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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按《××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单位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负责人审核评价。本文中考核单位一般指市局各处室、分局,也适用于分局所属科室、工商所。
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一岗一要求。各考核单位对公务员定岗定责。围绕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月工作记实。有条件的分局、工商所应使用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试行网上考评。
_.一月一讲评。月底前,各考核单位要结合市局“网上局务会”的要求,在综合本单位公务员工作月记的基础上,召开月度例会,由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讲评。
_、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单位在月度讲评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考核,主管负责人作出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种。其中“好”的评价最多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上级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岗位要求、月度讲评、季度考核情况应做好书面登记,重点登记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情况,以及季度考核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个人自评。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一)。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_.考核单位内部交流、互评、推优。考核单位召开内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交流、互评、推优。在此基础上,主管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并征求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本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以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季度考核获“好”的评价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中的情况,即使情节较轻,一般也不得列入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__%以内。考核单位人数较少,按__%比例计算不足_名的,可以报_名。
_.述职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职务层次进行:
处室、分局主管负责人在市局机关大会述职述廉;
处室、分局副职在市局政务网述职述廉,展示业绩;
处室、分局副职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在市局政务网展示个人工作业绩。
_.民主测评。召开有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局机关大会,组织开展对市局处室、分局正副职、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与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同时进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属工商所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测评表》。
民主测评结果参照*组[____]__号通知的有关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具体如下:得分=[“好”票数×_+“较好”票数×_+“一般”票数×_._+“差”票数×(-_._)]×__÷总有效票数。
对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按市局机关大会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复合计分,其中市局机关大会民主测评计分占__%。
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分别反馈给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逐一向本单位干部反馈。
对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处室、分局正副职和副职以下(不含副职,下同)干部,对照《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查有实据的,由考核委员会责成所在考核单位提出意见,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要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_.主管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依据考核委员会反馈的本单位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__%。
_.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中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但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的民主测评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单位副职的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得分较高的副职人员中产生,由考核委员会按不多于考核单位副职总人数的__%审定。同一考核单位的副职中,一般最多确定_名为优秀等次。
考核单位副职以下干部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副职以下干部总人数的__%左右。在市局____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分配的限额(其中包含副职优秀等次人员,包含两个处室共享优秀等次名额)以内,按民主测评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定优秀等次名单。同一考核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中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低于考核单位人数的__%。
考核委员会同时审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名单。
_.公示优秀等次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将考核事实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处理。
五、考核委员会。
市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局领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各考核单位提名,经民主推选产生,以得票高的当选。____年当选名单如下:××、××、××、××、××、××。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篇2
二、考察的对象
二〇〇七年度全系统在职在编的干部职工。
三、考察内容
以干部职工个人的职位职责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察的方法步骤
集中测评、个别座谈,征求相关领导意见
1、局机关:个别座谈;
2、二级单位:民主测评、个别座谈;
3、国土所: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征求乡镇 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名额暂按总人数30%推荐,推荐结束后,由考察组汇总,不公开)。
五、分组安排(略)
六、各单位材料准备
1、机关各科室:①单位工作总结②负责人述职报告③其他同志个人总结;
2、二级单位和国土所:①民主测评表②单位工作总结③负责人述职报告④其他同志个人总结。
七、考察组应收集的材料
①单位工作总结②负责人述职报告③其他干部职工个人总结④民主测评表及汇总表。
八、考察结束后,应形成的材料
1、单位的综合考察材料:包括对单位的总体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对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基本评价、干部调整的建议;
2、拟提拔
任正股级或副股级干部的考察材料;
3、表现较差拟降职或通报批评、处分人员的考察材料;
4、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初选名单。
九、具体要求
1、希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对待,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敢讲真话、敢说实话,客观、公正评价每个干部职工;
2、考察组要认真作好记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偏听偏信、不乱说、不表态、不许愿。
3、考察材料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地反映被考察单位及干部职工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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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按《××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单位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负责人审核评价。本文中考核单位一般指市局各处室、分局,也适用于分局所属科室、工商所。
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一岗一要求。各考核单位对公务员定岗定责。围绕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月工作记实。有条件的分局、工商所应使用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试行网上考评。
_.一月一讲评。月底前,各考核单位要结合市局“网上局务会”的要求,在综合本单位公务员工作月记的基础上,召开月度例会,由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讲评。
_、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单位在月度讲评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考核,主管负责人作出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种。其中“好”的评价最多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上级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岗位要求、月度讲评、季度考核情况应做好书面登记,重点登记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情况,以及季度考核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个人自评。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_.考核单位内部交流、互评、推优。考核单位召开内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交流、互评、推优。在此基础上,主管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并征求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本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以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季度考核获“好”的评价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中的情况,即使情节较轻,一般也不得列入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优秀等次本文来源:文秘站 候选者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__%以内。考核单位人数较少,按__%比例计算不足_名的,可以报_名。
_.述职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职务层次进行:
处室、分局主管负责人在市局机关大会述职述廉;
处室、分局副职在市局政务网述职述廉,展示业绩;
处室、分局副职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在市局政务网展示个人工作业绩。
_.民主测评。召开有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局机关大会,组织开展对市局处室、分局正副职、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与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同时进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属工商所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测评表》见附件三。
民主测评结果参照××组______号通知的有关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具体如下:得分=“好”票数×_+“较好”票数×_+“一般”票数×_._+“差”票数×(-_._)×__÷总有效票数。
对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按市局机关大会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复合计分,其中市局机关大会民主测评计分占__%。
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分别反馈给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逐一向本单位干部反馈。
对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处室、分局正副职和副职以下(不含副职,下同)干部,对照《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查有实据的,由考核委员会责成所在考核单位提出意见,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要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_.主管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依据考核委员会反馈的本单位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__%。
_.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中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但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的民主测评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单位副职的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得分较高的副职人员中产生,由考核委员会按不多于考核单位副职总人数的__%审定。同一考核单位的副职中,一般最多确定_名为优秀等次。
考核单位副职以下干部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副职以下干部总人数的__%左右。在市局____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分配的限额(其中包含副职优秀等次人员,包含两个处室共享优秀等次名额)以内,按民主测评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定优秀等次名单。同一考核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中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低于考核单位人数的__%。
考核委员会同时审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名单。
_.公示优秀等次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 将考核事实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处理。
