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要点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律师工作要点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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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协助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继续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实现党建工作对所务工作的引领和推动。

二、强化管理,不断提高的办案质量,增强律师的社会作用

4、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基础管理作用。

5、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法受理、查处律师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强化律师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完善律师职业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将律师、律所奖惩信息及时录入公共基础数据。

6、提升律师服务质量,组织律师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7、继续开展律师进社区、双联等活动,将律师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基层的作用。

8、加强律师网络应用平台的应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律所主任的督促检查作用,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督促律师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案件网上录入和工作日志的填写工作,工作报表按月准确及时报送。网络应用平台应用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工作开展情况直接与律所的年检注册挂钩。

三、注重服务,不断优化律师的执业环境,完善律师的职业保障机制

9、把好初审关,搞好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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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应援优援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1.关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优配制。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培训,为每一名律师有所侧重的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授权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实施“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3.跟踪回访,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结案后,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

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化便民举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们将发挥文化导向功能,通过行为文化将法律援助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们将通过人性化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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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断深入服务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律师、公证员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持以“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产业”等专项活动为载体,主动与本市科研院所、高技术产业基地交流合作,为我市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好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联系实际,建立法律顾问人才资源库,配套建立完善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和人员选聘等制度机制。不断改进服务形式,充实内容,强化管理,坚持在参与推动政府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重大事项的策划、运作、拟订、论证和出具规范性文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为政府提供法律和智力支持。今年,要大力推进全市律师事务所结对为乡镇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活动。要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业务范围,加强与本市各商会和外来企业沟通交流,认真开展“法律体检”活动,为企业转型升级、投资融资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厅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4.不断采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等便民措施。组织和引导律师公证人员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联系实际,各区县局要进一步加强与总工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深入开展服务农民工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5.认真开展法律服务“七进”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坚持把服务“三农”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服务工作导向,积极组织律师公证人员下基层、下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逐步实现法律服务在基层、在农村的全覆盖。

三、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积极推进法治、平安建设

6.认真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坚持把司法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和保障律师的刑事辩护权利,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7.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调研,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建立完善保障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依法行使辩护权、保障律师在法院执业的相关规定、办法,保证律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的条件,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律师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8.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地方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进一步参与调解涉法和、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切实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和行业的监管指导

9.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穿律师公证队伍的作风建设始终,切实加强律师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三大建设;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和律师公证行业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

10.严格按照司法部、厅的指导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公证管理、办证信息网络系统,全面提高公证质量。

11.加强律师公证机构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机构量化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分类管理,修订完善市律师公证机构量化考核《办法》,在全市大力推行律师公证机构量化考核,坚持奖优罚劣,促使法律服务机构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

12.切实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监督指导,积极规避法律服务风险。严格落实律师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报告制度,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上述“三类”案件的监督指导,最大限度帮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规避、化解法律服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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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绿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

1.1 管理部门绿化意识的淡薄

我国很多城市的绿化管理部门往往忽略了绿化建设的重要性,尤其是在一些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当地政府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多致力于经济建设,把城市绿化当做“口头承诺”,并没有付诸于实际行动当中。等到人与环境的矛盾严重激化后,才开始着手建设城市绿化,为时晚矣。因此,各个地区的绿化管理部门都应该对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性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1.2 绿化管理人才的缺失

以往,由于城市绿化工作普遍得不到重视,绿化管理等相关专业成为冷门,低迷的就业率使得毕业生在报考时很少选择这方面的专业,这种现象导致了绿化管理人才的严重缺失。不合理的绿化管理,如绿地布局混乱、绿化设施维护不当等,使绿化建设工作无法得以良好的开展。因此,国家应大力培养专业的绿化管理人才,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及工作素养,为我国城市绿化建设不断注入新鲜的血脉。

