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档案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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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档案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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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利工程建设作用

水资源是社会生活生产中必不可少的资源之一,按照国家用水标准处理水资源是环境改造的重要内容,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先进的引导价值。因此,水利局在规划地区变革历程中,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整改机制建设,对水电站工程实施多样式管理方案,确保地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兴建水利工程意义与问题:

1.1 水利工程作用

地表水和地下水是自然馈赠的资源,也是国家可持续发展必须注重的资源形式,发挥水利工程在资源调度中的利用价值,这是水利工程建设的根本目标。水利工程由不同建筑物构成,涉及到坝、堤、溢洪道、水闸、进水口、渠道、渡漕等,依据水工建筑物功能以实现水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水利工程建设对自然水源调度具有多方面的利用价值,既能够满足地区生活用水的调控要求,也可带动区域水资源调配的最优化发展。随着我国用水需求量的持续增多而造成水资源利用问题日趋显著,为了摆脱传统水资源形成的污染危害,必须要发挥水电站工程的调控价值。

1.2 工程建设难点

水利工程建设并非简单的设施改造,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各方面的统筹工作,确保水工建筑区物按照预定的方案建造。但是,从现场建设情况来看,水利项目整改依旧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影响了水利设施工作的正常发挥。例如,水工建筑物遭遇地质条件变化后,易出现不同程度的受损情况,裂缝、渗漏、沉降等层出不穷,严重减弱了建筑物的结构性能。此外,施工单位缺乏足够的建设经验,水利工程潜在问题未及时发现,这些也都给项目施工带来了困难。

2 水利档案资料利用价值分析

水利工程建设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水利局应根据地区用水调度要求,对水电站工程建设活动拟定综合性的管理方案。决定水利工程建造方案前期,应当对现有档案资料展开相关分析,研究出档案中存在的有价值信息,实现了档案资料结构的优化配置,促进了水利工程档案室管理的优化改进。水利档案资料利用价值体现在风险控制、指导施工、资源配置等方面。

2.1 风险控制

项目投资是市场经济活动最常见的形式之一,资金持有者根据个人投资意向参与交易活动,并且在一定周期内获得较为理想的经济收益。水利档案记录了多种类型的投资方案,利用档案资料对水利项目投资给予参考,有助于水利局拟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方案,降低了各种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参与水利项目投资过程中要考虑风险的客观性,借助档案资料做好应对投资风险的准备工作,才能提高项目投资的收益水平。

2.2 指导施工

我国水资源长期以来处于利用率偏低局面,大量水资源流失影响到了能源利用分配机制的有序进行,从而约束了社会现代化发展进程。新时期国家对水利工程整改活动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且增大项目投资额度以创造更加优良的工程设施。参照水利档案资料内容是优化水利工程建设的有效方式,其有助于提升整个水利项目的工作效率,保证区域用水调度的可持续性。

2.3 资源配置

水资源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性资源,也是自然界可利用率较低的资源之一,为了实现水资源高效配置与利用,必须要做好资源结构的优化配置。在充分利用水利档案资料前提下,新时期应加强水保护工程的建设与改造,为现代用水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例如,结合水利档案资料中记录的地质信息,水资源保护工程需坚持绿化设计方法,从多个方面构建生态化水资源利用模式。

3 水利档案资料管理改革的综合对策

近年来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发展的和谐性,并且对人们日常生活状况造成了诸多危害,这些都使得人们开始关注于水利工程改造及发展状况。水利档案资料是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作为水利局日常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档案室馆员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档案资料管理计划,保证水利资料得到最优化利用。

3.1 意识方面

水利档案是指水利系统水利局,在从事水利工作及相关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局应加强档案法规宣传,提高档案意识。水利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水利局把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档案工作所需经费,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创造条件,为档案的科学管理和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提供保障。

3.2 监督方面

水利部直属单位和省级水行政主管机关应建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具体负责本机关各门类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机关,在档案业务工作上接受上级水行政主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档案室负责本流域应进馆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并履行流域机构机关档案管理职能,对所属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3 人员方面

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专业技能,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档案工作人员的职务、职称的晋升或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享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同等待遇。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定期对档案室馆员展开职业培训,从思想、技能、技术等方面提升其管理能力。经过培训之后,管理人员工作效率得到全面提升,档案资料利用价值也会得到充分体现。

3.4 制度方面

水利局必须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要求,确保各门类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档案保管条件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保证档案安全;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利局需根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需求,调整原有的资料管理体制,参照法律规定及局内工作需求,全面实施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有价值资料的合理应用。

4 结论

水利工程是现阶段改造的主要项目之一,科学规划水利设施有助于提升水资源利用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措施。档案资料是水利局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水利档案管理是提升内部工作的有效方式,也是摆脱传统工程建设不足的可行性对策。水利局不仅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体系的改革力度,也要对档案室馆员实施一系列的培训方案,这些都是水利档案资料管理不可缺少的。

参考文献

[1]侯海琴.论如何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6期

[2]温力伟.论档案工作中的管理监督与保密[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1期

[3]杨孝春.充分发挥档案在绩效管理中的服务功能[J].镇江高专学报2009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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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水利信息化主要建设任务有七项,具体为:

(一)××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2010年建设项目

1.工灾情采集系统

××市范围内建设40个工灾情信息采集站,配置相关工灾情采集设备和工灾情数据整理上报软件。

2.智能图像水文采集系统

××市水利数据中心智能图像分析系统建设,共建设18个重要报讯站点的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3.××县分会场项目

在视频会商系统主会场项目建成基础上,向下延伸,××县视频分会场系统建设。

4.应用软件二期工程

在软件一期工程基础上,启动包括洪水预报系统、山洪灾害预测预报系统、防汛会商支持系统、气象产品系统、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与管理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系统、地方电力管理系统等软件二期工程。

(二)水文站网建设

建设中洞等7个水文站生产业务用房、雨量观测场、水位流量测验设施,配置雨量、蒸发、水位、流量、含沙量及通讯设备仪器。

(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系统

建设33座中型、小(一)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系统,维护21座已成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系统,××市级大坝安全管理系统平台。

(四)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

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取水单位取水信息及时汇集;通过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化监控、管理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建成系统远程管理平台,实现实时、科学、高效的管理。

(五)××市防汛抗旱物资管理系统

建立物资管理数据库,规范物资出入库和调拨流程管理,实现防汛抗旱物资信息化管理。

(六)河道管理信息系统

××市河道岸线规划管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河道采砂管理等信息系统。

(七)档案资料信息库

通过研发软件管理系统,将文档、图片、影像等资料分类保存,并根据需要生成档案资料信息库。

三、分解落实责任

(一)××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2010年建设和档案资料信息库项目:××市水利信息化项目办总体牵头负责,防办、局办、××县等相关处室和单位协助。

(二)水文站网建设:××市水文局总体负责。

(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系统:××市水管总站总体负责,××县协助。

(四)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市水资源管理站总体负责,市水利信息中心协助。

(五)××市防汛抗旱物资管理系统:××市防办总体负责,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协助。

(六)河道管理信息系统:由河道管理处总体负责,市水利信息中心协助。

四、有关要求

2010××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必须按照局党组既定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原则,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水利信息化的“金水工程”,作为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新任务被水利部列为“十一五”水利十大工作任务之一,××市政府签署的《共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合作备忘录》之中,在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工作方案》××市列为西部地区水利信息化试点地区,水利信息化工作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重点工作,局党组将其作为“禹王杯”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县(××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高度重视,明确信息化分管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项经费,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好2010年各项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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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商引资:在统一领导下立足行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3.水务改革:加快水务一体化改革步伐,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县级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完成涉水职能调整,即对辖区内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涉水行政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4.做好“四创两争”工作,针对各级检查反馈的情况及意见,积极组织全局职工做好再检查、再落实。

