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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习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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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习论文

篇1

儒学包含丰富的社会思想,大陆学界对儒学的认识中,亦有从构建中国学术谱系的企划出发,将儒学中某些因素,作为西方社会科学中某些学科的中国样本这一趋势。例如,将儒学中的统治技术和国家治理思想视为中国古代的政治学,将儒学中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说视为中国古代的社会学(彭立荣,2003),等等。此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看待东西方不同发展路径条件下知识与学说的形成与性质。

一、关于社会学发生学意义的不同认识

社会学作为关于社会运行和发展的专门知识的理论体系出现在十九世纪的欧洲,种种社会问题促使社会思想家和哲学家进行深入思考:同时,社会学的出现更是人类对社会及其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化的结果。在其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之前,它的许多思想观点一直被包含在历史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等学说、理论之中,以社会哲学的形式存在(贾春增,2000)。

在西方,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的社会学经历了从社会哲学到社会学的漫长转变过程。古希腊哲学中的社会思想以及文艺复兴以来的社会哲学思想,对社会学的逐渐形成起到了重要的理论积淀作用。特别是文艺复兴以来自然科学的发展对社会学的产生同样起到重要作用,自然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科学理论发展的前提,其成果反映在哲学思想(从思辨的层次)上,通过哲学思想又直接影响到社会科学。因此社会学得以产生和发展,乃是长期存在的各种社会哲学思想演化的结果。

一些学者认为上述解释固然合理,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种文化体系均有各自不同的知识与学科发展路径。人类对自身群体进行的研究早已有之,并形成了多种类型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说。就中国情况而言,由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包含着对人类社会和人际关系等内容的研究;这一类有关人类社会的理论与学说,不可否认其具有社会学性质。因此,儒家学说(或称儒文化)就是一种以文化的形态出现,以规范人在社会中的行为为根本特征和对社会进行整合、治理为根本任务的关于社会的理论与学说,即为古代中国的社会学。

持有上述观点的学者认为,古代中国无社会、社会学之名,且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与讨论亦不可能上升到近代细致分工的学科之水平,因此不能企望儒家学说创始人孔子及其继承者使用今天的学术概念,更无法企望其思想与学说完全符合近代学术规范i今人对此类历史上的思想、学说与理论的审视与界定,不应仅从其具有的概念与范畴出发,更重要的是需注重其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检讨其理论体系是否形成并成熟,其理论深度与社会功能处于何等程度。因此对儒家学说而言,审视其蕴含的具体内容,是对其进行定位与“正名”先决条件。

二、儒家学说的两大主题

在上述观点的支持下,不妨从儒家思想的主题入手,梳理其中蕴含的社会学意义。儒家学说的核心为两大主题,即“礼”与“仁”,以此为核心儒家学说首先具有突出的伦理社会学性质与功能,同时兼具政治社会学意义。

作为一种规范系统,礼的形成适应了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孔子认为礼对维护传统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故对其极为重视(苗润田,2002)。《广雅》;“祉,髓也”,礼具有使人彼此结为一体的功能(王处辉,2002),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与此相关,儒家学说对家庭的关注亦是由于对礼的维护,体现了其在家庭社会学范畴的理论已处于高度系统化程度,这种角色要求实际上同样是一种具有强大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推而广之,家国同构。治家与治国被联系到一起,孔子引用《尚书》“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认为在家庭伦理问题上持正确态度才具有参与政治的资格,主张从政者首先应当是全民道德方面的表率(彭立荣,2003):因此儒家政治思想对统治类型的期望和韦伯的“个人魅力统治”有着惊人相似。这种统治的基础是统治者的个人魅力,其才能可表现在伦理、英雄行为或宗教方面(L.A.科瑟,1990),在统治者所具有超凡的个人魅力与才能中,伦理道德标准是关键因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篇)。

在阐发“礼”主题的同时孔子提出“仁”主题,为礼画龙点睛。“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篇)。孔子认为仁是礼的内心,礼是仁的表达形式;仁是内心的深情厚意,由此而求表达,于是有礼乐(王处辉,2002)。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敬的交往伦理;同时,仁应当成为为人处世的准则,是“君子”必须具备的品质,“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语》“里仁”篇)

推及政治领域,孔子的“仁”被发展为孟子的“仁政”,涉及统治者的政治合法性来源。先秦诸子学说中,儒家最关注政治合法性问题,“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篇)。冯友兰指出:“盖王、霸,乃孟子政治理想中二种不同的政治。中国后来之政治哲学,皆将政治分为此二种。王者之一切制作设施,均系为民,故民皆悦而从之:霸者则惟以武力征服人强使从己。”(冯友兰,2000)王道政治就是仁政。所以孟子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德行仁者王。”(《孟子》“公孙丑上”篇)

综上所述,儒家思想的两大主题具有丰富的社会学思想,其中所阐发的一系列分析与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接近近代社会学理论的研究路径。

三、儒学社会思想、儒学社会学思想,古代中国社会学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孔子等儒家代表人物的思想中社会思想占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因此在社会学教学的主干课程——中国社会思想史中,这一部分会被着重讨论。儒家思想存在着近代社会学中某些分支的研究内容与理论假设,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据此认为,儒家学说就是古代中国的社会学呢?笔者个人认为在西方学术规范主导的当代学术领域,我们不应该轻易下这样的结论。近代科学起源于西方,包括社会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科学,在其漫长的学科发展历程中已形成了一套完整严谨的规范体系,这与东方学界长期以来形成的注重形象思维、具有高度抽象性的治学方式有着本质的不同,二者存在着体系的差异,因此用西方近代学术体系中的语言概括、界定古代中国的思想与学说,未尝不具枘凿之嫌。

在社会学中国化的过程中,汲取中国古代社会思想中的因素并赋予其社会学意义,是当代社会学工作者必须面对的课题;同时,在梳理中国古代社会思想时,采取科学、严谨的态度更不容忽视。正如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国古代有哲学思想而无哲学;我们或可认为,儒家学说中包含的社会思想,有些已具备近代学科意义上社会学思想的雏形,但我们不能武断地承认儒家学说中的社会思想就是古代中国的社会学。

参考文献:

[1]王处辉,《中国社会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彭立荣《儒文化社会学》,人民出版社,2003

[3]苗润田,《解构与传承一一孔子、儒学及其现代价值研究》,齐鲁书社,2002

[4]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篇2

在信息技术的融合下,各个国家已经意识到教育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把智慧教育作为变革国家教育系统的战略选择。目前国内外在智慧教育设计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对于我国发展智慧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软实力的发展

国内外现阶段的智慧教育中,非常重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如高速宽带接入、云计算存储、移动终端的开发等,这些对促进学生进行随时随地学习提供了条件。IBM根据智慧教育五大变革,提出智慧教育框架:数据收集、存储与分析;个性化学习体验和优化教育管理。在IBM智慧教育核心就是利用信息技术,为学习者创设智慧学习情境。国内华东师大与华为公司合作的华东师大教育云、宁波智慧教育,架设高带宽校园网,创建了高智能实验室和新教学设施。这些基础设计的建设为后期智慧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提供了很好地保障。