1.3 公民环保意识有待于提高

现实生活中,人们攀折花木、践踏绿地、乱丢废弃物的现象随处可见。随着生态环境的破坏,大自然不断对人类发出警告,值得一提的就是现今已侵扰中国大部分城市,令人闻之色变的雾霾。近年来,政府逐步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人们也不断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受教育程度不一等原因,全面提高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依然任重而道远。

1.4 完善体制建设

城市绿化建设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不健全的体制会造成各部门之间工作的脱节,严重阻碍城市绿化建设的开展,因此建立健全绿化体制迫在眉睫。

2 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改善措施

2.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整体绿化意识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不同的媒介形式,宣传绿地建设及其维护的重大意义。在网络文化盛行、网民数量不断增加的今天,政府部门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其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另外,逐渐兴起的公益广告也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方式。政府干部等也应该做到率先垂范,为人民群众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绿化意识的培养应从小抓起,尤其在城市生活中,人们远离自然,随处可见的大多都是钢筋水泥。因此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绿化活动,增强学生的绿化观念。

社区方面,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定期举办花卉、盆景等评比活动,相互交流种植经验。这样不仅能美化我们的起居环境,也使邻里之间能够更加友好、融洽的相处。

在城市的道路规划与园林建设方面,为了使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相处,相关部门可以广泛征集市民的意见,比如投放健身设施、设置休息座椅等。坚持“以民为本”,使城市绿化建设更加人性化。

2.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防侵占绿地现象的发生

在城市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重建、扩建的工程项目逐渐增多,绿地被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竣工后的废弃物(废水、垃圾)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处理,也会对城市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相关部门要把好关,严厉打击私自侵占绿地的行为,对违规的行为进行曝光披露。同时鼓励民众也积极参与到监督的队伍中来,通过电话等方式对违规现象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2.3 加大对绿化建设的投入

城市的绿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及技术支持。经济发展固然重要,绿化建设也不能被忽视。而且两者可以相辅相成,不存在对立、矛盾的局面。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绿化建设的投入,注重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国内外优秀的管理技术与管理经验,为城市绿化的顺利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4 遵循因地制宜的方式

我国地域辽阔,受到地域、气候、土壤等条件的影响,各个地区的绿化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进行绿化建设。

(1)绿化建设人员要具有创造力及创新意识,尤其在城市园林建设方面,可以注入各个地区不同的人文、历史等因素,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独树一帜的园林建设。在美化城市环境的同时,也使当地的历史文化得到很好的发扬与传承。

(2)防止外来物种对城市生态平衡造成的危害

各个城市在绿化建设过程中要慎重引进外来物种。外来物种具有生态能力适应强、繁殖能力强、传播能力强等特征,常常造成城市生态系统和景观的彻底改变。以草坪业发展为例,由于我国各个城市不断兴建足球场、公园绿地、高尔夫球场等不同用途的草坪,使草种数量与质量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的草种绝大部分依赖国外进口,草种的引入已经造成了若干种类对城市生态平衡的入侵。

2.5 相关体制的修改与完善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市经济的蓬勃发展,原有的城市绿化管理体制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城市的发展现状,因此,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不断修改、完善城市绿化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确保城市绿化建设能够良好、有序的进行。

