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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权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环保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调查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工作任务
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地详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更新调查成果,采用航空、航天、全球卫星定位、信息系统、数据库等新技术、新方法全面彻底开展土地调查,逐地块实地调查我县土地利用现状、权属、面积、分布及基本农田等,准确掌握我县土地资源的底数,为全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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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工作的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传统村落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建设局、县文化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传统村落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辖区内传统村落调查的具体工作,编制并提出有关重大事项的建议方案;负责保障各项调查设备的落实;负责传统村落拍摄、测绘、电子表登录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解决调查中的具体问题。
县建设局:负责传统村落调查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县文化局:配合建设局落实传统村落的调查工作。
县统计局:为传统村落调查提供统计指导。
县财政局:审核并落实传统村落调查经费。
县国土局:提供相关村落村域面积等数据资料。
县水务局:提供古代水利工程资料等有关技术资料。
县林业局:提供名木古树的文字资料、图纸。
县旅游局:提供江南第一家等旅游景区等相关资料。
有关乡镇(街道):协助做好本次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做好与各村的有关工作联系协调。
三、调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传统村落调查的范围为全县范围内的具有传统特色的村落,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条件也可以自然村为单位,充分利用我省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历史文化名村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申报等工作成果,全面展开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村落基本信息、村落传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人居环境现状等。
四、调查时间安排
根据全省传统村落调查的时间安排,我县从2012年5月12日开始,到2012年6月30日完成调查工作。调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上旬前为准备阶段。成立县传统村落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我县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6月中旬为调查阶段。由传统村落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三个调查队,分别对15个村落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收集资料、拍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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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任务:全部土地调查任务8月底结束
对建成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大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一是采用全数字调查法,在调查区内测制1:500地籍图;二是查清调查区每宗地的座落、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及他项权利等基本情况,摸清建成区土地资源家底,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业、服务业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取得真实、准确数据和信息,同时利用MAPGLS软件进行数据建库,形成与全国联网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镇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结果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管理网络。
三、调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这次土地调查,遵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将城区列为19个街坊,先对各调查街坊进行控制测量和详细的现状测量,测绘1:500现状图作为权属调查工作底图开展权属调查,根据权属调查资料对宗地进行地籍堪丈,在此基础上进行数据、属性资料录入,建立数据库和镇建成区地籍信息管理系统。
四、调查工作的组织及要求
(一)组织领导。土地调查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重,为了按时按质完成镇地籍调查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地籍调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土地管理工作的副书记张俊普同志任组长,国土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平湖村、福星村、房管所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国土所。组建三个调查专班,每班班长由国土所干部担任,其他人员由聘任人员和被调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建,每班三人,具体从事调查工作。
(二)调查要求。
第一步:拟订工作方案和进行资料收集,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清理、收集原有的历史土地登记资料和其他可利用的资料,包括非农业用地清理资料,土地登记资料,保证土地现状调查与原有成果资料的衔接,保证地籍资料的连贯性、系统性和现实性。
物质准备:国土所保证调查所用资料、表格、卡片,添置内、外业调查仪器设备及器材,并由专人负责领取及使用管理。
宣传发动:政府组织召开统一的调查动员大会,镇调查办张贴市政府《公告》,利用电视,印制宣传单进行大力宣传,让相关部门、用地单位和广大群众统一思想、消除误解,明确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做工作,保证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员培训及工作试点:组织聘用人员学习土地调查知识和技术规程及具体操作方法,达到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操作程序和方法,确保调查成果质量,在培训的基础上进行工作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对调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补充完善。
