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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应收应付的评估工作在股份制改革中,对财务要求最多的就是资产的评估,应收应付和存货占了较大的比例,特别是应收账款的评估最烦琐,应收账款的特点是回收时间不确定,回收金额不确定,作为家族企业,对于应收账款的管控不严,有些应收应付钱款由老板直接收取和支付,存在很多帐实不符的情况。所以这一工作不能像年报审计一样抽查,而应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到每一家客户都进行函证,尽量采取积极式函证。确认应收应付余额后,如属账务处理错误的,应入前期差错科目,调整应收应付余额;如属账外收支原因,应请原股东补齐差额,调整应收应付余额。
(三)清查存货,全面盘存企业股份制改造进行资产评估的目的在于确定企业的净资产。存货作为企业的较重要的实物资产,有必要进行全面清查,在全面盘存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存货的期限,为提取合理的存货跌价准备金做准,夯实企业的资产。在核实存货之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如属于财务处理错误的,入前期差错科目,调整未分配利润;如属存货跌价的,先冲减跌价准备金,差额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并调整未分配利润。
(四)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家族企业中,一般不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这一科目,但是递延所得差异确实存在,其中一种情况是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因为家族性企业是一股独大,对于固定资产入企业后的折旧计提有一定的独断性,有时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在股改中需要把这一部分进行规范化。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在股改以前的财务处理一般不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后,为了向全部股东负责,一定要实事求是的反映企业的资产情况,所以需要设立这两个会计科目并引用。
(五)正确选择会计政策家族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后,应执行现行的会计准则,并选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好账务衔接工作。改制前的会计年度需重新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比较报表,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也可能与改制前的报表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公司在改制时应按基准日的净资产进行折股,避免以后具备上市申报条件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六)规范关联交易在家族企业中,关联方交易大多不规范,特别是企业与股东之间的交易可以形容为理不清的状态,认为反正企业是自家的,无所谓,但股份制改造后,企业的财务状况是要向所有股东公开的。企业应在改制时清理关联方关系,对关联方交易要遵守程序合规、定价公允、披露充分的原则。关联方在股东大会就关联方交易问题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公司的决定。
二、家族企业股份制改造对财务工作的要求
前文阐述的家族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中的财务工作,只是一部分现时的工作,更重要的股改后的后续财务工作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是股份制企业正常运作的基本部分,也是新成立的股份制企业的薄弱环节,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家族性企业一般都没有完备的财务收支制度、利润分配制度,有的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大都流于形式,摆摆样子,个别企业的股东是一人说了算,而且对财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财务会计知识,致使财务管理处于混乱状态,这些都为企业自身发展埋下了隐患。成立股份公司后,企业财务一定要配合公司决策层制定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的筹集和运用,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管理,做好成本核算,合理进行利润分配等,真实、快捷的编制会计报表,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参考,为股东提供正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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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家族企业是一个或数个有紧密关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合法传给后代的企业。
2.家族企业的特征
家族企业的特征,也即优势和劣势。其优势是:降低市场契约或企业契约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减少企业内部的委托成本。家族内部关系中的利他主义可以克服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成本巨大而造成的委托问题。家族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的主要特征是家族企业的资源配置大部分是通过利他主义和有关的义务确定的,这在企业成立初期资金技术缺乏的情况下作用尤其突出。其劣势是: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家族以外的人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产权的封闭型,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管理方面以人情和伦理代替制度规范,使企业管理制度扭曲;集权式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形成正确的战略决策。其特点:家族企业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差序格局”,受中国宗族文化的影响很大,家族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安排是家族企业优缺点的主要根源。
对于如何对家族企业治理取长补短,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学者们多认为,家族企业的发展要实现家族企业的产权社会化、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外部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立、资本市场的完善等。应当说,这些研究触及了家族企业变革的实质,但对于家族企业必须转变的理论研究似嫌薄弱,下面本人力图运用知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说明家族企业变革的内在原因。
二、“知识问题”是家族企业变革和社会化的本质因素
知识按传递方式可以分为可言传的知识和不可言传的知识,可言传的知识可以靠语言记录来进行传递,不可言传知识需要学习者的亲身实践。新知识的获得产生于边际性适应和既有知识的变化,分为突变性的知识增长和适应性知识增长两类。个人要作出决策,就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获取知识),信息的收集需要成本,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过程。同时,信息收集的特殊之处在于个人在获得信息之前不可能了解获取某类信息的预期成本和效益。所以知识搜集成本必须被看作“沉淀成本”。信息的收集、新知识获取的成本是单个人或单个组织所无力承担的,因此人们才会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与他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分工和合作。
由知识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家族企业只依靠企业主或其家族的知识和经验,是不可能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企业产权和经营权的封闭性是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要打破这个瓶颈,家族企业只有使企业社会化,也即是股权的社会化和经营管理权的社会化、监督的社会化,这是家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国外之所以有许多百年的家族企业,是与其企业的社会化,广泛吸收社会的知识、智慧、资金分不开的。因此,虽然国外家族企业和中国家族企业都称为家族企业,但其内涵和外延是有区别的,中国的家族企业主要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的社会化还没有提上日程。
欧美的家族企业一般只是掌握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经营权,中国的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完全由一个家族来掌控。所以欧美的家族企业家族的影响已十分淡化,事实上完成了由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完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社会化。现代企业制度是各种契约和制度的集合,通过这些契约和制度,能够迅速有效地实现信息的收集,降低收集成本,这也是欧美家族企业常盛不衰的原因。中国家族企业受中国传统家族文化的影响,同时,外部法律制度、经理人制度、融资制度的不健全也阻碍了中国家族企业向更高形式的家族企业发展,阻碍了企业社会化的进程。因此,中国的家族企业由于成本的高昂和对经理人机会主义与败德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资源约束,始终不能改变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封闭性。中国的家族企业由于不能充分利用社会已有知识,单纯依赖企业创始人和家族的有限知识,最终造成了企业发展停滞或迅速破产。
三、家族企业内在制度向外在制度的转变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途径
有限知识和有限理性是法治社会存在的基础,同样也是企业治理的基础。知识的有限性证明了理性的有限。制度是为减少信息收集和获取新知识的成本而固定下来的经验。制度可分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内在制度是群体内随经验而演化的原则,而外在制度则被定义为外在地设计出来并靠政治行动由上面强加于社会的规则。内在制度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外在制度则需要国家来制定。内在制度在构建社会交往,沟通自我中心的个人和实现社会整合上具有极其主要的意义。内在制度主要包括习惯、内化规则、习俗和礼貌、正式化内在规则四种类型。
家族企业的制度大多属于内在制度,是中国传统家族伦理观念的产物。血缘、姻缘、地缘、学缘、业缘、构成了企业的内在制度环境,这种内在制度是家族企业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主要制度,企业主要通过这种关系进行治理。这种家庭与企业合二而一的治理机制在家族企业产生和发展时期,能够发挥内在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决策迅速、管理成本低廉的特点,这主要是由家庭存在的利他主义思想和追求家庭共同利益的结果。但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壮大,家族成员的利己主义抬头,容易发生利益摩擦。企业发展所必须的社会化也因产权和经营权的封闭型而迟滞,无法引进外部智源和进行融资,权力的过分集中容易导致决策失误,企业的整体利益和家族某些成员的利益容易发生冲突。
要解决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也即企业的外在制度。这是因为内在制度有其自身的适用范围,内在制度往往含义模糊,弹性较大,不利于节省信息收集成本;企业主或家族成员根据内在制度管理企业,往往存在偏见和倾向性,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合作的企业秩序;内在制度的执行往往缺乏强制措施,处理结果难以服众;内在制度不能强制企业成员做出可靠的契约承诺,使作为契约集的现代企业组织松散,缺乏竞争力;内在制度的执行和发挥左右往往依靠歧视和排外,区分内部人和外部人,排外性和小规模是内在制度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企业史表明,内在制度只能把企业推进到一定的规模,超出这个规模,外在制度也即现代企业制度就开始处于主导地位,这种制度和家族企业的社会化过程相辅相成,使家族企业成为现代的、开放的、公正、公平的企业。当然,外在制度在家族企业占主导的前提条件是外部法律制度的完善,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完善,社会诚信机制建立。所以外在制度的真正实行还有待于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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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任期中小家族企业的主要特征
由于我国家族企业整体上起步较晚,创业资金较少,而且在发展初期受到政策不明朗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总体上规模不是很大,中小型企业占据了其中的绝大部分。本文是我们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代中国的家族企业及其管理现代化研究》(批准文号70272069)的一部分。为了顺利完成这一项目,我们专门对湖北家族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从反馈情况看,中小家族企业占据了湖北家族企业的绝大多数。本次调查我们共收回381份有效问卷,在381家企业中,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323家,占84.8%;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有304家,占79.8%;2001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317家,83.1%。而其中业主年龄在50岁以上,面临继任问题的有43家,占11.2%。为了全面了解这些企业的基本情况,我们还选择部分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对这43家企业的分析和对部分企业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他们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所在行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管理的复杂性较低。从调查情况看,这43家企业中,属于制造业的有21家,其他依次分别为:农业与种植业2家,餐饮业3家,建筑业4家,娱乐业1家,自然资源开采业2家,跨行业5家,其他5家。从上述数据看,这些企业多数为制造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管理的复杂性较低。因此,多数家族企业没有聘请职业经理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有业主一人兼任或全由家族内部成员担任。
(二)企业成立时间较长,发展速度较为缓慢。43家企业中,成立5年以上的有35家,成立16年以上的有7家,企业成立时间总体较长。但由于多数企业属于一般制造业和服务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因此,企业的盈利能力不强,发展也较为缓慢。从实地调研情况看,多数继任期家族企业近年来发展较为缓慢,其产品市场也仅限于当地及周边地区。