3 小结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不断激化,绿化建设已经被推到了关乎城市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风口浪尖上。各地城市在注重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性。本文对现今城市绿化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可行性建议。我们应不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提高国民的绿化意识,不断健全、完善绿化管理工作的规章、体制。社会各界应一起努力,为城市绿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把我们共有的家园打造的更加和谐、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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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9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发出通知,在全市全面清理整顿房屋拆迁市场秩序,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据了解,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以及市政府部署开展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全市拆迁单位资质情况和依法拆迁、文明拆迁情况,各拆迁评估机构依法评估、文明服务情况,各区县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情况等。市国土房管局的《通知》要求,凡发现房屋拆迁单位有野蛮拆迁行为的,立即撤销其拆迁资质,并配合公安等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坚持依法文明拆迁,要热情服务,不得讲“脏话”或污辱性语言,不得使用威胁、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在拆迁现场,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拆迁单位资质证书、拆迁工作人员情况、拆迁相关政策、拆迁工作纪律等都要公示上墙,拆迁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通知》要求,各单位在10月中旬以前上报自查和整改情况,12月中旬将对全市拆迁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市国土房管局还设立了清理整顿拆迁市场秩序举报电话64409883,并设专人接听和记录,受理对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区县国土房管局违法违纪情况的监督和举报。还将建立拆迁管理系统网站,及时公布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网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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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较好落实了全县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有主体法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和指导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由政法委牵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举报活动,由矿产局牵头的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由文广局牵头的侵权盗板及非法出版集中销毁活动,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据统计,上半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1次、摆放板52块、接收现场咨询830余人,法律六进活动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是认真开展了三大系统电子显示屏公益法制宣传动。我们及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对全县金融、通信、教育三大系统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工作协商和对接。据统计全县三大系统共有电子显示屏14个单位,有显示屏19块,其中教育系统有3个单位3块;通信系统有2个单位2块;金融系统有9个单位14块。这些部门都按照每月更换二次,实行滚动播出要求,进行了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并做好了活动记录。做得好的有共青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支行和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

五是开展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我们按照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把创建任务安排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有战斗力,能办事会做事,对创建活动有愿望的地方。经过调查和综合考虑,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县宝塔乡杨桥村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些活动正在按照创建标准有序开展。

六是继续办好《法治》电视品牌栏目。今年上半年已播放22期法治节目,在节目内容上做到紧贴法理,紧贴生活,紧贴基层,紧贴心声。在节目拍摄上做到文字与图片相一致、相互动。达到实景、生动、图文并茂。在节目播放上在黄金时间进行播出。《法治》电视节目现在已成为全县群众一档喜欢看的一档电视节目。

七是印制“六五”普法书二种。2014年我们已落实全市普法书箱征订任务500册。又自筹21800元资金,印制普法书籍二种共一万册,内容是县法律进校园读本,面对中小学生,另一本是县以案说法普法书,面对农村及社区。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结合维稳工作,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5个乡(镇、场),81个行政村、12个社区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全县共聘请了2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截止5月底,化解矛盾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群体性上访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为我县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成绩。

今年初,县局党组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项目来抓。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了司法所长为法律援助信息员;组建了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行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跟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村法援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制定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规定了法律援助任务数,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机制,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94件,接受法律咨询983余人次,接受群众来访1145人次。

(四)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及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今年,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狠抓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县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43件(起),其中:刑事辩护35件,民事案件29,办理非诉讼案件2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1起,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212件,民事类209件,经济类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另外,司法鉴定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1例。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起色。

截止6月底为止,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在90%以上,衔接100%。远程会见5人,会见率100%。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8人,已解除43人,目前在册人数55人,其中:管制12人,缓刑39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重点加快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成全县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的修建任务,配齐了办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着力加大了司法所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七)信息报道宣传工作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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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五”普法扎实开展。以“法律八进”为主渠道,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县“七五”普法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赶集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的通知》,开展了覆盖8个乡镇、65个部门单位的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工作,拍摄“七五”普法专题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挥“司法”公众平台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宪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参加了6月5日全县举行的环保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单行本5000册。至目前,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设立法律咨询点7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印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各类信息、资讯240余篇,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育才中学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处,设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块、法治宣传牌和法治展板23块。

(四)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紧盯“四个突出”,积极化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摸排矛盾纠纷。按照“普法+调解”的模式,积极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562件,成功调处544件,调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三中心一网格”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升级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事项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所有事”的目标。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了清泉、陈户、大马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为司法所改善了办公环境,统一了标识和内部设置,司法所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10余条。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及时督促各司法所落实“双八任务”,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和帮扶成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实现了在册列管90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1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腕带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区矫正对象未进行电子监管。利用“法律八进”等载体,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彩页1000份。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10场次,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5人,撤销缓刑1人。严格落实“七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动向,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摸排全覆盖,真正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2020年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4人。