五、考核委员会。
市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局领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各考核单位提名,经民主推选产生,以得票高的当选。____年当选名单如下:丁海荣、王建、阮军根、洪晓康、郭玲、赵建忠。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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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额任务
各分公司负责人、专卖店负责人、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健康家园负责人以及公司业务员半年内平均每月零售公司2000元以上产榀时,则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公司行政人员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时,享受员工待遇。
三、员工待遇
1、三险金
各分公司负责人、专卖店负责人、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健康家园负责人以及公司业务员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时,公司为达到标准的员工以珲春市标准向员工提供每月400元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及一年的20万元意外伤害险。
公司行政员工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时,公司以珲春市标准为其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400元及20万元意外伤害险;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对公司造成影响、损害的员工,公司另有奖惩制度。
2、奖励
所有员工均参加公司的全年考核,年终公司将根据考核状况对员工给予不同标准的精神奖励和物质或经济奖励。
3、福利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四、考核方法
公司对员工的半年考核一次,半年兑现。
五、代扣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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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程序不够统一。一些公务员部门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简单草率,确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内容简单化、程式化。一些单位设置的年度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没有与每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四)“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少数单位领导把评“优”当作照顾、笼络、弄权的手段,群众意见很大。
(五)平时考核近于“抛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但相当多的单位没有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难。一是评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难。极少数单位对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公务员仍然定为“称职”。二是年度考核结果执行难。奖惩不分明,戒勉不落实。
(七)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公务员管理部门深入单位指导不够、跟踪监督不力。
二、对策建议
(一)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要有所区别,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
1、考核内容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难点)相结合,正确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标。
2、突出重点。重点考核公务员本年度的工作实绩,不面面俱到,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3、适当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考核尺度过粗。
4、考核内容与具体职位相适应,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一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制定考核标准。二要注重考核职业道德水准、廉政状况、服务水平等共性内容。三要合理确定各个要素的标准和分值。对主要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设置权重。考核中要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准确性。考核指标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如单位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
(三)规范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大宣传,让每位公务员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优秀指标数。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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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程序不够统一。一些公务员部门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简单草率,确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内容简单化、程式化。一些单位设置的年度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没有与每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四)“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少数单位领导把评“优”当作照顾、笼络、弄权的手段,群众意见很大。
(五)平时考核近于“抛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但相当多的单位没有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难。一是评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难。极少数单位对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公务员仍然定为“称职”。二是年度考核结果执行难。奖惩不分明,戒勉不落实。
(七)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公务员管理部门深入单位指导不够、跟踪监督不力。
二、对策建议
(一)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要有所区别,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
1、考核内容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难点)相结合,正确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标。
2、突出重点。重点考核公务员本年度的工作实绩,不面面俱到,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3、适当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考核尺度过粗。
4、考核内容与具体职位相适应,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一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制定考核标准。二要注重考核职业道德水准、廉政状况、服务水平等共性内容。三要合理确定各个要素的标准和分值。对主要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设置权重。考核中要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准确性。考核指标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如单位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
(三)规范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大宣传,让每位公务员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优秀指标数。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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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注重实绩、全面客观的原则。依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完成工作的实绩和效果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三)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以公务员直接领导考核评价为主,积极引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议,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强化定期考核的激励作用,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考核机制。
(五)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定量与定性考核,实现考核的多维度、宽视野,提高考核的科学性。
二、考核范围
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执行)。
三、考核组织实施与管理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由本部门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委员会由部门领导和群众代表若干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或考核实施办法;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综合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将考核材料存入考核对象本人档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政府公务员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备案各部门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并按照考核标准检查验收年终考核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效果核准奖励标准和年终考核奖金。
四、考核内容、指标及权重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突出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强化全面考核。
(一)考核内容、指标
1.考核年度岗位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岗位绩效指标所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限;
2.考核工作效率和效果。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应达到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3.考核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综合素质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创新意识、执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敬业精神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出勤情况等方面;
4.考核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思想品德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方面;廉洁自律评价要素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行政行为、行政成本等方面;
5.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效率、效果。
(二)考核指标分值、权重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总分为100分。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分为每月(季度)或上(下)半年考核。平时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中的70分。其中,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占30分;工作效率和效果占20分;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占10分;思想品德占10分;廉洁自律作为限定年终考核等次指标,不占平时考核分值。
完成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属于突发事件性质的工作,每增加一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属于一般性质的工作,减半赋分。
2.年终考核。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占年度岗位绩效总分中的30分。其中,对窗口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内部民主测评占10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议占20分。
五、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制定考核指标,形成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初,各部门根据职能和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工作部署,在确定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内设机构职能和公务员岗位职责,将年度工作任务逐项分解量化到各科(处)室及每一名公务员,由内设机构领导和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本人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直接领导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和权重进行审核,报主管领导或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后,送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公务员平时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形成按时间节点,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平时考核。每月(季度)或每半年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取被考核人进行工作总结、完成工作任务写实,专项工作检查、日常考勤等方式,由直接领导对所负责管理公务员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工作效率和效果、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思想品德、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按照A(很好)、B(好)、C(较好)、D(一般)、E(较差)五个等次,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等次意见;根据需要可进行民主评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结果中的A、B、C、D、E等次,分别对应95%、85%、75%、65%和45%的权重,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务员直接领导的平时考核评价意见进行汇总,折算成分值后,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确定平时考核评价等次,可参考以下标准:
1.确定为A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很好;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很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很强;服从领导,勤勉敬业;工作实绩突出,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确定为B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好;承担的工作任务重,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好;业务熟练,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强;服从领导,勤奋敬业;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确定为C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好;承担的工作任务较重,完成工作质量和效果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较强;服从领导,履职尽责;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具备其中一条确定为D等次:思想品德一般;工作避重就轻,主动性差;完成工作的质量不高、效果一般;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出现不应有的延误;业务水平较低,履职能力弱;虽然服从领导,但工作得过且过,执行能力差;工作业绩一般,公众满意度79%至70%。
5.具备其中一条确定为E等次:思想品德较差;贻误工作或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有明显失误、失职或造成重大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作风散漫,经常不请假离岗,晚来早走;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被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举报经查证属实;不依法执行公务或行政不作为;公众满意度低于70%。
(三)年终考核。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由部门人事(干部)科(处)或党委(办)组织进行。
1.个人总结。公务员本人进行工作总结,填写《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如实向直接领导提供有关工作实绩和效果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评议。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组织部门公务员或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按照A、B、C、D、E五个等次对公务员的满意度进行评议,A等次不超过15%、B等次不超过40%的比例,给出评价意见。
3.加分减分。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所掌握公务员的有关情况,将加分或减分分值按规定直接计入年度考核总分中。
(1)加分。在完成部门和委、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机关部署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特别是“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时,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取得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其经验做法得到委、政府及上级机关的推介或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公务员,应视具体情况给予1-3分的加分。
(2)减分。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公共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降低考核等次;对无故不按时上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年度工作总结的,视情况给予1-5分的减分。
4.汇总结果。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结果,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权重进行汇总,并与加分或减分分值累加,形成公务员年度考核得分,按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具备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89分至70分,具备确定为称职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69分至60分,具备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5.提出等次建议。根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情况和年度个人总结,由公务员的直接领导写出评语,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本部门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结果,依据年度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公务员总数的15%-20%,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6.确定等次。部门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提出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达到给予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7.组织公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5—7个工作日的公示。
8.结果反馈。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等次意见及考核得分分值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分别送达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公务员本人如对年度考核等次(考核得分分值)或直接领导评价意见不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四)考核结果备案。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将年度考核结果及时录入公务员考核管理信息库,并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部门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同时进行电子网络备案确认。
六、考核工作达到的标准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部门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建立分类考核制度。要有明确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要对不同岗位作出科学的分析,明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考核重点,并有针对性地设置不同岗位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突出实际工作内容,讲求科学性。
(二)落实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按照相关规定和符合科学、实际的要求,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分解为若干不同的要素,通过具体的指标予以表示,并为每个指标确定一个适当的分值。同时,对每个岗位拟要完成的工作任务用“数字”、“时间”、“行为”表示,或用“数字”、“时间”、“行为”联合表示,以确保考核工作有的放矢。健全考核系统,建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加强培训、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有效地限制人为干扰,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三)健全考核工作的监督机制。要探索建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监督网络,明确职责、权限以及监督行为范围、方式和程序;要明确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考核方案、考核程序是否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考核结果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工作纪实是否真实;要明确监督形式,对考核工作可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公布申诉电话,落实责任追究制。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兑现和使用。
(一)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岗位、工资,确定年度考核奖金和公务员辞退的依据。
1.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1)累计两年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具备任上一级领导职务条件的,可提前一年参加科长级领导职务竞聘;
(4)科级以下(含副科长级)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可提前一年晋升非领导职务;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公务员的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调整其工作岗位;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3.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进行告诫谈话,并予以辞退。
(二)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做为行政奖励和培训的条件。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按年度考核总人数15%-20%确定优秀等次,当年给予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和800元奖金;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按年度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5%比例发放500元奖金;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和1500元奖金;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作为行政奖励对象进行推荐,并可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休假疗养等活动。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由本部门对其进行离岗集中培训。
八、考核奖励人员比例分配与奖金发放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按照本部门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权衡,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5%以内,并按核准的比例发放奖金。
(一)比例分配
1.受到国家和省部级表彰,或其工作经验在全国、省内介绍推广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20%;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5%以内。
2.受到委、政府表彰或其经验在全介绍推广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8%;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0%以内。
3.年度考核工作达标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5%;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25%以内。
4.年度考核工作未达标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2%;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20%以内。
5.公务员当年做出重大突出贡献,受到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的,可在限额之外,直接评定为优秀公务员。
6.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奖励比例的分配,要适当考虑民族比例。
7.违反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国家和省限制性规定的,政行风、软环境建设达不到要求的,触犯《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发生其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行为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0%;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17%以内。
(二)奖金的发放
严格规范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管理,将政府工作部门公务员岗位考核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进行归口管理,于每年12月底前将此项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各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奖励的人员比例要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考核工作须达到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后,予以核准,并按标准发放。
九、工作要求
篇8
Research on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ivil Servant Performance Management in China
WU Wenfei.(Huashan Hospital North,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1907, China)
Abstract:With the deepening of government institutions reform, the problem of performance management of civil servants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which is an important factor restricting the efficienc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To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the quality of public service, government should place clear function of performance management of civil servants,analyze performance management problems of civil servants in China, and actively explore the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Base on the scientific management philosophy, government should devote itself to strengthen the incentive function of performance management and deepen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reform by several approaches, including constructing legal system ion, broadening the way of communication and feedback,improving performance evaluation.