(三)企业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与当地政府关系较好。虽然继任期家族企业的规模较小,但由于成立时间较长,在当地的知名度较高。同时,由于经营时间较长,企业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重复交易”多次发生,企业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关系较好。许多业主还成为当地人大、政协、工商联等参政议政部门的代表。从实地座谈中我们了解到,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搞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已成为家族企业经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四)业主及子女的学历水平相对不高。从调查数据看,43家企业中,业主学历在高中以下的有5家,大专毕业的14家,本科毕业的4家,业主的学历水平总体偏低。而且从我们实地调研情况看,由于多数家族企业属于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的技术含量不高。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很多业主子女,特别是年龄较长的子女没有完成学业便中途辍学帮助父母打理企业。因此,业主子女的学历总体上也不高。
二、中小家族企业的继任模式
在家族企业的继任模式方面,已有许多学者作了较有成效的研究。如潘晨光、方虹根据继任人的不同将家族企业的继任模式分为“血缘继承”和职业经理人继承;罗磊(2002)通过对美国、日本和华人家族企业继任模式的比较,发现华人家族企业的继任模式倾向于诸子分户析产制。本文根据家族企业的继承内容和继承对象不同,将家族企业的继承模式分为四类。从家族企业的继承内容来看,主要是所有权继承和经营权继承;从家族企业的继承对象来看,可以分为内部(血缘)继承和外部(职业经理人)继承。通过以上四个继承因素的不同组合,我们可以得出家族企业的四种不同继承模式。一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继承给一个外部人;二是将经营权继承给外部人,将所有权继承给自己的子女;三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继承给一个子女;四是将经营权继承给一个子女,将所有权继承给所有的子女。下面我们结合中小家族企业的特点,来分别讨论这四种模式在中小家族企业的不同适用性。
(一)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继承给一个外部人的继任模式。这一模式的实质就是将企业出售给外部人,而将出售企业所得现金继承给子女。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子女对企业经营管理完全不感兴趣,业主对外部的职业经理人又不太信任;或者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发展前景较为暗淡,业主及其家族对企业未来发展缺乏信心,所以将企业出售,将所得现金留与子女进行其他事业的发展。这种继任模式在中小家族企业中一定程度的存在,但不太普遍。因为,毕竟企业是创业者积年累月、一步一步发展企业来的,业主对其有较为深厚的感情,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将起出售与外人。但由于继任期中小家族企业规模较小,而且所处行业多为一般竞争性行业,发展前景一般,业主由于上面谈到的原因将企业出售也极有可能。这也是部分中小家族企业消亡的原因之一。
(二)将经营权继承给外部人,将所有权留给自己的子女。这种模式的实质就是聘请职业经理人。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子女有更好的发展机会
,对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不感兴趣,或者子女缺乏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而企业经营情况尚好,发展情景较为乐观,又有合适的职业经理人可供选择。从我们调研了解的情况看,这种情况虽有发生,但案例不是很多。因为一方面,业主对职业经理人不够信任,另一方面由于中小家族企业的管理复杂性相对较低,业主子女无需较强的专业管理技能便可以经营企业。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业主不愿将经营权赋予他人。
(三)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继承给一个子女。这种现象一般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1、业主只有一个子女;2、业主有多个子女,但其他子女对企业经营管理不感兴趣或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同时对企业发展前景不太看好;3、业主有多个子女,但长子或长女与其他子女年龄差距较大,参与企业经营的时间较早,具有在位优势,其他子女很难与其竞争。在这种继承模式下,一般业主会对其他子女做出现金等方面的补偿。从我们调研情况看,这种情况在家族企业一定程度的存在。但其前提条件是企业的现金流相对比较充足,创业者有对其他子女进行现金等方面补偿的计划和准备。
(四)将经营权继承给一个子女,所有权在全部子女中平分。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业主有多个子女,但只有一个子女经营能力较强或较早介入企业的生产经营,可以承担继任企业经营管理的重任。在这种模式下,其他子女出于自身考虑,或者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或者仅仅持有股份,而不在企业工作。这种模式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继承人由于能力较强或介入企业管理的时间较长,在企业和子女中的威信较高,能够取得其他子女的信任。从我们实地调研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家族企业采取这种模式进行代际传承。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中小家族企业的继任模式虽然很多,但其主流是内部继承,即业主将经营权继承给自己的一个子女,所有权继承给这个子女或在子女中平均分配。我们分析,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与家族企业内部继承可以降低继任成本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家族企业创业业主对职业经理人的信任程度较低有关。
三、中小家族企业继承人的选择
在某种意义上说,家族企业的成败盛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对企业接班人的选择。如果家族企业能顺利解决继承人的选择问题并搞好权力交接,则家族企业可以实现持续发展,并不断走向繁荣;如果家族企业不能顺利解决好接班人问题,则家族企业极有可能分崩离析,最终走向衰亡。因此,继承人的选择对于家族企业来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家族企业继承人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外部的职业经理人,二是家族内部人,主要是业主子女。
从外部人继承的角度来说,由于创业业主子女对企业经营没有兴趣或没有足够能力,因此,从外部选择继承人是企业业主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对于业主来说,将自己奋斗一生创立的基业交与他人掌管,在心理上是一个很难抉择的过程。如何保证自己奋斗一生的事业继续蓬勃发展下去,是他们选择外部继承人的主要考虑因素。一般来讲,为了保证企业的持续稳健发展,业主对外部继承人的选择主要考虑两个方面,首先是诚信,其次是能力。因此,一般业主愿意选择与其一起创业打天下的企业元老作为继任的首选,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合作,相互之间比较信任,对其能力也比较了解;另一方面由于在企业多年工作,他们对企业也比较熟悉,便于很快进入情况。其次,经朋友介绍,知根知底的人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到万不得已,业主一般不愿意从经理人市场聘请不太了解的人。从我们调查情况看,43家继任期家族企业中,愿意将企业交与非家族成员的有18家,其中愿意将企业交与朋友的有16家,占88.9%。
从内部人继承的角度来说,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长子(女)继承,一类是最有能力的子女继承。其中,长子(女)继承主要出现在长子女与其他子女年龄差距较大,很早就参与企业生产经营,与父辈一起创业,且具备经营管理企业能力。由于长子女与其他子女年龄的差别,以及其与父辈一起创业的辉煌历史,使其在其他子女心目中的威信较高,将企业经营权继承给长子(女)容易使其他子女信服。同时,由于长子(女)长期在企业工作,对企业经营情况较为了解,实践上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工作经验,可以很快进入情况,保证企业权力交接的顺利完成。
第二种方式,即选择最有能力的子女进行权力交接,是当前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主要方式。从业主的角度来说,以能力这一相对公平的标准选择继任者,一方面可以保证继任者赢得其他子女的信服,平息子女们对企业权力的争夺,另一方面,可以保证继任者在企业员工中拥有较高威信,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证企业经营发展的连续性。但关键问题在于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子女的能力。从我们调研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小家族企业评判子女能力的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对外交往和沟通能力,特别是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交往和沟通能力。这是多数中小家族企业业主评判子女能力的最主要标准。我们分析,这可能与目前多数中小家族企业所处的生存环境有关。由于多数家族企业处于竞争较为激烈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盈利能力受税收政策和地方保护政策的影响较大,搞好与政府的关系,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的稳健经营十分重要。二是经营能力特别是营销能力。由于多数家族企业处于竞争较为激烈的一般制造业和服务业,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是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因此,多数家族企业把子女的产品营销和市场拓展能力作为评判子女能力的一条重要标准。从我们实地调查情况看,多数家族企业的继承人以前从事营销业务,有的还曾经在企业驻外地办事处长期工作。三是管理能力。多数家族企业仅把管理能力作为评判子女能力其他标准的补充。我们分析,这可能与企业规模较小、管理的复杂性相对较低有关。
四、中小家族企业继任中存在的问题
综观家族企业的发展史,之所以很多家族企业存在时间很短,不能顺利延续到第二代和第三代,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由于权力交接出现问题,接班人选择不当。中小家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如果代际传承出现问题,更容易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很可能成为家族企业由盛转衰的转折点,有的还可能直接导致企业的解体或倒闭。从中小家族企业的继任特点来看,中小家族企业在继任过程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一)诸子平分财产与一个子女掌握企业控制权之间的矛盾。不可否认,在继任初期,家族企业业主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和出于公平对待所有子女的考虑,在将企业控制权继任给一个子女的同时,将企业所有权平均分配给所有子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子女争夺财产的矛盾,保证了家族企业继任前后企业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在继任完成以后,随着企业的发展,这种所有权诸子共有,控制权一子独享的继任模式将遇到很多挑战。特别是在遇到关系企业命运的重大决策时,继承人由于所持股份有限,很难像创业者那样,果断专行,极可能受到家族其他成员的影响和干扰,继而影响企业决策的制定。当企业业绩不佳时,继任者不仅要面对企业经营管理上的压力,还要面对其他家族成员的问责和干扰。此时,如果家族其他成员对继任者不信任,采取出售股份或干涉企业经营管理等手段,很可能导致企业的解体或衰败。
(二)长子(女)继承与最有能力子女继承之间的矛盾。在长子(女)继承的初期,由于长子(女)很早就与父辈一起创业,实践上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可以保证企业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此时其他子女还没有显现出超出长子(女)的经营管理能力,长子(女)继任容易使其他子女信服。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其他子女的不断成长,如果长子(女)能力不足以应对日益复杂的企业管理,或者创业业主有其他能力超过长子(女)的其他子女。很可能引起他们对权力的再次争夺,继而影响企业的发展,有的还可能导致企业的分裂。如我们在实地调研中发现,有一家企业创业者将继承权交与长子,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次子对长子的经营管理风格和能力越来越不信任,二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最终导致了企业的分裂。
(三)继任者的权威树立问题。一般来讲,研究者大多关注的是以“公司股份”为中心的“物质”交棒和以“职位”为核心的权力交帮。但实际上,在权力交棒和“物质”交棒的同时,如何实现业威的交棒也是家族企业继任过程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企业创始人退位以后,并没有真正淡出企业的权力中心,还以“抚一把”、“送一程”等理由继续在企业发号施令,继任者并没有真正获得企业经营管理的最终决策权,很难完全独立进行决策。在一些经营管理问题上,当创业业主与继任者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企业员工很难适从,最终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与效率。许多家族企业继任者往往要等很多年才能真正取得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而在此期间由于避免两代人之间出现矛盾等原因,企业往往错过了很多的发展机会。因此,在权力继任的同时,如何尽快培养和树立继任者在企业的权威是家族企业继任过程必须解决的一大问题。
此外,在将经营权继任给职业经理人的家族企业中,还存在财产的继任者家族——成员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诚信问题。这是多数两权分离的家族企业必须面临的普遍问题,本文不再详述。
五、改进中小家族企业继任问题的建议
中小家族企业的继任问题是家族企业成长与发展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企业的成败盛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业家长对企业接班人的选择、培养与交接。如果创业家长对继承人选择不当,权力和财产分配不当,家族企业就很容易出现内部分裂和派系斗争。针对中小家族企业继承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继任规划,形成科学的接班人选择制度。缺乏规划是很多中小家族企业继承失败的主要原因。继承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决定,它更是一个有机的过程,包括收集信息、评估、征询意见等。如果没有规范的计划和程序,仅由创业者一人暗想操作,仓促决定,很可能导致子女间权力争夺的明争暗斗,造成继任危机。相反,如果创业业主能及早准备、及早规划,并保持相对的透明度,使各子女公平竞争,让更多的人参与评价,在市场和经营管理中检验和评判继任者,则可能减少继任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顺利实现交接班。因此,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建立继任规划,形成科学的接班人选择制度十分重要。
