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消费金融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互联网消费金融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互联网消费金融论文

篇1

互联网金融有别于传统金融,其借助于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实现了可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方式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在提高金融业务便利度、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改善金融消费者体验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金融服务更加便利

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升级以及大数据的持续推广,金融行业逐步实现社交化和移动化,由此催生出具有移动互联网特点的新金融业务模式,有效提升了金融活动的系统化和智能化程度,极大地提高了金融运行的效率,从而确保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高效、全面和便捷的全方位服务。同时,互联网金融所具备的移动化和社交化特点,使金融消费者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均能充分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此外,互联网金融拥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渠道,已经全面渗透到消费者的日常支付领域,由于其具备支付方式便捷、到账时间快、支付成本低等优势,已成为互联网金融中增长最快的领域。

(二)金融模式更具成本收益优势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在实现与现有的直接和间接融资同等的资源配置效率的前提下,大幅降低了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在零售业务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其无需物理网点,免除人工费用,这是传统金融机构所不可比拟的。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产品具有高收益的特性,如自余额宝推出以来,其年平均收益率保持在5%左右的水平,高于多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微信理财通自开通起始终维持着6.5%以上的收益率,7日年化收益率最高达7.90%,逼近信托产品的收益水平。

(三)金融服务更具个性化

受限于客户数量和营销方式,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满足每一位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只能提供一些相对标准化的产品来供客户选择。而互联网金融则主要依托互联网渠道,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完成金融消费者的甄别和评价,进行有效的分层和分类,获得消费者投资习惯和风险偏好信息,以便实施个性化营销服务管理。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掌握客户实际投资需求,寻求最适合的金融产品组合,从而提供最佳的金融服务方案。此外,互联网企业掌握了客户日常生活的信息流,便于实现信息流与资金流的无缝对接,如阿里巴巴凭借淘宝集聚了网上购物的信息流和资金流,账户集购物、支付、投资理财等服务功能于一身,并根据客户的消费偏好推送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腾讯凭借微信集聚了网上虚拟社交的信息流,凭借入口优势迅速扩展其他应用功能,在拥有网络信息流优势的前提下,将支付、理财、储蓄等金融功能与购物、社交、生活等有机结合,力求根据消费者需求和偏好,为其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使其获得良好的服务体验。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

(一)金融消费者交易资金安全堪忧

目前互联网金融无法回避的首要问题就是信息安全。由于互联网处于开放式的网络虚拟环境,现有的网络通讯协议的安全性有待改善,数据本源的保护工作相当繁重,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需要不断改进,以有效防范木马病毒、黑客等的外部入侵,维护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同时,第三方支付和网络贷款平台目前的准入门槛仍然不高,交易资金监控尚存盲区,在行之有效的监管和担保缺位的情况下,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将导致交易资金的信用风险不断集聚,从而严重危及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此外,责任主体虚拟化,消费者和投资者维权难度较大。互联网金融主体尤其是网贷平台,发起人的信息披露往往不充分,一旦出现债权债务纠纷或者网络平台非正常关闭等情况,消费者和投资者则难以进行维权。

(二)金融消费者敏感信息保护难度加大

相比于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挑战。2013年我国共有74.1%的网民遭遇过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总数达4.38亿人次,主要包括个人资料泄露、账号或密码泄露以及手机客户端短信垃圾、诈骗电话等问题③。探究信息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一是互联网金融的客户开户流程依托互联网进行,难以通过现场来见证,存在消费者的开户信息被违法分子窃取和篡改的风险隐患。二是尽管互联网金融拥有实名认证、动态密码、数字证书等安全技术手段,但均为纯电子化方式,较之银行的身份认证方式仍显简单,涉及金融隐私权的账户信息、交易信息和资金信息等容易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盗取,经常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批量售卖。三是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平台普遍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存储、使用和销毁的流程和机制,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仍存在不足,不利于在源头上防范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

(三)金融消费者的合法知情权易遭侵犯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日新月异,使得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生成的速度明显加快,产品和服务的规模愈益扩大。通过互联网平台展示的金融产品琳琅满目但也容易鱼龙混杂,使得消费者识别信息有效性和真实性的难度增加,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难以受到保护。由于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同样存在,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正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相关金融机构和平台良莠不齐,导致问题更加凸显。部分互联网企业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公然开展传统金融业务,同时在经营运行过程中,在信息“公开、透明”的表象下,经常夸大甚至虚构产品和服务内容,甚至有些平台越过了法律红线。例如在互联网融资平台类企业中,不少网贷公司(P2P)超越了平台中介功能,突破传统范围的P2P贷款界限,以平台身份和高息名义吸引资金并挪作他用,存在向非法集资演变的可能,或通过虚假增信和虚假债权等非法手段来吸引投资者,故意隐瞒资金用途而形成“庞氏骗局”,这些均可能涉及侵犯金融消费者的合法知情权,并最终造成金融消费者利益受损。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互联网金融法律体

系和监管框架。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体系和监管框架正处在逐步完善阶段,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正是金融监管的目标取向,这就对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立法,将第三方支付、网贷平台、互联网理财等均纳入金融监管法规框架体系内,切实有效地加强监管约束。明确将消费者权利保障作为互联网金融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互联网金融立法的重要参考。二要由“一行三会”④、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共同建立监管协调机制,统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职能,厘清各部门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中的权责,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标准,弥补跨业界经营中的监管与维权的缺失。三要强化市场约束作用,以注册登记或备案审核等方式严格互联网企业准入机制,以强制信息披露为重要手段,同时参照央行征信系统,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统一的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二)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防护体系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络、移动互联网络、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而发展的,科技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的立足点,这就要求互联网金融行业自身必须不断完善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应对安全威胁的能力,确保发展规模与技术水平相匹配。为此,一要不断强化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开发升级技术来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问题,综合采用数字证书、安全控件、动态口令以及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手段,同时建立健全数据库、数据传输和数据灾备等技术保障,确保消费者充分享受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安全性。二要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控体系,有效识别评估外部环境,及时监测预警业务系统遭受外部攻击的信息科技风险,从而确保客户隐私信息和资金的安全。

篇2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现状

目前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已经在逐步形成一个体系,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建立,已将大大的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第三方支付监管主要具有是两个问题,首先是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在近些年连续的颁发了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都有效了限制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一些潜在风险,避免了一些由于监管不力而引发的金融漏洞。其次,支付清算协会针对目前的发展推出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有效的预防第三方支付机构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能够有效的进行。

(二)众筹融资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流行起一种融资形式,叫做众筹,而这种融资方式存在着不规范行为,我国在2014年推行了相关文件对重筹融资进行规范,这项文件的推出对于众筹融资具有很大的限制性,但是众筹已经是非常广泛的一项行为了,文件是难以杜绝的,因此,面对不规范和风险的地方可以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不是遏制。

(三)销售渠道业务的现状

销售渠道的业务主要指的就是电子商务,目前,随着生活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购物,而一些金融支付机构与互联网销售进行有效的合作为销售机构和金融支付机构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一)个人会在利益驱使下产生不理智行为

以互联网作为媒介来进行金融交易本身不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易,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在网络上不能够准确的核对交易双方的信息,因此中间产生金融欺诈的行为是非常多的。现在网络上有很多借贷机构,由于出资人不能准确的核对借资人的信息,因此这种交易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而如果被欺骗,那么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而很多人即使了解其中的风险,但为了丰厚的利息报酬,还是会不惜以身犯险,从而损失的更多,对于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二)个人的不理智行为会影响整个市场的不理智行为

个人的不理智投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整个金融市场。例如在购买一些基金或者股票,在投资人出现一些情况急需用钱时,会出售一部分,平台或者其他的消费者会购买和回收,而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会恐惧发生经济损益,就会将所具有的所有投资产品进行转出,投资者自身处于一种保护自己的理,但是很有可能会引起大量人来转出投资产品,进而对于平台来说是巨大的损失,甚至会破坏市场经济链条的一部分。

(三)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缺陷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鼓励发展,对于市场建设是比较松弛的。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性,互联网本身的风险性指数也很高,并且更多的情况下都是隐形风险,而政府很难在问题出现时就发展问题,因此有的时候难以发挥“有形的手”的作用。而金融市场一旦出现问题,所给投资者带来的将是巨大的损失,而资金链条如果断裂的话,影响的就是整个金融体系,而市场本身是制造风险,不负责解决风险,没有及时进行解决,那么对于国家,甚至与之相关联的国家都会是一场灾难。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设思路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形势发展的时间并没有很久远,但是发展形势十分迅猛,这就导致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没有监管的状态,风险很大。而面对我国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建立起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十分紧迫的,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健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明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必尊的状态。而我国正处于发展状态,不了解其中的运行,可以借鉴一些其他国家已经建立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二)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组织体系

互联网金融产业所涉及的项目十分广泛,虽然同为一大类,但其中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因此,仅仅建立一个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可以学习目前国际上最为流行的分开监管和综合监管共进,我国可以建立不同的监管部门,将不同种类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分归到不同的类别中,进行明确的分类管理,这就可以充分发挥各个监管部门的优点,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自律管理系统

