的基础建设,也能够改善村民的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的粮食产量。整治之后,既能增加有效的耕地,也不会减少原有的农田总量,粮食产量不会有所降低。其次就是整治集体的建设用地和村庄。复垦集体建设用地和空闲的宅基地,可以促进村庄的统一整治,并促进整个村庄的整洁和美观。再就是让农村发展成为现代农业、城乡一体化。土地的流转可以实现规模化的农村经营模式。而农村多余的建设用地,可以给予城镇使用,减少城镇用地难的问题。土地极差增值的收益,可以促进新农村建设。

2农村土地整理道路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农村土地整理道路中,不重视生态效益。土地整理主要是水文、植被、土壤等因子变化引起了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变化。整理前后要保证生态系统的气候调节、固碳制氧,维护物种多样性。我国农村道路建设,多以水泥化建设为主,以现代化技术介入,并不注重道路的生态效益。农村的道路绿化,也很少重视生态环境的提高和生物的多样性。绿化的适应能力差,农田施肥的投入高,容易伤害生态环境,并产生大量的碳排放。

道路景观设计缺乏低碳理念。道路是村民的运输和通行空间,也是农村文化传播和发展的必要条件。道路生态景观表现着农村独有的乡土气息,反映出农村的文化景观遗产。因此,道路设施规划要有乡村特色和艺术感染力。我国农村土地整理还没有意识到低碳理念的重要性,除了在乡村看到部分的太阳能热水器和路灯之外,很少有低碳应用的景观。

3农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态景观规划设计

3.1提升农村景观的自身价值

在低碳理念下对农村土地道路进行整理,需要将土地模型转变为景观模型。景观是将各种因素结合为一体的地域风貌,是自然和人为因素共同影响的产物。乡村均具备景观风貌和特征,而且是不断影响和积累的。无论这样的景观是否会被观众所重视和注意,都为地区的自然和人文历史发展做出了贡献。在对农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态景观规划设计时,要注重提升农村景观本身的价值,将农村特有的地域景观进行维护和延续。而这,也是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兴的关键内容。

3.2建设绿色基础设施

生态景观的规划设计,有多种的手段。将其转变为景观结构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按照生物空间分布和景观生态学的原理,将农村道路的生态环境提高。而这不单单包括池塘生态系统,也包括树林生态系统。研究半自然的景观规模和类型,寻找外界敏感影响源。从而规划出核心区、潜在廊道和缓冲区等。在每一个区域内合理的进行规划,建设起绿色基础设施。第二种方法是根据农村的生物地理理论、生物适宜性原则,根据每一个物种的基本状况,也分成核心区、潜在廊道和缓冲区,保证物种的合理繁衍,形成生态化的绿色经济。植被和物种,都会为低碳理念下的土地整理提供有力的帮助。

3.3开展土地多功能性设计

农村土地不仅可以产出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还可以进行水文调节、净化废弃物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形成地域文化景观等功能。农村土地整理,要保证其服务生态景观的能力,并且营造科学合理的空间格局。景观生态学内的景观结构理论,表述了农村土地道路中的田块、田埂、防护林等景观所拥有的重要作用。土地可以涵养生态,道路属于线性因素,具有运输和美学的视角。景观框架的调整,离不开生态环节和景观格局的作用。推动乡村不断提高自身的连续性和多元化。并合理的对道路生态景观进行规划,避免景观的破碎化。土地,可以向多功能的方向发展,例如开展林业生态建设、或者营造多元化的群落结构,从而开展低碳。

3.4拓展项目实施机制

农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态景观的规划设计,涵盖了许多不同的行政机构,并且营造了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在规划设计时,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步骤、规范的体系,并推动公众参与其中。在科技方面,强调可视化,调动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并倾听公众的规划设计思想。拓展项目的实施机制,营造农村土地整理的信息网络。

结束语:

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对土地整理和道路生态景观的规划设计,不是对村庄的附属规划,也不是仅仅对农村外表进行绿化装饰。它是融合多种学科的思想,综合塑造农村的景观。并且在其中考虑到了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层面。由于低碳理念的影响,农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态景观的规划设计,需要更注重对自然生态的影响。既要保证绿色经济、也要促进新农村的生态景观舒适和谐,富有现代化的气息。