(二)要重视接班人的培养。从调研情况看,由于多数中小家族企业在创业初期人手短缺,很多继任者很早就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的甚至没有完成学业,就辍学与父辈一起创业。从继任的角度来看,由于继任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时间较长,这对于继任者尽快进入情况,顺利实现交接有很大帮助。但同时由于继任者没有系统地接受高等教育,对现代管理知识和管理理念学习不够,缺乏广阔的视野,对企业的未来长远发展不利。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家族企业创业人应高瞻远瞩地把接班人的培养问题提上家族企业的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继任者进行培养,让子女系统学习先进的现代管理科学和管理知识,鼓励他们扩大交际面,并积极提供实现其个人和事业目标的机会,力争将继任者培养为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现代管理者和经营者,为企业的顺利交接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要注意处理好所有权继承与控制权继承之间的关系。目前,将控制权继承给一个子女,将所有权在所有子女间平分是中小家族企业较为流行的继任模式。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子女争夺企业继承权的矛盾与斗争,但对企业的未来长期发展不利。而如果不将所有权在子女之间平均进行分配,又容易引起子女之间由于财产分配不公而导致的矛盾与冲突。如何正确处理好财产继承与控制权继承之间的关系是中小家族企业创业业主进行权力交接时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从西方国家家族企业继任的成功经验看,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全部继任给一个子女,对其他子女进行补偿,或者将所有权继承向控制权继承人倾斜,使之拥有相对控股权,再对其他子女适当进行补偿是较为可行的两种方式。资金比较宽裕、具备条件的中小家族企业可以积极进行借鉴。
此外,对于将企业控制权继承给职业经理人的家族企业,还要注意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职业经理人的行为,预防和制止职业经理人的败德行为和机会主义倾向,保证家族企业的持续健康运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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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与会计稳健性会计稳健性一直是财务报告的重要传统.以往研究为会计稳健性提供了多种解释,最被广泛接受的是契约和诉讼风险的解释.契约基础的解释认为,会计稳健性缓解了管理者道德风险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对其他契约方有利.Zhang(2008)的研究证明了会计稳健性对债权人有利,因为会计稳健性更容易触发债务的约束条款,债权人可以更早地采取保全行动[13].Ahmed等(2002)发现,会计稳健性可以缓解股东和债权人在股利发放方面的矛盾,降低成本[14].Biddle等(2012)检验了会计稳健性与公司破产风险之间的关系,他们发现会计稳健性的现金增强功能和信息功能可以降低公司当期和下一期的破产风险[15].还有一些文献研究了管理者的风险偏好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关系.Lubberink和Huijgen(2001)通过对1983~1995年间荷兰的样本公司进行研究后发现,如果管理者的薪酬结构使其具有更强烈的风险厌恶,那么他们倾向于报告更加保守的盈余,因为风险厌恶的管理者具有强烈的愿望降低公司的信息风险和诉讼风险[16].Francis等(2013)研究了CFO的性别差异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关系,他们发现,女性CFO对激进会计政策所导致的风险(股东诉讼风险、破产风险、职业声誉受损的风险)更加敏感,她们选择的会计政策更加稳健[17].但是以往文献没有研究创始人的职业经历与公司会计稳健性之间的关系.本文预期,与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创始人相比,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家族企业创始人更加厌恶风险,他们为了降低公司诉讼风险和破产风险,倾向于选择更加稳健的会计政策.因此,本文提出假设:与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相比,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会计稳健性更高.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与数据本文研究家族企业创始人职业经历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研究样本包括2004~2011年上市的中小企业板家族企业.之所以只选择中小企业板,是由于主板民营企业的来源比较复杂,创业板的开板时间太短使得数据长度不够,因此没有混合三个板的样本公司.样本筛选过程如下:自2004年开板以来到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完成IPO的公司共646家.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最终控制人信息,剔除国有上市公司113家,剔除2家在A股市场上市之前已经发行H股的民营上市公司,剩余民营上市公司样本531家.本文参考谷祺等(2006)[18]、马忠和吴翔宇(2007)[19]、许静静和吕长江(2011)的研究[20],将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界定为家族企业:(1)最终控制权可以归结到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2)该自然人或者家族对上市公司拥有实质的控制权(指该自然人或者该家族通过直接或间接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控制了20%及以上的投票权).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468家家族企业样本中再剔除:(1)上市之后因并购交易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2)完成了家族代际传承、创始人已经退出公司经营管理的;(3)创始人受到司法调查、市场禁入等处罚的样本.本文最终有效样本包括435家家族企业,研究的观测值是公司—年度数据.本文中的创始人指的是企业最主要的创立者.通过查阅招股说明书中的“发行人情况”,了解企业最初是由哪个自然人或哪几个家族成员发起设立的.对于多个家族成员共同创立的公司,本文认为其中发挥最为重要作用的(持有发行前股份最多,或者在企业最初创立时期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创立者为创始人.在确定公司的创始人之后,本文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发行人基本情况”披露的公司历史沿革信息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中披露的公司创始人基本简历,并且结合百度和谷歌搜索样本公司创始人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创始人的职业经历相关信息.
(二)会计稳健性的度量本文选择了三种不同的会计稳健性度量方法,其中两个以盈余为基础的度量(CON_ACCRUAL和CON_SKEWNESS)和一个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度量(CON_MTB).第一个会计稳健性的度量指标是用累计的非经营性应计除以累计总资产(CON_ACCRUAL).借鉴Zhang(2008)的研究,非经营性应计的计算公式如下:其中,NonoperatingAccrual表示非经营性应计,operatingaccrual表示经营性应计,AR表示应收账款,Inventory表示存货,Prepaidexpense表示预付费用,AP表示应付账款,Taxespayable表示应付税费,NI表示净利润,DEP表示折旧费用,CFO表示经营现金流(均为年末值).为了便于理解,本文将计算得到的数值乘以-1,这样CON_ACCRUAL越大,表示公司的会计稳健性越高.这一度量方法最早由Givoly和Hayn(2000)构建[21],之后在会计文献中被广泛运用.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是稳健的会计政策会加快损失的确认,推迟收益的确认,从而导致持续的负应计.由于有些样本公司上市交易的时间比较短,本文在计算CON_ACCRUAL时所取的时间长度包括了样本公司上市前三年的年报数据.第二个会计稳健性的度量指标是盈余的时间序列偏度(CON_SKEWNESS).根据Zhang(2008)的做法,本文用盈余的偏度除以现金流的偏度以控制公司业绩表现的波动性.为了便于理解同样将得到的数值乘以-1,这样CON_SKEWNESS越大,表示公司的会计稳健性越高.这一度量方法同样是由Givoly和Hayn(2000)最早提出,他们认为稳健的会计政策要求对坏消息及时且完整地确认,对好消息推迟并逐步地确认,这样就导致了盈余分布的负偏.同样,由于有些样本公司上市交易的时间比较短,本文在计算CON_SKEWNESS时所取的时间长度也包括了样本公司上市前三年的年报数据.第三个会计稳健性度量指标是公司的市值账面比(CON_MTB).直观地说,市值账面比体现了会计的不对称确认,对支出和损失的提前确认和对收入的推迟确认导致了账面净资产相对于市场价值的低估.这样,市值账面比越高则表示会计稳健性越高[22].然而,市值账面比在会计和财务文献中也经常被用来作为公司成长机会和资产经济租金的替代变量,因此在本文的回归分析中必须控制那些与此相关的因素.最后,本文还采用了Basu(1997)的损失持续性模型[23],它通过暂时性损失和收益的反转来度量减少会计收入的损失和增加会计收入的收益被确认的及时性.ΔNIt表示第t年公司净利润相对于第t-1年净利润的变化,并用第t年年初的账面总资产做平滑.DΔNIt-1是虚拟变量,如果前一年的收入变化ΔNIt-1为负则取值1,否则取值0.
(三)创始人职业经历本文的自变量是创始人职业经历Employersector,它为虚拟变量,如果创始人先前在公共部门(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高校以及研究院等)工作则赋值为1;如果创始人先前在企业部门(包括个体经营)工作则赋值为0.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本文提出,家族企业创始人创办企业之前选择进入的工作部门与创始人的风险偏好存在相关关系.与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创始人相比,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更加厌恶风险.因此,自变量Employersector的赋值与创始人的风险厌恶程度正相关.
三、结果与分析
(一)单变量检验表1提供了三个会计稳健性度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其中,两个以盈余为基础的稳健性度量(CON_ACCRUAL和CON_SKEWNESS)是以样本公司所有会计年度作为估计期,因此它们是以公司为观测值,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稳健性度量(CON_MTB)则是以公司—年度为观测值.由于CON_ACCRUAL和CON_SKEWNESS的分布峰度偏离正态,因此本文对CON_ACCRUAL和CON_SKEWNESS做了上下25%的缩尾处理,使之更接近正态分布.表1的数据结果显示,CON_ACCRUAL的均值(中位数)是-0076(-0078),CON_SKEWNESS的均值(中位数)是-0270(-0429).这两个变量的均值和中位数均为负值,这表明样本公司整体的会计政策是比较激进的.CON_MTB的均值(中位数)是3727(3021).为了初步检验在不同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会计稳健性是否存在差异,本文进行了单变量检验.表2提供了三个会计稳健性度量的单变量检验结果.由表2可知,创始人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样本公司(Employersector=1,以下简称为公共部门组)的CON_ACCRUAL和CON_SKEWNESS的均值和中位数均大于创始人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样本公司(Employersector=0,以下简称为企业部门组),T值和Z值接近于10%的显著性水平(CON_SKEWNESS的Z值为2161,在5%水平上显著).公共部门组样本公司CON_MTB的均值(中位数)为4423(2334),企业组样本公司CON_MTB的均值(中位数)为3633(2057),组间差异检验的T值为4546,Z值为4478,均在1%水平上显著.单变量检验结果表明,与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相比,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会计稳健性更高.但需注意,单变量检验结果并没有控制其他因素,因此本文还需要通过多元回归分析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二)回归分析为了检验创始人职业经历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关系,本文采用OLS估计方法,并用HuberWhiteSandwich稳健性估计以控制异方差的问题.回归模型如下:CONSERVATISM=β0+β1Employersectorj+∑Nn=2βnControljt+Industry+Year+εjt(3)其中,CONSERVATISM表示会计稳健性,它包括前文所定义的以盈余为基础的CON_ACGCRUAL和CON_SKEWNESS和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CON_MTB.本文还加入了年度固定效应以控制一些不可观测的因素,如宏观经济条件,以及行业固定效应以剔除行业特定因素的影响.表3PanelA展示了以盈余为基础的会计稳健性(CON_ACCRUAL和CON_SKEWNESS)与创始人职业经历的回归结果.由于CON_ACCRUAL和CON_SKEWNESS是利用样本公司所有会计年度的数据计算得出的,回归的观测值是公司,因此控制变量也采用了样本公司所有会计年度的平均值.在回归中本文用总资产的自然对数Ln(Size)控制了公司规模,用资产负债率Leverage控制公司的财务约束和财务风险,用ROA控制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为了控制公司所有权结构的影响,本文还加入了控制家族的现金流权(UltimateOwnership)以及现金流权和投票权的分离度(Wedge).为了控制创始人的其他个人特征,本文加入了代表创始人的性别虚拟变量Gender,同时还控制了行业的影响.PanelA的回归结果显示,创始人职业经历对以盈余为基础的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都非常显著.列(1)中自变量Employersector的回归系数为0029(t=1958),在10%水平上显著;列(2)中自变量Employersector的回归系数为0462(t=2046),在5%的水平上显著.自变量EmGployersector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与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相比,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会计稳健性更高,本文研究假设得证.表3PanelB展示的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会计稳健性与创始人职业经历的回归结果.与PanelA不同,CON_MTB的观测值是公司—年度数据,同样控制变量也采用公司—年度数据.在回归模型中,本文加入了以下公司特征的控制变量:公司账面总资产的自然对数Ln(Size)、资产回报率ROA、资产负债率Leverage、销售收入增长率Salegrowth、资产平滑的研发支出R&D、现金占总资产比率Cashholdings.同时还控制了行业和年度的影响.PanelB的回归结果显示,创始人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经历与CON_MTB显著正相关,自变量Employersector的回归系数为0381(t=2298),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意味着,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创始人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样本公司的市值账面比平均要比创始人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样本公司高出0381,相当于全样本市值账面比的均值(3727)的102%,在经济意义上也非常显著.回归结果支持了本文的研究假设,即与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相比,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会计稳健性更高.
