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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思想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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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思想论文

篇1

简单地讲,战略管理会计的根本目标是为企业战略管理提供信息和支持系统,只有通过战略管理会计的实施,才能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战略管理会计的指导思想是对企业整个战略管理会计运行系统的理论指导,是确定战略管理会计基本功能和功能要素的基础。两者应该是前后呼应,浑然一体的。所以,战略管理会计的基本思想应该既是其自身理论的概括,又是关于战略管理会计功能构架的总结。

我们在明确了企业战略管理会计的根本目标后,应该对其指导思想有深入的研究。

1.战略成本思想。成本领先观念是战略管理会计的核心,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成本领先是企业永远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一个没有成本优势的企业是不可能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所谓战略成本思想并非简单地看作绝对成本的降低,而是指将企业的战略思想和措施运用于具体成本管理领域和管理方法之中,要求成本管理与企业的战略思想相匹配,如寿命周期成本、优势成本、低位成本、差异化成本、客户成本和质量成本等一系列战略思想下的成本理念。同时,战略成本思想必须要考虑如何将成本管理措施融合到企业长久的持续发展规划之中,针对成本发生的价值链进行设计,从根本上改变公司成本结构,通过成本优化措施的实施来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2.适应环境思想。战略管理会计的产生与20世纪后半叶企业环境的加速变化有密切的联系。现代企业处在一个经济全球化、竞争激烈、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环境下,如果不能从战略角度全方位、远视角地分析问题,很容易被淘汰出局。类似的观点有很多,如布洛切等(2002)从经济全球化、生产信息技术等方面论述了企业战略管理会计必须适应环境发展的思想。我们往往将目前复杂多变和竞争激烈的环境称之为“新经济环境”。企业战略规划必定是一种动态的程序,决不可能是静止和僵化的,任何战略定位、价值链管理、竞争对手分析、客户满意度、差异化或聚类管理战略的运用,都是在环境变化下所作最优选择的结果,而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

3.客户要求思想。由于竞争激烈,因此谁能赢得客户,谁就赢得了经营的主动。客户要求思想的本质就是市场为导向的战略指引,如果在企业战略管理和战略管理会计中没有市场价值增值最大化的思想,任何企业就不可能长久地赢得客户。企业应从时间、质量、价格等多方面人手考虑如何满足客户要求。满足客户要求要从产品的功能、价格、款式和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研究,并且要结合竞争对手的状况、企业本身的战略定位和成本战略特性等,来对客户近期和远期要求、战术和战略的要求等进行仔细分析,先导性地掌握或引导客户的不同需求,最大程度赢得客户和机会。

4.正确定位思想。由于资源有限,企业不能在任何方面都做到十分完美,这就要求企业从外部环境和客户需求出发,分析自己存在的优势和不足,为企业确定发展战略提供信息。正确的战略定位思想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包括企业在战略管理思想指导下的企业发展规模、市场份额、合理定价、质量成本和客户满意度等等。可以讲,企业的整个战略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修正其合理战略定位的过程。企业在不同的战略发展期应该具有不同的战略定位,因此,战略管理会计的实施不但应符合企业一定时期的战略定位要求,更要为企业合理的战略定位提供必要的信息,以确保其战略定位的合理和有效。

5.有效控制和评价思想。企业确定发展战略后,要有一个严密可行的招生方案,保证战略得到实施。在战略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分析实际情况,评价战略是否成功及其原因,为以后的战略管理会计积累经验,指明方向。所有这些都需要战略管理会计提供信息和制度保障。由于战略管理会计的产生本身就是顺应企业战略管理的要求而产生的,无论是战略的制定和修正都离不开市场、客户、价格和成本等各方面战略管理会计的信息,而战略实施的有效性和控制的及时性等,都无不要通过完善的企业战略管理会计制度和系统来完成。另外,企业发展战略实施的有效性,并不是通过直接的财务会计指标就能被认识,它必须要通过战略管理会计的评价体系才能说明,譬如,短期的盈利可能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伤害,而一定时期的战术性调整的目的可能会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战略上的优势,等等。

二、战略管理会计系统必须具备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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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内涵

所谓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视为文化发展过程中的内在动力,即指导文化不断前进的基本思想。其既可以表现在特定社会群体的思想意识、心理态度、生活习惯、精神信仰等抽象领域,又可以表现在建筑风格、文学艺术、器物工具等具象领域。就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而言,则是指导和推动整个民族文化不断前进的基本思想和基本观念,它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稳定的共同精神、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等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外在表征和精神内核。

简而言之,所谓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实质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而民族精神,则是指导中华民族延续发展、不断前进的精粹思想,其内核实际上是优秀民族文化成果的思想集成。从性质而言,它是一种伟大的卓越的精神;从表现形式而言,它蕴含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之中。

作为优秀传统文化成果的集成,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本身是文化进步与发展的结果。从华夏文明诞生之日起,随着中华民族的不断融合、发展、壮大,

奠定民族精神的基础的,正是在传统文化长期演化、融合、提炼、萃取的过程中那些不断推进社会进步的文化思想和观念,这些思想和观念在推进传统文化传递衍生的同时,逐步形成了可以代表民族独特气质的精神因子,并最终支撑起整个民族的精神天空。

二、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主要内容

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主要内容,其实质就是在民族精神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推进作用的重要社会思想和文化观念的总和,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起主导作用、处于核心地位的那些基本思想和观念。其实,这并不是高深玄妙的思想体系,而是早已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深植于民族潜意识之中的共有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总的来说,我们可以从中国传统文化发展演进的过程中,选取几个极具代表性的思想因子来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进行大体的描述和概括。

1.“天人合一”的自然世界观。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对于人与自然、人与宇宙的思想认识以“天人合一”的自然世界观为代表。中国古代思想家大多数主张天人协调,而反对把天和人割裂、对立起来,在他们看来,天与人、天道与人道、天性与人性是相类相通的,因而可以达到统一。而这实际上就是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强调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循环相适应,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之相区别的,西方文明则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大陆文明与海洋文明对自然世界的不同理解,最终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演进过程中,处处体现了“天人合一”这一思想内涵。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子产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这里的“礼”是天经地义,就是自然界的必然法则,人民按照天经地义的“礼”行事,就是天与人可以相通、可以按照同样的法则运作的思想。战国时期,庄子认为,人与天地自然都是由气构成,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而天与人是统一的。他极力主张“无以人灭天”,反对人为,追求一种“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汉代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更是以天人合一为基础,董仲舒认为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提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两宋时期,天人合一思想发展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思潮,几乎为各种派别的思想家所接受。张载第一个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命题。在张载看来,“世界的本原是太虚之气,人与天地万物都由气构成,气是天人合一的基础”。

2.“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思想。“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独特之处,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在天地人之间,以人为中心,在人与神之间,以人为中心。长期以来,中国各种传统哲学派别、文化思潮的关注焦点,以及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政治主题和价值主题,始终围绕着人生价值目标揭示、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实践而展开。人为万物之灵,天地之间人为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