5.督促指导局属各部门完成各类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并按照时限移交局档案室。

6.配合建设管理办公室做好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的各类检查。

7.做好各类件的办理及督办工作。

8.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各种目标督查资料按时限上报工作。

(二)综合执法办公室

1.水政水源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发生一起重大水事纠纷、水事违法案件;水事纠纷调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不低于80%;经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被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不超过30%。对水资源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程序规范,审查结论符合《导则》要求;依法完成新版《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工业企业取水量设施安装率达到80%,并正常运行;取水许可证核发前,现场验收率达到100%;完成突发性水污染应急预案编制,妥善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名录;加强地下水管理,完成地下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完成地下水井封停10口;完成饮用水功能区的确界立碑;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

2.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治理与保护:编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总体规划;抓紧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逐级上报批准实施;编制水源地一级区内居民年度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

3.渔业渔政:稳定和提高水产品总产量,抓好特种水产品养殖,抓住中央扩大内需的机会,强化渔业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新建,要求开展区域养殖规划编制和完善养殖证发放工作;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制管理,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按时报送监管信息,及时查处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做好禁渔、打非、增殖放流工作,有效保护水生动物资源,及时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结案率不低于90%,开展渔业安全督察工作。完成水产品总产量2000吨。

4.协调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事项的协调服务;掌握水务窗口各类接办件的办理情况。

5.完成市级安排的水法水规自由裁量权的修订工作;完成未归档案资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报6条。

(三)建设管理办公室

1.完成市级安排的水利水电建设年度投资5200万元,其中:水利投资5200万元(基建投资4800万元,农水投资400万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0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2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0.09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完成“五小”水利工程600件;完成河道绿化2条(段)、5.47公里,完成芦苇、柳树种植532.2亩。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20*年下达计划的2座中型、2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竣工验收20*年开工建设的2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20*年开工建设的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开工建设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3.根据省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做到有组织机构、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突出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积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中的组织宣传工作。

4.抓好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控制质量,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水利项目顺利通过各级、各部门的检查、稽查及验收,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对工程建设管理“八个百分百”的规定。

5.做好河道综合整治、滇池流域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各类突发预案的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滇池外海湖滨岸生态建设相关工作。

6.抓好区域内水利统计工作,积极做好扩大内需新增投资周报统计、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水利综合统计及各种专业统计等,强化数据质量和成果,并按时报送各有关部门,确保全面、高效地完成全年水利统计任务。

7、完成未归档资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报8条。

(四)工程管理办公室

1.防汛抗旱工作:积极抓好区域内防洪抗旱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完善和落实防汛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工作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机制,提高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努力降低洪、旱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确保主要河流、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重点防洪设施的防洪安全;科学合理调度;认真巩固用水户协会的成果,大力推进用水户协会组建工作。

2.水价改革与管理:全面推进水价改革,适时进行水价调整,加强水费征收及水费的使用管理,农业供水价格力争达到0.04元/立方米,非农业供水价格力争达到核定供水成本的85%,农业水费征收率达到65%以上,非农供水费征收率达95%以上;积极推行计量收费,完善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和管理制度。全年水费收入52万元。

3.水利工程管理:进一步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巩固水管单位改革成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达标工作,推进水库良性运行。开展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建设主体和管护责任,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

4、完成区域内各类水库坝塘的重新统计调查及造册登记备案工作;汛期适时组织人员对区域内工程设施进行防洪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5、做好抽水站日常管理及抽水设备的检修维修工作,保证用水单位正常供水;完成市级下达的蓄水量指标。

6.完成未归档资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报5条。

二、*新区(县)水务局责任

1.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采取服务、监督和检查等各项有效措施,制定激励机制,确保完成上述各项建设管理任务。

2.协调指导局属各部门对外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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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1~6月分,设计所共承接各类工程设计项目计42项,目前已完成工程项目达92%,设计所经营总收入为16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8%,其中设计收入是139万元,测量收入是22万。

(二)、设计工作

1、饮用水工程

20XX年,饮用水工程是我所的工作重心之一,在饮用水工程方面,我们完成了苍南县城乡饮用水保障规划、桥墩水厂输水工程、马站-沿浦输水工程、宜山珠山水厂输水工程、灵溪东郊水厂输水工程、昌禅乡农民饮水工程。

2、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是我所设计工作的另一重心,在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方面,我们完成了南塘小流域治理工程、和马站小流域尼山闸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千库保安工程

在千库保安工程方面,我所继续做好各在建的千库保安工程的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在6月承接了龙叉井水库和玉苍山天湖水库的保安工程,目前两个工程设计工作进展顺利,预计在8月下旬可完成整个设计工作。

4、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利影响分析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利影响分析编制方面,我所完成了包括78省道马站平原片水利分析在内的总计24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利影响分析编制工作。其中水保项目为16项,水利影响分析8项。由于国家政策的影响,今年我所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量有所减少。

(三)、自身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0XX年,我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设计所的各种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集中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等,使设计所的各项事物均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同时设计所在20XX年上半年购置了投影仪等办公设备,现在我所已基本实现图纸评审的多媒体化,大大改善了设计所的办公条件,提升了设计所的自身形象。

二、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设计工作

1、饮用水工程

我所目前在做的饮水工程有灵溪渡龙办事处、城南办事处、南水头办事处的饮用水工程以及五凤乡输水工程。预计该四个项目可分别在8月上旬~9月下旬均可完成设计工作。

2、水库保安工程

我所在6月承接了龙叉井水库和玉苍山天湖水库的保安工程,目前两个工程设计工作进展顺利,预计在8月下旬可完成整个设计工作。

3、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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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水统筹”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强化河湖、水库和水域管理,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和标准化管理,强化涉水事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继续完善和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继续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维修养护、日常管理、水利风景区建设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思路和方法,夯实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基础,建立管理规范、运行可靠、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以高水平的水利工程管理为全市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工程管理总目标是:巩固成果,突出重点,深化管理,提升水平。以河湖水库管理、涉水项目服务与监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为抓手,巩固近几年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成果。以《*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为依据,进一步做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使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有较大改变。

三、工作任务

1、强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

(1)加强河道管理。突出对长江河道的检查、指导和督促,促进全市河道管理水平提高。按照《*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分级实施对骨干河道堤防、岸线、滩地、水域、采砂、堤顶道路等管理保护,对已建和在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如穿堤建筑物、桥梁、码头、取排水口等进行现状调查,并建档、分类造册。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行业指导,逐步完善河道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河道防汛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河道功能发挥。市属河道管理处按水系分片对全市河道(湖泊)管理进行行业管理,对河道(湖泊)现状普查资料等进行整理、汇总、造册、上报,充分发挥市属河道管理处在河道工程管理上的技术、人才优势。

(2)做好固城湖、石臼湖的管理和保护。市县湖泊管理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充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和巡查养护责任,制定固城湖、石臼湖湖泊巡查管理制度和管理考核办法,对工程管理基础资料进行普查、建档,推进湖泊管理能力建设。

(3)强化水库管理。配合做好《*市水库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出台*市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促进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制定、审批和组织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分级开展中小型水库巡查养护工作,建立巡视检查维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实行培训考核。

2、突出涉水建设项目服务与监管

(1)强化服务管理。主动服务涉水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按照“既要守住底线,又要做好服务”和便捷、高效原则,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缩短行政许可周期。市级行政许可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完成,省级以上行政许可市级初审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高扩大内需涉水项目的审核和行政许可效率,对急需开工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在确保防汛安全和通过技术审查的基础上,采取建设、审批同时进行的方式,跟踪服务审批。