(二)实现跨学科、跨部门整合,促进全员参与智慧教育建设

在新加坡智慧教育系统中,通过整合公众学校、私人部门/企业、公共部门政府合作模式,与各地方教育技术研究团体、信息通信研究人员、企业以及知名海外教育技术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学校与教师在电子教材、其他教育资源与教育应用的开发上具有一定的话语权,通过多方合作交流,从而获得有利的实时反馈,实现活跃的思想与合作交流,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三)消除信息孤岛,促进各个系统融合共享

韩国智慧教育系统是结构化的插件式智慧教育系统,该系统由智慧内容子系统和家校学习子系统组成,通过学校和家庭联接,形成一个学习空间,促进正式和非正式学习,各个系统功能相互融合,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和服务,有效提高学习和教学工作的效率。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经历了网络教育、数字教育。在数字教育中,我们基本实现了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对教学系统、学习系统、管理系统等系统进行了开发,但这些系统是相互孤立的。在智慧教育未来发展过程中,整合各个子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服务是我们智慧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

(四)重视智慧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我国先后颁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纲领性文件,这些对我国智慧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支持,同时为智慧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然而智慧教育有条不紊地持续发展还需要国家立法机关建立更完善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为智慧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国智慧教育建设在各个学校侧重点各不相同,有侧重硬件基础设施、侧重网络带宽、数字化教材开发、教学系统软件开发等。如何更有效的发展我国智慧教育,更需要上层理论指导。笔者以学习科学为理论,促进智慧教育合理、个性、针对性建设,让学习者获得更高水平的创造性思维。

三、学习科学内涵

智慧教育建设围绕“以学习者为中心”,设计学习中的硬件、资源、环境和社会因素,根据所收集到的实时或非实时的数据,对设计进行适应性调整。而学习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则可以指导这一设计过程和具体技术的实现。根据学习科学理念,对学习情境中学习者的具体学习行为、感知信息的方式和态度,进行设计。

四、智慧学习环境设计

本文结合学习科学内涵,根据冯锐经验学习环境模型,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和智能技术,全面感知学习情境信息、识别学习者特性,灵活生成最佳适配的学习任务和活动,结合技术支撑下的智慧教学法,构建学生的知识意义,从而使学生的创造性和创新思维得到大大提高,设计智慧学习环境模型(如图1)。图1智慧学习环境设计模型在本模型中,“以学习者为中心”,把学习活动镶嵌在真实情境中,学习者通过体验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再检索、分析、解决和验证问题,通过广泛参与、自由探索、合作共享,获得知识的意义建构。主要有以下功能:

(一)学习情境自动感知

情境感知主要表征智慧环境对物理环境和学习行为的感知能力。一方面传感器感知环境的物理因素,系统自动调节物理环境,促进学生适应性学习。第二方面传感器获取学习者的位置、姿势、学习终端、操作、学习方式、情感等学习行为方面数据,结合学习行为分析,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提供适应性支持,促进学习者个性化、自我导向的学习。

(二)学习资源自动推送

在智慧学习平台,结合学习分析呈现学习者特征、学习内容、处理信息的方式等数据,为学习者自动推送相关学习资源,促进学习个性化学习。同时智慧学习平台还根据学习结果数据分析采取干预措施,通过迭代循环过程,更好实现个性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学习和教学成效的目的。

(三)智慧评价

评价促进教学改进。在智慧学习环境中从评价主体的多元性、评价内容的多元性、评价方式的多元性进行综合性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价主体有学生、同学、教师和学习共同体。评价内容有学生在线学习时间、发帖数据、参与讨论频率和测验分数等。评价方式有调查、项目设计、考试等。

(四)智慧教学模式

据文献分析,目前国内关于教学模式的研究非常多。然而目前如何选择恰当的教学模式,却没有相关原则和技术。在智慧学习环境中,我们充分利用技术的“智慧性”,灵活地选择智慧学习平台社交媒体,利用各种交互方式和媒体工具,设计与自己学科相适合的教学模式。同时还可通过教学助手的设计,如在线求助策略,促进学生进行高效的合作学习。在科学实验课中我们可结合认知科学仿真技术,建立3D情境馆,如博物馆、图书馆和生活馆,实现学习者真实的学习环境沉浸式学习,提高学习者的问题解决能力和技巧。

(五)正式学习与非正式学习相结合

在智慧教育系统,我们结合正式学习和非正式学习环境特点,主要是了解和改善家庭、工作场所,课堂等实现虚拟的共同体与现实共同体中的学习环境,针对教学设计的认知、社会和技术方面都给予跨学科的研究,从而达到利用创新的技术来改变学习方式。

五、总结

目前,信息技术与教育在不断地融合,教育信息化持续良好的发展势在必行,十分迫切。现阶段我国关于技术支持深度学习的学习环境设计与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本文结合学习科学理论,从理论上设计智慧教育学习环境模型,创建具有智慧特性的学习环境,促进智慧教育的研究更好地发展。

作者:张亚珍 单位:九江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任友群,詹艺.国内外学习科学领域建设、研究进展及发展趋势[J].中国教育科学,2013,(2).

[2]J.IAndersonCTtransformingeducation:Aregionalguide[M].UNESCOBangkok,2010.

[3]祝智庭,贺斌.智慧教育:教育信息化的新境界[J].电化教育研究,2012,(12).

[4]靖国平.从狭义智慧教育到广义智慧教育[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3).

[5]JaechoonJo,KinamPark,DogilLee&HeuiseokLim.AnInte⁃gratedTeachingandLearningAssistanceSystemMeetingRequirementsforSmartEducation[J].WirelessPersCommun,2014,(4).

篇3

一、复杂适应系统理论

复杂适应系统(CAS)是一类很有代表性的复杂系统,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是美国计算机科学家.H.Holland教授于1994年提出的。他认为,复杂性来源于系统内部,是系统内部不同层次的要素的适应性促成并发展了复杂性。用最简单的语言来定义复杂适应系统,它是由许多非线性相互作用的部分组成的复杂系统。这些部分能够适应变化的环境,而且,每一个“部分”都存在于另一个“部分”之中,从而形成了嵌套的层次结构。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基本思想是:CAS的复杂性起源于其中的个体(ActiveA.gent)的适应性,正是这些个体与环境以及与其他个体间的相互作用,不断改变着它们的自身,同时也改变着环境。这些个体能够与环境以及其他个体进行交流,在这种交流的过程中“学习”或“积累经验”,不断进行着演化学习,并且根据学到的经验改变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各个底层个体通过相互间的交互、交流,可以在上一层次,在整体层次上涌现出新的结构、现象和更复杂的行为,如新层次的产生,分化和多样性的出现,新聚合的形成,更大的个体的出现等。