而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安全本质上还是身处在互联网内部的自律性,这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十分重要。一般的自律组织都是地方性的,比如我国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并不具有规模,但是对于一些金融主体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但是毕竟号召力没有那么强烈,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进行互联网金融自律系统建立,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可以在下面的自律协会设立多个监管委员,从而不断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和互联网合作的不断深入,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呈良性的状态,但是新型产品,肯定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有识之士应该不断深化认识,不断对其进行深化改革,实现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林洁然 单位: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篇3

刘德寰,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信息协会市场研究业分会会长,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市场研究分会会长,第一象限市场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学术顾问,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副主任,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社会学博士,著名市场研究专家,26年市场研究经验。研究领域主要有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研究(手机电子商务、网络游戏、数字阅读、社会化媒体、LBS、互联网生活形态研究等),品牌研究,满意度研究,商业地产、汽车、媒介、时尚研究,市场与媒介分析,市场研究方法。

2007年被选为“北京大学十佳教师”,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百人工程”学者,著作《年龄论》于2010年获得教育部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主要著作有《年龄论》、国家重点教材《现代市场研究》(主编)、《市场调查教程》(合著)、《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的理论基础与实用方法》(合著)、《中国人读书生活透视》(合著)和《希望工程调查》(合著)等;发表了《关于问卷的题型设计》、《网络依赖的影响因素分析》、《年龄变量在数据分析中的应用》等40余篇论文;自1990年以来,共从事各种科研项目30多个,市场研究项目100多个,处理各种类型数据260多种。

季飞,毕业于北京大学,十多年从业经验。一直专注消费者研究与营销管理领域,拥有研究机构、企业与媒体工作经历,现聚焦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研究。

李夏,第一象限市场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分析师,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2届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广告、媒介经营管理等,关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

崔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1级博士研究生,第一象限市场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师从刘德褒教授。研究方向为传播学研究方法、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研究。2010年中国市场研究宝洁论文奖学生组一等奖,焦点小组主持人。

内容简介

刘德寰等编著的《透视电商(网络购物消费者研究)》在梳理网络购物历史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对网络购物消费者进行了历时一年的调查与研究,通过严格、系统的建模与数据分析,全面展现了网络购物在当今时代下的行为与特点,描绘了市场竞争现状,挖掘了市场上主流电商网站的优势根源,最后总结与展现了网络团购市场的历史与现状。

《透视电商(网络购物消费者研究)》为电子商务、互联网从业者、爱好者和关注者提供了解读网络购物市场最全面的视角。

中国什么都是一窝蜂,电子商务也不能免俗,一窝蜂地上,一窝蜂地倒。屹立中的与倒下去的都成为街谈巷议的谈资与生活的风景,有的可叹,有的可悲,有的可惜,有的可敬。刘德寰等编著的《透视电商(网络购物消费者研究)》全面展现了网络购物在当今时代下的行为与特点,描绘了市场竞争现状,挖掘了市场上主流电商网站的优势根源,最后总结与展现了网络团购市场的历史与现状。

目录

第1章网络购物的前世今生1

1.1何为网络购物2

1.2网络购物的初创与探索发展4

1.2.1网络购物在世界:探索萌芽,创新延展4

1.2.2网络购物在中国:落地生根,蓬勃发展7

1.3三分天下:世界网络购物市场现状12

1.3.1欧洲:网络购物的起源地14

1.3.2美国:全球第一大网络购物国家17

1.3.3亚洲:增速最快、潜力最大的网络购物市场21

1.4走向繁荣: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现状23

第2章网络全面渗透消费生活30

2.1概述:消费与网络购物消费31

2.1.1关于消费者行为的相关研究31

2.1.2消费文化演变带动消费方式变革33

2.1.3网络购物:多样方式寻求消费“满意解”34

2.2消费者的第一次网络购物35

2.2.1时间:2003年前的缓慢推进与2003年起的迅速扩张36

2.2.2品类:启蒙于图书音像,繁荣于服饰日用38

2.2.3网站:淘宝是网站扩散里程碑40

2.3逛:消费者的网站浏览偏好41

2.3.1“不动窝儿”的每日一逛41

2.3.2分享黄金时间42

2.3.3“逛”无局限44

2.3.4网购浏览的固化习惯46

2.4买: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习惯47

2.4.1三天一购物:网络购物的消费次数48

2.4.2实体消费的替代:网络购物的消费金额50

2.4.3移动互联时代的网络消费51

2.4.4消费习惯向网络转移:网络购物的消费类别58

2.5支付:网络付款方式与金融品牌选择64

2.5.1支付多样化与线下到线上的转移64

2.5.2方兴未艾:网上银行的消费者使用情况67

2.5.3初露锋芒:手机银行的消费者使用情况71

2.5.4朝气蓬勃:第三方支付的消费者使用情况76

2.5.5安心落意: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82

2.6选择:影响消费者网购选择的因素83

2.6.1所见非所得:网络购物存在的问题83

2.6.2价廉胜物美:消费者选择购物网站的关注问题85

2.6.3价格战外的选择:最具吸引力的优惠活动86

第3章市场弄潮儿——网购品牌的竞争与共荣87

3.1网络购物市场上的品牌88

3.2认知:网购品牌竞争第一步92

3.2.1消费者的品牌记忆93

3.2.2品牌知名度106

3.2.3品牌墓地111

3.3选择:消费者的品牌浏览与购买122

3.3.1逛品牌122

3.3.2挑“卖家”131

3.3.3消费者的推荐“卖家”148

3.4品牌的吸引力149

3.4.1网购品牌的消费者行为转化吸引力150

3.4.2网购品牌的消费者购买吸引力153

3.5品牌综合实力评价——第一象限指数154

3.5.1第一象限网购指数(UP指数)154

3.5.2第一象限下期发展预测指数161

3.6周边产业的兴起:购物导航比价品牌情况164

3.6.1购物比价网站知名度166

3.6.2购物比价网站的消费者使用选择168

3.6.3购物比价插件的消费者使用选择170

第4章网聚人的力量——网络团购市场微探172

4.1网络团购:网络购物的新形态延展173

4.1.1网络团购的概念重构173

4.1.2网络团购在世界174

4.1.3网络团购在中国182

4.2消费者的团购行为与习惯188

4.2.1网络团购的消费次数189

4.2.2网络团购的消费金额190

4.2.3网络团购的消费品类190

4.2.4消费者看网络团购191

4.3网络团购市场品牌研究193

4.3.1消费者的网络团购品牌认知196

4.3.2消费者的网络团购品牌选择204

4.3.3网络团购品牌综合实力评价——第一象限指数214

4.3.4入口整合:团购导航网站的出现与发展218

附录关于研究方式的说明224

参考文献227

篇4

其实,目前国际上尚无机构对互联网金融做出权威统一的定义,国内研究中比较主流的观点以谢平教授(2012)提出的区别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代表,他对这种模式的定义是“支付便捷,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统一;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等上的成本非常低,可以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可以达到与现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能大幅减少交易成本”[1]。在这个模式设想里,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个模式要摒弃金融中介的存在,它试图改变的其实是市场参与的主体和形式。

基于此,笔者认为,区分“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目前最好的角度就是从行为主体和参与形式来理解。所谓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电商等非金融机构依托于支付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和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工具和手段,介入金融领域,从而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主要形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小额信贷、基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众筹、网络保险和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模式。而金融互联网(也被称为金融互联网化),则指的是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自我革新和自我变革,从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其参与形式表现在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的处理,采用电脑、手机、移动终端等新的交易渠道、开办电子商务等。前者是互联网公司从事创新型金融业务,而后者则是传统金融机构将自身业务互联网化(见表1)。在这种区分界定下,二者的差异表现在很多方面。

表1 “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的行为主体和参与形式

(一)衍生的背景不同

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渗透、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传统银行业务逐渐不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具有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特征的新兴金融业态;金融互联网固然离不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但促其发展更直接的动因则是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互联网金融强势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和金融脱媒的压力,通过进军互联网,以实现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化与增值化。

(二)现实定位不同

互联网金融定位于“平台金融”、“平台经济”,在平台经济理念下,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搭建、开放网络金融平台,可以使客户通过平台实现在线融资、现金管理和跨行支付等功能;而金融互联网的定位则是“渠道”,目前金融互联网的步伐多是开设网上银行、产品上线、进行数据处理和开办电子商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只是渠道的作用,最终不过是延伸或增加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交易渠道。

(三)资源配置特点不同

互联网金融模式中资源配置的特点是去中介化,即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并匹配,供需双方不再需要银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机构撮合,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信息更加对称,市场更充分有效,从而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所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而金融互联网模式中传统金融机构虽然发力互联网技术,但始终无法改变其作为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中介组织的特定身份。

(四)创新内容不同

由于国内金融监管的要求和金融产品创新本身的复杂性,目前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主要还是基于服务手段和方式的创新,很难做到金融产品上的创新。而在金融互联网进程中,一直以来作为金融创新的主体的传统金融机构,不仅可以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更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大有用武空间。