第二步:实行全市统一的坐标系(即80西安坐标系),布设各调查区控制点,测绘1:500地形图、地籍图、地籍测绘主要是在平面控测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GPS和计算机技术,采用全数字法,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地点、线、位置、形状,数量和地上附着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步:权属调查是整个土地调查工作的关键,它是对土地使用者宗地位置、土地权属来源、权属界线、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实、调查、记录,权属调查工作主要完成,制作调查工作底图,确定调查区,划分调查街坊,编制地籍号,发送指导通知,现场调查核实,界址调查,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等,土地权属问题处理按照枝土调办发(2007)3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步:按照《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统一使用中地公司MAPGTS软件进行数据建库,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应用MAGTS地籍信息系统软件,建立镇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五、配套措施
镇土地调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在调查工作和成果质量管理中采取如下措施:
(一)聘用工作人员由国土所直接管理,采取计件报酬制,每完成一宗地15元,外业10元每人5元,内业5元,预计需要资金4.5万元,由政府调剂解决,土地调查资金由权属调查单位管理使用,具体使用程序由国土所列出聘用工作人员的完成工作数量并计算报酬额,由权属调查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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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实行科学决策,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支撑;是提高政府执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实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我市在1992年完成了第一次土地调查。十多年来,土地利用现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决策,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和调查范围。
主要目标是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在现有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38号)和《*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充调查,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涉及11个镇、街)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准确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加快土地登记发证和城镇地籍调查的进度,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实地调查变化地块的地类和面积,查清全市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区和各镇的城镇土地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市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1.农村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指对城区、各镇城镇土地的土地调查。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状况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按照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1︰10000比例尺为主,以行政村为调查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以卫星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在GPS等技术引导下,实地调查全市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市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主要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劳改农场)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土地权属界线的调查以行政勘界资料为准。农村土地权属调查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土地资源详查和更新调查的成果资料。对于土地权属无争议、权属界线没有发生变化、权属资料齐全规范的,经核实无误后,可沿用已有资料,不再重新签订权属协议书;对第一次土地资源详查和更新调查权属调查成果资料存在错漏的,要予以纠正,并写明情况;对于整镇(场)、村之间合并或只是权属主体发生改变或资料不完善的,可在原有权属资料上进行补充完善;其它情况,则重新签订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对土地权属界线有争议的,力争得到调处,不能解决的,填写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并划定工作界线。
2.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是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1︰500比例尺调查。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结合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查清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状况及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
3.基本农田调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等状况,并登记、造册。
4.建设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及土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成果基础上,将本次调查形成的遥感影像、正射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基本农田数据等对现有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更新和完善,建立集影像、图形、属性、文档等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土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数据等进行管理,满足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和数据上传、接收、交换、备份、更新维护、日常应用等工作的需要。
(2)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指标和要求,组建地籍信息系统,对城镇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结果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
