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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学术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金融类学术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金融类学术论文

篇1

主办单位:江西金融职工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2-5557

国内刊号:36-1232/F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8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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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基于CDIO理论的工程教育模式探讨——以车辆工程专业为例

基于产业发展的高校学科结构优化设计

高校双语教学评价体系的建构探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视域下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技术站能力查定数据处理与计算的实验教学平台的构建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课程教学方法探讨

本科生班导师工作探索与实践

道路运输组织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高校教学评价的内容构成与评价方法探讨

无机化学教学改革初探

基于自制远程测控实验系统的“智能仪器”课程实验教学探索

如何有效发挥汉语言文学在理工类大学人文通识课程教学中的作用

现代测试技术及应用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大学二年级建筑设计课程教学改革探讨——以建筑系馆设计课程为例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课的教学改革探讨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应体现区域特色

竞技啦啦队教学与训练中的运动损伤调查及预防研究

教育经济学研究的理论拓展及其进一步发展

属性识别理论在高校贫困生困难等级评价认定中的应用

国际科技学术论文与国内硕博论文英文摘要主位结构的对比研究

浅谈虚拟学习环境及其在当代教育中的应用

分享资源共赢发展——麻省理工学院“公开课程材料”计划对我国英语教育资源共享的启示

大学生就业能力解析及就业能力提升策略——基于SWOT理论的视角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实证调查与法律分析

中介组织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的必要性及相关问题探讨

对高校辅导员兼职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思考

本科计量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中美法学教育教学方法比较

提高经管类本科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质量的几点建议

应用化学专业化工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

关于强化高校金融类课程实践教学的思考——基于西华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外汇交易模拟实习”课程教学经验

基于日语新闻广播语体特点谈日语新闻听力教学策略

关于在机械类专业课程中实施有效教学的若干探讨

比较教学法在“给水工程”教学中的应用

从Sturm-Liouville问题谈分离变量法的教学改进

法理学本科教学的困境与出路

工程管理专业工程施工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

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四川民办高等教育的回顾与展望

论四川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成就及主要问题

民办高校产权归属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联邦政府大学生资助理念探究

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文化解读

高校校园网应成为校风学风建设的前沿阵地

大学生和谐人格建构的德育机制分析

财经类专业型高层次人才应用能力培养的探索

“3+1”:一种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

地方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保障机制优化

本科论文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我校与东汽合作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中国近代文化史公选课教学改革的思考

市场调研课程教学改革初探:面向实践导向

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财务管理教学改革的探讨

篇3

一、金融学专业实践的重要性分析

(一)金融学专业性质要求重视专业实践

关于对知识、技能及能力的认识,荷兰教育技术学博士、荷兰开放大学教育专长研究中心教授Kivschner在《旨在获得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学习环境设计》一文中对知识、技能及能力作了深刻阐述,他认为知识是特定领域所呈现的事实、概念、原理、程序和理论,知识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别人很容易查明你是不是掌握;技能更多强调学习者必须运用已掌握知识来执行的高级的心理过程,技能很难从外界观察到且很难一学就会;能力是从各种适当的行为中做出选择的本领,以保证在限定情况的范围内成功地达到目标,能力之所以比技能更高明,是在于它明确要求运用策略性知识与情境性知识[1]。可见,对任何课程知识的学习都有一个从知识到技能再到能力的过程;知识的学习属于初级阶段,而技能的学习和能力的培养属于高级阶段,是学习知识的具体应用,更强调通过实习、实践来学习。

具体金融学科来讲,金融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强的社会科学,必须使学生既学到理论,又学习掌握实务,具备技能,只有让学生进行实践课程的学习,了解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经济主体的运作业务,才能从亲自实践操作的学习中真正理解金融理论。

(二)办学定位要求着重于金融专业实践

随着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产业也向链式化发展,金融人才需求呈现多样化。在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今天,我们金融学人才培养的定位就不能仅仅盯住高端人才,更要培养更多能满足实际需求的的人才。河南工业大学作为河南省属重点院校,就其教育质量及其办学基础、办学条件、办学层次来看,与国内985、211层次的学校有一定差距,国内985、211层次的学校对学生理论培养要高于我们,这些学校培养学生的目的在于从事理论研究的比例要大,所以,我们应错位发展,着重于应用型人才的定位,努力培养和造就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重实践的应用型金融人才。