(五)监管要求不同

在监管要求和力度上,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远未在同一层面之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中一方面由于业务涉及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工信部、商务部等多个监管部门,另一方面由于业务创新速度快,缺乏现成的行业法规,导致目前在风险控制、技术安全隐患等方面监管缺位,风险隐忧值得关注。而传统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互联网的主体,明确由银监会和央行监管,在贷款业务、支付结算等方面有多个明文法规和一系列明确要求,监管相对成熟。

二、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各有竞争优势

(一)互联网金融的比较优势

1.庞大的网络用户群。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上网用户数量为5.64亿,位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普及率为42.1%。时隔半年,截止到2013年6月底,该中心公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5.91亿,较2012年底增加265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较2012年底提升了2.0个百分点,数据短期内的快速增长,显示出人们对互联网越来越依赖,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规模经济潜力巨大。(见图1)

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3.7

图1 中国网民规模与互联网普及率

2.开放的资源平台。互联网金融搭建的资源平台是开放的,一方面是资源的开放,在这个平台上实现了资源的共享;另一方面,是对参与主体的开放,运算力强大的电子系统可以 将客户拓展的边际成本削减至几乎为零,“二八定律”成立的前提也随之消失,因而,以往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忽视甚至所排斥的80%的中小客户可以进入平台,真正参与金融活动,这一点使得互联网金融更具有普惠金融、民主金融的意义。

3.海量的信息和数据。互联网金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组织在运营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交易信息和信用数据,进而构建起互联网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数据库,可以识别中小客户的信用情况,消除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的障碍。例如,阿里巴巴通过淘宝、天猫等平台形成的数据,可以解决用户的信用评级、风险评估等问题,再通过阿里金融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商家发放贷款。未来互联网金融还可以依托海量的信息,利用云计算将消费者的财产状况、消费习惯等数据进行分析,从中挖掘商业价值,智能满足用户需求。

4.便捷和高效的服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尊重客户体验,以客户体验为主导,一切都是为了使客户能够更便捷、更高效、更低成本的完成交易;同时,智能搜索引擎通过对信息的组织、排序和检索,能有针对性地自动匹配需求,大幅提高信息搜集效率。在这种方式下,信息充分透明,定价完全竞争,大幅度提升了服务的效率。

(二)金融互联网的比较优势

1.雄厚的资金实力。互联网是真正“烧钱”的领域,为了争夺市场、积累客户、开发后台技术,前期往往需要大量的投入,很多互联网企业就是因为投入难以为继而不知所终。金融互联网的行为主体是银行等传统金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融机构,在其业务互联网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还是开发电子商务,其雄厚的资金实力都足以支撑各项投入,这一点互联网企业是难以匹敌的。

2.良好的信用品牌。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经过长期的发展运营,积累了极高的公信力,在用户心中的地位根深蒂固,相比较近年互联网金融企业频繁发生的“卷款跑路”现象,传统金融机构的诚信品牌无疑可以为金融互联网的发展吸引更丰富更稳定的客户资源。

3.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等构成了复杂多变的风险环境,传统金融机构在实践中不断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健全各项风险控制规章制度,形成了互联网金融难以企及的风险防控优势。

4.得天独厚的政策保护。表现在监管部门严格管制市场进入,行业准入门槛高。譬如现行监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从目前来看,互联网企业获取银行牌照的难度很大。

三、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竞合与共生的商业生态

(一)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竞争+合作”的关系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互联网金融通过发挥“鲶鱼效应”,在理念和观念上对传统金融机构带来冲击,激发金融互联网的崛起和发展;金融互联网则打通了银行卡账户与第三方支付账户资金的双向互转,为互联网金融搭建的支付平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业务上,互联网金融企业着力在传统金融机构业务的盲区小微企业和个体贷款方面,与金融互联网布局高端客户形成错位营销,共同发展的态势。

同时,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各自的跨界实践或者说竞争也越来越多。互联网金融毋庸赘述,第三方支付、微型贷款、金融产品代销、余额宝等都已经有很成型的产品;金融互联网方面包括手机银行、微信支付、远程理财等创新也不少,特别是网上商城,譬如建行的融通商务、交行的交博汇、民生的民生电商等都做得风生水起。应当看到,不论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还是金融企业进入互联网领域,谋求的都是协同效应,而非简单多元化。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不是简单取代和颠覆的关系,更多的则是“竞争+合作”的关系。

(二)基于合作实现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的共生共赢

从长期看,资本短缺、是否有能力提升安全和稳定性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对海量非结构化数据,整合与分析的能力的严重欠缺则是金融互联网发展中的瓶颈,未来只有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打造合作互惠的模式,才是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突破局限、共生共赢的发展之路。

1.共享数据资源与客户信息。互联网金融企业从电子商务、网络支付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交易信息;金融互联网企业经过多年的运营,与交通业、制造业、物流业、零售业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双方可以有条件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交叉销售。

2.联合做大做强贷款业务。首先,是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其需求量巨大,与大企业信贷相比,能带来更高的利差收益,成为时下亟待开发的信贷市场。其次,是消费信贷业务,未来10年我国个人或家庭贷款购房、买车、婚庆、游学仍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加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间的合作,借助互联网金融积累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的海量信用交易数据和客户评价、快速的市场应变能力,可以有效发掘新客户群,拓展信贷业务;同时充分发挥金融互联网雄厚的资本实力、监管赋予的吸收存款的能力和零售信贷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强强联合,可以实现共赢。

3.合作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在目前线上支付、包括传统银行线下支付相对饱和情况下,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可以是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合作的又一个切入点。包括移动支付、二维码支付、O2O(Online To Offline,即线上筛选服务,线下交易支付)等,在新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通过合作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使支付更加人性化,为客户提供超一流支付服务,这方面前景广阔。

4.共同开拓大众理财市场。目前银行重点布局高净值客户,互联网金融的服务能力仅限于“屌丝”阶层,而国内广大的中产阶级特别是他们的财富管理和投资理财需求则属于银行和互联网能力都不能顾及的真空地段。加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间的合作,将互联 网金融大数据信息、支付渠道与金融互联网的专业能力和产品相结合,在大众理财市场会有非常广阔的未来。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2]梁璋,沈凡.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J].新金融,2013(07):47-51.

[3]邱峰.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和挑战分析[J].吉林金融研究,2013(08):44-50.

[4]冯娟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现代金融,2013(04):14-16.

[5]曹少雄.商业银行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索与探讨[J].农村金融研究,2013(05):54-58.

篇5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以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是以技术作为支撑的“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而不是一种“互联网技术的金融”。

从广义方面来说,互联网金融是根据网络技术、现代的信息技术以及金融业务的有机结合,是一种根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虚拟空间而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新型金融形式。互联网技术在金融方面广泛运用,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大大减小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这就有可能使得在商业主体中的借贷双方之间的交易以及证券、基金等的流通能够直接进行交易,而非通过银行和券商等交易中心,从而就有可能使得市场出现有效的一般均衡状态。

因此,互联网金融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直接融资,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所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量大且透明、客户体验高、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优势,是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

2、互联网模式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迅猛,特别是P2P借贷的发展远远超出国外的开创者。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起独特性和创新性。不同的信用体系、制度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的差异等因素,导致与欧美模式的差异性。

欧美的互联网金融根据业务以及服务的对象来分,可以分为七种:第三方支付;网络理财;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信用卡服务;互联网券商;互联网交易所。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同样也是根据业务功能划分,可以分为四类:支付平台型;二是融资平台型;三是理财平台型;四是服务平台型。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主要影响

1.冲击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

互联网企业从非金融领域向金融领域渗透,以互联网金融的四大模式,比如P2P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等来冲击和影响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业务以及中间业务。

以P2P平台来说,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上海,到2015年5月的中国P2P网贷指数快报显示,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3349家,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由2010年的10858亿元升至到2015年的92607亿元,周沉淀资金高达300亿。相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16万亿的活期存款来说,虽然无法撼动商业银行的绝对优势,但是在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方面,对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起到了分流的作用,如果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具有基金销售的牌照后,其对商业银行的基金代销业务也造成了剧烈的影响,销售规模的逐渐扩大,产生显著的积聚效应,互联网金融逐渐挑战着商业银行的发展。

2.冲击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

在传统的金融业务的外来中,商业银行一直充当着金融中介的作用。主要由于银行具有资金清算中介功能和信息中介功能。然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得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的功能得到弱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更加容易获得,以及交易的成本下降,这就弱化了商业银行的信息中介功能;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脱媒,资金的借贷双方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平台进行供求双方的匹配,交易中,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方式,跨过商业银行来进行支付和结算,使得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弱化;互联网金融也可以通过改变信息的传递方式,来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