5.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市、镇(街、场)、村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2)图件编制。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用缩编等手段对全市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出各类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
(3)成果分析。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一是对耕地(包括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议;二是对土地利用结构、集约程度进行分析,预测土地变化趋势;三是分析城镇建设用地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为城镇土地开发、潜力挖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建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制出鹤山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
6.20*年与2009年的变更调查。为保持成果的现势性,并满足国家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时点的要求,开展20*年、2009年全市土地变更调查,将调查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并上报。
三、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步骤与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详见附件)。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领导。市政府于今年5月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统计局及各镇(街)的负责人组成的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全市调查成果的维持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顺利开展。
1.强化宣传,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政府、*门市政府有关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方针政策和国务院及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册(标语)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大力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宣传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为顺利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打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做好技术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市有关部门要选派思想作风过硬,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土地调查队伍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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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求
(一)采样工具、器材准备:进行野外采样调查前,应准备取土铲、样品袋、样品标签、调查表、2B铅笔、GPS定位仪等。
(二)采样方法:
1.采样单元划分。根据土壤类型、土地利用情况、耕作制度、产量水平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将采样区域划分为若干个采样单元,每个采样单元的土壤性状、肥力水平要尽可能均匀一致。平均每个采样单元为300亩左右,采样集中在位于每个采样单元相对中心位置的典型地块(同一农户地块),采样地块面积为1-10亩。采用GPS定位,记录采样地块中心点的经纬度(精确到0.1″)、海拔。
2.采样时间:在秋季前茬作物收获后至后茬作物播种施肥前采集土壤样品。
3.采样深度:一般采样深度0-20㎝。
4.采样方法:采样时应沿着一定的线路,按照“随机、等量、多点混合”的原则进行采样。
(1)随机:采样时根据土壤质地和肥力分布情况,一般采用“S”形布点采样。在地形变化小、地力较均匀、采样单元面积较小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梅花”形布点采样。要避开路边、田埂、沟边、肥堆等特殊部位。前茬为大株稀植作物的采样单元,混合样点的样品采集要根据沟、垄面积的比例确定沟、垄采样点数量。
(2)等量:每个采样分点的取土深度及采样量应保持一致,土样上层与下层的比例要相同。去掉土壤表层上的覆盖物(作物残枝、烂叶等),将取样器垂直于地面入土,深度相同。用取土铲取样应先铲出一个耕层断面,再平行于断面取土。
(3)多点混合:要保证足够的采样点,使之能代表采样单元的土壤特性。采样必须多点混合,每个采样单元取土样点15-20个,然后将这15-20个样点的土样充分混合后,留土样重1㎏左右装袋,用四分法将多余土壤弃去(方法是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放在盘子里或塑料布上,弄碎、混匀,铺成正方形,划对角线将土样分成四份,把对角的两份分别合并成一份,保留一份,弃去一份。)。多点混合采集水稻土时,四分法难以应用,可将所采集样品放入塑料盆中,搅拌均匀后取出所需数量的样品。
(4)样品标记: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放入统一的样品袋中,用铅笔写好标签,内外各一张。在采样现场按要求填写《测土配方施肥采样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农户施肥情况调查表》。
5.统一编号:由邮政编码(6位)+采样目的代码(一般农化样代码为“G”、肥力监测点代码为“F”)+采样时间(8位)+调查组号(镇代码)+顺序号(3位)组成,共计19位。
三、人员分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野外采样调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成立县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野外采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样调查工作的协调、工作补助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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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畜牧水产局负责全县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制定和全县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设立县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组,承担技术指导和现场调查,汇总全县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数据,开展分析评估,组织起草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报告。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县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各乡镇、开发区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同时要做好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估工作,定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纳入动物防疫和疫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必要的时间、车辆和工作经费,保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相关单位提供流行病学调查数据。
