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医疗服务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医疗服务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医疗服务

篇1

篇2

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成本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完善我国公立医院的补偿体制,推行医药分开,推广以药补医的体制,实现公立医院的补偿体制由药品加成收入、收费服务和政府补贴向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两个渠道的转变。公立医院补偿体制的重点在于改善医疗服务收费。现在,医疗服务的价格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但是,其还是存在不合理的一面,特别是技术劳动的价格低廉。但是,百姓看不起病的现象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和百姓看病的支付能力之间具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一、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探讨

国家卫生部门、中国中医药管理中心、国家统计局近年来一直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进行分析和调研,我国于2000年颁布了《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对于那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必须遵循《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规定收缴服务费用。我国各大医院要在遵守《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的基础上指导医疗项目的收费,医疗机构要在政府指导价格的范围内确定自身医疗服务的价格。

通过法律的规范后,医疗服务价格越来越合理,充分维护了医护人员的利益,体现了医护人员的价值,但是,现在非盈利性医院是按照政府的指导价,而不是采用的成本价,虽然可以体现出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但是大型的医技检查项目的价格却大大地降低了,医技设备非常昂贵,尽管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但是还是比成本费低,医院要为人们提供全面而优质的服务就必须依靠政府的补贴。

二、探讨我国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

1.卫生总费用的使用情况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国家卫生总费用实现了迅速增长,但是,卫生总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80年代有所下降,这说明我国近年来卫生总费用的增长比较缓慢,其增长速度低于国民生产总值的速度,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的卫生总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只增长了1.4个百分点,已经跟不上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卫生总费用的缓慢增长阻碍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缺少财力的支撑,无法健康而有序的发展。

2.医疗卫生水平的发展状况和影响因素分析

近年来,我国门诊人均费用增长迅速,出院人均费用也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医疗费用水平的上升有很多因素,主要因素是近年来人们就医的需求有所增加,社会总体物价指数呈现上升趋势,疾病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的投入比例不够,药品及卫生材料的报价过高,多种新技术、新医疗器械的研发都促进了医疗费用水平的上升。

3.探讨医院收支结余状况

通过数据分析,医院的收支结余几乎是负数,医院的总结余状况在扣除药品收支结余后呈现亏损的态势,尽管医疗改革已经实行多年,除了药品的加成收入,依靠目前的财政补贴力度,医院是不能发展的。

三、改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成本的措施

政府要加强对医院财政补贴水平,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卫生总费用的补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是导致医院亏损的主要因素。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公立医院的补贴力度,提高公立医院的社会效益,有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资金投入,病人在就医时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医疗优惠,看病难的问题可以有效得到解决。

政府要鼓励公立医院接收社会资本,我国政府的财政资源是有限的,因此,政府在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政府也要鼓励社会上的各种资本流入医院,为医院提供财政支持,医院通过国际组织、红十字会和各类慈善机构的资金支持,从而提高自身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成本。

结语

现在,我国看病难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政府对医疗服务的补贴力度不够,医院内昂贵的医疗设施消耗了医院的大部分资金,因此,政府和医院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成本,政府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贴力度,提高公立医院的社会效益,解决人们看病难的问题,政府要鼓励公立医院接收社会资本,政府在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政府也要鼓励社会上的各种资本流入医院,为医院提供财政支持。政府要通过制定政策完善我国的医疗价格管理体制。

篇3

医疗服务的提供之所以需要政府干预,基本原因在于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之间高度的信息不对称。由于消费者在信息方面的弱势地位,市场机制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约束作用非常有限。

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是政府亲自“生产”:政府开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预算拨款支付其运转的全部或部分成本,这些机构则按政府要求给消费者提供免费或低价(所谓“公益性”)服务。这里的公立医疗机构相当于政府行政部门的一个办事机关。

另一种解决办法是“开放型”模式,其要点有四:第一,医疗服务行业对民间开放,政府给医疗服务的各类提供者(包括公立机构)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第二,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对医疗服务行业进行必要监管;第三,政府(包括社会保险机构)按医疗服务的市场价向各类提供者购买医疗服务;第四,政府以医疗服务购买者身份与消费者一起对各类提供者进行监督约束。在这一模式中,政府同时扮演医疗机构开办者、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者和医疗服务购买者三种角色。

两种模式哪个更好?简单的答案是,如果各自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二者不相上下。封闭型模式把“宝”押在了政府的觉悟和控制能力。如果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且有足够能力控制和激励公立机构管理层和职工的行为,政府公共服务目标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开放型模式把“宝”押在了制衡机制的有效性(包括政府能力)。它的关键假定是,政府可以对各类服务提供者进行足够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负面效应。

当然,如果“优越性”没有发挥,两种模式都可以运转得非常糟糕――封闭型模式可以使医疗机构变成懒惰僵化的官僚机构,或凭垄断地位赚钱的商业机构;而在开放型模式下,花钱买服务可能演变为成本高昂的“过家家”甚至滋生腐败,公立机构和民办机构的竞争可能很不平等,民办机构也可能演变成牟取暴利的机器。

那么,下一步医改应选择什么模式?这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所选择的模式应该有足够灵活性,能容许各地政府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包括政府的觉悟、监管能力、购买服务的能力等――不断对各种体制参数作出尽可能灵活的调整,以达到最佳服务结果。

就此而言,开放型模式具有独特优势,因为它可以包容公立机构和民办机构,容许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强化或弱化公立机构的作用,实质上是一种政府和民间力量结合的模式。相比之下,封闭型模式是一种政府垄断、排斥民间力量的模式,它从设计上就不能容纳民办机构(因为没有需求方付费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因而政府角色没有弱化的余地。这种模式适合于那些无法对民间力量开放的公共服务行业,如警察、法院;但在医疗服务行业,更符合实际的改革方向应是政府和民间力量共同提供服务。

或许有人会认为,只有封闭型模式才能体现“政府主导”的医改方向;但在我看来,以“政府主导”为方向,恐怕最后还是会迷失方向。

篇4

正如中医与西医的分野一样,医疗服务合同应当进一步区分为中医医疗服务合同与西医医疗服务合同,由于现实的“西胜中衰”缘故,医疗服务合同一般指向的标的为西医医疗服务。中医医疗服务与西医医疗服务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实为人对事物的认识方法上的区别在医疗领域的反映。中医属于“形而上”的宏观医学,西医为“形而下”的微观医学,并由此决定了中西医对人的健康和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式的不同。中医与西医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因此,不宜一概以“医疗服务合同”加以规制,应注重各自特点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实为中医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从合同的角度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具有客体上的差别,依不同标的类型的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机构负有的合同义务以及注意义务等方面存有差别。

一、中医医疗服务合同的特点

正因中医与西医的分野,决定了中医医疗服务合同应作为一种独立类型的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服务合同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类型,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达成的,旨在为患者治病保健,由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患者支付相应医疗服务费用的有偿服务合同。以实现治病保健为目标的医疗服务,由于思维方式及哲学根底的差异,中医通过调节人体藏象系统五行场的动态平衡,其彻头彻尾为一生命观念,而西医通过几近修理病变部位的方式消除不良症状。较之西医医疗机构配备复杂的仪器设备,中医医疗机构主要采取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方式,服务相对简便。因诊疗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不同,中医医疗服务合同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

