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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岗位总结
1本年度岗位业务总结
近半年职责内工作大致如下:无菌试验19个批次;高效液相纯度检测42个批次;DNA残留检测44个批次;紫外病毒颗粒数检测69个批次;紫外吸收A260/28023个批次;293细胞蛋白残留22个批次;残留牛血清蛋白检测19个批次;细菌内毒素检查60个批次;测生产内环境(沉降菌和悬浮粒子数3次;处理本部门的领料和请购事宜。
上级交办的工作也全力配合完成,另外,协助完成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
2本年度技术提升与改进总结
从下半年正式进入公司以来,实验操作方面以及仪器使用等都取得了显着进步。各项检测项目都有所接触,自己负责的项目工作按时完成,在实验操作上更加娴熟,实验结果也越来越稳定,对工作流程也有较清楚的认识,对实验记录文件有一定的了解。在工作上夜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在实验操作上的失误或未注意细节方面;个人负责的实验用品的准备情况,这些问题都得到领导们的指点,在他们的帮助下,各项工作开展的比较顺利。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问题,我也会及时的反馈给领导,虚心请教,不断增加工作经验。我会在完成工作的迅速性、时效性,成本意识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3、下年度岗位工作计划
1遵守和执行公司及研发中心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
2全力配合好部门各项目的检测工作;
3了解并学习关于药品申报的内容、程序及准备文件等;
4学习本部门及公司的日常事务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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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__局工商所纪检监察员配设情况
近年来,工商__局在各工商所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员制度,每个工商所各配设1名纪检监察员,平均年龄42岁,其中由工商所副所长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有5个工商所,占56%;由内勤、法制员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涉及3个工商所,占33%;由监管干部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涉及1个工商所,占11%,拥有大专学历的2人,本科学历的7人,运行3年来,先后有4个工商所调整过纪检监察员。
二、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分局制定了《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职责》,明确规定工商所纪检监察员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工作的方法和程序以及义务、权利和待遇,应当履行的六项工作职能。从安排部署、过程督导、绩效考核、跟踪整改等党风廉政建设程序化管理模式,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纪检监察员业务能力教育培训活动,每年召开2次纪检监察员工作情况联评会,有力地促进纪检监察员工作开展。20__年分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实现全部工商所创建区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先进单位目标。其中,省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标兵单位2个,市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优秀单位3个。
三、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存在问题
(一)兼职纪检监察员职能发挥受限。纪检监察员多为兼职人员,有些甚至身兼数职,既要负责内务管理,又要负责监管巡查,同时还负责纪检监察员工作,导致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只能以学习传达文件文件为主,职能发挥受到限制;(二)纪检监察员专业知识不足。纪检监察员都是“半路出家”,对纪检监察知识相对缺乏。有的同志没有经过培训就走上纪检监察岗位,业务上不能马上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有的同志年龄偏大,只求表面工作过得去,不求精细和创新,使得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深入推进;(三)纪检监察员监督对象不全面。大多纪检监察员均为工商所副所长或不具有领导职务,由兼职人员或者老同志担任,导致监督的主要对象只能以基层一线监管干部为主,特别是对于工商所长职能履行情况的监督缩手缩脚;(四)监察效果还不够理想。由于工商所人员编制较少、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全面深入开展。对一些较为棘手的问题,个别纪检监察员存在不敢正面应对,能推则推,怕得罪人,怕影响单位声誉的现象。
四、提升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的建议
(一)加强纪检监察员队伍梯队建设。优先选择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公道正派的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员,对于因年龄即将到任的单位,应提前发掘、培养后备人选,形成良性循环的纪检监察员梯队。对于现任纪检纪检员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不定期地举办纪检员培训班,采取定期走访、跟友邻单位座谈等方式,使纪检监察员能抓住监察工作切入点,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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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坚定的思想政治素质。
1.要树立忠诚履职理念。内审人员要从根本上解决“为谁审计”的问题。忠诚履职既应是审计工作的落脚点,也应是内审人员的价值取向。要把涉及基层央行的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精准扶贫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管好国家钱财,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赢得内部审计环境的优化。
2.要提升忠诚履职能力。基层央行内审干部要着力体现尚法求实的职业理念,体现客观公正的职业特征,体现无私无畏的职业操守,体现忠诚为民的思想情怀。要确保忠诚履职,必须加强内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把审计监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监督落到实处,使基层央行内审人员能够清清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具备良好的审计道德素质。
1.要具备蓬勃向上的朝气。内审工作繁琐而单调、艰苦而清贫,许多同志数十年如一日坚持,毕其一生为之奋斗,不仅要面对工作的劳顿、岗位的疲倦,而且有时要面对物质的诱惑、家庭的困难。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内审干部要依法履职、忠诚尽责,必须胸怀理想、牢记责任,执着信念和追求,永葆朝气与激情,精神振奋、埋头苦干。
2.要具备团结进取的锐气。基层央行内审干部必须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荣誉、作为,融入到每名内审人员之心。在审计事业面前,多想敬业奉献;在集体利益面前,少虑个人得失,自觉当好审计大厦的一块砖瓦。而基层央行内审队伍的团结,不是抱团取暖的团结,不是无所作为的团结,是要奋发进取、忠实履职的团结。
(三)具备扎实的人员业务素质。
1.要有敢于负责的底气。内审效能能否有效发挥,关键在于我们内审干部能否坚持原则、依法监督,是否具有敢于负责的底气。内审工作的底气,来自于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的坚强后盾,来自于人民银行规章制度的约束,来自于所有央行员工的充分信任,更来自于内审人员的坚强党性与严格自律。内审干部从严遵守审计纪律,胸怀坦荡、坚持原则,上无愧上级行党委、下不愧基层央行员工,这样才能真正担负起内审执法重任。同时,还要端正审计态度,到被审计单位审计该怎么审就怎么审,不能顾及情面,也不能当“和事佬”,要有“针扎不入,水灌不进”的态势。
2.要有全面的审计技能。基层央行内审人员要练就“火眼金睛”,去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问题、看懂别人看不懂的问题。要有正确的审计结果,出具的内审报告要在任何时候都推不翻,任何时候都能经得起检验,报告结果是毋庸置疑的。要有过硬的作风,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加强自身监督和防控,“打铁还须自身硬”,要敢打硬仗、清正廉洁。要有改革创新的勇气,坚决避免在已有审计模式套路中往复循环的工作习惯,克服墨守成规、满足现状的思维模式,要有创新的责任、改革的担当。
二、基层央行亟待加强对内审人员的素质培养
在基层央行内审干部的培训上,要加强思想理论、党性教育、道德品质建设,促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教育引导内审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实践。要培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担负起上级行党委赋予的内审监督重大的责任感。要培养爱岗敬业精神,努力奉献内审事业,服务于国家和人民银行。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积极培育优良的内审作风,树立基层央行内审人员良好形象。
(一)培养共同愿景,创建学习型内审队伍。
首先,要倡导内审团队学习。通过团队学习熟练地创造、获取和传递知识,并提高基层央行内审干部学习和团队合作的能力。这就需要培训教育不仅仅是内审人员的事情,要有利于单位内审环境的优化,有助于单位内审转型和发展。其次,要倡导全过程学习。将内审和培训视为一个整体,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才能始终保持内审培训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另外,还要倡导多样化学习。内审作为一个整体,每一名内审干部不仅仅应该掌握本岗位的技能和知识,也应该学习其他部门和岗位的相关知识,这样才能更好地相互协作,也有利于提高内审的工作效率。
(二)组织与个人并重,实现内审互利共赢。
在制定内审培训计划和培训目标时,应立足于内审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个人发展需求,将内审培训教育与员工个人的发展计划、职业规划结合起来,实行二者并重的内审培训教育理念,使内审人员意识到培训是与自己未来的发展息息相关的,就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切实提高内审知识的培训效果,以达到人民银行事业与个人共同发展的目标。
(三)准确定位需求,丰富内审培训形式。
在内审知识培训前,充分运用多种需求分析方法,从年初会议、集中内审培训、内审专题研究三方面综合考虑,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特点的内审干部准确定位,制定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内审知识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并尝试运用更多审计培训形式,以增强学习兴趣。如针对青年干部职工思维活跃、接受力强、更喜欢生动简洁的审计培训形式的特点,可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通过flas课件等打造微课程,或鼓励参加QQ群、微信群等互动交流,将学习游戏化、碎片化,在寓教于乐中学习他们需要的新知识、新业务和经济金融热点等;而针对年龄较大的内审干部职工,则可针对其感兴趣的内审调研、内控检查等专题进行教学或讲座。
(四)开发整合资源,提升培训师资水平。
当前基层央行内审培训教育,主要是请本系统岗位能手进行经验式授课,因受其专业水平、培训技术技巧等方面的限制,已不能较好地满足内审人员对快速知识更新的需求。因此,建议上级行要将优质内审培训资源向基层行适当倾斜,多提供向知名院校和其他单位交流学习的机会,把优秀外部审计培训理念、方法、讲师“引进来”。同时,应注重提高本单位内审培训人员的专业素质,鼓励领导干部、技术骨干、青年岗位能手等担任专兼职老师,建立内审师资遴选和动态管理制度,实现内审师资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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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关键在于制订科学、合理的目标。