(三)Basu(1997)持续损失模型本文使用Basu(1997)的持续损失模型来检验公共部门组样本公司和企业部门组样本公司的会计稳健性是否存在差异,其基本的思想是,会计稳健性要求加快损失的确认,推迟收益的确认,这样就会导致损失成为会计收入中暂时性的部分,在未来更容易发生反转.本文采用了以下回归模型:其中,ΔNIt表示第t年公司净利润相对于第t-1年净利润的变化,并用第t年年初的账面总资产做平滑.DΔNIt-1是虚拟变量,如果前一年的收入变化为负则取值1,否则取值0.根据理论假设,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会计稳健性更高,因此预期系数显著为负.Control表示控制变量,包括:公司资产的自然对数Ln(Size)、资产回报率ROA、资产负债率Leverage、销售收入增长率Salegrowth、现金流权(UltimateOwnership)以及现金流权和投票权的分离度(Wedge)、创始人的性别虚拟变量(Gender).表4报告了Basu(1997)的持续损失分段线性模型的回归结果.列(1)的回归没有考虑创始人职业经历和控制变量的影响,DNIt-1×NIt-1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这表明整体而言,样本公司会计政策比较激进.在没有控制变量的条件下,列(2)的回归中Employersector×DNIt-1×NIt-1的回归系数为-0.658(t=-2.340),在5%的水平上显著;在加入其他控制变量的条件下,列(3)的回归中该变量的回归系数为-0.504(t=-2.128),仍然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了节省空间,本文没有报告列(3)回归中控制变量的结果.表4的回归结果表明,与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相比,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会计稳健性更高,本文的假设再次得到验证.
(四)稳健性检验1.样本自选择和反向因果的问题.创始人是家族企业的创建者,通常从企业创立伊始就是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创始人对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会施加影响,而不是企业的某些风险特征选择了某类型的创始人,本研究避免了经理人和公司匹配中的自选择问题.此外,创始人进入就业年龄的时间通常在企业上市之前十几年甚至二三十年前,也不存在企业的会计稳健性会影响创始人最初就业的工作部门的反向因果问题.2.创始人选择行业的内生性.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即风险厌恶的创始人倾向于选择那些更加保守的行业经营企业.虽然本文在回归分析中加入了行业虚拟变量以控制行业因素的影响,但是为了进一步解决这一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样本配对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以创始人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家族企业(公共部门组)作为处理组,在创始人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家族企业(企业部门组)中选择与其配对的样本作为对照组.样本配对方法如下:以公司—年度作为观测值,为每一个公共部门组的样本选择同一年度同一行业的企业部门组中规模最相近的样本作为配对.同一个公共部门组样本在不同年度的企业部门组配对样本可以是不同的公司,企业部门组的配对样本可以重复出现,最终得到配对样本414个公司—年度观测值.由于以盈余为基础的稳健性度量是以公司为观测值,因此,在进行样本配对时,选择公共部门组家族企业在上市年度同行业规模最接近的公司作为配对样本,Basu持续损失模型也采用公司—公司配对样本.稳健性检验结果显示,除了以盈余为基础的检验因为样本量较小的缘故不显著之外,以市值配对样本的回归结果基本与原检验一致.这表明,与先前在企业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相比,先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创始人所领导的公司会计稳健性更高,因此本文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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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开发不够充分。部分家族式民营企业把人招聘进来以后就不在对其培训和提升了,只想坐享其成,不愿增加培养投资成本,或者等到职位空缺影响正常运作时才仓促的向外界招聘,这样很难保证招聘进来的员工的能力。在家族企业有着唯亲是用的用人理念,这种重血缘、轻外人,重利用、轻投入的用人模式是家族企业的弊端,使得人力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并利用。
4.人才招聘不规范。在我国有很多家族式民营企业没有规范的招聘规程,没有详尽的、计划性的、程序性的和科学性的招聘计划,通常采用“现招现用”的模式,很仓促的招用人员,导致受聘人质量不过关。另外,通过简单直观、老旧的面试方法难以测出一个人的实际能力。另外,有些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不高,比较看重言谈,甚至以貌取人,更难招到令人满意的实用型人才。
二、对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1.诚信意识在社会还未被引起足够重视。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中国的社会经济体制建立的还不够牢固,还有一些未完善的法律法规,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还在转型期,在某种程度上还有点混乱,这也说明我国的市场环境还缺乏信任机制。由于缺乏诚信意识,企业和家族成员不信任外人,任人唯亲,觉得他们是忠诚度相对比较高的人,防止企业内部信息外漏,造成了家族企业对外人的工作评估有偏见。
2.传统家族文化的影响。传统的家族文化让家族成员在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上有很强的协同性,他们往往把自己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内部人之间有很强的信任感和凝聚力。这影响着企业主企业管理经营的思维模式,在家族企业中,家族内部成员与非家族成员,形成鲜明的两个群体。家族企业内部人员比较亲信,做起事情相对较为简单,而外部人员则不是那么轻松,很容易受到挤压,或者不公平对待。也让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深受影响。
3.不愿改变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家族企业的传统文化比较久远,而在时间的推动中也对家族成员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特别是在家族的稳定期,家族企业的决策专断性和排他性导致企业无法得到更加优良的决策和经验,在一定的程度上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外部的优秀意见无法被采纳,使得家族企业的决策不受监督,有垄断性。
4.忽视了企业文化的建设。家族企业高层人员忽视了对员工的精神素质培养,没有充分挖掘出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时的作用。从根本上来说,需要通过构建新型的企业文化来克服家族主义的消极影响、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家族企业如果不能构建先进的企业文化,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能否持续发展。
三、针对家族企业人力管理问题的对策
1.提倡“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以“以人为本”作为企业的管理观念,将人作为管理的主要对象。企业要充分尊重每一个员工的需求,提供发挥学识的平台,施展才华的空间,并且要关注每一个员工的成长与进步,加大员工对企业发展参与的主动性,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赢。
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时代,家族企业不仅要注重企业的设施与价值的提升,更要努力强化企业的软实力建设,才能赢得长期的发展。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工作激情、创新能力有很大的影响,让员工对企业有很强的的归属感,齐心协力的为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大大提升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
3.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内部管理的结构化水平。家族企业的产权制度不够明晰,而且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高度统一阻碍了企业的快速发展。有制度的人力资源管理方便企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管理层要做到各尽其责,让每位员工都能释放自己的能量,实现自身的价值,并让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恰当的时期提供有效的招聘计划和开发策略。
4.完善激励机制。合适的奖励会对员工的工作激情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不恰当的激励机制会大大降低员工的潜能发挥和工作的热情,家族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对员工的工作和整体素质进行合适的评估,这样才能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让员工的能力充分发挥。企业为员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加自身的吸引力,同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对人员流动进行管理和控制,可采取劳动用工合同制度进行管理,还可以施行职工入股制度,使员工和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同担,有利于员工稳定,帮助企业更加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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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浙江家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推动创新、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如此,家族企业的传承、治理与发展等问题引起学术界甚至是政策层面的广泛关注,政府出资培训家族企业主及“富二代”的新闻屡见报端。这既反映出家族企业主及接班人素质有待提升,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家族企业之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家族企业的发展,已不只是一个家族、一个企业的事情,甚至关系到一地、一国经济的发展、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方面,浙江家族企业的成长速度和盈利能力引人关注,在《福布斯》中文版首度的中国最佳上市家族企业50强中,浙江占据12席,而绍兴新和成胡柏藩家族高居第二。另一方面,浙江家族企业治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产权模糊,股权结构不合理,严重影响企业融资和决策;企业治理组织机构职能有名无实,家族决策意识浓厚,管理不规范;企业内部制约机制虚化,职业经理人产生信用危机;用人机制不公平,缺乏激励机制;企业家族利益至上,忽视企业相关群体利益等,甚至有人认为家族治理影响了家族企业发展,提出放弃家族企业。
现实中很多家族企业对家族企业治理方面的认识也存在较大差异,各自的实践结果也不相同。目前,家族企业治理及其质量问题己经成为浙江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浙江家族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就必须选择合适的治理模式,进而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企业治理机制,以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选题的意义:
家族企业治理,是伴随家族企业诞生之日起即存在的一个难题。随着家族企业自身的成长壮大和外部生态的变化,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也迫切需要随之发生变迁,这是促进家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选择新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和建立完善相应的治理机制,是困扰浙江家族企业主及其接班人的现实难题。本选题意在分析浙江家族企业治理困境的基础上,结合浙江家族企业发展实际状况和外部生态,为确立适合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和治理机制提供建议,以期提升浙江家族企业的治理效率和质量,从而推进浙江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因此,本选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含论文提纲)
研究目标:
本文将在界定家族企业概念、特征及企业治理内涵的基础上,明晰家族企业治理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分析浙江家族企业发展的总体现状和治理困境,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机制,为浙江家族企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
主要内容:
一、家族企业及其治理的相关理论
(一)家族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二)企业治理的内涵
(三)家族企业治理的理论基础
1.委托-理论
2.现代产权理论
3.交易费用理论
4.利益相关者理论
5.激励理论
二、浙江家族企业发展现状及其治理困境
(一)浙江家族企业发展的总体现状
(二)浙江家族企业的治理困境
1.产权归属模糊
2.委托-机制不健全
3.组织结构不合理
4.决策机制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
5.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
6.家族利益至上,忽视企业相关者利益
三、浙江家族企业治理模式选择与机制创新
(一)浙江家族企业治理的模式选择
(二)浙江家族企业治理机制的创新
1.明晰家族企业内部产权并适度公开化
2.引入职业经理人的委托-制
3.优化组织机制