Key words:Institutional reform Human R esource Management Performance Management Public Departments Civil Servant Improvement strategy
绩效管理是指通过持续开放的沟通,组织的管理者和员工共同形成组织目标及所要求的工作绩效,并推动组织和个人做出有效的行为以保证其得以实现的过程。公务员具有鲜明的“公共性”特征,其行为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公共形象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因此,如何提高公务员的绩效,同时确保公务员行为的“公共性”,历来是政府行政改革与创新的着力点。
一、公务员绩效管理的功能
(一) 目标引导
在绩效管理中,公共部门应将其总体的目标分配到下属的每个部门,进而再分解至部门内每个公务员的个人目标,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应兼顾提升公务员个人能力与政府效率的目标,实现公务员个人与政府部门发展的双赢局面。因此,绩效管理具有目标管理的效用,绩效目标成为具有动力凝聚和方向指引作用的外在诱因,引导公务员充分了解、主动接受组织的目标,并与自身的工作目标相联系,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及时认识到自身与组织的期望距离。
(二)人力资源管理
我国《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明确指出,公务员考核结果是公务员级别调整、职务升降、工资与奖金发放等的重要依据。有效的公务员绩效管理,能使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更科学,人力资源管理者可以根据考核情况制定公务员的招聘、晋升、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等方面的规划,并合理地做出调整公务员薪酬福利、级别调整、任命调任、招录解聘等人事决策。
(三)激励功能
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的人事调整事项,不仅客观地体现了其工作绩效和个人能力,同时也是公务员在职业生涯中主要的利益关切点,是物质和精神方面的主要需求与激励工具。因此有效的绩效管理,能利用这些利益关切点来引导公务员了解自己、激发自身的潜能,从而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达到激励公务员工作效能、提升公共部门效率的目标。
(四)促进沟通
绩效考核过程是考核主体与被考核者相互沟通的过程。考核主体向被考核者传达了组织的战略目标、期望要求以及考核结果;对被考核者则反馈其对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的意见,有助于绩效管理的改进和被考核者自身的认知、提高。
(五)美国公务员绩效管理的功能
美国联邦政府致力于构建一个成功的绩效评价系统,他们认为成功的绩效评价系统应该能够发挥以下功能:产生出与政府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公务员目标;提供公务员与政府就其事业目标进行交流的机会;评定公务员工作绩效与所设目标间的关系;有助于政府确定合适的公务员工资和奖励;制定出因人而异的个人发展计划;确定合适的任命和晋升方案。绩效考核的结果则可以实现以下功能:有利于导向绩效预算,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绩效考核的激励与反馈机制;通过绩效考核结果的比较功能,实施标杆管理;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提高公民的满意度。美国政府对待公务员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态度,给我国的公务员绩效管理以启发,值得我国借鉴学习。
二、我国公务员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务员绩效管理起步较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务员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绩效管理的理解有偏差
从国内相关理论研究来看,不仅以激励为视角探讨公务员绩效管理的文献数量少,而且现有观点大多将激励与计划、评估等具体管理环节同等对待,对其作为系统功能的过程性、综合性和循环性特征认知不足。在实践探索层面,政府对绩效管理在施政能力建设中的构建作用也存在认识偏差,特别是基层政府组织多把绩效管理看作“传统模式下对于行政效率的测量和对于干部政绩的考核,只是消极防御的一种手段”。由此,公务员绩效管理实践长期处于体系化不足,局限于静态管理,只重绩效考核,忽略绩效管理对公务员的动态过程激励。而绩效考核环节也被简化为单维政绩测量,无法向多维绩效激励推进。由于过分强调绩效考核的工具性,在实践中容易引发公务员懈怠考核、甚至有抵触心理,无法得到客观的考核结果,更不能产生有效的激励效果,政府无法借助绩效管理实现责任行政。
(二)公务员绩效管理制度化建设滞后
公务员绩效管理制度化建设滞后,难以保障绩效管理系统保持稳定及发挥绩效的预期激励功能。近年来,虽然有关管理规定不断出台,但在国家层面至今尚未制定直接规范公务员绩效管理的具有广泛适用性的法规。容纳在《公务员法》及各类试行规定中的规范条款不仅过于原则,容易形成过大自由裁量空间,而且与绩效管理密切相关的内容分布零散、各有侧重、衔接不足,难以实现要素覆盖。如现有法规虽然规定了公务员绩效考核以及奖惩激励,但绩效计划、绩效监督以及绩效改进等内容仍然处于缺失状态。由于缺乏体系化的上位法,各地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具体规定或措施上下有冲突、左右有矛盾的现象在所难免。反映在实践中,常常表现为绩效管理标准不一、程序各异、随意性大,甚至带有盲目性的现象。尽管专家学者一直在发表相关研究,以推进该领域的制度化完善,另一方面,公共部门中也不断实践探索绩效管理的较好经验,但仍没能进入法规。由于缺少制度保障,绩效管理在实践中缺乏指导和规范化,难以科学地全面推进,也难以有效地发挥预期的综合激励功能。
(三)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反馈途径
目前,我国政府特别是在地方政府的绩效管理实践中,强调政府本位的单向科层制运行模式,即绩效方案的制定强调对上负责,对下强行指派目标,缺少与公务员的有效沟通途径,忽视了公务员的参与。没有意见征求与反馈的过程,所制定的绩效方案往往难以反映公务员的利益诉求与其岗位需求的变化,在实践中容易产生绩效方案脱离实际的情况,致使被考评者难以认同该考核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产生抵触情绪,考核结果也无法反映真实情况。同时,由于缺乏绩效反馈途径而忽略了绩效改进和监督的环节,失去了绩效管理体系的修正和完善的功能,导致绩效管理过程的恶性循环,达不到预期的作用和效果。另外,考核结果缺乏反馈环节,致使公务员无法获悉自身的工作效能,失去了绩效考核完善自我、调整工作成效的功能。
(四)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
考核主体选择不当。缺少专门的组织机构实施绩效考核。我国《公务员考核规定( 试行) 》虽明确要求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应组成考核委员会,但是并未规定责任机构,也未指明如何组成考核委员会。在实践中,考核主体的选定和责任分工并不规范,一般选择被考核对象的部门领导,但这样会造成考核维度单一、受到主观影响较大等问题。考核者容易根据其个人喜好、私人感情等因素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不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考核者的实际工作绩效,考核过程难以保证公正公平。另外,考核主体的单一,也忽视了公众作为考核主体的重要地位,公众对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信息完全不对称,无法反映需求与偏好,以致无法通过公众反馈达到改进公共部门服务质量与公众满意度的目标。
考核指标缺乏科学性。第一,绩效考核指标与公共部门的战略目标脱节,公务员的绩效无法促进组织的绩效实现和提升,不利于组织战略目标的达成。第二,《公务员法》虽然要求“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但是各级政府在实践中对考核指标缺乏标准细化和量化。缺乏具体的考核要素,考核的标准不易掌握;定性指标的主观性太强,容易使得考核档次与实际工作成效脱节。第三,考核指标常常忽略公务员职级层次和岗位能力的差异,在实际操作中,所有部门使用相同的绩效考核方案,致使考核结果缺乏特异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趋同现象严重,违背了绩效考核公平、公正的原则。