从第一次月度考核来看,个别科室对制订目标的认识有一定的偏差。如有的科室就把一些工作过程的描述作为本科室的工作目标,而没有设定该项工作的完成结果是什么。如项目室制订的一个分项目标:开展**项目市场调查。这样的“目标”是无法考核的,因为我们并不知道是如何进行市场调查的,甚至可能到了月底我们连他们去没去做市场调查都无法断定。而正确的目标设置应为:开展市场调查,并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这样的目标就非常明确,并且,可以依据所设的目标提出具体考核的标准,明确报告提交的时间、报告的内容、报告所涉及的数据的准确性等等。
为避免各科室在设置目标时产生类似的偏差,需对各科室所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提出相应的要求,目标的制定需把握如下原则:一是目标必须具体,在工作的“关键绩效指标(KPI)”栏内要明确工作项目的产出结果。二是目标必须可以衡量,在表中“评分规则”栏内要明确工作项目的量化标准。三是目标必须具有明确的时间限定,在工作“完成情况描述”栏内要明确工作项目的截止日期。四是根据完成目标的难易程度及其重要性,为工作项目设置相应权重,权重之和须为100%。这样当每项工作完成后,我们就可以对完成的结果进行考核。
员工绩效目标考核时,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所制定的目标是否能够完成,不在于科室(个人)努力以否,那么对这些工作任务又如何设置目标?如何考核?个人的看法是:
设置目标要注意一个很重要的原则:目标必须是可以达到的。也就是说设置目标的前提条件是该项工作经过科室(个人)的努力,是肯定能够实现的。
如果某项工作受客观因素限制,我们无法确定能否完成。那么是不是我们就不对该项工作提要求、进行考核呢?肯定不是。对于可以明确的工作,我们可以侧重于结果管理,通过设置目标,进行考核。
二、开展绩效目标管理,重在抓落实,做好分解,强化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执行。
目标管理的精髓在于科学地处理了实现目标的过程,过程孕育结果,结果检测过程。将总目标逐步分解、逐条落实,逐项完成,可以将目标分解至全体员工,通过层层传递,达到人人身上有指标,为实现目标共同奋斗;还可将目标分解为周工作安排、月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在确定各项工作目标的同时,要强化绩效目标考核,制定完善具体的操作性强、双方均能接受的考核标准。这样不仅便于考核期满后能对工作结果进行评价,也能使各科室、员工清晰明了单位对工作的具体要求,从而在工作中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标准的设立一是要清晰明确,避免导致员工对目标理解产生歧义或困惑;二是考核标准要客观,并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予以状态描述;三是标准之间要协调,不能相互冲突;四是考核标准要全面,构成完整的考核体系;五是考核标准必须有效、可信并能为考核双方所接受。另外,由于有些工作项目相当复杂、实施的难度很大,考核的标准难以做到精确,在此情况下需对此类目标设置考核标准时采取一些灵活的方式,不必每项标准都要做到细化和精确。
三、开展绩效目标管理,要进一步精细化考核工作。
1、考核什么?这实际上是考核目标的设定问题。兼职人事经理应对考核目标、考核标准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把关。必要时可会同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对工作计划进行研讨后,提出参考意见。
2、如何考核?就是说我们怎样对工作进行评价的问题。这需要在考核前针对考核目标提出评估标准(考核标准)。在工作完成后,参照事先拟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兼职人事经理可以要求科室提交证明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兼职人事经理也有权向有关科室收集考核材料,以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兼职人事经理根据考核材料并参照事先所设定的考核标准对业务科室、员工上月目标的完成情况(有客观依据的)进行评价,并提出考核意见;如有必要兼职人事经理也可召集有关科室及人员对科室、员工目标的完成结果(无明显客观依据的)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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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镇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规范运营,保障被托管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办〔2015〕2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5〕41号)及《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叙永县中小学生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叙府办函〔2015〕40号)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实现托管机构规范化运营为目的,以“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配合,部门履职、联动监管”为原则,积极引导校外学生托管机构规范化运营,逐步建立托管机构管理长效机制,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中小学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二、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一)突出管理秩序整治,确保规范经营
1.对经营性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2.对暂不具备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
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收费情况和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4.对条件达不到要求或存在重大消防、建筑、餐饮等安全隐患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5.加强宣传教育,禁止在职教职员工和离退休教职人员开办或兼职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引导学生、家长选择规范的托管机构.
(二)突出治安隐患整治,确保学生安全
1.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建立健全托管机构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相关规章制度;
2.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排查学生托管机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依法查处违规车辆接送学生及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
3.对校外托管机构及其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排查,依法查处涉及校外托管机构的治安案件;
4.依法打击托管机构周边敲诈、勒索等扰乱托管机构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在重点时段增派警力巡查.
(三)突出火灾隐患整治,确保消防安全
1.对学生托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指导和督促学生托管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施,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四)突出食品卫生整治,确保饮食安全
1.查处托管机构经营过程中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或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易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行为;
2.指导督促托管机构建立进货记录、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等制度,配齐配足相关设备设施,规范其经营管理;
3.督促学生托管机构制定、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依法对学生托管机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办理等进行监管和指导.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和申报摸底阶段(3月23日-3月30日).广泛宣传《泸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泸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方案》、《叙永县中小学生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方案》和《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所有托管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无证托管机构的基本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填写排查统计表,建立基本台帐.宣传分三个层面:一是学校对教育工作者宣传,要求不得开办、兼职和陷入利益格局,违者必究,没有下不为例,与在职教职员工和离退休教职人员签订禁止办理非法托管机构责任书;二是学校专门召开学生家长会开展政策宣传,对校外非法托管机构安全事故、治安刑事等典型案例宣传,并由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禁止学生在校外非法托管机构托管责任书.三是镇人民政府牵头,镇上相关部门和村(社区)配合,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完善相关手续,规范办理行为.
(二)自查自纠和登记注册阶段(4月1日-4月20日).江门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所有校外托管机构按《泸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泸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方案》和《叙永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方案》的规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具备申办条件的托管机构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无证的、违规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托管机构下发停办(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经整顿指导后符合审批条件的托管机构,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使之纳入到规范管理中.对不符合审核的托管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拒不执行者,将依据有关要求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检查过程中,各部门认真做好检查取证和记录.
(三)集中整治和依法查处阶段(4月21日-5月20日).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对需要取缔的无证托管机构进行查封和取缔.对符合举办托管机构条件,且无安全隐患的无证托管机构,适当延长整改时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重点监控,确保暂存期间托管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对违规办理、兼职和参与非法利益的在职教职员工和离退休教职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督查督办.