中国古代思想家,特别是儒家学者,一贯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立场。孔子的弟子问孑L子如何事鬼神,孔子回答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又问人死后的情况,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可见,孔子是将现实的人事、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而将侍奉鬼神、人死后的情况等放在无所谓的地步。而这种以儒学为代表的人本主义思想,在后来的封建社会中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创造性的发展,并最终奠定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主义基础。

3.“刚健有为”的人生价值观。“刚健有为”的人生价值观,是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华民族的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和民族进取心的最集中的理论概括和价值提炼。

在传统的儒家思想中,孔子已经提出了“刚健有为”的思想因子,他说:“刚毅木讷近仁”。这里“刚毅”指坚定性。所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便是其生动写照。在孔子心目中,刚毅和有为是不可分割的。有志有德之人,既要刚毅,又要有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所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固就是强调知识分子要有担当、有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孔子本身的经历即是积极践行这一理论的生动写照,他饿陈蔡、游列国、倡仁政,作春秋,“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从中华民族的漫长历史长卷来看,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对促进社会发展、国家强盛和文化繁荣有重要意义。刚健有为的精神,不仅在我们民族兴旺发达时期起过巨大的积极作用,而且在我们民族危难之际,外族人侵、政权易手之时,也总是成为激励人们起来进行反侵略反压迫斗争的强大精神力量。且看“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式的激动;“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式的感慨,“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式的雄心,这些无不是民族自尊自信而表现出来的自强精神。所以,才会有文天祥的那句著名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三、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所谓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指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就其根本来说,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即是一种传播民族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而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则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目标、内容和方向。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在中华民族长期繁衍生息中,经过长期社会实践所总结和概括出来的,是民族精神形成的胚胎,其本身具有无法比拟的积极性、先进性和优越性,而这正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和目标相契合,在为思想政治教育指明方向和规定内容的同时,也必然地成为其最初的出发点和最终的归宿点,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言,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篇3

2.重视学习过程。

任何事物都有特定的规律,生本教育的规律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在课前做好学习准备,例如上网查找相关资料或者通过文字或图表等表达自己的想法;其次,在上课时组织小组讨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意见,对其他学生提出的观点进行质疑或者疑问等;最后,总结经验,突出学生自己的研究成果,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学习,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3.重视合作学习。

生本教育主要强调学生自主学习,使每个学生都能够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取得一定的收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听取学生的意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生能够积极地参与讨论,相互交流。

二、生本教学思想在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中的运用

1.结合学生的兴趣展开教学。

目前,信息技术发展非常迅速,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很多学生也经常与电脑接触,并对此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就应当结合学生的兴趣点,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此外,学生都希望自己能够掌握更多的知识,教师也可利用这一点,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例如在讲解幻灯片自定义动画时,教师就可改变教学方式,不直接进行操作,而是为学生展示一个简易的教学课件,在播放时先出示题目,点击后再出现答案。在之前的学习中,学生已经看到过教师使用此种方式来教学,但是并不清楚过程,此时学生就会集中精力听讲,此时教师在告诉学生这是利用了幻灯片中的自定义动画,让学生自主操作,并鼓励学生,此时学生就会主动去探寻知识,自主学习能力也能够得到培养。

2.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下展开教学。

小学生天性好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就应当尊重学生的天性,创新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氛围,调动学生的兴趣。例如在讲解计算机内部结构时,教师就可利用学校已经淘汰的旧电脑进行教学,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使用螺丝刀等专业工具进行拆卸,将硬盘以及内存条等拆卸下来,随后在一起研究该如何组装。此时学生便会积极参与其中,在拆卸的过程中,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指导,教学生认识主机内部的各个部件,使学生能够正确的认识计算机的结构,随后在讲解各个部件的作用,以此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此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可利用一些简单的游戏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可通过纸牌游戏来教会学生正确地运用鼠标,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学生也能够学习到相关知识,一举多得。

3.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

在生本教学思想中,最终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学生只有学会自主学习,才能够掌握信息技术的思维与处理信息的技术,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例如在讲解《注册自己电子邮箱》一课时,教师在开课时可先让学生按照书本上的操作步骤来研究,此时学生便能够积极地参与实践,教师可在旁边进行巡回指导,当发现学生有问题时就帮助学生解决难题,还可让一些操作能力较强的学生去帮助其他同学,逐渐增强学生的地位,增强学生的荣誉感,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篇4

宪法中的基本权利是一国法律核心价值的体现,可以直接约束各国家机关。基本权利的功能首先是一种主观权利(subjektiveRechte)¨,同时也构成一种客观的价值判断,具有“客观功能”。这意味着,国家在采取任何措施和决定时必须将基本权利作为一个客观价值加以考虑。无论是法律的制定还是法律的解释,只要这种活动属于“国家的行使”,就必须考虑基本权利。简言之,每种基本权利都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是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个人权益的主观功能,二是约束国家机关,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的客观价值功能。

基本权利的客观功能要求法院处理私人法律关系时也必须考虑基本权利。基本权利在私法领域的客观功能在德国被称为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德国联邦否定了“直接第三人效力”,但是接受了“间接第三人效力”的理论。根据该理论,基本权利的效力扩展于整个法律体系,构成对全部私法和公法有约束力的价值判断。无论处理公法案件还是私法案件,法院都不能做出违反基本权利的判决。可见,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之所以能对国际私法产生影响,是由基本权利本身的品质和功能决定的。

基于此种认识,德国学者拜茨克(Beitzke)和索内伯格(Sonnenberger)指出:“一切法律都不得和宪法抵触,国际私法也是如此。”费雷德(Feitd)提出:宪法对于冲突法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制定冲突法时,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必须符合宪法;二是在适用外国法时,外国法的适用结果不能损害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国际私法不是没有价值取向的中性法律,而是要受到宪法的制约。这一观点在司法中也获得支持,例如德国联邦在1982年到1985年的一系列判决中,对德国国际私法进行宪法审查,宣布德国国际私法第l7条和第15条由于违反男女平等原则而无效①。的这些判决直接导致了德国1986年国际私法改革引。

二、宪法基本权利和国际私法立法

(一)基本权利对国际私法立法的直接影响

1.男女平等原则。德国《基本法》第3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了男女平等原则,禁止性别歧视。据此,如果冲突规范在婚姻或者亲子关系方面以丈夫或父亲的国籍为连结点,就会违反基本权利。即使按照丈夫本国法,妻子的法律地位实际上更为优越,也不能排除这一冲突规范的违宪性。因为根据基本权的客观价值面向,国际私法本身就需要接受基本权的审查,而不需考虑法律适用的结果。