(三)教学现实要求注重实践技能提升

在我校金融学专业每年考取硕士研究生大约为20%左右,说明80%的学生要就业,就业就面临着到工作上需要实践技能。我院金融专业学生在四年大学的学习中,学习了40门、50门课程,考试历经数百次,他们肯定学了很多理论知识,但学生们的实践技能提高不多,所以,我校更要注重实践技能的提升。

二、金融学专业实践存在的问题

(一)校外企业接纳学生的积极性不高

我校金融专业虽然建设了几个校外基地,基本满足了学生专业实习的需要。但总体上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企业在接纳、指导与管理实习生方面的积极性不高,企业提出你学校能给我企业带来什么?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作为谋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经济主体,其从事任何一项活动都要尽可能地谋求经济利益,尤其是金融企业更多地从事脑力活动,其工作空间限制了接纳更多的人员[2]。另一方面是由于目前中国的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不完善,导致企业参与合作的热情不够,多数合作都是基于金融老师个人与金融企业管理人员的私人关系而开展,存在临时短期化的倾向[3]。

(二)校内实验室有限

我校现在没有单独的金融实验室,为全院四个专业共享的商务仿真实验室,具有200个机位,而学生占全院一半,加上中英国际学院一届180名学生。总体来讲,我院实验室的机位近五年基本没有变化,而学生在增加,所以,可以看出实验室有限制约了实践课程的开展。

(三)师资力量薄弱

金融学系师资目前14人,随着学生人数增多,每位教师平均每学期担任三四门课,任务负载,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学质量。在总体师资紧缺的情况下,从教金融实践的教师数量更是稀缺,从事金融实践的教师也就是五六名,导致开发的金融实践课程有限。

三、金融学专业实践发展的对策

(一)重视金融实践教学,加强金融实践教学考核

我们应加大课程实践教学的力度,强制性地对课程实践教学进行管理,要严于一般性的纯理论性的课程的管理,要求每位教师至少开设一门实践类课程,硬性要求教师加大对金融实践教学的投入,对学生可实行“实践卡”制度,要求学生对“必学”项目必须过关[4]。

(二)重视“以我为主”的金融实践教学,加强校内实验室建设

金融实践教学要通过“以我为主”校内模拟实验室开展为主,在实验室里模拟业务设计及金融核算组织程序,可以使学生分班级,尽可能在实验室小班进行教学,这样,学生实践课程在校内进行,能够多次仿真模拟,大大降低实习成本[5]。同时,可转换角度,请金融企业的工作人员到学校的实验室来,做学校的教学实践教师,以很快传递的工作经验[6]。

(三)增加经费支持,激发教师开设实践课程的积极性

目前,由于传统教育对实践课程不重视,绝大多数老师喜欢开设理论讲述课程,而不喜欢开设或承担实践类课程,所以,建议学校对老师开设的实践课程在经费支持、课时费等方面进行支持,形成不是要我上,而是我要上的局面。

(四)重视实践课程设计,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从事实践教学的老师,要激发学生的兴趣,充分尽可能利用多媒体和计算机模拟训练系统。同时,为调动学生学习金融实践课程的积极性,对学生利用金融实践课程的相关软件发表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和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在学分、评优上面予以加分,调动学生学习参与实践课程的热情。

参考文献:

[1] 王玲.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核心的金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江南大学金融实践教学改革探索[J].经济视角(下),2011,(5):20.

[2] 刘俊,孙从海,胡丁.关于强化高校金融类课程实践教学的思考――基于西华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外汇交易模拟实习”课程教

学经验[J].高等教育研究(成都),2010,(6):30.

[3] 苟建华.校企合作模式下校外实习管理机制的探索――以高职经管类专业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0,(7):1.

[4] 朱新华.校外实习组织实施方法创新[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5):20.

[5] 满雪东.浅谈金融专业的实践教学[J].商业经济,2011,(10):10.

[6] 吴建斌.构建适应“工学结合”学生管理机制的探索[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8):15.