(七)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监管得力。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五项制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了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举办法治讲座1场/次,提供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8条,为企业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1人/次,办理案件2件。深入县矿山企业、工业企业、农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档案,并帮助用工企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10余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117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126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条。2020年以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

(八)公证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公证社会服务能力,及时公布《关于县公证处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咨询、预约公证业务,确定专人负责解答咨询,及时开通公证云在线申办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公证。开通公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事项以及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军人、武警官兵、企业等的紧急需求,为其优先办理。助力脱贫攻坚,办理精准扶贫合同公证,为小微企业及时申请精准扶贫贷款提供便利。强力推进赋强公证办理,与人民法院、各商业银行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减轻法院受案压力。为破解银行催收难题,为农业银行甘州支行和民乐县支行办理了送达公证。截止目前,已办理公证案件423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2亿元,解答法律咨询1500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33件,电话预约服务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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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工程

1.建立开放多元的引才机制。通过推介会等形式,宣传法律市场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吸引各地优秀律师来太执业;鼓励与支持律师事务所录用法律本科以上(或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做好人才储备;通过引进其他地区优秀律师事务所来太开设分所,带动律师人才的输入,逐步建立开放、多元的律师人才引进渠道,大力优化律师队伍结构,从根本上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2.积极吸引法律专业骨干人才。对于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在太申请执业的专职律师,按照《关于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太委办〔2009〕5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建立与周边地区的接轨机制。加强与上海等周边地区交流合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主动接轨,与周边知名高校和名牌律师事务所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派出和引进更多的骨干律师开展互动交流,以培养更多的开放型、国际性人才。

三、全面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工作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创设促使中青年优秀律师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建立和完善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有效的培训教育机制、规范的约束机制、优越的动力机制,创造条件,加快律师人才队伍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优秀律师人才奖励制度,对获得有关称号的优秀律师、律师人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落实补助和奖励。

2.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以中青年律师人才培养为重点,形成以实习律师、青年律师以及省市知名、优秀律师为层级的人才梯队,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鼓励律师事务所加强青年律师和实习律师的吸收培养,对于成绩突出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关于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太委办〔2009〕55号)的规定实行“四优先一加分”政策;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青年律师公益岗位,对青年律师办理援助案件的实行政策倾斜,办理公益性事务的按照《市法律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太司发〔2012〕27号)规定的标准实行工作补助。

3.强化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类集中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40课时;积极选派优秀青年律师到国内外学习培训,提高律师从事国际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律师人才积极参与专业学习,建立定期交流、相互学习和“传帮带”的机制。注重队伍学历教育,鼓励律师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历,支持有条件的律师走出国门赴国外攻读硕士以上学位。对符合市有关学历(学位)学习深造资助政策的律师人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给予资助和奖励。支持律师协会每年组织骨干律师和主任赴律师业发达地区参观取经,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

四、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力度

1.实施强所战略。大力发展执业律师15人以上的中型所,逐步发展执业律师30人以上的大型所。对管理规范、连续3年没有被投诉或被投诉经查不属实,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执业律师在15人以上或在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律师事务所,同样实行“四优先一加分”政策。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力争2年内有1家律师事务所达到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对达到省优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在财税扶持资金中予以奖励。

2.加大引进扶持。引进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太设立分所,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外省区市律师事务所在太设立分所的,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进行奖励。

3.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年度公告、在重点媒体开设专栏、定期开办推介交流会等形式,对管理规范、竞争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宣传,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品牌意识、团队意识和发展意识,着力打造服务品牌,不断开拓培育市场,努力构筑精英团队,积极谋划发展蓝图,提高律师行业社会影响力。

五、全面优化法律执业保障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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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实行法律援助经费科目单列,专款专用。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项目的实施。