(四)复查和巩固阶段(5月21日-6月15日).由镇社事办组织成员单位对校外托管机构举办情况再进行全面复查.对私自举办的进行严肃查处,切实规范托管机构管理.
(五)迎检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镇社事办于6月16日前将综合整治情况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立卷,按照一式二份的要求,自留存查一份,送县经济商务局一份,随时接受县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四、工作职责
江门镇人民政府各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学生托管机构整治的组织、宣传、清理、登记、隐患排查及整治和信息上报、日常监管等工作.
具体为:
(一)社事办:制定并印发《叙永县江门镇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整治方案》;对校外学生托管机构清理、登记、信息上报;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协调会,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中小学:负责摸清每个学校学生所在校外托管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及时更新信息;将台账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归类、汇总,及时向县教科局、镇人民政府、工商部门报送掌握的校外托管机构信息资料;与在职教职员工和离退休教职人员签订禁止开办或兼职校外托管机构责任书;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开办、兼职和陷入利益格局的在职教职员工和离退休教职人员;一个学期集中召开学生家长会一次以上开展政策宣传,并与学生家长签订禁止学生在校外非法托管机构托管责任书,引导学生、家长选择规范的托管机构.配合联合检查组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执法工作.
(三)食安办:负责指导督促合法的校外托管机构制定食品安全制度;负责对合法校外托管机构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依法调查;配合联合检查组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执法工作.
(四)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初审并出具符合办理或不符合办理托管机构的书面评估报告;对托管机构经营场所的建筑工程质量和房屋安全、用气安全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依法查处违规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行为;对托管机构经营场所的建筑工程质量和房屋安全、用气安全进行日常监管;负责配合托管机构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对全镇范围内学生托管机构周边卫生及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及整治等工作;配合联合检查组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执法工作.
(五)江门派出所: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初审并出具符合办理或不符合办理托管机构的书面评估报告;了解掌握托管机构及周边治安状况并予以整治,指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合法托管机构秩序,侵害工作人员、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依法查处学生托管机构违规车辆及驾驶员非法接送学生和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托管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整改,依法处理联合执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六)卫生院:负责对托管机构传染病防治的措施进行指导检查,并提出预防建议意见;按照职能职责,负责校外托管机构日常的卫生防疫监管工作.
(七)镇安办:负责学生托管机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综合分析、综合评估、综合决策、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指导校外托管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督促校外托管机构抓好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的落实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配合派出所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联合检查组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执法工作.
(八)经发办: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非法收费的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负责校外托管机构日常收费的监管工作;配合联合检查组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执法工作.
(九)交管办:负责联合派出所、交警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予以查处;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车辆非法运送学生予以查处;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车辆超员、超载运送学生予以查处;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车辆人货混装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整治.
(十)党政办:负责校外托管机构整治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
(十一)财政所: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提供经费保障.
(十二)镇纪委:负责对各办公室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和离退休教职人员开办或兼职校外非法托管机构进行查处;对陷入校外托管机构非法利益格局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十三)供电公司: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违规用电予以依法查处;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用电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配合做好综合执法工作.
(十四)县级相关部门的派驻机构:工商、食药监、消防、国税、地税等部门按照(叙府办函[2015]40号)文件确定的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保证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并组织力量切实抓好校外托管机构的综合整治,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宣传发动,落实单位职责,部署整治行动.各办公室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职.
(二)加大管理力度.一些托管机构条件简陋、管理粗疏、饮食卫生标准差、存在较大隐患,一些数托管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甚至无证照经营等问题.加强学生托管机构管理已成为当前社会、学生家长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托管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监管职责,细化工作要求,明确方法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各办公室门要认真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的专项管理、检查,坚持“责任落实不放松、隐患整治全覆盖”的工作态度,确保查清、查透、查实,及时发现问题,果断解决问题.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四)加强宣传教育.党政办、中小学、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公开监督电话6755211.对社会举报的违规托管机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及时进行查处,确保整治实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中小学、镇各办公室每周五上午12:00时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下周工作安排计划一并上报社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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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四条 公司建立以岗位需求为依据的员工准入机制,逐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第五条 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应按照公司定岗定编规定,统筹规划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于每年10月底前形成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提报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需求计划,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的使用、调剂和招聘。
第六条 公司坚持人员内部调剂的原则,内部无法调剂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的招聘与录用按照《公司副科以下人员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及解除
第七条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前,若公司有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以《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单》书面征求员工的意见。员工必须在收到通知单后的10日内明确答复,并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回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或员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或员工答复不明确的),则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
第九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调出或自愿离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手续清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离职手续。
与公司另有约定的人员,必须按协议履行完后,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专项协议(培训、借调、保密等),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四章 员工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员工培训按《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新录用员工必须进行岗前三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员工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管理按《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或《子公司考勤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员工薪酬、绩效管理等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立员工考核评价机制,为优秀员工成长提供平台和晋升机会,具体执行《公司员工岗位定职、改职、提职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员工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员工定职及在公司内岗位变动调整,应按《公司员工岗位定职、改职、提职管理办法》程序执行。
第五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员工的权利
1.享受由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各类社保及其它福利待遇的权利。
3.员工享有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权利。
4.享有国家、自治区政府规定的节假日休假的权利。
5.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6.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有监督权。
7.对公司公布的信息有知情权。
8.对违法违纪的行为有制止和检举权。
9.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第十八条 员工的义务
1.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应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3.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调动。