根据此种精神,德国在1986年对国际私法进行了全面修订。立法者在国际私法改革的政府建议稿指出:“很多人将国际私法和实体法对立起来,认为国际私法是单纯的连结规范,这种看法造成国际私法在社会价值上的贫乏;冲突法必须根据时代的需求,致力于实现社会政策中的价值和理念。”。将所有有利于男方的连结点都用中性连结点代替。例如在第14条中,婚姻一般效力适用夫妻双方所属国法律或在婚姻期间最后所属国法律(第14条第1款);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地点,就适用夫妻双方惯常居所所在国或婚姻期间最后所在国法律(第l4条第2款),或与夫妻双方以其他方式共同拥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第14条第3款)。立法者在这里采用了德国国际私法理事会(DeutsehenRatftirIPR)建议的“阶梯连结点”,以达到男女平等的目的。其他有关结婚(第13条)、婚姻财产关系(第15条)和离婚(第17条)的冲突规范也贯彻了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基本权利对连接点选择方面的效力。

2.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Kindeswoh1)。德国《基本法》第6条第2款规定了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这一基本权利也对国际私法的立法产生重要影响。在1986年德国国际私法改革中,维护和促进子女的最佳利益是立法目的之一,立法者通过两个手段达到这个目的:首先,新国际私法在一些条文中规定了选择性连结点,即对同一问题规定多个连结点,以便从中选择对子女最有利的法律适用之。例如第19条第1款规定:“子女的出身,适用该子女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就其与父母一方的关系而言,也可以适用该父母方所属国法律。如果母亲已婚,则子女的出身还可以依照第14条第1款所规定的子女出生时支配其婚姻一般效力的法律确定;如果该婚姻因为死亡而早已解除,则以婚姻解除的时间为准。”只要若干个法律中的一个满足需要,就可以适用该法律。此种选择性连结点有利于达到特定的、总体上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结果。

其次,1986年德国国际私法在父母子女关系的确定、撤销和效力方面,均选择子女惯常居所地作为基本连结点。例如第19条第1款规定,子女的出身,适用该子女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第20条第2句,子女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根据其惯常居所地国法律撤销其出身。通过这些规定,可以适用惯常居所地法律对未成年子女的特别保护,从而维护和促进了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二)基本权利对国际私法立法的间接影响

宪法基本权利影响国际私法的另一个途径在于,宪法基本权利可以通过实体法间接影响国际私法立法。这种间接影响的发生有两个条件:一是基本权利对民法立法具有约束力,二是国际私法和实体私法在内容上具有对称性。由于宪法基本权利对所有立法都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民事立法也必须符合基本权利规范之内容、精神及价值判断,所以第一个条件自不待言。就第二个条件而言,国际私法本身就是作为国内民法的适用法而诞生的,所以各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都对它的国际私法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如果实体私法的规定由于基本权利的影响发生变更,此种变化也会相应的发生在国际私法领域。两者的变化虽然不是同步,但常常是并行的。

例如,德国《基本法》第6条第5款规定了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根据这一宪法基本权利,德国1997年9月25日颁布了《改革亲子关系法的立法》,在实体法律上对婚生子和非婚生子平等对待,并且废除了准正制度。实体法上的这些变化在两方面引起国际私法的变革:首先,德国旧国际私法对婚生子和非婚生子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范,而1997年改革后的国际私法废除了对婚生子和非婚生子的区分,对所有子女适用同样的冲突规范。如新国际私法第21条规定,无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他们和父母之问的法律关系都适用该子女的惯常居所地国法律。第二,由于实体法上废除了准正制度,德国新国际私法中也废止了关于准正的冲突法规范。

三、宪法基本权利和外国法的适用

(一)基本权利“并入”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宪法基本权利对司法权力的约束要求法院的判决不能违反宪法基本权利,如果适用内国法的结果违反宪法基本权利,需要通过违宪审查程序纠正,如果适用外国法的结果违反了宪法基本权利,则需要通过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在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宪法基本权利常常作为“公共秩序”的判断标准,用以对外国法进行审查。

德国联邦通过西班牙人裁定中将宪法基本权利确立为公共秩序保留的审查标准,在该案中,一位住所在德国的西班牙男子想和一名德国女子结婚,女方曾经在德国某法院通过判决离婚。根据德国冲突法,缔结婚姻能力分别适用双方的本国法律,而当时的西班牙法律不承认离婚,并禁止其国民和曾经离婚之人结婚,因此男方无法缔结有效婚姻。德国联邦法院认为:适用西班牙法律不违反德国宪法,其理由是:(1)国际私法虽然应当服从宪法,但涉外法律关系已超出宪法的适用范围,不能用宪法来审查应适用的外国法。(2)宪法作为公法只能属地适用,如果要作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必须以冲突法指定适用内国法为前提。(3)国际私法在适用顺序上优先于宪法,决定着宪法的作用范围,若国际私法指向西班牙法,自然就排除了德国宪法的影响力。当事人不服,向德国。德国联邦了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并且指出:德国国际私法本身,以及根据国际私法适用外国法的结果都必须符合宪法,如果不允许当事人在德国结婚,就会违反德国基本法第6条第1款关于婚姻自由的基本权利,因此适用西班牙法律违反德国的公共秩序,应当排除¨。在这里,借助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了西班牙法的适用,从而肯定了当事人的结婚能力,维护了基本权利的贯彻。德国在1986年的国际私法改革中采纳了的观点,新国际私法在第6条第2款明确规定:如果适用外国法的结果与基本权利相违背时,不得适用该法律。据此,宪法基本权利被“并入”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成为德国法院用来确定公共秩序的标准,可以作为排除外国法适用的理由。

(二)基本权利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的适用方法

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法院审查的对象不是抽象的外国法规范本身,而是外国法规范适用后的结果。当法院以“基本权利”为审查标准的时候,也遵循这一原则¨。这意味着,即使外国法规范本身违反德国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也不一定会引起对基本权利的损害。例如当事人的本国法是伊斯兰法,按照伊斯兰法律,离婚之后亲权由父亲单独行使,而无须考虑子女之最佳利益。此种法律规定本身并不违反德国基本权利(子女最佳利益),只有在具体案件中,如果这一规定导致子女的个人发展受到限制,才会违反公共秩序¨。对于伊斯兰法中的Talaq(休妻制度)也是如此,虽然该制度本身严重违反德国宪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但是如果妻子同意离婚,或者该婚姻根据德国法律也可以解除,那么就不存在对德国基本权利的损害。

德国法院在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时,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内国联系(Inlandsbezug)”。只有当案件和德国有确切联系(例如当事人具有德国国籍或者在德国有住所),法院才会根据公共秩序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反之,如果案件没有内国联系,或者内国联系极为微弱,那么即使适用外国法的结果违反了德国的公共秩序,也不会被排除适用。由于“基本权利”比一般的法律原则或者公共秩序更为重要,当德国法院将基本权利作为审查标准的时候,此种“内国联系”的判断也有所不同。很多学者主张,如果涉及基本权利,只要德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就可以认为存在内国联系12。其理由在于:(1)基本权利的保护并不限于德国公民或者在德国居住的人,而是每一个处在德国之下的人。此种隶属关系并不以在内国有住所或者具有内国国籍为前提_2。只要德国法院具有国际管辖权,就说明当事人已经隶属于德国的之下,具备了“内国联系”,此时德国法院即受到基本权利的制约,不能做出有违基本权利的判决。(2)基本权利既然是一种客观价值判断,它的效力就是绝对的,不应该由法院自由裁量,法院不能以欠缺“内国联系”为由限制基本权利的贯彻。