3.对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的冲击――“鲶鱼效应”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就对商业银行产生了一种倒逼机制,互联网企业就像是一条鲶鱼,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着鲶鱼效应,正如马云所说:“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互联网金融倒逼商业银行从宏观和微观方面,从经营理念到服务理念,从商业银行价值创造到价值实现方式做出大幅度的调整。商业银行的外延粗放式增长模式以及忽略客户需求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基本诉求的缺点,与互联网金融发展将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转向快捷、便利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商业银行核心业务收到严峻挑战。

三、商业银行应对策略

1.转变经营理念

商业银行要全面的认识到技术带来变化及其影响,并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不仅仅是金融的互联网化或者是银行业务的网络化和电子化。由于互联网起步晚,总资产规模较小,短期内虽不会对商业银行造成致命的影响,但是商业银行要重视其对银行核心业务和盈利模式的冲击。打破固定的“思维定势”。不断的突破和质疑。同时,新对商业银行的认识与定位,重构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战略导向以及管理理念。重新认识互联网金融,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客户体验,提高效率,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

2.挖掘大数据,进军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的金融的一些列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商业银行也可以利用这些优势来为我所用,商业银行掌握了大量的数据,掌握着信息流和数据来源,可以组建电子商务平台来完善商业银行的业务,积极投身到电子商务领域。可以发展手机银行,抢占移动支付市场的份额;同时可以实现强强联合,与互联网的电商合作。将银行的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让“银行系电子商务”与实体商户相联系,构筑全网金融,产业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结合,以信息充分分享,资金的市场化配置方式,来有效清除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盲点解决信息不对称性等弊端。

3.调整经营战略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应该及时的调整银行的经营战略,调整战略规划。在现行的市场化中,可以考虑与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合作,对已经制定的战略规划做适当调整,利用“SWOT分析法”来定位实际战略和策略。同时调整自己的战略定位,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的核心是可以及时、方便的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可以努力打造一站式的互联网服务渠道;同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实现双赢目标,实现互联网和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于一体。

篇6

一、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几大风险

1、技术方面的风险

计算机技术本来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计算机网络遭到蠕虫病毒、木马病毒或黑客的入侵,很容易使病毒在网络道上蔓延,不仅使客户个人信息和遭到外泄,严重的可能造成资金损失,威胁到整个互联网金融交易系统。因此,技术方面的风险,已经成为了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一大风险。

2、运营风险

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平台,互联网金融虽然在先前不被人们认可,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网络的认识,互联网金融开始被人们逐渐接受,有一些企业管理者愿意拿出一部分资金投身于互联网金融中,但是,由于定位的错误以及经验上的不足,企业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模式不符合社会环境,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总是碰壁,一些资金实力不足的企业终究被互联网金融的大市场所淘汰。笔者认为,其终究的原因是因为这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缺乏创新性,无法紧跟时代潮流,因此才会被互联网金融所淘汰,互联网金融的运营风险也是相当大的。

3、法律风险

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来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和干预,国家法律对于金融业的管制主要体现在对传统金融行业的管制上,法律监管上的几乎空白,使互联网金融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部分企业从人员素养和运营模式上都钻了法律的空子,使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给社会公民以及国家带来较大的损失。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探析

1、互联网金融个体理性并不代表集体理性

货币市场基金+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产品里,投资者所购买的是货币市场基金份额,虽然,在这种产品里投资者能够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赎回自己的钱财,但投资者还需要付出相应的折扣才能将这些资金在市场中卖掉,从而产生了流动性转换以及期限错配等问题,一旦互联网货币市场的波动变大,这时投资者将会选择赎回资金来防范风险,这从集体行为而言不是理性的,但是从个体行为而言却是理性的。

2、互联网金融用户量庞大,需要通过法律监管来防范问题

由于用户数量和资金数量的巨大,互联网金融一旦出现问题,很难通过市场来处理和解决问题。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如果还涉及到清算,一旦公司或机构破产,将会使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受到严重损害,使互联网金融系统承受巨大的风险。比如:余额宝和支付宝由于业务规模与资金规模大,用户多,其系统的安全性也会非常高。

3、互联网金融中可能存在非理及欺诈行为,需要政策监管

由于利益驱使,金融机构和工作人员可能会给投资者推荐风险比较高的金融产品,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味的听从金融机构的意见,而对金融产品并没有太多的了解。例如,网络销售金融产品时,为了提升业绩、隐瞒风险,金融机构并没有向投资者详细介绍该金融产品,很多投资者也并不清楚银行理财产品与网络存款、贷款等理财产品有什么不同,严重的,还可能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综上,互联网金融产品需要法律和政策上的监管,我们应当尽快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理念,通过监管推来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正规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原则

1、有效结合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

原则性监管模式是监管当局目前对互联网行业进行监管的主要模式之一。该模式下,监管当局会引导监管对象,而不会对监管对象提出太多的要求,也很少干预或介入监管对象的各项金融业务。全靠监管对象的自身规范,监管当局在监管的同时会重视是否完成的监管目标。在规则性监管模式下却是另一种情况,监管当局会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来对监管对象的业务内容和业务程序加以明确规定,使其强制执行相关规定。相比之下,原则性监管模式和规则性监管模式有自己的优点,也有自己的缺点,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时,可以有效结合两种监管模式,使两者的优缺点得以互补。

2、要重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是互联网监管的重要内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和行为监管两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很多学者认为,消费者保护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就属于行为监管。受到消费者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互联网金融机构很可能会侵犯金融消费者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这正是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条件与背景。为什么要重视和展开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呢?我国很多学者对此展开了调查和讨论,有关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两者之间有着不完全一致的利益,在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行为,使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因此,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是必要的。

3、实施动态比例监管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人们都没有对金融监管有明确的定义和阐释,因此,在实施动态比例监管时,我们首先需要理清金融监管的内容。笔者认为,从松到严,我们可以将金融监管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市场规律,金融企业、当地政府以及行业协会了行业的自律准则,这个准则主要是以自愿的方式实施的;第二个层次是注册,有关企业或者部分可以利用注册这个渠道来掌握相关的机构信息;第三个层次是监管和监督,政府或行业部门要持续监管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市场,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直接监管的对策,反之则可以不采取直接监管对策。第四个层次是严格的审慎监管,向一些相关的机构提出对资本或是流动性的监管要求,同时有权对现场进行检查。除此之外,市场主体行为本来就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监督,因此,我们可以将法律看做是一种广义的监督形式,如果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个人或企业,司法机构就会对这些个人或企业进行依法制裁。

结束语:总而言之,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和金融产品的迅速发展。这种新兴的金融模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爱,但是,由于监管上面的几乎空白,其中存在着很多风险,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们一定要加以重视,以核心原则为依据,开展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使互联网金融产品更好的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作者单位:沈阳城市学院(经济学院/金融专业))

参考文献:

[1] 李文龙.引入第三方托管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J].金融时报,2013(12)

[2] 由曦,刘文君,董欲晓.立规互联网金融[J].财经,2014(9)

篇7

互联网正在从以消费互联网主导时代向产业互联网主导时代转移,互联网经济开始从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转型。产业互联网的产生和迅猛发展,推动着传统工业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的变革,同时不断向物流、交通、金融、传媒、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从改变消费者的个体行为习惯向改变企业的运作管理方式与服务模式的发展模式转变。

二、移动互联网发展现状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移动化加速向传统行业渗透,各行业对于信息化建设和接轨互联网的需求显得异常迫切。2014年我国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已成为全球移动互联网领域的领先者。预计到2017年我国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将增长4.5倍,接近6000亿元,是信息产业发展最快,竞争最激烈的领域之一。伴随着移动互联网跨界融合的日益深入,企业级应用逐渐起步,移动金融、移动教育、移动医疗的领域将会产生新的发展动力。

三、产业互联网背景下移动互联网地位

移动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点和促进信息消费的核心产业,已成为我国转变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新热点;成为信息通信领域发展最快,市场潜力最大的业务领域。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以其巨大的信息交换能力和快速渗透能力,通过定向整合生产要素,来扩展新的创造空间,从而改造甚至兼并传统产业的发展模式。国家出台“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中国制造2025“等政策引领国内互联网+产业发展,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发展迅猛,带动软件、存储、和显示等产业发展,借助政策和发展东风,互联网+背景下,移动互联网大有可为。

四、移动互联网趋势研究

4.1智能手机增速放缓但应用高速增长,产业从技术驱动向需求驱动演化

移动互联网保持高速增长和创新态势,预计未来智能手机将逐步增速放缓,而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加速发展,互联网应用移动化不断加快,在全球移动互联网更新换代和WLAN的普及下,互联网内容形态发生深刻变革,社交多媒体应用快速扩张,移动互联网内容分享迅速从文字快速过度到图片和视频。

4.2可穿戴设备将使智能终端多元化发展,新的终端与应用初步酝酿

随着智能手环、智能手表、智能水杯等出现,智能终端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随着新一代iPhone升级,智能终端进入创新瓶颈期,但可穿戴设备带动第二轮硬件创新潮。2014年以来,主要的跨国企业利用其产业生态系统优势加快组织硬件与应用产业链,共同推动可穿戴设备商业化发展,并带动新兴可穿戴应用服务,创造新业态,带动移动医疗、移动健身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4.3移动互联网进入企业级应用时机已至

