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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以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编办。今年1月,经市编委研究,报省编办同意,在市编办设立了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充实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从社会各界遴选26名有相应工作经历、责任心强和一定专业特长的人员,成立菏泽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咨询委员会。各县区及时跟进,均建立了相应的组织体系,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二是建立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市审改办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工作台账制度。月调度、周安排,将平时工作以日志的形式记录下来。规范档案管理,创建了与纸质档对应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按部门单位分别建立了专项工作档案。对日常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建立了台账、日志、档案“三位一体”综合管理的工作运行模式。
三、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根据省部署要求,市编委印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核查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一是摸底核查。按照“依法规范、全面真实、翻箱倒柜、应挖尽挖”的要求,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排查清理,53个部门、单位核查上报行政审批事项443项。二是严格审核。确定了“四个对照”原则,即:严格对照行政许可法,防止不合法项目的存在;严格对照国务院、省政府保留的文件,防止新设定项目的遗漏;严格对照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防止将已下放的项目承接不到位、已取消的继续保留;严格对照各部门的项目,防止同一项目在不同部门的重复设立。通过“三上三下”的方式,对部门、单位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组审核、逐部门对接、逐项核对、集体讨论、分类定性。对刻意压缩、合并的项目重新梳理,对存在异议的事项反复沟通研究,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到各单位。6月份形成了《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送审稿),报省编办进行了审核。三是网络公示。在省审改办指导下,对所有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比对,与各部门单位再次进行沟通对接,最后形成网络版公示稿。共核实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64项,其中行政许可2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84项。8月1日,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菏泽市机构编制网”进行了公示,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10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在编制目录工作中,突出了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核查清理范围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考虑到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相对方是地方的市场主体和个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我们将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纳入了这次核查清理的范围,这些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并纳入市级目录管理,并予以公示。二是公示内容应有尽有。为便于社会监督和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在编制公示项目目录时,在以往公布的事项内容之外,又增加了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承办人及电话、责任人及电话、收费依据、审批流程,目录事项要素更齐全,群众一目了然。三是市县共享网络统一公示平台。为督促县区审改工作,减少重复投资和重复劳动,我们提前谋划,组织人员研究开发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统一公示平台,市县共同使用。
四、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推进改革。
市编办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对相关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承接工作。与涉及承接事项的21个市直部门、单位逐个沟通,对照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清单,认真核对,逐项落实120余项省下放项目。二是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事项。结合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非行政许可进行清理登记,对“红头文件”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取消,对保留的84项非行政许可纳入审批目录予以公示。三是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协同法制部门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再压缩30%。对每个审批项目,严格落实审批责任,明确了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方便群众监督和责任追究。四是开展集中审批和联合审批。制定印发《关于2014年度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整合各单位内部科室行政审批职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部门办事大厅既受理又能办理的审批事项达到了95%。制定印发《菏泽市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试行办法》,规范建设工程、企业登记项目联合审批程序、收费项目,优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防止监管“缺位”,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每个审批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印发《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解决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6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整改推进、建章立制、检查验收5个阶段实施。目前,各单位正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抓好整改,对应每个审批项目建立配套工作制度,报市审改办备案。
五、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一)改革中的法律问题。1、关于行政许可初审转报问题。我们在清理编制审批目录时,查出的初审转报事项共98项。这些审批事项实际存在两个批准行为,将两级机关都作为许可批准机关才符合权责统一原则。对这类项目,我们按照省编办指导意见,一并纳入市级审批目录管理。2、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界定问题。在一些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界定上,法律法规依据不够清晰,需要仔细甄别。如:“工伤认定”是国务院条例设定,不少地方认定为行政许可,但严格对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不具备设立行政许可的条件,故我们将其纳入非行政许可项目。有的审批项目,虽然法律法规设定了许可,但未明确许可主体,相关部门行文自行设定为实施主体。如:“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批”,《安全生产法》有设定依据,但没有明确实施机关。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规定:“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以上许可设定违反了行政许可法规定,属于自己给自己授权。这些项目给改革带来了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造成编制目录时各地不能规范统一。3、正确区分行政许可与其他行政权力。许可与备案、撤销、注销、确认、登记等区别问题,是编制目录中遇见的普遍问题,需要深入学习和研究《行政许可法》,准确把握好行政许可的法律界限,才能科学解决实际问题。如:婚姻登记、机动车登记、房产登记、残疾人证核发等,不同的地方认定的类别不一样,有的放在行政许可、有的放在非行政许可,有的按行政确认对待。但是,企业登记很明确就是典型的行政许可。4、“空壳条款”和“僵尸条款”问题。有的审批项目只有设定依据,而对相关人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流程没有规定。如:菏泽市国税局“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批”及“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审批”,对具体审批程序国家、省均未出台细则,项目不具备可操作性,无法实施。同一个审批项目,不同地方在审批流程上存在很大差异,个别出现人为设障设卡现象,导致一些项目审批条件过于苛刻、申请材料过多。在这些审批项目中,有的申请材料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条件中延伸出来的,有的是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来的,还有少数是“祖辈流传”式审批,说不清具体审批程序的依据及由来。个别项目自设立以来没有发生过审批业务,占用了行政审批资源,但市级又无权取消。如市宗教局承担的“设立其他宗教固定场所审批”,没有发生过审批业务;市体育局“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项目,无人申请。