(2)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涉水建设项目审批前的技术审查,规范建设过程管理和后续管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行政许可内容落实。做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占用水域平衡方案和涉水施工方案等审查工作。建立和实施临时占用水域承诺书制度和恢复补救工程验收制度,规范监管程序,明确档案资料要求。

(3)强化考核管理。对全市涉水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信息月报、季报制度。区县及市属管理处每季组织一次涉水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市水利局年中、年末对全市涉水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检查考核结果。

(4)强化规范管理。各区县及市属河道管理处要按照《关于*市涉水建设项目服务与管理的工作意见》,制定深化涉水项目建设服务与管理实施细则,开展“规范涉水项目管理,服务沿江(河、湖)经济发展”调研,做好主动、高效、优质服务。按照省水利厅制定的《省水利厅扩大县(市)水利管理权限实施意见》,做好市、县相关涉水项目行政许可的调整和衔接。

3、深入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

在2008年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基础上,今年要继续巩固和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水管单位创建工作,每个区县都要有创建目标和创建计划。

(1)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管理水平。省级水管单位要继续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管理水平,每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上报市水利局,下同)工作情况。市级水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努力争创省级水管单位。

(2)继续推进工程管理考核。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要争创省级水管单位,上半年完成市级初验,第三季度完成省级水管单位考核验收。朱家山河闸管理所积极创建省级水管单位。

(3)强化新建(改建、除险加固)水利工程管理。在建水利工程要完善管理设施,竣工验收要按照工程验收规程达到运行管理工作要求,并对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做好基础工作。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管理单位要达到市级水管单位标准。同时要加大检查、指导、考核力度,抓好日常维护与监督管理。

(4)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专项考核。按照建成一库管好一库的原则,对达到*市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标准的,由市水利局组织考核验收,授予市级小型水库管理单位称号。

4、继续深化和完善水管体制改革

(1)落实“两费”。各区县要按2010年“两费”全部落实到位的要求,加大“两费”分年落实力度。各区县及市属管理处第一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2008年度“两费”落实情况,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2009年度“两费”落实情况。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单位要完善水管单位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增强水管单位竞争实力,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制度学习和人员技术培训。

(3)积极推行管养分离。流域性中型水闸、大型泵站、中型水库等按2010年“两费”全部落实到位的目标,加快推进管养分离,培育养护队伍,加强养护队伍管理。市水利局每半年对全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5、扎实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今年要在维修养护质量和养护效果上做更深更细的工作,努力提高养护水平。

(1)加大考核,规范经费使用。实行维修养护经费专项审计制度,继续执行维修养护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养护目录,规范养护内容,统一养护标准。加大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力度,要集中使用并向达标创建单位和养护典型倾斜。

(2)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积极总结和推广区县维修养护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树立维修养护新典型。各区县及市属管理处要根据各自特点,形成不同的维修养护典型,并加以推广,每个区县及市属管理处都要有维修养护标准示范段(点)。

(3)创新思路,提高养护水平。市属管理处要在总结去年维修养护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单位部门协作,提出维修养护工作新思路和新办法,确保维修养护工作效率和养护质量提高。

(4)组织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制定白蚁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白蚁普查、治理、达控复查验收等工作。

6、强化水利工程日常管理

(1)规范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建立全市工程管理月、季、年度管理考核制度,强化工程管理规章、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制度的学习与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2)做好工程管理基础工作。在2008年完成水闸注册登记、水闸安全普查和全市水利工程主体界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省管湖泊、市县骨干河道现状普查等工程管理基础性工作,完成全市中型水闸和剩余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3月底前完成湫湖、蛇山、相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前期工作(安全鉴定、可研工作),按计划完成新济州河段、三江口节点加固和八卦洲汊道整治等长江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做好水利规划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3)做好工程管理日常工作。坚持主动、优质、高效、规范服务原则,做好涉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按时报送水利工程管理月报等信息。做好水利宣传和水利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开展工程管理等八个方面的专题调研。

7、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1)制定水利风景区规划。各区县要在《*市水文化水景观水旅游规划》的基础上,挖掘、整合水利旅游资源,制定区县水利风景区创建规划,研究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措施,加大水利风景区创建力度,形成串联成片、初具规模、特色鲜明的水利旅游线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人水相依、人水相亲、人水和谐的精神需求,进一步扩大水利影响力。

(2)加大水利风景区宣传。金牛湖、外秦淮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要突出水利旅游宣传,塑造水利旅游特色,加强经营管理,扩大水利风景区知名度。

(3)加快水利风景区创建。天生桥河、珍珠泉水利风景区要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红山窑水利枢纽、汤山、赵村水库等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也要启动推进。计划通过几年的努力,建设覆盖全市主要河流、湖泊和中型水利工程及其服务区域的水利风景区。江北建成以金牛湖、珍珠泉、红山窑水利枢纽等水利工程为主体的水利风景区;城中建设以外秦淮河景观河流为主体的城市景观河流风景区;江南建设以固城湖、石臼湖、天生桥河、中小型水库、汤山温泉等为主体的水利风景区。

8、扎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继续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原迁直补资金,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监管的同时,全面完成2009年度后扶项目实施工作。

(2)开展库区规划项目建设,各区县要编制、上报年度库区规划项目建设计划,组建库区规划项目法人,按行业规范开展规划项目的实施工作,完成年度库区规划项目的建设任务。

(3)严格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后期扶持项目、库区规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后扶项目、库区规划项目产生、申报、批复、实施和验收程序,严格后扶资金的使用管理。

(4)按规定做好年度移民动态人口数据的核查、上报工作,继续做好自主搬迁移民的登记、核实工作。

(5)做好接待和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制定应对措施,落实维稳责任,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接待工作,妥善处理移民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保障措施

今年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单位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水利工程管理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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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务安排

(一)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姚志任组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公安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的道路、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及安居房等社会公益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建设局:负责城市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拆迁安置房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城市路网、人防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规划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环保局: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理、环境监测等环保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公安局:负责“三基”工程、看守所迁建等项目推进工作。

6、司法局:负责司法所、调解中心等项目推进工作。

7、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公交、城镇垃圾处理设施等环卫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8、民政局: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社会化养老和城乡家政综合服务体系、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民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二)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

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范迪斌任组长,科技局、劳动保障局、经贸委、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科技局:负责科技类项目、防震预测预报等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动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等社会保障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经贸委:负责工业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自主创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专项、产业升级专项、风力发电、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邮政局:负责城市邮电基础设施和农村邮政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供电公司:负责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工程、城市电网改造、西电东送二期工程等电力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6、电信公司:负责城乡电信基础设施项目及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7、移动公司:负责城乡移动通讯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三)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

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吴振兴任组长,商务局、档案局、总工会、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商务局:负责星级酒店、大型超市、商场、物流、农产品流通、食用油基础设施、生产业集聚区(功能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平台、现代化交易平台及其他服务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总工会:负责工人文化宫、职校项目的谋划推进工作。

4、残联:负责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其他残疾人服务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四)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

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陆晓华任组长,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民委(宗教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青少年活动中心、盲聋哑特殊教育发展等教育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文化局:负责文化馆、镇级综合文化站、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及安全、农村电影数字放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体育局:负责农民健身工程、体育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谋划推进工作。

4、广播电视局: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电中心等广电基础设施类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民委(宗教局):负责孝文化中心、宗教场所及少数民族村建设等相关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五)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

