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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丹麦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堪称典范。上世纪70年代,丹麦的工业化完全依赖高污染、高消耗的化石能源。由于丹麦面积非常小,除了北海大陆架蕴含一部分石油外,90%以上的石油需要进口。基于国家能源安全因素,丹麦开始尝试改变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通过能源战略的调整,立足本国实际,希望通过发展绿色能源,改变对进口能源的依赖,实现能源的自给自足。风能发电是丹麦绿色能源模式的重点。丹麦地理位置特殊,三面环海这一优势为其带来了大量强劲的风能。在西海岸约14公里的海岸沿线是丹麦最大的风力发电厂,可以提供160百万瓦特的电力,占整个国家电力生产量的20%。海上风力发电的产能约为420百万瓦特,占世界风力发电的30%。风能发电也促进了风电设备和风电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丹麦的风电设备销售已占全球市场份额的40%,成为风电设备销售最大的国家。风能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球二分之一,超过了荷兰和英国,成为名副其实的“风电王国”。风电技术和服务外溢收益高达57亿欧元,占丹麦出口总额的7.2%。
三、国外低碳经济发展经验借鉴
1.政府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主导。在发展低碳经济的探索中,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府要将发展低碳经济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从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给予低碳企业、低碳行业、低碳产业支持。政府通过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引导企业主动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运用先进的技术加快企业的低碳化改造。
2.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低碳化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决定着经济发展的方式。产业结构调整是各个国家低碳化发展战略中的重点,一方面加快对工业的特别是传统工业的低碳化改造,通过节能减排技术、新能源技术、传统技术升级等方式形成结构减排;另一方面将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培养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能源结构的调整一方面利用低碳技术降低传统化石能源的消耗和污染,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大力发展低碳或无碳新能源,摆脱经济对高碳能源的依赖。
篇2
在我国,多数经济学者都有着强烈的社会参与感和责任感,都很关心现实经济问题和经济政策,并以对现实经济问题的研究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许多经济学者以满腔热情积极参与探讨经济转型时期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思想活跃,新观点迭出,理论热点一个接一个,从而引发了经济研究空前繁荣的局面。他们的研究工作,已为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良多的重要贡献,立下汗马功劳,应当被肯定和受到赞赏。我们不能因为个别或某些经济学家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而从整体上否定中国经济学家,不能对经济学家们在中国社会经济20多年间发生的巨变中所起的积极作用视而不见。
在体制转轨和社会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促使经济学的研究更多地注重改革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大量对策性研究不但突出了经济学家的地位,同时也推动了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正因为中国经济学家面临着许多世界级的难题,他们的研究工作不仅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而且还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学术品位。这就如同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所说的:“谁能正确解释中国的改革和发展,谁就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任何一个国家中,总要有一批经济学家以主要精力关注经济发展中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出谋划策,从而为指导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扎实的贡献。同时,经济学家中也还需要有一些人坚持从事与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有关的所谓纯经济学理论研究。理论研究是应用研究的基础,是源头活水。如果没有理论的深入发展和创新,解决具体经济问题的对策研究就会失去科学的依据。我们时代既需要大批实践型的经济理论专家,也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专门从事纯学术研究的所谓书斋型的经济学者。这两类经济学家各司其职,各有各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界对纯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重视程度似乎显得不够,重应用轻理论的倾向比较明显。之所以会出现如此的情况,这也许与纯经济学理论研究本身的特点及当今中国经济学家所处的学术环境不无关系。对纯经济学理论问题的研究本来就是一个寂寞的行当。翻开一些经济学著作,映入眼帘的是大量专业性的名词术语、种种干巴的符号、数字、图表和艰涩的文字分析。早在100多年前,苏格兰人托马斯·卡拉利曾把经济学称之为“沉闷的科学”,这句话如今已是广为人知的名言。在许多人看来,经济学是沉闷的即是枯燥乏味,不易使人发生兴趣的。不仅如此,有些经济学理论还十分高深,不易弄懂。因此,从事纯经济学理论研究充满着艰辛和坎坷,需要没有“功利性”的杂念,能潜下心来,长久地孜孜以求,不断探索,方才可能有所成就。从事纯经济学理论研究就如同登山,惟有不畏劳苦,能不断努力攀登者,才有可能达到光辉的顶点。显然,在世风浮躁迷漫的环境里,是很少有人愿意专心这一不能立竿见影换取名利的工作的。
在经济转型时期的国家,浮躁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态,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也不例外。在社会的功利和浮躁之风甚炽的现实境况影响下,难免会有一些从事纯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学者耐不住寂寞,不甘心坐冷板凳,纷纷从书斋里跑了出来改而赶时髦、追热点。上述情况,造成我国的经济学者对纯经济学理论问题较少有人问津,研究力量相对较弱。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不断有人呼吁要重视纯经济学理论问题的研究。
纯经济学理论问题研究很重要。诺贝尔经济学奖只颁给对经济学理论或研究方法作出原创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突破的经济学家,就说明这个问题。在国外,从事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经济学家大多在高校担任教职,诺贝尔经济学奖主要是针对这部分所谓学院派的经济学家。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反映着一个民族思维的成熟程度和民族文化素质的高低。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也就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尺度。中国作为当今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国,不应当仅仅满足于能够为世界创造出巨大的GNP份额,中国的经济学家也应当能够为人类经济学理论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
我国的现代经济学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近年来,在改革开放所勃发的无限生机的推动下,以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为依托的中国经济学理论研究,虽然已呈现出长足发展的态势,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的初创阶段,水平还不够高。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理论研究整体水平虽然大有提高,在我国经济学家中虽然也不乏有成就者,但却无声望卓著、能被国际经济学界公认的堪称大师级的学者,没有具有带动性甚至能够引领国际经济流发展走向的顶尖人物。
(2)至今很少有中青年经济学者活跃于国际经济学界的学术论坛,能跻身于国际前沿并能在国外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更是寥寥无几。至今仍无人在经济学领域中的某个方面作出开拓性、奠基性的巨大贡献,更没有创造出一个以中国人命名的定理、假说或模型。
(3)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自成体系且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流派,而能否出现或形成不同的经济学流派,则是经济学理论研究成熟与否的标志。
(4)经济学的学术论坛进入门槛低,国内有些从未受过专门的经济学知识训练者也可以摇身一变而轻易地成为“经济学专家”,在举办的一些所谓层次较高的经济学论坛上高谈阔论,大讲经济热点问题。
从以上列举的几点看,我国的经济学理论研究水平确实还有待提高。当代的中国经济学家还面临着经济学科建设和经济学理论发展的繁重任务。对于中国经济学家来说,虽然当务之急是要努力解决面临的重大经济问题,但从长计议,也应当有一部分人在通往现代经济学殿堂的道路上探索。时代把中国的经济学家推到了创新的和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前沿。那么,中国的经济学家怎样才能不负时代的重托,提升中国的经济学理论研究水平,促进经济学理论研究在中国的发展呢?笔者认为,在现阶段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从事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中国经济学者,应当特别重视树立优良学风和崇尚实践这两种科学的治学态度。
首先,要大力倡导优良学风,反对学风浮躁。
近年来,经济学界的浮躁之风甚嚣尘上,学术贬值,声誉跌落,甚至遭到大众的奚落、嘲笑和批判。就学风而言,社会公众对经济学界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1)有些经济学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整天混迹于大众媒体,时而出现在报纸上,时而出现于荧屏间,或接受采访,或发表演讲,大谈自己的所谓“高论”、“创见”,炒作自己;(2)有些经济学家通过媒体的炒作和包装,把自己弄得神乎其神,成了无所不知的人,经常越出自己的专业范围,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发表一些令人十分费解甚至存在常识性错误的言论,出洋相,自然成了舆论批判的靶子。
近年来,我国经济学界之所以会出现诸多学风不正的现象,既是因为受当前社会上存在的腐败现象的环境、氛围的影响,也与经济学家个人科学精神的失落,学术品格的缺失不无关系。要净化学术环境,真正形成良好的学风,最要紧的是提高经济学家的学术品格。学者的一生的标志是他的作品,而学者最可贵的品质就是学风严谨和潜心学问以及为科学献身的精神,而这些学术品质来自于学者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作为合格的经济学家,不仅要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修养,而且还应当具有为国效劳和为民谋利的理想信念,胸怀民族的兴衰,情系民众的苦乐。学术品格和学术根底,是学者的立身之本和成事之基。只有真正具备崇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才能树立正确的学术荣辱观,以报效祖国和人民而开展学术研究为荣,以急功近利和弄虚作假为耻,不为利所惑,不为欲所动,不求闻达,耐得住寂寞,忍得住艰辛,在经济学理论的学术园地里辛勤耕耘,默默贡献。
篇3
1.2配置传导机制