2、协调指导,形成合力。县畜牧水产局积极协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供畜牧业生产和检疫监管数据,保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顺利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保强化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估工作。
3、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采取请进来、派出去、办班讲课、以会代训、模拟演练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重点培训调查方法、技巧、信息报送等内容,切实提升乡镇、开发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的整体能力和业务水平。
4、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县畜牧水产局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和工作报告机制,系统、科学、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当地畜牧业养殖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际情况,具体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定期开展分析评估,为动物疫情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善于总结分析,及时反馈信息。流行病学调查后,组织实施机构人员要认真总结分析,做好分析评估,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有关调查信息和检测结果,交流有关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意见,指导被调查的养殖企业有效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
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10日前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半年度和年度动物流行病学总结与分析报告。
四、调查方式
依据不同调查目的和任务,设置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常规流行病学调查、专项流行病学调查等调查方式。
(一)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1.紧急情况
怀疑或确认发生以下情况时,由县畜牧水产局及时上报上级兽医主管部门,并组织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市级流调专家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启动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及时填报紧急疫情调查表。
1.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狂犬病;
1.2猪瘟、新城疫、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蓝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病率或流行特征出现异常变化;
1.3小反刍兽疫、疯牛病、痒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
1.4牛瘟、牛肺疫、马鼻疽等已消灭或基本消灭的疫病再次发生;
1.5较短时间内出现较大数量动物发病或死亡且蔓延较快的疫病,或怀疑为新发病的。
2.目的任务
2.1界定疫病发生情况,分析可能扩散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建议,提高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2.2探寻病因及危险因素,分析疫情发展规律,预测疫病暴发或流行趋势,评估控制措施效果,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
3.工作程序
3.1各乡镇、开发区接到疑似紧急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快速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并按规定报告疫情。县畜牧水产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赶赴现场开展全方位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2现场调查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后,按照相应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的要求,详细、全面、准确收集相关信息,填写调查表。
3.3现场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获取的信息,描述动物疫情现状(空间、时间和群间分布等),分析疫病来源,判断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怀疑疫情扩散时,应在高风险地区开展追踪调查。
3.4县动物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要对现场调查人员形成的调查评估报告及其结论进行审核,必要时,由市级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进行复核确认。
4.工作要求
4.1县动物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要对现场调查人员形成的调查评估报告及结论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作为重大动物疫情封锁与解除封锁的重要依据。
4.2疫情解除封锁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流行病学调查表、现场调查评估报告及县级动物流行病学专家组的审核意见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3各乡镇、开发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表的填报工作,并建立系统档案封存。
(二)常规流行病学调查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地畜禽饲养情况分病种设立流行病学调查点,定期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主要禽病,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等主要家畜疫病,布病、结核病等主要共患病调查,并结合本地畜牧业生产、动物免疫、屠宰加工和畜禽流通情况,分析辖区内疫情发展趋势。
1.主要禽病调查
1.1调查目的。分析禽群主要疫病种类和经济损失,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等主要禽病感染发病情况,分析病毒遗传演化趋势,评估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效果,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1.2调查范围。综合考虑家禽饲养数量与分布,选择在双墩、造甲等家禽(肉鸡)饲养集中乡镇,作为县级禽病调查地区,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等主要禽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1.3调查方式。选择2个乡镇作为流行病学调查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