3.提升公共服务沟通协作能力。充分发挥单位群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与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日常沟通协作机制。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落实互免审查机制和告知义务。做好社会救助与法律援助等各项民生保障制度的有序衔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与质量

4.保持办案量稳定增长。以上年办案总量为基数,实现案件数量稳步增长,每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达到14件(此人口数按照户籍人口为基数计算)。各工作站每月办理或转交有效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件,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年平均每人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20件,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全年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其中乡镇工作站全年办理的诉讼类案件要占案件总数的50%以上,每月通报调度一次,全年的任务数要在11月底完成。

5.继续优化案件结构。进一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量比重,稳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量、诉讼类案件量比重。具体指标是:刑事案件数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比重不低于19%、诉讼类案件数占已结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比重不低于55%、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案件数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比重不低于35%。

6.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贯彻落实《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案件质量监督人员,全程监督案件办理及结案归档,初评案件质量等次。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对民事、非诉案件逐件进行回访,扩大回访覆盖面,旁听庭审案件不低于开庭审理案件的5%,实现办案质量流程控制的规范化和长效化,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率,规范案卷归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探索同行评估办法,建立办案质量和办案补贴发放挂钩制度。

7.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意见》,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衔接,进一步发挥看守所工作站的作用,规范在县看守所派驻律师志愿者值班制度,进一步发挥在法院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和法院、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做好被害人、申诉人法律援助工作。注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严格把握承办案件律师的资质条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无期徒刑、死刑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引导资深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乡镇工作站全年转交有效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8.巩固完善便民服务窗口、站点的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前导性作用。借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工作站点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发挥工作站点方便、快捷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实现法律援助档案二级达标。

9.深化信息化应用。以便民为导向,加强信息化深入应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咨询和案件申请实行即办即录,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实现网上审查、审批和指派,普及电子印章的使用。完善在线服务功能,及时处理网上法律援助咨询、申请。

10.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功能作用。按照省厅《“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完善系统的配套功能建设,安排专业人员解答热线咨询和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热线畅通使用和功能稳定,充分发挥“12348”平台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做好“12348”热线的数据统计和舆情分析,按季度报送,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11、切实发挥基层站、点作用。落实《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要求,对基层站、点统一标牌标识,公开公示内容和工作制度,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咨询、办案业务,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开展联系点建设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联络员配备及其对法律援助知晓程度、法律援助明白人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常识宣传及帮助联系申请法律援助等情况。将工作站、点建设融入美好乡村建设,协同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水平

12.加大投诉案件查处力度。按照《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向社会公示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建立台账,及时受理和查处。投诉处理情况每半年一次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投诉查处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13.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收支台账,明确、细化法律援助经费支出项目,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办案经费支出占业务经费支出总额比例不低于70%。

14.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采取招录公务人员、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招聘公益岗位人员、聘用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等多种形式,充实法律援助机构力量。强化培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安排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所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均需在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实习活动。法律援助实务纳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内容,在执业起点培养律师的社会公益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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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1  与2011年司法局工作计划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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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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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认真解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服务和收费过程中涉及妨害司法公正、侵害当事人权益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即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收费项目、标准不公示或者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等问题;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压价争揽案源、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或收费不开票等问题;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超越业务范围办案(办证)或超越管辖范围办证等问题;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私自收案收费、给回扣、接受当事人吃请或向司法人员请客送礼甚至行贿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开展自查(自2012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法律服务机构对服务和收费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自查,找准问题症结和工作的切入点,并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县域法律服务机构自查情况由县区司法局收集后报市局)。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治(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市局将组织检查组深入法律服务机构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区分情况,责成自纠整改或依法纠正处理。县区司法局应对县域法律服务机构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自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推进集中整治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行业规范和监管制度建设,推动法律服务所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书面上报市局。县区司法局要及时对县域法律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市局。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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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于4月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普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会后各乡镇和部门都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普法工作机构,制定完善了普法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为确保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年初,县普法办根据实际需要先后下发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公务员年度学法计划》、《青少年年度学法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农村普法实施方案》等5个单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普法总体规划,制作了《“*”普法依法治县目标责任状》,并与8个乡镇签订了《责任状书》。为使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评价考核体系,制订下发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确保了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和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贯彻落实四个规范性文件,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狠抓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今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共举办法制讲座2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42人次,乡镇、部门党委(组)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46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120余人次。