1.2.1在消费需求方向的传导。市场总体价格因国际石油价格上涨而被推高,消费者对生活必需消费品以外的商品消费需求减少;油价走势的不确定性,使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更加谨慎;间接影响消费支出结构,对消费者的心理造成巨大影响。
1.2.2在投资需求方向的传导。石油价格上涨会导致对于石油产业链下游及相关行业的生产性投资更加谨慎;使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国民经济增长趋缓,使公共产品投资减少。
1.3利率传导机制。
1.3.1投资需求受基准利率调整的影响面比较广泛。利率上调会提高实体经济的资金成本,影响资金高投入产业,增加了商业银行贷款积极性,增强部分企业对外投资的冲动,影响我国商品出口竞争力。在金融市场方面可对流动性过剩予以抑制、上市公司成本得到提高、降低了股票、基金市场的投资需求等等。
1.3.2消费需求受利率调整的影响。基准利率上调使居民储蓄增加,市场消费受到抑制,但居民会因人民币升值而使商品消费和出国消费增加。利率下调会使生活消费支出相对增加。国际石油价格和我国的存款、贷款基准利率之间存在正相关性,其波动趋势比较一致,利率的调整及波动幅度要滞后并小于国际石油价格的波动,它们之间的指数不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1.4汇率传导机制
利率政策通过经常项目影响汇率,通过国际资本流动间接影响汇率。国际油价会通过国际收支的渠道传导到人民币汇率,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所以对汇率传导的效应较小。人民币汇率升值影响宏观经济,对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会产生较大压力,较大的冲击着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进口商品的相对价格降低,会冲击国内市场,抑制经济增长。人民币汇率和国际石油价格存在负相关性,汇率的变化和石油价格波动相反,二者不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2、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对中国经济影响的对策
2.1开源节流,保障国内能源供应的基础
首先,加强建设国内石油生产供应能力。加大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进原油增储稳产,加强老油田稳产改造,提高采收率。加快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增强我国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其次,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合理规划风电发展,加强经济性研究,做好和电力规划相协调的发展。大力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其发展极具潜力,是要高度重视的产业,其发展需要政策、技术、金融三大要素的支持。适度推进生物质能发展,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再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对保障能源供应与安全,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电力工业结构优化的实现,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国际地位、工业技术水平的提升,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最后,积极推进节能型国家建设。战略提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创新技术,强化重点消费领域的用能管理;树立理念,倡导绿色消费、全民节能;关注三农,重视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2.2能源战略储备体系建设要全面加强
为保障石油储备建设要完善法律法规,进行统筹布局科学地制定石油储备发展规划,为实现多主体参与石油储备的发展格局要放松管制,为石油储备建设要拓宽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实现石油储备品种和方式的多元化。
2.3对能源金融体系要不断健全并完善
首先要改革国内石油价格定价机制,使其更趋于合理化。发展国内石油期货市场,其关键是要放开市场。加强石油金融工具创新,建立石油银行、石油外汇储备、设立石油基金。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开放资本市场和人民币汇率制度。
篇4
环境经济核算已成为目前国际上研究的焦点,其基本思想是将环境因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测算出经环境调整的国内生产净值称为国内生态产出或绿色产出(英文简称EDP),以弥补传统GDP指标的不足。
在经济活动中,由于发展经济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已经出现了各种严重的生态问题,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森林消失、土壤沙化、资源枯竭等等,这些问题既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又严重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可持续发展要求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和经济等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相适应,环境保护是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相互联系的,并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程度是区分传统的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分水岭。在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中,经济过程和环境系统是完全分离的,因此,它不能反映环境对经济过程的贡献,从而也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为了适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统计核算的新要求,联合国统计局和世界银行在其联合发表的题为《环境管理与经济发展》的研究报告中,明确指出了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未能包括环境资源因素的重大缺陷,并从1987年起联合开展了《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研究》。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主体文件中明确规定,为了实现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会员国的主要目标为扩大现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环境和社会因素纳入该体系,至少所有会员国的核算体系应包括附属自然资源核算制度”。
挪威和芬兰是欧洲开展自然资源核算研究较早的国家之一,在世界同领域中处于领先行列。美国和日本等国的学者还开始利用实际的统计资料开展实证分析。本文拟对我国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的子系统———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进行研究。
2国外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基本思路
联合国统计局向世界各国公布的《社会和人口统计体系》(SSDS)曾对环境经济核算的范围作了推荐性界定:凡是影响人类活动的地理空间、地貌、土壤、动植物、矿物等都是环境经济核算的范围。按照其要求,环境经济核算范围应该包括三个方面:地理条件、自然资源、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这三者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影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是环境经济核算的主体。
2.1地理条件核算
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理条件,主要指某一地域内的地理环境,包括地理位置、地貌和气候等方面的自然物质要素。在统计核算中具体指与社会人口生活息息相关的地貌、气温和干湿度。这些自然要素影响人类的活动,制约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能够从一侧面反映某个行政区域或一个国家人口的生存环境。从这三个方面设计指标构造核算表进行地理条件的核算。
2.2自然资源核算
自然资源是指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将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它包括土地资源、地下资源、生物资源和水资源。自然资源用以下指标核算:自然资源储量变化串、自然资源结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及消费量、矿产资源回采串、自然资源破坏成退化程度、资源进出口量。
2.3环境资源、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核算
环境资源可分为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其中,生态环境包括土地生态环境、森林生态环境和水生态环境等。环境污染,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所排放的废弃物质超过环境的容量和自净能力,致使环境质量恶化、生态系统失调的一种活动。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治理污染、改造生存环境、维持环境自净能力的活动。
环境指标核算包含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量及变化量,人均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故总量及变化串,废气处理串、工业污水排故量及变化串、森林覆盖串、人均森林面积、水土流失面积及变化串,沙漠化土地面积及变化串、草原退化面积及变化串、自然保护区面积、野生动植物物种数量及变化率、受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量、森林覆盖率增长率、格林综合污染指数、“三废”综合利用量、城市噪音水平、城市人均绿地面积、环保投资占GDP比重、抗灾串、人均资源数员以及支撑的潜力、环境承载能力。
上述三个方面构成了环境经济的实物量核算。虽然实物量核算是环境经济核算的基础,但仅仅依靠实物量核算提供的数据,还不能全面地描述环境资源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因为,不同的计量单位使各种实物数据无法综合,而且也缺乏可比性。要想得出综合并具备可比性的核算结果,必须同时以货币单位进行计量,进行价值量核算。
由于环境资源的使用大多属于非货币交易,在难以通过市场行为确定其价格的情况下,对资源增减、环境变化的估价只能采用虚拟方法。现从理论上提出了三种虚拟估价方法:
(1)市场价格法。它以经济活动对环境资源的利用量和相应的市场价格来计算环境资源的经济使用价值。从理论上讲,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核算最适合国民经济核算,但现实中的环境资源利用远未市场化,这就为市场价格法的运用带来了因难。一般认为,市场价格法比较适合于环境货物(如开采的地下资源)数量利用的情况。(2)住户意愿法。它就是以人们为了自己将来的健康和福利,利用和改善资源环境而愿意承担的费用作为环境数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的损失价值。由于该方法受主客观因素影响,随意性大,在目前的环境经济核算中,一般和市场价格法合起来应用。
(3)维护成本法。环境经济成本概念的提出,其理论基础是环境的资源观和价值观。环境作为一种资源,是因为环境系统的各个要素及其组合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得以实现的基础,离开这一资源基础,人类将不复存在。
(4)按照资源环境恢复到耗减和降级前的水平所需的费用来计算其价值。与市场价格法相比,维护成本法在理论上更加体现持续发展的思想,因为维持资源环境的数量和质量水平不变,也就是保证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用公式表示为:
EC=(D-S)×I,
其中:EC为环境成本,D为环境资源需求量,S为环境资源供应量,I为环境成本系数。
环境成本表现为人类活动对周围环境质量和受纳体的不利影响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对活动地造成的损失和对活动地以外的其他区域造成的损失。从量的角度看,环境成本应等于受纳体损失的总和。因此,国际上一些专家比较看重维护成本法。