(三)基本权利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的具体运用

如前所述,基本权利对国际私法的效力主要发生在国际家庭法领域,包括结婚、婚姻关系、离婚、亲子关系和收养等方面。在这些领域中,平等原则、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和婚姻自由这几项基本权利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影响最为显著。

1.平等原则。如外国家庭法的适用结果不符合男女平等原则,法院可以根据基本权利排除外国法的适用。例如在一个德国法院的判决中,案件的准据法规定父亲对子女姓名有单独决定权,德国法院认为适用这一规定的结果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予适用。平等原则还要求在国际私法中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平等对待,如果继承准据法的适用结果剥夺非婚生子女的法定继承权,就违反了基本权利,可以排除其适用。其他诸如继承人由于性别或者而在遗产分配上受到歧视,或者在结婚条件上对男女有不同规定,也属于违反平等原则之情形。

2.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如果适用外国法的结果不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可以根据基本权利效力排除其适用。这一基本原则常常出现在涉及伊斯兰法律的案件中。例如伊斯兰法中常常将亲权赋予男方,如果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这一规定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就会以违反德国基本权利为由排除该法的适用。又如,根据摩洛哥法律,如果母亲离婚后获得亲权,但改变住所后没有通知前夫,就会丧失亲权。若这种规定的适用结果违反子女最佳利益和子女意愿,就会构成违反基本权利。此外,在国际收养法中,如准据法国规定收养者必须无子女,该规定在个案中也有可能因为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而被排除。

篇5

一、从业人员职业焦虑的类型

按照范登伯格的定义,焦虑是那种或多或少由于情绪低落而引发对新情况、新变化明显的怀疑和可能的抵制而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焦虑从类型上看主要包括三种形式。第一种是自我焦虑,即每个人遇到变化时首先想到的是他自己,并经常会本能地作出反应。第二种是任务焦虑,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并与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有关的担忧、疑问。第三种焦虑是作用焦虑,它包括对必须要与其共合作的同事的注意以及对处于变革之中的行业公众关系的注意。研究显示,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如果没有充分考虑到人们焦虑的不同形式,就一定会阻碍行业发展的进程。

2000年,范德韦格特等人进—步对职业人群焦虑的状况和原因进行了研究,并把职业人群焦虑细分为五种。第一种是身份——结果焦虑,就是对处理组织成员和自己专业身份之间关系的焦虑。例如,当实行一种变革使人们更难以确定他们自己在组织内的位置时,这样的焦虑就会产生,它也属于上面提到的自我焦虑范畴。第二种类型的焦虑是投入或努力焦虑,在这种情况下会产生下列问题:“我能用某种方式施展自己的能力吗”,“我工作和努力所要得到的结果是什么”;第三种焦虑即专业能力焦虑,这种焦虑很明显与第二种焦虑有关。新措施的实施必然要得到上级的认可,要求人们要用新方法和具有新的不同的个人专业能力,第二种和第三种焦虑都属于上面提到的任务焦虑,因为这些焦虑都与掌握新的方法所需要的努力和能力有关。第四种和第五种焦虑是影响焦虑和公平焦虑,它们都属于上面提到的作用焦虑。

二、从业人员焦虑的来源

研究表明,焦虑的产生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变革自身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是导致职业人群产生焦虑的客观因素;另一方面,主要取决不同个体对组织体系变革和竞争的认识。

1.变革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变革的实施是一个没有确定结果的艰难历程,充满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由于变革不断突破原先的制度框架、组织结构、资源组合方式以及利益分配的格局,造成某一局部环境的动荡。这种动荡的环境不能向职业人群提供与权利、义务、任务和责任有关的清楚连续的信息,使从业人员在许多方面始终处于信息缺失状态,使原来的工作目标变得模糊不清,导致其对自己在某个时段的行动结果无法预测和把握。

2.从业人员对变革的认识

从变革的动力源上划分,变革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内源型的,即变革的动力主要源于行业内部特别是职业群体;一种是外生型的,即变革的动力主要源于政府或其他社会力量。国外的相关研究表明,外生型的变革因推进的主体不是职业人员,而有可能低估现行模式下的来自于职业人群的阻力,新的规定将不可避免地对职业人群的价值标准和选择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形下一些职业人群从一开始就对变革者提出变革方案的合理性提出质疑,甚至因此产生消极情绪。随着变革的持续推进,工作范围、过程和手段、完成目标、评价标准都发生变化,这种情况决定了职业人群不可能固守原来的传统,冲突由此产生。

另外,由于个体经验的不同,对于同样的变革事件,不同从业人员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他们对一项变革的目标和任务的理解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势必会导致一些从业人员的焦虑感加重。正因为此,在很多场合下职业人群往往对履行的具体任务、按照新的方式执行能否达到目的、怎样与同伴合作、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博得领导的认可、付出的努力能否得到合理的回报、自己在变革中究竟属于哪一类、原来积累的经验、从业人员个体的情感如何在新的改革中得到体现,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有一种无所适从的焦虑感。

三、从业人员焦虑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从某种程度上这种焦虑对行业发展也是一种激励因素,但过多焦虑的存在以及长期不能消除的压力,则必然会对从业人员队伍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降低从业人员的自我效能

自我效能是人能够根据得到预期结果的需要而做出的某些行为。从业人员的自我效能水平是成功变革的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他们必须相信自己有应付挑战和克服困难的能力,有较高自我效能水平的从业人员一般会设置现实的目标,并采用合适的策略来达到这些目标。从业人员效能的缺乏,与对变革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的焦虑联系在一起,这种焦虑,使从业人员对自己处理变化的能力以及通过某些行为能否得到预期结果产生怀疑,换句话说,就是对作为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失去信心。

2.导致从业人员产生职业倦怠,从而对专业发展表现出消极和抵制心理

从业人员对工作任务变化的焦虑、对时间投入和回报的焦虑、对自己工作影响作用的焦虑等等焦虑的长期存在,使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感到精疲力竭,产生严重的职业倦怠,他们对能否解决其遇到的问题心存疑惑,或者采取回避和抵制的被动消极行为,这导致工作效率的严重降低,甚至出现离职、另谋职业等现象产生。

四、降低焦虑程度的对策建议

1.明确变革的任务和目标,减少不确定性

当前行业所依存的外部环境,最突出的问题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整体问题。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整体的高速超常规发展,将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竞争压力转移到每一位从业人员身上,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出台,带来的处理工作生活和学习、更新知识的冲突及注册会计师等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维护,加之较为频繁的机构变更、内部职能部门的撤销、合并、分立,使从业人员在复杂的工作情境中,产生角色冲突和角色模糊,以至产生无所适从的感觉。因此,要减少行业面临的不确定性,降低从业人员的焦虑程度,行业内必须行动起来,通过法律、宣传等途径,推动全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职责和发展目标有一个较为清晰的界定,对于行业内部变革的程序、步骤、利益分配等应逐步建立详细的规定,使从业人员在变革中对自己要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以及采取某种行为有什么样的结果,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减少从业人员的任务焦虑和作用焦虑。

2.为从业人员顺应和推动变革提供支持性条件

从业人员在变革中的焦虑与变革条件的缺乏是密切相关的。变革不仅需要其掌握—些最新的工作观念、理论以及最新的方法和手段。更重要的是为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运用这些新的理论和方法创造条件.