传统企业已经开始利用互联网实施跨界融合,O2O市场成功沉淀大量用户,用户对移动端的粘性和需求呈爆炸式增长。凭借便携、触屏、高清的丰富体验,移动设备正悄然改变着企业的商务运行,人们开始将金融服务、图表、设计、个人事务管理等迁移至移动端,企业级应用厂家将研发重点转移至移动应用平台,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移动解决方案”与客户沟通,移动互联网产品成为不可或缺的交流工具,奠定企业级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

4.4网络安全将产生新的商业机会

随着互联网在各个领域的广泛渗透及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移动互联网用户迅猛增长,移动设备存储了大量的隐私数据,安全隐患逐渐暴漏出来,网络威胁带来的负面事件也频频发生,成为影响国家安全、产业发展、个人隐私的重大隐患。未来几年,伴随着云计算大规模应用,移动互联网市场蓬勃发展,网络安全建设将成为全球的关注重点,提供数据备份与恢复、云系统、数据加密等服务的公司会越来越多,将助推网络安全领域新商机不断产生。

结束语:现在移动互联网已进入蓬勃发展期,PC互联网加速向移动端迁移,移动互联网产业也已经成为整个信息产业发展最为迅速、竞争激烈的领域,用户规模不断扩张,产业格局日趋合理化,新的终端及应用酝酿而生,新业态逐渐显现,未来移动互联网将朝着更加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伴随着产业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并将逐渐延伸到更多产业领域,渗透到各行各业。

参 考 文 献

[1]马敏,王旗. 中国移动互联网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J].互联网天地2014

篇8

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融资模式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

1.促进商业银行业务转型。互联网金融在第三方支付和社交网络信贷方面表现出来的强大生命力直接对商业银行经营造成威胁,再加上央行取消了贷款率下限,商业银行制度红利逐渐消失,商业银行业务转型迫在眉睫。面对日趋激烈的零售银行业的竞争,银行应积极作出经营策略的调整,在信贷方面实现客户下沉,加快中间业务创新,建立持久盈利的客户关系和较高的客户忠诚度。

2.促进商业银行注重客户的体验。互联网利用交互式的营销策略、开放式的金融平台、简易的操作程度以及具有个性化的服务产品,受到了客户的青睐,无形中稀释了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商业银行要想扭转这种局面,需要在区别客户贡献度的基础上注重客户的体验。从客户的角度来审视金融产品、重新对金融产品进行设计、完善金融的服务体系、实施网络营销的策略同时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服务流程等等。

3.促进商业银行提高科技水平。互联网金融在数据信息处理等科学技术上具有强大的优势,因此,商业银行要想稳固发展地位,必须加强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投入。在银行内部采用数据整合技术,并且建立一个市场的细分系统和客户的人性化管理系统。把这种集中数据的技术转化为商业银行可以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有效生产力,确保商业银行的稳定运行。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必须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紧密相连,寻求共赢,充分发挥二者在市场经济当中的优势,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监管

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当中,由于管理方面的缺陷,行业自律性差。只有一小部分的金融企业能够遵守《小额信贷信息服务机构自律公约》。目前,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以及金融的监管制度中,缺乏针对互联网金融制定的监管策略。随着银行风险的日益扩大,特别是受“哈哈贷”倒闭的影响,银监会在2011年的8月份颁布了《人人贷款有风险的提示通知》。按照这个文件当中所规定的内容,P2P这种信贷业务本身并不在金融监管的范围之内,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并没有有效的防止风险的蔓延。

二、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缓解作用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中小型业融资困难这一问题,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生存及发展。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来临,互联网金融为中小型企业来带了转机。互联网金融是打破垄断,实现金融民主化的利器,它在个人消费贷款以及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放款速度快、产品类型多样以及贷款审批流程简单等。

新生的融资平台朝着社交网络模式与银行融资服务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企业可以在网络社区上找到贸易伙伴、融资支持、财务咨询等,体验网络化的全生态金融服务,使标准化的金融服务成为企业在更加和谐的金融生态中唾手可得的便利资源。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和前景

互联网金融虽然起步时间晚,发展时间较短,但它的发展前景良好。针对互联网在处理金融业务方面的特点、经营风险等进行分析,预测其发展前景,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首先,多元化资源的战略整合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趋势。互联网金融融合了数据信息优势、社交网络和第三方支付,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助于实现融资的民主化和金融的普惠性,其重要形式之一是P2P模式。P2P实质是一种“众筹”模式,侧重小微金融的发展,其通过发现潜在金融消费者,金融创新简单化和标准化,量化放贷控制风险,有独特的优势。但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同质化,模仿盛行,在发展过程中需避免“伪创新”。

其次,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的IDSS(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带来丝理财趋势。随着居民个人财富的增长和理财意识的强化,居民对理财产品的需求逐渐加大。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数据和专业知识,很难再“大海”中找到合适的理财产品。IDSS的数据基础则可以渗透至个人客户的理财服务,帮助银行开发、客户选择理财产品。

再次,风控成为互联网金融崛起的瓶颈。融资的民主化带来方便的同时,在携带着风险。数据的便利反过来也会使不法分子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非法获得个人和企业信息。法律技术和制度创新支持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要环境。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金融系统当中存在的风险,必须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实施分流疏导、科学引导,并且要在必要的时候颁布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政策。实现互联网金融在管理过程中的自律性,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的透明度。强化互联网金融当中对金融理念的认知程度,积极控制坏账率,使这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知识可以受到更广泛的推广。大力倡导责任金融、惠普金融,提高公众在金融方面的风险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以及资金风险的辨别能力。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创新是相互统一的,因此,在实现金融创新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完善相关的管理体制,使金融监管工作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小、轻、新”成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主流,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快了互联网金融到来的步伐,使传统的融资体系得到完善,促进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我们应当展开怀抱,迎接着互联网金融给我们的生活所带来的更大的便捷,提高金融普惠性,实现金融部门服务实体经济。

参考文献:

篇9

理论意义:本文通过从金融中介的理论出发,引入管理学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并以国内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指标框架为标准,从理论到案例,对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遴选甑别,并给出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当坚持的优势和改进的不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商业银行业务建设理论,提升实效性,实现对商业银行业务和信贷建设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的理论素材。

实践意义:本文试图激发互联网金融对于商业银行的“鲶鱼效应”,促进商业银行的升级转型,强化商业银行作为实体经济催化剂的功能,使其在信息化和市场化的改革发展中健康稳定的发展;另一方面使商业银行转变观念,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创新产品种类,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二、国外研究进展

国外关于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研究中,多是关于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技术创新方面的影响。

在国外研究方面,约瑟夫熊彼特早在年就系统性地分析了创新的概念。他认广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冲击与对策研究为,创新是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建立起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的组合。该学着指出,创新包含多种形式,诸如如引入新的工艺方法以及新的技术手段、以及开拓新的市场、创造新产品或服务等各种方面。

在信息技术和金融理念都领先全球的美国,互联网金融最先获得发展,而后在世界范围内开始流行。随着互联网金融在国外的发展,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也日益丰富。在借鉴互联网金融模式方面,Thomas Schoberth (2006)等论述了社交网络对于电子商务的积极作用,建议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在线服务时考虑社交网络的影响;Sally Mckechnie(2006)等分析了互联网为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分销渠道的优势;Xin Ding(2007)等研究了线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设计方案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风险分析方面,Rui Zhu(2012)等分析了人们借助社交网络进行金融活动的风险;LeeJ.-E.R(2012)等研究了网络购物过程中运用金融支付的风险;Gujun Yan(2013)针对互联网金融融资,提出了对应的监管办法。在互联网与商业银行方面,Mingchi Lee(2009)运用模型分析的方法,分析了网上银行存在的风险点;Dexiang Wu(2010)比较了英、美两国各家大型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的服务质量;Kuo Lane Chen(2012)等研究了银行规模的大小与网上银行的策略的相关关系;Jyh-Shen Chiou(2012)等阐述了网上金融服务和银行实体网点的辩证关系。

三、国内研究进展

国内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的研究以谢平为代表,他首次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他从三个角度对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阐述,第一个角度是支付方式;第二个角度是信息处理;第三个角度是资源配置。陈明昭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集中主要发展模式,并具体阐述了各种模式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李博,董亮具体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三种主要模式,并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宫小林在分析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特征和功能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分别是客户渠道、融资、定价以及金融脱媒。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作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在短期内不可能动摇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和经营方式,长期来看,银行应该借助互联网进行创新、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研究以陈一稀为代表,他从价值基础、商业逻辑、财务模型等方面研究了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的特征。然后按照四种创新方式,如支付方式创新、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创新和金融机构创新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赵昊燕首先介绍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特点,其次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进而提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对策。