复杂适应系统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主体具有主动性、适应性、并发性。系统中的主体可以自动调整自身的状态、参数以适应环境,或与其他主体进行协同、合作或竞争,争取最大的生存机会或利益。在这个演化过程中,主体的性能参数在变,主体的功能、属性在变,整个系统的功能结构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系统中的主体是并行地对环境中的各种刺激作出反应,进行演化。(2)系统具有层次性。在适应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个体之问的差别会发展与扩大,最终形成分化,渐渐地建立层次。首先,这种层次性比较明显,各层之间界限分明;其次,系统内很多层次之间存在嵌套关系。(3)标识性。标识就是个体在与其他个体或环境相互作用时,尤其是在搜索与接收信患时,相互识别和选择的标志。(4)主体与主体、主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是系统演变和进化的主要动力。这种相互作用越强,系统的进化过程就越加复杂多变。由于学习型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复杂适应系统的诸多特点。在学习型社会系统中,学习型个体作为基本的社会成员,是存在于这个系统中具有自身目的与主动性的、积极的“活的”主体个体通过积极与社会环境以及其他个体进行持蕈学习到笛的经耋验丢改矍变自身结构和行为方式。同类羹个豢为了完成共同的功能,通过“黏合”形成较大的所谓多主体的聚集体——元主体(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同样可以像主体一样再聚集成更大的聚集体从而导致层次的出现,学习型组织(元主体)在系统中有时像一个单独的个体那样行动。因此,CAS理论对学习型社会的构建也颇具方法论意义。

二、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视野中学习型社会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

所谓主体性原则,就是学习型社会的构建要尊重人的幸福、人的自由、人的尊严、人的终极价值,以现代人的精神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主体”这个概念是CAS理论最核心的概念。CAS理论将系统中的个体称为“主体”——具有适应能力的个体,强调个体的主动性,强调它具有自己的目标、内部结构和生存动力,把个体的主动性提高到了系统进化的基本动因的位置上。

遵循主体性原则在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方面这是学习型社会的理念所决定的。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观点,学习型社会就是一种教育机会,是一个人人皆学、时时皆学和处处皆学的社会。另一方面,我国的教育传统中以人为本的观念相当薄弱,如果不能够从人的发展的角度来理解和确定教育的意义,社会和教育的发展方向就有可能与学习型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学习型社会的

建设就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学校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态度、方法和习惯,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学校要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在把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同时,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学校要重视正规教育和非正规、非正式教育的和谐发展。学校还要注重各级教育渠道的衔接和贯通,注重不同教育类型间的相互转换,尤其是学校内外教育机构要相互承认各自的学习成果。

(二)整体涌现原则

所谓整体涌现原则,就是学习型社会系统的构建要以学习型组织为基础,遵循整体构建的思想,强调学习型社会系统各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学习活动,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

CAS理论认为,整体涌现性是指整体才具有而孤立的部分及其线性相加之和不具有的特性,它主要是由系统的组成成分按照系统的结构方式相互作用而激发出来的,是一种组分之间的结构效应或组织效应。不同的结构方式或组分之间不同的相互激发、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产生不同的整体涌现性。当我们说“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时候,指的正是这种相互作用带来的“增值”效应。

社会是由各种各样的组织构成的,要建立学习型社会,必须使这些组织转变成学习型组织,也就是要求各种组织通过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组织共同愿望,并通过共同学习和系统思考,克服组织发展智障,使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追求发展和进步。所以,我们要大力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企业等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当全社会各种组织都变成学习型组织时,我们的社会就会自然过渡到学习型社会。

(三)活力性原则

所谓活力性原则,就是指学习型社会成员的学习活动,应该在坚持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前提下,承认学习者基础的层次性,把学习活动保持在具有层次性的复杂阶段,使教育资源层次化,学习方式多样化,使具有不同知识层次的人都能在其中找到适合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找到激发自己不断向高层次目标前进的动力,保持学习活动和学习型社会主体蓬勃向上的活力。

CAS理论告诉我们,“复杂的适应性系统的特点就是永恒的新奇性。”秩序状态太规范,太死板,不利于作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不利于自动催化组的产生;混沌状态又太混乱,太无组织纪律,内部的自我破坏力加大,也不可能有什么造就。处在秩序与混沌之问的复杂阶段是最佳位置。因为在这样的阶段,系统既具有秩序与混沌_两方面的优越性,又少了两者的缺点。因而在这个阶段,作用者的活力与系统的活力(组织的活力)就能够充分地显示出来,达到创造某种新奇的目的。

学习型社会的构建要大力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观念,倡导构建一个无人不学、无地不学、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学习贯穿于人的一生,不再划分为学习阶段和工作阶段;学习是没有围墙的,不再局限于学校学习,还包括在职学习、社会学习等;学习的内容不仅包括知识、技能,还包括态度、方法、行为习惯等;学习形式是多样的,不仅包括正规学习,还包括非正规学习,大量的学习是生活中、交往中、工作中发生的;继承和创新都是学习,而且创新是更重要的学、习,要重视创新性学习。只有这样,人们才可以随时随地抓住适应自己需要的高品位的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

(四)标识性原则

篇4

1.2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是加快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途径

城镇化不是物的城镇化、土地的城镇化,城镇化的核心是人。人的城镇化意味着人的素质提高,进入到文明的生产体系和生产方式中靠得就是教育,因此,教育在城镇化中起着核心作用。农村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新生代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工作、生活上基本城镇化,而思想上尚未真正实现城镇化。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城镇化观念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整体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其适应和融入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加快我国城镇化建设发展进程。

1.3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社会全体成员都要加强学习。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数量的不断增加,农民工群体逐渐成为重要的社会群体。实现全员学习不仅是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还是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社会成员终生学习、持续学习。新生代农民工年龄较轻,受教育水平有限,原有专业训练已难以适应当前科学发展要求、技术革新的速度。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建立新生代农民工终身学习体系,可以满足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发展要求,也符合建设学习社会的要求。

2学习型社会建设中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面临的新形势

2.1培养群体扩大化和年轻化

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我国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城市吸纳了2.6亿从农业生产中分离的劳动力,他们是维持城市生活正常运转及保证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群体。新生代农民工希望通过继续学习教育学得一技之长,改变自己的工作现状。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普遍偏小,智力水平处于高峰期,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学习精力旺盛,他们具备学习的基本条件。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增加、培养群体扩大、培养对象年轻化的特点,有利于开展大规模规范的培养教育,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培养教育提供了良好机遇。

2.2培养目标高移化

新生代农民工为自己制订了较高的工作目标。老一辈农民工多数从事建筑业、制造业,主要靠出苦力,不排斥脏活累活。他们多把建筑业、制造业等艰苦工作作为进入城市的跳板,他们趋向于做网络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机械维修师及从事新兴行业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从生活目标的设定来看,老一辈的农民工是“生存型”,将生存视为第一目标,养家糊口是他们的主要任务。而新生代农民工是“发展型”的,发展是他们的第一目标。他们认同城市的生活方式和理念,希望在城市定居,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过着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实现目标的重要途径在于加强自身的学习与实践。由于新生代农民工一般都接受过义务教育,甚至是高中教育,比父辈拥有更高的文化水平,这也是他们敢于追求更高层次理想工作和生活的基础。学习型社会建设应该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与需求而提高培养目标。

2.3培养教育行政化

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培养教育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和社会应高度重视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工作。现阶段农民工培训机构是通过政府指令的方式确定,缺乏竞争机制。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和能力各不相同,有些完全不符合培训要求。同时,政府对培训机构缺乏相应的监督和评估制度,使教育培训机构为了培训而培训,倾向短期利益的获得,忽视了学习者发展的长远要求。虽然政府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有稳定的供给,农民工数量的增加,多个部门共同管理资金的使用,造成资金分配不当,使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发展后劲不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多由政府设定好,理论性较强,缺少实际操作性,不能与时俱进。政府在制订培训计划时,未正确分析社会需求,进行社会调研,培训内容与促进农民工就业脱节,培训效果不佳,得不到农民工的支持和广泛参与。