总之,国外价值量核算方法注重环境调整的国内生产净值的计算,主要考虑耗减问题。同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区户相比,现在,价值量核算方法增加了对“外部”环境成本和收益的核算,它在以下两方面扩展并完善了SNA体系:产品生产和最终需求对自然资源的使用;由于污染等因素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对我国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的思考
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持续发展,必须尽快实行环境核算,以此强化人们的环境与资源意识。但是,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还不完善,环境统计资料也残缺不全,要建立我国的经济与资源环境综合核算体系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结合对目前我国环境经济核算现状的分析,目前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应该考虑以下两个方面才会更为科学可行:
(1)经济信息与环境信息并重。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基于对环境因素的考虑,在核算内容上会产生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计算增加值时,将考虑生产经营过程对自然资源的使用等因素,并把它们视同中间投入予以剔除;二是在认同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基础上,将进一步深入地分析和考量经济活动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效率。这就需要在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时要将经济信息与环境信息并重来考虑。
(2)宏观核算与微观核算相协调。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的视野不能仅局限于单个企业,也不能单单从社会经济的整体角度考虑问题。在企业环境核算内容与方法的设计中要充分体现宏观思维,以保障企业间环境核算信息的统一性、可比性和系统性,同时要根据单个企业的特质区分对待,这样就会使得环境经济价值量核算考虑的层次更为全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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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陈杏根.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经济一体化核算[J].山东经济,2001(5)
篇5
国际化价值链区域经济的逻辑化特点
国际化价值链区域经济的逻辑化特点,新型国际劳动也得以分工,并呈现出相应的区域经济逻辑化的特征:第一,国际劳动分工的发展所具有的动力更为多元化。不单拥有数量丰富的低廉劳动力,同时涵盖了功能完备的市场吸引力、优惠的招商政策、低廉的土地成本、交通运送和信息传递技术的发展以及不同国家贸易政策的改变等。第二,技术发展与全球化的向前推动深化了国际劳动分工的级别与水准。和基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为特征的新型国际劳动分工相较而言,ICT产业变成新型的国际劳动分工的支柱型产业,同时也是新型国际劳动分工的一个核心推动力。第三,全球范围的市场竞争日趋明显,电子信息与通信等在西欧、美日等国中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以后工业化为主的国家也面对着相似的问题,经过国际范畴的布局协调,维持制造业在全球范围的竞争实力,变成发达国家与新兴工业化国家区域的首选对象。第四,新型的国际劳动分工解构了以往只是生产制造流程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推论。研发、管理、营销与服务等各个生产业活动和生产制造活动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变成价值链创造的一个核心步骤而被纳入至新型的分工系统内。第五,先进的技术推动了新兴产业的崛起与发展,然而更为关键的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全球金融资本跨界式的流动,领先的交通运送技术确保国际价值链区域经济的合理配置,包括市场原料、生产制造以及产品市场的国际化配置,从而提供更为完善的国际化生产网络系统。综而论之,新型的国际化分工系统体现出多层次化的特征,涵盖了多种产业及其产品在制造与销售方面的分工情况,同时也包括了相同一种产品中各个增值步骤的多个领域的分工情况,此类发展走向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国际化价值链中区域经济的多种分工的范畴、潜力与深度,同时打开了提高生产率提升与促进经济递增的新型格局,从而使得原先国际化价值链分工系统更趋逻辑性。上述研究系统构架的前提是价值链的总结以及商品链的定义,在此前提下辅以空间与网络等定义,从而在更为广泛的研究系统中诠释当下国际生产组织出现的新改变,形成当下全球化和区域发展分析的关键性研究构架。这种宏观性的构架正体现出国际化价值链区域经济的逻辑化特点。
制造组装和品牌营销的分离理论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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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间层次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和协定的影响 作为经济全球化组成部分的区域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截至2001 年底,世贸组织得到通知的区域经济组织有200 多个,其中150 多个组织的协议仍在生效。 几乎所有的WTO 成员都参加了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有些WTO 的成员甚至成为10 多个区域一体化协议的成员。目前,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参加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这些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也在区域范围内进行限制和约束,而且这种约束和限制比经济性世贸组织更强。 3.最低层次的双边组织和协定 对于那些涉及两个国家的国际经济问题的解决,单独依靠其中一国的调节是不能发挥作用的,需要通过双方的组织(协定)来协调,参加这些双边协定的发展中国家,在双边协定和组织生效后,就必须遵守有关协议,从而使本国主权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 例如,中国加入WTO 之前的中美最惠国待遇协定;2003 年6 月中俄两国签署石油管道的能源利用协定,这些都是裁定协定两国之间分歧、矛盾的准则,使两国主权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性、区域性及双边性组织(协定)的状况日益增多。这种状况从高中低三个层次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影响越来越大。 二、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影响的职能范围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际经济组织对参与其中的发 展中国家的主权从多方面进行限制,也就是发展中国家主权的内外经济职能从多方面有限度地(根据协定)转移到国际性、区域性或双边国际经济组织中。
1.经济法规、经济原则、经济制度的创建职能 过去经济法规、经济原则、经济制度的设立都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发展中国家把其看作是主权不受侵犯的重要体现。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家这种主权职能部分转移到国际经济组织中,国内经济政策法规、国内的经济体制要同国际接轨,发展中国家要执行国际经济组织制定的经济法规、经济政策,甚至经济体制的市场化程度都要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例如:加入WTO 的发展中国家必须接受WTO 规则体系,其中包括有《关贸总协定》在内的20 多个具体领域的协定、议定书、决定、谅解等。
WTO 调整的领域从传统的货物贸易发展到服务贸易,从关税减让发展到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和拆除。发展中国家国内制定的法规政策若与此有抵制的必须限期拆除。 2.监管职能 一般来讲,发展中国家有关制度的实施都是由本国政府执行的,是本国政府主权范围的事情,包括进出口关税的减让、国内贸易政策的透明化等。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的这些监管职能转移到国际有关经济组织中去,由这些组织根据有关法则进行监督。例如:在经济方面,GATT、WTO 都有自己一套有效的监督惩罚机制。这种机制实质上侵蚀了一部分国家的经济主权,由于其规则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发展中国家受到的主权侵害更为严重。[ ZHLzwCom] 3.解决争端职能 在国际社会中,发展中国家解决国家间的经济利益矛盾是在国家政府间协商的。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国际间的经济交往扩大,不同国际主体之间的经济争端增多,日益复杂化,因此,国家主权范围内调节的局限性突现,国际经济组织开始介入发展中国家的有关国际争端,代行某些国家主权职能。
世界贸易组织在关于解决争端的规则与程序中,全面规定了其解决争端的政治方法(包括协调、斡旋和调解)、法律方法(包括专家组审议和上诉)、裁决的执行与监督、救济办法等,还专设了争端解决机构(DSB)。世界贸易组织在争端机制解决上有突出的三点要求:其一,DSB 的裁决具有约束力;其二,有一常设上诉机构,受理关于法律问题的上诉;其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当对违犯规则事件在多边争端机制下寻求救济,在裁决不能得到实施时可采取补偿和交叉报复的制度。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该体制所管理的一切协议和决定,没有例外(P150)。 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具有安全、可预见、执法权威性等特征,从某种意义上代替了国家主权的经济职能,这将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国家主权产生影响。世界贸易组织在成立后的前6 年,受理了200 多件贸易纠纷,其中大部分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既有保护发展中国家权益的好的结果,也有损害发展中国家经济主权的不良后果。这些解决争端的机制在区域性经济组织中也存在。
例如,在发展中国家参加的北美自由贸易区组织中,就存在一个受理国家之间争端的制度,而且还平行地设有一个解决投资者和成员国之间争端的制度。在亚洲,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东南亚国家联盟,在1996 年6 月也成立了一个解决东盟各国内部贸易纠纷的仲裁机构。所有这些解决争端机构的设立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发展中国家主权职能的发挥。 三、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影响的二重性目前,对于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影响的认识,有一种较普遍的观点,就是意识到了挑战、侵蚀和冲 击等负面作用的严峻性。这从一个方面反映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展中国家主权处于不利地位的事实。但是,我们认为这还不够,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影响(第3页)还有另一面,即积极的一面,由于和国际经济体制接轨,加入国际经济组织也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主权增强。我们把这两个方面的作用称作二重性。具体来讲: 1.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是促使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积极加入国际经济组织的动机之一。