1.4承担和参与单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乡镇、开发区。分别于5月上旬和11月上旬根据需要开展一次调查,每次随机选择1个种禽场、1个商品代养禽场、2个行政村。在每个养禽场采集30只家禽的血清、拭子和羽髓样品,20份新鲜家禽粪便样品。在每个行政村选择5个以上的家禽散养户(家禽养殖数量少于100只)采集30只禽的血清、拭子和羽髓样品,20份新鲜家禽粪便样品。
2.猪疫病调查
2.1调查目的。掌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2型等疫病流行动态、分析发病趋势,评估防控效果。
2.2调查范围:选择水湖、朱巷两个生猪养殖密集乡镇作为重点调查点。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调整增加其他乡镇作为调查点。
2.3调查方式与时间。
⑴种猪场疫病流行动态调查。每季度开展1次种猪场疫病流行动态问卷调查,在部分种猪场采集血清样品,了解种猪场猪瘟、猪蓝耳病、猪伪狂犬病等疫病流行态势。
⑵猪群疫病监测。①临床健康猪群监测。选择1个屠宰场开展采样检测,采集15份组织样品(淋巴结、肺脏、脾脏等)5月、9月各实施一次。②发病猪群监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时要收集、冷冻保存发病猪组织病料(每年不少于10份),分别于4月底、10月底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并同期报送猪群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表。
(3)配合市中心做好家畜疫苗临床应用效果调查。调查疫苗种类包括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经典毒株猪蓝耳病疫苗、猪瘟脾淋苗、猪瘟原代细胞苗、猪瘟传代细胞苗、亚洲I型-O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O型口蹄疫疫苗(包括灭活疫苗和合成肽疫苗)。主要调查猪瘟脾淋苗中细胞苗掺加情况、其他细胞源活疫苗的支原体、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圆环病毒等外源微生物污染情况,以及招标疫苗的使用情况、副反应、安全性以及有效性等。
3.布病与结核病调查
3.1目的:了解牛、羊和猪布病、牛结核病的感染和发病情况,分析流行特点和风险因素,指导“两病”防控。
3.2范围:双墩、造甲作为动物布病与结核病流行病学调点乡镇。每年选择2个奶牛场、1个羊场和5个散养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必要时调整增加其他乡镇作为调查点。
3.3调查内容与方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根据各乡镇牲畜饲养情况,有重点地开展调查工作。调查指标包括:牛场与羊场能繁母畜的流产率与空怀率、母牛胎衣不下率、个体抗体监测阳性率与场群阳性率,结核病畜阳性检出率、病畜无害化处置情况、人间新病病例数。
严格按照农业部“两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每年春秋两季普遍开展牛布病与结核病检疫监测工作,评估我县“两病”致病因子,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3.4调查时间:5月至11月间。
3.5承担和参与单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乡镇开发区组织人员实施。
(三)专项流行病学调查
针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遇到的特定问题,启动专项调查研究,为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指导动物疫病防控与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1.养殖场环境致病微生物污染状况调查
1.1目的:了解环境致病微生物污染状况;开展分离菌株的耐药性研究;分析环境微生物与动物疫病发生情况之间的关系。
1.2范围:我县选择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各2个,定期采集畜禽饮用水、饲料、土壤和空气样品,进行相关致病微生物检测分析。
1.3时间要求:养殖场环境致病微生物采样检测工作,可与疫病调查工作同步开展。
1.4承担和参与单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乡镇、开发区组织人员实施。
2.仔猪腹泻疫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
2.1调查目的:了解仔猪腹泻疫情的流行病学分布、各乡镇所采取的防控措施及效果,分析主要致病原的分子流行病学特点。
2.2调查范围。相关乡镇,以水湖、朱巷为主。必要时调整增加其他乡镇作为调查点。
2.3调查内容和方式。采取养殖场免疫情况问卷调查、现场调查和采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调查:
2.3.12010年以来的疫情流行现状及特点;
2.3.2当地在疫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防控效果;
2.3.3采集样品进行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等相关病原分子生物学检测,开展主要致病原分子流行病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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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彰显我镇扶贫助学活动的长期性、可行性与特色性,构建高效率、低投入的助学平台,镇志愿者协会将携手当地志愿者,成立“暖流直通车”Q群,在当地志愿者的帮助下,我镇的资助方可以借此网络平台第一时间联系上受助学子,了解受助学子的最新情况,充分体现信息的公开性、时效性。另外,为让助人者深刻体会奉献爱心也是增值自我的过程,镇志愿者将组织承诺与当地孩子形成结对子的企业、集体、家庭、个人参与一次员工帮助计划培训或NLP亲子沟通技巧培训。
一、前期准备:
(一)将当地学生的学、衣、食、住、行等情况以及学校的教学水平、师资质量、学生人数等作一个全面的掌握;
(二)与当地志愿者形成长期合作机制,由其建立当地困难学子的资料档案,成立“暖流直通车”Q群,以便日后联系;
(三)与当地协商,确定爱心图书室与助学基地的选址及所需的配套设施;
(四)准备好后期助学活动所需的饭餐、车辆等后勤物资;
(五)印制派送活动宣传单(各村委会、吉利市场、学校、商会),通过各界媒体(佛山日报、珠江时报、南方都市报、广播站、南方网)向全社会。
二、活动开展阶段
(一)爱心募捐行动
1、发动全镇学校(除民办学校)参与其中,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发动,募捐所得的衣物、笔本、书籍与资金等整理好后,交由镇志愿者协会保管;
2、其他社会资源捐赠的物资,可直接捐至镇志愿者协会;
3、筹得资金将用于购买爱心图书室与助学基地的配套设施。其他物资经整理包扎后,在助学行前运送到当地。
(二)希望之旅助学行
1、凡承诺与当地孩子形成结对子的企业、集体、家庭、个人,均可根据自身需求参与一次员工帮助计划培训或NLP亲子沟通技巧培训;
2、初步建立结对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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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范围及内容
(一)调查范围。河、河、新河及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
(二)调查内容。主要调点污染河流底泥中的铅、汞、铬、镉、砷、锌、镍、铜等含量。通过布点采样监测,对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评价,确定重金属区域的污染范围、污染物类别、污染物浓度值和污染底泥量等,并对成因进行分析。
三、调查时间安排
调查工作自年2月开始,至年5月结束。
(一)初步调查阶段(年2月至年3月)。在省控重点污染河流调查的基础上,在市环保局指导下,开展我市重点污染河流初步调查。
(二)重点调查阶段(年4月至年5月)。由市环保局汇总我市调查情况,分析底泥污染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处置方案,形成调查报告,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环保局备案。
四、预期调查结果
(一)建立资料库。建立全市重点污染河流底泥重金属样品库和调查数据库,制作污染状况电子分布图。