4.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
5.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6.建立“新‘家’文化”
三、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及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
研究方法:
本文将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来完成。
研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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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人力资源是知识经济时代的第一资源,也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资源。当前,家族企业是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一种主流企业形式。无论是何种方式的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其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把企业所需的人力资源吸引到本企业来,将他们保留在本企业之内,并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开发他们的潜在能力,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身于企业的发展壮大。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家族企业面临的竞争对手日益强大和多样化,竞争变得更为激烈,我国大部分家族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普遍出现了如下的情况:
1.家长式、集权式的管理方式。家长式管理,也可称为集权式管理。家族企业中的家长式管理,主要是指采取集权式的组织模式、恩威并用的管理方法以及“家长”的示范效应等方式,来完成企业的人事管理。在家族企业中,所有权主要为业主及其家族所掌握和控制,重要管理岗位主要为家族成员担任,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决策管理层也大多由家族所占据。即使有些家族企业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司,家族仍然以多数股份牢牢地控制上市公司。尤其在家族企业的经营决策管理方面,一般都是老板一人说了算,在下属提供的充分资料的基础上老板自己作决策,同时要求下属绝对服从。这种高度集中的决策机制,在家族企业创业初期是高效率的,能够形成强大的领导核心与执行能力,能适应市场的瞬息万变并做出迅速的反应,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家族企业的权利往往过于集中在一个家族甚至一个家长手里,家族企业的命运维系于一身,特别是当家族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主要负责人综合素质不全面时,不仅容易造成决策的失误,而且为家族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危机”。
2.注重亲属、关系的管理模式。大多数家族企业在用人方面侧重于近亲使用,任人惟亲,而不能对社会优秀人才进行“择优录用”。在家族企业中,具有血缘、亲缘等关系的家族成员被当作自己人,而没有血缘、亲缘关系的则被当作外人。这种注重关系的企业治理方式,能够借助亲情增强家族内部的凝聚力,使家族成员为了共同的目标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地勤奋工作。在我国家族企业,自己人与外人概念的存在,已是一种客观事实。《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表明,20.9%的私营企业主愿意自己的配偶参与企业管理,而绝大多数私企老板都为子女“预留”了接班位置。据调查,在家族企业中,总经理、副总经理有66%来自策事长或总经理亲属,其他重要部门(如采购、则务等)的人员多来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亲属和朋友。家族企业试图用血缘、亲属关系来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来确保企业的顺利运转。总而言之,家族企业主要是靠血缘关系、朋友关系和亲属关系进行管理的。所以,注重关系式治理,是当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比较盛行的做法。
3.重使用轻开发的用人制度。人力资源在知识经济中之所以被看成是最重要的资源,是因为只有人才能创造知识、传播知识和运用知识,而人力资源开发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教育培训。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对智力资本的经营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层次。但是,目前大多家族企业还没有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家族企业中普遍存在着“重使用轻开发”的现象,而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对员上培训出现“内外有别”的情况。对于家族内部成员,尤其是子女的教育和商业技能培养极为重视,甚至不计投入;非家族员则重使用轻培训,不愿承担人才培养的投资成本,担心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得不到回报,缺乏充分开发培养的积极性。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宁可花费大量资金进行设备投入,也不愿意增加人才培养的投入。在我们对某地区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调研中发现,51%的受调查企业未制定培训计划,49%的受调查企业虽然制定了培训计划,但是其中71%的企业执行不力或没有执行。93.8%的企业培训投入在5%以下。这种情况的存在,无疑将企业人力资源的能力局限在现有水平上,一旦企业发展壮大,则缺乏相应的人才支撑,从而制约企业的发展。
二、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家族企业以其快速的发展逐渐成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已占据了重要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依然是家族企业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而:
1.人力资本产权不明晰。企业人力资本产权,是指人力资本所有者凭借其自身的人力资本通过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博弈而得到的相关权利,这个权利最终表现为收益权和部分控制权。它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体力等构成。家族成员之间由于特殊的亲属关系,不但物质资本产权不甚明确,人力资本的产权更加模糊。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家族成员,因为产权不明晰,许多成员并不能从家族企业中得到体现其人力资本价值的收益。主要表现为:某些家族成员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因为在家族中的地位不高,得到的收益并不多。家族外的人才因在家族企业中,处于“圈外人”的角色,也可能得不到体现其人力资本的收益。这种产权模糊的状况,不仅影响家族企业的健康发展,严重时还可能引起家族成员内讧,最终导致家族企业分崩离析。
2.聘用人员排他性现象突出。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源模式,不利于吸收更有价值的社会人力资本。由于招聘范比较狭窄,家族企业需要人时,首先想的是用家族内部人员或者是亲朋好友介绍的人员来补充。但家族内部人员和介绍来的人员,并不一定掌握本企业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管理能力。另外,家族企业招聘人员的方法也比较简单,一般只是按照个人简历情况作概括性地了解而没有进行全面测评即被聘用,这样就出现人与事不匹配,最终导致所招聘到的人员不尽人意。而在任用人的时候,则往往只从浅层的信任和利益的角度考虑,使外聘人员不能很好地融于企业,不能将自己的能力充分地发挥出来。
3.激励机制不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激发员工的潜能。但在家族企业中,企业与员工之间基本上是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企业主对激励的理解十分简单,认为激励就是“奖励和惩罚”。从理论上分析,当员工的货币收入达到一定数额以后,物质刺激并不总能起到预期的作用。同时,家族化管理的企业,由于内部特殊的人际关系格局,使得“圈内人”与“圈外人”划分明显,两者之间缺乏亲密感和信任感,圈外人对于企业缺少安全感、归属感。特别是一些家族企业仍然怀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认为他们未必靠得住。这种观念不仅会破坏企业的团结,而且还会影响非家族员工的积极性,降低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因此,家族企业员工较高层次的受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也难以在工作中实现,致使他们缺乏一定的精神激励。4.人力资源管理观念淡薄。许多家族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观念的淡薄,从而导致家族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不够,使家族企业的发展缺乏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我国家族企业的资本和股份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手中,企业领导层的核心位置由同一家族成员出任,企业运营主要通过血缘或友情纽带维系,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增强成员间的协作意识,降低管理上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付出的监督成本。但是,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脆弱、管理型人才和技术型短缺,这是目前我国许多家族企业不能实现持续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等方面,家族企业不愿意自己投资培养,不愿承担人才投资成本与人力资源投资风险,总想坐享其成,挖其他企业的人才墙脚;或者等到人员空缺影响正常运作时才急急忙忙向外界招聘,由于时问仓促,很难保证录用人员的质量。
5.人力资源制度建设不规范。家族企业人力资源制度建设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家族领导者的决策随意性较大,且规范性与可操作性不强。在市场经济中,家族企业或泛家族企业自主性和灵活性比较大,对市场信号反映灵敏、决策快,可以加快调整经营和生产方向。但是,在人力资源制度建设和执行中,却表现出很多不规范之处。例如,一些家族企业对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以及辞退等方面,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在处理和解决这些事情的时候,往往带有众多的情感色彩,具有随意性大的特点。尤其是在企业的一些重要岗位和部门中,都安排着自己的家族成员,而对非家族成员要求苛刻,一旦违规处罚过重,这样不仅挫伤了非家族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很难把高素质人员招至麾下,加速了企业人力资源的流失。
三、加强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途径
如何加强积极有效的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家族企业员工投身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是家族企业面临并着力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要求家族企业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必须不断地开拓适合员工思想实际以及适合他们特点的用工新途径,促进我国家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现代企业制度,是加强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适应国营企业,同样也适应家族企业。家族企业要想规范、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特征就是产权清晰。产权清晰不仅要求企业各物质资本所有者之间的产权清晰,还要求企业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产权清晰明了。对家族企业来说,只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力资本产权不明晰的弊端,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以遵循。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其决策科学,以推进企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篇8
一、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存在的合理性
现实中,企业的创业者首先选择家族制并不是认真地比较了各种不同的制度绩效差异后的选择结果,而是他们创业时不得不做出的制度选择。
(一)拓宽筹资渠道的需要
资本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活动本质上是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就要素使用权进行的交易活动。由于人力资本的质量难以观察和量化,物质资本所有者在投资前,为了规避信息不对称下的交易风险,往往要求创业者提供足够的资产抵押和足以证明其企业家素质的良好经营记录(张维迎,1999)。这样,家族企业就成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在取得向外部潜在投资者融资之前,显示企业家信息、提供资产抵押的重要载体。此外,企业初创时期的经营风险无疑很大,商业银行出于对自身效益和风险考虑,一般不愿意向这类企业提供融资。这样,家族企业在初创期或规模不大时不得不利用家族的信任网络来解决筹资问题。
纵观世界上大型企业的成长史,它们几乎都是由创业家族开辟的家族生意逐步发展而成,如福特、杜邦等,其中的一些企业至今仍受到创业家族成员的控制或影响。因此,家族企业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创业阶段企业无法跨越的一个阶段。
(二)发育不成熟的要素市场的需要