医疗服务合同作为诺成、不要式、双务以及有偿合同,在分析其缔约、选择相对人、内容与形式、变更以及解除等方面是否自由的问题上,不可无区分。缔约自由,即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是否订立合同,法律不加干预。谓医疗服务合同缔结的不自由:其一,从医疗保障制度出发,医疗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医保覆盖地域差距以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不统一等因素限制了患者选择诊疗服务机构的自由,当然,患者不考虑经济因素而自费医疗的除外;其二,基于医疗机构治病救人的职业使命,其负有缔约的道德义务,此外,在遇有危急病人时,医疗机构须采取必要急救措施,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在医疗保障不均衡的现实下,患者选择医疗机构的自由受到限制。医疗服务合同以医疗服务行为为内容,非以病症的治愈结果为内容,因此,医疗机构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属于医疗服务的范围。就医疗服务合同的内容而言,作为患方支付医疗费用的对价的诊疗行为具有阶段性特点,先采取一定诊断手段确定病情病因,后依不同病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检查、治疗措施的采取得由医疗机构向患者作出适当说明后,由患者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的内容为医疗机构依据患者的诉求作出建议后,由患者最终决定,医疗机构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具有主导地位,并由此带来医疗服务内容上的不确定性。在合同的形式方面,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医疗单据作为证明医疗关系存在的证据以及医保报销凭证,其本身并不表明医疗服务关系的成立须采取书面形式。基于医疗服务的特点,合同成立后履行前,患者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是为医疗机构在确定合同内容上的主导地位之矫正,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诊疗选择权。

订约自由作为产生竞争的前提条件,对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医医师根据中医药理论,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对病症加以辩证分析,并运用药物或非药物治疗方法,祛除病症。就诊中医的患者大多有选择中医医师的倾向,经验丰富、医术水平高、服务到位的中医,自然更具有竞争优势。中医诊疗疾病具有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特点,因此,对中医医疗服务合同内容的确定具有更多的选择,当事人尤其是患方在确定合同内容上具有更大的自由空间。合同自由原则在中医药立法上的体现,如对中医诊所设立的限制,有代表建议放开其准入,由中医诊所提供竞争,能赢得患者信任的中医诊所会获得更多的缔约机会,反之则淘汰。另外,赋予中医诊所平等的地位,对于扩大患者选择医疗机构的自由以及中医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医医疗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患方的权利与义务

患者作为医疗服务合同之一方当事人,享有诊疗知情权、诊疗选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对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权利,同时,负担支付医疗费、配合诊疗的义务。医疗机构应就患者的病情、拟将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方,对患者提出的疑问应及时准确地解答,同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应将拟采取的检查措施、治疗方案向患者说明,患者得自愿选择具体检查治疗技术。因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患者遭受损害时,患者享有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同时对请求权的要件事实依法负担举证责任。基于医疗服务合同的特殊性,其内容的确立具有时间上先后顺序,同时对合同的履行具有及时性特点,因此,已经成立的医疗服务合同,在合同尚未履行前,可依患者单方的意思表示而变更、解除。这是非常必要的,不同于一般合同,医疗服务合同中当事人的地位事实上并不平等,赋予患者对合同有限的形成权实为对不平等状态的矫正,同时,基于对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尊重,应保障患者的自主决定权利,因此,在患者已经挂号或支付某项目医疗费用后,医疗机构不可强制其履行合同。作为有偿服务合同,患者应及时支付相应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及数额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确定。医疗服务合同以治病保健为目的,患者应当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适当诊疗活动,如实告知病情、遵医嘱等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因患方的原因不能配合诊疗时,并由此导致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可援引为责任抗辩事由。

(二)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医疗机构依法享有收取医疗费用的权利、请求患者配合诊疗的权利。有学者认为医疗机构享有治疗主导权,笔者并不赞同此说。医疗机构要求患者做各项检查、治疗时,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意见,医疗机构对检查手段、治疗措施的范围的确定上具有主导地位,且中医与西医的检查、治疗各具特色,不宜由单方确定合同的此种内容。

医疗机构依据合同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给付义务、告知说明义务、保密义务以及保护义务。医疗服务合同的主要义务为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的行为,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遭受损害的,医疗机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为取得患者有效的承诺,医疗机构应将患者的病情、检查手段、医疗措施以及医疗风险等事宜如实告知患者,并及时准确解答其疑问,同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影响。遇有患者的病情超出医疗机构所能诊治的能力范围时,医疗机构负有转诊指示的说明义务以及转诊运送义务。医疗机构对其实施诊疗活动过程中所获知的有关患者及其家属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历资料负有制作、妥善保管的义务,病例资料的记载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病例资料必须由医师亲自制作,同时按照规定予以封存保管,并应患者的要求提供相关查阅、复制服务。此外,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以及诚信原则,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安全、安静、舒适的医疗服务空间。

三、医疗侵权责任与中医医疗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医疗服务合同的内容具有不确定性,根据患者病情的差异以及诊疗措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医疗服务合同内容的确立原理,医疗机构未将已经采取的相关诊疗活动提前告知患者,而致使患者遭受损害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伦理损害的侵权责任。医疗服务合同内容的确定以患者的知情与选择为要件,当患者未对拟将采用的诊疗行为作出认可与选择时,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并不明确,医疗机构擅自采取未加约定的诊疗活动时,实为一种侵权行为,因医患双方的约定并不存在,违约责任无从谈起。

当患者对诊疗活动的内容作出选择时,医患双方无需就诊疗服务的水准加以约定。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服务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即一般医务人员负有的合理的谨慎义务。判断是否尽到诊疗义务,一个重要的方面即是判断诊疗行为是否符合当时的诊疗规范的要求,但诊疗义务的要求明显不能被诊疗规范所完全体现。在学理上,将医师未尽到诊疗义务致使患者遭受损害称为医疗技术损害。由此观之,可将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分为诊疗义务服务与诊疗能力服务,违反诊疗义务致损时,应承担侵权责任;不具诊疗能力时,不承担侵权以及违约责任。因此,具有较高较好的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自然会备受患者青睐。

在中医诊疗服务中,因其服务的“激烈”程度较西医轻,对患者产生损害的主要因素为中医药物致害,医师对药物的药理药性的把握,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中医医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因而中医诊疗的医疗水平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目前,我国存在大量通过师承方式或自学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医术水平参差不齐,但其从事医疗活动须遵守基本的诊疗义务,并应努力展现自身的医疗服务能力,以求获得更多的缔约机会。

医疗服务合同缔结后,患者应享有随时变更及解除医疗服务合同的权利。患者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源于医疗服务的阶段性特征以及对患者人身自的尊重,如挂号后,患者可以要求退号,即医疗服务合同已经合法有效成立,患者仍可单方决定合同的存续,而医疗机构却不可享有此种权利。基于医疗服务的及时性特点,患者未及时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医疗机构可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患者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原则上限于继续履行,一般不涉及赔偿损失以及违约金问题。

参考文献:

[1]刘世峰.从“心”论中西医融合[J].家庭中医药,2009,16(2):19.