参考文献:

篇13

随着人类活动对大量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持续排放,全球气候变暖情况愈加严重。我国城市与农村相比,产生的碳排放总量更大。而由于土地利用的限制和约束越严格,居民生活的碳排放量水平就越低,因此低密度郊区和农村的人均碳排放量反而远远大于高密度城区[1]。在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仍盲目进行规划建设活动,当碳排放总量达到较高程度后再进行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工作,治理成本和难度将大大提高。因此基于低碳理念进行新农村建设规划,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将对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土地整理规划农村分散的空间布局形式及环境来降低碳排放具有可操作性。土地整理中道路系统规划对农村空间布局及环境建设起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低碳交通模式也已成为世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战略[2]。通过土地整理宏观上合理组织道路系统的空间布局,微观上建设低碳的道路生态景观,则能够很好的缓减这些负面影响。

1 基于低碳理念的农村土地整理道路交通规划

1.1 农村交通与农村发展协调规划

农村道路交通规划应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为目的,应建立在上一级县域交通系统规划和农村总体规划的基础之上。交通规划要充分考虑当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前景、人口分布、交通量增长趋势等因素,重点考虑与乡镇企业、旅游景点、农产品基地、人口聚集地以及学校等的衔接,将更多的自然村屯、农场、学校、渡口码头等纳入农村道路交通覆盖范围[3],为村民出行、农村发展创建便捷和谐的交通网络。

1.2 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降低碳排放,首先要解决交通带来的排放,而解决交通问题的根本是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结构,尽量降低交通的出行[4]。合理布局,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不仅有利于促进农村综合发展,更有利于降低能源消耗,促进道路交通的低碳发展。TOD(公交主导发展模式)将人的尺度与现代化的环境结合起来,倡导空间的进程、环境改造、功能重构[5],将公共交通发展与农村土地整理道路建设相联系配合,能够有效降低汽车碳排放量。因此,在农村土地整理道路建设时,发展TOD道路模式,提高公共交通的比例,同时考虑农村客运站点的布局,提高公交服务半径内客运站点的覆盖率,统一规划农村道路与公交客运站点,实现资源节约、低碳建设。

1.3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

在公共交通导向的开发模式(TOD)建设下,不仅要求低碳的交通方式,还要求低碳的交通工具。步行与自行车不仅有利于每一个骑车人保持健康,低碳出行,同时自行车又是通过效率最高的交通工具,对于同样的道路条件,其通过能力是小汽车的12~30倍[6]。因而,农村土地整理道路建设可在生态旅游区或村落内部规划适合当地村民生活和出行习惯的慢速交通系统,尽量提高步行道与自行车道的连通度,促进人们低碳出行。另外,人性化的步行系统也有利于邻里交往,因而在规划时要合理处理道路集散空间,营造层次丰富的宜人景观。

1.4 低碳停车系统规划

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加,而农村停车场较少或无停车场,车辆在村中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全球气候变化下农村建立低碳的停车系统显得越来越有必要。低碳停车方式以减少汽车尾气污染、减少地面交通对居民活动的干扰为原则,将停车空间与景观设计相结合,是一个很好的低碳方法,这样可以高效利用土地和空间,在同一地点满足停车的需要又相应增加了绿化覆盖率。具体实施时可采纳顾倩2009年提出的几种景观结合停车的方式:(1)地面露天停车场与景观的结合。(2)架空平台下停车库与景观的结合。(3)中央景区与停车库的结合。(4)立体绿化与多层停车场的结合[7]。此外,小的自然停车场可以考虑设在村口附近,大的中心村停车场可结合商店、村委、活动中心等共建布置,必要时也可在主、次路边布置一些面积不大的停车场,但位置要合理,对有旅游功能的村庄对旅游车辆的停放场地应单独考虑[8]。

2 基于低碳理念的农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态景观设计

2.1 低碳道路景观空间组织

2.1.1 低碳景观空间形态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