成熟的市场不仅需要发达的社会经济基础,而且要求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规范人们在市场交易中的产权关系。发达国家通过公司法、合同法等对公司行为以及交易市场中的权利关系作了明确规定,尤其对上市公司都有严格的公示制度,他们的资本市场上存在着众多的投资者,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上独立的证券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业绩以及经营者行为的客观分析进行股票买卖。
而在我国,资本市场、经理市场等要素市场发育程度很低,缺乏针对经理人的详细记录,也很难对经理人做出准确评价,导致企业很难从经理市场上聘到合适的经营者。由于市场不能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由非家族成员担任企业的经理,成本和风险必然很大,这样家族企业是不会轻易地把经营权交出去的。综上所述,在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家族企业在我国仍有难以替代的优势。
(三)节约交易费用的需要
科斯1937首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用以解释企业的存在及其边界。他认为使用市场协调和配置资源存在交易费用,而企业作为另一种协调和配置资源的机制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但是随着企业的扩张,企业的组织管理费用增加,企业的成长边界和效率取决于总费用的比较,当企业内部组织一笔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公开市场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时,企业达到边界。用制度经济学解释就是:当家族企业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组织来说,能够节约企业的总费用时,家族企业就是有效率的,否则是无效率的。
首先,高昂成本的存在诱使了家族企业。根据现代企业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集合,必定存在着契约的不完全问题,而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两权分离为典型特征的,在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上道德风险及不确定性问题的存在,所有者与管理者的目标函数可能不一致,因而容易产生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要解决这种问题,要么通过加强监督,要么对者配之以相应的剩余索取权,这两种做法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同时,完整的委托-关系的产生还要求有完善的经理人市场,而我国目前的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也增加了作为资本所有者为找到合格经理人的事前交易费用。在家族企业中,资本所有者掌握着企业的高层决策权,不存在资本所有者与管理者的问题。因而降低了事前的交易费用。
其次,较小的企业规模使家族制成为最实惠的选择。考察美国企业的发展史,当家族企业的规模发展到一定水平,其经理变得愈加职业化时,企业的管理权就会和所有权分开,家族式企业就会被现代企业所取代。我国现阶段的家族企业,发展历史较短,规模较小,企业的创业者们的能力能够支撑这种状态的企业发展,相应地也可以节省企业交易费用。应该说明,证明家族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并不是说家族企业没有问题。
(四)低信任度的社会结构和我国传统文化的需要
在东西方社会制度结构中,家庭制度的地位和作用有很大不同。正如在“差序格局”一文中所论述的,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的社会结构。在这种社会里,首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强调个人的独立和平等,是个人主义的社会结构,家庭的概念和含义较为简单,以生育为主要功能,是暂时性的。而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家庭及家族利益和声誉远远高于其他组织。我国的传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人与人关系的亲疏远近是以自我为中心所形成的同心圆束,与别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薄,也愈推愈远。这种社会格局下家的概念具有极大的伸缩性,可以根据需要沿着差续向外扩大。
因而,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它不仅仅限于生育功能,而是一个事业组织。正是因为我国传统伦理的中心是“推己及人”中的自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所有的关系都是自己的关系。因而,人们之间的社会信任也以家族主义为衡量标准,形成了对家族内部的高信任度和对外人的低信任度。
美籍日本学者福山认为,企业的发展要依靠三种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及社会资本,其中社会资本的影响超过前两种资本。所谓社会资本,按照科曼的说法,就是指人们在一个组织中为了共同的目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能力。
通常社会信任的出现和传递,主要通过文化机制,如宗教、习俗以及种族的价值观等的渐进演变。在西方社会,基督教是人们的信仰共同体,法律、法规和市场发育的成熟形成了完善的契约制度,因而形成了较高的一般信任。而在我国,由于传统家族制度、家族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以家族关系为主的特殊信任,构成了对家人以较高的信任,对一般人一般不信任。这种信任导致了对我国企业成长至为重要的社会资本的先天不足,迫使私营企业在创业过程中不得不主要依靠家人。
二、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单一产权,限制了企业的发展规模
家族企业在规模、能力方面的缺陷使其难以适应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日趋激烈,残酷的市场环境对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许多家族企业规模较小,缺乏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一些家族企业财务状况、实际资金存量等重要财会信息往往不如实披露,导致外部投资者与债权人对企业财务信息的信任度较低,往往不敢向家族企业提供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类企业的融资能力。上述这两种能力的缺失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其难以适应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市场环境,制约着家族企业的发展
首先,在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中缺乏社会诚信机制,难以约束职业道德较差的经理人。一些家族式企业在进行企业制度改革时,聘请了职业经理人,但经理人却违背职业道德,携款潜逃、率团背叛等。
其次,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健全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家族式企业即便想招聘经理人也往往很难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目的。
再次,资本市场对于家族企业也不乐观,如要筹措大量的资金就要设法上市,但目前上市的“门槛”很高,家族式企业难以达到。
(三)家族观念,阻碍了优秀管理资源的进入
我国传统文化注重家族观念,重视家族内部的血缘、亲缘的纽带,而缺乏一种社会信任。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家族企业主一般只信任本家族内部成员,总是担心将企业交由外来人员经营会削弱本家族对企业的控制,进而损害本家族的利益,虽然在实践中可能已意识到企业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但仍然对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怀有很深的排斥。但另一方面,家族企业的创业者,在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已不具备应付市场环境所需的管理能力,而家族企业的核心领导层由于观念的束缚,拒绝较大规模地引进和重用外部优秀人才以适应环境的要求,这必然地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四)二权合一,无法构建先进的内部治理结构
由于家族企业是少数家族成员投资兴办,企业的所有权基本上由本家族内部人员所拥有,企业的几乎所有的决策都由企业主做主,致使企业主整日陷入繁杂的事务中,很难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处于企业高层的其他家族成员利用这种高度集中的所有权结构,全面控制了企业的各项权力,整个企业的运作处于一种不公开、不透明的状态,因而难以在企业内部形成规范、高效的秩序,即使某些家族企业能够聘请外来人员经营企业,也不愿意让人获得相应的权益份额,也就无法形成对人的有效的激励。
另一方面,人也是“经济理性人”,也会在给定的条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由于难以从现有的权益结构中获得足够的回报,人往往会通过其他途径谋利,同时,家族企业主与人之间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主很难了解人是否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因而也难以有效约束人,于是在一些企业中出现了人侵犯家族企业主利益的现象,最终企业主不得不又退回到家族治理的模式当中。
据2005年《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全国每年新生15万家民营企业,同时,每年又死亡10万多家;上世纪80年代初在国内崛起的一批新兴民营企业到90年代大多数已销声匿迹;在90年代初成长起来的企业,到90年代末大多数也已日薄西山;有60%的民营企业在5年内破产,有85%的民营企业在10年内死亡,平均寿命只有2.9年,其中九成以上是家族企业。我国家族企业普遍存在着发展历史不长、寿命短暂的问题。如何延长我国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卢现祥.论华人企业的家族式管理[J].华东经济理,2000(1).
2、.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篇9
一、温州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
目前,温州家族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存在如下问题:
1.人事关系上的“近亲繁殖”现象日趋严重。据调查,约90%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控制在家族成员手中,中、高层管理人员约40%左右是朋友或家族成员。这种人事安排上的就亲化取向会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1)亲友中身居要位而文化层次、管理能力、市场的敏感性低的大有人在,使得各部门工作效率停滞不前;(2)家族成员之间的利益恩宠之争使企业内耗增大,削弱凝聚力;(3)阻碍外部人才的进入,造成专业化工作的低效益。同时这种做法也不利于调动外部人员的积极性,使公司各项决策流于形式。家族企业内部,常常缺乏明确的职能分工和组织分化。因人设岗、任人唯亲现象较为普遍。有时为了照顾家族成员而不惜牺牲企业利益,很多家族企业不断重复设置岗位。
2.排他性的用人政策造成优秀人才流失。由于家族企业的制度安排、利益分配、福利保障和文化建设、激励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使其难以留住优秀人才,跳槽现象比较普遍。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难以维系,不仅影响到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而且有损企业形象;影响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和能力结构优化,同时对其他员工造成心理上的压力,使他们易对企业产生不满,对自己在本企业的发展前景失去信心。
3.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高。目前许多企业因业主没能正确认识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内容、作用,通常都缺乏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甚至没有健全的人事制度。企业要用什么样的人,怎么用好人,全凭企业主的意志。企业主要部门设置、部门人员岗位职责的调整存在相当的随意性,这对业务发展的连续性以及人力资源的稳定性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二、温州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目前温州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陷入困境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中国传统价值观的负面影响。几千年家族伦理的烙印,使企业管理中的家长作风比较浓厚。企业主对个人能力过于自信,凡事自己做主,很少能听得进其他人的意见。在事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借助于他人的力量把企业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时,企业主通常倾向家族关系的亲疏,不愿意授于外围人员以相应的职权。这是使企业陷入困境的意识根源。可以说,企业主主观意志从根本上决定了企业的兴衰。
2.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失当及制度性缺失。很多企业主在企业治理上缺乏这种辩证思考。据调查,有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的组织构架、制度建设滞后于企业规模的扩大、市场行为的拓展。当形势的发展超出家族式管理的有效调节范畴时,就必然导致管理优势消退,决策效能降低,决策成本上升,竞争实力下降。这是家族企业陷入困境最直接的因素。
3.尚未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主必须树立起正确的人才观,才能做出科学的人才规划。而事实却不容乐观,目前家族企业在选人、育人、用人、留人四个环节都存在一些问题:选人上的“内部人”首选、学历主义、短效取向和技术至上;育人方式落后、内容缺失;用人唯亲使企业人才战略达不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境界;留人措施比较单一,过度依赖物质奖励,忽视从员工内心需要出发,忽略多元化激励。
三、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变革对策
