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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安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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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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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监督检查的原则

严格执行《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违反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281号令)等法律法规,坚持重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外检查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确保财政政策执行的严肃性、财政收入的完整性、财政支出的有效性,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三、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扩内需、促增长”资金检查。围绕中央、省、市提出的扩内需、促增长的要求,积极开展有关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民生工程”检查。牢牢把握财政支出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民生工程”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农”、教育、医疗卫生、廉租房建设、民政救灾救济等热点领域,确保资金落到实处,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

(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围绕“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的目标,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部署,结合省、市会计执法检查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为重点,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会计造假和扰乱会计市场秩序的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案件检查。对于群众反映举报的财政违法违规案件,在初步查实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并根据上级指示安排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对于上级部门临时安排的专项检查,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人员进行检查。

(五)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对县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部门预算的执行状况、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等作为检点,及时反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项目资金实行跟踪检查,督促预算单位落实项目责任,加快支出进度。同时,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促进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突出收入和支出运行过程的监督,着力加强支出动态监督,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建立资金运转和使用效益的评估体系,确保预算执行情况运行良好。

(六)财政改革监督。对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乡财乡用县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改革深入开展。

(七)内部监督。重点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业务科室对所管财政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四、财政监督检查的要求

(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预算法》、《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检查,公正执法。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监督检查科统筹全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监督检查,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处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考核”的工作模式,确保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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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年度稽察计划,组织开展项目稽察工作

今年以来,我科根据年初与委各业务处室商定的项目稽察计划,从中选择了农业农村、交通能源、社会事业、城建环保、公检法司、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政策性投资项目,在相关业务科室的协助下进行了稽察。重点稽察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投资计划完成和时序进度情况、建设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本金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的执行情况。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本着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项目单位服务的理念,在原则范围内尽可能地与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多沟通、多协商、多理解,尽量缩小分歧。对严重违规的问题,则摆事实讲规定,让对方口服心服,充分展示经济综合部门稽察机构的良好形象。项目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我科已书面或口头与委相关业务科室作了内部通报,对少数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项目,我科正在与委有关科室共商处理意见。

(二)配合上级发改委稽察组,认真做好我中央预算内项目及省基建项目的稽察、检查工作

今年6月,市发改委稽察组对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改造项目进行了稽查,11月,市发改委分别对农村初中校舍改造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项目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进行了稽查。

(三)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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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吸毒、种植原植物现象,积极组织开展无毒村活动,为建设平安青龙村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

利用广播、村社微信群、标语、图片、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对社会、家庭、人身的危害,教育全村村民远离,自觉抵制。

2、突出重点

把排查村在册吸毒人员、禁止青少年吸毒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到户排查,重点监控。同时针对青少年思想单纯、易冲动、好奇、易受骗上当的特点做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领导

1、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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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派出所警力不足,制约了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基层公安派出所执法人员配置数量不足与当前派出所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的现状存在极大反差,是我国公安队伍普遍存在的现象,除了日常的户籍管理、治安防范治安和简单刑事案件查处、接处警等工作外,还要承担大量的活动安全保卫、调解纠纷、接待等服务工作。消防安全现状参差不齐,尤其是在执行一些辖区基础情况排查工作任务时,根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确定一名专职或者兼职消防民警”,但实际情况是."兼职"为了配合开展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执行临时执勤保卫工作和参与侦破一些大案、要案而难以保证开展消防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专职”也就无从说起了。

1.2派出所干警消防业务不精,未充分发挥消防监督管理职能

尽管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己有一段时间,但由于对日新月异的消防技术知识以及实际工作经验的相对缺乏,派出所民警在消防检查时仍然比较片面和表面化;比如.对于灭火器只是单纯地检查生产日期、维修日期、压力是否正常。却忽略工所配备的灭火器是否符合现场火灾种类需要;对于应急照明灯具,只是检查切断电源后是否有亮度,却忽略了亮度大小,或者灯具是否贴有消防产品身份证标示,是否具有市场准入合法性,其内部蓄电池实际电压与工作电压是否相符等等;这都表明现阶段派出所还不能真正履行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1.3领导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消防监督未达到目的