Study on the Importance of Professional Finance Practice to Local Universities

WANG Lai-xi

篇4

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金融仲裁以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有限公司和台湾地区的中华仲裁协会为主要的金融争议解决机构,鉴于本文主要以内地的金融仲裁为主要讨论对象,在此,对港澳台地区的情况就不再做展开。

二、金融仲裁在纠纷解决中的优势分析

金融仲裁作为争议解决的渠道之一,不仅较调解、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而言,有明显优势,而且与一般的商事仲裁相比,也具有自身的特点与优势。笔者将金融仲裁的优势概况如下:

(一)金融争议仲裁解决的程序高效性更为突出

一般来说,金融仲裁的案件审理时间较普通仲裁短,在程序上具有显著的快捷高效的优势。总结各地的金融仲裁规则,不难发现,各地主要采取书面审理的原则,极少数情况下才开庭审理,这极大地缩短了当事人参与案件的时间,更加迅速。在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因金融案件特殊的性质、标的等因素,仲裁庭多适用简易程序,这相比诉讼过程中采用普通程序而言,时限大大缩短。例如,根据CIETAC制定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选定仲裁员、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辩,可以看出,规定的时限非常短,当事人在申请仲裁之后必须迅速应对。

此外,与普通仲裁一样,金融仲裁一裁终局,除非仲裁协议无效、有明显的程序瑕疵等特殊情形之外,不允许当事人进行上诉,裁决也不会被撤销,双方均须履行裁决规定的义务,这有助于减少人力与物力的损耗,也可以有效节约解决金融争议的成本,方便当事人尽快开展正常的商业活动。

(二)金融仲裁中仲裁员的专业性体现更为明显

各地的仲裁委员一般会按照不同专业设立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进行选择。众所周知,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行业具有自身的专业特色,而且这些领域都比较复杂,其中的纠纷需要具备该行业专业知识的人来进行处理,这样,仲裁员就必须同时具备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而且,金融领域中也有不同的门类,例如,懂证券投资的人不一定懂信用证交易,因此,每项争议对仲裁员的专业知识要求又不同且这些要求都非常严格。

因此,从金融领域的专业性可以看出,金融仲裁员的专业知识必不可少,专业的仲裁员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就尤为重要。以上海金融仲裁中心为例,上海金融仲裁院聘任的首批仲裁员包括在金融领域中从事学术研究、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以及外国的知名专家。由此可以看出,在金融仲裁中,仲裁员的专业性逐渐被各金融仲裁机构所重视,这极大程度上保障了裁决的专业性与准确性,有利于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公正的救济。

(三)仲裁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

金融仲裁是从事金融活动的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自主选择的结果,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不同于法院诉讼的被动性,当事人在金融仲裁过程中享有较大的权利空间,对仲裁中的多数事项都可以自行约定,不必循规蹈矩,而是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灵活变通。比如,当事人可以选择他们信任的仲裁员来裁判纠纷,也可以对程序事项作出约定,使得当事人的自主权能够充分实施,为当事人接受仲裁裁决提供了保证。

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为例,该规则中一半以上都是授权性条款,保障了当事人的自主参与权。如果因为一场偶然的纠纷,破坏了金融机构之间的长期合作或者是使金融机构失去了经济实力雄厚的投资人,那么纠纷的解决未免得不偿失,毕竟,行业信誉以及对待客户的服务态度是很多金融机构的一大无形资产。因此,金融仲裁的这种灵活性为纠纷的顺利解决提供了保障,当事人可以在仲裁中友好地解决纠纷。

(四)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作为准司法手段,与调解相比,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强制执行,维护自身的权益。在涉外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上,国际金融纠纷的仲裁裁决可以根据《纽约公约》在成员国得到承认与执行。这一制度保障措施,使得金融仲裁裁决可以顺利执行,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当事人选择金融仲裁的定心丸,因为裁决的做出并不意味着程序的终结,权利的维护,只有裁决得到顺利执行,当事人为维权做出的努力才能真正有所回报。此外,除了《纽约公约》的制度保障之外,通过互惠原则将仲裁裁决予以承认与执行也是一项有效的途径。