人力资源管理变革是一个长期、艰巨、复杂的过程,遵循如下原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变革目标。
1.举人为贤,实现管理科学化。美国思科公司总裁就曾说过:“与其说我们是在购并企业,不如说我们是在购并人才。”企业主起用“自己人”最主要的原因是出于信任、安全、低成本高团结的需要,但它却在相当程度上混淆企业和家族利益,使亲情肆意践踏企业制度,让企业付出高额的管理成本。这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是相当有害的。企业主在人事安排上首先应该想到的是企业利益,不要让亲情、家族利益凌驾于企业利益之上。随着企业的扩张,家族化经营逐渐失去对现状的控制。在企业发展越来越依赖于人才的今天,以关系亲疏定位置高低的用人制度从根本上失去了低成本运行的优势,阻碍了外部优秀人才的进入。关键在于做到“两个舍弃”:舍弃论关系亲疏定职位报酬,将报酬和能力、成绩挂钩;舍弃管理上的家长作风,用人不疑授权职业经理人,提高管理效率。
2.打造特色企业文化,创建共同愿景。浙江正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的做法可以作为借鉴,针对企业所处低压电器行业,认识到电器虽小,却关系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假冒伪劣就是变相的甚至是直接的图财害命。怎么在竞争中取胜?如何让客户放心满意?正泰集团认为质量和品牌是企业的生命,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正泰集团把“质量第一”的质量观和争创“世界名牌”的品牌观,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支柱,用“高质量、大品牌”激励企业每一个员工,把“和谐、科学、求实、创新”作为企业经营理念,把全体员工的个体价值观、群体价值观汇集成了“争创世界名牌,实现企业报国”的总体价值观,企业文化建设成为正泰集团企业发展和进步的动力源泉。
3.加快人治化向制度化转变进程。家族经营模式能带给企业融资方便,管理成本低,决策效率高等优势。在目前市场多变,企业困境、管理水平不一的形势下,企业变革应该避免“一刀切”,宜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保持家族经营固有的优势,分阶段向更高级形态的家族企业过渡,最终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反思家族企业走过的道路,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人治化固有的随意性、模糊性、专制性和不可传承性等负面影响,这也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的公正、高效等目标的达成,进而削弱了企业的赢利能力,而这恰恰是制度的专长。现代企业是制度化的组织,制度化本身是使企业员工行为规范化,因此,只有规范化管理才能为企业成长提供空间和支持,“人治”向“法治”管理的转变是家族企业发展最终的趋势。法治最重要的一步是“立法”,对于企业而言,指的是建立一套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四、总结
温州家族企业在其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地与社会资本的各个层面进行吸收和融合,从而使其从最初的家族小工业作坊,发展为股份制合作企业,现在又在朝着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家族集团型企业转变。在现阶段,温州家族企业必须建立现代家族企业制度,找准战略定位,把握战略转折点,制定合适的人才战略,充分调动家族成员和非家族成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以人为本、健康向上的家族企业文化,一定能够扬长避短,走上持续成长的辉煌道路。
参考文献
1.陈一明.常青的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2008(1)
2.肖新华.温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数量双增长.非公经济,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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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育家族企业中非家族成员普遍感到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由于手中握有的权力不足,导致难以有效履行职责或即使能够履行职责也不能感到工作很舒畅。由此导致的一个后果是,非家族成员普遍受激励程度不高,忠诚度也不高,而流动率却很高。众所周知,向非家族成员授权的过程实际上是体育家族企业机密资源和机密信息与外来人分享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体育家族企业主不会轻易地让非家族成员知晓掌握企业客户状况、营销网络、竞争状况、原料采购、价格等信息。于是,就会出现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非家族成员由于没能获得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信息和资源,难以有效地履行职责,致使体育企业主认为他无能,英雄无用武之地,这些经理就会另谋高就,第二种情形,一部分非家族成员获得一些机密信息和资源,特别是一些客户资料,并与客户建立了个人间的关系,于是另立门户,带走客户网络资源和一些重要的机密商业信息,同自己原来的老板竞争。因此,非家族成员与体育家族企业主在授权方面是彼此对立、不可调和的,非家族成员不能够获得足够的授权会是体育家族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个常态。[1]
体育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虽然占据了企业的核心职位,整个体育企业的控制权都是在家族成员的手中,但是企业要发展不可能只靠家里人,还需要有专业才能的人才。体育家族企业中重要的非家族成员有两类:一类是技术人员,对于一个体育企业来说,产品的研发是关键;另外一类是体育企业的管理者,这里暂且称之为职业经理人。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个管理者还不是真正严格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因为他还不具有独立的决策权,大部分日常事务的管理都还要听从具有决策权的家族成员的指挥。非家族成员在体育家族企业中处于企业系统之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就是企业员工。作为企业员工其本职是把分配的工作做好,完成老板交代的任务。在处、科层制组织中,员工的权责明确,奖励惩罚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员工与老板是上下级的关系。而在中小体育家族企业中,非家族成员虽然不处于家族系统,但是整个体育企业的内部关系都嵌入于家族系统之中,因此非家族成员在体育企业中的角色定位有可能进入管理层。体育企业的非家族成员不具有决策权,他们在实践工作中的感受是“老板决定企业的一切事务”。在企业中,老板愿意怎样就怎样,其他人没有必要反对,或者说反对了也没有多大用处,因此只要服从就可以了。非家族成员在体育企业具体事务的协商决策时,所提出的意见都会作为建议来处理,最后还是老板来决定。企业是是老板的,当然是老板当家做主了。至于体育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主要是由家族核心成员商讨来确定,非家族成员的规划设想自然就显得不重要了。在体育家族企业中,非家族成员的身份决定了他们在体育家族企业的地位。长期以来在非家族成员的头脑中已经形成了“如果老板吩咐这么做就一定有他的道理。因为企业是他的,他的决定肯定是对企业有利,不会去思考这样做是对还是错,当然更不会去反对”的思维定式。当然,即使老板的决策是错误的,非家族成员对此也很坦然,原因是老板的亏损是家族自家的事情。体育家族企业中非家族成员员工的这种角色定位显然不仅是忠于职责的员工角色,还是表现顺从的“子民”角色。非家族成员虽然不处于家族系统中,但是与领导者的关系更像是家族中家长与子民的关系,他们表现顺从,尊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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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语》对我国家族企业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
1.“以人为本”――企业管理的核心。在《论语》中,“仁”的本意就是“爱人”。孔子提出仁德的外在标准,这就是“刚、毅、木、讷近仁。”(《子路》)即刚强、果断、质朴、语言谦虚的人接近于仁德。同时他还提出实践仁德的五项标准,即:“恭、宽、信、敏、惠”。(《阳货》)即恭谨、宽厚、信实、勤敏、慈惠。我国的家族企业应吸取孔子的仁学思想,实行人本管理。
2.“以和为贵”――企业旺盛的法宝。孔子认为,“礼之用,和为贵。”(《学而》)即礼的作用,以遇事都做得恰当为可贵。“君子和而不同”(《子路》),君子与人团结协作做到恰如其分,但并不盲目附和。在一个群体中,个人担当不同的角色,思维方式和言行举止不可能完全相同,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这就可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家族企业应倡导孔子的“和为贵”思想,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3.“见利思义”――企业发展的保证。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里仁》)在孔子看来,作为君子就必须重视仁德修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义”是指道德规范,“利”是指“经济利益”,孔子主张,要“见利思义”,(《宪问》)即从事经营活动,首先要想一想,这种利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家族企业应注重以义取利,追求企业的长远利益。
4.“诚实守信”――企业生存的基石。孔子指出,“民无信不立”,(《颜渊》)没有民众的信任,组织都难以长期生存下去;同时,管理者自身也要做到诚实无欺,“信则民任焉”,(《尧曰》)管理者诚信,就能得到民众的信任。孔子还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政》)即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是难以立身处世的。所以,诚实守信,不仅是一种优秀的企业文化,也是企业管理者的一种基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5.“忠孝精神”――企业管理的凝聚力。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孔子认为,无论是当国君,还是做父亲,做子女,都要忠于职守,尽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孔子主张“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八佾》)孔子除了讲臣民对君主的效忠,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忠诚外,还包含对待工作要忠于职守的意思,如“敬其事而后其食”(《卫灵公》),强调员工要恭敬谨慎地对待本职工作。家族企业特别强调孔子的“忠孝”精神,强调思恩图报的观念。
综上所述,《论语》中的管理思想博大精深,对于家族企业的文化建设很有帮助。当然,其中也包含了许多糟粕,如等级差别观念、家长作风和亲亲原则等,导致家族企业的家长式管理模式和任人唯亲的用人机制,给家族企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所以,我们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重构中国家族企业文化。
二、汲取《论语》的管理智慧,重构中国家族企业文化
1.“家族资本”与“社会资本”相结合。家族企业资本的积累大多靠的是以人的血缘、亲情为基础的“人合”,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就必须突破家族式管理模式,以有限的家族资本有效地融合社会资本。具体要做到以下两点:(1)“人合”与“资合”相结合。在“人合”的基础上,要大胆引进战略投资者,与非家族成员共享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控制权。(2)培养家族优秀人才与聘用外来专业人才相结合。一方面,要加强家族人员的培养;另一方面,如果家族人员不能胜任管理工作,就要大胆聘用非家族人员,实现管理的职业化。
2.“人治”与“法治”相结合。(1)加强企业领导者文化建设。一方面,企业领导者要身先士卒。孔子认为,“其身正,不令而行。”(《子路》)这里充分肯定了企业管理者“身正”对其下属的影响和榜样作用。所以,建设高素质的企业领导班子是建设现代企业文化的第一步;另一方面,企业领导者要做到任人唯贤。孔子提出“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为政》)即把正直的人提,百姓就服从了。所以,企业领导者应以“贤”作为任用人才的标准。改变家长式管理模式,实行“法治”。企业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严格认真。
3、创造诚信的市场环境与倡导诚信的企业行为相结合。(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中国民营企业大多采用家族式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信用制度薄弱,使得家族成员只相信“自己人”,而不相信“外人”。要使家族企业将信任扩大到家族成员以外,以突破家族制管理模式,关键要有社会信用制度的支撑。(2)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只有做到诚实守信,才能赢得市场的信赖和认可。当前,传统的“见利思义”思想逐渐被人们抛在脑后。所以,当务之急,企业要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塑造诚实守信的企业价值观。
4.继承传统文化精华与学习西方先进管理方法相结合。对于传统文化,家族企业应当辩证对待。对于企业的同心协力等优良传统应代代相承,打造企业信誉和金字招牌;对于家长式管理和任人唯亲等不良传统,则应该逐步摈弃。家族企业应该在继承传统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努力学习西方工商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在管理技术和方法上不断推陈出新,努力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发展潜力。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中华书局,1980
[2]郭跃进:家族企业经营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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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竞争力一词,首次出现于1990年由C·K·普拉哈德和G·哈默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一文。所谓核心竞争力,是指一个企业独具的、支撑企业持续处于竞争优势的能力。它是包含在企业产品中的人才、技术、管理、文化等因素的总和,它需要相应的物质条件和运行机制的支持。