(二)审批项目数量及规范统一问题。在编制行政审批目录中,个别地方还存在过分注重“数字效应”的现象,试图通过一次次削减项目而实现审批的精简化,这在客观上是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简单化、形式化。有的单纯为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片面追求数字效应,刻意压缩、合并审批事项,拿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数量和比例作为改革力度和成败的指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的不单单是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的数量问题,而是如何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线,如何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各地项目数量相差很大,甚至同一事项,名称不一致,定性也不同,编制的目录千差万别。从我们的实践来看,通过努力,各地同一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数量应当大体一致,项目名称尽量做到规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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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节如流、居诸不息,又到了总结一年过往,明晰思路与目标,坚定信心再出发的时刻。回顾一年的工作,发展规划部在集团业务部门及公司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各部门的鼎力支持与配合下,基础业务能力更为扎实,“务虚体系”业务更显实效,精细化管理与全面管理水平均有较大提升,下面针对一年来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做如下汇报:
一、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战略规划引领,为企业持续发展明方向、划路径。
按照集团公司编制三年滚动规划、专业化指导意见以及专业化建设项目调研等相关文件要求,部门在深入学习集团公司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分析掌握经济发展、行业发展形势,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目标,规划战略路径,制定保障措施,高质量完成了三年滚动规划、专业化建设总体规划等纲领性文件的编制工作,并坚持高站位、强管控、保落实的战略思路,扎实推进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在公司落地落实,为解决影响公司整体改革发展的经营、经济、施工生产、专业化建设、亏损治理等重点工作打下了战略基础。
2、健全制度体系建设,为企业改革创新添动力、激活力。
制度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体制保证,高效发展的活力源泉,政令不清、执行不力、奖罚不明,企业经营活动将陷入僵局直至衰亡。为重塑制度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制度引领、规范、保障作用,部门在深入学习集团公司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制度建设管理办法,并于四季度开展了制度评估及制度档案信息收集工作,共收集制度类、管理类问题五十余条,作为制度体系改革创新的方向依据,同时建立了制度信息档案及有效性制度目录,为公司制度信息系统集成夯实了基础。通过一系列业务改革举措,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创新实效,为公司制度建设合规性开展及制度学习宣贯强化了基础保障。
3、强化执业资格人才培养,为企业经营拓展强基础、作保障。
建造师人数紧缺、业绩不足、证件不匹配等问题一直以来困扰企业经营承揽的痼疾顽症,如何为公司经营承揽获取更多投标资源,如何实现项目管理人员“人证合一”,成为部门深入思考的问题。通过过去的实践经验总结得来,正向的宣传引导与做好配套服务已收效甚微,必须在完善执业资格人才培养机制上下功夫,方能取得实效。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部门结合集团公司相关办法与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制定了公司《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针对执业资格人才供给与需求两端矛盾,制定差异化、阶梯式津贴补助原则与标准,使无证者渴望取证、持证者期盼价值实现,价值贡献者真正受益。
4、实现资质证照有序管理,为企业经营活动力保驾、强护航。
一是积极响应集团战略,助力新产业发展。近年来,建筑行业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各级行政审批核查力度也日趋严格,今年资质平移工作可谓一波三折,大体可以概况为“四进住建部、五访省建委、六跑市建委”,最终在对人员、业绩等各项资料反复推敲、细致修改的基础上,于10月份完成了房建、市政两项一级资质的两次平移工作,及时解决了集团建筑装配科技公司“准入不准营”的现实困难。
二是强力清理分支机构,营造良好经营生态环境。前些年受地方政策限制,公司经营承揽遗留的分公司达13 个之多,其中大部分被强制吊销,此部分分支机构因面临超出公司业务布局、负责人离岗、注销手续繁杂等因素影响,清理难度大,同时给企业信誉带来一定影响,部门经细致研究后,积极协调单位人员及社会中介机构,采取就近原则,分头办理,并持续跟踪,逐个销号,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现已基本清理完毕。
5、聚焦全面风险管控,为企业健康发展找症结、开良方。
风险防控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上升到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与长远角度看待。年初,部门在与集团业务部门充分对接,深入学习外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风险内控、风险评估、风险问卷调查等一系列风控工作,系统梳理了公司当前面临的重大重要风险8项,并制定了专项防控方案,作为公司风险防控的指导性文件下发执行。针对日趋复杂的市场环境以及企业面临的诸多问题,探索建立完善公司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提升企业治理能力与合规性管理水平,将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研究方向。
6、积极落实国家政策,“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快进推、见实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作为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具有一定的政治性、系统性与复杂性。部门在单位领导的指导下,积极与地方各接收单位对接协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制定各阶段任务与目标。在积极清收回款,确保改造支付的基础上,全力推进预算上报、资产评估、资产移交、审计清算等工作。全年共回收资金629万,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新都职工家属区也成为集团内首个完成分离移交的基地,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下一步将重点完成审计清算及剩余补助资金回笼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战略规划的执行、监控、纠偏、评价与考核等方面工作还存在很大不足。
2、国内形式、行业形式、企业内外部环境的认识、分析判定能力还很欠缺。
3、风险管理形式大于实质,风险防控体系尚未成形,长效机制还不健全。
三、2020年工作安排
在做好部门日常工作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强化战略引领,增强核心竞争力