三、金融仲裁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仲裁作为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某地经济水平、司法水平、教育水平的情况。而各地金融仲裁院的设立也反映出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例如,我国目前多数的金融仲裁案件都发生在北京、上海、武汉和深圳,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上述四地的经济水平催生了金融仲裁的出现。那么对于目前金融仲裁还不太发达的地区来讲,经济水平的提升是很大的保障,但是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本文主要集中于法律层面进行探讨。笔者根据自己的总结,归纳出目前存在的几点挑战:

(一)金融仲裁普及度不高,接受性不强

现如今,在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中,占主导地位的仍旧是诉讼,虽然仲裁被越来越多人采纳,但是与传统的诉讼方式相比,仍稍显逊色,更不用说是金融仲裁。虽然各地的金融仲裁院已经建立,也有配套的仲裁规则,但是目前采用金融仲裁解决金融纠纷还未为广大金融主体所接受,仲裁与诉讼相比的比较优势与目前实践中还有着一定的反差,金融仲裁的案例并不多。

根据目前的发展现状,造成金融仲裁并未被普遍接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金融仲裁作为行业仲裁的一种,在我国的起步较晚,目前仅有制度设计,但是未经实践的长期检验,仍存在很多弊端,使得当事人不愿选择此种争议解决措施;第二,金融类案件中通常涉及到财产的保全、银行账户的冻结等,如果采取仲裁的方式,还是要通过法院进行申请,不妨直接采用诉讼的途径更加方便,省去一道环节;第三,选择金融仲裁需要事前达成仲裁协议,而多数自然人对金融仲裁不太了解,金融机构对仲裁结果不信任,造成事前协议难以达成,当事后出现纠纷时,因双方矛盾激化,更加难以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达成仲裁协议,一般都是转向了法院诉讼。以上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上造成了当事人对金融仲裁的不信任、不选择。

(二)金融仲裁员专业性仍显不足

金融仲裁要想实现更好的发展,就要在专业性上凸显优势,但是,一方面,金融仲裁实现专业性的解决途径太过于单一,金融纠纷解决更细化、更具体的专业要求仍然需要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在实践中,金融仲裁制度的运行未能有效借助金融行业的各方力量,主要依赖于仲裁机构自身发展业务、提高影响力,如此一来,就造成了金融仲裁的专业性受限,发展速度缓慢。

一般来讲,金融仲裁专业性的提升要通过仲裁员的专业素质来体现,但是,目前专业的金融仲裁员也并不是金融领域样样精通,可能某一仲裁员只擅长证券类纠纷,另一仲裁员只擅长票据类业务,这样,一旦,案件复杂时,就给仲裁员的审理带来了困难,可能出现结果不公正的现象。然而,金融仲裁员多行业的学习、培训、发展乃至到裁决案件,又需要很长的教育过程,与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在速度上出现脱节。

(三)金融仲裁中第三人制度的缺乏

目前在我国的金融仲裁制度中,并未规定第三人制度,使得某些情况下,有些金融主体无法参与到仲裁活动中去,不利于他们的权益保护。在金融机构与自然人的仲裁协议中,一般都是两方主体,仲裁庭无权在追加第三方参与进去,但是,金融活动的复杂性、交易主体的多样性往往涉及到各方参与,一旦出现争议,整个交易过程中的每一方当事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缺少任何一方,都会对争议的解决产生实质影响。然而,如果是采用诉讼,就不需要有此类问题的担心,因此,第三人制度的缺乏极大地削弱了当事人选择金融仲裁的热情。可以说,第三人制度的缺乏使得某些金融案件的部分参与主体的权利得不到很好的维护,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仲裁的推行,只有在金融仲裁中能够有效保护各方的权益,其优势才能在实践中得以真正发挥。