我们注意到,家族企业在规模比较小的时候,往往发展会很快,但到了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的时候,往往就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家族企业没有形成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企业文化,而血缘文化严重地制约着家族企业的发展。我们的调研资料表明,很多的家族企业在成长初期由于面临着极大的发展风险,其家族成员会全力以赴地为了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地努力,但是一旦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以前所掩盖的血缘矛盾就会突现,就会成为影响家族企业再发展的关键因素,例如家族成员因利益分配上的纠纷而形成的对立。四川新希望集团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民营企业,也是一个家族式企业。在企业发展到相当规模时,发生了家族内部的争斗,四兄弟各自独立。浙江十大发明企业家之一的祝强的企业在如日中天的时刻,后院起火,原任副总的妻舅,以资产分割为由诉至法院,把祝强推上被告席;还有家庭成员与企业员工因利益上的偏倚形成的对立。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仅依靠家族单方面的努力,而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许多领导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以为是自己独创天下,因此不仅不能善待企业的一般员工,而且不能给予高级管理人员合理的报酬。当高级管理人员在自己的付出得不到相应回报的情况下,将可能携手下有能力的员工另觅高枝,造成企业人才的流失,将会给企业的正常运作带来危机。家族式管理,最怕的是“兄弟阋于墙”,怕的是利益向血缘偏倚,一旦企业内部出现了对立的利益群体,中坚力量反戈一击,再坚实的大厦也会瞬间土崩瓦解。
有数据表明,国内的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是6.5年,就我们已有的调研数据来看,目前我国的家族企业还普遍处于发展初期,起点低,底子薄,整体层次不高,竞争力比较薄弱。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有一个特征,起伏波动比较剧烈。同样在西方,家族公司也是很常见的一种企业形式,但不同的文化背景使得同样的企业形成的前景却完全不同。西方的企业里以制度为准则,而亲情是松散的,甚至短暂的;而中国家族企业这种紧密的血缘亲情关系是不可能用制度来代替的,在家族企业中很难看到有完善的制度,因为中国人认为制度代表着不信任,而人情的价值恰恰就是信任。因为没有制度,没有共同认可的价值标准,对资本、对分工、对贡献都没有明确的认定与衡量,所以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容易走向分裂。
家族企业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如何传承和发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杜邦公司的发展过程中看出一点启示。杜邦可谓百年企业,长期以来一直被公认为杰出的家族企业,由家族控制和管理的时间长达170年。杜邦公司于1802年创立,皮埃尔及其兄弟们通过控股公司的复杂网络保持着对公司的控制,到1917年,杜邦家族仍然管理着公司。直到20世纪30年代,公司董事会中高层经理的人数才开始超过杜邦家族成员,到了70年代公司正式由专业管理层接管,成为经理式企业。杜邦公司的200年持续发展,是与杜邦家族不断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分不开的。为了公司的发展,他们识势变革,吸收了现代公众公司中相适配的制度,形成家族式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机结合。杜邦公司通过家族权威者的训导,要求所有家族成员必须都能共同遵守某些规则。其中一条规则是,除非和其他非家族成员的雇员一样,甚至更为能干和勤奋,否则家族成员就会被劝退离开企业的管理层。杜邦公司对其家族中的男性成员给予进入公司管理层的起步工作“特权”,在其工作5年后由4~5位家族长者对其表现做出评价,对于在10年后难以成长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就会劝其退出公司管理层。坚持这一制度的结果是,目前杜邦家族仍然是公司的所有者,享有公司利润的较大份额,但基本上不参与重要的经营决策和管理。尽管由于皮埃尔坚持以上制度曾一度引发过激烈的家族斗争,但正是这种制度的忠实执行和不断完善,才保证了杜邦公司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奠定了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如今杜邦家族成员中大部分也都成为优秀的经理人员,但只有五六人列席公司的董事会,一人进入高层管理。笔者析此案例认为,杜邦公司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企业文化,由此也可以认为良好的企业文化是解决家族企业发展问题的关键。
有资料表明,在中国现阶段存在着一种情况,即企业竞争力指数最高的企业(比如最高值为100)中,家族企业所占的比重是最高的,但是竞争力指数为40~50和10~20之间的企业中,也是家族企业所占的比重同样也较高。这说明在我国家族企业有其存在的空间和顽强的生命力,但是如何摆脱家族企业发展中的各种制约和风险,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从企业发展初期就开始建设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家族式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机结合。
企业文化是孕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土壤,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外在表现。一个企业的发展动力及凝聚力都来自于企业文化。技术是一个平台,没有可以继承的企业文化,企业的生命力可能会是有限的。何似龙的《管理学——理论与实务》中认为管理具有下述文化属性:第一,受社会根本政治、经济制度制约所产生的属性;第二,受具有历史延续作用的传统文化(主要指民族精神、思维方式、主体价值取向和社会心理)制约所产生的属性。因此要想创立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必须得从中国固有的文化环境来考虑。
宏基的创立者施振荣认为目前我们国家在企业管理方式上美国观点占主流,施感言:“如果我们完全照搬美国企业的模式,我们只能成为三四流的企业”。笔者认为不同的管理应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作支撑。中国的文化特色决定着血缘宗法目前还依然存在并在一些管理领域起着决定作用。因此,我国的家族企业应当像杜邦公司那样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去建设一个有利于企业传承和发展的企业文化。
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改变已有的治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家族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首先表现在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家族化,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实现分离,企业与家族合一,企业的主要控制权在家族成员中配置(家族治理模式模型如图1所示)。
在企业发展的初期,家族集权制在正确的领导下,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但是一旦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这种治理结构的瓶颈就会显现出来。家族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为核心的。虽然很多大型家族企业都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等组织和相应制度,逐渐向规范的现代公司制靠拢,但家族集权特征仍很突出。这一方面表现在董事会成员、经营管理人员的来源具有封闭性和家族化的特征,另一方面则表现在企业决策方式的以家族内部的个人决策为主。虽然存在董事会、股东会,但家族主导型治理模式的重要决策仍是以企业家个人决策方式为主,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功能没有得到发挥。在以家族成员的身份来界定权利的制度安排下,个人的价值不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而在于个人的组织身份。这就使得公司员工的人力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发挥,有时由于这种绝对控制权的管制还会使得公司的员工,特别是家族外的员工更是缺乏主动性与创造性,从而使得公司员工的内在潜能受到严重压抑。如果将杜邦公司的发展模式应用到中国家族企业的治理中,从而来实现中国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样必须有一个有才能的家族领导来不懈地坚持和努力,排除家族内部的分歧和矛盾,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的企业文化。
二、在掌握控制权的前提下,逐步分散股权,建立一个员工持股的企业
家族企业的家长制管理还存在很大的现实问题和隐患。一方面,企业领导在企业和家族中的绝对权威使领导者变得自负,排斥其他人员的正确意见;另一方面,出于对上层的妥协和迎合,公司内部也容易产生“意见一致”的决策惰性,由此容易导致企业决策缺乏科学论证,容易出现决策失误。因此,只有分散股权,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才能使得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三、在吸引外来人才加盟的同时,重视家族企业内部人才的培养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家族企业的继承者因为生活的安逸而丧失父辈的那种奋发向上、开拓创业的精神,不能推动企业继续发展壮大,甚至可能会阻碍了企业壮大发展。因此一个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还必须依靠第二代和第三代,甚至继往开来的继承人,所以家族企业要持续发展还要解决企业继承人的培养问题。从杜邦公司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点的重要。
以上只是笔者认为可使家族企业形成良好企业文化的途径,但从这些途径来看,我们可以看到家族企业的发展由于其特殊的所有制结构,使得在这些途径实现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体现着家族企业领导者的意志,这也加大了企业文化在形成过程中的人为风险,这也是家族式企业短命的原因。如果一个家族企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往往表明这个企业的领导者是一个有才能的企业家。企业家的才能往往决定着一个企业的发展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陈书政.论企业核心竞争力[N].东方烟草报,2003-05-19.
篇13
一种企业制度总是与它所存在的那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相联系的,在此笔者仅从政治与经济角度分析中国民营企业家族控制原因。
民营企业生存的政治环境。早期民营企业是从社会的夹缝里生长起来的,他们一方面受歧视、受排斥,一方面则不择手段寻求发展。此种特定历史背景造就我国大多民营企业以戴“红帽子”求得生存,并非以“私人企业”自居。后期随着我国产权制度变革,相继出现了国有民营企业和出资人主体模糊的集体企业,社团所有企业。至此,我国“民营企业”这一模糊的学术概念大致包括“国有民营制”企业、“社团所有制”企业和“个人业主制”企业。“国有民营制”即国有资产继续归国家所有,但经营权下放给民间,其中主要有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形式;“社团所有制”即社团经济的资产所有权不属于国家所有,也不属于当地政府所有,更不属于社团经济领导层个人所有和企业员工个人所有,它属于社团范围内的成员共同所有(即共有)。这两种形态的民营企业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实质的经营业主为了避免产权归属和剩余分割问题,为了能够长期的巩固和保持他的“企业家权威”,利用手中的“绝对化”权力,通过对企业科层制的大范围“改造”,将内部的管理权力向家族成员转移,把家属亲属安企业中的各级管理层,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家天下”。
民营企业第一桶金的来源。鉴于特定的政策歧视性的社会环境,大多民营企业的第一桶金来源不正当,伴随一定程度的掠夺、欺诈、投机。很多民营企业家钻经济转轨期大量的政策空隙,对政府官员采取贿赂办法获得原始积累;从事偷税漏税等违法经营活动积累“灰色资产”;在投融资过程中,非法占地、虚假投资、欺诈造假、借债不还、卷款外逃等等。这些行为共性是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甚至部分行为一旦被纰漏,企业家的资产或其人身自由将会面临被强制性剥夺的危险。例如,我们经常看到一旦民企做大,有的企业家就开始把亲属送出国,并通过合法或非法渠道将资金转移到国外投资,以备后用;有的采取观望态度,不愿意把更多的财产投资到企业当中,赚到足够的钱就收摊了;还有的企业已经办得很大了,但不敢声张。由此,企业家必定需要采用一种严格的“人格化”身份机制保全自己,而以家族忠诚为纽带的企业家族化经营正迎合此目的。
职业经理人市场发育水平低下。创业家族与职业经理之间要素交易关系的确立和维系,有赖于一套保障创业家族利益诉求在后合约时期的以及交易成本实现的要素市场交易体系。然而由于中国历来有着“宁为鸡头,勿为凤尾”的思想影响,缺少职业经理人传统,导致与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经理人市场发展滞后。业主难以通过市场途径寻找、更替人,往往依靠朋友熟人介绍,这种模式缺乏程序性和公正性。此外一方面由于业主没有与经理人相关专业知识和足够信息防止败德行为,造成监督成本高昂,另一方面经理人的信息没有公开化,经理人的败德行为不会在个人职业生涯留有记录,造成业主缺乏有效的途径了解经理人过去的败德行为,而且由于我国没有明确保护私有财产,职业经理人频频对民营企业的资产劣招也得不到有效制裁。这些正是我国信任稀缺环境的具体写照,在此种环境下,家族企业进行大规模公众化的积极性差,大多企业依然保持家族拥有和家族经营。
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策略
鉴于以上情况,在既定宏观制度背景下最大限度伸展自己利益边界,是我国家族企业重中之重,并非只是空洞鼓吹现代企业制度。因此,笔者认为家族企业发展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实行改良,淡化家族色彩。
政府提供相应的配套制度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