(1)更新办公设备,增加新技术手段在工作中的应用。一方面,新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进而提高其工作的自我效能,减少从业人员因怀疑自我工作能力发挥而产生的作用焦虑。另一方面,新技术手段的运用也可以减少从业人员的工作量,有助于从业人员任务焦虑的降低。

(2)在从业人员队伍发展中应通过建立各种学习型组织、兴趣性组织,加强从业人员个体与同事之间、与领导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协作,共同讨论和解决变革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在管理中要更加体现民主氛围和人本化的需求,让从业人员多参与有关组织发展和改革中的部分决策。营造强烈的集体意识,培养团队精神,降低从业人员员在变革中因身份和归属问题而产生的焦虑。

(3)从业人员队伍发展中必须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从业人员自身发展的态度很大程度取决于他们对专业发展给自己所带来的损失和利益的权衡。如同文章开始对从业人员焦虑进行分类时所论述的那样,因利益的分配而产生的焦虑(如:投入或努力焦虑和公平焦虑),在从业人员焦虑的内容中占去了相当大的比重。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为了避免其产生投入小于收益的损失感,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努力和公平焦虑,应该在从业人员制度设计建设中,通过从业人员参与制定职业生涯计划,明确可以获得一定物质奖励作为利益回报,如:设立从业人员退休养老金培训基金和责任保险等制度,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制定自身职业生涯规划,推动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进程,进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篇6

一、“求圣人用心处”:两宋诸儒语言哲学的范式转换意义

两宋诸儒的确信之一是,透过文本可以求得“圣人用心处”。程颐在早年所作的《颜子所好何学论》一文中,认定“圣贤可学而至”。他著《周易程氏传》,是要振起士人于沉迷之境,“俾后人沿流而求源”。而求得“理义大本”,是两宋儒学语言哲学的理性支点。普遍怀疑而又遵从“理义大本,’以求切己自得,使两宋儒学在经典解释方面形成了不同于汉唐注疏的新范式,即由注疏转向了对经典大义的创发。

欧阳修在《易或问》中指出:“大儒君子之学也,理达而已矣!”他主张恢复儒家经典的原始本义,摒弃离经的“杂乱之说”,并又指出“所以尊经”的理由是为了获致“六经”的本义,可以质疑汉唐经学的流弊,将现存的各种注疏“相攻”,而“勇断”地“去取”。对“理义大本”的阐述,最为典型的当是朱熹。他说:“理义大本复明于世,固自周、程,然先此诸儒亦多有助。旧来儒者不越注疏而已,至永叔、原父、孙明复诸公,始自出议论,如李泰伯文字亦自好,此是运数将开,理义渐欲复明于世故也。”朱熹的这一观点突破了只是“不越注疏而已”的旧习,开了新的“运数”,无疑给南宋儒学界吹进了一阵新风。

两宋儒学极其重视探求和重建经典的“原意”,并透过经典的原意而观察自然之理,如朱熹说:“读书以观圣贤之意;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这一观点既包含了他们与经典之间的“视域融合”,也体现了解经者实现天人贯通的终极关怀。

在两宋儒者看来,自孟子之后,道学暗而不明,因此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正是为了发明往圣之“用心”,重新阐明圣贤之学。朱熹说二程发明道理,突破了“汉儒一向寻求训诂,更不看圣贤意思”的局限,开示学者“求圣人用心处”,重建接续了道统。二程自己也说:“读书者,当观圣人所以作经之意,与圣人所以用心,与圣人所以至圣人。”只有做到“句句而求之,尽诵而味之,中夜而思之,平其心,易其气,阙其疑”,才能使“圣人之意”涌现出来。

朱熹则主张除去自己私见,解释文字要著意玩味,虚心玩索,才能得圣人用心处。他说看书“须是除了自己所见,看他册子上古人意思如何,“读书著意玩味”。玩味其实就是熟读精思,使义理从字里行间涌现出来。他主张“多闻前古圣贤之言与行,考迹以观其用,察言以求其心”。朱熹反复说要看古人“用意”,凡看文字,须看“古人下字意思”是如何,要看它“用意”在哪里。所谓“解经之解”,就是将“圣贤之语解开了”。他批评那些只能守经者,只是“理会讲解而已”,主张“理会身己,从自家身己做去”,立志去切己做工夫。

与朱熹在思想体系上截然不同的陆九渊,在解经的思路上其实与朱子也是一致的,即要去求得古圣贤之精义。他认为在昔人之说、存在的事实、今人的解释之间,有很大的出入,而“圣贤教人,句句实头”,因此,在经典阅读过程中“当勉致其实,毋倚于文辞”。他要求学者通过“文”、“言”求得言说者的“德行”之“实”,不能“倚于文辞”,“徒以臆想,称引先训,文致其罪”,以至于“人心不服”;他还说,不从“本”上、“实”上下工夫,只能是“学无端绪”,其旨归只能是“悖戾,庞杂肤浅”,无法立足于世。

既然“圣贤心无不同”,只要将圣贤之意解释清楚了,切己去做,就会与圣贤为一,实现天道人事相贯通,上下与天地同流,这是宋明儒学基本的终极关怀。张载《西铭》“民胞物与”思想表明,“子夏‘四海一家,观念,在张载这里已经演变为‘天地万物一家’的思想,人的终极境域实是整个天地宇宙”。为了抵达这种境界,深解圣贤之意,宋明诸儒采用了除“私”去“蔽”的解经进路。在这样的解经过程中,我们深窥宋明儒学,尤其是两宋儒学就文本而“取正意”的文本观。