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庆德超任组长,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国土房产局、计生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农委:负责新农村建设、农村沼气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扶贫开发(含以工代赈)、种子工程、旱作农业、油糖料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百亿粮仓”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农业生产配套服务体系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水利枢纽和水源工程、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大型排涝和灌溉泵站更新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林业局:负责林业血防体系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业产业化等林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农机局:负责农机装备项目、农机大市场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国土房产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有关项目谋划以及土地整理、置换项目推进工作。

6、人口计生委:负责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六)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

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投资促进局、城司、各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发改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协调、统筹、汇总及信息,进京跑部等工作。

2、财政局:负责全市项目资金融通监管服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谋划推进等工作。

3、投资促进局: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推荐和招商谋划组织工作。

4、城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谋划推进工作。

5、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项目的谋划、编制、推进以及协调工作。

(七)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

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孙兆宏任组长,交通局、国家公路局、卫生局、粮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交通局、国家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渡改桥、港口、城乡客运中心及枢纽、国家高速公路、国家和地方规划高速公路网、规划铁路、国家和省道干线改造升级等交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粮食局:负责粮食产业园建设、粮油存储设施、粮食烘干设备、粮食物流等粮油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社区医疗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八)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

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主任陈学文为副组长,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人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跟踪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时重大项目信息,做好全市重大项目计划的汇总,指导项目单位抓好项目谋划编制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进京跑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三、工作机制

1、建立项目信息沟通和报告机制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厅局及市直部门的沟通联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跑省跑部,及时掌握政策和项目信息。要确定专门工作班子对上加强衔接和联络,对下加强信息服务和工作指导。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项目编制工作经验,了解项目信息和投资动态,提高项目编制工作质量。要加强项目信息报告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发改委要会同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整合。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及时将本地、本单位项目的信息、资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项目编制和申报机制

项目编制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策划和编制工作,组织专门班子和一批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编制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集思广益,开阔视野,大胆借鉴先进地区项目编制经验,积极策划和编制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力度。对已申报2009年计划和己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项目,要积极跑省跑部;对符合国家扩大内需投向的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深化工作,重大项目要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一般项目要完成专项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完善项目报批条件,要确保进入国家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计划的重大项目盘子。

3、建立项目督查督办和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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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市局“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完善了水务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了职责,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牛文成局长负总责,多次指导“五五”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谢瑞民副局长具体负责,每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了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成立了水务局“五五”普法办公室,水政股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我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班子每年年初和年底两次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听取普法办公室的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对普法工作做出部署,确保了“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2012年初成立了水务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水政股,配备了四名精干人员,具体负责“五五”普法日常工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专门下拨了经费,配备了办公室必须的办公设备。明确了“五五”普法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了水务局“五五”普法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五五”普法办公室根据局“五五”普法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多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局“五五”普法工作。为了将“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于2009年初对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总结了前阶段工作,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做好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教育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切实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开展了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水法规宣传要求和水利行业的工作实际,,抓好了水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提高了广大了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利忧患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节水保护水的重要性,形成了普法、学法、保护水工程的良好的社会风气,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树立全社会节约用水的法律意识,我局把开展以水利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把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市堤坝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通过在“世界水日”、“普法宣传日”以及相关涉水法律法规新出台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在宣传方法上,除了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宣传标语等常规方式进行宣传外,每年在宣传形式上都有新的突破。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法律知识问答、建立水利法制专栏、送法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和,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水法律法规活动。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每年专门下发文件,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宣传经费。做到了责任落实,资金到位,任务明确,为搞好普法宣传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广泛宣传,形式多样。在电视台播放宣传口号及《人水法》电视系列剧;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宣传水法规;印制散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印制条幅,分别悬挂在城区及各镇主要路段;制作宣传栏、宣传图板;在全县水利工程地段刷写宣传标语1万余条;组织20余人宣传车队联合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在全县十五个镇及重要用水单位巡回宣传,并在集市接受群众咨询,受教育人次达90余万人次。另外还在全民普法、科普宣传周、创建平安、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期间大力宣传水法规,做到了宣传水法规经常化、制度化。

3、根据“五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认真开展组织好了“法律六进”活动。每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普法活动期间,组织宣传队伍到煤电公司等大型企业、机关、乡村、学校、社区等单位进行了水法规宣传,根据各单位的情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到企业宣传取水许可和节水知识;在学校开展节约用水签字活动;对乡村及湖区开展打击破坏水利设施,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进行宣传等。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水法规送到相关机关单位,让机关人员了解水法规知识,为行政管理提供依据,把水法规宣传融入到了水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4、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宣传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法规,如《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在水利系统和机关单位进行了规范行政权利运行,防范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例如在法律进机关(企业)时宣传《刑法》及《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让机关工作人员了解怎样正确行使行政权力,防止职务犯罪。在系统干部职工中宣传了《宪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规。提高了广大干群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5、根据“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每年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考核,并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本人档案。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多次,有会议记录、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根据水利工作实际,每年聘请法律专家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期,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行政的能力。

6、根据公务员法要求,我局制定了水务局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和方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任职、升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集中学习和培训,每年公务员学法时间都多于40小时。所有新进水政执法人员根据水政监察管理制度参加了省厅、市局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省厅颁发水政监察员证方可上岗工作。其余水政执法人员通过省、市、县三级培训全年均不少于15天。订购、编印水法汇编等普法教材,达到了人手一册,开展自学及星期三集中学习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7、根据水利企业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了水利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县的法制培训,例如工程处、机械处等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为了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制定教育计划,定期培训,并通过了法律知识考核。建立了水务局业务管理制度汇编,所有事项都实行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五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责任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

8、为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机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局属单位内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正大法律服务所孙青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实现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水事案。以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清除违章建筑,打击河湖非法采砂,防汛清障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注重强化水资源管理,对擅自取水、凿井,不安装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历查处。几年来累计即时处理水事案件400余起,查结率98%。依法清除违章建筑300余间,拉坡种植5000平方米,拦河鱼网300余处,网箱(网簖)200余处,阻水埂坝200余处,较好地完成了清障任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河道工程占用费案2起计10万余元。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全年没出现一起因行政执法引起的上访、复议、诉讼案件。此外,配合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对南四湖非法采砂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共催毁采砂船160余艘,受教育群众达1万人次,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采砂活动,保护了河湖安全。

规范行政审批,加大规费征收力度,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去年年初,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专门成立了县行政服务审批中心水务分中心(局行政审批股),抽调6名精干业务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严格遵循上级相关部门要求,以加强行政职能为轴心,大力推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模式,做到了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为保证各项规费的收取,我们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发扬“钉子”精神。克服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收取农业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河道工程占用补偿费等,较好地完成了规费征收任务。收费中做到了依法收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制度,杜绝了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

9、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在推进水法制宣传工作中,我局还特别强调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努力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做到普法、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把执法巡查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仅使防范涉及到有水事纠纷案件发生的执法工作到位,而且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在前。提出“预防为主,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防查并重”的口号,在处理涉及水事纠纷及水事案件时,主动做到先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再依法进行查处,取得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实效。

认真贯彻《会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水利建设。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巡查制、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六项制度”及执法评议考核制,我局在全县执法评议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名次。同时还制定了考核奖惩办法,把岗位责任完成情况与考核奖惩结合起来,奖罚分明,有效地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检查机制。根据我局制定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相关措施对行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定期考核,按时年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工作岗位,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管理水事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有效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阳光行政,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水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公示栏向社会公布九项服务承诺六条禁令及各项规章制度。聘请县人大、法制局、大型企业代表为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行风监督座谈会。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办行风热线节目,解答人民群众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水事案件举报电话,对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组织查处,并向当事人尽快反馈处理意见。全年没出现一例违法行政案件。