4.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
5.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
6.发现隐患或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7.以公司利益为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六章 奖惩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第二十条 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改革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办法执行《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奖惩事项,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办法》等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有效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员工获公司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享受规定的物质奖励。
员工有其他先进事迹或重大贡献,奖励由公司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奖励程序
1.由员工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子分公司提出奖励申请,并附有关事迹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提交公司审批。
2.对员工的奖励决定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奖励决定生效。对奖励有争议的,由公司工会牵头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定。
第二十五条 对员工的惩戒
对员工的惩戒按照不同程度错误分为批评教育、待岗学习、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三种。其中待岗学习分为:待岗学习1个月、3个月、6个月。对待岗不足1个月的惩戒由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自行安排。
一、批评教育:由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进行。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
二、待岗学习
待岗学习应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由所在单位安教科负责组织相关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安排相应岗位。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1个月:
1.违反公司的劳动、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6个月内工作出现2次及以上差错(不含安全责任),不能胜任本岗位要求的;
3.泄露公司信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在1000元—2019元的;
4.一个考勤月份内,旷工半天者;
5.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各种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造成损失在1000元—2019元的;
6.酒后进入工作场所滋事,影响他人工作的;
7.在明示危险场所违反规定的;
8.经查实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9.其它违规行为公司认为须待岗学习1个月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3个月:
1.待岗学习1个月期满后,对所犯错误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一年内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损失2019元—3000元的;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2019元—3000元的;
4.在工作场所聚众赌博、斗殴、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5.经查实对同事进行恶意诬陷的,制造伪证的,故意制造事端的;
6.旷工1天的;
7.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各种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且造成损失在2019—3000元的;
8.故意损毁文件、毁坏公物者;
9.其他较大违规行为公司认为须待岗学习3个月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6个月:
1.待岗学习3个月期满后对所犯错误认识仍不到位、态度仍不端正,一年内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假借职权,损公肥私,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数额在3000—5000元的;
3.损坏、侵占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数额在3000—5000元的;
4.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且造成损失3000—5000元的;
5.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致公司受到损失3000—5000元的;
6.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损失3000—5000元的;
7.玩忽、擅离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3000—5000元的;
8.连续旷工天数超过1天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9.其他严重违规行为但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
(二)按国家《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惩戒的程序
一、待岗惩戒程序
(一)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负责调查,写出查证材料经当事人签字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公司按照惩戒审批权限作出惩戒决定。对员工的惩戒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示。
(二)对员工的惩戒决定用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记入档案。允许受惩戒的员工申辩,员工对所受惩戒不服,可以向工会申诉。
二、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办理程序:
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调查核实相关事宜并提出意见报公司。公司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决定前,应事先将解除事由告知工会,工会认为解除合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单位纠正。公司在研究工会意见后,作出解除决定。解除决定应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七条 员工在惩戒期满,由其所在单位、部门、子分公司按管理权限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决定,考核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岗或另行安排岗位。员工重新获得岗位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与其他员工享有同等权利。
第二十八条 待岗学习期间及期满考核合格上岗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各级人员弄虚作假、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的,从严惩戒。
第七章 员工内部退养
第三十条 员工内部退养政策原则上不予办理。
第三十一条 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在内退期间的待遇
1.内退期间,公司予以发放内退生活费。内退生活费标准按离岗前本人岗位正岗工资标准的60%+工龄津贴支付,内退后不再享受绩效工资、其他奖金、交通补贴及生活补贴。
2.内退期间,公司按规定继续为内退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金。
3.内退期间,取暖费等按当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标准发放。
4.内退员工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三十二条 其他规定
1.已办理内退的人员,在内退期间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2.内退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与其解除内退协议, 并解除劳动关系。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要建立员工档案并实行分类管理。员工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严格按照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文本,应保存备查。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宁东铁字〔2019〕16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篇7
对于投资信托产品,相当多的自然人投资者虽说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时有被要求阅读风险揭示书、签订阅读确认函及阅读各种说明书、协议等,但由于信托产品是一种高度技术化、多样化和复杂化的金融产品以及其本人的能力或其他原因,大多数对产品风险不甚理解,并不十分关注信托产品本身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信托经理的履职能力,只关注信托产品的高收益和信托公司的实力,风险识别完全依赖于信托公司,期待风险由信托公司负责或承担;另一方面,由于负责信托项目投资的信托经理缺少动力对信托项目进行细致甄别,可能为做成项目而做项目,从而在有意无意之中强化了项目筛选过程中的逆向选择,以致项目整体风险特征以高风险项目为主。因此,在被扭曲的投资者信任委托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信任委托信托经理的连环委托关系中,信托公司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从而有必要对其内部治理结构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绝大都数信托公司为国有或国有控股。而在我国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天然地存在着所有权缺位的状况,因为作为控股股东的国家并不具有人格属性,国家必然要将所有权委托其指定的人来代行国有股股东的权利,这些人并不是财产的最终所有者,但他们作为决策者、经营者成为了企业的实际控制者,自觉不自觉地把大股东人和内部人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决策的基准。但是信托公司它不仅仅是国有的公司,还是一个公众公司,除了对国家、股东负责外,还应对社会对广大的投资者负责。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全国64家的信托公司,截止2012年上半年,股东权益总额1806.83亿元,管理的信托资产总额为55382.20亿元,管理资产为自有资产的30倍以上。信托公司若具有片面追求股东收益和内部人利益极大化的倾向,就有可能忽视众多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的利益,使其面临或承受了不匹配的风险,并可能将造成社会安定问题。从这点上说,信托公司治理结构中必须具有有效防止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维护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和小股东利益的制度安排。
为弥补所有权制度环境缺陷、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的权益、救济中小股东利益,有关监管部门借鉴英美国家的公司治理经验,从2007年开始在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强制性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信托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要关注、维护中小股东和受益人的利益”,第二条特别强调:“信托公司治理应当体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组织架构的建立和运作,应当以受益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员工的利益与受益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受益人的利益”。由此,信托公司独立董事担负着维护保障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特殊而有重大的责任。信托公司独立董事的设立,完善其公司的治理结构,其:
1.可以制衡大股东的滥权和侵权,最大程度地避免大股东对公司行为的扭曲,有效改善了国有大股东一股独大的局面,防止不正当的关联交易;
2.可以在维护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的权益、保护企业员工和小股东利益发面发挥较大的能效作用,且最大限度地遏制“内部人控制”不良现象的发生;
3.由于独立董事较高的教育素养、职业背景、专业技能,优化了董事会的业务、知识、经验结构,提高了董事会的综合决策能力;
4.可以督促公司规范信息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使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充分了解相关信息;