[2]卢青山.周易五行场生命密码:创新中医[M].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431.

[3]梁漱溟.中西学术之不同[M].中国文化书院学术委员会.梁漱溟全集:第二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128.

[4]郑玉波.民法债编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2.

[5]张跃铭.试析医疗合同法律关系[J].法律与医学杂志,2007,(02):127-133.

[6]艾尔肯.论医疗合同关系[J].河北法学,2006,(12):135-141.

篇5

1移动医疗应用进展

1.1国内方面

1.1.1移动医疗软件。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的《2014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发展状况蓝皮书》中指出:“中国移动医疗App目前已达2000多款”。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国内移动医疗APP可以被大致分成四个类型:医生服务类,患者服务类,健康人群服务类和医院服务类。医生服务类APP主要围绕医生这一群体的工作需求展开,功能以建立医生交流平台、医学资讯与讲座会议信息、为医生提供进修学习机会、提供病案交流学习平台和科研文献检索服务等为主;患者服务类APP以解决患者“看病难”问题为主,主流产品以向患者提供医药相关信息查询、在线咨询、预约挂号、手机支付、候诊排队提醒、院内地图引导、满意度评价、随访指导等服务为主;健康人群服务类APP以向用户提供生命体征监测、饮食运动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为主,由于该类APP应用的政策与技术门槛较低且受众广泛,所以最早得到快速发展;医院服务类APP大多为医院信息系统从固定端向移动端移植的产物,功能以辅助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实现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为目的,例如通过移动工具和物联网技术监控医院药品/耗材/医疗废弃物流向等。

1.1.2移动医疗硬件。

国内的移动医疗硬件产品可以划分为院内产品和院外产品两部分。在院外应用的移动医疗硬件操作人员往往为患者本人或其家属,主要产品有智能血糖仪、血压仪、智能腕带等健康管理设备,测量所得数据往往可以被上传至特定APP软件使患者本人或其家属了解患者的相关体征,但目前鲜有专业医生参与其后续的健康管理;在院内应用的移动医疗硬件操作人员主要为医生与护士,例如在国内医疗机构已得到广泛应用的移动查房与移动护理,医生通过手持移动设备(例如平板电脑/PDA)进行病房查房、随时调取患者的病历、并可远程开具医嘱,护士也可通过手中的移动设备实时查看并执行医生开出的医嘱更新信息,并通过扫码技术对患者的身份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以确保医嘱被准确执行。医生护士避免了携带大量纸质材料的负担,也节省了医院成本。还有医疗机构利用智能眼镜进行手术实况播放,为远程会诊和远程教学提供了有效工具。

1.2国外

1.2.1移动医疗软件。

移动医疗作为远程医疗的一部分,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全球一半以上的移动医疗服务应用在美国,欧洲约占1/5[2]。2013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移动医疗应用监管指南》,对移动医疗应用进行风险评估和重点监管,并对从业企业准入审批、经营范围等做出标准化要求。在美国,医生通过iPad观察患者辅助检查结果早已十分寻常。而WHO在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美国58%的地区有手机就医提醒服务。此外,由于美国各州对医患远程医疗行为早已形成相应规定,所以当移动医疗兴起后医生所需要做的就是把原本在电脑上进行的医患沟通转移到自己的智能手机上。由于国外与我国的医疗环境不同,故而其产品的功能设计也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但我们仍可以从其中获得一定借鉴。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通过移动医疗向特定人群推送医疗信息都对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医嘱依从性产生了显著的效果。例如在医疗欠发达的肯尼亚,当地医疗机构便通过SMS提醒艾滋病患者按时服药以提高艾滋病治疗效果。而我国的SMS服务已被应用在恶劣天气预警、交通路况提醒等市政服务中。未来我国也可以在卫生服务方面加强与移动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向人们推送健康教育信息和疾病防控知识,并为特殊人群(孕产妇、老年人、疾病高风险人群等)定向推送疾病筛查、合理用药、复诊提醒、健康宣教等信息。

1.2.2移动医疗硬件。

在移动医疗硬件方面,发达国家通过其强大的科技水平和制造能力不断地研发出内容丰富、功能强大的医疗级产品,也从很大程度上带动了移动医疗在全球的发展。例如在移动便携设备中,有只需将其对准额头10秒便可测出心率、血压等7项体征数据的体征扫描仪。在移动可穿戴设备中,日本某公司开发了一种可佩戴于皮带与内衣内侧的可穿戴设备,通过发出超声波来探测用户膀胱和肠道情况,并通过蓝牙将数据发送至用户手机以提醒用户上厕所,此款应用可为失禁患者和老人带来极大益处。在医疗可植入设备中,某公司开发了一款可被移植在用户臀部、上臂、腹部皮肤下通过每日遥控释放避孕激素的避孕装置。此外,还有被用户吞服后可将其体内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医生的网络药丸等移动医疗设备。此种案例不胜枚举,且在以越来越高的频率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2移动医疗的发展趋势预测

2.1向专科方向发展

经过2年的发展,目前国内的大多数移动医疗企业已迈过品牌推广和用户积累阶段,却苦于迟迟找不到合适的盈利方式。主流移动医疗设备厂商仍以出售硬件赚取价值,而借助APP软件以出售服务为主的移动医疗企业则主要靠从海量用户中挖掘潜在客户并为其提供衍生服务(例如注册成为VIP会员)来获得盈利。已有移动医疗企业尝试对健康咨询这类服务面向所有用户收取服务费用,但用户的付费意愿还有待观察。针对目前很多移动医疗企业迟迟无法找到稳定的盈利模式这一问题,与其把问题推给用户粘性和政策限制等外部原因,不如从自身产品/服务设计上寻找出路。目前国内医疗的痛点在于“看病难和看病贵”,所以大家纷纷围绕解决这一问题设计产品和服务,各种预约挂号、在线咨询服务应运而生。但应认识到医疗卫生服务的关键始终在于让健康的人少生病,让得病的人重获健康或至少减轻其痛苦,这才是移动医疗应涉足的核心。所以,未来移动医疗发展的出路一定是向专科发展,移动医疗企业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针对具体的疾病防治开发灵敏可靠的医疗级应用,从医院4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上万种疾病中寻找机会。例如国内某医疗机构与国外知名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发出围绕帕金森患者病情监控的移动医疗产品就是一例。通过上文对国外移动医疗应用的介绍我们便可以发现,只要能够开发出真正有利于某种疾病防治的医疗级应用,那么患有这类疾病的人群与其背后的保险公司一定愿意为之付费,盈利模式是显而易见的。