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成效不大,也有部分派出所领导甚至公安机关领导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原因。由于派出所承担业务量庞大繁杂,个别公安机关领导把工作重心放在了人口管理、治安防控、案件侦破等公安传统业务上,对于消防监督这项“不太熟悉”的新业务还是更倾向于“由消防大队处理”;对派出所民警而言,消防执法程序复杂,消防业务又不太熟练,还不如多处理几起治安案件、调解几个纠纷,更体现工作成绩。因此,尽管制定了完备的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职责和考评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未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

2、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几点对策

2.1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工作职责、权限

在消防法律法规中,应明确公安消防机构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责范围、权限,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行为。首先,公安派出所应走出思想误区,改变“消防监督是消防大队的事,我们只是给予配合就可以”的错误观念;要提高思想认识,发挥主观能动性,消除以往一旦开展消防工作就依赖于消防大队的习惯。其次,公安消防机构应大胆放权,赋予基层派出所管辖监督的权限,由派出所按消防法律法规自行裁决实施处罚,给予有相当执法力度的处罚额度,使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责权限得到细化,监管力度得以深化。

2.2有效提高公安民警消防业务素质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指导和培训,除了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法制宣传和案例解析之外,还应采取其他措施从根本上提高公安民警消防业务素质。每次培训可以集中精力解决日常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一至两个难题,循序渐进地实施,可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或者当警员晋职需要集中培训时,给培训民警发放有关消防书籍、资料,把消防业务写入培训教材进行统一指导也是一条快捷有效的途径。

2.3加强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规范执法

新"消防法"及配套规章及相应规范性文件已明确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的职责、内容及消防监督执法的程序和法律文书。一个地区的公安派出所主管机关、专门机构和公安消防机构应统一认识,制定统一制度和标准,定期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制定消防行政执法示范卷,对典型案件进行点评,建立执法规范化制度,制定执法质量标准。在工作中边指导、边培训,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公安派出所规范执法,执法到位。

2.4加强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考核,促进提高

主管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定期考核工作。通过督导、检查、考核,既能及时掌握公安派出所落实各项消防工作情况,为主管公安机关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能督促公安派出所各项消防工作的落实。督导、检查、考核既可针对公安派出所,又可针对专(兼)职消防民警或管片民警。督导、检查、考核还应与责任追究制度挂钩,对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等消防责任事故实行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促使相关人员认真负责。督导、检查、考核还应与奖惩制度挂钩,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切实从外因和内因上促进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全面、高质量落实。

总之,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非常必要,只有由消防法律法规赋予派出所相应的执法权,强化派出所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强化以奖惩促落实的考核机制,才能充分激发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的积极性和巨大潜力;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点多、面广的优势,才能扩大消防监管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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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学习。春节长假结束后,重点学习:新修订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等新出台法律法规。

二是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扎实解决问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具体规定,从思想深处敲响了警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是完善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下达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权、利。完善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机制,做到干部职工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充分激发每个人的工作活力,促进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围绕“双打”,突出专项,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资打假保春耕,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多次产品专项执法打假活动,执法人员对、农资、商用计量及定量包装商品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企业40多家。

(一)重点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亮盾”行动,执法打假护三农。

根据市局农资专项执法打假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对农资产品开展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化肥销售企业,种子门店。截止目前,已检查全县20余家农资生产销售单位,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

(二)加强民生计量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稽查分局联合计量科、检测室对我县定量包装商品开展了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对集贸市场(含商店超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器具,加油站场所、汽车检测线等进行了重点检查,严厉查处作弊和故意短斤少两等计量欺诈行为,并免费为全县集贸市场检查计量工具,受到市场和摊贩的好评,先后检查了集贸市场、超市、加油站、汽车检测线等场所8家。

三、加强建材监管为契机,确保扶贫建设工程安全。

今年以来,为确保我县扶贫建筑用产品质量,分局着重从源头把关,加大对我县建材产品生产环节(红砖)的检查力度,目前,共检查企业6家,出动执法人员40多人次.