5.可以有效地对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不断适时地完善薪酬考核办法,确保公司履行受托人的忠实义务和谨慎管理义务,激励经营者提高识别、测量、监控和控制投资行为中固有风险的能力,以实现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双赢。
虽然独立董事制度是解决国有或国有控股信托公司有关公司治理中诸多问题的有效制度设计,是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的支撑性制度安排。然而该制度并不是一贴包治百病的万能良药,其引入我国也仅短短的十几年时间,最早是在资本市场得以应用,后逐步推广并强制性地应用到具有公众性质的金融公司中,信托公司便是其中之一。独立董事制度在信托公司的实际实践中,和在上市公司的实践类似,也同样存在着需要创新完善的薄弱环节,即:履职不到位,成为“花瓶”,功能作用失效的问题:
1.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问题。我国现行的《公司法》规定董事应由股东大会选出,但由于信托公司的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占有绝对或者相对的控股地位,所以独立董事的选举难免为大股东的人所决定,在中国这样的人情观念太重、法制环境又不太好的社会环境中,“人情董事”在所难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某种程度上在信托公司中无法担负起维护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和代表中小股东的社会责任。
2.独立董事的日常管理问题。通常被选聘的独立董事是在某一专业领域(例如:会计、法律、财务、金融、管理等)具有专长或权威的人士,是专家名人。独立董事的工作过程,既需要对信托公司的整体情况有所了解和掌握,还需要审阅众多繁浩复杂的文件资料,参与开会审议,提出建议和意见,作出决策。其工作并不是简单地听听汇报、发表一下意见、举下手就可以的。专家名人他们大多工作繁忙,独立董事是兼职的,不可能在公司坐班。因此,如何保证独立董事能及时掌握和熟悉公司情况?有否足够的时间履职?便需要公司有个日常的服务管理机制。
3.独立董事的薪酬考核问题。独立董事一方面时间、精力不够,另一方面职责权利不对等、激励不够、动力不足。相关监管部门赋予信托公司独立董事担负着维护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的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关切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的重大责任。其权力很大,风险也很大。通常信托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报酬也就几万到十几万不等,与其对几十亿甚至上千亿资产的监督责任相比,确实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其法律风险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和所获得的津贴比例不对等。若没有与其责任相匹配的、对等的利益,激励的效果就不起作用,是否会勤勉尽责几乎依赖于独立董事本身的忠诚、责任感与自觉自愿,设立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及有效性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大打折扣,更谈不上追究相关的责任。
如何使信托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有效地发挥其相关监管部门所赋予的维护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的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监督公司关联交易的重大责任呢?如何使其稳妥有效地整合大股东、中小股东和投者(委托人、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他们三者之间的利益共享和多赢。笔者认为,需要从制度安排和机制建立上着手,对信托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加于创新和完善。
首先,完善《信托公司治理指引》。2007年初出台的《信托公司治理指引》至今已实行5年多的时间,5年来我国信托业发生了从谋求生存、粗放发展,到现在生机勃勃、规范发展的巨大变化,在行业规模上已超越保险业,成为继银行业之后的第二大金融行业。该指引很多方面已经需要调整和完善,在规范独立董事方面,鉴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信托公司一样基于信托原理设立的公司,可以参照有关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加于细化,使其更具有导向性。
其次,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与问责机制。信托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一般采用固定的年薪制津贴,其固定本身就难以量化考核独立董事是否尽心尽力、勤勉尽责地履职。对此,笔者建议信托企业要改变以往上市公司所采用的独立董事固定收入体系,可在大幅度提高津贴的基础上,收入半数以上采用期权或期股的形式支付,待任期届满由监管机构(或信托业协会)和中小股东综合评价后再予以兑现,由此建立收入与业绩、风险与收益挂钩的独立董事激励机制。有此激励的利益机制,将来追究责任才有基础。
再次,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首先独立董事要具备有专业特长、人品端正、责任感强、有丰富的履职经验、有风险意识。可以由信托业协会牵头,建立“独立董事池”,向社会公开招募或由相关人士推荐,进行遴选组成。在信托公司选聘独立董事时,由信托业协会从“独立董事池”以差额方式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再由信托公司股东会来选举产生,大股东须回避表决。这样产生的独立董事在上述激励机制下才有可能尽心尽责地以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重,使大股东、中小股东和投者(委托人、受益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实现共享和多赢。
最后,完善信托公司治理机制。规定独立董事一年内到公司履职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保证独立董事对公司真实情况的了解。建立独立董事资料阅读制度,成立专门机构或委托相关部门定期向独立董事报告政策信息、行业和公司信息,并提高董事会的开会频率,加强与公司管理层联系和沟通,使其熟悉并了解公司情况,提高履职能力。另一方面,独立董事也应当定期地向监管部门、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和股东报告其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和个人履职的情况,以便对其进行评价。
总之,只要有好的制度约束、有责任感的专业人才、正确的履职目标、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对信托行业政策的基本了解和对公司情况的熟悉,独立董事便能更好地履职,更有效地发挥其在信托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维护、保障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篇8
这样看来,独董身上的压力和责任,丝毫不亚于董秘、财务总监以及签字的会计师。对一个负责任的独董来说,在年报披露季,变胖或变瘦是有可能的,如果年报披露出现闪失的话,独董就得吃不了兜着走:证监会或交易所的罚单可能很快降临头上。
所以,对披露年报这样重大的事情,独董要上点心,身体力行地去做些事情,该忙的时候就要忙,不要偷懒。这既是独董应当承担的职责,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独董在年报披露季到底该忙些啥?总体上说,就是看一看、问一问、听一听、说一说。看一看公司现场,对公司增加一些直观的了解和印象;听一听会计师的意见,对公司财务与内控有一些基本的判断;问一问经理层的看法,发现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审议年报的董事会上,说一说自己的观点,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认认真真述职,接受股东的质询。
独董应到公司现场多看看
独董多是兼职的,一年绝大部分时间在忙自己的事,兼顾上市公司的时间少之又少。因此,监管机构要求,独董每年为所任职上市公司有效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每年到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十个工作日。年报披露季的时间占全年的1/3,独董在这个阶段,至少应为上市公司工作5天,到现场工作应不少于4天。
俗话说的好,百闻不如一见,只有到公司现场看一看,才能有更直观的感受。看一看员工的精神状态,尝一尝员工食堂的饭菜,上一上公司的卫生间,就能感受到公司管理的基本水平;看一看“三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翻一翻“三会”档案的整理记录,就能感受到公司治理的基本水平;看一看公司募投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瞧一瞧重要子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就能感受到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所以,独董到公司现场多呆几天,多走走,多看看,一定能够掌握更多的一手资料,就会对公司的整体状况形成一个基本的判断,这非常必要、重要。
独董应该向经理层多问问
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经理层天天在公司现场,管着产供销、人财物。与独董相比,他们对公司真实情况知道得更多。披露年报时,独董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事项必须表态,所以,为摸清情况,独董应向经理层多问问。
问一问总经理,公司的生产、采购、销售、投资、人力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如何?从总经理的言谈举止,独董对公司的基本状况会有大致的了解;从总经理说话的语气,可能体会出在某些方面公司可能还比较欠缺。
问一问董秘,公司的规范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以及与监管机构的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如何?从董秘不经意间的一两句牢骚中,会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
问一问财务总监,公司的财务、投融资、关联交易、担保、募集资金投向等的情况如何?从财务总监欲言又止的表情,可以捕捉到公司在某些方面可能有风险、有隐患。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通过与经理层的问询谈话,不仅可以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还可以发现已经或潜在的风险,以及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这对于提高独董履职的质量有帮助,对独董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有帮助。
独董应多听听会计师意见
公司在年报里披露的财务数据都来源于《审计报告》,独董对公司财务状况做出判断的依据也是审计报告,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把会计师当做独董履职的助手,在审计报告出来之前,独董要多听听会计师的意见,这样做大有益处。
在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独董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听听会计师是怎么说的。
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董应当再次参加与会计师的见面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可能存在的影响以及风险等事项,再听听会计师的意见。
在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审议议案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一些问题,独董可以当场听取列席会议的会计师的解释和意见。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会计师作为提供审计服务的中介机构人员,其提出的意见和得出的结论一般是中肯的,独董要虚心听取。
独董应多讲讲对年报的审议意见
董事会上对年报进行讨论时,由于独董之前已经忙活了一阵子,在会上就有话可讲,有感而发,既可以自信地肯定公司已经取得的成绩与进步,又可以底气十足地揭示公司存在的问题与风险,还可以进一步指出公司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及如何改进的建议。
篇9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209-02
2010年,人民银行县级支行迎来新的“曙光”,人总行、分行及中心支行在年初的工作会议上均把“加强县支行建设”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先后还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更加明确了县支行的职能定位和履职重点。围绕“五项职能”清晰定位,县支行在当前形势下发挥功能作用存在哪些制约因素,如何在县域经济金融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功能作用,重塑基层央行的形象,本文结合辖区实际进行了多方位的探索,供上级行及同仁们商榷。
一、新形势下县支行功能作用发挥的制约因素
(一)传统经办业务的调减,动摇了金融服务的基础和自身地位
近些年,发行库零库存管理割断了县支行与县域金融机构的主业联系,县域货币流通的情况再无法迅速准确地掌握,不仅造成市场流通中的人民币整洁度差,县域和农村客户合理的大额现金支取得不到供应和满足,而且与县域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及协作关系由紧密走向疏散;商业银行数据大集中信息化建设对业务流程和组织体系影响的结果,迫使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不断跟进,会计核算体系也随之提位上升到中心支行层面,同时取消县支行的同城票据交换和资金清算业务,使得县支行对资金清算管理监督流于形式,与辖区金融机构的业务往来再度“冷却”;金融统计信息数据集中上系统后,辖区金融机构统计数据停报的同时情况反映也中止,造成县支行的金融统计信息不对称,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分析质量下降,向上级行和当地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的可用性低,协调沟通能力递减。金融服务功能的衰退动摇了自身在当地的社会地位。