主要表现在:其一,平台作用。一个是国际经济组织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主权受到伤害时,提供了解决争端的场所。例如,加入世贸组织前,中美之间的贸易纠纷通过两国政府谈判解决。由于中国是处于弱势的经济实体,结果中国做出的让步很大,有的甚至伤及国家的经济政治权益。美国常常以中美经贸关系同中国人权挂钩来威胁中国。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虽然中国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纠纷、反倾销争端增多,但是在世贸组织的框架内,中国胜诉的次数也不断增多。 另一个是,在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内,发展中国家贸易争端机制的设立,提高了区域内发展中国家减少贸易摩擦,集体行使国家主权的能力,某些国家主权的平等让渡,获得了更大的国家权益,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行使也是有积极作用的。
其二,提升作用。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设存在着许多问题,其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内外职能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方面,例如,市场经济管理措施的缺陷,政府过多干预经济活动等,影响了国家主权的行使。发展中国家加入国际经济组织后,就必须同国际上先进的市场管理规则接轨,废除不符合国际惯例的法规、政策和制度,这固然会限制主权的作用,但同时也会使发展中国家抛弃原来旧的或存在缺陷的政策、法规和体制,接受国际上流行的政策、法规和体制,从而强化国家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生产力的适应性,有利于提升国家主权的行使能力。其三,保护作用。尽管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利用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基本主权进行限制和侵蚀,但是由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维护主权的斗争及其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力量的增强,在国际经济组织中也有一些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条例。
例如,世界贸易组织就有关于发展中国家市场准入和保护弱势产业的条款,发展中国家可以以此保护自己的民族产业。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就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对自己的弱势产业进行保护,例如,对汽车工业、农业等就采取了保护性的措施。在实践中,一些国际经济组织也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进行了支持,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官方发展基金。尤其是作为世界银行“软贷款窗口”的国际开发协会,主要以最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为贷款对象,向这些国家提供长期低息的贷款,以促进它们的经济发展。该协会在全球反贫困斗争中发挥着关键作用。GATT、WTO 属下的各项多边协定,也规定了不少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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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一定的经济效益相关指标,如利润总额、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等进行分析。运用动态分析方法进行综合评价,找出指标的差异所在,对电力企业运行状况详细分析,这种方法灵活高效,具有较高的实用性,便于电力企业管理者用于决策。它的具体操作步骤有:(1)分析与经济效益有关的各因素,寻找不同层次不同结构下因素的变化关系,如利润总额在一定时间区间的变化。(2)对于不同区间的指标进行大小比较,形成对称矩阵,确定不同时间内指标的大小变化,即是对电力企业经济效益产生的作用大小。(3)对矩阵进行计算,得出评价函数,进而计算得出权重系数,再通过检验,对经济效益排序,从而使得动态分析客观合理,对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评价更具实际意义。此外,层次分析法也是动态分析的一种,它将选定的指标实行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划分不同层次,通过层次结构比较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其具体步骤是:(1)选定某一因素,将其划分具体层次结构,如盈利能力,从高到低划分几层。(2)将高低层次分别对经济效益相关度的大小依次排列,形成判断矩阵。(3)对判断矩阵中,盈利能力在某层次中所占的比重进行计算和筛选,然后确定某一层次对经济效益的权重是多少。这种方式也是综合评价的较好方式,在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研究中也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三、构建电力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
首先,要确定电力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的构建方式。在对各相关因素进行整体了解后,对影响较大的因素展开详细调查信息的充分获取,要使这些指标形成体系,信息足够充分。具体实施时,是将盈利能力、财务指标等具体项目列下来进行分析,同时不能只注重企业效益,还要对社会贡献度指标进行考察,确定准则层,最好确定具体的细化指标,然后实施对经济效益的动态研究。其次,优化电力企业经济效益动态研究的指标。选择恰当的方法,采取恰当的步骤,争取动态研究的简单化,保证研究结果的实用性和可参考性。可以先确定经济效益总目标,包括财务指标和社会效益,再对具体的目标进行细化,例如财务指标包括什么,社会效益是指哪些方面等,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具体到每一要素就是对动态研究的优化。另外,对于重复的指标进行精简,因为不同指标重复的信息会大大降低动态研究的效率,因而要剔除出去,确保选择指标的高效性,使得对国家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动态研究更科学、更具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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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数据:国家审计改革发展新动力
正在发生和演变的趋势表明,大数据时代无论对于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是一次革命,一个巨大的挑战,一个重大的转型机遇和飞跃的契机。国家审计无疑也是如此。1.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新实践,必将推进国家审计理论与时创新。当前,人工智能、社交网站、RFID、语义网、云计算等技术或理念风驰电掣一般闯入我们的工作生活,数据开放、软件开源、普适计算、智慧地球等新思想令人眼花缭乱,新的技术和观念层出不穷。在信息技术环境下,丰富多彩的经济社会实践,通过信息交换、权能传递和功效联动等方式,将先进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网络时空观、数据挖掘、系统集成以及多媒体等多种学科理论和技术思想深层次地植根于审计理论,刺激审计理论的变革和创新。同时,国外一些先进管理理念,如企业再造工程、虚拟组织、穆尔法则(Mooreslaw)、基尔德法则(Gilderslaw)和麦特卡夫法则(Metcalfeslaw)等,与传统审计理论进行分化、碰撞、对接与融合,必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审计理论不断繁衍与创新,审计理论将呈现多样性、交融性和虚拟性。2.审计客体内涵和外延的扩张,必将呼唤国家审计权力边界顺势突围。近年来,经济社会实践活动中,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得到了广泛运用,实物流、资金流表现向无纸化、数字化和信息流的转变,业务处理和财务管理逐步实现自动化和网络化,国家审计的审计内容、审计对象、审计资料、审计证据线索等都呈现出普遍电子化、数字化的特点。从而摆脱了传统帐套、传统财务信息、纸质的业务轨迹,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扩展到电子数据、系统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自身;从财务数据延伸到业务数据;从内部数据关联到外部数据,审计客体外延和内涵的扩张,突破了以财政财务收支、纸质载体为主的审计权限范围。必然要求法律赋予审计部门数据采集、技术侦查、行政强制、诉讼等更多权力,以应对大数据时代的高科技舞弊,确保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3.新型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必将推动国家审计作业流程优化再造。联机分析、数据挖掘、WEB2.0互联网审计、云技术等大数据技术普遍运用,将所有的审计内容、审计技术、审计方法纳入大数据审计之中。传统的现场审计作业流程必将改造优化为:了解调查,获取信息;采集数据,整理数据;进行数据转换、清理和验证;创建审计中间表;进行数据分析,找出审计重点;构建审计分析模型,分析数据;延伸落实,审计取证。数据分析成为审计作业的核心。信息技术还可以优化审计项目管理,如利用信息技术为审计项目管理内置一个标准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审计作业流程,用以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作业行为,使不同背景、不同水平的审计人员能够执行相同的审计动作。通过虚拟组织形态和数据集成智能化管理,实行远程控制审计项目,包括审计方案的控制、分工控制和授权控制,为质量控制和风险预防搭建一个良好的、高效的管控平台。4.国家审计供需矛盾更为激烈,必将要求国家审计主体能力自我革命。审计作为综合性经济监督部门,覆盖领域之广,涉及的经济社会活动之多,所产生和集聚的数据规模不可谓不大。大数据价值的发现和挖掘,必定给审计创造了更多需求,打开了更广阔的市场,对审计供给能力提出了新挑战。而决定审计供给能力的关隘就是国家审计主体能力。大数据时代,IT审计师将主导国家审计舞台。而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主要精通财会知识,计算机知识和技能比较欠缺,知识结构还不能满足大数据技术的要求,数据分析与管理高端人才紧缺。审计人员除了要有专业的审计、会计知识外,必须精通信息技术,掌握网络、数据库、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优化审计人员能力结构,增强审计干部信息化审计基础能力、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能力、监测指标和模型的构建和分析能力、信息系统内部控制测评能力,尤为紧迫。
三、大数据背景下国家审计发展路径
无论是组织结构,还是国家文明,只有充分发挥大数据时代的价值、迎接好大数据面临的挑战并积极应对,才会处于不败之地。因此,国家审计应放眼未来,以大数据审计为目标,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抢占审计发展的突破点和制高点,迎接新时代挑战。
(一)加快理论创新,为大数据审计落地提供实践指南。要坚持实践上的“摸着石头过河”与理论上的“顶层设计”相结合,加强审计理论和实务的研究,在理论上对大数据审计的性质以及由此决定的审计职能与任务等基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构筑起适应大数据时展的、可用于解释和预测多种审计现象的审计理论。加强与国家信息化咨询委员会、公安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和国家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研讨,多角度、更准确地把握客观现实及政策约束;组建由学术界专家、审计研究人员和实务骨干组成的团队,承担把握前沿热点、规划审计思路等工作,为加快大数据审计实践提供操作指南。要制定大数据审计发展的长远规划,坚持把大数据审计作为国家审计发展的核心战略,从数据、制度、人才和技术等方面逐步积累基础资源,有计划、有步骤、长期不懈地坚持推进。要加大宣传,营造数据审计文化氛围,革新思想观念,树立正确数据观,建立基于全数据模式、从整体到局部的审计思维模式,用大数据时代精神武装头脑。