四、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针对一些特种设备是要机构使用未申请检验等问题,今年我局作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家,立案查处1起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行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今后工作安排

(一)加强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争取上大报,确保宣传报道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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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监督管理也是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近几年,通过对公安派出所系统消防监督培训和指导,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已逐步走向轨道,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1 思想认识不足

派出所的警力相对紧张,民警工作量大,部分民警认为消防工作应当由消防部门负责,派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只是表面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只是一带而过,工作不全面,甚至敷衍应付,每月消防检查工作任务也不能落到实处。

1.2 制度激励不足,民警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悉

虽然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已经列入民警等级考核标准,但是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考核中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分值所占比例极小,因此有些民警对消防检查工作不重视,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还有很多民警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消防专业知识不够,一时还不能适应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不知怎样检查、应检查哪些部位、如何确认火灾隐患、如何引用规范督促整改等技术性问题,阻碍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进展。同时,民警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职权时,由于业务不熟、工作繁杂等原因,往往只是简单地对被监督单位实行“提醒式”的监督检查,不能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推进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的几点建议

2.1 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职责、检查范围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之间在消防执法工作上的衔接,完善、简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审批程序,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凸现基层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上的威信和地位。组织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培训班,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引导消防民警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并在监督执法中实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服务经济建设和创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2 加强基层派出所业务培训与指导。结合辖区面积和人口、重点单位数量、公安派出所警力的实力配置以及公安消防机构的实际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本着先领导、后民警,先消防民警、后片区民警,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顺序,使广大民警在实践中迅速熟悉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从而掌握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案件办理的程序,学会规范制作各类消防法律文书。并结合基层派出所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工作例会、业务报告、业务培训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将各项消防业务工作与民警入户访查、治安防范、行业场所管理和群防群治队伍管理使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将消防工作融入派出所日常警务之中。

2.3 建立联动监控机制,确保各种火灾隐患不失控和漏管。建立消防机构与派出所联动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工作和信息通报制度,将消防监督工作与派出所的日常治安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常规化。同时,派出所将积极拓展消防监督的范围,切实加强对农村、乡镇和社区的消防监督与防控,努力形成全警参与、上下联动的消防监督工作新格局,切实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4 共同监督执法,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传帮带。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热点时期,相互配合,联手行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一些重点户进行联合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或在进行日常监督工作、开展火灾调查时,有针对性地邀请派出所民警共同参加,开展现场业务指导、进行工作交流,使派出所民警在实践中掌握书本上不易理解的消防业务知识,切实增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同时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并将消防执法纳入公安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将对促进派出所消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5 加强经费保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人员经费问题是好多派出所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应积极与政府协调,要切实把人员经费的问题解决好,做到保障有力。应与相关法制部门统一协调,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简化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派出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消防工作作为惠及广大群众、维护人民利益的民生工程,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平安工程,作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任务,按照“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目标,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的整体思路,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警务战略同步实施,前移火灾预防关口,创新基层消防警务模式,有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平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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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查项目上,必须突出“四大重点”,即:突出加强拱桥、在役病危桥和在建高墩大跨桥梁、长大隧道的安全检查,突出加强设计、施工特别是支架撤除等方案的安全审查,突出加强挂蓝、架桥机、支架、围堰等临时大型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突出加强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必要时责令停止施工。

――在排查方法上,必须坚持“六查六看”原则,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努力将涉及安全质量的每个环节都排查清楚。

对在建桥梁,主要是:一查立项审批,看基建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做过安全评估论证;二查勘察选址,看对桥墩平台的地质条件是否经过了科学勘测,地质资料是否准确,是否安全可靠;三查工程设计,看设计原则是否合理,是否对拱桥等桥型的质量、安全有保障性措施;四查工程施工,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是否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和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如何;五查工程监理,看是否监管到位,尤其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是否严格把关;六查项目管理,看是否落实了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对各地区境内在役桥梁,主要是:一查是否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二查是否对桥梁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三查是否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四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超限超载监控和治理;五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六查是否按规定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码头、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运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二、分组安排: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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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查对象

1、路政大队;

2、行办;

3、养护公司;

4、财务科;

5、工会;

6、机械工程公司。

三、督查方法和内容

督察方法:督查活动采取集中督查与分散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查阅有关资料与走访服务对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各科室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展及组织实施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各科室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查阅资料。查阅各科室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有关文件,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举报案件线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看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责任人是否得到处理,群众是否满意。

3、明查暗访。对窗口单位开展随机暗访,并记录在册,掌握科室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第一手资料。