在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研究方面,国内学者做了较多研究,但由于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影响的直接数据难以获得,因此研究停留在定性研究上,尚无实证研究文献。袁博,李永刚,张逸龙在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去中介化”、“全智能化”和互补共赢”,并指出商业银行应立足自身优势和条件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冲击。赵南岳首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征进行分析,进而深入研究其对在支付结算领域、金融产品销售领域、物理网点设置以及服务方式变革等方面对银行业产生的冲击。邱峰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使得商业银行的中介角色逐渐弱化,中间业务受到冲击,并造成客户资源流失,收入来源受到影响,但作者认为由于互联网金融自身存在诸多问题,以及银行业在中国的特殊地位,互联网金融无法撼动银行的地位,两者应该加强合作,实现互利互赢。包爱民在分析互联网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传统商业银行应对挑战的措施,然后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建议。周华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和表现形式,然后分析了其对传统金融业产生的影响,进而提出了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

篇10

近两年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并购浪潮也呈不断高涨态势,其影响甚至扩展至整个社会的各个行业。从2013年起,国内互联网并购市场开始出现了爆炸性的发展。据清科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并购案例共完成了1015起,较互联网并购还没引起社会较强关注的2012年同期,上涨了23.8%。中国未来以发展互联网金融式的普惠金融为主,它不仅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同时是具有千亿美金的市场,发展前景无限。因此,无论是互联网企业还是非互联网企业,都以不同的策略和方式以并购方式进驻互联网金融市场。

1、互联网企业并购

互联网企业在这场互联网并购浪潮中主要以公司并购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行业整合,既加大了行业的产品与资源集中度,也使得中国互联网巨头们(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同质化,并且其所占用的客户资源也更加庞大。①BAT通过大规模合纵联合的投资并购完善互联网金融布局,且不少业界人士宣称,互联网界的“马太效应”将越来越明显,三家抗衡的局面将成为国内互联网市场的新常态。华兴资本创始人包凡曾说,在未来的商业社会势力中,BAT是一股力量;360、小米这样的挑战者是一股力量,而基于本地生活服务的入口,如美团、大众点评会成为第三股力量。而且,目前还有更多的公司正在借移动互联网之名之力,联手瓜分传统商业世界。

虽然业界的三大巨头都各自展开了行业并购,三巨头也都纷纷补强了自身的短板,但是并购的过程却有所不同,且各有侧重点:

腾讯公司累计对外并购投资达到了537亿人民币,其并购特点是布局十分广泛,涉猎范围广度为三大巨头之首,而且以国际化布局为目标,以网络游戏为基础,逐步拓展电商业务。腾讯公司稳扎稳打,借助其背后庞大的用户群体,步步为营,稳定的积累自身的实力。近期,随着“腾讯电影”影视平台的正式成立,腾讯在娱乐业务平台已经完成了初步布局,打造了一个以腾讯电影、腾讯游戏、腾讯动漫、腾讯文学四个平台为核心的群体。无论是所拥有移动端的用户数量还是所占用用户的移动端时间,都是阿里与百度所不可匹敌的,但其移动端的收入占比目前却处于末位,说明腾讯公司对移动端的商业开发尚处于较为初始的状态。但腾讯公司一直是“产品经理”主导的企业文化,曾明确表态“用户体验绝不会让位于商业变现”,其用户体验一直做得较好。

再看三大巨头资产规模最大的阿里巴巴,其累计对外并购投资更是达到了618亿人民币。阿里集团并购的主要特点是:出手狠,主要围绕电商业务进行发展。众所周知,阿里巴巴赴美上市,受到了来自各界的资金追捧,其上市风波更是引起了国内电商界一次新的浪潮,其融资规模甚至有望达到250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的IPO。马云可以说是国内,乃至全球电商界的一个传奇,在他的带领下,阿里巴巴正在逐步补强自身缺陷与短板,业内老大的位置也越来越稳固。再说阿里近期的频繁并购也是为了提高“含金量”。上市后的收购会相对困难繁琐还需董事会的表决。此外,怎样将故事讲得更全更大,也有利于阿里上市时的估值。

相比于腾讯公司与阿里巴巴,百度集团累计对外并购的投资金额稍显不足,但也达到了178亿人民币。作为三大巨头最为低调的集团,百度鲜有跨国并购的案例,其主要布局在于电商收购与流量的收购。在最近的行业动态中,百度推出了“直达号服务”,进军电商服务业领域。直达号,顾名思义,即商家在百度移动平台的官方服务账号,基于移动搜索、@账号、地图搜索、个性化推荐等多种方式让用户随时能够直达商家的服务。这项服务,为百度引来了许多战略合作伙伴的同时,也给百度带来了大量的资金。不过百度的传统搜索优势在移动端几乎发挥不出来,旗下的几款APP表现也不尽人意。目前占有的旅游、视频、地图,也无法与PC端的地位相媲美。

那么,三大集团布局给我们的启示何在?我们分别从阿里巴巴、腾讯集团、百度公司入手分析。

阿里打造消费产业链。阿里集团在基础设施层有支付宝和高德地图,足够坚固;在信息层,强大的商户资源本就是阿里集团的强项;在用户层,尽管有新浪微博、来往等产品,在连接人与人关系的社交层面逊色于腾讯;在实体层,除了投资银泰商业,还与大量商家合作,并间接拥有美团的线下商户资源。

腾讯布局社交生态圈。腾讯基础设施层有四维图新、搜狗地图和微信支付;信息层有电商、团购、大众点评、58同城,已初具规模;用户层,腾讯凭借微信、手机QQ、QQ空间等产品拥有明显的优势;在实体层,投资了华南城,并与众多商家开展合作,还间接拥有京东、大众点评、58同城的线下商户资源。

百度构建地图服务网。百度在基础层有百度地图和百度钱包;凭借搜索引擎、百度糯米、91助手、去哪儿网、安居客的信息入口体系,百度在信息层有优势;在用户层,百度处于弱势;在实体层,投资万学教育,与北京动物园合作,并拥有大量中小企业和教育资源。

对比互联网公司,传统的非互联网公司也正通过并购紧锣密鼓的进军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前景广阔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分一杯羹。对于从未涉足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非互联网企业来说,完全由自身成立一家新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并发展自身业务来占据互联网金融产业是非常耗时耗材并且效果缓慢的。并购对于此类公司是个非常方便快捷的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方式。

2、非互联网企业并购

互联网金融对金融行业有着巨大的挑战,银行已上线直销银行等各种应对策略。但其实支付才是银行金融服务的基础,如果企业想要与银行对抗,那么支付就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资金的基础平台,才能形成金融服务闭环。正因为支付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重要性,很多企业进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第一步就是拥有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传统的互联网巨头均有控股第三方支付公司,实现企业资金的高效收付与集成管理。客户使用第三方支付产生的消费数据,可支持企业提供大数据服务。例如,阿里巴巴拥有支付宝,腾讯拥有财付通,京东则是收购网银在线。其取得的成功为像万达集团这样的老牌企业提供了可鉴之处。

互联网金融与O2O是未来最重要的趋势和机会。万达集团的四大核心产业——商业地产、高级酒店、连锁百货和文化旅游均可形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场景,符合O2O模式。而消费的最终环节就是支付。快钱作为业内经营已久的有名支付公司,其具备综合化平台和大数据的体系,目标是实现支付叠加战略。未来,体验式消费将是消费者最大的流量入口。万达集团与快钱合作构建互联网金融与O2O闭环体验的战略模式。万达集团在自身全球最大线下消费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以体验消费为主的复合型业态模式。而快钱不仅为万达提供线上线下移动支付体系,还将推出理财营销等多种互联网金融服务。万达集团收购快钱,不仅是为了完善万达O2O的支付环节,也是为万达金融的布局开路。

万达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策略中有一点是2015年内并购1至2家金融企业,把金融集团框架搭起来。由此可猜测, 在成功并购快钱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后,万达的下一个并购可能会选择P2P企业。除万达集团外,早在2013年电气高价收购北京国华汇银科技有限公司,而近期康达尔集团表示拟通过并购方式向农业互联网金融转型均是典型的例子。因此,通过并购现存互联网金融企业进入该市场,将是传统企业的上策。

零售行业面对互联网购物模式的冲击,针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变化,开展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零售业务模式,现在的零售行业不仅与网络支付合作开展网络零售业务,还逐渐增加了网络小额金融理财产品等业务。苏宁、国美、京东等零售业代表企业以领头羊的角色纷纷加紧布局自己的金融版图。以苏宁为例,苏宁云商涉及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包括银行牌照、移动端虚拟运营商、易付宝的余额理财、小额贷款以及放心保保险业务等,逐渐形成以营销、物流、支付、理财的全链条式运营服务模式。

传统金融企业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将迎来新的变革和挑战,如何更加高效的利用互联网金融提升资金使用率,银行、券商、保险等各家传统金融机构为此开始了战略转型的探索,通过与电商平台合作打造网络银行,推出金融商店;与互联网媒体合作金融开放平台等方式打破金融传统固有模式和思维,完成了由信息传播到支付流程的闭环商业操作,从产品、渠道、营销和服务等各个方面,实现了与互联网金融的共同发展和相互融合。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过程中缺少成熟的互联网开发和运营技术,因此,选择通过并购已成规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成为简单有效的战略发展方式,如平安集团通过收购“壹卡会”,打造“平安付”,从而曲线获得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后又打造二手车电商平台平安好车,通过电商平台更多的获取互联网用户数据,增加客户粘性,为未来开展互联网金融做好用户准备,成为抢占互联网金融的先头势力。