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单一。目前的考核方式注重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忽视平时考核和随机考核;考核方法主要采用单一主体的主观定性考核,受主观影响较大,缺少客观定量评价与意见反馈,同时也忽略了公众的参与。
(五)公务员绩效管理对公务员的利益调节功能缺乏激励效用
目前我国公务员绩效管理的利益调节功能尚未释放,实际效果与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相差甚远。例如,公务员的职位晋升在实际操作中,仍以上级的“长官意志”为决定因素,缺乏公开的民主监督和法律保障,不与工作实绩表现挂钩,未能通过提供对等的物质和精神条件来激励公务员,从而导致了“重关系,轻实干”的反向激励现象。在收入分配方面,绩效工资在公务员工资结构中占比较低,因此对其工作的绩效和岗位的价值难以体现,公共部门的收入大锅饭现象普遍存在,激励功能难以实现,致使低效员工沉淀的同时,也影响了关键岗位人才的士气,造成了人才流失的隐患。
三、解决对策
为了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达到提高政府绩效、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目标,政府作为公务员绩效管理主体应进一步树立科学管理的理念,健全法规制度平台,拓宽沟通与反馈途径,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强化绩效管理的激励功能,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一)明确重要性,正确引导、积极实践
各公共部门应正确认识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管理对于提升工作效能、实现组织目标的重要意义,坚持用正确的观念指引公务员绩效管理实践。首先,要正确认识公务员绩效管理的公共性。在企业中,绩效管理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它以效率追求为核心目标,但应用到公共部门,则必须兼顾其公共性的特点,无论是绩效规划、考核指标制定等绩效管理的过程,都必须符合公共服务的指向。其次,要正确认识公务员绩效管理的激励性。公务员不仅仅是被管理者,而且是具有充分主观能动性的高素质人才。政府必须正确对待公务员的主体地位,要尊重人力资源特点,把发挥激励功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公务员绩效管理的核心目的。再次,要正确认识公务员绩效管理的过程性。公务员绩效管理不等于绩效评估,激励功能也不止于结果激励。各级必须尽快跳出“考核决定论”的怪圈,切实认识到绩效管理是一个双向的、持续的、动态的管理过程,只有建设完整的管理体系,发挥每一个环节的实际效用,才能完整释放激励效能。
(二)完善现有法律,建立配套法规制度
制度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需要法律的确认作为保障,因此,首先要尽快通过立法程序,在《公务员法》的框架内,制定适用于规范各级公务员绩效管理的基本法规,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绩效管理的地位,为实践提供方向指引和权力保障。其次,在基本法规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即完善公务员绩效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对象、考核的内容、考核的方式、考核结果的应用、绩效沟通与改进途径等方面,形成规范化的公务员绩效管理体系。以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为绩效管理的保障,避免绩效管理流于形式。另外,还应以立法的形式建立绩效管理的专职机构,保障该机构的权威性,配备专业的绩效管理人才,构建公务员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绩效管理沟通与反馈机制
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应重视公务员的参与权,这是将公务员置于管理的主体地位的体现,通过拓宽公务员在绩效管理中的参与途径,比如根据公共部门的战略目标制定部门及个人的绩效目标;对既有的绩效管理体系提出意见反馈;对绩效管理过程进行监督等等,通过提升其在绩效管理中的参与感,本身就能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与绩效考核的重视程度,同时,对于管理者而言,绩效反馈既能使管理者客观地了解每个公务员的工作绩效,以便对公务员进行下一步的人力资源管理,又能获悉现行的绩效管理体系所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调整体系;对于公务员而言,通过考核反馈能了解自身的优缺点,以便扬长避短,有的放矢,不断修正完善自我。
(四)完善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第一,要对公务员的每个岗位进行岗位分析,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工作内容、任职条件等,并将公共部门的绩效考核目标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不仅使公务员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与目标,也为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打好基础、提供依据。第二,考核指标宜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模式,对定性的考核内容,如“德、能、勤、绩、廉”,根据具体岗位进行指标三级细化,以提高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操作性;对可量化的考核内容,参考考核目标,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与权重。第三,应把公众的满意度也编制入考核指标中,作为公共部门对外服务质量的考量和意见反馈,有助于促进公务员乃至公共部门的工作改进,使得政府部门不仅对上负责,更要对公众负责,真正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再次,我国公务员主要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三大类,不同类别的岗位在工作内容上差别较大。因此,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指标应尽量体现分级分类的岗位特异性,以提高绩效考核的适用性。同时,对于不同的考核对象,标准制定上也设置不同的权重,以确保绩效考核的针对性。例如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突出筹划能力、决策能力和沟通能力的考核;对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考核指标则应强调对执行能力、工作效率、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建立多维度多形式的考核方法。对公务员的进行多维度、多途径的绩效考核,实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灵活运用多种绩效考核科学方法。常用的绩效考核方法有业绩金字塔、平衡计分卡、EVA系统、关键绩效指标法、360度绩效评价系统等,可以选择适合组织自身情况的绩效方法或综合多种方法定制最具针对性和适用性的方法,从而有效地评价公务员的工作绩效,获得客观、真实的考核结果。
(五)充分发挥公务员绩效管理的激励功能