强化战略管理,做好五年规划编制工作,规范战略执行、监控、纠偏、评价与考核等各环节管理流程,建立保障机制,保证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2、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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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是围绕人群空间直接影响到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因素总体,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和社会因素,其中环境影响是指开发行为可能引起的环境条件改变,而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这种变化做出预评,对项目建设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评估,根据评估数据,制定减缓措施,争取把不利于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主要是为了减少和控制环境污染,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结合,在环保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增长。我国在197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工业区、居民区等区域做出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是我国开始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尤其是2003年9月《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正式实施以来,环评事业有了明显快速发展。在30多年的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协调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随着环境评价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得到全面发展,评价管理方法体系和机制得到逐步完善,评价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展。但我们应清楚认识到,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仍十分严峻,大气污染、水土污染等情况严重,环境影响评价还有待改进和发展的巨大空间。
1 当前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现状
我国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已有近30年,从小平同志南巡后开始关注战略环评问题,在一个较大区域内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同时提出减轻不良影响的多种措施。自2003年的环评法实施以来,我国环保局不断起草并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多项法规、政策,不断完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且实现了注册环评工程师制度,提高了环评工程技术人员的水平。另外各区域成立评估机构,逐步建成科学的环评审批程序和较为健全的环评技术体系,实现了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时交流的目的,更加有利于我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但我国引入环境影响评价较晚,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来看,当前我国环境评价影响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
2 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对改善区域环境保护有重要作用,随着环评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得到公众认可,成为我国各地基本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其发展历程短,在实践、经验方面均有所不足,作者根据自己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综合能力不足
环境影响评价队伍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偏低,尤其基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队伍力量较弱,未设立专门的管理队伍,出现执法水平低下的情况;另外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个体利益面前,不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严重缺乏环境意识和责任,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严重扰乱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市场化。
2.2 环境影响评价机制问题
环境影响已被列入法规章程,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普遍实行,尤其是基层小企业基本未能履行该方面法规要求。基层小企业对增强区域经济活力有重要影响,但小企业发展存在技术落后,资源浪费的严重问题,对环境管理要求松弛,经常出现小企业大污染问题,环境影响评价是贯彻生态环境防御为主的重要措施,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2.3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过程不够精细
对某一个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详细掌握该项目产生污染物的位置、方式、种类和数量,摸清各种污染物最终向环境的排放方式、数量等重要参数,从而有利于制定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提升控污效果。以上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环评工作的质量和结论。但在实际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经常存在部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分析较为粗糙,各项参数不够精确,导致污染源计算不够准确或出现失误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时环评人员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环评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缺乏及时沟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前完成或无组织排放问题都会导致对项目工程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出现偏差、数据不精确等问题。
2.4 环境影响评价时间问题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目的是评估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采取减缓和控制措施,在这过程中,选择时机是一项重要内容。一般在建设前期开始环评的作用较大,但由于建设单位不愿花钱在不确定项目可行性时进行环评,却又想在确定项目后加快环评,这给环评造成极大压力,大多环评单位因某些趋使因素不得迎合建设单位,导致环境影响评价成为一种补充性工作,未能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3 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改进对策
3.1 推进规划环评
为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本质作用,实践表明,可通过推进规划环评的方式来控制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这种方式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不仅要对单个项目进行环评,还要对发展规划进行环评;要求所有综合性和专项规划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审批部门不得通过未按规定编写的,严格履行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并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各部门间的联网审批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规范化推进环评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还应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依法追究违反环评审批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3.2 建立环评公众参与机制
公众参与是环评内容的重要组成,因此在项目活动中应重视公众参与内容,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布局等,并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规范化、具体化,实现公众环境影响评价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增添公众参与内容,可补充环境监测评价和数学模式预测中难以发现的问题,更好判断出项目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对解决当前各地区环境考虑片面性有很好作用,因此要鼓励并积极开展群众参与环评机制。
参考文献:
[1]赵延宁,武建伟,王贤.等.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X820.3.
[2]浅谈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发展及现状X820(A)2013-09.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