(二)加快制度创新,健全完善大数据审计相关法规建设。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和计算机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实践活动,有些甚至还是盲区,导致大数据审计的法律地位和权限虚置。要加强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等相关立法,把电子合同、电子凭证、电子证据、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和保管要求,数据认证机构的管理,电子信息与网络安全等相关问题,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固化下来,为大数据审计提供法律依据。要强化审计权威,扩大审计权限,赋予审计审查审计对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与安全措施,利用网络和审计软件进行审计,接入、采集、存储、提炼审计对象所有数据等的权力。要坚持本土自创与模仿移植相结合,建立健全与大数据时代相适应的审计标准和准则,如制定大数据审计评价准则、技术标准,数据挖掘分析指南,信息系统输入—处理—输出的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的准则,云计算以及网络审计准则等,确保大数据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快机制创新,积极构造政府主导、审计主推、IT企业参与的大数据审计联动机制。大数据技术在国家审计领域中的推广应用是技术进步的必然要求,但根据国家审计行业自身的特点,其无法自发地独自实现,必须积极构造政府主导、审计主推、IT企业参与的多点支撑联动机制,形成聚合效应。对政府而言,要积极把握大数据战略机遇,制定积极的政策法规,提供高质量的网络基础设施,营造适度宽松的大数据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审计部门进行大数据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从标准、法律和意识形态层面大力引导大数据审计发展。对审计部门而言,要制定战略数据储备计划,加快与被审计单位数据实时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为大数据审计提供数据载体;要逐步建立完善中央和地方的审计数据中心,构建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审计方法和评价信息资源库,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审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实现数据大集中。对IT企业而言,要深刻洞察大数据审计的需求,提供从硬件到软件、从产品到服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要专注细分领域创新,提供具有审计行业特色的大数据审计专家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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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方学者对公共管理的看法上的分歧暂且不谈,仅就中国学界的研究来说,我国早期历史文献中的“行政”是指管理国家政务,以下就是由为您提供的经济一体化和国家主权的碰撞。
当20世纪80年代行政学在中国恢复时,学者们提出:行政管理是伴随着国家而出现的,有政府才有行政管理。行政是行使国家权力的管理活动,凡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便不属于行政。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把行政确定为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不仅更符合汉语中行政概念的本意,而且也符合我国宪法对行政概念的界定。长期以来,我国学界主流观点是把“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行政,是政府依法对国家事务、自身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这一含义表明:行政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公共行政学又叫行政学、政府管理学”。
80年代前后的西方行政改革,使得公共管理主体的“划分很难有明确的界限,因为我们对公共服务概念的理解大大地扩展了。公共服务不仅包括政府的三个分支(即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而且包括非营利部门。所以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成为所有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人员。”人们今天所讲的公共管理,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有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中那些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政府管理与公共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模式。公共管理是包括政府管理在内的全社会开放式管理体系。
20世纪80年代前后,西方不少发达国家均出现了大规模的政府再造运动。与之相伴随的“新公共管理”,其实践背景正是各国的行政改革及其政府的再造运动。
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主角,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还需若干配角。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经济一体化和国家主权的碰撞,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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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突出各级管理机构的主导作用,合理完善配置体育经济管理是一个宏观的课题,它是需要政府主导的行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处宏观管理职能要与时俱进,不断的得到完善发展。体育行政部门要迅速成立或完善管理体育经济各级机构,专门管理地方体育经济发展工作。贯彻“中国梦”的群众路线,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要求的体育经济协会组织,协调好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的互补作用,利用组织平台、积极吸收和培养优秀人才,以推动我国体育经济的良性发展。
2.1.1高校在体育经济相关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各高校从事体育经济专业的教师可以拓宽渠道,深入体育企业的第一线,了解不同企业的各种经营管理动态,体会“体育强国梦”具体实践。从实践中总结理论知识,并用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在其间发现最新最实在的问题,并研究出解决方案、充实教学内容。以案例的形式等向学生剖析、传授最新的专业知识。体育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重要的不仅仅是学习好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如何把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去。所以,实习基地可以帮助他们,熟悉体育企业的各个具体运转流程,感受实际运作的氛围,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使学生有针对性的学习新知识、探究新问题。
2.1.2发挥高校教育资源的优势为企业员工培训提供平台员工专业的再教育,知识的再更新是企业发展的基础。管理人员的培养是体育企业成功的重要一环。高校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和研究力量,有更为广阔的与国内外交流的平台,有条件为社会体育经济相关经营管理人员提供系统培训。高校特有的学习氛围能够激发体育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反思和探索,帮助实践经验丰富的员工通过系统学习和思考,建造“中国梦”实现“体育强国梦”,快速提高管理水平。
2.1.3创新教学思维吸引一线管理人员直接参与教学工作高校体育经济的专业教师相比社会上的一线经营管理人员,在实践运作上处于劣势,理论与实践无法做到无缝结合。这会直接影响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在步入社会、走上岗位缺乏社会适应性。因此,高校不能固步自封,盲目自大。应当邀请体育企业最前沿的专家参与到体育经济专业的教学中来,为教学带来企业管理、市场管理最前沿的讯息,特别是整个体育经济的生态圈的时代信号。更新体育经济管理的教学内容,切实提高学生面对实际问题如何解决的能力,促进高校教育和市场经营、经济管理的有机结合,形成一套完整的机制。要把市场的需求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高校多学科结合的优势,为我国体育经济的迅速发展提供足够的后备力量。
2.2以“中国梦”为契机,更新管理人才的课程体系现行培养体育经济管理人才的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着重理论轻技能、培养与需求不贴切等问题。即单一强调专业知识的灌输,忽视经营管理技能的培养,教育工作与社会、市场的实际需求脱钩等问题。这急需要对我们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进行更新调整。
2.2.1构建完整的课程体系任何一门完整的课程体系都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体育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也必须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两大部分。其中理论课程体系不仅仅包括理论专业知识,更应该体现在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自学能力上;实践课程体系要紧密连接理论课程体系,即在社会实践、体育经济管理技能实习的过程中再学习再提高等等。
2.2.2增设多样的选修课程以期拓宽专业平台体育经济管理不是单一的专业,它必须有多学科知识搭建平台,才能得以支撑。增设多样的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做到有的放矢,从而更好的激发积极性、创造性和个性,并能够从不同角度、多个层面培养学生建立“中国梦”,弘扬“体育强国梦”。
2.3固定时期、固定阶段开展中短期培训充分利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社会体育机构的组织功能和高校的教育优势,固定时期、固定阶段对现有的体育经济管理人才进行强化培训。目的就是为了缓解当前人才短缺、人才培养周期长的困境。这样一是时刻紧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更好的将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体育机构和高校资源整合,短期内培养人才、更新人才结构;二是三部分的合力能够更好的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即学即用。
2.4坚持“中国梦”,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欧美体育强国中,体育管理人才为体育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并促进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我们应本着符合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大力开展与西方体育强国体育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学习外国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找出我们的不足。聘请国外专家名士来指导我们商业运转等,帮助完成体育经济各方面运作。派送我国体育经济管理人员到欧美发达体育强国学习,促进我国与国际体育经济的交流合作,推动我国体育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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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EVA难以解释企业内在成长机会市场对企业成长机会价值的预期即为企业的股票价格。计算EVA时调整了会计信息,其中可能包含经营者用以对市场传递与企业未来发展机会相关的重要信息。因此,调整后的EVA指标精度提高,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企业财富,也能更准确的体现出EVA和股票市场之间的密切联系。