(四)仲裁员的利益冲突与中立性

从目前金融仲裁的实践发展来看,还存在一个问题:参与金融争议仲裁的组成员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这类利益冲突可能存在与多类人员担任仲裁院的情形中。无论是律师、监管机构人员、行业机构人员组成仲裁庭,都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通常情况下,仲裁庭组成前的事先披露可以有效避免这种冲突情形的发生。然而,由于现实中金融争议的复杂性,仲裁庭的组成对仲裁员的中立性仍是一个较大的考验。当仲裁机构的层级较低时,这种仲裁员的利益冲突可能更为明显。因此,为了保障金融仲裁的高效性和专业性,的确有必要设立专门的金融仲裁员名册,并且在仲裁庭组成前充分告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选择仲裁员的权利,做好仲裁员利益冲突的事先披露工作。

四、金融仲裁日后的发展完善建议构想

尽管我国的金融仲裁已经在制度上有所设计,各地仲裁机构的受理情况也一定程度上分担了法院的办案压力,但是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完善建议:

(一)推广金融纠纷仲裁解决理念

要想推动金融仲裁的发展、完善金融仲裁制度的一个有效途径必然是推广金融仲裁手段在金融纠纷解决中的适用,提高金融参与主体对金融仲裁的接受程度,使他们认识到金融仲裁的独特优势并愿意在日后的争议解决中采纳该种途径。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争议频发的行业领域有效推广金融仲裁手段,各机构可通过宣传讲座的形式,使投资者了解到金融仲裁的概念、优势,使交易双方事前达成合意,方便日后的争议解决。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可以在推介金融产品的时候,将此类产品的合作协议进行介绍,并对其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进行说明,引导投资者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

此外,各地的金融仲裁机构也不能坐等当事人主动选择,也应该不断与时俱进,积极对外宣传,通过宣传材料、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的形式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让投资者意识到在纠纷解决中不仅有诉讼方式,还有一种更快捷高效的仲裁方式可以适用。

(二)规范配套法律制度,优化金融仲裁规则

中国金融仲裁起步晚,又缺乏有效的制度遵循,目前的制度设计还是遵循一般仲裁的架构,只是在时间上、程序上有所缩短,规则略显宏观,没有体现行业特色。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仲裁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及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各地金融仲裁机构应该逐渐完善自身的仲裁规则,针对不同的行业设计具有行业特色的规则,使规则更加的具体细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规则从而对裁决结果有所预期。在程序规则的制定上,可以合并相关的程序,保障案件解决的速度,比如说,可以尝试简化送达手续,减少公告送达次数,推行无纸化办公等。

国外在证券、保险、银行等领域的仲裁发展历史悠久且实例较丰富,因此,在未来规则的设计上,一方面,我国要结合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因地制宜,提供适宜的解决方法;另一方面,可以参考借鉴美国、英国、新加坡仲裁的先进经验,予以取长补短。

(三)加强金融仲裁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升金融仲裁的专业性

具备过硬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仲裁员是金融仲裁中的一大亮点,也是争议得以正确、高效解决的保障。因此,针对金融仲裁所涉及的金融纠纷类型多样化的特点,可以考虑设置金融仲裁员的遴选与培训机制,在仲裁员的选择上,可根据他们的从业经历、办理案件的种类、数量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情况来进行选择,在选择之后,仍然应该继续加强对仲裁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定期的讲座、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向仲裁员灌输最新的法律以及金融知识,保证他们的专业新鲜度。为防止仲裁员利益冲突的情况,可在平时的培训中加强仲裁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法律职业素养。

此外,应充分调动行业自律组织的积极性,不仅是金融仲裁机构自身在争议解决中发挥作用,行业组织也可以在受理投诉,解决争议,加强仲裁员的培训方面发挥自身的优势。金融仲裁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仲裁机构的单方面努力,而是应该通过金融交易活动中各方的努力来共同推进金融仲裁的发展。

(四)尝试在金融仲裁中引入临时仲裁制度

就仲裁的通常形式而言,临时仲裁是一种古老而有效的解决方式,但是目前,在我国,只承认机构仲裁的效力,对临时仲裁不予认可。虽然临时仲裁不如机构仲裁那么严谨,然而,它适合标的额小、需要快速解决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自己设置仲裁程序,更加便利高效。