三、创新形式,拓宽发展宣传教育工作渠道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广播电台开办《水资源管理》专题“点点滴滴话节水”节目;在电视台播放人水法系列电视剧及水法规宣传口号;在《新闻》报刊上专版宣传水法规;在政府网站上设立《水资源管理》专栏;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网学习宣传水法规,扩大了宣传面,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为了更好地宣传水法规加强了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局多渠道的增加宣传投入。在重要水利工程所在地刷写标语和悬挂条幅,在重要河段设立了15块固定水法宣传牌,扩大了水法规定宣传面,受教育人次明显增加。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培训。按照上级普法要求,积极参加了省厅及市局举办的水法规培训班,受培训达100余人次。此外,根据每年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全县160余名水政监察员和普法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并通过了考核。通过培训提高了水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了我县水行政执法水平和宣传教育工作能力,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和“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煤电公司举行水法规节水知识竞赛活动,如猜谜语、知识问答等;在集镇、乡村设立水法规咨询处,及时解答群众提出问题;每年乘凉晚会举办水法制宣传节目,将“五五”普法的宣传教育融入文艺晚会,群众在欣赏文艺节目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制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1、每年年初印发《水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明确任务和职责,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了县水务局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奖惩制度及《水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考核制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为了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内管理,经费逐年增加,专款专用,几年来共投入宣传经费47万余元,培训经费26余万元。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普法档案管理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要求,配备了业务水平高的2名执法人员负责普法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做到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台账资料齐全,分类清楚,管理规范。信息联络员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向县政府、市局、南四湖局上报普法教育及行政执法活动信息。组织人员撰写了多篇普法规范调研文章。为了做好普法宣传活动,订购、编印了多套普法宣传材料,“五五”普法期间共印宣传资料30余万份,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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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主要任务:用3年时间首先集中力量解决受地震高烈度、洪涝、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校舍,需加固的进行加固,需拆除重建的进行拆除重建,需迁移避险的进行迁移建设。2009年重点解决受灾害损坏严重的校舍的搬迁及治理。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别完成总工作量的30%、60%、10%。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㈠实施范围。

全区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㈡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特区人民政府责成特区教育局牵头,发改、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房管、水利、审计、安监、地震、气象等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组成综合排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规范高效的要求,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校、逐栋排查,并按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作出逐栋建筑鉴定报告,建立安全档案。

2、制定规划。根据排查、鉴定结果,于今年9月10日前制定完成2009年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计划,同时报省审定;于2009年11月中旬前编制完成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同时报省审定。

3、分类实施。⑴经维修加固可达抗震设防标准的,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予以改造加固;⑵经鉴定要加固改造,但使用时间已超过设计合理使用年限80%或加固改造费用超过新建同类建筑物费用70%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拆除重建;⑶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建设或治理;⑷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立即拆除不再使用;⑸没有防火、防雷等设施或虽有但不合标准的,应按标准要求予以完善。

三、工作机制

㈠成立领导小组。我区已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教育、发改、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房管、水利、审计、安监、科技、气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特区教育局,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㈡明确职责分工。

特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程”具体实施,对“工程”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在省、市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校舍排查和检测鉴定、实施方案的制定,全面组织工程实施及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安全档案;落实“工程”用地和应承担的“工程”资金,及时向上级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教育局:牵头组织编制“工程”规划,协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整合有关资金,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编发简报、工程进度报表等。

发改局:将“工程”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按程序加快对工程项目的审批,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指导。

财政局:加强对上级补助资金的监管并及时进行拨付,与特区教育局及时会商从区级教育费附加中安排适当的项目补助资金。

建设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工程”技术指导,对在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参加选址评估,制定加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房管局:在特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协助有关技术专家,帮助各地对已建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鉴定,以及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国土资源局:为“工程”提供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最新地质变化情况,参与校址选择,负责工程地质安全评估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协调保证工程建设用地和项目学校办理用地手续。提供学校中心点GPS信息(84坐标系),测定学校中心点的经度、纬度和海拔高度(该指标需按WGS84坐标系的要求进行填报)。

水利局:为“工程”提供水情、汛情等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和意见,为洪涝灾害易发区校舍选址提出防汛要求。

科技局:为我区提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分布情况,提出地震安全性评估和建议,参与校舍建设选址,确定新址和加固改造校舍抗震设防要求。

公安局(消防大队):督促执行消防安全标准,按照公安消防局《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公消〔2009〕258号),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建筑防火安全设计、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监察局:会同教育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审计、安监等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重点案件。

审计局:将“工程”作为审计重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力量开展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安监局: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气象局:开展校舍选址的气候评估,依法审定工程施工图的防雷设计,对防雷设施进行竣工检查验收,为“工程”的实施及时提供气象服务。

环保局:负责对工作项目评估、完善环保手续。

四、资金安排和工程管理

㈠资金安排。

在中央的支持下,认真执行省、市、县三级资金分担落实的办法。整合目前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资金,与上级补助我区的“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切实加大对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通过财政预算、整合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其他资金等方式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绝不允许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特区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严格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不得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或拖欠工程款。

㈡工程管理。

1、公开透明。所有“工程”项目要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工程进度和实施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建设和验收要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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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安全牢固、科学实用的原则。把校舍加固改造、拆除重建与教育事业长远发展规划以及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县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对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三)工作任务

2012年计划加固15个项目,面积26247平方米;新建31个项目,面积27720平方米;拆除封存的D级危房318个项目,面积82080平方米。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2100万元。在县城东城区逐步新建杨集高级中学、县实验中学、第二实验小学新校区,有效整合伊山小学和实验中学资产,所得资金用于建设实验中学。在王圩新区建设王圩小学。开展校舍安全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科学管理。

三、时间安排

2012年全县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完成图纸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县教育局负责规划,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建设局负责招投标相关手续,国土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二阶段:完成工程施工。县校安办负责把握工程进度,联合县质检站做好质量监督。建设局负责办理建设相关手续,按规定减免相关规费。

第三阶段:完成工程验收。县建设局、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联合组成校安工程验收小组,对校安工程竣工项目进行验收。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教育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水利局、地震局、监察局、审计局、安监局、物价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县教育局

1.积极向省教育厅汇报,争取省教育厅对我县“校舍安全工程”的指导和支持。

2.将全县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基础上,牵头组织编制工程规划。

3.协调工程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拟定“校舍安全工程”的工作目标、政策;会同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在整合相关工程资金的基础上,提出县级资金筹措建议方案。

4.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对工程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

5.建立全县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安全工程的进展情况,实现全县中小学校舍等有关信息的动态管理。

6.牵头、组织各部门认真做好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并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工程的实施。

(二)县发改委

1.积极和省市发改委衔接,做好省市级资金的争取工作。

2.将“工程”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提出县配套投资建议方案,会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投资分配建议,上报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4.协调其他部门为“工程”实施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5.按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监管。

6.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三)县财政局

1.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做好中央、省级资金的争取工作。

2.将工程县级配套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会同教育局及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3.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

4.监督落实建设工程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四)县建设局

1.负责全县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组织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为校舍安全鉴定及加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依法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和服务。

(五)县国土局

1.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关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2.负责工程相关地质安全评估的协调和技术指导。

3.协调保证工程建设用地,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4.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六)县水利局

1.根据水情、旱情、汛情的有关规定,及时为工程或校舍所在地区提供最新水情、汛情信息,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2.宣传防汛、防台、排涝、防洪知识,提高中小学生避险自救能力。

3.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七)县地震局

1.参与指导校舍加固改造工程,指导校舍建设的选址和场址安全性评估,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

2.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及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培训与演练。

3.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八)县监察局

1.负责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审计、安监等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贻误工作的部门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重点案件。

3.积极参与、配合工程的实施

(九)县审计局

1.将工程资金作为审计重点,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力量实施。

2.积极对工程资金实施审计监督。

(十)县安监局

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与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2.依法对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加强对工程安全的监管。