1.4EVA缺乏识别虚假信息风险能力美国思腾思特公司的两位中国雇员将银广夏(0557)列为2000年度中国上市公司EVA排行榜第14位,但同时必须承认,造假事件的发生对银广夏产生了负面影响。我们不能将该事件简单的归咎于“疏漏”,而是反映出EVA根本就没有能力识别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隐藏的虚假信息。遗憾的是,在中国,会计报表存在虚假信息绝不是偶然的。仅这一点,便决定了EVA在中国得到推广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1.5EVA不利于分析企业经营存在问题绩效评价对于企业的意义,不能简单的归类于寻找问题或是对生产经营状况所做出的改进,同时应该看到它所起到的激励作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EVA企业绩效评价模式在这一方面所取得的效果还不能与传统模式相提并论。笔者拟用杜邦分析法逐一分解净资产收益率(ROE),以锁定对ROE存在威胁的几个要素。由于EVA是一个综合型的指标体系,因而管理者不能通过该指标体系分析经营无效的成因。而且,对过去结果的评价是该指标体系的核心要素,但是鲜少涉及对导致未来成功事件的要素的推导和分析。
2EVA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中的再思考
1999年,《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企业效绩评价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也标志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新财税制度的全面实行。2010初国资委将经济增加值纳入央属企业绩效考核指标。这些都标志着国资委近年来对央企经营者业绩考核越来越体系化,在企业的绩效评价上已由最初的单纯考核绝对量指标过渡为相对量指标,在建立以企业价值为基础的经营者绩效考核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通过以上对经济增加值(EVA)运用上的局限性分析可见,经济增加值(EVA)在国有企业的绩效评价中还需进一步完善。
2.1总体思路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总体思路是:基于EVA,充分结合战略性非财务指标,使绩效评价体系既能代表股东评价企业的经营绩效,同时符合企业的战略规划,并且能够在生产经营方面发挥实际效能。
2.2EVA作为绩效评价体系的核心指标构建一金字塔状绩效评价体系,处于塔顶的EVA即为塔体核心部分,能够客观反映企业的战略经营目标。EVA企业绩效评价模式其实是一个扬弃的过程。EVA最大化是做出管理决策的根本目的,在此阶段,基于会计利润来衡量财务收益的指标会对管理决策产生误导作用,因此必须将之扬弃。举例论证:首先确立“最大限度提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基于该指标对所属单位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则利润率越高的所属单位投资积极性越高,这些单位关注的焦点在于提升现有收益率,因此不会过多关注收益率达不到现有收益率的项目,原因是项目现有收益率低。而绩效评价成绩差的单位,通常存在盲目投资的现象。这些单位的投资热情非常高,为了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他们的投资范围几乎囊盖了所有类型的项目,甚至资本回收额低于投资成本的项目也一概承揽。很显然,盲目投资非但不会提高效益成本的回收率,而且会对企业EVA的增长产生负面影响,结果必然是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战略规划背道而驰。
2.3EVA与非财务指标的融合在与创造EVA的相关流程之间建立联系,使之紧密联结,从中择取关键因素组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于这一指标体系合理分配薪酬,加强员工管理。我们可以用一座因果联系的金字塔来形象的描述EVA和各项绩效评价指标之间的关系。金字塔塔顶为综合绩效的指标EVA,财务、顾客、内部经营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环环相扣,终点为财务结果。也就是说,除财务以外的三个维度的改善效果都会体现在财务结果上。该评价体系见图1。但是要注意一点:因所处行业的不同,反映驱动未来EVA增长的四个维度所涵盖的具体指标虽然有共性,但因企业之间有着不同的经营特点,因而各指标会有所差异。表1给出了主要指标的构成。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经营特点从中择取部分指标加以分析。
2.4以EVA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特点国有资本绩效评价体系分层次评价的基本模式在上述指标体系中都有所体现,并且这些指标综合了EVA评价模式和战略性非财务指标的应用优势,同时将二者中不适合企业绩效评价的部分剔除。可以说,以EVA为核心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出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融合了将绩效评价和实施企业战略有机整合的非财务指标应用优势,为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奠定了优良的基础,为全体员工钩织了一个以创造EVA为最终目标的美好愿景,并且评价范围不仅包括企业的历史价值,也囊括了企业创造未来价值的能力,将企业的短期目标、长期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
2.5新的EVA绩效评价体系实施中注意的问题2.5.1注重指标的创建和量化诸如客户保持、客户满意度等类型的指标在非财务指标体系中属于不易收集或次要指标,就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意汇总。诸如“员工受激励程度”等不适合以量化的形式来统计的关键指标,就要求相关领导在日常管理活动中注意收集,经汇总分析赋予其应用价值。因此,要求企业内部必须建立一套高速运作的信息传递及反馈系统,确保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实时上传下达,提高绩效指标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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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条约》对国家援助的方式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使得国家援助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灵活性的特征。因为不同的国家可以根据具体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选择援助的方式,所以国家援助的表现形式就出现了多样化的特征,但从欧盟竞争委员会的统计来看,成员国最常使用的方法包括补贴和税收优惠、国家对于国有企业的资本参与、低息贷款以及提供担保。
国家援助的基本制度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由三个部分构成,被禁止的国家援助、与欧盟市场相协调的国家援助和被豁免的国家援助。按照《欧盟条约》的规定以及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并非成员国政府采取的任何国家援助均被认为与欧盟市场不相容,因为成员国政府实施援助计划必定出于对成员国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以及区域政策上的考虑。因此,在许多情况下,成员国实施的援助计划能够得到委员会的豁免。《欧盟条约》第87条第2、3款就分别规定了与欧盟市场相协调的和被禁止的国家援助。除了被禁止和相协调的国家援助,欧盟委员会和理事会在执行援助政策的过程中,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指南,用以豁免某些援助的实行,其目的是为了促使国家援助政策更好地发挥正面作用,减小负面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和欧盟统一大市场的完善。
欧盟竞争法中的国家援助政策的实施从本质上可以看作一个资源分配问题,迄今为止,对援助政策的经济学分析框架尚不明确,理论也不成熟。当衡量一项援助政策是否扭曲竞争的时候,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进行界定。本文试图提出一个基本框架来分析这一问题。
一、文献综述
对于国家援助政策的经济学分析,至少存在两种类型的模型。由于各自的前提条件不同,所以得出的结果往往只在自身模型中有一定作用。而且两种模型都提出了“国家竞争”(政府之间互相竞争以吸引企业到本国生产)的思想,但国家未必只依靠国家援助来扶植企业。
1.战略性贸易政策
第一种模型被称作“战略性贸易政策(StrategicTradePolicy)”模型。在这一类模型中,国家都是个体理性,市场非完全,产生零和博弈问题(ZeroSumGame)。如果每一个国家都能够放弃补贴等援助措施,那么大家的境况都会得到帕累托改进。在这一类模型中,企业(固定位置)不需要进行选址,所以政府也不需要彼此竞争来吸引企业。
战略性贸易政策作为新贸易理论的重要部分,为解决新的国际贸易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它已经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贸易政策,而是贸易措施与产业措施的结合。战略性贸易政策最早是由美国学者詹姆斯•布兰德和巴巴拉•斯宾塞(JamesBrander&BarbaraSpencer,1983,1985)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提出。[2][3]
布兰德-斯宾塞模型建立在强有力的假设基础上,即两家厂商——一家奥地利厂商和一家玻利维亚厂商,使用古尔诺竞争向第三方市场出口,生产同质产品,两个厂商都出口到第三国市场且不存在国内需求。由于在这个局部均衡分析中只存在行业垄断下的扭曲,所以每个企业的边际成本也是其所使用资源的社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利润就可以用来衡量国家的福利。
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给定玻利维亚厂商的产出水平,奥地利厂商将最大化自己的利润。对玻利维亚厂商来说,情况相似。这就会导致出现两条反应曲线,它给出了每个厂商对其他厂商产出水平的最优反应,古尔诺均衡点由反应曲线的交点决定,如图1所示。均衡时,没有一个厂商有改变自己产出的动机。但如果给定布兰德-斯宾塞均衡时玻利维亚厂商的产出水平,那么奥地利厂商就会有生产更多水平的产出、进一步提高自己利润的动机,那么在此处就会出现“斯塔克尔贝里双头垄断”的均衡。
布兰德和斯宾塞指出,政府的政策可以起到使承诺可信的作用。假定本国政府对该产业制定了一个出口补贴计划,则该补贴将使本国反应曲线向右移动,并因此使外国的反应曲线向左下方移动。由于该补贴具有减少外国出口的阻碍作用,本国企业利润的增加将超过补贴额。因此,本国的收入得以增加,福利得到提高。最佳的出口补贴,应当是能够使反应曲线向外移动恰好达到斯塔克尔贝里点。
通过布兰德-斯宾塞模型(补贴手段的分析),不难得出,一国政府可以利用各种援助手段来增加本国企业的利润,并通过转移利润的方式来增加社会福利。但总体上来看,世界总福利受到了损失,因为一国政府的政策对其他国家的企业产生了负外部性,更重要的是政府可以和国内的企业进行谈判,而国外的企业则不在考虑范畴之内。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国企业和政府的谈判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企业只会考虑其生产决定所产生的外部性对东道国政府的影响,而不会考虑对其他国家中生产类似或相同产品企业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一假设并不合理,即使一个企业位于一国之内,它的目标也是要成为跨国企业。那么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其他国家政府的政策同样也会对它们产生很大的影响。
其后,一些学者对吸引企业的方式作了深入研究,邦德、萨缪尔森(Bond&Samuelson,1986)和道尔、温京伯根(Doyle&Wijinbergen,1996)研究了免税期在吸引企业到特定区位的作用。布莱克和霍伊特(Black&Hoyt,1989)分析了共用品在吸引企业中的作用。肯恩和马肯德(Keen&Marchand,1997)探讨了公共支出在吸引国外投资中的影响。利亚和涅瑞(Leahy&Neary,1996)和阿普、皮尔罗夫(Karp&Perloff,1990)则以一种动态的视角分析了政府对全局问题的考虑。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5JJD790030);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4JJD790007)