3学习型社会建设中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科学体系的构建

3.1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终身学习观念教育

学习型社会以社会学习者为主,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机会和利用社会资源的权利,保障和满足每位社会成员的学习权利和学习需求,形成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教育体系。首先,让新生代农民工了解义务阶段学习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终身学习的结束,要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新生代农民工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城镇人,就必须不断地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把终身学习变成自觉行为和一种内在需求。其次,以学习型社区建设为依托,开展终生学习理念教育。在新生代农民工聚居的社区和工地,举办大型讲座,成人教育是保障他们接受再教育的重要途径。最后,发挥榜样带头作用。邀请新生代农民工中的成功人士,讲述自己成功的经验,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学习的自信心,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以及对知识的向往[5]。

3.2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内容

3.2.1增加权益教育。新生代农民工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未接受过正规、系统的法律知识,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避免伤害的发生。因此,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普法教育,为新生代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发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扩大和居住分散的特点,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权益教育。建设学习型单位,每个企业都有法律顾问,企业应协助法律顾问开展覆盖农民工群体的法律讲座,详细讲解企业和农民工建立雇佣关系的条件和程序,针对工作岗位上容易出现的纠纷矛盾,提出合理的应对解决策略。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会是企业员工自愿、共同选举出来的组织机构,农民工通过工会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因此应充分发挥工会的法律教育功能,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素质。3.2.2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新生代农民工为城市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农民工犯罪也成为城市的安全隐患。随着农民工群体的扩大犯罪案件也呈不断上升趋势,经济贫困与心理扭曲是造成犯罪的关键因素。目前,在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教育内容中,主要侧重职业技能教育,而对心理健康教育侧重于理论知识的灌输。因此,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健康教育而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应建立农民工心理档案,重点关注有潜在心理问题的新生代农民工,给予正确引导。定期举办团体活动,增进在职员工与临时员工之间的联系,拓展农民工的交际范围,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消除心理歧视的障碍。政府应组织成立专门的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咨询机构,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惑,也可以招募志愿者深入基层,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答疑解惑,正确引导他们适应城市社会。3.2.3引入创业指导教育。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有很多人多才多艺。他们不甘平庸,勇于创新。但是由于他们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而进入正规就业市场的门槛又高,使他们心中过高的期望与现实的就业情况形成巨大反差。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创业素养和创业能力,应引入创业指导教育。首先,应加强新生代农民工中等职业教育,增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新生代农民工一般接受过初级教育,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多分布在操作实践性较强的岗位,这为开展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奠定了基础,深化创业理念。其次,培训机构应完善农民工职业资格培训政策,增强创业资本。职业资格可以直观反映农民工技术水平,增强创业的自信心、说服力和竞争优势。

篇5

Vygotsky派的学者都认为学习是社会化的。Lantolf提出:“发展的原动力是在环境中产生的,而非个人。”(Lantolf 2006: 726)也就是说,任何知识,首先都表现于社会层面,接着通过一系列的交互式活动和调控,才逐渐转变为人的脑内知识,为个人所熟知和运用。Wells认为,在学习者不断提高和掌握思维工具的同时,学习过程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而在学习过程中,语言则被认为是最核心的工具(Wells 1999: 319-320)。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James Lantolf开始尝试将Vygotsky的社会文化理论运用于第二语言学习中。此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利用社会文化理论探索第二语言学习的问题。

社会文化理论包含多个方面,而在这篇文章中,更强调的是“最近发展区”,支架式教学,以及“新手”和“专家”或者同水平学习者间的交流。

社会文化理论主张学习首先是社会化的,其次才是个人化的;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其次才是个人的行为。新的知识通常通过人际交往或社会活动而逐渐积累。而且,学习常被看做是一个由学习者本身或他人调控的过程。在学习的初期阶段,学习者或孩子经由协作过程,被引入知识的学习。接着,知识经由社会化的调控最终进入他们的潜意识。也就是说,从很大程度上说,学习依赖于面对面的互动,例如集体讨论或集体解决问题等。因此,成功的学习可以被定义为“由协作式脑力活动转变为自发式脑内活动的过程”(Mitchell,Myles 2004:195)。

一、最近发展区

Vygotsky将“最近发展区”(ZPD)定义为:“由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决定的实际发展水平,以及在成人或更有能力的同辈人的指导下所决定的具有潜力的更高级的发展水平”(Vygotsky 1978:86)。此外,最近发展区标记出由他人指导所完成的学习及自身独立完成的学习之间的距离。

根据上述定义,ZPD指的就是这样一个区域,即学习者未具备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在适当的指导下,也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要使学习发生在ZPD,学习者将学的知识就不能太难,超出其能力范围,必须在学习者所能适应的范围内。这和Krashen的“输入假说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同的。“输入假说理论”提出,给学习者输入的新信息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这样才能够被学习者吸收。然而,有学者指出,ZPD和“输入假说理论”有质的区别,ZPD更强调学习者的“协作学习”,而非内在因素。Swain和Lapkin说:“和‘输入假说理论’不同,我们想要强调的是,在协作活动中产生的才是学习。也就是说,学习不是在‘表现’外产生的,它发生在‘表现’当中。而且,学习是一种积累性的、自然发生的并且持续发生的行为。”(Swain,Lapkin 1998:321)这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即ZPD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它随着学习者的知识增长而变化。由此可以得出,知识和ZPD之间具有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而“交流”将两者联系起来——知识在ZPD内,通过不断的协作活动获得,而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后,ZPD的范围就发生变化,这个时候,将会有更多更高级的新知识可以为学习者学习。

二、支架式教学

“支架式教学”和“最近发展区”有密切联系。有学者将“支架式教学”定义为:一个孩子在大人的引导下,逐步完成一个任务的学习过程 (Wood, Bruner,Ross 1976)。

“支架式教学”是一个单向过程。现在,很多专家认为,这种教学不仅存在于“专家”和“新手”或者“大人”和“孩子”之间,而是把它延伸到更为广泛的范畴——即这种教学也存在于同龄人的相互协作中。“在ZPD的范围内学习,我们不一定非得要有指定的老师;只要有人在活动中相互协作,其中有人能够指导其他人学习,这种过程都可成为‘支架式教学’”(Wells 1999:333)。因此,只要存在协作,“支架式教学”也就存在。