(二)形成调查报告。形成全市重点污染河流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含污染源解析、处理处置方案等)。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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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为县政府加强财源建设和制定财政收入计划提供参考。
(三)全面掌握所有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纳税状况,为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内容
本次税源调查范围为全县所有纳税单位和个人。调查内容为:一是2012年1至10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全年收入预计;二是2012年实有税源情况。
三、调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县税源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7日至8日。一是成立税源调查领导小组,从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二是制定印发《郧西县税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三是设计并印制税源调查表格及填表说明。
(二)调查阶段。11月9日至16日。在做好各项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查。一是完成调查表的填制、资料收集工作;二是各小组撰写调查报告,分析分产业、分行业、分经济性质、分税种的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
(三)汇总分析。11月17日至20日。一是完成全县调查数据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工作;二是对全县税源调查汇总资料进行分类,分析分产业、分行业、分经济性质、分地域、分预算级次、分税种的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三是撰写全县税源调查综合性分析报告。
四、税源调查方式及分组
税源调查采取座谈了解、现场调查、调账检查、分析论证等方式进行。分别由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3个单位负责人带队,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个调查组,负责全县税源调查工作。
第一组:组长:
第二组:组长:
第三组:组长: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税源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场、区)和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确保税源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部门密切配合。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税源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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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强动力消费计算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准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基层动力计算调查工作,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供应优质计算服务。
(二)基本准则。一是具体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准则。二是部分协调联动的准则。三是规范、统一和便于操作的准则。四是动力消费计算与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准则、《省季度地域动力消费总量核算方案》相对接、统一的准则。
三、增强动力消费计算工作的内容及准则
(一)第一产业动力消费计算调查准则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施行。
调查方法: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能耗执行具体调查,全市269户。
责任单位:第一产业法人单位动力消费调查由市计算局组织施行。
(二)规划以下工业企业和个别工业动力消费调查准则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规划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个别工业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施行。
调查方法:1.规划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执行具体调查,全市共398户。2.个别工业户执行重点调查,从全市各乡(镇)辨别抽取生产运营规划前3名的个别工业户调查。
责任单位:规划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动力消费调查由市计算局详细组织施行,市经委、市工商局共同施行;个别工业户动力消费调查由市计算局组织调查。
(三)建筑业动力消费调查准则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建筑业法人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施行。
调查方法:执行具体调查,全市共75户。
责任单位:建筑业动力消费调查由市计算局负责组织施行。
(四)交通运输业动力消费调查准则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全市从事交通运输营运的载货汽车、载客汽车及其他车辆。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施行。
调查方法: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必需选择共同水平高、可以照实供应调查数据的车辆作为样本车辆,样本车辆一经确定,如无非凡状况,一年内固定调查。各县(区)各选择载货汽车15辆、载客汽车15辆、其他车辆15辆作为样本车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业动力消费调查由市交通局、市运政处、市农业局详细组织施行,市计算局共同施行。
(五)教育行业动力消费调查准则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从事教育的法人单位。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施行。
调查方法:执行具体调查。全市共有法人单位314户。
责任单位:教育行业动力消费调查由市教育局详细组织施行,市计算局共同施行。
(六)第三产业动力消费调查准则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除交通运输、教育以外属于第三产业的一切行业的悉数法人单位。详细包括: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核算机服务,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讨、技能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情况和公共设备治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卫生、社会保证和社会福利业,文明、教育和文娱业,公共治理和社会组织。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施行。
调查方法:执行具体调查。全市共有法人单位3267户,
责任单位:第三产业动力消费调查由市计算局负责组织施行,市文明局、市商务局共同施行。