4、反馈情况。督导结束后,督导组向各科室反馈督导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查报告将作为对各科室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督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公路分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作重点是否制定相应实施方案以及落实的情况;创业服务年活动具体工作是否按《任务安排表》限时完成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的情况;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动员、组织机构、实施方案、信息报送、活动氛围、宣传报道、阶段总结情况;对开展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意见建议。

四、时间安排

分局将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两次督查,第一次督查时间安排在2013年7月21日~30日;第二次督查时间安排在2013年9月21日~30日。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五、督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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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工作基本情况

从总体情况看,全区各级围绕充分发挥督查作用、提高督查效能,不断加强督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创新机制,通过积极探索实践,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为指导,督查工作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运行体制,对更好地促进决策部署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督查机构建设,明确督查工作职能

为加强督查工作,1998年区委、区政府首先建立了督查机构,初步确定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20__年10月,立足突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又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职能、加强了人员力量,组建了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以此为基础,围绕各自实际和推进工作落实,部分乡镇街道和区直委局也相应加强了督查工作力量。截至目前,全区29个乡镇街道、93个区直委局(不包括五机关内设部室)、8个临时机构中,共设有督查机构64个,工作人员近200人。其中:29个乡镇街道已设有督查部门的15个,占总数的二分之一强;93个区直委局中,兼职督查机构28个,占30.1%;专门督查机构13个,占近14%;8个临时机构全部设有专门督查机构。督查机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重点工程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事关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推动、开展情况,多角度、多渠道调查了解,及时、准确、客观地向各级领导进行反馈。二是负责专项查办。对上级机关、主要领导交办事项及违法违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馈处理意见,并按照领导批示进行再督查、再报告。三是为深化领导决策提建议。针对决策不落实的环节和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深化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对面上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在重点工程工作进行一阶段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通过专题会议或《督查专报》的形式,督促后进、推动工作。

各督查机构直接对党委、政府负责,对主要领导负责,重点是了解工程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不介入问题处理。

(二)健全督查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运行质量

根据督查工作的特殊职能,近几年来,各级对相关工作机制不断进行总结完善,以区委、区政府督查机制为主导,目前主要建立施行的有以下几项:

1.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主要领导为督查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工作负总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思路和决策部署,统筹安排推进落实;同时对督查工作实施“一对一”管理,直接听取各项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反馈。

2.项目分解落实制度。按照“项目化”落实思路决策要求和“唯一性”原则,督查部门对年度总体安排部署进行梳理分解,逐项形成具体的重点工程和具体工作,并明确主要内容、阶段性目标、完成时限和唯一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集体研究决定,形成各级年度重点工程工作,发送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分别领办、分头推进、一抓到底。对上级单位临时安排及督办、查办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由各级分管领导随时安排并抓好落实。

3.日常督查反馈、月度评估分析制度。针对各级各单位各部门领办的任务,督查部门按照阶段性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环节、关键时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定期进行日常督查反馈,按月度进行总体评估分析,以《督查专报》形式分报各级主要领导、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推进督查任务的再衔接、再落实。

4.定期汇报、研讨制度。在日常督查反馈、月度评估分析的基础上,区委每季度召开书记办公会、各级召开领导班子会,相关责任领导及单位、部门参加,由督查部门或责任单位对重点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对工程亏进度的、存在突出问题的,现场说明情况和原因,综合研究下步工作举措。

5.项目调整制度。针对年度既定的重点工程和具体工作,各级本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原则,在坚持大格局不变的前提下,每半年进行一次适当微调,并将增加项目及时纳入督查范围。

从调研情况反映,目前督查机制运行日趋规范,督查效率明显提高,各级对督查工作更加关注,以督查推动落实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

(三)重视发挥督查作用,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近几年来,各级坚持把督查工作作为保证政令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作风转变的重要手段,重视在干中锻炼、培养、选拔干部,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有效推进了各项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仅以近5年区级重点工程工作为例,按照全区总体安排部署,列入区级重点督查项目共156大项,由于督查部门主动跟进、连续追踪问效、督促问题及时解决,除去少数项目因上级决策调整和客观形势变化外,绝大多数均按计划完成了工作任务。以重点工程工作为平台,各级干部经受住了复杂形势和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和锻炼,一大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了敢打硬仗、勇于攻坚、求实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全区率先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几点启示