(十一)县物价局

1.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的规定。

2.设立举报电话,严格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规收费行为。

(十二)县气象局

1.根据工程需求提供最新的气象信息,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学校执行防雷避雷标准。

2.在中小学普及防雷避雷知识,提高中小学生避险自救能力。

3.积极对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指导。

(十三)县消防大队

1.督促学校执行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依法审定工程施工图的消防设计,并对校舍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验收。

2.协助中小学校普及消防知识,提高中小学生防火避险自救能力。

3.积极参与、配合工程的实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细化分工。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校舍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互相配合,认真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相关工作。县校安办具体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实施,具体做好校安工程项目规划、招投标、质量监督、资金分配、竣工验收。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二)制定方案,强化督查。综合各部门意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制订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的具体方案,提高学校综合防灾能力。改造方案应包括具体的实施项目、质量目标、投资额及其资金来源、计划开工和竣工时间等内容。要按照年度计划,层层落实责任,稳步扎实开展校舍改造,确保按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县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时保质通过省市的验收考核。

(三)建立档案,强化管理。成立校舍安全信息采集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对每一所学校、每一栋校舍分别建立安全档案。档案应包括排查和鉴定结果、项目施工期间的文件档案资料、建设前后的图片和文字资料等信息,形成完整的校舍安全信息库,建立中小学校舍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为校舍监测和科学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县校安办要按要求做好纸质档案资料和电子档案资料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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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基本建设程序

对于一项合规的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水利部早在1998年颁布的水建(1998)16号文中做了明确规定,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通常来说,对于一些大、中型的水利工程,省水利厅建管处来负责办理具体的报建、审查招标文件,协助省发改委做好开工报告手续。大型灌区工程由农水处负责,而堤防工程由防洪办负责。

行文规定

在最初建设单位向省水利厅报送的文件之前,文件必须要通过当地州市水利局转报,而对于其他的参建单位则不允许直接向水利厅行文报材料。

办理报建需条件

初设已批准——项目法人主体已组建——项目已列入投资计划——有关土地使用权已获批准,在这些手续都已经办好了之后就能进行施工准备。

报建应报送资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批准文件;项目法人成立的批准文件;投资方案协议书或投资分摊比例批文;有关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内容和工作计划报告;项目法人组织结构和主要人员情况表。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项目法人到所在地州市的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确定工程责任质量监督员,项目法人与地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共同填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书》中相应内容并签章,然后项目法人带材料到省中心站签章办理后续手续(监督授权书)。

办理主体工程开工报告的条件

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同时,已经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建设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主体工程招标已完成,合同已签定并得到主管部门认可;现场施工准备和移民征地等条件满足开工需要。

二、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发挥的主要因素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意义认识不够

对于大型或国家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一般能主动,按时的办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申报手续。而对于中、小型的水利工程,尤其是地方性的防汛岁修、农田灌溉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往往不能主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甚至有拖延、躲避、应付的现象。

前期准备工作不足

目前,部分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周期较短,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图设计工作仓促,造成招标工程项目与实际工程情况存在较大差异。近几年来,国家、省、市加大了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各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亦逐年增多,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使得设计单位超负荷运转,一些项目设计没有进行深化、细化,往往使用初步设计图纸代替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既不符合规范要求,又难以满足施工要求,给工程实施带来不利影响。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大多在工程实施阶段,而对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涉及较少。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不够规范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对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往往缺乏足够的重视,工程资料未能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进行收集、整理,有的参建单位没有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甚至没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致使工程资料丢失或损毁,给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造成很大困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往往是重实体,轻软件,在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同时,对工程资料的质量监督同样十分重要,这部分质监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费用标准偏低,保证不了工作人员的日常处理工作

对于有编制人员的质量监督站,监督费用勉强解决;而对于没有人员编制的质量监督站来说,现有的质量监督费用远远不能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监督检查内容的正常开支。近两年来,随着质量监督费的取消,水利工程质监活动能否正常开展已成问题,监督人员受经费限制,可能会缩小检查范围,减少检查次数,这样就达不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根本目的。

三、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与建议

1、明确质量监督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能、经费来源

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由此也就确认了政府部门法定职责中质量监督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项,质量监督机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使的职责和权力,质量监督机构应列入行政编制或财政全额拨款且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序列,试验室应作为质监部门的附属机构,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这样才能保证质量监督机构权责统一,质量监督才能依法律法规行使监督。在人员经费上:有专职有兼职、有自收自支、有差额拨款的、有全额事业,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须明确质量监督机构性质,将所有质量监督机构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取消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监督机构只有不再与被监督对象发生直接经济关系,才能使监督机构职能更好地落实。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

质量监督有技术监督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能,监督者除了要熟练掌握国家部委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外,还要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培训人员素质上下功夫,一是现场监督中“传、帮、带”,合理搭配工作人员,由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带年轻人;二是让有前途的质量监督工作者参加省内外业务知识培训;三是聘请质量监督专家对质量监督工作者进行系统培训;四是经常召开论证会,对质量监督中的质量问题讨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质量监督队伍综合业务素质。

将诚信建设和质量监督相结合

建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制定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监督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把工程质量监督过程记录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诚信建设连接在一起,实行现场和市场的联动,严控从事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等质量行为,推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机构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结语

工程质量监督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深化对新时工程质量监督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程质量监督的预见性,开拓工程质量监管新思路,抓好理论宣传,提高大众质量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到水利工程质量监管中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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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大力推进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建设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我局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向上级水利部门争取资金,加快实施了饮水安全工程,协同相关部门整合各方位资金,发动群众,重点解决了血吸虫疫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问题。今年计划通过实施20*年人饮项目,2009年扩大内需人饮项目和省级人畜饮水专项资金,拟投资280万元,解决6000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用水难问题。

至2009年10月底已解决4444人的饮水安全,完成投资203.19万元。其中完成*13个村共2269人的人畜饮水工程,完成投资万元95.57万;完成七河乡勒马村、新面村、下木登3个村895人的人畜饮水工程,完成投资46.95万元;完成*乡则古村480人的人畜饮水工程,完成投资20.67万元;完成束河街道办事处开文荣华村800人的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完成投资40万元。

三、围绕有效减轻洪旱灾害,加大抗旱防汛工作力度

由于20*年降雨少,影响了*、*等泉群的出水量,*泉群6月下旬干枯,给我区农业生产带来很多困难。我局认真做好各个水库调度运行及用水管理,并协调玉龙县从拉市海调水1520万m3,保证了农田灌溉用水及城市生活用水、景观用水。做好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千方百计增加水库复蓄水量,从*水库至*输水管道供水230万m3,确保了*古城的景观用水,保证了*旅游业正常开展。

今年降雨较为适中,且在各重要农历节气时都下了雨,属风调雨顺之年,并未出现以往年的大暴雨等恶劣天气。我局认真组织汛前清淤、汛中检查,各水库管理所严格防汛值班制度,各乡和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反应迅速,高度重视防汛安全,城市防洪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四、围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抓好干渠防渗处理工程

*是*乡漾西村委会境内唯一的灌溉河道,全长8100多米,由于年年久远,*河坝全是土沙河坝,每到灌溉季节,渗漏严重,出现上游河水瀑满,下游河道干涸的现象。经我局不断努力,*被列入团山水库干支渠防渗处理工程。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省级水利专项贷款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320号),古城区团山水库漾西*干渠防渗处理工程总投资843万元,其中省级水利专项贷款资金140万元,其余资金由区级配套及群众投劳解决。2009年计划实施2.2km渠道防渗,计划投资140万元。项目6月25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后,8月7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干渠防渗治理1.4km,完成投资80万元,工程预计在年内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将改善项目区1.17万亩农田灌溉条件,粮食产量得到提高,渠道改造后将减少水毁修复工程投资,减少群众投工投劳,避免才力和物力浪费。*并被列入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待中央资金下达,将全面实施。