综上所述,无论是像BAT三巨头一样的互联网公司,还是像金融产业、零售行业和制造业这样的非互联网传统企业,都在通过并购方式抢占互联网金融市场。用户基础、产品、渠道、服务都需进行全方面的设计和整改。除此之外,线上线下融合,即O2O模式,逐渐成为是企业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新一轮角逐的关键点,各家企业都在建设和寻找重要的入口和支付方式,以使得线上线下资源整合效果更好,赢得O2O模式成功。

3、互联网金融并购建议

3.1 开展互联网金融并购需关注政策风险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模式,在我国发展历史较短,发展不完善,许多业务模式在无监管状态下开展。法律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导致金融监管机构监管缺失,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和建设无章可循,增加了互联网金融机构本身的不稳定性。若企业贸然通过并购进入互联网金融市场,缺乏对法律监管和市场经验的认识,很可能在业务开展中游走在违法违规的边缘。因此,并购投资机构和收购方应谨慎选择投资主体,慎重选择金融业务开展。

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相关运营模式及产品风险等问题日渐凸显,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已成为必然。但是,未来业务规范、金融监管等相关金融法规的制定内容和方向存在着不确定性,互联网金融企业对这种不确定性反映敏感,未来很可能将依据相关金融法规进行转型发展,这将会对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造成冲击。因此,投资机构和收购方应慎重考虑未来监管后的业务运营和收益是否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3.2 跨行业并购需事先规划与互联网金融的协同模式

企业的创新性发展使企业选择跨行业并购,这就应结合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特点,找准各自的细分领域。零售行业可选择整合电商平台、电子支付等环节,纵向延伸产业链,降低主要环节的资金成本,提高核心技术能力;而资金实力较强的其他实体企业则可选择并购P2P平台、网络小贷等更具金融特质的平台,不仅可使自由资金高效利用,还提高了全业务产业的综合收益率。

跨行业企业并购可整合自己没有或不擅长的资源,快速获得核心技术、资源和业务运营模式,如传统制造业和零售业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其中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如何制定发展规划以发挥并购后的协同效应。据统计,80%的企业并购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并购后的协同整合较差,是前期投入的大量资金、人力等成本大量浪费。因此,对于拟通过并购进入互联网行业的其他行业企业来说,提前制定并购后业务运营的协同整合战略发展规划,将是能否达到并购预期收益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1] 程兆谦, 汪慧东. 解析 BAT 并购战[J]. 企业管理, 2014 (7):38-40.

[2] 陶斐斐.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生态[J]. 2014全国金融创新与经济转型博士后学术论坛论文集, 2014.

[3] 李诗洋. 互联网金融时代: 中国金融体系何去何从[J]. 国际融资, 2013 (11): 26-28.

[4] 牛禄青. BAT布局O2O的市场启示[J].新经济导刊, 2014,8:004.

[5] 张昊. 收购刚刚开始[J]. 企业家天地, 2014(005): 18-18.

篇11

1.2保险业开展电子商务符合客户的需要。 随着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市场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消费者主导的买方市场上,消费者将面对更多的选择,这一变化也使现代消费者心理与以往相比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

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和专业化的趋势下,即使在许多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中,大多数消费者也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对产品进行鉴别和评估,但他们对于获取与商品有关的信息和知识的心理需求却并未因此消失,反而日益增强。论文参考网。这是因为消费者购买的风险随选择的增多而上升,而且对单向的“填鸭式”营销沟通感到厌倦和不信任。尤其在长期寿险一类的耐用消费品的购买上,想买保险的人期望通过访问不同的网站,在自己的电脑上查询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报价,比较各种保险产品的差异,最大限度的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产品。消费者在分析比较过程中可以获得心理上的平衡,减少风险和购买后产生后悔的感觉,增加对产品的信任和心理上的满足感。消费主动性的增强来源于现代社会不确定性的增加和人类追求心理稳定和平衡的欲望,而且人天生就有很强的求知欲。

2.保险业电子商务带来的风险与对策2.1保险业电子商务带来的风险虽然电子商务给保险业注入了活力,成为不可忽视的力量;但是电子商务在实际运作中会面临方方面面的风险,只有识别这些风险,分析本质原因,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电子商务才能发挥出巨大的优势。这些风险设涉及到网络技术风险、经营风险、行为风险、法律风险、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等,这些都是我们发展网络保险时亟等解决的。

2.2保险业电子商务的风险管理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入。计算机系统、网络通信设备、网络通信线路、网络服务器等设备,在静电、电磁泄漏和意外事故等情况下会造成数据的丢失,机密信息泄漏。所以,加快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建设,选择高性能的网络设备,建设安全、便捷的电子商务应用环境,才能为电子商务交易的信息提供硬件保障。实施技术防范措施。保险业电子商务的运作涉及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商业秘密等多方面的安全问题,任何一点漏洞都可能导致大量资金流失。而这些安全首先是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目前,防火墙技术、电子签名和安全认证,成为电子商务比较成熟的技术安全措施。

3.发展中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建议3.1重视金融危机带来的市场机遇倡导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尝试进行电子商务,获得未来的竞争力。前文提到对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其进行专门性研究的还很缺乏,且研究主体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监管机构和社会研究人员应该重点关注,并且建立一个沟通得平台,使国内的寿险业快速拉进与外资公司的管理差距。可以通过举办研讨会、短期进修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对于取得良好经验的机构,应由监督机构进行组织,行业内进行学习,增进了解。

3.2加强保单条款标准化、通俗化建设从前文可知,网络保险适用于那些只用少量参数就可以描述和定价、条款比较标准且容易理解的保险,例如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网络保险营销的关键在于能否用通俗的语言传递给投保者全面准确的信息。2005年11月,中国保监会正式了《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对人身保险保单册和人身保险条款,初步提出了统一的要求。但是,目前只有少数几家推出了通俗化保单,网络保险的层次也停滞在低水平阶段。而且即使通俗化以后还是不容易弄懂。保监会有必要进一步推进保单条款标准化、通俗化建设,并加强对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审批力度,使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更加规范,同时通俗化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促进网络保险的发展。

3.3加强保险知识教育,提高网络保险认同度网民数量的增加、年龄结构的优化以及文化程度的提高,对网络保险的开展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网民文化程度的提高并不等于保险知识的增加,网民数量的快速增加也不等于网络保险的强劲增长。因此,加强网民的保险知识教育,并提高其保险认同度,是引导和释放网络保险需求的必要途径。保险营销网站的推广对网上保险营销起着决定性作用,保险公司对保险知识和网络保险的宣传应以推广自己的营销网站为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与门户网站合作,推广自己的网络保险营销主页,提高网络保险的知名度;(2)联手银行、证券等行业,建立综合性金融门户网站,实现网络客户资源的共享。(3)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公众媒体,扩大保险行业的社会影响力。(3)在保险营销网站上,通过保险基

4.结 论

在我国开展的保险业电子商务的研究十分具有现实意义,对探讨和促进保险业的电子商务和完善保险监督具有重要的作用。论文参考网。根据本文的研究,笔者坚信这样一个结论:我国保险业借金融危机之“机”,推动电子商务在保险业的运用,是一个难得的市场机遇。论文参考网。从理论上讲推动保险电子商务可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同业竞争力;从实践来看,中国的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应当重视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一方面对电子商务的未来趋势等方面进行研究,另一方面要选择项目进行实践才行。为解决保险网络营销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及监管机构积极发挥其职能,与保险公司形成良好的互动,才能更好地促进保险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12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电子商务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实质,电子方式和商贸活动,而借助的平台式互联网。

在电子商务贸易中,实物被虚拟化为信息,摒弃了考传统的纸质、现金的操作方式而转变为简便的网路操作方式,通过互联网上买卖双方的沟通,物流的配送,最终完成交易的贸易活动。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按以下阶段进行:

1、信息交流:卖方将自己商品的信息通过互联网进行,而买家则通过互联网对自己需要的商品信息进行选择。卖方和买方双方在此阶段进行的是沟通阶段并没有实质的交易活动发生。

2、达成共识:这样阶段买卖双方在沟通的基础上对商品进行签订合同,无论是B2B还是B2C,这一阶段都是具有实质性的,它们将完成产品的初步交易。

3、商品交换:这个阶段是电子商务的成交阶段,卖家将商品提供给买家,而买家则要进行资金的付给,卖家将商品通过物流配送给买家,网上交易完成。

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而达成,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了拓展,市场空间得到扩大,流通和成本价格得到降低,为产品的交易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