树立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思想,将绩效管理与各项人力资源活动相结合,促使人力资源管理的功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同时,加大绩效管理工作的奖惩力度,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监督和激励功能。首先,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相应地调整公务员的薪酬水平,注意调整的比例要适当,避免奖惩过轻或过重,使绩效管理失去合理性。其次,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调动、解聘的主要考量。再次,通过对考核结果的分析与及时反馈,为的是让公务员能够认知自己的优缺点,以便扬长避短,不断修正完善自我。另一方面,公共部门也可据此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务员专项培训,使其能够得到更好的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机会。
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公共管理体系,对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行政能力、提高公众满意度,具有积极的意义。如何顺应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改革趋势,建立一套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切实可行的绩效管理体系,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转轨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其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都需要被不断研究与深入推进。
参考文献:
[1] 彭正龙.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21- 30.
篇9
篇10
公务员;激励制度;现状分析;薪酬
激励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它表现为对人的需求欲望予以适当满足或限制。激励在提高工作效率、鼓舞士气、提高员工素质、增强组织凝聚力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掌握一定的激励理论才能够有效制定和实施适合的激励制度。要建立健全我国公务员激励制度,需要基于对人性的正确把握。
1 我国公务员激励制度的现状分析
我国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一系列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已经初步建立了完备的公务员法律体系。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也依然显现了一些问题。
1.1 薪酬与激励
《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激励机制包括了考核、晋升、培训及工资福利等内容。但我国公务员激励制度的普遍特点是:重精神激励、轻物质激励。公务员的薪酬制度一直以来都不能实现激励的效果。同时公务员对薪酬的满意度不仅影响其在工作中的积极性,有时候还会带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额外收益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务员腐败现象以及整体风气低下的情况。
1.2 考核方式与激励
绩效考核是激励的重要手段之一,考核结果往往作为奖惩、晋升、培训和辞退的依据。考核的激励机制在我国公务员激励中作用并不明显。首先是因为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自身不完善的问题,缺乏科学的体系和标准。其次是机关部门对于考核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态度,导致考核难以产生实效。这样的考核评判方式是不科学的,也就不能反映公务员真实的情况。所以很难达到激励员工的效果。
1.3 晋升与激励
晋升是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素质的全面考虑,在晋升方面,我国已经通过推行竞争上岗,吸纳了很多优秀人才。尽管如此,我国晋升机制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委任制仍然是我国公务员晋升的主要方式,虽有其优点,如操作简单,效率高,但也存在很大缺点。委任制的主观性过强,不仅因领导个人局限而难以推能举贤,还可能产生不正之风导致人事腐败。使得职务晋升缺乏公开的民主监督和法律保障。
1.4 职业风险与负激励
当前,公务员的职业特点是保障性强,风险性相对较小。正如人们的普遍观念,考上公务员就相当于有了铁饭碗,又有地位又有保障。长期执此观念会产生公务员缺乏危机意识和不思进取的工作作风。
公务员的负激励除了表现在公务员安逸的工作性质之外,还有行政机关长期法制观念淡薄的因素。不管是在考核、晋升或是奖惩中,都不能严格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监管机关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更多的表现为平均主义和夸大主义。
2 我国公务员激励制度的启示
2.1 科学分类定级,制定多层次激励机制
我国的行政结构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不仅各层级公务员的需求不同,同一公务员在不同层级的需求也不相同。我国目前缺乏严格系统的职位分类制度,不仅导致工资差距并不能完全反映职位的差别,而且也没有根据现有的分类方式所制定出分类分级的激励制度。采用按层级实施激励方案,有助于满足不同层次工作者的不同需求,更好的从需求的角度激励员工。
2.2 完善薪酬制度,建立合理的增资机制
我国早在1993年工资改革时,就提出了公务员正常晋级加薪的规定。在此基础上,还应该根据需要进行完善,通过细化分类,调整公务员工资职业差异。此外还可以通过取消全国统一的工资管理,允许地方根据其财政状况,灵活制定工资制度。最后还要实现,要让奖金与绩效挂钩。通过上述方式,使得公务员的薪酬能更好的发挥激励作用。
2.3 强化考核制度,推行严明的奖惩机制
明确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程序。对不同考核类型和层次的公务员,采用不同的考核标准。科学合理的设置考核要素,增加考核等级,细化考核标准。考核要具有操作简单且要真实反映问题。此外还要加强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最后还要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考核,严肃考核纪律。
考核所带来的激励本就该对公务员有激励作用,而惩罚更应体现其应有的威慑力。只有建立完善的奖罚分明的考核制度,才能对公务员起到较大的激励作用。严格考核奖惩更有助于考核从实际上体现他的意义,不能让考核工作仅仅流于形式。
2.4 健全晋升制度,贯彻严格的竞争机制
解决我国现行公务员晋升中委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公务员保障性高带来的负面影响问题,就可以通过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的晋升方式来改变。竞争上岗有助于实现公务员系统的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转变传统的“铁饭碗”观念,培养公务员的职位危机意识,这不仅能够给公务员带来压力,达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更能警示和遏制公务员谋取私利的行为。
人性假设理论构成了公务员激励制度设计的依据。它提供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的概念,把人看作是一个追求自我实现,能够自我管理的社会人。此外还主张采取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激励方式。无论是哪种假设,都告诉我们在制定激励方案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人的复杂性,多角度、多维度的满足人们真正的需求。只有这样制定出的激励制度,才能够真正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
【参考文献】
[1]葛玉辉.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6.