(二)金融监测机制的不完善,难担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重任
在实际工作中,县支行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风险监测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尚未得到应有的明确,对辖区金融运行的监测配套措施和政策措施不够完备有效。一是县支行日常风险监测缺少银监部门的风险报告,不能对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实施现场检查,只能靠收集一些监测指标数据对辖区金融机构风险状况进行简单分析判断,监测力度不大,效果不佳,对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做不到及时分析预警。二是在征集社会信用和保证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安全的信贷征信系统管理中,金融机构不及时向人民银行数据库录入重要信息数据,致使信息系统反应滞后,功能弱化。三是县支行的金融稳定工作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等方面并未单设,一直归口金融管理部门,其相关职能范围不十分明确;同时县支行也缺少真正熟悉金融稳定业务的专业人才,在建立维护金融稳定机制方面尚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工作开展难以达到较为理想效果。四是与银监部门、地方政府沟通协调难以到位,形不成监管合力,遇到金融突发事件往往会形成处置不及时或处置效果欠佳。
(三)货币政策工具的缺失,梗阻了信贷政策的传导和贯彻落实
目前,人民银行县支行贯彻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的工具缺失、手段单一,督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主要依靠“窗口指导”,但“窗口指导”约束力较弱,县支行又没有操作其它货币政策工具的自,无法激励约束辖区金融机构,导致信贷政策的传导作用弱化。况且,货币信贷政策传导和实施需要全面的经济金融监测信息体系作支撑,目前信息反馈的指标体系县支行没有建立,难以形成稳定长效的数据采集,且一些信息指标地方政府没有反馈部门难以收集。加之,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涉及的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县支行履行做好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职能不是不尽其力,更多的是无奈和“望洋兴叹”。
(四)依法行政能力的低下,抑制了功能性监管的执法效率
县支行金融执法队伍中既懂金融理论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欠缺,法律事务部门没有单设,人员多为兼职,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人力基础相当薄弱。所以在开展功能性监管的执法检查中,正确全面地运用法律法规有一定的难度,常常是经验替代法规,行政程序只求合理,大大制约了金融执法质量的提高。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9项检查职责,县支行至少有6项可以开展,但除了反洗钱外,其他做的都不够好。更重要的是金融法律法规要么缺少处罚尺度,要么规定的处罚额度普遍较高,在贫困地区依法执行较难,因自由裁量尺度不好把握,往往以象征性的处罚替代法律规定的处罚条款,形成了不作为甚至是滥用权力的隐患。还存在的困惑因素是执法检查方式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仍沿用看报表、翻传票、查台账等传统方式,使得执法检查质量和效率大打折扣。
(五)行员年龄的老化和短缺,适应不了新形势下履职的要求
以某县支行为例,现有的28名员工中,按第一学历划分,初中生11人,占总数的39.29%;高中生7人,占比为25%;中专生10人,占比为35.71%,没有一名科班出生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按年龄划分,30岁以下的一人,30至40岁的一人,两人均为转业军人,占比为7.14%;40至50岁的14人,占比为50%;50岁以上的12人,占比为42.86%,平均年龄48岁。显而易见,支行的整体状况是:学历层次偏低,年龄结构老化,员工综合素质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尽管实施了内设机构职责调整,但支行内设机构及岗位均按上级要求对应设置,内设部门职能的“小而全”和专业人才“少而匮乏”的矛盾比较突出。以目前支行的人力资源状况,主要精力集中在国库会计工作和内部管理,难以“面面俱到”地充分履行基层央行的各项职责。
二、围绕职能定位,探索县支行提升功能作用的一些途径
(一)延伸和拓展金融服务功能,保障县域金融体系高效运行
县支行金融服务方面的传统业务虽然有所调减,但新的业务职责在不断增加和完善。为了做到“有为才有位”,重树人民银行县支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地位,必须创新服务手段,拓展县域金融服务领域。一是拓展和创新国库服务功能。将国库服务功能拓展到改善民生、提高国库行政效率的各个层面。比如:涉农补贴资金的直拨到户、社保资金的直拨到户、非税收入的直达入库、国库资金的直接支付和财、税库银的横向联网工作等。二是依靠金融基础设施服务县域金融和经济发展。大力推广银行卡业务改进县域支付清算环境,尤其要鼎力支持农村信用社尽快推出农民工卡,解决农民外出打工结算不便的问题。完善县域身份核查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反洗钱系统运行,为县域金融发展提供公共服务支持。三是贴近县域经济主体、贴近群众的生产生活,宣传货币政策、反假币知识、外汇知识、征信知识、金融法律法规等,提高县域经济主体的金融素质,在金融领域充分体现人民银行县支行金融服务的效果。
(二)着力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辖区的金融稳定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首先要利用两大数据库(企业和个人信贷信息基础数据库)功能加快县域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充分挖掘现有的经济金融数据资源,监测辖区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向,分析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开展风险提示,为县域经济和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拓展对非银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将国家职能部门采集到的企业及个人信用资料充实到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征信支持。另外,加大对金融诚信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是县支行最重要的职责,要下大力气建立和完善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协调机制,困难再大也要克服,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三条赋予的职责。为了确保辖区的金融安全,县支行要积极主动协调融通,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配合与合作,定期召开辖区金融稳定协调会议,共同维护辖区金融稳定;要搞好辖区经济金融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定期对辖区经济金融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制定辖区应对金融风险预案,不断提高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增强“窗口指导”的效力,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渠道
针对人民银行县支行在新形势下“窗口指导”作用在实践中的弱化趋势,当前,应进一步设计和明确县支行窗口指导的工作原则,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窗口指导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窗口指导的总要求是使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落到实处,经济变量按照人民银行的意愿发生变化,让存款类金融机构获利或免遭损失。县支行窗口指导的原则应设计或明确为:双赢原则,只有以成本最低化和收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存款类金融机构才会真正自觉地去执行政策;地方特色原则,窗口指导工作必须高度关注辖区的经济特色,才会引起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足够重视;现实可操作性原则,既要有现实政策基础作保障,又要有实际工作意见可以执行。遵照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一是要建立窗口指导工作的奖惩机制,对认真执行窗口指导意见的金融机构给予激励,减少其工作成本,对拒不执行窗口指导意见的,要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二是县支行利用贴近微观经济金融主体和县级政府部门的便利,可以不定期地通过召开金融联席会、形势分析会、贷款项目推介洽谈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传达窗口指导意图,扩大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影响力。同时,积极对外履职,服务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承担银政、银企沟通桥梁,配合当地政府搭建多层次的融资平台,积极解决“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三是探索开展金融机构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的效果评估,配合上级行研究信贷政策评估的程序办法。四是注意充分发挥县支行对县级政府的经济金融专业参谋和助手作用。通过信息调研等有效载体,做好县级政府部门的专业参谋,尤其要主动承担县级政府安排的金融调研课题和任务,通过高质量的信息和调研成果,准确、全面、及时地反馈县域经济典型情况。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县域金融协调管理
在当前金融业务分业监管的框架下,县级银监办事处仅3~4人,力量有限。人民银行县支行几乎是县域唯一健全的金融行政管理组织,面对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朝着有利于县级行政体制发展方向去调整的实际情况,县支行的基础作用、独立作用可能越来越突出,而不是越来越弱化,在改革中人民银行县支行完全可以胜任金融管理、组织协调的职责。一方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县支行应主动履行其法定金融管理职责,既要搞好对金融机构的服务,又要强调金融管理,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观念,发挥县支行在整个县域金融服务领域的核心作用、引导作用和组织协调作用。另一方面,应吸取美国次贷危机引发金融危机的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重新赋予人民银行更大、更多的金融管理权和金融监督权,同时县支行的上级行应加强对县支行开展金融监管工作的指导考核,从而提高人民银行系统维护金融稳定的水平。
(五)弱化县支行部分职能,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履职能力
针对县支行人员短缺、年龄老化、素质不高的现状,建议取消或弱化县支行一些内部管理或形式上的事务,如内审、纪检监察、工青妇、宣传教育、劳资统筹、部门信息等,由上级行统一调度和管理,缓解县支行人员少、岗位多的工作压力,减负后以利于更好履行社会职责,提升功能作用。对现有职工要加大培训力度。一是要开展全员性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全员队伍素质。二是强化岗位培训,对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骨干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业培训和岗位轮换培训。三是要制定统一的县支行业绩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履职水平。
三、加强县支行建设,增强其功能作用的几点建议
1.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选拔和考核体系,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实施合理的激励手段,促进人才的合理选用。
2.建议上级部门健全有关法规,尽快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便于县支行工作开展,特别是在反洗钱、信贷征信、金融稳定工作等方面。建议在法律上赋予县支行更多的权限,尤其要强化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监督处理权,确保县支行顺利、有效地履行各项职责。
3.加大年轻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县支行整体素质,加快金融改革步伐,防止在机构整合的过程中,县支行人员过于老化,不能适应新职能的需要。
4.适当增加政策工具在基层行的运用。赋予县支行更多的货币政策传导职能,将直接与地方金融机构密切相关的政策工具和手段,分层次、分阶段地向县支行延伸,使基层央行有职、有责、有权。比如:恢复县支行再贷款运用权和再贴现窗口,使其成为县支行传导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逐步消除阻碍货币政策传导因素。
参考文献:
1.王洪章.加强人民银行县支行建设的几个问题.中国金融,2009(18)