2.2向硬件方向发展

同样,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也可以发现单纯依靠移动医疗软件所能解决的医疗问题是极为有限的。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导致其技术门槛更高,受到的政府监管更多,所以目前我国移动医疗发展大多选择绕过诊疗行为等医疗核心问题而从寻找切入点,例如提供预约挂号、线上咨询等服务,而提供这些服务仅通过智能手机和相应APP软件即可完成。但要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正如要向专科发展一样,移动医疗也必将从软件发展逐步走向硬件发展。而发展医疗级的移动医疗硬件就对一个企业的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与医疗机构展开密切合作,还要按照与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同样严格的规范来进行移动医疗产品的研发。

2.3向慢病管理发展

慢性病已经成为中国居民健康的的头号威胁。在每年约1030万各种因素导致的死亡中,慢病所占比例超过80%。此外,慢病在疾病负担中所占比重也高达68.6%[3]。慢性病不仅为患者本人带来痛苦,也会由于其病程长、并发症多、易致残等特点为患者家庭乃至社会带来沉重负担,且这种局面还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而更加严峻。针对慢性病发展逐渐加剧这一现状,积极治疗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改变患者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对饮食、运动和作息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患者主动参与程度、自我管理能力和依从性将极大影响其疾病发展。在移动医疗兴起之前,由于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医生无法对慢病人群的疾病发展进行有效监督和及时干预,仅靠患者自觉的防控方式使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的防控效果一直不佳。有研究显示:高血压的平均控制率不足5%,并发症发生率高达70%;糖尿病的控制率仅6%,并发症发生率高达80%[4]。而随着移动医疗的介入,慢性病防治的被动局面将有机会得以扭转。一方面,随着医生渐渐接受移动医疗,其服务效率和服务范围将得到极大的提升,借助患者身上的移动医疗设备和APP等工具,医生可以及时对患者的病情发展进行有效干预;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质量精良价格合理移动医疗设备被投向市场,患者将可以更方便地了解自身的疾病健康状况,提高自身的健康维护意识,实现从“就医治病”到“自我防病”的观念和行为转变。鉴于我国目前慢性病发展为社会带来的巨大压力和移动医疗的应用特点,笔者认为慢性病防控一定是移动医疗下一步发展的蓝海,且移动医疗在慢性病防治方面的应用也很有可能撬动社会医疗保险的转型。

2.4向商业保险发展

经过多年探索,发达国家移动医疗发展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盈利模式和多元化的盈利渠道。服务方可以根据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不同向医院、医生、药企、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等一方或多方收取费用。而我们的问题在于我国最大的医疗服务付费方——社会医疗保险对移动医疗的付费意愿不高。而其参与意愿不高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移动医疗目前着力解决的领域本来就是目前社会医疗保险支付的盲区,例如健康咨询和慢病管理;另一方面在于移动医疗投入带来的健康产出不好计算增益;且社会医疗保险严控医疗卫生支出的意志也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移动医疗服务方存在一定冲突。不仅如此,社会医疗保险对移动医疗的慢热也影响到了医院和医生的行为。以慢性病管理为例,借助移动医疗工具可以减少患者前往医院的次数,从而减少医疗开销,但这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的利益相左,所以,在社会医疗保险明确表达愿意为医疗机构的移动医疗行为付费之前,医疗机构并没有发展移动医疗的动力。同样,目前虽已有部分医生采用移动医疗管理自己的患者,但由于时间精力有限且无明确的收益,其行为多属于志愿服务或为科研目的,难以持久。相信随着医生自由职业政策的逐步放开,医生出于品牌和收入的考虑,未来会有更大的动力将“医院的患者”变成“自己的患者”来对其进行长期管理,但目前让医生应用移动医疗对患者进行健康管理的条件还未成熟。针对这一现状,笔者建议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能否尝试以某疾病的防治为试点,将一定时期该疾病的社会医疗保险支出以打包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第三方(例如商业医疗保险机构)来进行管理,由第三方负责该时期内该疾病的全部防治支出,同时以居民相关健康指标来对第三方的疾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管评价。而第三方经办机构出于对成本的考量,必将有动力和精力来发展移动医疗,以更为高效的方式加强对患者和疾病高风险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而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此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自身的管办分离,也改变了以往“以治疗过程”为付费依据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转变为“以治疗结果”为导向的中国式价值医疗道路。

3讨论

近两年,在医疗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内外移动互联技术与市场不断发展、人民健康观念与消费水平稳步提升等多重因素促进下,移动医疗在国内得到了快速发展。移动医疗在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与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降低医疗开支和强化政府监管等方面所蕴藏的潜在变革力量也越发得到各方的关注。虽然目前仍面临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产业规划缺失、支付方缺位致使投资变现难、缺乏跨界人才、优质医疗资源参与度不高、患者对第三方机构缺乏信任等诸多困难,但已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好其发展前景并为之埋首努力。相信在不久的未来,移动医疗一定能为医疗服务带来更多的惊喜,一切未知都值得期待。

参考文献

[1]吴元立,杨宏桥,吴飞,等.电子病历在移动医疗中的研究与发展[J].计算机与现代化,2012(11):162-166.

[2]王海燕,郭珍军.海外移动医疗信息化进展[J].现代电信科技,2011(4):10-14.

篇6

201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5%,远低于美国的17.6%、日本的9.2%的水平;中国人均卫生费用支出219美元,近美国的1/40、日本的1/18;人均政府卫生支出119美元,是美国的1/33、日本的1/27;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较低,未来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从供需的角度分析,中国医疗行业需求快速增长而供给结构性不足。中国医疗服务行业的需求快速增长,2012年全国总诊疗69亿人次,同比增长10%;医院诊疗25亿人次,同比增长12%。需求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三方面的动力:人口老龄化、患病率的上升以及医保覆盖的提升。

从供给角度看,中国医疗服务行业结构性供给不足。医师和护士是医疗服务行业最核心的资产,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和执行者,空有医疗设备和床位的医院是不能运行的。而中国每万人口医师数为14,远低于德国36、美国24、新加坡18的水平;每万人口护士数14,远低于德国111、美国24、新加坡18的水平,因此中国医师人才缺乏严重。

从每万人口病床数来看,中国位于世界前列,甚至高于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但是中国各级医院的病床利用率严重不均,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病床利用率仅为50%左右,病床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导致资源浪费,供给结构性失衡。

中国医疗服务行业的关键症结在于“三大结构失衡”:医疗机构分布失衡、产权结构失衡及收入结构失衡。

医疗机构分布失衡。中国整个医疗体系中,大型三级医院以有限的资源承载着绝大多数的医疗任务;而中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完善的初诊和转诊制度,没有承担起应有的医疗任务,导致医疗机构忙闲不均,医疗资源与患者需求没有有效匹配。三级医院以0.15%的机构数承担了14.35%的诊疗任务,而基层医疗机构以96%的机构数仅承担了61%的诊疗人次。