迪克希特和凯尔(Dixit&Kyle,1985)得出如果其他国家采取同样的补贴政策,那么两个国家就会陷入囚徒困境,第三国的福利得到增加。乔纳森·伊顿和吉恩·格罗斯曼(JonathanEaton&GeneGrossman,1986)分析了相同架构内的伯川德类型的价格竞争,得出与布兰德和斯宾塞相反的结论,即在更一般的环境中,最优政策建议取决于战略替代品(出口补贴)或战略互补品(出口征税)的选择变量。迪克希特和格罗斯曼(Dixit&Grossman,1986)认为,布兰德-斯宾塞模型中的出口补贴起作用,是因为它能减少受补贴部门的边际成本,这阻止了其他国家对第三方市场的出口。霍斯特曼和马库森(Horstmann&Markusen,1986)通过允许厂商进入扩展了布兰德-斯宾塞框架。保罗·克鲁格曼(PaulKrugman,1987)开创性地将博弈论运用于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分析,提出了飞机制造行业中美国波音公司与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经典案例,并得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效果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市场信息、对于竞争对手将要采取的对策的估计以及寡头垄断的形式。
2.新经济地理模型
第二种模型被称作“新经济地理模型(NewEconomicGeography)”。在这一种模型中,区位理论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政府竞争吸引经济体会更加有益还是有害则取决于具体状况。企业选址和生产的决定对于一国经济有巨大的外部性,所以政府总是试图通过税收、补贴或其他方法使这种外部性内在化。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些外部性的影响并不意味着自由的区位竞争总会得到正的外部性,所以利用一些约束协议(BindingAgreements)来限制这些行为也许更为有效。
尽管新经济地理学的理论比较久远,但在政府竞争中应用经济地理模型来分析却并没有很长时间。从政府竞争的角度来看,新经济地理模型的核心结论就是企业区位和生产决定会对其所在国家产生外部性(正外部性或者负外部性),外部性的程度不仅取决于企业的行为,还取决于企业的区位。比如企业选在了一个已经过分拥挤的城市,那么这一决策就会使当地的住房和交通更加紧张。但同样的企业选在一个存在大量失业人口的城市,那么它就会产生增加劳动力需求的正外部性。更微妙的来说,如果一个企业把某种高技术人员调配到一个这种技术被广泛应用的地区,那么这一决策会进一步提高技术人员的水平。这一思想由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Marshall)首先提出,克鲁格曼(1991)对此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外部性的影响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揭示了经济体的区域分布对经济效率产生影响以及为什么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并不总会得到有效率的产出的原因。如果可以找到一种方法使企业将外部性内部化,那么经济体考虑到空间分布所制定的决策就会比忽略这种区域分布时更有效率。
使企业将其外部性内在化需要一种有效的机制来实现。对欧盟来说,一个仁慈的、万能的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补贴的政策来达到这种目的。这一观点的缺点就像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运用梯伯特模型(TieboutModel)来分配公共资源一样,理论上可行,但无法操作。对于新经济地理模型来说,一国政府在吸引外国企业的时候,必须要明确企业到来所产生的外部作用,并且政府的激励措施必须和外部性组合起来进行权衡。
可见,新经济地理模型解释了政府给企业提供激励的原因,以及政府竞争中需要权衡的问题。它不仅强调了一定区域内外部性的影响,而且还涉及到区域间的影响:企业的经济行为会从其他地区配给资源,但这种情况很难定义是产生了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
对于以上两种模型的分析,从理论上来看都比较成熟,但都不全面。本文试图提出一个分析框架,在这一分析框架内,从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包括不具有政府承诺的动态过程和具有政府承诺的动态过程)两个方面进行初步分析,并将外部性作用和政府之间的竞争纳入到考虑的范畴之内。外部性和政府之间的竞争会对竞争产生扭曲,但在适当的条件下,这些负的外部性可以被内在化。从欧盟的实践来看,虽然对外部性和政府竞争影响的考虑少之又少,但其重要性却丝毫不能忽视。在具有政府承诺的动态分析中,政府的承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对一国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一个经济分析框架
我们把政府竞争的过程看作一个“私人价值”拍卖(Private-valueAuction)问题。政府被看作投标人,产品即企业选址和生产的决策。这一产品会对东道国产生私人价值,对其他国家产生外部性,并且假设每一政府都知道产品对自己的价值,但并没有其他政府的任何信息。在本文的分析框架内,提出以下四个前提:
(1)企业自主决定厂址和产出。尽管企业可以选在某一国内生产,但从本质上来看,其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这可以看作由全球化竞争所导致的结果。
(2)企业的选址和产出决策对东道国会产生外部性。外部性包括税收的增加,失业人数的减少,技术溢出效应,马歇尔外部性(MarshallianExternalities)等。当然,更一般地来看,还包括政府关心的任何市场失灵问题,如市场失灵会产生拥挤和污染等问题,企业选址和产出决策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外部性效应。从一个更加现实的角度来看,企业自身并不会考虑外部性的影响,因为其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3)企业并不会转移出所有获得的收益这一事实激励政府之间进行竞争来吸引企业。政府可以通过给予企业提供补贴、减免税收、放宽环境管制和雇工标准等各种优惠来吸引企业,但在本文中,假定政府提供补助只允许通过现金转移(CashTransfer)的形式进行。
(4)企业生产和选址决策的外部性不仅对东道国产生影响,而且对其他国家也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地理上的原因造成的,比如一个中国企业在英国生产电视的决策会影响法国电视机生产商的利润、税收和法国工人的就业。
本文所提出的以上四个前提假设扩充了战略性贸易政策和新经济地理模型的研究范围,从一个更加宽泛的领域内对援助政策进行分析,并将政府竞争中产生的外部性问题纳入到模型之内。从一般直觉意义上讲,这种外部性必然会产生非效率。伯恩亥姆和温斯顿(Bernheim&Whinstion,1986)从拍卖理论的角度出发,提出菜单式拍卖模型(MenuAuction),并得出只要竞价策略真实地反映了产品对投标人的真实价值,那么即使存在外部性,也会产生有效率的分配。
在此需要解释一下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外部性的存在不会产生非效率。举个例子来说,假设只存在政府1和政府2,政府1如果赢得企业的选址和生产决策这一产品,那么其净收益为100,如表1所示。如果政府2赢得这一产品,那么其净收益为120,还会给政府1带来50的净损失。假设不存在其它的外部性影响,那么政府1竞价的选择就不会是100而是150,在此可以把50看作机会成本。这样政府1赢得竞价。进一步来说,这种选择是有效率的,其总的得益(100)大于政府2获胜的得益(70)。
以上这一简单的例子说明了仅仅存在外部性并不能导致无效率的原因。政府竞争的过程会产生很多的非效率,我们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来分析非效率问题。
1.静态分析
在静态分析的框架内,政府的竞价策略没有任何限制,伯恩亥姆和温斯顿的菜单式拍卖模型可以直接应用。如果政府出价都反映了其真实偏好和价格,那么政府竞争就会产生有效率的结果。对于一国来说,企业的选址和产出决策这一产品的价值由私人价值和产品产生的外部性价值两个部分构成,二者之和最大的买主获得这一商品。考虑到静态模型中国家补贴的问题,企业从一国获得补贴的数额等于政府获得产品的价格减去竞争过程中次高的价格。这个竞争结果就好像维氏拍卖一样,获胜的买方出次高价格获得物品。当补贴政策与产出水平相关的时候,政府补贴的数量要达到边际补贴的效用与边际外部性的收益相等的水平才能均衡,这一均衡价格也反映了次高价格的竞争者的出价水平。
在静态分析的框架内,限制一国的国家援助政策,产出仍是有效率的,补贴政策的实施并不能让企业有更优的选择。在这种前提下,实行援助政策最好的效果就是和自由竞争达到的效果一样,这时的补贴水平要很低才可以。补贴政策的成本则与其他机制相关,这些机制使得厂商考虑其决策对东道国产生的外部性的影响。总体来看,国家援助政策的基本原理就好像是要限制公共支出的一种政策,这种限制的成本则依赖于在相同的效率水平下,通过其他方法达到同样收益的机制。在实践中,对于这些机制是什么尚不清楚。如果一个拥有超国家权限的权力当局(比如欧盟委员会),了解所有区位和产出决策产生的外部性的收益和成本,那么它就能够指导一国政府采取恰当的税收和补贴制度来吸引企业。在欧盟内部,这种权力机构已经存在,但它并未获得完全信息,也就是说,它在成员国签订的限制国家援助水平的协议中只是担当了经纪人的角色。成员国之间签订的协议目的就是在边际水平上保证激励措施的有效性,但是从现实中很难看出其到底起了什么作用。总之,如果静态分析足以说明现实中的真实状况,那么欧盟的国家援助政策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性。但现实往往都是不完美的,国家援助政策作为一种政府间的合谋可以帮助他们实现一种低水平的公共支出。
2.动态分析
动态分析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具有政府承诺和不具有政府承诺的动态分析。在本文的分析过程中,政府承诺始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正是因为存在政府违约的情况,才使得原本清晰的分析框架变得更加复杂。静态分析作为动态分析的基础,和具有政府承诺的动态分析二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并为不具有政府承诺的动态分析做了相应的铺垫。
(1)具有政府承诺的动态分析
静态分析中的假定并不能分析企业在连续的时间段里做出决策的行为。外部性对企业影响的程度不仅依赖于本期的决策,还依赖于前期的产出和区位决策。在这里,不可避免地就会出现两种效应——滚雪球效应(snowballeffect)和拥挤效应(congestioneffect)。滚雪球效应是指通过小的资本获得越来越多的利润,在这里是指企业决策所形成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拥挤效应即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经济的快速增长不仅会吸引更多的经济体,而且会造成各种成本的增加,使各种资源变得更加紧缺。
尽管企业的收益取决于连续时间内相互依赖的决策组合,但这些决策并不能影响有效率的分配,在此我们可以把不同时间内的相互依赖转换为在只有一期情况下不同地域的相互依赖。如果一国政府决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一项政策不变,那么这就完全可以把时间上的相互依赖转换为地域上的依赖。那么也就是说,静态分析中的Bernheim-Whinston模型完全可以在此应用。
在实践中,因为作为决策者的政府承诺一项政策在一段连续时间内始终有效,所以无论这项政策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政府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都不能有所改变。可见,无论从微观还是宏观层面上看,这一政府失灵都会导致很多决策的非效率。
(2)不具有政府承诺的动态分析
在前面的分析框架中指出,政府根据企业过去和现在的产出和区位决策决定转移补贴的数量。但是,我们并没有假设政府的决策会考虑企业未来的行为。政府当然可以空口承诺将来的某项政策,但是当企业的未来决策对政府利益有所改变的时候,政府也会改变自己的态度。
贝斯利和斯布拉特(Besley&Seabright,1998)指出在不具有政府承诺的多时期模型中,政府之间的竞争会导致帕累托非效率。在政府竞争中,最显著的就是会出现规制勒索问题(hold-upproblem)。在此,规制勒索问题是指企业在签订一份协议的时候,往往会担心后续谈判会强制将此协议中的大部分利润转移出去,导致企业利润的大量丧失。即使企业和政府在都遵守原始协议的时候对整个经济更有效率,企业也往往不能避免某些后续谈判的产生。
在政府竞争的文献中有一个问题经常被阐述:政府在吸引企业的时候并不能承诺将来的政府行为。政府都了解当期所作的决策也许会在将来迫使自己进行某项支出,政府对未来的预期往往会扭曲当前的竞争,导致无效率结果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潜在企业的决策对政府产生的收益取决于早期企业的产出决策。举个例子来说,考虑一个高科技产业的企业,第一个企业的选址决策会对后续企业的决策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某国已存在此产业,且雇佣后续企业带来的更加娴熟的劳动力,那么必然会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政府对第一个企业的竞争则必然会被扭曲。
无论从范围经济来讲还是从企业的未来决策来看,导致国家援助没有效率的原因都在于连续时间内决策的相互依赖性。政府吸引企业的竞价不仅仅受企业区位决策所产生的收益的影响,还受政府投标吸引未来企业的预算所影响[8]。