篇5

一、引言

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基本已经建立起“懂专业、会操作”金融人才的培养体系,但是,在这个人才培养体系中培养出的本人才只是较低层次的操作型人才,不能很好的适应国际和国内金融竞争形势和迅猛发展的金融创新的需要。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不少专家和学者们在新形势下的金融学教育教学改革方面付出了一些努力;特别是以2003年国家教育部推出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各高校开始鼓励教师进行课程教学的改革及研究,在这种形势下“货币金融课程群”教学有了较大的进步,教改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距理想水平和现实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鉴于这种情况,有必要对这些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现状进行剖析,找出问题和不足之处。就货币金融课程群的课堂教学改革而言,普遍存在两种不良倾向,一种是历来已久的“重教学内容,轻教学方法”的倾向;另一种则是 “教改重方法革新,轻内容调整;方法革新上重形式,轻实质”。在近年来的教学改革的实践中,后一种倾向更为普遍。而将教学方法革新与教学内容的调整和改革有效结合的教学改革尝试则显得不足。本文下面详细分析这两种不良倾向的表现、危害及其产生的根源。

二、传统的不良倾向:“重内容、轻方法”

我国高校课程教学中历来就有“重内容,轻方法”的倾向,货币金融类课程的教学中也普遍存在这种现象。“重内容”有两重含义,一是教学重视书本知识的传授,除实训课程以外,一般金融理论课的教学中,很多教师都是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来备课、讲授;二是指在教改中,相比于教学方法革新而言,部分教师也相对比较重视教学内容的调整,这部分教师主要是一些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轻教师,他们比较了解本学科和课程的发展前沿,所以能够随着金融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而对教学内容实施一些调整。但是,由于教学大纲、教材以及其他制度上的限制,即便是有兴趣有能力推行教学内容改革创新的教师,也不能对教学内容进行大幅调整和更新,以至于总体上教学内容还是滞后于金融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而且教学内容缺乏开放性。所以,“重内容,轻方法”的说法并不准确。其实,内容“重”的还不够,错不在于“重内容”,而在于“轻方法”。

“轻方法”主要表现在,在教学模式上多数教师是在课堂上满堂灌地讲授,个别教师基本上就是“照片宣科” 。这种按照教学大纲完全通过讲授的方式进行知识点的传授的传统方法,容易使本来应该处于主体地位的学生变成被动的接受者,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对于这一点,可能有一少部分老师没有意识到,但是大部分教师和学者都有共识。问题是在大家都认识到了这种传统教学方式的弊端情况下,“教学方法大改革的氛围并没有形成”,以至于有的学者发出“教学方法改革何时突围”的感慨。

当然,如果说高校教师完全没有主动去探索教学方法改革问题则是有点片面了。近几年,各高校都出台了一些措施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方法的创新,而且教学方法改革成了这几年教改项目支持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教师还是投入了一定的精力用于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研究。比如,我校金融学的所有专业教师都使用PPT教学,课件中插图、动画和视频的使用也比较普遍,还有的老师在本科教学中在“试验教学法”、“游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电影教学法”和课堂外实践教学法等新的教学模式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际上,在“学评教”的压力下,大部分教师已经开始重视运用各种新的教学手段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激发其学习兴趣,有的教师上课的时候还穿插了很多的趣味故事。但是,总的来说,大多数教师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还停留在这样一个层面:把课件(主要是PPT)做得美观一点,以便更能引起学生注意,对教学方法改革还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和实践。

三、新的不良倾向:“重方法,轻内容;重形式,轻实质”

基于对传统教学模式弊端的初步认识,近年来,高校教师在学校教改政策的导向下,开始重视教学方法改革,逐渐开展了一些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活动。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有的老师又走到了另外一端:在教改中“重方法改革,轻内容调整”,在教学方法改革上则是“重形式,轻实质”。