这样形成了恶性循环,导致资源和病人向大型医院不断集中,大型医院不断扩张,却不堪重负;而大部分的中小型医院及基层卫生机构资源(技术、人才)匮乏,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不能很好服务当地患者;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倒金字塔结构的医疗体系压力大。

产权结构失衡。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最好的医院不少都是民营医院,民营医院在现当代中国卫生事业发展中功不可没。而20世纪后半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民营医院在后来的几十年中曾在中国完全消失,中国建立了单一结构的公立医疗服务体系,并延续至今。

中国现今医疗体系中,公立医院占据主导地位;2011年,中国公立医院机构数、门诊人次、病床数量、收入占比分别在62%、91%、88%与94%。与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公立医院占比偏高,私立(民营)医院未得到充分发展。

收入结构失衡。第三大问题是收入结构失衡,即服务价格低,以药养医问题严重。最早中国政府采取公立医院统一收支的模式,但后来减少政府补贴,目前政府补贴仅占医院收入的9%。政府投入的减少使医院不得不转向依靠自身服务和药品收入维持运营,但是政府对服务价格和项目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最终导致医院不得不从药品收入上入手增加收入。

中国药品收入占比为40%,远高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10%左右,以药养医的畸形收入结构进一步诱导了药品回扣贿赂的发生,过度开药诱导消费等现象泛滥。

未来,中国医疗服务行业改革的核心在“三大结构调整”: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收入结构及调整产权结构。

调整产业结构:建立完善的初诊和转诊制度。调整产业结构是指通过建立完善的初诊和转诊制度,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提高利用率,使大部分基础医疗需求在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院解决。从而使中国医疗服务行业结构重心下移,改变以前的倒金字塔式结构,改变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状态。

改善收入结构:服务提价,改变以药养医。通过服务提价,提升服务收入在医药总收入中比重,降低药品收入比重及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模式。

调整产权结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中国民营医院过去长期以来受到较大限制,一直未得到充分发展。限制民营医院发展的重要因素包括税收、医院评级、医保、自主定价、科研学术、医生职称、医生退休待遇。这些门槛严重制约着中国社会资本介入医疗服务行业,限制着民营医院的发展。

在内在需求的驱动和政策的鼓励下,中国民营医院发展迅速。中国民营医院床位数从2005年的14万张,发展到2012年的58万张,年均复合增速33%;诊疗人次从2005年的0.7亿人次发展到2012年的2.5亿人次,年均复合增速29%。我们预计,未来民营医院将继续高速发展。

四大发展方向

专科连锁、综合医院改制、产业链延伸和集团化是中国医疗服务行业未来发展的四大方向。

专科医院中高壁垒专科如肿瘤、儿科等单体规模较大,而低壁垒专科如口腔、美容、体检等单体规模较小。对于低壁垒专科医院,由于单体规模小,必须要依靠连锁形成规模,打造品牌,增大总体体量;而连锁的关键在于复制能力。从收入和诊疗人次维度,2011年收入和诊疗人次规模较大的前五大专科分别是:肿瘤、儿科、妇产、口腔和眼科。

综合医院在中国医疗服务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大部分综合医院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发展的四大类核心要素包括:软件要素、硬件要素、管理要素和资质要素。其中,软件要素包括医护人才、科室设置、服务效率质量、品牌口碑和政府关系;硬件要素包括诊疗设备、土地与建筑、医院规模;管理要素包括组织管理与运营流程;资质要素包括产权性质、医院等级和医保资质。从收入和利润构成来看,财政补助对利润贡献最大;医院以药养医问题严重,药品对收入及利润贡献占比较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近50%,但是由于服务定价低,其利润贡献为负。

随着中国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具备实力的医药企业已进行全产业链布局,通过进军医疗服务行业,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与战略布局,如制药企业和流通企业向医院消费端延伸,加强终端控制能力,降低成本,获得更高利润,充分发挥产业链上下打通的协同效应。

集团化运作模式在医疗服务行业中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在欧美及亚洲一些发达国家及地区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进程中,成长出了许多大型医疗集团,如美国的HCA医疗集团、台湾地区的长庚医院集团、德国的费森尤斯医疗和Rhk医疗集团、印度的富通保健和阿波罗医疗集团,以及新加坡的来福士医疗集团等。大型医疗集团通过收购、新建及托管等模式,迅速扩张,扩大市场份额,并凭借规模优势降低医院经营成本,提高与支付方和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提升服务运营效率。

中国医疗服务行业发展尚属早期,一些领军企业如凤凰医疗集团、复星医药(600196.SH)等初现医疗集团的雏形,但中国大多数医疗集团尚处在“集而不团”阶段,即仅有少数松散连接与有限合作,未形成清晰有效的战略布局与规模效应。未来中国医疗服务公司的集团化进程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政策环境,即国家是否提供足够的空间和政策激励,鼓励大型医疗集团的成长;二是企业自身的能力,是否具备获取及整合医院资源的能力,并具有医院精益管理和运营的经验能力。

药事服务物流供应链改革是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新医改的推进,药事服务改革逐渐升温。卫计委《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中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公立医院药房作为处方药销售的终端渠道,产业链地位日益凸显,一些医药流通和医药生产上市公司已经开始布局药房托管。南京医药(600713.SH)、国药股份(600511.SH)、嘉事堂(002462.SZ)和白云山等上市公司均已介入药房托管,康美药业(600518.SH)近日更是接连托管广东、吉林、辽宁等地近80多家公立医院药房。

药事服务是医疗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药房托管等药事服务改革的公司将抢得先机,分享医疗服务行业改革红利。从外部因素上看,基药政策的推进和药品加成的逐步取消给予医院改革压力;从内部因素上看,医院自身要降低成本、提升盈利也成为药房托管的内在动力。

随着基药政策的推进和药品加成的逐步取消,医院有药房托管的内在动力,药房托管推进进度取决于地方政府的决心和政策以及产业内的探索和努力。

引入社会资本的四大模式

根据介入的医院性质(私立或公立)和介入的方式(新建、收购、托管)划分,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社会资本介入医疗服务行业大体可分为四种模式:私立医院新建、私立医院收购、公立医院转制并收购、公立医院托管。

私立医院新建分为综合医院新建和专科医院新建。综合医院中,开元投资(开元集团)投资建西安高新医院和圣安医院属于典型的私立医院新建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所需投资额较大,达到盈亏平衡所需的培育期比较长,因此有着较高的风险,投资回报期也较长。

一般情况下,新建综合医院达到盈亏平衡需要5-10年的培育期,投资额也较高,如圣安医院预计投资额为10亿-15亿元。

专科医院中,爱尔眼科多数医院采取新建的模式,其二级医院投资额3000万-4000万元,培育期为2.5-3.5年;如重庆爱尔2006年成立,2008年实现盈利,培育期为3年。慈铭体检新建店面投资额约为1000万-1500万元,培育期1-2年时间。