二、就文本而“取正意”:两宋儒者语言哲学的文本观及其解经进路

在现代西方的解释学看来,任何解释工作都必然有先入之见,它是在先行具有(Vorhabe)、先行视见(Vorsicht)和先行掌握(Vorgriff)中先行给定的,如海德格尔说:“解释奠基于一种先行掌握之中。”然而,两宋诸儒在解经过程中则要求不先立说,不人为地设置理解的障蔽,努力从文本中寻批古圣贤的意思。如朱熹所说:“圣人说话,开口见心,必不只说半截,藏着半截。学者观书,且就本文上看取正意,不须立说别生枝蔓。唯能认得圣人句中之意,乃善。”这种寻求经典原意的思想与现代西方的解释学思想显然有较大的距离。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两宋诸儒主张解经时要除“私”去“蔽”,如张载就说:“义理有疑,则濯去旧见以来新意。”他们在解经过程中,力图尽量避免“先行视见”所造成的弊病,主张去“旧见”才有利于获得新解。这同现代西方解释学主张有暗合之处。朱、陆在学术品格上有很多相异之处,但在去“私”除“蔽”这一点上,二者却有着惊人的一致。这是值得重视的地方。

朱熹还说:“今学者有二种病,一是主私意,一是有先入之说。”而且,某种程度上,这种“先入之说”就是个人“私意”,“看文字先有意见,恐只是私意”。朱熹批评时人以己意代替圣贤之意,并给了一个恰切的比喻,“譬之此烛笼,添得一条骨子,则障了一道光明”,私意之蔽圣贤之意、经文本义,正如烛笼骨子障蔽笼中外放的光明。为了解除私意之弊,朱熹一再提倡“平心”、“虚心”,不要“立见解”、“先立说”,“若执著一见,则此心便被此见遮蔽了”。“须是打叠得这心光荡荡地,不立一个字”,这样才能达到“熟读涵味”的效果。他反复告诫学者要尊重文本,尊重作者,读经要“虚心随他本文正意看”,“以他说看他说”。

朱、陆在学术品格上有很多相异之处,但在尽量避免“先行视见”所造成的弊病这一点上,二者却有着惊人的一致。陆九渊也主张除去“前见”、“前识”,不能让先入之见障蔽了对真知的认识,既要“平心”去读,又要空其已知,“打叠田地净洁”,立志去读书。陆氏之所以强调这样,一是出于“自作主宰”的考虑,强调“自得,自成,自道,不倚师友载籍”,要求“自立自重,不可随人脚跟,学人言语”;二是认为“前见”往往会遮蔽很多很重要的方面,造成“虚妄”不实,“一切被这些子隔了,全透不得”。在陆氏看来,“人心不能无蒙蔽,蒙蔽之未彻,则日以陷溺”,而“私意是举世所溺”,由于这种“私意”、“私欲”等的“蒙蔽”,使人学不见道而成为私智穿凿的“小人”,“学不至道,而囿于私见”。不过。陆氏也深深地意识到,即使是贤智者也不能免于“意见”之蔽,而有“失其本心”的时候,所以,他提倡一种深切反省的去私蔽的方法,他说:“必有大疑大惧,深思痛省,决去世俗之习”,“加剖剥磨切”,使心不蔽于物欲,“蔽解惑去”,从习俗与闻见中超,“闻善而慕,知过而惧”,从而不失君子之德。

三、“理会本原”与得理忘言

两宋诸儒将“自得”精神落实到讲学上,主要表现为对著之于文本的圣贤之意的体察,即如何由载道之文契通圣贤之意,这就必然涉及到他们文本观中的“言意之辨”问题。

朱熹主张要去“理会本原”,“一切莫问,而惟本文本意是求”,以“自家身心做根柢”,不能从册子上讲论文字。在他看来,“理会本原”其实是为了“涵养于未发”。他批评时人“不去这上理会道理,皆以涉猎该博为能”,所以有道学、俗学之别。在他看来,读书当“切己体察”以“求道”,不能拘泥于“纸上看,文义上说得去便了”,“且当看其大意”。他要求凡看道理,“要见得大头脑处分明”,“一切从原头理会过”,“须要就那个大处看”,因为“要就那大处看,便前面开阔”,着眼于“壁角”,就会“地步窄,一步便触,无处去了”。

在程朱一系的儒者看来,“义理”与“圣人之意”,大都是“道理平铺”,一切自然地呈现着。他们认为“天下同此一理”,“天地人只一道”,“才通其一,则余皆通”,物我一理相通,天道与人道相贯通,故格物穷理,一通皆通。如朱熹认为万物“一理”,故“格得多后自能贯通”。他还说看义理难,“又要宽著心,又要紧著心”,但只要不“拘滞于文义”,“细心看他名义分位之不同”,就能“一一分晓”出此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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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答辩老师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提问,学生回答。要求:每个学生5-6个问题,每个问题的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请抓住要点,结合论文的内容作简短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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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企业内部

诊断是在企业中找出问题,并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因此,就需要深入企业,密切关注企业。企业发展中的许多难题是企业内部原因造成的,错综复杂,涉及面广,蜻蜓点水式的诊断只能找到表面上的病因,真正的病因只有深入企业内部才能找到。切忌虚构企业或杜撰企业经营状况。

2.立场要客观

诊断对象应为某个企业实体,诊断内容应是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因此,诊断者立场要客观中立,不带任何主观意识和个人感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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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称为的不动点,即为原方程的根。实际计算时, 当迭代到一定程度时,一般计算到有限步,即可得到某种精度的近似根,就取作为原方程根的近似值。这种求根方法称为简单迭代法,或逐次逼近法。当然,若{}发散,迭代法就失败。

    2.加权迭代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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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统计分析是统计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收集、处理和分析多维样本数据的统计方法。特别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计算软件的普及,多元统计分析已成为分析多元数据的一个重要工具,在自然科学、管理和社会科学、经济领域等都有广泛的应用。

多元统计分析是我校财经管理类本科生大部分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总学时为45学时,其中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实践教学时数时。该课程涉及到许多数学知识,有大量的理论和公式推导,且计算量比较大。同时,本课程的学生为财经管理类的本科生,大多数学基础不好,且学生基础差异较大,部分学生感觉本门课程学习有困难。本文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自己从事多元统计教学的实践和体会,提出几点思考,以供同行参考,共同探讨。

一、重视统计方法的应用

针对财经管理类本科生数学基础较弱的情况,在教学过程中,理论推导部分不必讲解过多,也不应该过分强调复杂的数学证明和公式推导。对于多元统计分析的每一种统计方法,重点阐述它们的统计思想,结合实例介绍涉及到的背景,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如何用这种统计来解决这些问题,用了这种统计方法后可以得到什么结果。以及各种方法应用的前提条件、适用范围和局限性等,教学重点从理论转移到实际应用中。为了加深学生对概念的理解,适当做一些数学推导,可以省略复杂的证明。例如在聚类分析的教学中, 借助“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给出了“就近原则”, 聚类分析的基本思想就容易被学生接受, 然后再逐步引入为了实现就近原则的度量远近的距离及各种具体聚类方法。学生在短时间内就对统计方法有了理解,效果非常明显。