在此,不同企业的决策和政府的行为不容易度量,我们仅仅假设一个给定的企业在不同时期决策的变化。第一时期首先要选址建立一个工厂。第二时期企业要做出决策是否保持企业正常运转、关闭工厂还是把工厂转移到劳动力更加低廉的地区。不难发现,两期决策的依赖性决定了不同的收益,即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一个绿地投资同在已存在工厂状况下的再投资是远远不同的。在一般情况下,绿地投资的成本往往较高,这就是为什么企业并非总是更换经营地点的原因,也是为什么对已存在企业的国家援助进行严格限制的原因。但是,企业的转换成本在某些情况下也会比较低,如汇率的原因导致企业变更厂址只产生很少的资金损失等。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已存在企业可能会由于东道国员工工资上涨或更加严格的环境管制等问题引起成本的上升。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企业在还没有完全获得其应得的利润前不得不做出更换厂址的决策;东道国政府也会发现自己正在进行二次支付。对以上种种行为的恐惧毫无疑问地扭曲了当前企业的区位和产出决策。
毫无疑问,国家援助的首要对象肯定是原始投资,而对已存在企业的国家援助则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对已存在企业的国家援助的限制可以看作政府对企业只进行一次转移支付,对企业的选址决策和产出决策所产生的外部性进行了一次性清偿。这种限制作用会产生两种成本:一是国家援助政策不能对企业的产出和区位决策所产生的外部性做出相应的调整;二是这种限制会限制企业的持续发展,扭曲对绿地投资的竞争。第二种影响所造成的成本是巨大的。由此不难得出,对于绿地投资的援助应该给予适当的限制,这一问题的提出与阻止政府在竞争企业的产出和区位这一产品时扭曲竞争问题不谋而合。
在欧盟现存的国家援助政策中,普遍援助政策和特殊援助政策很容易产生上述问题。某些企业明示或默示地指出如果政府不给予国家援助,那么企业就会改变区位和产出决策。“普援”和“特援”政策使得一国政府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选择援助水平,有效地规避某些企业的不合理行为。“普援”和“特援”政策的应用在欧盟区域内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国际范围内,这一政策并不合适:它并不能对政府在竞争企业时的行为进行限制,而是促使企业对国内的企业进行持续的补贴和援助。这种政策在国际范围内执行会产生政府失灵的状况。
三、结论及启示
在本文提出的分析框架下,对于连续时间内国家之间竞争的结果,必然会导致非效率。这就好比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或者范围经济的作用使得后续决策的收益取决于最初的决策。但对于国家援助的限制程度在此并不清楚,也没有对具体的案例进行过类似分析,但这必然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普援”和“特援”政策的实施可以看作一个更加可信的政府承诺。这两个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竞争对效率的扭曲,对中国制定自己的“普援”和“特援”政策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应该承认,欧盟对于国家援助的态度是矛盾的,在对被禁止的国家援助予以严格有效的控制之时,又以极大的篇幅规定了国家援助的豁免。这一做法的根本原因在于,欧盟及其成员国认识到国家援助这一把“双刃剑”的特性,虽然国家援助存在种种弊端,但却是规制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所以,欧盟只是在呼吁成员国减少国家援助的实行,积极寻找国家援助之外的方法来规制市场失灵。不可否认,在欧盟一体化的进程中,国家援助还将继续存在下去,国家援助的存在有其内在的必要性,尤其是作为一种平衡成员国之间经济水平的重要工具[9]。
中国与欧盟有很多相似之处,欧盟竞争法中的国家援助对中国有很大的启示。中国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区域发展不协调、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浪费和产业竞争力较低等各种问题。从实际出发,中国迫切需要建立自己的国家援助制度。
中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不能放弃国家援助这个有利的武器,应当充分利用它来增强中国的产业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以及鼓励技术创新活动。然而,国家援助的两面性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毕竟国家援助的实施一般都会对市场的竞争秩序和有效竞争造成一定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牺牲了部分竞争利益来换取其它政策的实现。欧盟对国家援助的有效控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了国家援助的有利作用,同时也尽量避免其负面影响。中国没有自己的国家援助制度,国家扶持还未法制化,国家政府实行的援助政策很容易遭到WTO成员国的不满和抗议,所以中国应及早建立自己的援助制度。在建立国家援助制度的时候,应借鉴欧盟多年实践所总结出的经验,有效地控制和监管国家援助的实施,防止授予不必要的国家援助,力争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实施国家援助是为了实现竞争政策以外的其他政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实现产业政策。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冲突,孰重孰轻,决定了授予国家援助时的基本态度。在这个问题上,欧盟的基本立场是确定竞争政策的优先地位。《欧盟条约》第3条指出,在欧盟市场建立一个保护竞争不受歪曲的制度,较该条提出的其他任务和措施有着优先适用的地位,也就是说,在欧盟其他政策与竞争政策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欧盟的竞争政策。欧盟竞争政策的优先适用地位是由欧盟市场经济制度以及欧盟市场平等、自由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决定的。随着贸易与经济的发展,竞争政策越来越成为各国出现问题的焦点,中国应当确立竞争政策的优先地位。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受限制的竞争必然会导致垄断,垄断会窒息和扼杀竞争,而“国家处于一个能鼓励垄断或给予垄断权力和其他竞争优势的地位”。任何国家机关的活动都必须与一个开放、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相一致,国家援助的授予当然也包括在内。确立了竞争政策的优先地位,国家援助实施的过程就更加明朗,有了明确的方向国家就可以更好地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监督和实施国家援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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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经济法学者认为:经济法最基本的属性是它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1〕(P51)有的学者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经济法学研究中,人们的最大共识莫过于‘经济法应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判断”,并认为“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括为经济管理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也符合经济法的本来含义”。〔2〕对于研究经济法来说,认识其国家观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说来,经济法的国家观往往体现在其与行政法的界定过程中。以下一些观点值得重视。其一,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法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行政法并不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经济性内容,它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程序性内容,并以行政程序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而经济法既不是也无需是控权法,经济法最关注的是用以干预经济的调控政策、竞争政策是否得当,作为经济主体的行政机关制定这些经济政策的行为进行控制是荒谬的。〔3〕其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采取单一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行政手段,而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为普遍性的调控措施,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利率等经济手段的运用,经济法发生作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市场经济发展。〔4〕
经济法学者的上述观点,有适应当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面。西方传统的国家观强调国家的消极无为。据洛克的理论,国家的功能只限于保护其成员的权利不受其他成员的侵犯。如果一个国家力图超越这些限制,那就超越了它的合法职能。经济法的理论显然是比其进了一步。“本世纪30、40年代之后,凯恩斯主义的盛行、资本主义国家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及危机的出现以及社会主义运动的风起云涌等等,都促使奉自由竞争为圭臬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实现了彻底的政策转型,国家或政府更广范围、更深程度地加强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5〕(P150)对此,美国学者认为,“为了在一个复杂的工业社会里能够高效地管理公共事务,美国有必要而且是不可避免地要加强行政控制。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利益需要调整,公共福利也必须加以保护以使其免受反社会的破坏性行为的侵损,因此由政府直接采取行动进行管理也就成了势在必行之事了。”〔6〕(P369)这种行政控制往往是以经济法作为依据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经济法理论中的国家观并不是建立在当代公益政治的基础上,因此往往容易夸大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并将政府行为描绘成一种随意性行为。经济法理论中的政府观与当代现实生活的一致其实只是一种形似,而非一种神似。稍微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两者的差距。
如果说现代行政法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以行政程序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一些经济法学者则针锋相对地表示,经济法既不是也无需是控权法,甚至认为对作为经济主体的行政机关制定这些经济政策的行为进行控制是荒谬的。为了给政府一个随心所欲的空间,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括为“国家需要干预的社会经济关系”本已说得很清楚了,但作者还唯恐人们不能理解其深义,又作了更为明显的解释:“不是所有的全局性的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都需要由国家进行干预,干预或者不干预,完全取决于国家的需要。国家需要就干预,不需要就不干预。因为经济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变量’,因此,国家干预经济关系的范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可能广一些,有时可能窄一些。我们使用了‘需要由国家干预’这一个不确定或者模糊的定语,正好是为了使经济法能够适应可能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的需要。”〔8〕(P55-56)政府责任模糊至此,当然没有控制可言。笔者认为,凡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都应当建立在“控权”的基本思路上。要让政府权力摆脱控制,必须使经济法脱离行政法,这才正是经济法理论的危害所在。
二、评论:经济法国家观从哪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