电子商务是新型的商品交易模式,对此很多企业重视不够,认为电子商务只是电子工具的简单应用,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对电子商务的可信度还没有一定的适应过程,这和中国的买方市场不无关系,在观念上还有待提高。从政府角度看,对电子商务的管理还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具体的问题表现:

1、企业:中国的企业大多还处于改制中,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很好的建立,企业的信息化刚刚建立,相当的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电子商务的作用,对电子商务的重视不够,部分企业碍于自身行业的发展,还无暇顾及电子商务。但我们应该看到,电子商务不光是商品交易方式的转变,更会成为主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要以电子商务为依托,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胜利。

2、市场:电子商务的交易领域可以分为B2B还是B2C,即企业家的相互交易和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中国市场目前还处于不规范阶段,市场的监督和管制措施还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导致假冒伪劣商品的屡禁不止,消费者在消费观念上自然较为薄弱,需要从观察到购买的过程转变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市场的稳定性影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我国的市场,要尽快培育出健全的机制,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3、安全:这应该是电子商务最值得探讨的问题。保障电子

商务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作为电子商务,虽然是虚拟的网络交易,但却涉及实物的交换,网络信息的泄露,将极大的影响、甚至是破坏人们正常的交易。相对我国而言,大多安全技术手段都借鉴与他国,以电子签证为例,目前还处在SSL协议的应用上,而SEL还为完全投入使用,于是,安全信息的管理问题随之出现。

4、纠纷处理: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而构建,由于互联网的互联性和开放性,虽然使信息的连接空间扩大,但同时也带来了处理纠纷的难度。很多时候交易是跨地区和国际性的交易,但出现纠纷时,由谁来仲裁,依据的原则是什么,如何进行跨地区的仲裁等问题也出现,这也迫切的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来使电子商务的纠纷得到保障。

5、金融服务:电子商务需要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交易就设计资金的结算,这就需要有相应的金融服务系统与之相配合。相对于我过而言,金融服务于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的规程还不成熟,甚至很多金融服务还未开通电子商务银行,另外,我国各个国有专业银行网络选用的通信平台不统一,不利于各银行间跨行业务的互联、互通和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另外,各行信用卡标准不一样,不能通用,尚不能用信用卡实现网上支付。

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

1、转变观念:无论是从政府到企业,还是到个人,都应对电子的发展有正确的认识,从观念上进行更新。

2、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国际电子商务,推动外贸企业先行一步,然后外为内用,再在国内贸易中逐步发展电子商务。首先发展B2B,然后推动B2C的发展。

3、搞好电子商务的关键是协调。部门分割、地区封闭,是搞不好电子商务的。尽管我国已组建了信息产业部,能有力地推进电子商务,但全国的电子商务仍非一个部门的力量所能解决的,需要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综合部门的参与,特别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齐心协作。

4、做好相关的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如金融、法律、技术方面的服务,让电子商务发展有依靠的软件和硬件支持。

参考文献

篇13

有两个重要的趋势使得目前的这个时代(大数据时代)与之前有显著的差别:其一,社会生活的广泛数字化,其产生数据的规模、复杂性及速度都已远远超过此前的任何时代;其二,人类的数据分析技术和工艺使得各机构、组织和企业能够以从前无法达到的复杂度、速度和精准度从庞杂的数据中获得史无前例的洞察力和预见性。

大数据是技术进步的产物,而其中的关键是云技术的进步。在云技术中,虚拟化技术乃最基本、最核心的组成部份。计算虚拟化、存储虚拟化和网络虚拟化技术,使得大数据在数据存储、挖掘、分析和应用分享等方面不仅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也可接受。

在人类文明史上,人类一直执着探索我们处的世界以及人类自身,一直试图测量、计量这个世界以及人类自身,试图找到隐藏其中的深刻关联、运行规律及终极答案。大数据以其人类史上从未有过的庞大容量、极大的复杂性、快速的生产及经济可得性,使人类第一次试图从总体而非样本,从混杂性而非精确性,从相关关系而非因果关系来测量、计量我们这个世界。人类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及社会生活的诸多形态(当然包括商业活动)正在开始发生新的变化。或许是一场革命性、颠覆性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大数据不仅是一场技术运动,更是一次哲学创新。

大数据金融

正如诸多文献所谈到的,大数据对许多行业的影响和冲击已经呈现。例如,商业零售、物流、医药、文化产业等。金融,作为现代经济中枢,其实也已透出了大数据金融的曙光。

过去的2013年,中国金融界热议最多的或许是互联网金融,更有人指出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确实,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融资、余额宝、微信支付等发展迅速。众多传统金融业者也或推出自己的电商平台,或与互联网企业联手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互联网金融,无论是业界、监管者或理论界,都在试图给出自己的理解和定义。但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的概念。在我看来,互联网金融本来就是一个不确切的概念,也不可能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严格说来,所谓互联网金融只是大数据金融的一种展现或形态。换言之,前者是表,后者是里。

这是因为,无论是互联网还是金融业,其实质都是大数据(信息)。首先,对互联网企业而言,流量、客户等数据(信息)是其涉足金融业的基石。对金融企业而言,提供中介服务,撮合金融交易也是以数据(信息)为基础。其次,没有大数据技术的支撑,所谓互联网金融也难以快速、持续成长。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浪潮的蓬勃兴起,至今已近二十年。但从世界范围看,所谓互联网金融却发展缓慢。当然,其中原因很多,但其主要原因则是大数据技术是近几年才快速发展起来的。最后,从金融企业来看,在数据中心建设,软硬件系统建设,数据(信息)挖掘、分析等方面也是做得有声有色,其庞大的客户数据、海量交易记录及众多信息源,使其在大数据应用方面也做了许多积极探索。因此,要准确反映近年新金融趋势,“大数据金融”比“互联网金融”更为贴切。

大数据金融有以下七大特征:

网络化的呈现。在大数据金融时代,大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来展现,包括固定网络和移动网络。其中,移动网络将会逐渐成为大数据金融服务的一个主要通道。随着法律、监管政策的完善,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会有更多、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呈现。支付结算、网贷、P2P、众筹融资、资产管理、现金管理、产品销售、金融咨询等都将主要通过网络实现,金融实体店将大量减少,其功能也将逐渐转型。

基于大数据的风险管理理念和工具。在大数据金融时代,风险管理理念和工具也将调整。例如,在风险管理理念上,财务分析(第一还款来源)、可抵押财产或其他保证(第二还款来源)重要性将有所降低。交易行为的真实性、信用的可信度通过数据的呈现方式将会更加重要,风险定价方式将会出现革命性变化。对客户的评价将是全方位、立体的、活生生的,而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模糊的客户构图。基于数据挖掘的客户识别和分类将成为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动态、实时的监测而非事后的回顾式评价将成为风险管理的常态性内容。

信息不对称性大大降低。在大数据金融时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大大降低。对某项金融产品(服务)的支持和评价,消费者可实时获知该信息。

高效率性。大数据金融无疑是高效率的。许多流程和动作都是在线上发起和完成,有些动作是自动实现。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把合适的产品以合适的方式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同时,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可以将金融业务做到极高的效率,交易成本也会大幅降低。

金融企业服务边界扩大。首先,就单个金融企业而言,其最合适经营规模扩大了。由于效率提升,其经营成本必随之降低。金融企业的成本曲线形态也会发生变化。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其底部会更快来临,也会更平坦更宽。其次,基于大数据技术,金融从业人员个体服务对象会更多。换言之,单个金融企业从业人员会有减少的趋势,或至少其市场人员有降低的趋势。

产品的可控性、可受性。通过网络化呈现的金融产品,对消费者而言,是可控、可受的。可控,是指在消费者看来,其风险是可控的。可受,是指在消费者看来,首先其收益(或成本)是可接受的;其次产品的流动性也是可接受的;最后消费者基于金融市场的数据信息,其产品也是可接受的。

普惠金融。大数据金融的高效率性及扩展的服务边界,使金融服务的对象和范围也大大扩展,金融服务也更接地气。例如,极小金额的理财服务、存款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普通老百姓都可享受到。甚至极小金额的融资服务也会普遍发展起来。传统金融想也不敢想的金融深化在大数据金融时代完全实现。

大数据金融图景

尽管大数据技术还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但大数据金融已透出了一片曙光。我们结合多方面的文献和事实,试图勾勒出大数据金融图景。

泛金融化。金融供给也许不再是传统金融业者的专属领地,许多具备大数据技术应用能力的企业都会或多或少涉足、介入金融行业。在未来的某一天,也许银行与非银行间,证券公司与非证券公司间,保险公司与非保险公司间的界限会非常模糊。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间的跨界融合成为常态。同时,金融企业在提供传统金融服务的同时,其服务范围、内容也会泛金融化,会提供综合的、社会化的服务。

多层次的行业格局。大数据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层次将空前丰富,既有行业寡头,也有区域金融服务企业。同时,也存在大量的地方、社区金融企业,也会出现无实体店的金融企业。行业市场更加细分。不同层次的消费者都能享受到特定的金融服务。在此过程中,会催生许多与大数据金融相关的行业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