通过对督查工作的调研分析,得出以下几点启示:一是明确督点、落实唯一责任,是督查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不仅可以使督查的目标更加明确,而且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推诿扯皮、怕担责任问题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二是健全完善的督查机制,是督查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科学、规范、健全的工作制度,既避免了工作的无序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也极大减少了工作中的人为因素,确保了督查效果。三是深层次地挖掘、反馈问题,是督查工作推动落实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隐性的、深层次的问题,极有可能对整个工程甚至全局部署造成重大影响,督查部门及时发现、及时向上级和领导反馈,不仅为再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也会为解决问题赢得宝贵时间。四

是主要领导重视并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是督查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督查工作的主体是各级领导。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给予有力的支持,必然会对问题的解决、工作的开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不仅增强了督查效力、树立了督查权威,而且更有利于形成以督查促决策落实、促作风转变的良好局面。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现有的督查工作不论是机制上还是内容上,都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督查机构亟待整合。现有督查机构重叠,除了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外,各区直委局、临时机构都设有督查部门,且对基层都有督查任务,同时,各督查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存在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现象,造成督查资源浪费,也给基层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二是督查内容相对单一。从目前工作实际看,区级督查部门工作重点主要局限于年度重点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各基层单位也只是关注常规工作范围内的事项,除此外就是领导让干什么就去干什么,整体工作缺乏系统安排,特别是在其它重点决策的落实上、以往工作执行效果的追踪问效上、针对突出问题主动跟进反馈上,相关机制还不健全,工作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三是督查结果运用力度还不够大。对人为因素影响重点工程工作推进、造成一定损失的,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追究、惩戒机制;同时,在组织部门如何更好地运用督查结果上,目前也还没有形成更加有力的制度和办法。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整合督查资源,明确职能定位。围绕解决多头督查、重复督查问题,对现有督查部门进行分类、撤并,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区委督查部门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工作的统筹协调,侧重区委工作的督查;区政府督查部门在配合做好全区重点工程工作督查的基础上,侧重区政府督办项目的督查;市级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及重点查办事项,由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分别负责。各单位督查部门原则上只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督查,对确需上级部门参与的事项,要主动沟通、协调,统一进行督查。对各临时机构督查部门进行精简,目前涉及督查任务可转入相应督查部门。

2.完善督查内容。除年度重点工程工作和常规工作范围内的事项外,积极开展决策督查、主动督查,对重要决策事项、规范性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对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反复督查,重视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通过督查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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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4月9日开始,集中利用4天时间开展督查。

二、督查方式

采取实际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四、检查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学习贯彻、会议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查看班子会、支委会、职工会议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线索排摸核查、台账管理情况。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4.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料建档管理情况。

5.围绕加强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重点督查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综合治理,重点督查安全警示教育“十项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师德师风整顿等

五、督查人员

组 长:张金福  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潘  琦 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苟灵福  李志峰  薛兴海 杜荣辉

六、筹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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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具体督查责任区域和人员组成如下:

二、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和决策部署,根据《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职责、任务,重点督查各镇(街道)、村(居)以及各职能单位推进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督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的推进情况;

(二)各镇(街道)年度、阶段性指标完成情况;

(三)各责任单位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履职情况;

(四)重点对专项行动中重难点工作的督查,如“四重点、六先拆”、“两违”制止拆除后的跟踪控制情况等;

(五)党员领导干部在参与“两违”中的各种违规情况;

(六)通过督查及时将存在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组下属三个督查小组对所属督查责任区域进行督查,推行“一事一单”模式,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责令相关单位、人员立即整改。三个小组适时展开交叉督查。

(一)定期督查。各督查小组根据督查要求,做到每天督查一次,了解掌握“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二)现场督查。根据各镇(街道)报送数据,定期对各镇(街道)完成拆违情况、内页资料进行现场“对账单”督查。

(三)节点督查。对专项行动中明确的时间节点以及春节、国庆等“两违”多发关键时间节点进行重点督查。

(四)跟踪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人员务必强化责任意识,勤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督查小组要建立完善督查工作台账,于每周四前将本周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督查工作组。督查工作组于每周一对各督查小组上一周汇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区“治违办”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