(七)个别批零商业及住宿餐饮业动力消费调查准则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全市范围内的个别批发零售商业、住宿餐饮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施行。
调查方法:重点调查,从全市各乡(镇)辨别抽取运营规划前4名的个别户进行调查。
责任单位:个别批发零售商业及住宿餐饮业动力消费调查由市计算局负责详细组织施行,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共同施行。
(八)乡村居民生活动力消费调查准则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乡村居民住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施行。
调查方法:执行抽样调查,样本为执行乡村住户调查的点和户。
责任单位:乡村居民生活动力消费调查由国家计算局调查队组织调查,调查后果交本地计算局汇总。
(九)城镇居民生活动力消费调查准则
调查内容:
调查范围:城镇居民住户。
调查频率:季报,年1季度正式施行。
调查方法:抽样调查,样本确定为各县(区)城镇住户调查的调查户。
责任单位:、两县由由国家计算局调查队、国家计算局调查队组织调查,调查后果交县计算局汇总,其他县(区)由市计算局组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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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范围
流域水库以上范围内的街办、镇、分乡镇、镇、镇的工矿企业、规模畜禽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网箱养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情况和其他可能对水体造成隐患的情况。
三、调查内容
1.调查辖区内工业企业、矿山企业(探、采、选)、规模畜禽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数量及生产规模、排污口数量及污水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名称、设计参数、运行状况、持证排污等情况。
2.调查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排放情况。
3.调查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落实及验收情况。
4.督办落实市环保局下达的等五家企业的整改情况。
四、监测内容
1.相关企业排污口及排污口上下游地表水断面,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2.乡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3.天福庙水库、西北口水库、尚家河水库、水库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4.干流及支流监测。源头、东支、西支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支流: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监测项目: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五、调查分组
六、工作职责
1.污防科负责拟定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按要求汇总调查结果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局。
2.监测站负责拟定监测方案并按分组情况实施。
3.材料员负责制定调查相关表格,以便现场检查时填写,调查表格应满足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撰写要求。
4.材料员负责将调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区环保局污防科汇总。
5.每组负责安排一人携带相机调查,形成影像资料。
七、相关要求
1.各调查组于2013年6月18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
2.监测站于2013年6月20日前出具监测报告,并附数据分析报告。
3.各调查组材料员于2013年6月23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一是对调查的每一家企业编写调查技术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持证排污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排放及达标情况、废渣处置情况,市环保局下达整改的五家企业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并附现场相关照片。
二是对流域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情况的技术报告,包含存在的问题、在建和拟建乡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基本情况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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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用水量将呈现持续增长趋势,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争水矛盾加重,严重危及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为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杭埠河流域水资源,结合淠史杭水量分配方案的编制,将开展杭埠河流域水资源情况的专项调查。
此次调查将为杭埠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提供基础依据和保障,会进一步加快流域水资源分配工作的进程。
二、指导思想和依据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出发,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和人水和谐的科学治水思路,以满足基本的农业灌溉用水为前提,兼顾保障一定量的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优化龙河口水库水资源的配置;调查大纲编制的主要依据有水利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划以及其它地方性法规、标准文件和主要规划成果。
三、流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
㈠、流域概况
杭埠河流域位于安徽省中部,是巢湖一条主要支流,发源于岳西县境大别山区的猫耳尖,以晓天河为主源。左岸有丰乐河、毛毯厂河;右岸有河棚河、龙潭河、孔家河、清水河。流域西及西北接江淮分水岭,东北邻派河流域,南与菜子湖、西河水系相连,流域面积4246km2。地跨安庆市岳西县,六安市舒城县、霍山县、六安市区,合肥市肥西县,巢湖市庐江县。流域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山区占35.1%,丘陵区占53.6%,平原圩区占11.3%。 ㈡、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
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30.6亿m3,最大年径流量37.4亿m3,最小年径流量7.5亿m3。根据杭埠河流域水质断面监测资料,现状杭埠河流域各水功能区水质良好,基本维持在Ⅱ~Ⅲ类,均符合水质管理目标。 四、调查方案设计
㈠、调查方案设计原则
由于灌区水资源状况复杂,调查方案的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⑴考虑灌区自然地理特点、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水资源供给和需求的影响。
⑵采集的数据要有科学的依据,可查或可考,关键数据要注明出处。
⑶调查要统计调查与典型实地调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内因与外因相结合。
⑷重视现状基础调查资料,结合其他情况进行多方位调查与综合分析。
㈡、调查范围与统计单元