二是全面加强社会各界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各行政机关按照“*”普法的要求,把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纳入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坚持了“月学一法”的学法制度;狠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3所学校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活动,受教育人数12000余人次,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9场次;为提升企业管理人员诚实守信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5月,县普法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党校、县商务局联合举办了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共有8家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计34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先后开展了以普法中心户为重点的普法培训,全县共培训中心户1300余人,普法中心户以院落为单位组织普法活动5000余人次,赠送普法教材600本,下发普法资料5000余份,开展法制知识咨询活动20场次。通过送法下乡活动,增进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是以考促学,确保普法落到实处。根据省普法办的安排,于4月份组织全县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考试。全县共有79个单位参加了普法考试,参考人数4424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36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125人,事业单位3223人,企业管理人员40人,圆满地完成了考务任务,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件,其中民事51件,刑事7件。诉讼23件,非诉讼调解35件,公证法律援助9件,司法鉴定2件,援助对象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22件,农民工3件,残疾人46件,困难群众9件,办理其他法律事项530件,代书15份,较好地完成了州局下达的半年任务指标。

二是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年初以来与县普法办通力协作,将《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纳入到“*”普法宣传之中,为使社会上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工作,援助中心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今年春节向农民工赠送《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务工读本》共计12000册;“三八”、“六一”、“5.22”助残日与妇联、教育系统、残联分别开展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

三、扎实稳步推进基层工作

(一)夯实基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四月初,为强化全县乡镇司法所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恩司基字[*]4号《*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和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来*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对基层、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

进一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今年,我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其办公条件,为司法所购置增添电脑4台、打印机5台、民调桌椅5套、沙发5套、办公桌4张、办公椅76把等新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顺利通过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验收。4月23日,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一行4人,对翔凤镇司法所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查看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群众评议等方式,翔凤镇司法所的工作和建设得到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达到了全省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和标准。

(二)突出重点,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迎奥运,创环境”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各乡镇司法所对各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23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6次,组织中心户长培训8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015件,调解成功980件,成功率为96.5%,其中公民与公民间纠纷839件,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176件。纠纷分类情况:婚姻家庭纠纷270件,邻里纠纷313件,合同纠纷73件,赔偿纠纷53件,劳动纠纷21件,村务管理纠纷10件,土地承包纠纷107件,征地拆迁纠纷35件,计划生育纠纷4件,施工扰民纠纷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3件,其他纠纷85件,防止民转刑12件31人,制止群众性械斗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28人,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6次。

(三)采取措施、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原有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名。分散到8个所,平均人员不足2人,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办公条件简陋,结合我县实际需要,来*司法局党组决定撤销7个法律服务所,全县合并为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整合后的城区翔凤法律服务所,由原来的2人增加至10人,投入办公经费10万元,购置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等新的办公设施,其办公条件大为改观。今年上半年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42件,其中诉讼案件32件和非诉讼案件10件,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5件。建立常年法律顾问点6家,写作法律文书31份,,开展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4件次,减收费4200元,总计收费55800元,挽回经济损失84.3万元,其中仅百福司民族中学学生宿舍楼一案,就为其挽回经济30多万元,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

全县共有五类监管对象53名,其中管制1人,缓刑35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剥夺政治权利6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10人,侵犯财产性犯罪15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人,贪污贿赂罪9人,其他3人,城镇户口21人,农村户口32人,男性50人,女性3人,全县8个乡镇的矫正工作基本步入了有序管理轨道,上述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犯罪的现象。