2.西安分行课题组.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职能力建设思考.中国金融,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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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此次检查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及履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三是主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四是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五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检查,督促了各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大部分企业都已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兼)职安全人员,做到了有机构、有制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能积极组织职工安规培训和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较好。通过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36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16份,并限期整改,定期复查。综合全县电力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企业年初未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未落实专兼职安全生产员,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如:红渠电站未签订2014年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员未取得安全员资格证上岗。
2、电网安全隐患严重。由于投入不足,小水电供区未实施农网改造,木电杆多,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档距跨度大,线径小,长期超负荷带病运行,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如:西清电业公司汇滩供区低压线全部使用木质电杆且电杆高度不够;电力公司供区村3社220V线路对地距离不够,村一社低压线路老化;桃园电站工地线路凌乱,对地对物安全距离不够,消防器材未定期检修,灭火器超过使用期且受潮严重。
3、小水电站,由于建设年代久远,生产设备陈旧老化,未全面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进度缓慢;人员技术素质较低,规范管理差,潜在安全隐患较多。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罩,设施设备未进行评级和编号挂牌。小水电站对发供电设备设施提出保护的水平参差不齐,部份小水电企业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可能导致主网跳闸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4、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小水电供区资产清理后,对低压供电设施维护和隐患整治无积极性,不愿意再投入,存在的隐患不能完全消除。S101线升级改造,造成新的安全隐患未整治。上关10KV、上银10KV线路,由于业主单位未支付补助资金,迁改不及时,S101线道路施工,部分电杆基础破坏,随时都有倒杆断线涉及施工、行人触电的危险,同时危及110KV寨坡变电站安全运行。
5、高低压线路障碍多,进户线、广播通讯线路交叉,用户用电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入户线路零乱,线径小,导线老化严重。
6、用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造成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如赶场供电公司年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下两电站排查的安全隐患未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治。
7、个别企业两票三制执行不到位。工作票未执行,操作票填写不规范。
8、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未配备齐全,无台账,未定置摆放。
9、配电台区警示标志不齐全,变压器未按规定校验。如乡街道变压器跌落开关、接地装置锈蚀严重。镇村4社变台开关箱锈蚀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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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限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总之,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灵活机动的技能,务必将校园消防工作做好,完成学校赋予我们的使命,发扬消防官兵的精神,为校园消防工作奉献力量。
孩子的安全是幼儿园老师最主要的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
1.早晨教师到教室后,要开窗透风。然后把教室的物品和教具用消毒液全部消毒。早晨从家长手里接过孩子开始,就要检查孩子是否带了什么危险品,要及时拿过来,放学时亲手交给家长。如果孩子带了早餐,天冷的时候,要保证孩子吃热的。不健康的食物,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以后尽量不要给孩子带。2.
早晨从家长手里接过孩子开始,就要检查孩子是否带了什么危险品,要及时拿过来,放学时亲手交给家长。如果孩子带了早餐,天冷的时候,要保证孩子吃热的。不健康的食物,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以后尽量不要给孩子带。3.对于孩子的用品如水杯要每天冲洗然后加热消毒;毛巾要每天清洗。保证孩子物品各归各位,不乱拿乱用。4.及时清除教室里对孩子构成威胁的东西。5.孩子午睡时要及时给孩子盖被子,确保孩子不蒙头。6.下午户外活动时,要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性,以及玩具的清洁性和安全性。7.培养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多给孩子上一些安全方面及自救方面的课。8.放学时,要把孩子亲手交给家长,严格杜绝不清楚的人来接孩子。9.确保孩子不离开老师的视线范围。10.下班时要检查教室是否打扫干净,该消毒的是否消毒。该归位的是否归位,走时断水断电,锁好门窗。
在日常的工作中,必须把幼儿的安全提到最高位置,这是我们责无旁贷的!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争创安全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
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课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大队部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如劳技课、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训练中要突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和防暴、抗暴等综合演练。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突出消防专业训练,强化专业技能,年内训练2次,时间6天。每个班级专门配备一本安全教育备课簿,各班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应在备课簿上得到充分显示,并作为教师完成年度任务和接受上级安全工作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
为防止学生在暑期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学校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外,开展家访活动,宣传预防溺水常识,提醒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子女,防止他们私自下河玩水造成溺水死亡。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一支专职或兼职的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和履职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分管副校长每月5日前将《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书》交校长签名确认后报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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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he scope of confidentiality of the university is more and more wide, the requirements are more and more high, the task is very arduous. The secrecy work in university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the school, but also to the national security and interest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university secrecy work, and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Keywords university; secrecy work; "Secret Acts"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高校科研向军工领域拓展,高校保密工作涉及的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大,要求越来越高,任务十分艰巨,其在高校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突出。高校保密工作不仅关系着学校长远发展,更关系着国家的安全与利益。认清新形势下高校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1 高校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依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高校普遍制定并实施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校级领导、定密责任人、二级单位负责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和人员保密工作责任。由于种种原因,每个层级都存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校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职责不清楚、重点不明确,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缺少监督检查;有的定密责任人重定密轻解密,履职不全;大多数二级单位负责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严或者缺失、对员工很少开展保密教育,没有做到将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没有定期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情况,对保密环境、载体和处理信息的设备进行检查的较少;人员在规范使用和管理载体、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每月进行保密自查方面落实不到位。
1.2 保密意识淡薄、保密知识缺乏
长期的和平环境、开放的校园文化、网络信息的高度普及,使得相当一部分教职工保密意识淡薄,敌情观念不强,认为高校“无密可保”“有密难保”“保密无用”或者“保密与己无关”。有的人员为图方便在联网计算机上处理信息,以为在处理信息时断网了就不会有问题;有的为省事将信息采用电子邮件传递;有的人将文件、资料随意扫描或复印;有的保密要害部位使用无线通信设备等等,都是保密意识淡薄、保密知识缺乏的表现。
1.3 定密存在问题
一是定密依据不完善。高校科研涉及的范围十分广,学校制定的《事项一览表》没有包含所有的领域,在采取“对号入座”的方式确定国家秘密时,常常出现无法“对号”的情况。二是把关不严。高校申请定密的多为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由于承办人员对具体密级范围不清楚,很难准确地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常常凭感觉。在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时,密级“宁高勿低”,期限“宁长勿短”。更有胜者,为了逃避论文相似性检测而申请定密,定密责任人稍一疏忽,就会出现乱定密、乱标密的情况。三是缺乏动态管理。定密包括确定、变更和解除,高校普遍存在重确定轻变更和解除的现象,甚至“一定终身”。
1.4 保密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由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将保密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配备作为“硬件要求”, 目前,除取得保密资格的高校外,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保密工作的为数不多,更谈不上设立专职保密工作人员,一般是党办或校办从事机要工作的人员兼做学校的保密员,其工作的重点是收文、传文,对保密工作只限于上报有关精神的落实情况,开展学校保密工作无从谈起。当前,高校已成为敌对势力窃密的重点,复杂严峻的保密工作形势和日益繁重的保密工作任务呼唤高校加强保密队伍建设,设立专门的机构,挑选合适的人员,组建强有力的保密工作队伍。二是现有队伍素质亟待提高。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手段新、技术含量高,对保密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高校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基本上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院校系统培训,在保密知识和能力上都有所欠缺,难以胜任信息化条件下保密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2 抓好高校保密工作的途径
2.1 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责任落实