此次调查范围主要为杭埠河流域内的舒城、庐江、金安区(六安市)三个县(区),统计单元为县(区)级行政区。主要控制断面有龙河口水库大坝、斗笠冲溢洪道、牛角冲进水闸、梅岭进水闸、长冲节制闸和界牌节制闸。
㈢、调查方案实施步骤
为取得详尽、真实的资料,保障最终成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根据方案设计原则,结合调查的具体要求,拟定如下调查实施方案:
⑴本次调查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手段。
⑵先了解灌区的基本情况,再去相关行政部门调查核对关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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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印发*省重点污染源全面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省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
(四)《转发省环保局关于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明电〔*〕89号);
(五)《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汕府办*109号);
(六)《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环〔*〕79号);
(七)《*市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调查评估的范围
(一)各市按照粤环*67号文“必须实现全面达标的重点源范围”的要求,列入我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的市控重点污染源及所有电镀企业(以下简称“市定名单”);
《*省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估方案》中列入省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估范围的48家企业(见附件3);
各区县按照全因子等标污染负荷筛选出排放废水和排放废气占本区县污染负荷60%、50%的企业。
三、调查评估的任务
(一)摸清重点污染源的排污分布(行业分布)和排污状况;
(二)编写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估报告;
(三)列出重点监管名录,实行分级管理;
(四)提出加强污染源监管的举措;
(五)逐步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
四、工作原则
各区县应根据近年来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结合重污染行业调查、环境统计、排污申请登记与核定工作,实事求是地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编写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估报告,报市环保局。
五、企业调查评估
(一)执行标准和指标
1、排放标准
废水和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省地方标准没有的项目或行业标准中比省地方标准严格的项目则按行业标准的要求执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从严管理。环保部门对特定企业规定了具体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或总量控制指标的,则按其规定执行。
2、指标
各地对有关污染物指标(特征污染物指标除外)进行摸底监测,确认某个污染物指标不存在或可以忽略(检出限以内)的,该污染物指标可以不评估,但必须提交一次有效的该指标的监测数据(整个“*”期间及至评估时间都没有监测过的,可缺,但必须说明原因)。
对于火电厂的氮氧化物,因标准颁布时间不长,此次可暂不评估。
对于正在进行改建或脱硫设施改造、建设的发电机组,暂不列入本次调查评估的范围。
(二)数据来源
污染源排放数据主要采用各级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所采用数据需说明来源和达标情况。
(三)调查内容
结合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企业调查评估内容如下:
1、废气达标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废水达标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3、噪声达标情况(在城镇区域范围内或者厂界外有环境敏感点的企业必须监测环境噪声);
4、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是否按规定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5、是否依法及时足额交纳排污费;
6、有无环境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除外);
7、有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行为;
8、有无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
9、有无因环境污染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有无经查实的环境污染投诉案件;
11、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省控重点污染源是否按规定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
12、对化工、石化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是否有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以及有效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环保部门建立企业调查评估档案,实行一企一档,档案包括上述十二项内容,建立企业档案是为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作好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根据确定的重点污染源评估范围,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各企业调查评估档案。按照属地管理规定,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的调查评估工作,由所在地的区县级环保部门负责。
(二)组织对企业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配合省局做好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与联网工作。
(三)在完成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工作总结,编写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辖区“*”期间以及*年度的污染源排污分布和排污状况进行全面摸底;
2、列出本区县重点污染源监管名录,提出分级管理名录;
3、对于不达标的企业根据行业特点等分析原因,找出污染源监管的薄弱环节(如监测能力方面等);
4、结合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管理和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十大重点行业污染调查工作成果,提出“*”期间重点污染源监管的举措。
5、填写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估表(详见附件1),与*年环境统计综合报表一起提交电子版)。
七、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10月20日前)
各县、区*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各个企业的调查评估,并将结果汇总报市环保局。
(二)提交调查评估报告(*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