五、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如期完成20*年中央扩大内需新增项目。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七期“长治”工程*项目区(古城区)贵峰及良美小流域20*年第四季度新增水土保持项目于20*年12月底被批准实施。

20*年第四季度新增投资项目,计划治理面积6.79km2,投资150.56万元,计划实施土坎坡改梯350亩,经果林81亩,封禁治理9179亩,保土耕作589亩。坡面水系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谷坊2座;拦砂坝1道;排灌沟渠500米;溪沟整治1800米。

截止3月10完成投资149.3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省级匹配17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2.36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8km2,其中:坡改梯467亩,经果林81亩,保土耕作589亩,封禁治理9180亩,谷坊2座,拦沙坝1座,溪沟整治1800米,沟渠0.53km,累计完成土石方12.03万方。

认真实施“长治”工程。依据小流域规划和省水利厅下达的治理任务,根据水土流失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以水为主线,并在其质量、规模、效益上狠下功夫,坚持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注重效益。截止2009年5月15日完成了“长治”七期*项目区(古城区)贵峰和良美小流域的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投资224.5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万元,省级配套24万元,群众投劳折资80.56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4km2,其中:其中坡改梯26.67hm2,保土耕作46.67hm2,经果林46.67hm2,水保林33.34hm2,封禁治理886.66hm2;拦沙坝3座,谷坊6座,排灌沟渠4km,溪沟整治1302.2m。累计投入5.29万个劳动工日,累计完成土石方8.52万方。

至此,在长江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区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治理区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五年多来的共同努力,“长治”七期*项目区(古城区)规划治理的8条小流域已全部实施完成,共治理面积72.09km²,占计划99.32%;其中:坡改梯520.00hm²,占计划90.8%;保土耕作268.68hm²,占计划100%;发展经济果林286.2hm²,占计划95.4%;落实封禁管护5816.66hm²,占计划101.75%;水土保持林318.02hm²,占计划79.37%;塘堰整治15座,占计划88.24%;作业便道19.56km,占计划85.04%;渠系配套40200米,占计划95.71%;溪沟整治4982.3米,占计划123.9%;拦沙坝19座,占计划82.61%;谷坊63座,占计划81.82%;蓄水池26口,占计划92.86%;沉沙池5口,占计划12.82%;沼气池137口,占计划105.4%;节柴灶50口,占计划100%;累计投入61.44万个劳动工日,累计完成土石方93.24万m³。

完成投资1990.2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28.00万元,省级匹配118.0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1044.24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09km2,其中:经果林83.19万元,水土保持林33.67万元,坡改梯186.68万元,封禁治理17.18万元,水利水保工程617.8万元,其它7.48万元。

做好水土保持规划。按照长江水利委员会对“长治”工程建设的新要求,根据《“长治”八期工程前期工作要求》的规定,古城区选定“银河”为治理项目区,包括银丰河、罗玄两条小流域。为了有效遏制水土流失,确保“长治”八期工程顺利实施,在《“长治”八期工程云南省*项目区(古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了《银丰河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和《罗玄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

银丰河小流域规划设计综合治理面积1037.26hm2。其中:坡耕地治理工程81.2hm2,土坎坡改梯20.40hm2,保土耕作60.8hm2,蓄水池8口,沟渠3km,沉沙池3口,作业便道4.5km,植物护埂7.75km;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谷坊8座,拦砂坝5座,溪沟整治1km,塘堰整治1座;植物防护措施,水保林29.93hm2,经果林39.8hm2,辅助措施,沼气池100口,省柴灶50眼;封禁治理措施(生态自然修复)886.33hm2。

罗玄小流域规划设计综合治理面积1191.86hm2。其中:坡耕地治理工程67.06hm2,土坎坡改梯33.53hm2,保土耕作33.53hm2,蓄水池10口,沟渠5km,沉沙池4口,作业便道5km,植物护埂11.67km;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谷坊4座,拦砂坝3座;植物防护措施,水保林33.67hm2,经果林62.80hm2,封禁治理措施(生态自然修复)1028.33hm2。

同时,结合“十二五规划”和“三江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的精神,对我区水土保持工作做出了初步的规划。

六、围绕农民增收致富,大力发展水产养殖

全面实施完成了2009年的长江禁渔工作。出动宣传车队25次,发放宣传单600份,并在古城电视台做了宣传报导,重点治理电、炸、毒鱼行为。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基本做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岸上无江鱼”,禁渔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稻田养鱼的推广工作。今年在没有省级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古城区水务局筹集资金支持稻田养鱼的推广工作。年内完成稻田养鱼面积1358亩,推广稻鱼工程100亩,稻田养鱼总产量达到65吨,产值达到130万元,农民在项目实施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年古城区水产品产量预计达到680吨,其中养殖产量可达95﹪。

积极利用古城区的水资源优势,鼓励发展冷水鱼类养殖,进行科学规划,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渔业发展的项目储备,为渔业发展做好准备工作。

七、围绕提高水利化程度,注重项目前期工作

按照《十一五总体规划》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立项支持,加大了各类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完成了《*市古城区束河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九鼎河、青龙河灌区续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古城区抗旱规划》、《*市古城区*青龙河灌区渠系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古城区金安乡增明灌区渠系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古城区2010-2020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规划》、《*坝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目前正在编制《漾弓江生态规划》。通过对以上项目的规划,为我区以后水利工程的实施储备了一批项目,为稳步推进水利工程的建设、提高水利化程度奠定了基础。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卫生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水农〔2009〕114号)文件要求,我局汇同卫生局和5乡4个办事处对人饮工程项目的基础数据全面的调查、统计,复核确定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人口,现已完成“古城区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调查及复核报告”。

八、围绕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如期完成改革任务,我区于9月10日成立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0月13日召开了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了省水利厅9月1日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现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摸底调查、产权鉴定、资产评估等工作,预计该项改革工作在年内完成。

九、围绕保护水资源,全面加强水政执法工作

水政监察队伍建设见成效。目前水政监察大队共有成员8人,其中本科1人、大专文化4人,中专文化2人,高级工1人,是一支相对完善,有朝气活力,不断发展提高的一支队伍。今年有2人参加水行政执法培训。在人员培训的基础上,根据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水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政监察队伍开展“四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政监〔20*〕8号)精神、《*市水政监察队伍开展“四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丽水发〔2009〕1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在全区水政监察队伍中认真开展执法能力、执法制度、执法保障、执法形象建设(简称四项建设)的活动。建立健全以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为核心的水行政执法制度,包括:执法责任分解制(岗位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工作奖惩制、巡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统计制度、办案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初步实现执法制度种类齐全、内容合法,重要制度上墙,办事程序成图,执法人员身份公开,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规范作用,逐步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和程序化,有效地促进了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和内部管理,进一步树立了水利行业良好的执法窗口形象。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学习,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推进了水政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水政监察工作初见成效。我区水行政执法队伍在水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出了坚持日常巡查执法活动和开展集中性的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路子。在2006-2007年地下水资源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2009年水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大了水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对全区06年至07年地下水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检查285口已封水井,未发现重新开挖取用水情况;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件,责令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建筑2起,封闭违法打井取水2起。对水事违法案件坚持“三必查”即上级交办的案件必查,群众举报的案件必查,涉及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案件必查。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日,积极开展水政法制宣传工作,共发放4500份水法律法规宣传单,加强了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