教改中,“重方法,轻内容”的倾向,错不在“重方法”,而在于“轻内容”,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教学方法革新都是教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轻内容”是指教学内容的调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主要表现在货币金融课程群的教学内容不能及时更新,进而导致教学内容滞后于金融实践和金融理论的发展。比如,经济类专业的学科基础课《金融学》(原《货币银行学》)的教学内容就普遍存在以下问题:①传统内容所占比重过大。比如货币与货币制度、信用等内容所占篇幅过大,而国外同类课程一般不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因为这门课的主要教学目标是使学生了解各种金融市场和各种金融机构的作用、行为,以及金融投资的基本原理。另外,货币需求、货币供给和通货膨胀等内容所占比重过大,教学内容过于偏重宏观。②金融学的现论比较缺乏。比如,利率理论部分忽视了利率的计算和结构,而主要分析利率的决定及作用(这部分在先导课程“西方经济学”中已经学过);金融机构体系部分缺乏现代金融中介基本理论分析,也缺乏对一些重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运行的分析;金融市场原理部分缺乏资产定价和选择行为的基础理论。③教学内容缺乏逻辑上的严谨性,基本上是粗放的文字描述,没有注重运用严格的经济学分析框架和数理模型来介绍基本原理,这不利于培养市场所需要的具有较强数理和计量分析能力的金融人才。

再比如,国内《中央银行学》的教材和教学内容安排严重滞后于中央银行理论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部分,没有关于通货膨胀的社会福利损失的理论分析;最为重要的是,最近20来年理论发展的新成果很多没有纳入教学内容。比如,货币政策动态不一致和通话膨胀偏差问题、货币政策可信度理论、货币政策规则、通货膨胀目标制货币政策框架等内容都没有纳入教学内容。而这些内容是当代货币政策理论巨大变革的主要内容,应该成为中央银行学的重点教学内容的一部分。②中央银行制度部分,关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责任性和透明性问题的研究是近十多年研究的核心问题,且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但是我国高校所有教材和教学内容在这一方面还涉及的不多,深度和广度都不够。大部分教材只涉及到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而没有涉及到责任性和透明性的制度安排。在独立性上,也只是介绍了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表现以及中央银行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的简单描述,而没有深入分析中央银行独立性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独立性的边界、独立性的测度和保证独立性的制度安排等问题,更没有相应的国别案例分析。

教学方法改革上“重形式,轻实质”,主要表现在:多媒体运用逐渐普遍起来,音频和视频等多媒体等教学手段运用越来越多,讨论式教学法、游戏教学法、甚至电影教学法都在尝试使用,但是教学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按照基于构建构建主义的现代教学理论,教学是“教”与“学”的紧密结合,教为主导,学为主体,教是为了引导学:好的教学方法的实质就在于:要正真调动起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教学和学习的“主体”,能有意识、主动去探索,使学生的学习过程成为一个“创造”过程。所以,教学方法革新就是要为学生创设一种能激发其积地思考,理性分析,创造性学习的情景和环境。但是,目前大部分教师在教学方法改革上太过注重形式,而没有注重上述实质,主要表现为:①花大量精力把多媒体课件做得更华美,大量运用音频和视频,通过讲述有趣故事和事件等方法来吸引学生“眼球”,而没有真正为学生创造出能激发并维持其主动思考、探究和创造性学习的情景和环境;②教改中一味地强调教学形式的多样化,滥用电影、音频、视频等教学手段;强调趣味性,滥用案例、游戏和讲故事等教学方法。这样做,可能激发学生一时的兴趣,但不能长期维持其主动探索、理性思考的学习习惯,不利于提高学生理论素养和逻辑严谨地分析问题的能力。这一点可以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中看出来,近些年金融专业大多数本科生毕业生不能运用所学的金融理论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毕业论文缺乏严谨的理论分析和实证依据,而只是简单的事实叙述和对策罗列。本科生不同于中学生,在学校应该受到理论熏陶,要培养冷静、理性和逻辑严谨地分析问题的习惯和能力。如果一味地强调教学方法的多样性、趣味性而忽视了理论分析的严谨性,就会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实际上是一种舍本求末的做法。

四、两种不良倾向产生的根源

前面的分析说明,在教学及教改中不管是“重内容、轻方法”,还是“重方法,轻内容;重形式,轻实质”都不好:“重内容、轻方法”和“重形式、轻实质”不利于激发学生兴趣和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重方法,轻内容”则容易忽视教学内容的系统性、严谨性、前沿性和开放性,从而不利于学生理论素养的提高和冷静、理性、逻辑严谨地分析问题的习惯和能力的培养。出现这两种倾向的直接原因在于没有摆正教学内容与方法的关系。首先,教学内容是本,教学方法必须服务于教学内容,普适于所有教学内容的教学方法很少,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应该有不同的教学方法;另一方面,有好的教学内容,也需要先进的教学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所以,教学改革应该是内容与方法并重,两方面协调发展:一方面要求教师根据金融理论和与实践发展动态调整、更新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内容的调整与改革;二是要求教师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来研究和设计教学方式和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手段与具体的教学内容协调一致。但是现实的情况与这种要求还相差甚远。