二、重视各种多元统计方法的联系

各种多元统计分析方法虽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但它们彼此之间均有着紧密的联系。在解决实际的问题中,也需要用多种方法结合起来解决问题,对于这一点一定要讲清楚。在聚类分析和判别分析的介绍中,我们介绍了在度量工具选择上两种方法的共同点。同时,聚类分析与判别分析有以下的不同点:①聚类分析可以对样本进行分类,也可以对指标进行分类;而判别分析只能对样本进行判别归类;②聚类分析事先不知道事物的类别,也不知道应分几类;而判别分析必须事先知道事物的类别;③聚类分析直接对样本进行分类,而判别分析根据训练样本建立判别函数,然后对新的观测对象进行判别归类。在实际问题处理中,针对聚类分析归类,判别分析分类的特点,常常将两种统计方法结合使用。在因子分析的基本思想、数学模型、因子载荷矩阵的估计方法、因子得分等几个环节的学习中, 我们随时将主成分分析的相关内容拿来与之比较分析, 分析了两种方法在模型、参数唯一性、取舍因子等问题上的不同与使用环境等方面的共同之处, 学生不仅对因子分析有了深入理解,而且对主成分分析的内容有所复习,更容易实现对着两种统计方法的掌握。

三、重视统计软件地使用

各种多元统计方法解决的是大量多维数据的分析问题,自然离不开复杂数据的计算,所以在教学中必须重视统计软件的学习,完成大量的计算过程。SPSS软件简单易学,操作方便、功能强大、应用广泛,可以进行大部分多元统计分析方法的操作,基本能满足教学和实践上计算的需要。且在多元统计分析课程之前,学生已学过SPSS课程,对软件的应用也基本掌握。在教学过程中,当介绍每一种统计方法的基本思想、原理后,先对教材上的已有详细步骤和结果的例题进行操作,使学生将统计软件操作结果与其进行比较。进一步要求学生针对某一专题或结合自身专业,对某一实际问题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利用软件进行具体分析操作,得到自己需要的结果。但是在教学过程中,需要让学生知道统计软件只是一种分析工具, 重点还是掌握各种统计分析方法的基本原理和科学选用上。同时,结合自己的一些研究课题,与学生一起探讨、研究,培养学生初步的科研能力。

四、合理制定考试方式和内容, 科学评定学生成绩

针对多元统计分析课程的特点,本门课程考核不仅要注重基本知识点的掌握,也要包括各种统计方法的理解、分析和应用。在考试的方式上,可以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和课程论文相结合,从而多角度、全方位对学生的学习成绩给予综合评价。通过以上多种方式,考察学生理解能力、跨学科综合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在考试的内容上,闭卷考试着重考查学生对各种统计方法和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并对量不大的数据进行处理;开卷考试以学生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学生利用统计软件处理多元数据的熟练程度,以及对统计软件输出结果进行分析判断和解释说明的统计素养;课程论文侧重于考查学生运用多元统计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总成绩则有闭卷考试成绩(占60%)、开卷考试(占20%)和课程论文成绩(占20%)三部分组成,从而科学评价学生对本门课程的掌握情况。

多元统计分析作为多元数据处理的一个重要工具, 必将随着社会的需要而不断的有广泛的应用。多元统计分析教学模式的选择必须根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接受水平发生改变。而作为教师,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完善自己的教学,不懈努力,传授给学生正确的统计思想, 实用的统计方法和综合的统计能力。

参考文献:

1何晓群. 多元统计分析[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任雪松,于秀林. 多元统计分析[M]. 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3苏金明,傅荣华等. 统计软件SPSS系列应用实战篇[M]. 北京: 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4张文彤,邝春伟.SPSS统计分析基础教程[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5吕洁. 多元统计分析课程教学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07 ( 8): 153-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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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物理课程标准(实验)》要求在课程内容上体现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高中物理课程应加强与学生生活、当代社会及科技发展的联系,反映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成果和新的科学思想。2002年北京师范大学的梁志国和郭玉英教授通过对我国几种代表性的综合报刊文献中的近现代物理学知识进行了统计研究,分析了近现代物理学知识对于提高公民素质的教育价值,呼吁在中学物理课程中加入相关的内容。①因而在高中物理课程中都增加了很多近代物理学的知识,介绍一些物理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国外的一些比较流行的高中物理教材都把近代物理的基本思想写了进去,知识呈现的方式以及内容的选取上也很有特点。②比如关于狭义相对论的时空观、量子物理、量子力学、核能概念的推理模式、在挪威高中引入量子力学等内容的研究文章都是时常可见的。③

随着近代物理知识的引入,教师自身知识素养与过去相比需有所提高,但是,现实中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首先,浙江师范大学潘建标在中学物理教材中的物理学前沿内容的研究中反映出物理前沿教学中物理教师知识结构陈旧、教学策略单一的问题。④其次,北京师范大学的王春凤和郭玉英教授在中学物理教师关于量子力学概念的理解的研究中表明他们对于量子力学存在很多普遍性的错误理解,并且表明大多数教师还是用经典的思维方式来考虑量子力学的问题。⑤然后,西南大学的涂星火对高中物理新课程量子论和相对论内容教学实施情况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提到教师水平受限难于驾驭这部分内容。⑥等等。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物理老师除了要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在教授近代物理知识方面需要改变教学策略,在课堂中渗透近代物理的基本思想。而物理师范生是未来的物理教师,是未来物理教师中的中流砥柱,所以这就要求物理师范生能准确把握近代物理基本思想。经过一学年的近代物理实验的学习,笔者对近代物理实验思想对物理师范生教学理念渗透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正文

一、近代物理实验思想对物理师范生教学观念的渗透现状

笔者常常会听到身边的同学们抱怨学习近代物理实验对于如何成为一名中学物理教师究竟有何意义。近代物理实验包括扫描隧道显微镜,锁相放大、CT、拉曼光谱、磁共振等等,其中实验涉及原子物理、量子力学等多方面的知识,甚至有些脱离了经典力学的范畴。师范生在了解每个实验的原理以及做法时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常常得不到引导和解释,因而最终被忽略。而且通常实验的完成以数据的处理为结尾。当师范生回忆实验的内容时,实验的结果往往是记忆的全部,此外,普通物理基本思想在师范生的头脑中是根深蒂固。

由此,笔者发现:首先,师范生对近代物理实验思想了解得不全面;其次,师范生中普遍存在着人云亦云的现象;然后,师范生对近代物理实验思想理解的深度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且只是浅显地了解到近代物理实验中蕴涵的重要思想;最后,师范生没有形成对与近代物理实验思想的个人认识。

二、增强近代物理实验思想对物理师范生教学观念的渗透的建议

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可以从物理师范生的角度入手,另一方面可以从学校的角度入手。