而问题在于此,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无论是受社会文化调控还是受自己调控),为什么需要他人的引导(scaffold)呢?“支架式教学”的首要目的是让学习者在适当的引导下,能够快速发现新知识的要点。而引导者(scaffolder)的作用是使得新知识不会太难或太简单(Drury 2007:53)。Wood为“为什么需要给孩子提供‘支架式教学’”给出了解释。他认为,当孩子进入他们不熟悉的领域时,会出现一种不确定感,而这种不确定感会削弱他们的学习能力。所以,引导者(scaffolder)在这里的作用,是将困难的问题肢解为更简单、更容易上手的小问题,降低新问题的不确定性,提高学习者的发展潜力。“孩子们通常是生活中的‘新人’,他们比成年人更易产生一种不确定感,所以他们选择、记忆和计划的能力在某种程度上是受限的。如果没有别人引导他们,他们很有可能被这种不确定感所吞没”(Wood 1998:165)。对于二语学习者来说(尤其是程度较低的学习者),他们就像是正在认识新世界的孩子,需要足够的指引(scaffolding)。

根据Wood, Burner和Ross的研究,“支架式教学”起到以下作用:

1. 使学习者产生学习兴趣;

2. 使问题简单化;

3. 保持学习者对目标不断追求;

4. 标记出已经掌握的和需要掌握的知识间的差距;

5. 控制学习者在解决问题时的沮丧情绪;

6. 展示出最理想的学习过程的范本

(Wood, Bruner,Ross 1976:89-100)。

简单说来,“指引”(scaffold)某人学习,就将系统地将学习者和其他社会成员联系起来(尤其是有学识的社会成员),让学习者在交互式活动中获得有效“指引”,并使学习发生在ZPD内。

三、活动理论

活动理论由Vygotsky派的学者A.N.Leontiev提出,他将活动定义在社会文化的范畴中,而互动、相互主体性及被“指引”的“表现”都会存在其中。他认为,一项活动必须包含主体、客体、行为及操作(Mitchell,Myles 2004:199)。让每个活动不同的因素即是活动中的客体。当然,就算所有主体所面对的客体相同,他们所采取的学习方式也大相径庭。而“操作”则是指主体做出何种行为以达到客体的要求(Donato,McCormick 1994: 455)。总体来说,活动就是由客体所引导的,而主体所采取的行动也是根据客体要求所制定的。

这些年来,社会文化理论(包括“最近发展区”,“支架式教学”及“活动理论”)都被广泛地运用到二语学习中。因为语言是所有脑力行为的必需工具,语言和人类的社会、文化及心理密不可分。

社会文化理论学家认为,孩子的早期语言学习是通过和其他人的交流活动进行的,如父母、看护人、同龄人等。通过这些活动,语言成了一种“制造意思”的工具(Mitchell,Myles 2004:200)。同样的,二语学习者也可以通过和其他人用二语交流的活动,达到语言学习的目的。

Vygosky派的二语学习研究者将二语学习看成一个这样的过程:二语学习者将二语逐渐变成自身用来思考的工具,就像孩子在学习母语时一样(Ortega 2009:220)。

与此同时,社会文化理论也面临质疑。有学者认为,有的二语学习者就算不通过人际交流活动也能够达到很高的二语水平,而有的二语学习者尽管经常和将其要学习的二语作为母语的人进行交流,他们的二语水平也没有得到提高。还有的专家认为,促进二语学习过程的是“可理解的语言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而不是社会文化活动。

尽管存在以上争议,没有人能够否认社会文化理论对二语学习产生重要的影响,而这个理论在二语学习中的运用对二语教学者及二语学习者都起到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Donato, R. and McCormick, D. E. (1994) A Sociocultural perspective on language learning strategies: The role of mediation. The Modern Language Journal[J].78,453-464.

[2]Drury, R. (2007) Young Bilingual Learners at Home and School: researching multilingual voices[M].Trent: Trentham Books.

[3]Lantolf, J. P. (2006) Language emergence: implications for applied linguistics-a sociocultural perspective. Applied Linguistics[J].27, 717-728.

[4]Mtichell, R. and Myles, F. (2004)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Theories[M].2nd edn. London: Hodder Arnold.

[5]Ortega, L. (2009) Understanding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M].London: Hodder Education.

[6]Swain, M. and Lapkin, S. (1998) Interaction and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Two adolescent French immersion students working together. Modern Language Journal[J].82,320-337.

篇6

作者:刘一鸣 单位:内蒙古大学

“有效市场假说”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因为在假定中,证券价格和市场形成都要建立在投资人或者经纪人理性的基础上,但是实际上,有效市场在实践和理论上有太大的差异,许多投资者的金融行为依据的不是理性的信息,而是靠自己感性的感知,或者说“噪音”来决定是否购买。”有效市场假说”的实现有赖于有风险的套利机制,所以它的局限性在假设上更明显地体现出来。社会学家认为,任何一种金融行为都必须在社会领域中才能具体实现,并且还会受到社会的制度、文化、思想观念的影响,④因此,经典金融理论缺乏科学性和全面性。“行为金融学“认为,经典金融学的弊端在于:“只关注经济行为和经济市场对于金融行为和效果的影响,而忽视了经济社会制度,文化理念和思想观念等非经济因素对金融行为的影响。”⑤理查德•泰勒(RichardH.Thaler)认为,行为金融学和社会制度的结合是金融行为在社会学视角下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对于经典金融理论的反思将为金融行为理论在社会学研究中的新领域。

在社会学范畴下研究金融行为,是金融研究向社会现实和金融现实进一步结合的标志。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革命、金融体系完善和全球金融危机等使金融市场的交易模式和政策模式发生变化;同时,政治格局和经济格局的变化又使各国的金融市场卷入全球经济和政治范畴。人们对金融影响的感知超过了市场本身,金融行为与社会生活联系日益密切。在新的社会背景下,金融新闻的社会学研究有了更加宽阔的空间和研究意义。嵌入性和脱嵌性理论⑥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为的研究由古典经济学领域发展到有效市场假说,然而这两种理论都是高度抽象的状态下研究的。现实中的金融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参与者也不同于经济人,所以前两种模式不可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运作机制。新经济社会学对“嵌入性”和“脱嵌性”提出质疑。“嵌入性”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整个社会中产生的。波兰尼的观点是:社会的运转从属于市场,社会关系被嵌入到经济关系中。然而,在全球化背景下,萨提那认为存在着至少两种市场:一种是经济社会学传统下嵌入社会关系中的市场,另一种是脱离社会关系的脱嵌性市场。网络的发展使全球性电子交易得以实现,现实中的社会关系网络被计算机网络代替。然而,S.塞桑在电子交易金融行为研究中发现,信息化和电子时代的金融行为依然嵌入社会关系中,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信息必须依赖于资源和情境,信息技术依然要依靠物质资源。在目前看来,金融市场受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制度影响,所以在制度上,金融行为存在一定的嵌入。“嵌入性”实际上是说明,经济是社会的一部分。经济行为本身就是社会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从这个角度去解读,可以发现,经济领域的实质是社会领域的一部分,两者不是嵌入和被嵌入的关系,而是内在的一致性。金融领域的研究应该属于社会学研究的课题,如此看来,研究金融行为在金融领域还是扩大到整个社会领域有没有本质的区别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社会网络和文化系统马克•米兹鲁奇和杰拉德•戴维斯借助于社会网络和新制度理论,对美国的商业银行扩张进行研究。从20世纪60至80年代,美国银行由以区域和地方业务为主的较小规模,发展为共有150家银行、拥有国外分行的国际性产业。他们认为银行走向全球化是一种由组织及其决策者所推动的组织现象。金融行为可以视作是一个合理的行动方式,作为一个金融决策,在企业间以网络的形式扩散开,借助社会关系网络收到行为反馈,使其他银行模仿或者被引导,从而形成广大的影响。另一种对金融行为的研究就是把市场理解为“文化系统”。⑦米歇尔•阿伯蕾菲亚通过对证券股票和期货市场人类行为的研究,揭示了金融行为是社会性在社会关系和文化中的系统行为。金融市场的交易过程不是简单的交易,交易过程包含了社会、文化、经济等因素,交易结果是社会、文化和经济共同作用的结果。可把金融市场视作是一种文化系统,这就意味着交易不单单是重复,而且体现了相互理解并促使人们进行不同的选择。交易中产生的理解随着时间会被制度化,这种制度成为金融市场中金融行为的参与依据。金融市场文化随着金融行为而变化,并在交易中不断产生、发展和变化。