保密监督检查是推动保密工作深入开展、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发现保密隐患的重要手段。高校要将保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每年初和二级单位签订保密工作目标责任书,领导干部个人述职、参加民主生活会时都要报告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将保密工作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年终考核时,党委要按规定将各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保密工作做得不好,年终考核不能评优秀。对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为保守国家秘密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按规定给予处分,并扣发奖金、津贴。从而促使各二级单位领导重视保密工作,认真履职。高校保密部门应加强日常保密监管,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学校各单位负责人、定密责任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履行保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促使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避免出现因履职不力而发生失泄密事件。
2.2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
首先,要细分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高校人员构成复杂,有教职工有学生,有干部有工人,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有人员也有非人员,要想保证教育培训效果,必须细分教育培训对象,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笔者认为高校保密教育培训可将人员分成四大类进行。一是领导干部,主要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了解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保密职责并履行好。二是人员,培训的重点是保密基本知识、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及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要求,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其保密专业知识,提高其保密技能。三是教职工,重点进行保密形势教育,增强其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避免出现无意泄密行为。四是学生,主要进行《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普及教育。
其次,要注重教育培训方式。在教育培训方式上可根据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培训方法,使保密教育培训喜闻乐见又效果较佳。除传统的保密知识讲座、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举办保密教育展、发放保密教育辅导资料、开展保密知识测试活动等外,要充分利用短信、邮件、微博、微信等多种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和方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通过教育培训,使学校领导干部、师生员工,尤其是人员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清自己在保密工作中的责任,知晓什么是自己应该做的,应该如何去做,即知保密、懂保密、善保密。
2.3 加强定密工作,促进规范、准确定密
定密是一项基础性、源头性的工作。准确确定国家秘密是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基础,是保密管理的基础;定密是保密法律关系的源头,是查处窃密、泄密事件的依据,一定要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做好高校定密工作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对《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定密责任人的职责、定密程序等相关条款的宣讲,使师生员工认识到定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属于国家秘密没有定要承担责任,不属于国家秘密定为国家秘密也要承担责任;高密低定不行,低密高定也不行,一定要程序规范、准确定密。
二是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本着“一事一密”原则,制定详细的学校《事项一览表》,信息的范围、密级划分、密级变更( 解除) 要求等都要具体规定,为定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另外,要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及时修订《事项一览表》,对密级变更随时进行确认。
三是依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等,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国家秘密定密规定,明确定密责任、程序以及不按要求定密应承担的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辅导,促进定密工作规范化。
2.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高素质的保密干部队伍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保证。高校应加强保密队伍建设,构建覆盖学校各层级的保密工作网络,确保各项保密工作任务的落实。
(1)完善学校保密工作网络。学校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全校保密工作的开展,下设保密办。另外,成立科技保密工作、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涉外保密工作等小组,明确负责人。各党总支要设有保密委员,各二级单位要明确保密工作责任人和专(兼)保密人员,各科研组、实习队、实验室都要设有保密员,使保密工作网遍及学校“各行各业”。
(2)严把选人用人关。在选人用人上要坚持高标准。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保密管理岗,都要挑选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热爱保密工作的人员,且尽可能选既懂管理又有一定的计算机或信息安全专业背景的人,能直接引进国家保密学院毕业的专业人才更好。同时,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3)提高现有人员业务素质。对现有人员采取在职岗位培训、自学、参加保密工作研究等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使之掌握过硬的本领,适应新形势对保密工作人员的要求。现有人员普遍缺乏信息安全知识(计算机网络安全、通信保密、信息系统安全与保密等)和保密技能(信息检索与信息分析能力、计算机系统与网络通信安全保障能力、保密技术设备检测能力、计算机网络泄密监控与处理能力、信息对抗与反窃密能力等),这方面的培训要加强。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高校保密工作将会面临新的挑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清楚问题所在,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工作是做好高校保密工作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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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三”为“三德”。第一德是职德,制止“三违”、查找隐患,确保生产现场安全,这是职业道德。第二德是积德,处罚违章、狠反事故、排查险情,敢于逗硬执法,保障职工生命安全,这是积德。第三德是功德,在安全生产兢兢业业、持之以恒履行群监员职责,管控好现场,保障安全生产长治久安,这是功德。群监员要树立厚德载物、助力矿井安全发展理念。
第二个“三”为“三勤”。第一勤是勤学。群监员首先要学习法律法规、掌握专业知识,用法律规章及知识武装自己,提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检查能力,才能在生产现场发挥安全“哨兵”作用,才能在生产实际工作中指出隐患、解说隐患存在带来的安全威胁,让人信服。第二勤是勤看。群监员在班前、班中、班后生产准备的全过程中,要经常仔细观察工作岗位、作业现场、周围环境有无出现异常现象和发现危险因素或事故隐患,只有多观察、多积累、多分析、多思考,才能提高发现问题、发现隐患的能力。第三勤是勤动。在生产过程中发展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动手处理,不留后患,要谨防侥幸心理,以防因拖延时间而酿成事故。
第三个“三”为“三敢”。第一敢是敢说。遇到“三违”行为,要及时提醒、耐心说服、劝告阻止,严厉制止,以防止因一人违章而造成多人灾害的惨重局面。第二敢是敢管。发现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缺陷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基本的安全要求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或劝告,并积极建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第三敢是敢为。群监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在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督促解决;发展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在发现《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列举的十五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时要立即举报,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基于现场控制原理,推出“四关四问”流程工作法
因煤矿群监员是兼职的,其工作范围是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要得和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在生产一线班组作业现场,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的安全监督检查;其工作内容是在全面开展煤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有关危害因素和事故隐患(包括设施缺陷,作业环境不良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整改。__煤矿依据群监员重点工作范围和重点工作内容,推出群监员“四关四问”流程工作法。
一是,把好班前排班关,问员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排班前,群监员要向班长了解当班工作任务,安全情况和注意事项,协助班长做好班组员工的班前教育和安全工作,复问员工对当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是否清楚,并加以补充。
二是,把好入井安全关,问员工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入井前,群监员要协助班长检查班组员工装备是否齐全,是否饮酒、穿化纤衣、携带烟火等工作,逐一询员工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有什么思想情绪,以避免入井造成安全隐患。
三是,把好开工安全关,问员工当班工作操作程序。开工前,群监员要协助班长检查现场电器设备是否完好、生产环境状况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有隐患,并逐一询问员工对当班工种操作规程是否熟悉,安全规程措施是否掌握,特殊工种是否持证。
四是,把好收工安全关,问员工现场有无遗留隐患。收工前,群监员要协助班长检查本班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给下一班留有安全隐患,询问员工对当班作业点还有什么安全隐患、有什么安全建议,遗留问题实行现场手指口述交接班。
印发《__煤矿群监工作手册》和《__煤矿群监员四关四问手册》,推进工作标准化。“群监工作手册”内容包括隐患排查登记、群监员学习记录、群监员活动记录、制止“三违”登记、违章帮教记录、群监员安全宣传登记等。“群监员四关四问手册”由群监员每班下井按照“四关四问”内容进行逐项落实和填写,实行班长、现场跟班队长、值班队长三签字,以确认其工作质量。
三、基于务求实效本质,推出“数质化”宽带薪酬激励法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履职工作,应以工作数质评估为主导,以群监工作竞赛为载体,以简洁化、务实化考核为重点,以“宽带薪酬”模式实施正向激励,落脚点在正向激励。通过激励管理为群监队伍中的个人提供创造业绩的条件,在群监队伍成员中形成“成就”、“成员”、“成长”的感觉,使群监员具备为群监组织、为广大职工群众奉献的“愿力”和“能力”。为此,__推出“数质化”宽带薪酬激励法,在群监分会中开展群监组织业务竞赛,在全矿群监员中开展群监员业务竞赛。
一是,开展群监组织业务竞赛。围绕“队伍建设好,安全帮教好,安全帮教好,安全监督好,安全宣传好,竞赛效果好”、“实现本单位无三违、无事故、无伤亡;矿井无重伤、无死亡”的群监组织竞赛,每季评选表彰优秀群监工作小组。每季度竞赛取前6名进行奖励,设置一等奖1个,奖励600元/队;设置二等奖2个,奖励500元/队;设三等奖3个,奖励400元/队。
二是,开展群监员业务竞赛。群监员业务竞赛内容包括,安全学习好,生产出勤高,隐患排查多,安全建议多,履职“四关四问”工作法,目标是实现群监员身边员工无违章、无受伤、无事故,群监员自身做到无“三违”、无受伤、无事故。群监员业务竞赛按月度考核,季度兑现群监津贴,重点考核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建议,凡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群监员,按出勤天数计发群监员津贴,群监员津贴标准为5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