(二)安置帮教

按照“就地化解,妥善安置,给以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哪里来,到哪里去,哪里能消化,就在哪里安置的办法。全县共接待刑释解教人员55人,其中刑释人员50人,解除劳教人员5人。通过对回归人员的安置,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继续对全县*年-*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同时认真做好*年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置帮教工作程序,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脱管现象发生,使安置率达到了100%,帮教率达到了100%。

五、认真做好公证、律师及司法鉴定工作

(一)公证工作

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公证工作规范有序发展。通过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使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件错证,大大提升了公证工作在社会中的公信力,上半年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69件,共接待来信来访150人次。为来凤城市建设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武汉大道二期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在该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确保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为武汉大道二期工程顺利施工奠定了基础。

(二)律师工作

按照《州司法局*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安排,依据省司法厅关于《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和《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认真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

(三)司法鉴定工作

我县民族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来凤唯一的司法鉴定所,于*年12月24日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年4月1日正式面向社会开展法医司法鉴定服务,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业务。该所现有专职鉴定人员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针对女性鉴定人员的空缺,目前该鉴定所又组织了2名女性医生进行了法医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现正在申报执业资质。半年来,司法鉴定所共受理各类案件35件,无一件错鉴,为司法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学习

年初以来,根据上级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局干警认真学习“*大”精神,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书记、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县委、政府的相关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作风整顿和“一优化、两提高”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机关自身效能建设,使全局干警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认真做好综治工作

根据《来*翔凤镇辖区各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签订的《*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目标任务,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全面推进综治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搞好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设置了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和规范的计划生育户外公示栏,半年组织了2次育龄妇女培训学习,群众政策知晓率达l00%。《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育龄妇女信息卡》、《流动人口登记卡》建立规范,按月运转,登记准确率达100%。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通过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各司法所开展工作不够平衡;二是机关及部分乡镇司法所人员不够,对开展工作产生了一些影响。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下半年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八、下半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全局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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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机制抓规范。教育局党组针对教育系统工作的特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一是扎实做好招生工作。多次组织党组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完善招生制度建设,严格按招生方案实施,确保招生阳光透明。二是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涉及教师调配、新教师招聘、外县教师选调等人事方面的工作,由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党组书记把握大局负总责,压实分管副局长的廉政责任。三是积极推进“党内监督”与“权力制衡”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党内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教育活动,促使领导、教职工增强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2、精心部署抓落实。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长非常注重抓部署重督查。一是抓调研常督查。经常听取分管领导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汇报,并通过经常性下访、接访了解基层情况,掌握本系统教育工作实情,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及时提出指导解决问题的意见,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抓保维稳。局领导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严谨细致,做到重要件亲自阅批,重点件亲自督办。三是抓执法促规范。局领导定期带头对我区民办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巡查、执法工作。

3、务实重行抓保障。在区委区政府、检察院及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全区小学已实现“一校一法治副校长”的目标,配备率达到100%。建成2个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聘请武德吉律师事务所武宏升律师为法律顾问,教育局法规科专人负责联系。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修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开设法制讨论,解答法律咨询,诉讼等工作;积极清理审批审核事项,压减手续,特别是关于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审批手续,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二、学法用法,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工作

教育局认真落实学法制度。从领导到教师、到学生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多措并举,学法用法常态化。一年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开展会前学法制度,确保至少每月一次的会前学法。教育局法规科定期通过法律讲座、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学文件等形式不断提升机关、学校及幼儿园职工的法制意识。二是部门联合,普法宣传多样化。结合宪法日在全区各小学开展学《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实验、谦宁2名学生参加省市级“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分获一二等奖。区教育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联合市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多个部门开展预防诈骗、校园欺凌、反恐防恐、禁毒等普法教育讲座十余次。

三、强化督导,依法助推学校发展

全区各小学(幼儿园)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教育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020年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7次、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8次,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3次,共发放检查整改意见书70多份,落实整改意见235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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