篇7

【正文】

在2005年7月9日举行的第2届成都双年展座谈会上,评论家李公明教授与王林教授对展览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李公明认为展览具有嘉年华的特点,但艺术家还是对社会提出问题太少。他强调了艺术与政治的内在相关性,认为当代艺术应该有对世界的积极回应,承担对社会进步与公平的责任,从而继续寻求对宏大叙事的营造的可能性。

王林则对展览中的青年艺术家的作品和展览策划提出了批评,他的观点与李公明有相近之处,即“当代艺术家距离问题太远”。他认为不能说新一代艺术家年轻就代表了这个时代的精神,当代艺术中的政治性不能回避,中国的前卫艺术从来没有回避过政治问题,而一个不触及中国当代社会问题的展览是缺乏学术性的。对于两位评论家的批评,展览策划人范迪安教授回应说:“当代艺术和大众文化相关联是我们讨论的问题,说我们没有考虑学术问题是不对的,技术和学术我们都要考虑。”(注:所引观点见《成都双年展学术座谈会纪录》,柳淳风记录整理,尚未公开发表。)

范迪安的简要回答提出了“当代艺术与大众文化”这一重要问题,即对于当代青年艺术家的具有浓厚大众文化特征和个性化日常经验的艺术表达,应该如何认识?在对现代社会进行批判性反思的宏大叙事之外,当代艺术有没有可能从其他方向切入当代社会?这一问题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对具有后现代主义特征的当代流行艺术的文化判断,也提供了一种对过去二十年来由“八五美术思潮”所形成的现代主义思维方式进行反思的机会。判断一个展览是否具有学术性,不在于一个展览是否涉及重大的全球性问题,是否具有一般意义上的现代性的反思批判,而是看这个展览与当代社会的视觉关联,以及这个展览以何种方式组织和表达这种艺术与社会的视觉关联。在某种意义上说,从大众文化的角度观察并表达当代艺术对社会现实的态度与呈现,正是新世纪中国当代艺术的重要课题。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并处在不算发达的现代工业与商业环境中的中国的大众艺术,会有怎样的特殊表达方式和视觉形态?这是我们作为策展人不能不关注的艺术趋势。

1939年,格林柏格发表了他的最重要的现代主义理论名篇《先锋派与庸俗艺术》,在这篇文章里,他注意到在同一社会可以并存着看起来似乎并无关系的不同事物,例如艾略特的诗与锡锅街乐队的流行音乐,勃拉克的画与《星期六晚邮报》的版面,也就是所谓的“精英艺术”与“通俗艺术”的差异与并存。问题在于这种差异是否就是诸多事物的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它是不是我们这个时代新出现的和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格林伯格认为,讨论这一问题必须考察这样一种关系:特殊个体经历的审美经验与社会历史背景之间的关系。由此,格林伯格讨论了先锋派艺术对资本主义现实的社会批判与历史批判的不妥协态度。这种对现实的勇敢批判却导致了现代派艺术家对社会的自觉疏离,它既排斥革命的政治也拒绝资产阶级的政治(当然,它无法拒绝资本主义的市场)。因此,先锋派发展起来的真正的和最重要的功能是寻找一条途径,在意识形态的混乱和激烈冲突中保持文化的运行。“先锋派艺术家和诗人完全从大众中退离出来,通过把艺术局限于或提高到表现绝对来努力保持自己高水平的艺术,在这种对绝对的表现中,要么解决一切相对性和矛盾,要么对这些问题不予理睬。于是,‘为艺术而艺术’和‘纯诗’便应运而生,像逃避瘟疫一样逃避题材和内容”(注:格林伯格:《先锋派与庸俗艺术》,载《激进的美学锋芒》,周宪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1页,第195页。)。

先锋派艺术将注意力关注于艺术语言和表达媒介自身,将经验还原为“为表达而表达,表达比所表达的东西更重要”,这种专业上的专门化、精英化和对题材、内容的冷漠,疏远了许多不能或不愿了解他们技艺奥秘的人。大众对精英文化的漠不关心使先锋派在当代文化的发展中由于缺乏群众和市场基础而受到生存的威胁。

在对先锋派艺术在总体文化中的处境日渐艰难感到忧虑的同时,格林伯格注意到了工业化所带来的另一种“后卫”艺术——庸俗艺术。根据格林伯格的归纳,它包括流行的商业性的艺术和带有彩色照片的文学、杂志封面、插图、广告、通俗黄、喜剧、流行音乐、踢踏舞、好莱坞电影等(在今天,我们还应该加上电视娱乐节目、数码影像、动漫、电脑游戏等),这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熟悉的流行艺术与大众文化,是一种为城市市民和住在城里的乡下人所需要的消费文化,这些市民与民工对正统的文化价值无动于衷而又渴望某种文化娱乐,借以打发无聊与排遣城市生活的压力。

格林伯格对庸俗艺术的生产模式做出了十分深刻的概括并且痛斥它对于志在创新的前卫艺术的巧取豪夺:“庸俗艺术为了自身的目的可以充分利用成熟文化所发现的东西、成果和完善的自我意识。它从这一文化传统中借取技法、诀窍、策略、经验方法和主题,并把这些东西变成一个体系,抛弃不需要的成分。它从历史的积累起来的经验库存汲取自己的生命血浆。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今天的通俗艺术和文学曾是昨天属于创新深奥艺术和文学的真正含义。”(注:格林伯格:《先锋派与庸俗艺术》,载《激进的美学锋芒》,周宪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1页,第195页。)

今天,大众文化已成汹涌潮流,艺术与市场的关系日益紧密,本雅明所预见的复制性艺术对传统的手工技艺的经典艺术造成极大冲击。我们对待大众文化与流行艺术已不能再持一种简单的批判与声讨,而应该更深入地研究当代艺术与当代社会的复杂的美学关系。