私立医院收购是现在上市公司介入医疗服务行业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被收购标的医院为民营医院,有些医院初建时即为民营营利性医院,有些医院起初为公立非营利性医院,后经股份制改革成为民营医院。比较理想的收购标的为民营营利性医院,具备较好的医院资质、医师资源及患者群。收购方无需经历培育期,通过医院管理和运营的优化实现盈利能力的提升,获取医院利润。

这种介入模式的优点在于收购方无需经历培育期,风险较小,股权清晰,并购执行时间相对较短,无需通过公立医院转制收购模式的重重困难。缺点在于已转制的优质医院标的较少,收购竞争比较激烈,对收购方获取标的资源的能力要求较高。同时,收购价格相对较高,一般交易价格为10-15倍PE。

公立医院转制并收购涉及中国医疗服务改革的深水区。从医院的公益性和效率的平衡角度来看:一方面医疗服务具有国家公益属性,公立医院转为民营医院涉及公益性的平衡;另一方面民营医院可以采取更为有效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可以对公立医院形成倒逼效应,提升医院行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中国医疗服务供给,解决供需结构性不足的状态。

篇7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

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____%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二、结算依据

(一) 《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 惩处

第二十六条 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篇8

篇9

对于客户的投诉,我们得怀踹感恩之心,客户之所以投诉,是因为他认为我们的服务还有挽回的余地,希望我们有提升的空间,还想接着享受我们的服务。我们应该热情耐心排难解疑,让客户愤怒而来,高兴而归。这非同寻常的三节课,我将把学到的东西,运用在今后的工作中、生活中,待人接物,礼貌礼仪,沟通技巧,团队意识。轻松得来这一笔隐形的财富,还得感谢潘老师不惜吝啬的辛苦讲解。

篇10

一个具有国际现代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即将逐渐壮大;借助自身的行业专业优势和融资的便利,今年相继在天津、北京、武汉、上海、重庆、福建侨乡泉州兴办以“微创、无痛、安全、温馨”的品牌核心价值理念的品牌连锁复制医院。詹玉鹏先生一贯重视创新和品牌打造,在六年前办青岛玛丽妇产医院开始,就提出了“微创、无痛、安全、温馨”的品牌核心价值。

中国最大的妇产科医院集团之一,以妇科、产科、乳腺科及不孕不育为主要专科特色的全国性大型连锁医疗机构坤如玛丽医院集团入选山东势力・2010山东财经风云榜十大服务品牌,成为半岛地区惟一入选的专科医疗服务机构。

玛丽如花,女人如家。医院员工始终将为群众服务作为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对于那些生活困难的患者,医院坚持减免部分住院费和诊疗费,从院领导到普遍的医生护士经常为患者捐款捐物,截至目前累计达18万余元。办院以来多次展开大型赈灾、助学、义诊等公益活动,各项公益事业中的支出每年都达15万元左右,默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回馈社会,充分体现出医院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是医院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全面发展的延伸,也是社会文明之源、和谐之本。

坤如玛丽医院集团组建了一支由百名世界著名妇产科、微创外科专家,以及国内权威妇产科专家组成的精英团队,为旗下医院所在地的中国女性提供国际标准化的高品质医疗服务。该医疗集团以“微创、无痛、安全、温馨”为品牌核心价值理念,旗下包括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青岛坤如玛丽妇婴医院、济南坤如玛丽医院、无锡坤如玛丽医院、黑龙江坤如玛丽医院、重庆坤如玛丽医院、泉州坤如玛丽医院、天津坤如玛丽医院等9家医院。独创温馨医疗服务模式。

篇11

3.我国的医疗服务支出投入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医疗服务支出主要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第二,我国政府和社会所承受的医疗服务支出比例偏低。目前我国的居民所享有的医疗服务供给主要是依靠当地的经济水平和个人的收入。

4.我国的医疗服务支出表现出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分析我国城乡的医疗服务支出机构,从宏观层面来

看表现出明显的二元结构,其中城市与农村居民的人均卫生服务支出费用相差加大,由此表现出我国医疗服务支出事业严重的“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由此影响着我国医疗服务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提高我国医疗服务支出水平的对策

1.加大政府医疗服务支出规模。根据国际标准,我国的医疗服务支出较低,近年来政府虽然加大的了对医疗事业的投入但是其投入力度仍有待提高,同时医疗服务的支出缺口会提升社会和个人医疗服务费用,进而促使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而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的支出规模是解决此问题的最根本的方法,通过加大医疗服务支出规模,从而降低个人医疗服务费用,提升居民的投资意愿,增加消费系数。医疗服务支出规模的扩大可以通过加大投入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产品的投放力度来实现。

2.调整我国医疗服务支出的结构。首先,政府应充分利用我国公共医疗服务机构所拥有的公共产品,用这些公共产品来提升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其次,加大对私人产品性医疗服务项目的税收力度,一次减弱商业化私人服务;再次,加强医疗服务疾病控制和健康教育方面的投入以及加大医疗服务的科研支出,依此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3.调整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支出方向。我国的医疗服务支出方向应注重向公共卫生、基层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障的财政支出,逐步加大对初级卫生保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卫生人才培养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

4.科学构建医疗卫生政府支出的责任分担机制。各级政府应在明确自身医疗卫生事权的基础上,构建支出责任分担机制,责任的划分应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水平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目标为依据,综合考虑人口、消费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各级政府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的分担比例。

5.完善政府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目前,在我国的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中仍没有明确政府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职能,在实际的运行当中对于外部较强的公共服务的件管理力度还有待提高。因此,我国政府应尽快完成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体制,强化其监管职能和医疗服务的审核体制,通过有效的约束机制来维护病人的权益。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预算外资金监管制度,以限制医疗服务机构能力的无限制扩展。

6.合理控制药材市场价格。首先,建立完善的药材储备库。目前我国面临中药材供给不足,国家药材储备不足等问题,若是遇到中的疾病灾害,便会出现药价上涨,不利于我国卫生防御和通货膨胀的抑制。为了解决此问题,应尽快建立完善的药材储备库,以保证我国医疗服务中药材的供需稳定,进而有效的控制市场药材价格。其次,规范药材市场。第一要严格禁止药品的改名换价;第二,在保证药品的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药品的外包装,从而降低药品的价格;第三,严格规范药品市场的供需,以防止各商家为利益而提升市场价格;第四,政府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给予药品制作厂一定的补贴,从而降低药品的生产成本,降低市场药品的价格。

篇12

二、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医疗服务价格存在的问题

1、违规收费。如手术中使用的一般手术缝合线、一次性手套、帽子等低值耗材规定不允许收费,但一些医院仍旧收取上述费用。

2、扩大收费范围。如有的医疗机构对已经住院二、三天以上的患者手术,仍按急诊收费等。

3、自立项目扩大收费标准。检查中发现医院存在违反审批程序和权限规定,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这些收费收取方式较为隐蔽,使患者不易察觉,如医院向患者收取备皮费。