积极探索依法治水新途径,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是古城区水政工作的重点,水行政执法工作逐步由事后执法处理向预防和宣传相结合转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新的理念。

依法加强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力度。2009年,依法加强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力度,目前共征收水资源费22.973694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0.845万元。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100%,取水许可证核发前现场验收率达到100%,入河排污设置论证,水资源论证更加完善,灌溉水利用率达到48%,农业节水灌溉率超过30%,用水定额标准更加科学化和制度化。

十、财务工作

按时认真地完成了20*年财务决算,并及时的向局领导提供了财务状况说明,确保领导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单位的资金状况。按照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日常的财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对我局财务工作的检查。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做好水利建设各项目资金的申报、落实工作。认真对待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并经常派人到实地观察工程进度及实施情况,以保证资金及时拨付,避免出现因延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实施的情况。做好非税收入的管理缴纳工作,保证财政非税收入及时、如实到位。

十一、局办公室工作

完成局内文秘、档案、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积极编发水利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有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完成机关内部管理的建章立制,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完成全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的管理工作,包括考核、考评、调动、档案等,认真做好水利系统职工工资、劳保管理工作,完成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做好水利系统统计工作;认真搞好老干部管理工作,与局工会一起看望、慰问职工和老干部;协助党总支搞好党务工作,收缴上半年、下半年的党费;认真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得到代表、委员们的“办事认真、代表满意”的评定,受到区人大、区政协的表彰;认真贯彻实施四项制度,与水利重点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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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年度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的分组归类,将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办事机构划分为县政府主要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两类。

1、县政府主要工作部门(31个)

财政局、经贸局、外经局、农业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水利局、发改局、民政局、粮食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国土局、建设局(含房管处)、交通局、审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口与计生局、文体局、安监局、物价局、环保局、人事局、科技局、教育局、统计局、司法局、库区移民局、民宗局、人防办、项目办。

2、事业单位(15个)

虎伯寮管理局、农机局、旅游局、县志委、地震办、档案局、城管局、广电局、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宾馆、供销社、二轻联社。

三、考评内容:主要考评履行法定职责、完成本单位年度基本工作目标情况,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下达工作任务,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围绕中心,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的情况;挂钩村工作情况;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等情况;争先创优工作情况;扣罚事项等。

四、考评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采取量化考评办法,履行基本职责工作550分,服务中心工作150分,两项合计700分。争先创优工作为奖励分。坚持平时考评与年终总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主要是各单位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序时进度完成情况,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双过半”情况,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由评分单位平时跟踪掌握;年终总评分由考评组结合平时跟踪考评情况,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分。

五、有关事项:

1、由考评组直接考评的“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共260分,根据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与业绩考评方案进行评分。

2、由部门考评的单项工作,办文、办事、办会情况(30分)由县政府办提供评分;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完成情况(30分)和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20分)由县政府督查室评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30分)由县政府办提供评分;部门网站建设情况(30分)由县政府办提供评分;依法行政执行情况(30分)由县政府法制办评分;完成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指标情况(50分)由县统计局评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50分)由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和县政协提案委评分;妥处来信来访情况(20分)由县局评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40分)和挂钩村工作情况(30分)由县委办评分;服务万利达产业集群项目区、星项目区、丰田项目区、南陵项目区工作(80分)由四个项目区评分。

3、争先创优工作为奖励分,扣罚事项为倒扣分,由考评组依据相关资料进行计分,并计入或倒扣总分。

4、各被考评单位要根据分解下达的考评目标任务,逐项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以及工作措施、时间进度,逐月开展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5、各被考评单位要提高对绩效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数据,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6、考评结果等级划分和运用根据委办[]32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评步骤:

1、平时考评由考评单位跟踪掌握;

2、年终考评工作分为考评组实地考评、职能部门考评二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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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平原绿化工作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范围包括全市11个镇(街道)和6个市级相关部门。

(一)对镇、街道的考核

1.组织领导,考核分20分。重视平原绿化工作,加强对平原绿化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保障资金投入,得20分。

2.农田林网绿化工作,考核分20分。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且质量合格率95%以上的,得20分。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完成任务超额10%以上的加2分。

3.经济林片林绿化工作,考核分20分。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且质量合格率95%以上的,得20分。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完成任务超额10%以上的加2分。

4.城镇绿化工作,考核分20分。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且质量合格率95%以上的,得20分。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完成任务超额10%以上的加2分。

5.森林系列创建工作,考核分20分。完成年度市级森林村庄创建任务的,得20分。未完成创建任务的,每个扣5分;创建省级森林城镇的,加5分;创建市级森林城镇的,加3分;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的,每个加1分。

(二)对相关部门的考核

被考核相关部门名单: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农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1.组织领导,考核分20分。重视平原绿化工作,加强对平原绿化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保障资金投入。

2.工作实绩,考核分60分。完成年度工作绩效较好的,得60分。成效显著的适当加分。具体工作任务如下:3.长效管理机制,考核分20分。制定和落实平原绿化长效管理措施,绿化保存率在85%以上的,得20分。成效显著的适当加分。

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

2013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范围为全市11个镇(街道)。

1.组织领导,考核分10分。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班子和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宣传,保障资金投入,得10分。

2.绿化造林工作,考核分13分。完成下达的年度造林任务,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得13分。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完成任务超额10%以上的,加2分。

3.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分20分。森林消防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广泛开展森林消防宣传,不留死角;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加强野外火源监管,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5‰;重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配备相应扑火装备;扑火队员待遇按市要求落实;达到上述目标的,得20分。森林火灾发生率超过0.5‰的,酌情扣分;辖区内有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扣完本项分值;森林消防创新工作受到上级肯定并在全市推广的,增2分。

4.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考核分10分。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界定、保护、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征(占)用公益林的变更调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达到上述目标的,得10分。补偿资金发放率未达100%的,酌情扣分。

5.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考核分15分。森林资源管护制度健全落实;护林组织健全,人员待遇落实到位;认真执行管护责任制,发现林业违法行为及时阻止、上报;熟练运用GPS等护林设备;积极协助辖区内林业违法案件查处;辖区内林业违法案件发生率控制在每二万亩一起以内;达到上述目标的,得15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护林巡查制度未实行全年制的,扣完本项分值。辖区内无林业违法案件的,加2分。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考核分5分。组织健全,监测制度完善,签订责任状,完成局下达的防治检疫任务;完成区域内的竹林病虫害和松材线虫病的监测及防控工作;枯死松树清理率达100%。达到上述目标的,得5分。枯死松树清理率未达100%,每下降1%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7.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分5分。林地流转规范,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作用明显;林权档案规范、内容完整;林权纠纷调处率达100%;达到上述目标的,得5分。工作不规范的,酌情扣分。年度入选省级林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每1家增2分。

8.林地管理工作,考核分7分。加强林地权属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辖区内无违法占用林地、毁坏林地行为;达到上述目标的,得7分。辖区内有违法占用林地的,或有毁坏林地行为的,酌情扣分;出现重大毁坏林地和严重违法占用林地事件的,扣完本项分值。

9.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考核分5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按权限办理木材采伐证,辖区内无无证采伐行为;做好木材伐前、伐中、伐后监管工作;达到上述目标的,得5分。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酌情扣分;出现重大乱砍、滥伐事件的,扣完本项分值。

10.木竹经营加工行业管理工作,考核分10分。严格按程序审批《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辖区内无无证加工(经营)企业;加强对木竹加工企业监管,严格执行台账制度,及时上报企业统计资料;及时制止、上报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查处;达到上述目标的,得10分。辖区内木竹加工经营企业有违法行为的,酌情扣分;有重大违法事件的,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三、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