从物理师范生的角度看,物理师范生可以做的改变:改善学习态度、注重自我反思关注师生间、生生间的交流与合作等等。首先,态度可以真实地反映当前一个人的状态。学习的态度会影响师范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地养成,还会影响师范生的学习生活,甚至影响师范生每时每刻的学习状态。改善师范生的学习态度可以使师范生从潜意识中重视近代物理实验的学习,体会近代物理实验的思想。其次,自我反思可以将外化近代物理实验思想转化为自己内化观念,形成有关于近代物理实验的知识网络结构,减少知识的容量,增强知识的记忆。师范生的自我反思可以加深对近代物理实验的理解和体会,使得近代物理实验思想深入骨髓,促进师范生的不断自我发展。最后,当前新课程改革倡导师生间、生生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促进自主学习,改善学习方式,最终提高全体学生的科学素养。当然,师范生注重师生间、生生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师范生理解实验的原理、体会研究所用到的方法以及对比前人的研究思路、全面地了解教育工作者所要传达的教育意图。

从学校的角度看,首先,教育工作者有针对性改善教学策略,并且教育工作者在教学中渗透近代物理实验思想,循序渐进的引导师范生体会近代物理实验思想,加深师范生对其的认识。其次,还可以改变教育工作者的评价方法,因为这可以激发师范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师范生的学习热情。(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 梁志国等.从报刊看我国公民对于近现代物理学知识的需求田.学科教育.2002.Vol11.No.11(31一34)

[2] 白利燕.中学物理教学中渗透近代物理学思想的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05),页2。

[3] 郭玉英.新世纪国外物理教育综述[J].中学物理教学考.2006.Vol35.No.8(2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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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理论语言学系列课程在培养学生的数量、质量方面取得了较显著的效果。这门课程不仅有本科生听课,也有大量研究生、中外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听课,辐射范围广。北京大学理论语言学系列课程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绩,得益于“能力先于知识”的精品课程理念。具体来说,高年级精品课程的宗旨应以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为主,方法论上应是教学与讨论相结合,课程评价上不能根据学生的打分,而应该看和这门课程相关的研究人才培养了多少,课程教学效果上应看学生的研究能力能否实现。北京大学理论语言学系列课程的设计和建设,紧紧围绕“能力先于知识”这一基本理念展开。

一、塔式结构:以能力为取向的层级系列课程

过去国内开设理论语言学课程很少,即使有也缺乏系统性。北京大学理论语言学系列课程在建设之初,总结了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结合汉语研究,对系列课程由博到专的结构进行了认真的设计,课程前后衔接,内容循序渐进,涵盖了国内外主要理论模型。理论语言学系列课程共分前后紧密联系的三个层次:本科理论语言学系列课程、硕士研究生理论语言学系列课程、博士研究生理论语言学系列课程。

(1)本科理论语言学系列课程。在本科生修完“语言学概论”等基础语言课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研究20世纪的结构语言学,先是原著阅读课程,包括“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霍凯特《现代语言学教程》”两门课。这两门课程要求学生精读原著,准确弄清楚原著的含义,把握住结构语言学的基本思想,并对其优劣作出评价。在此基础上,开始进入“理论语言学”必修课程。该课程让学生阅读一系列在方法上有突破的汉语研究文献和比较基础的结构语言学、转换生成语法、功能语言学经典文献。老师从汉语实际出发,从共时和历时两个角度,系统归纳理论语言学模型,评价各种理论方法在汉语研究中的得失,让学生能够用基本的模型去分析材料,发现语言规则,并尽可能逐渐养成通过材料的观察和分析归纳出新的方法和原则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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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方法

系统查阅了2000年――2010年11年间收录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的有关中国古典园林的科研论文,共14433篇,对中国古典园林与现代景观设计研究的文章共59篇。本文通过这些文章进行比较、分析、总结。试图将中国古典园林对现代景观设计的影响系统化。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00――2010年11年间,收录在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的有关中国古典园林的科研论文,共14433篇,对中国古典园林与现代景观设计研究的文章共59篇,占总数的0.4%。

(二)科研成果分布情况

1、现代景观设计对中国古典园林的传承与创新的研究

收集资料发现2000年―2010年间收录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关于现代景观设计对中国古典园林的传承与创新的论文共25篇,占42.4%,在邸海彦,赵一寒的《现代景观设计对古典园林的传承与创新》中:主要以陶然亭为例重点分析了现代景观设计对中国古典园林在设计思想与设计手法两方面的传承关系。王雷,王建国的《浅析现代景观设计中对古典园林的继承和发展》中:作者讨论现代景观设计对中国古典园林的继承。宋珊,邹志荣的《中国古典园林与现代园林的继承与发展》中:从探讨古典园林与现代园林的布局形式、造园手法、意境表达、理论和手法入手,比较两者在现代设计实践中的利弊。

2、中国古典造园手法在现代景观设计中的应用

收集资料发现2000年―2010年间收录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关于中国古典造园手法在现代景观设计中的应用的论文共19篇,占32.2%。在曹建富的《中国古典园林的造园思想在现代园林设计中的应用》中:作者从中国古典园林思想观、中国古典园林创作的思维方式以及设计理念来研究了园林设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各地文化特色,和在现代景观设计中的应用。在肖毅的《试论江南古典园林的造园手法在现代园林中的运用》中:通过对江南园林自然式布局和造园方法的分析,对古典园林手法的充分利用和剖析,对江南园林有一定的探究的前提下,对现代园林以及景观设计有一个指导性的方向。

3、中国古典园林与现代景观设计的比较

收集资料发现2000年―2010年间收录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关于中国古典造园手法在现代景观设计中的应用的论文共15篇,占25.4%。在汪亮的《中国传统园林艺术与现代景观设计的比较研究》中:对传统封闭式园林艺术与开放式现代景观设计载体、生态观、美学进行比较研究。在卢思的《中国传统园林与现代景观之差异与联系》中:论文首先诠释了中国传统园林艺术及现代景观规划设计的含义,继而探讨了两者间本质的差异以及相互之间的联系。

三、结论与建议

从我国对中国古典园林与现代景观设计的研究总体情况来看,在近11年中,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在中国古典园林理论的基础上对现代景观设计有了自己的理论创新。从研究水平来看。不仅关注理论而且关注调研实践,并开始建立系统的理论体系来分析和评价。

但同时,我国对中国古典园林与现代景观设计的研究也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对中国古典园林与现代景观设计的发展基本规律和特点的研究不足。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园林有不同的内容和试用范围。调研发现,在探讨现代景观设计的方面,对中国古典园林的吸收和借鉴的深度还不够,只停留在在理论的基本思想和吸收层面,而没有深入研究这些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最新研究进展。

其二,对中国古典园林与现代景观设计的比对和继承的研究有待深入。当前我国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事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对现代景观设计如何才能吸取中国古典园林的优点?中国古典园林是否还可以再现代景观设计的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立足于本土创新是否是唯一值得信赖的途径?都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答。

其三、对中国古典园林给现代景观设计带来的未来发展趋势研究较少。传统文化是一个包含过去、现在和未来整个时间维度上的开放系统。我们要深入研究对古典园林的理解和创造力;在批判中吸收和借鉴,创造出既能体现社会民族发展的文脉,又符合现代功能审美要求的富有时代气息的中国新园林。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