4、巧立名目变相提价。按规定一次性卫生材料销价,应在进价基础上加3%—8%与患者结算,有的医院为谋取高额利润,往往操作隐蔽,方法多样,在检查医院药剂科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销售价格,表面上看似乎按规定执行,实际与供货方以抬高进价开据进货发票,以赠送方式降低进价,造成一次性卫材销价超过国家规定加价幅度。

5、收费缺乏透明度。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单位都没有设立医药价格公示牌,少部分医疗单位虽然在大厅中设有医药价格公示板,但住院部、各科室都没有。

药品价格存在的主要问题

1、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药品。按照流通环节差价率25—50%的规定,多数药品经销企业和医疗服务单位远远超出这一规定,如0.9×100m/瓶生理盐水进价

1.15元/瓶,实际销售价格为3元/瓶,综合加价率为160.86%,每瓶多加价1.30元。

2、受利益驱动,药品经营企业都能按现行的药品价格及规定的价格执行,问题是个别医院只卖贵的,差价多的,受害的仍然是群众。

3、药品虚高定价仍然存在,中标零售价格不能完全到位。从药品招标采购的结果看,政府定价与中标价相差幅度过大。另一方面,国家连续多次发文降低各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但真正降低的是那些不常用药或进口高档药,降低常用药品价格不明显。这两方面充分说明政府定价药品还有降价空间,政府虚高定价药品现象仍然存在。

4、我县乡镇卫生院还没有实行药品统一取购、统一配送,仍然是各乡镇卫生院自购自销,药品质量无法保证,药品价格虚高不下。

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健全。我县部分医疗单位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加之医疗收入与医生工资、科室人员劳务补偿有着密切联系,而单位制约机制又没有跟上,这有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医药乱收费的发生。

2、管理疏漏,违价屡禁不止。个别医院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严格执行法规、政策意识和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精神,意识不到乱收费的危害。医院为追求部门利益,将本单位私利置群众利益之上,用多收价款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医生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

3、以药养医弊端、导致乱收费。因为多方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县投入到卫生事业的经费不足。远远不能适应其发展的需求,不少乡镇卫生院全靠医院以药养医自收自支,其他投入更是无从谈起。

4、处罚力度不够。医疗服务乱收费属社会热点问题,从近几年连续对医疗单位查处情况看,虽然国家、省局对医疗机构每年都安排检查,我们对药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控,往往是查出违价金额大收缴金额少,达不到震慑违法的目的。我们检查部门坚持以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有时处罚力度不够,也助长了个别医疗单位和药品经销企业违价之风。

5、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存在漏洞。从药品价格管理上看,药品招标后,虽降低了部分中标药品的价格,但医疗单位是否采购和使用中标药品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为增加药品收入往往尽量采购价格高的非中标药品,导致药品价格难以降低,人民群众不能从中真正受益;从现行医疗服务收费上看,由于一些收费项目的收费范围界定不清,过于笼统,容易使乱收费行为钻政策的空子,也给价格监督检查处理时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不同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将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国家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对公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扣除财政补助和药品差价收入后的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享受政府补助,医疗服务价格按政府指导价执行,但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不仅不享受政府补助,还必须照章纳税。国家要保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以维护医疗行业在整体上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保障公民在获得医疗保健服务方面的公平,形成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价格竞争,抑制其过分提高医疗费用;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让位于民间资本,适度发展民营医院,以提高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促使公立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高效率和服务意识。

2、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度,从深层次上解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问题。价格是体制、机制和市场结构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医药价格秩序混乱,表面上看是政府价格监管制度和手段不完善的结果,但其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以及药品市场发育滞后等。首先,按管办分开原则,将卫生监督职能从卫生行政部门中分离出来。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卫生监督所履行着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卫生综合执法职能,但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所属单位医疗机构的监督很难做到铁面无私。如果成立独立、权威的卫生监督局可以彻底切断卫生监督与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解决管办不分的矛盾,对不按医疗常规诊治、不合理用药、滥检查、医疗质量低劣的诊疗行为依法查处。其次,公立医疗机构要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革。根据行业特点,保持公有体制不改变,但要按市场机制经营,实行院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人制和聘用制,择优聘用具有高尚医德和精湛医术的医务人员,彻底解决医疗机构人浮于事和能进不能出的顽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再次,科学制定医务人员分配制度,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医务人员的个人报酬不与处方金额挂钩,而以医疗质量、就诊和住院人次、诊治工作时间和强度、治愈好转率、科技含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标准。再次,制定全国统一、规范、严厉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机制。对医院领导、科室负责人的考核和医院的财政补助,应以质量管理指标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对一些医德差、水平低、过度医疗、唯利是图的医务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直至终生取销行医资格,对其院长因聘任失察、教育不严给予行政处罚,彻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医务人员和人民满意医院院长给予奖励。最后,要打破只有政府办医院的格局,要放开经营权,在符合开办条件下,要鼓励社会兴办医院,兴建一批民营、合资、独资等不同经营主体的医院,使大家在公平、公开的环境下开展竞争,逐步创造一个由市场形成价格的良好市场竞争环境,让患者就医有更多选择余地。

3、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问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医疗资源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给予农村医疗机构更多优惠政策。要妥善解决乡镇卫生事业经费短缺的问题。加大对乡、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建好房屋、配全设备、推广技术、提高待遇、培养人才、留住人才,让常见病、绝大多数疑难病在农村基层就可治愈好转,这样才能降低农民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中全面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应由国家立法强制参加而不是自愿参加,并使保费随着人民群众收入增长而增加,使保障力度逐渐增大,减轻人民疾病经济负担,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问题。4、科学合理定价,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一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服务与检查相结合,严惩医疗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对一些医疗或药品经销企业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违价行为必须从重处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应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使他们在思想上得到教育,使其不敢再以身试法。二要规范收费行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实施“病人住院一日清单”,增加收费透明度,各医院还必须在收费大厅等场所公示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医药价格评审力量,严把成本审核关,科学合理定价。继续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不断扩大药品招标采购品种和范围,把绝大多数医院和药品纳入到集中招标采购中。批准的最高零售药品价格应作为药品法定标识印制在药品包装上,以利于群众监督。三要严格监管医院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执行、清理现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取缔乱收费和重复收费项目,合并被分解的收费项目,要按湘价服[2002]230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名称、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要将医疗机构所有审批后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药品价格全部输入计算机管理,与价格主管部门联网,并向社会公布,以备监管部门和群众随时监督。

篇1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们的健康水平日益提高,但医疗费用支出的上涨速度,超过了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医药卫生消费支出己成为家庭食物、教育支出后的第一大消费。据2008年七月《中国医药报》报导,全国住院和门诊费用高达5千亿元,人均年医疗费用近400元,同时,医疗费用每年还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其中医疗服务费用每年上涨的幅度达14%。医疗服务费用的大幅度上涨,大大加重了贫困群体的经济负担。在我国目前的医疗费用的筹资结构中,个人的直接付费部分仍然高达52%,距离一个合理的医疗费用风险分担机制仍然相差很远。在过去的20年间,政府医疗卫生支出所占比重却在逐年下降,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所占比重则急速攀升。居民卫生支出比例实际上是以平均每年接近2个百分点的速度快速上升。这就给居民就医造成很大压力。政府试图干预医疗服务定价等方面来减轻就医费用上涨的压力,但并没有起到良好的效果。那么为什么医疗服务价格易涨不易跌?