[2]舒柏臣.公务员激励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视界,2012,(32).
篇11
依据上述,公务员的考评应该正确反映公务员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的程度和取得的成果,全面彰显公务员在工作活动中做出的成绩和贡献,科学评价公务员的行为能力、工作状况和工作成果。这些成绩和效果是干部人事制度规划、执行和决策的依据和基础,也是制度完善的起点,是整个社会改革的亮点和目标。文章就国家公务员现行考评的理念框架,成就取得,困难存在和变革趋向等要素展开探讨。
理念框架
我国人事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于1994年制定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于2005年4月27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包括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绩,是指工作实绩,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工作效率以及从事创造性劳动的成绩。廉,是指廉洁自律情况。
依据职位说明书,公务员考评以年度的书面考评为主,包括准备,考核和总结三个阶段。其中,考核阶段包括个人总结,主管领导评价,考核委员会或小组审核、评定考核等次等程序。具体操作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是对公务员实际表现优劣的一种高度概括性的评价形式,一般都把考核等次作为公务员定期考核的最终结果。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不称职人数的比例一般也不超过1%。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而在考核当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规定要予以降职,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成就取得
应该肯定,上述理念的操作实施取得了巨大成就。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考核体系形成制度。
《暂行条例》颁布后,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工资改革方案等配套文件以及公务员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等配套规章及办法先后出台,考核体系逐渐完整。
第二、考核机制运行良好。
自一九九四年来,各级行政机关绝大多数的公务员参加了年度考核。有公务员因考核不称职受到降职,被辞退,辞职等处罚,更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模范公务员获得晋升和荣誉。考核机制打破了机关工作的"铁饭碗",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也维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务员制度的健康运行。
第三、考核举措推动改革。
科学制度的全面建立和专业机制的有力推行,不仅促进了公务员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整体改革也起到了推进示范的作用,随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化等理念和实践融入社会的发展,中国公务员的制度完善和中国社会的改革进步相得益彰。 困难存在
值得指出,公务员的绩效考核至今还是一个新课题,具体实施可能面临以下的困难:
第一、性质明白,量化较难。
"德、能、勤、绩、廉"只是对所有公务员的共同要求,仅有广泛的定性标准是不够的。在具体考核公务员绩效时,在评估层面还应配备能反映实际职位业务情况的专业化的指标。就建设性而言,定性评估很难量化说明职业绩效的具体不足、相对程度,和改进方向。同时,定性化的评价,比较抽象,容易被人误解为"假、大、空"。 第二、内容完善,执行较难。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这两种考核方法,但在实际运用中可能产生以下问题:领导考核偏重部门利益,群众考核偏重人际关系;年度考核分量较大,平时考核可有可无。这就使公务员考核的很难排除主观因素和临时观点的干扰,难以准确地反映受考核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情况。
第三、结果准确,激励不足。
公务员绩效的考核结果直接影响着公务员职位的晋升等。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往往是职务升降、奖金增减等一些外在物化的奖励,即赫茨伯格的保健性因素的刺激。而忽视了公务员在成长,成熟,赞赏,胜任,成就等精神方面的诉求。而后者关系到公务员潜能开发和全面发展,是真正的激励因素。
变革倾向
第一、完善职位分类制度
上述公务员绩效考核性质明白,量化较难,是由于我国至今还未建立起完善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培训发展制度、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等,而这些制度则是建立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所必备的配套制度。目前,政府人事部门充分认识到公务员绩效评估的复杂性。高度重视公务员绩效自身内涵的细化,加大了绩效定量分析的力度。路径之一是增加现行考核标准的针对性,力争做到每一类岗位都有相对应的考核标准。既要把德、能、勤、绩、廉等再细分为若干个单项考核标准,又要将德、能、勤、绩、廉等赋予合适分值。同时,为体现重点考核绩的原则,可将绩所占的分值比例适当提高。总之,要做到多层次,多角度的考察。
第二、提高考评信度效度
针对"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内容完善,执行较难等特点,目前许多考评者努力防止人情关系、主观臆断,加大了对被考核公务员的情况分析。在形成全面和公正的评价,纠正来自领导考评和群众考评的本位偏差进程中,人事部门一再强调考评的效度和信度。提高效度和信度可以排除来自评估者"晕轮效应"、"近因效应"、"偏见"等主观误差,还可以抵制来自被考核者为得到一个好的等次而采用的投机取巧,真正树立科学、客观的评估标准。具体经验有1。考评系统科学化,公正完成公务员绩效评估系统中指标标准的设计与分布、指标的可比性与通用性和评估结果的采用;2、考评人员专业化,避免出现以往由于评估者胜任度和偏差、评估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错误。3、考评信息公开化,帮助公务员理解评估过程、指标和相关决策,以增加对程序和结果的可控感和透明度,保障公务员的权益。
第三、以人为本兑现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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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平时考核是从严管理公务员队伍的有效手段。积极推动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流程,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奖励、培训等挂钩,对考核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时提醒和纠正,不断增强公务员的履职尽责意识。为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增强制度刚性,推动工作在全面铺开。
二、基层公务员队伍不稳定,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
招人难、留人难”准确地说是“招想要的人难、留想留的人难”,个中原因主要聚焦于薪酬待遇低、晋升空间窄。“本科毕业生,考到乡镇当公务员,实领月工资2500元左右,扣除房租、饭钱、回家路费,所剩无几,去年实施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基层公务员和一般干部职业发展空间小、晋升通道窄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是,“招人难、留人难”依然困扰着社会,唯有大力推动并尽快实现地区均衡发展,让各地区的人们都能享有公平正义,成为幸福的共同体,招人、留人才不难。
三、基层人员混编、混岗问题。
我县部分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存在混编混岗情况,一般是事业干部从事政府机关工作,由于行政机关编制有限,人员老龄化严重,造成机关工作人员不足,所以在事业单位中借调事业干部从事政府机关工作。几乎没有政府公务员到事业单位工作。建议增加乡镇行政公务员编制,加大乡镇公务员的招考数量。
四、表彰奖励工作