在我看来,格林伯格对于流行艺术的全面否定(虽然他也承认庸俗艺术有时也制作出某种有价值的东西,某种带有真诚民间风味的东西)是站在美学前卫的立场上反对流行艺术对艺术语言的资源掠夺与形式上的自由挪用。但是格林伯格没有注意到当代流行艺术对大众思维方式与生活态度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对青年一代是如此重要与深远,与之相比,一些知识分子在专业刊物上对流行文化的批判与声讨就如同在大海中扔进几个石块。社会生活的潮流激变使我们和80年代以及80年代的青年之间日益陌生,而他们正是当代艺术越来越重要的参与者与接受者。一个具体的例子是,在北京“798区”举行的艺术展览和活动中,我看到越来越多的陌生的年轻面孔,他们对艺术的定义和态度与我们已有很大的不同。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当代青年艺术家的创作中,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对于当代社会的切入与表达,有关艺术语言和技术表达的问题不再居于中心,而是让位于对于现实生活和个人经验的综合性表达。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一定要寻找当代艺术中的前卫性,那么这不再是一种专注于艺术语言与媒介的“美学前卫”,而是一种重视社会生活变迁与个体感受的“社会学前卫”(注:关于这两种前卫的概念与历史,请参阅我的论文《前卫》,载《湖北美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在这一点上,中国当代艺术在经历了90年代中期的注重艺术语言的阶段后,在某种意义上又一次回到80年代后期新潮美术对于社会、政治的关心与表达(注:艺术评论家栗宪庭有一句著名的话“重要的不是艺术”,说明了80年代中国前卫艺术的社会学性质而不是美学性质。)。区别在于,80年代青年艺术家对于社会、政治的变革热情是在历史与传统的背景上所产生的理想主义的宏大叙事,而今天的青年艺术家更多地从个体经验出发,在微观沉潜的层面上折射出时代与社会的剧烈变化。

借用语言与文学的概念,如果说,80年代的前卫艺术还具有一种古典主义与理想主义的情结,它的表述方式更多地像一种演说与宣言。这种演说与宣言,具有古典主义的宏大叙事特征,是一种单方面的自我表现,它所面对的,是艺术家想像中的文化传统,作为一种叛逆与革命的对象,艺术家在自己的实验艺术中象征性地完成了对传统的批判与摒弃。

当代艺术中的价值观发生了转换,当代青年艺术家的表达方式更多地具有一种自语与对话的特点。观察成都双年展的作品,我们可以看到70年代和80年代以后出生的青年艺术家的普遍状态。这一代与80年代新潮美术家的最大区别,在于他们没有那种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英雄主义与救世理想,而是将个人的生活和大众文化与影像图像作为重要的艺术表达资源,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用异样的眼光观察物象,从中获得异样的感受。当然,这种感受没有前辈画家在作品中表现出的那种由坚定的理想与价值教育所形成的不容置疑的确定性,我们在这一代青年画家的作品中看到若干游离与恍惚,暧昧与自恋。在他们的作品中,也会流露出无言的茫然和对前景的困惑,但从整体上来说,他们在作品中对于闲暇与享受的表达更具有一种对世俗生活的体验、认同与投入。而他们在艺术表达方式上已经由于当代艺术信息的丰富来源和材料的多样化,具有了更大的自由度与综合性。

意大利艺术评论家奥利瓦在《超级艺术》一书中提出了“热超前卫”(HotTransavanguàrdia)和“冷超前卫”(ColdTransavanguàrdia)的概念,这大概是借用了现代艺术中的“冷抽象”与“热抽象”的概念。他所提出的这两个概念不是平行的共时性概念,而是先后的历时性概念,即“热超前卫”的一代人以使用语言的方式来利用强调艺术价值的机会,这种语言求助于历史,以此作为其分离于日常用语的标志。而当前的一代人却采用一种综合的、或然性的方法,即对材料和语言选择中的固有难题做出直接的反应,哪怕这些材料和语言是根据同样的疏离以及折中的能力来加以使用,奥利瓦称之为“矫饰主义者的模仿”。他指出“时下的艺术家们按双重意向来操作,即首先选用可辨认的事物,并将其加工处理,使之在与观众的目光相遇时起刺激作用;其次是采用形式化的场所和建设性方式,使之能够以新近精炼出来的距离感和意图来环绕其作品”(注:奥利瓦:《超级艺术》,毛建雄、艾红华译,湖南美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10—11页。)。在这里,他实际上区分了早期现代主义的精致语言的前卫艺术与后现代时期受到大众文化影响与渗透的缺乏修养的流行艺术。

当代艺术的传播越来越依赖于艺术信息的获取和艺术活动的配套操作,大众媒介、收藏与市场日益成为具有评论价值的重要因素而发挥着影响力。当代艺术家已经意识到通过展览与大众媒介建立自己的符号系统即商品品牌识别系统,从而增加艺术神话的附加值的重要性。为此,选择社会熟悉的大众文化符号并对已有的传统文化资源加以挪用,是一个与大众和传媒建立紧密的消费联系的公关策略。

美国艺术史家T·J·克拉克注意到前卫艺术的这种复杂性,也就是前卫艺术与“现代性”的关联:“在1860年—1918年间作为艺术的一些前后联系,前卫艺术的丰富性可以依赖它给予平面性的这种复杂和兼容的价值——必定从其他地方而不是从艺术中得出的价值——而重新得到描述。它将使那种平面性作为‘大众化’的同义词——因而将某种东西精巧地、清晰而显著地构想出来。或许它表示了‘现代性’,因为平面性意味着用幻觉召唤出的广告、商标、时髦画片和照片的纯粹两维性。”(注:T·J·克拉克《克莱门特·格林伯格的艺术理论》,见《波洛克及其之后》,纽约哈珀与劳出版公司1988年版。)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看待这种与大众文化具有血缘关系的流行艺术?还是在成都双年展的座谈会上,陈瑞林教授的观点对我们可能会有启发,他认为:“我们不需要对艺术家提出过多的要求,现在主流的意识形态的消解,家长里短也能推动社会的发展,实际上改变社会的还是大众艺术。改变社会思维方式的还是流行艺术。我对大众艺术、实用艺术比较感兴趣。让民众感受艺术,也是好的。大家不要太刻意,现代艺术是很宽松的。”(注:所引观点见《成都双年展学术座谈会纪录》,柳淳风记录整理,尚未公开发表。)这一观点反映了后现代主义思想对中国知识界与艺术界的影响,流行艺术已经并且将会获得更为宽容的发展环境。

在后现代主义看来,今天已经不再存在具有重要意义的先锋派,也就是说,不再有令人震惊的艺术和受震撼的社会之间的那种张力,这是一种普遍的观点。它证明了在西方社会,先锋派已经取得了胜利,社会本身已经接受了创新与变革,但这恰恰导致了“前卫”的制度化,并赋予它不断推陈出新的任务。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注意到西方艺术经过现代主义的前卫洗礼,已经获得了一种文化冲动力,即艺术“已呈现出一种追求新颖和独创性的主导性冲动,以及寻求未来表现形式与轰动效果的自我意识,这就使得变革与创新的设想本身遮盖了实际变革的成果”(注: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79页。)。