二、医疗服务价格黏性分析

价格黏性是指价格易升难降,或者价格一旦上涨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缓慢回到原来的价格水平。对于医疗服务行业,假设医疗服务定价没有外界强制性手段干预,主要是依靠市场需求进行调整。由于医疗服务行业的特殊性,会使医疗服务市场不同于其他的商品市场。

1、医疗服务市场的不完全性

医疗服务行业是技术含量要求很高的行业,医生必须经过长时间的知识积累和职业训练才能行医,所以医疗领域的进入存在很强的专业技术壁垒,这使得医疗行业天生就具有较强的垄断性。虽然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多种多样,不同种类的医疗服务形成了不同的市场供求,有各自相应的市场结构,但是医疗服务的技术壁垒造成医疗服务垄断程度会逐步提高。根据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寡头市场的行动者是很难主动降价的,而垄断市场的行动者可以自主定价,医疗服务的供给者对于不同需求者,可以做到实行一级价格歧视,获得最大的消费者剩余。在这样的市场中,价格机制失灵,价格高度失真,社会福利水平下降。

在医疗服务市场,信息不对称、技术垄断等多种原因使其成为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即使有外界强制力量的干预,也消除不了医疗服务市场的这种特性。因此,由于垄断成份的存在意味着医院等医疗机构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价格上升或下降的力量。从医疗机构追求利润角度说,他们是没有意愿在控制价格的能力范围内选择下降的方向。

2、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1)医疗服务需求心理、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医疗服务市场中的消费需求具有及时性和不可预见性。作为医疗服务的需求方―患者,一般都是在已经生病的情况下才产生了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在专业限制和生病非人为可控因素影响下,一般会给患者心理形成暗示:不能根据自己的喜好决定是否接受医疗服务,也不可能像对其他商品一样,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对医生的购买诱导进行数量修正甚至拒绝接受,从而导致绝大部分消费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表现出很强的“黏性”。同时,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消费者购买商品总存在着“价高质优”的心理。尤其在医疗服务市场中,这种消费心理普遍存在,主要是专业与信息高度不对称,人们通常只能通过医疗服务价格判断医疗服务水平。因此,这种扭曲的需求心理,客观上支撑着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服务机构没有降低医疗服务价格的动机。

(2)需求弹性分析。医疗需求是人们在一定价格水平下对医疗服务的需要。它包括人们有需要的欲望同时具有支付的能力。国外许多研究人员对消费者的医疗服务的需求量与价格变化的反应做出研究。早期的研究得出了许多不同的医疗服务的价格弹性,其绝对值大约在0.1-0.5之间。美国兰德(Land)公司,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进行了一个大型社会试验,得出了一个大约为-0.2的医疗服务价格弹性,即医疗服务价格上升10%会导致医疗服务的需求量下降2%。同时,波利(Pauly1986)考察了许多实证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当医疗服务的价格下降时,需求量将增加,但增加的幅度不大。这说明医疗服务价格的需求弹性很小。也就是说不论医疗服务价格上升或下降,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变化不大。在现实世界中,医疗资源是稀缺性的,即医院和医生的数量是有限的,因而医疗资源的供给是稀缺的,而且医疗市场提供的产品具有异质性,要根据不同的病人做出不同的治疗方案。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中,医疗服务价格就是这种稀缺程度的度量。因此,医疗机构总是倾向于提价。那么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是否能给医疗服务机构增加收益呢?

在追求目标利润的条件下,从医疗服务机构角度去研究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曲线,如图1所示。假如,医院对医疗服务价格提价,在需求线上需求状态由B点到A点,即价格由PB提高到PA,需求量从QB降到QA,以面积代表收益,则收益由PBBQBO变成PAAQAO。因为医疗服务价格缺乏弹性,因此其弹性绝对值小于1,从B、A两点间的弧弹性绝对值小于1,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ed=(Q/P)・[(PA+PB)/2]/[(QA+QB)/2]

即〔(QBO-QAO)/(PAO-PBO)〕・(PA+PB)/(QA+QB)

整理得:(QBO-QAO)・PB+(QBO-QAO)・PA

(QBO-QAO)・PB

(4)式用面积表示为:

整理得:Ⅲ

从(6)式中可以看出QBQAEB围成的面积小于PAPB EA围成的面积,最终得到PBBQBO围成的面积要小于PAAQAO围成的面积。这就是说对于医院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总收益是增加的。从上面的分析看,医疗服务机构在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是没有动机的。这就使医疗服务作为弹性较小的商品,其价格面对医疗服务需求变化易涨不易跌,从而表现出很强的“黏性”。

3、医疗服务成本

医疗服务成本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资料价值和必要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具体包括医疗服务物力成本和医疗服务人力成本。医疗服务物力成本又包括:医疗服务中的各医疗材料消耗,如一次性注射器,消毒剂等;医疗服务中的各医疗用建筑、医疗器材损耗折旧维修,如诊室、CT机等固定资产的损耗;维持正常医疗活动所耗费的能源,如水电费用等。医疗服务的人力成本它包括两部分:一是维持医务人员自身及家属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如医疗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各类保险;二是为了使医务人员掌握一定医疗服务的专业技能所必需的教育和培训费用。

这些医疗服务成本在医疗机构的营运过程中必须得到补偿。首先补偿的来源就是医疗服务收费。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下,物价等因素不断上涨,客观上必然刺激医疗服务成本的上涨。医疗服务机构运营即使利润很低,也是不能低于医疗服务成本运营,因此医疗服务价格下降被封底。

三、结论

医疗领域的服务同普通商品最大的差异就是普遍存在着政府干预的广泛性、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但是,这些活动并没有否定供求关系。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医疗服务价格具有很强的黏性。医疗服务价格作为居民医疗卫生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医疗改革中控制医疗卫生费用上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医疗服务价格易涨不易降的特性,单纯控制医疗卫生费用上涨,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从医疗机构方面考察,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占整个医疗机构收入的比例不到50%,政府对医疗服务限价后,从补偿医疗服务成本的角度,他们会另辟蹊径去寻找收入来源。例如出现提高药价、诱导就医等,医疗卫生费用总体上还是不能降低。

正是由于医疗服务市场存在上述特征,因此,矫正市场失灵并保障个体能够得到基本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是政府应有的职责。医疗服务一方面要求政府的介入保证公平,另一方面也要求减少资源浪费,提高效率。因此,要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政府卫生支出所占比重要逐年增加。政府在建立健全初级医疗服务体系同时,要充当医疗服务的购买者,即购买超出居民承受能力部分的医疗服务费用。

【参考文献】

[1] 李贺:医疗服务行业定价高的经济学分析[J].中外企业家,2007(1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