教学改革中为何会出现这些问题?原因可能有多方面。出现“重内容、轻方法”现象的直接原因可能有:①教材和教师本身的知识结构的限制。部分老教师自身所接受的金融学教育就是传统的货币银行学,自身知识结构中现代金融理论部分(特别是建立在数理模型基础上的现代金融理论)还不足,这使得教学内容跟进现代金融理论发展进行动态更新很困难;②多数院校教学管理体制也存在不利于进行货币金融课程群教学内容改革的因素。比如,金融学是财经类专业的学科平台课程,财经类专业都要开设这门课,每次开课的班级都很多,同时教授这门课的教师很多;而几乎所有高校都要求任课教师按统一的大纲开展教学,而且要求统一考试。这使得想进行教学内容调整的老师也难以推行教学内容改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统一的教学内容都只能按多数老师都能接受的方案安排,势必形成落后的老师拖后腿的格局,“木桶原则”会发挥消极作用,使得有能力进行教学内容改革的老师也不能推行改革。出现“重方法,轻内容;重形式,轻实质”现象的直接原因可能是:在近几年学校强调教学方法革新和实施“学评教”背景下,因为教学内容改革会受到教学大纲的限制,所以大部分老师们都在教学方法上进行一些比较“容易”的革新,比如美化PPT,采用游戏教学法、电影教学法等方法来吸引学生注意力,激发学生兴趣。

实际上,不论是教学内容改革滞后于金融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还是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不匹配,教学方法革新无实质性进步,其实都是因为高校教师在本质上对教改不重视而造成的。要知道高校教师智商和能力都不低,如果愿意投入大量的精力来进行教改研究,就能够使教学内容调整和教学方法革新齐头并进,取得良好的效果。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先进的教学理论,国外的“现代教学设计”理论和基于构建主义的“研究性教学教学”理念早就被教育学家们引入我国,但是又有多少高校专业教师认真钻研过这些教学理论,去尝试把这些教学理论运用于课程教学中呢?据笔者的调查了解,高校教师基本上是把精力用于学科专业内的科研,真正愿意花时间来研究教学和教改的是凤毛麟角。

那么,为何高校教师不重视教改呢?我们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制度上缺乏激励机制。首先,在直接的经济激励上,基本上所有的本科院校对科研的奖励力度都很大,对教学和教改的奖励力度则很小。更为重要的是,高校教师评职称一般都是看教师个人在其学科专业领域内发表了多少学术论文,有多少科研课题。没有足够数量和档次的科研课题和论文,你的教学水平再高也不可能被评上教授;反过来,如果有足够的课题和论文,即使你的教学水平有多差,也会评上教授。众所周知,职称对于一个高校教师来说,不管是在收入还是在荣誉上,影响都是决定性。所以,我们常常会看到许多年轻教师在刚开始从事教学工作时还有的那一点致力于搞好教学的激情也会在现实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得不全力投入科研工作,哪还有时间和精力来研究教改问题。如果能够在制度上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使教学业绩和科研业绩一样成为影响高校教师收入、职称评定以及其他各种荣誉的一个重要因素的话,又何愁大家不真心诚意地开展教学教改研究呢?又何愁我们的教学质量不能提高呢?

浩歌在《中国高等教育》2009年第6期的卷首呼吁教学方法改革突围的短文中说道:“(教学方法革新)老大难,老大难,‘老大’真抓就不难”。“老大”真抓,抓什么?我们认为就是要抓制度和激励机制的建设。但是,有些制度还不是一个学校的“老大”能够“抓”起来的,还需要高校所处的外在制度环境的变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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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浩 歌:教学方法改革何时突围[J].中国高等教育,2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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