1.市(地)暂停表彰奖励项目,对县级公务员没有很大影响,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主要依靠公务员职务晋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及表彰奖励工作;公务员奖励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工。奖励比例严格控制在在职参评人数的15%,嘉奖奖金为800元,三等功奖金为1500元,由县财政统一拨付至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公务员表彰每年进行一次,把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嘉奖和三等功的依据,每年表彰近500人,所需经费30万元;市级劳模的奖金在全市表彰时直接兑现,医保保费20%补贴,第二年授予市级劳模每月50元补贴,因县财政经费不足未予兑现。
2.平时考核工作:我县近几年狠抓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工,年初由组织部门确定试点单位,在狠抓试点单位的同时,确保整体推进,公务员972人全部参加考核,合格率达99%,各单位制定平时考核方案、实施细则、评分标准,每半年上报总结,大部分公务员养成每天填写“记实簿”的习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单位因工作忙,业务量大,不能完全按照平时考核要求进行。下一步会同组织部门深入公务员单位进行检查,对因工作理解不到位,不能完成平时考核进行的给予指导,对拒不参加考核的予以通报批评,促进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顺利进行。
3.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建设情况:我县已成立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多年来一直没有发生申诉案件,没有开展诚信档案建设。
五、教育培训
1.2016年公务员培训工作完成情况,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我县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39人,参加任职培训,972名公务员利用省厅公务员培训系统参加培训。
2.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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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对象
全县县乡机关公务员(含已登记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三、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括全员培训和基本能力竞赛两部分。
全员培训内容:一是群众工作方法,包括联系群众、舆情应对、应急处理三项必修内容和接待、语言表达、媒体应对、新闻宣传四项选学内容;二是机关工作方法,包括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网络安全三项必修内容和公文写作与处理、会议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五项选学内容。基本能力竞赛围绕培训内容开展,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知识技能、语言表达、公文写作与处理、调查研究等竞赛项目,总的要求是能够展现公务员基本能力、体现公务员综合素质,参与面要广、操作性要强,通过竞赛活动检验培训效果,调动广大公务员学习提高的积极性。
四、活动形式
全员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与自学、选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脱产培训,各单位在规定时间上报培训批次名册,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县委党校具体实施,学习内容以《公务员基本能力知识读本》为主。自学、选学则由各单位根据主题培训选学内容自行安排实施。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模范岗位现场观摩、具体业务实际操作等活动形式,促进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基本能力竞赛由各乡镇各部门分别举办,公务员人数50人(含参公人员)以上的单位,须选择1-2项竞赛内容开展竞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市竞赛。参加竞赛具体任务分解为:公安局侧重网络安全知识技能项目,检察院侧重语言表达项目,法院侧重调查研究项目,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公文写作与处理项目。
县委党校负责承办培训具体事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青阳镇自行制订培训方案,主动与县委党校协调授课时间、地点,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备案。其余各乡镇、各部门由县委党校统一授课,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分批次参训,确保工学互不冲突。各部门在充分征求个人意见和单位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汇总填写《2015年县公务员“5+X”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计划批次名册》,于7月6日前报送县委党校教育科,并缴纳培训经费,领取教材。县委党校根据汇总情况,必修科目分批安排脱产培训,选修科目举办讲座辅导,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考试。培训经费按物价部门核实的标准由受训学员单位列支,标准为100元/人。
五、实施步骤
全县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各乡镇、各部门制定主题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主题培训活动。
县委党校集中授课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7月11日——7月14日;
第二批次:7月18日——7月21日;
第三批次:7月25日——7月28日;
第四批次:8月1日——8月4日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9月至10月,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活动总结,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主题培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六、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考勤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实施课前、课后点名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者按规定扣分,并记入培训成绩。培训期间学员应处理好工学矛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二)建立公务员培训督查制度。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促进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培训的下达培训督办通知,对没有按时参加调训的部门进行书面通报。年底对没有完成规定培训课时的单位降低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2个百分点。
(三)建立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全县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培训种类(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成绩、培训方案。
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教育(属在职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24课时(每天按6课时计算),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培训课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凡达不到规定培训课时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组织领导
全县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培训工作由县委党校组织实施。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对主题培训活动的领导,制定培训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将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和工作责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