后现代主义者认为前卫已经死亡,理由是在当代艺术中,形式革命的空间已经发掘殆尽。而前卫艺术极端强调的个性在现代社会中具有很大的虚幻性,个人并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福柯认为,现代主义强调的主体性并不存在,所有的主体性都是虚幻的,个人在整个社会的权力关系中存在,为这种关系所分类、排斥、客观化、个体化、约束以及规范化,个体接受社会权力的制约和社会规范,自觉内化,这是一种被动的“生产性的主体”。但福柯也强调个人要从被他人改变转向自我转变,从而发展出以分散、多元对抗统一性的“微观政治”。“微观政治”是反体系性的、反中心的、多元化的,是强调主体行动的自觉性的,“必须把政治行动从一切统一的、总体化的偏执狂中解救出来,通过繁衍、并置和分离,而非通过剖分和构建金字塔式的等级体系的办法,来发展行为、思想和欲望”(注:福柯:《反俄狄甫斯序言》,转引自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论——批判性的质疑》,张志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70页。)。

在福柯的著作中,主要讨论的是现代社会中的个人如何被分类、排斥、客观化、个体化、约束和规范化,个人处在全方位的社会权力网络体系中,每一种人际关系都是一种权力关系,个体似乎处于悲观的无助地位。但在福柯的晚期,他注意到了这一点,从强调“统治技术”转向强调“自我技术”,即强调个人如何被他人改变转向强调如何实现自我改变,他呼唤一种在社会微观层面发展起来的多元的自主斗争,用一种后现代的微观政治学概念取代了现代的宏观政治学概念。通俗地说,当分散的个体不具有对整体社会中心权力的控制权时,他可以通过个性的自由与解放来获得对自我的控制权。这种“微观政治”以两种反话语形式获得自己的批判性策略:一种是“话语政治”,即边缘群体通过抵制将个人置于规范性约束下的霸权话语来解放自我,获得自由;一种是“生物性政治”,即个体摆脱规试性权力的束缚,通过创造新的欲望形式和形式来重塑躯体,从而颠覆规范化的主体认同和意识形式。将“”与“欲望”提升到一种文化与政治的高度来切入社会,是当代艺术对于传统价值的一种和平颠覆的后现代策略,这就要求我们对当代艺术中的“”和“欲望”从社会学的角度还原它在现实生活中的大众基础,这也是我们了解行为艺术与身体艺术的一个切入点。

展览现场

篇8

运用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方法研究我国体育软式化问题,能够有力地阐释相关的若干理论问题,例如:体育软式化的动因、目标、措施、决定因素以及动力与阻力因素等。结构功能主义认为:在整个社会和文化结构之下存在着特定社会系统的绝大多数成员同意和肯定的目标和原则,这是促进社会整合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要素与价值共识。价值系统既是社会整合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来源,也是社会文化系统中最为稳定的要素。相对于短式网球来说,低耗能、占地少、投资小、易掌握的这些特质,都是被国际社会公认的,短网的价值体系也必将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诸如短网运动一样的众多竞技运动,其软式化已然成为体育运动在人文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大众体育健身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北京奥运会创造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我们应当延续“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理念。在后奥运时代,分析短式网球结构与功能的平衡问题,探讨大众对功能结构创新的认知程度,通过短式网球的发展理念将群众体育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能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群众基础,也正体现了短网运动发展是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性诉求。从上述理论分析中可知,短式网球的大众健身理念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符合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趋势,根植于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之中。当体育软式化理念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时候,思考软式化竞技体育运动的发展路径和功效就显得迫在眉睫。

2体育全球化带来的群众体育项目与国际社会体育项目的趋同性要求

体育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体育全球化带来了群众体育发展的国际性趋势,与国际社会体育项目的趋同性使群众体育项目的“软式化”更为普遍,也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代传播媒介渗透的深入,人们对那些源自竞技运动、能够满足自身对于项目的热爱并可以参与其中的“软化”项目产生需求与共鸣。那些利用竞赛形式、具有竞技特征,而又文化内涵深厚的娱乐性体育活动,更是广受大众欢迎。竞技网球运动的发展使得网球运动的技巧性日益显著。因此网球运动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网球运动的普及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加之网球运动对场地器材和技术战术的特殊要求,使得网球运动在我国开展得并不是十分广泛,甚至被誉之为“贵族运动”。因此,热爱网球项目的大众对网球运动的竞技运动体育手段化有着强烈的需求。短式网球便成为了这种社会需求下的必然产物。短式网球的产生源自世界网球运动的高速发展和国际网坛突现的“启蒙小,成长早”的大趋势。它主要是以儿童身心发育特点和负荷能力为依据,同时遵循网球运动的原理,具有网球运动的全部内涵。短式网球运动以5岁以上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及心理发育特点为基础,对其进行启蒙式训练,并与正规网球紧密衔接。实践证明,它能让孩子们在短时间内规范地掌握网球技战术和心理机能并能够合理运用。

3满足“以人为本”的社会总体纲领性需求

“以人为本”发展观强调,一个国家的发展要从自己的文化、思想与行动的方式中寻找发展的力量。发展的目标应同国家的价值体系、自身需要、本身所拥有的各种资源相协调。对于体育工作来说,以人为本则是切实地关心人民大众的身心健康,让体育的娱乐化、生活化更为深刻地影响大众,努力做到“平民化”。《奥林匹克》明确指出:“奥林匹克主义是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民均衡发展的一种生活哲学。”那么重视体育项目的普及程度、参与程度则是体育项目以人为本发展的基本要求。短时网球发展完善过程中所形成的球拍重量轻、负荷小、场地适中、速度慢、伤害少、难度小、趣味性高、娱乐性强、理解灵活多样、可观赏性强、健身价值高等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

4符合“重家庭”的中国特色社会文化内涵

短式网球的基本属性符合中国人的家庭观念,它是以家庭成员的参与为基础,是一项家庭娱乐健身首选的体育活动之一。无论是参赛训练还是日常娱乐,短式网球易于儿童操作和学习,具有兼娱乐性、教育性、健身性、竞技性和过渡性的特点,其优美的运动姿态和时尚的运动方式加之符合儿童的生理特点,使得短式网球可以成为家庭教育及交流的纽带。

我国短式网球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分析

1多途径宣传,扩大短式网球的影响力

短式网球运动在我国的普及和推广尚且需要借助一定的宣传手段。通过多种宣传途径能够有效扩大短式网球运动认知和参与程度。网球人口的多少能够反映此项运动的开展与普及的情况。网球人口愈多则表明普及程度愈高,可以为网球后备人才的选拔与培养提供保障。因此,扩大短式网球队的宣传力度,提升短式网球人口的数量,进一步提升网球人口的总体数量是更好地发展网球运动的关键。

2树立“人本位”的短式网球教育核心思想

网球运动本身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的,人本位的短式网球教育的核心问题是培养方式的变革,即变“网球运动”为“网球教育”。其内涵是:以“育人”为宗旨进行人性化的网球教育,让学习者既掌握项目的规律和特点,又掌握“育人”的规律和特点,从而有效地开发其“类生命”,进而充分发掘其“种生命”的潜能,实现项目教育过程整体、内在、持续地发展。

3借鉴“双轨制”的管理经验,建立短式网球管理和培训的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指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长效体制并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整理目前短式网球已有的经验和教训,整合优化资源,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践操作的经验总结,结合现有的情况建立一整套引导短式网球向纵深管理方向发展的长效机制,与时俱进,活化思维,创新短式网球管理的机制,健全各项管理的制度规定,使短式网球更加普及化、规范化,更能符合国际网球协会对短网的发展要求,也能促进短网在我国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重视网球文化软实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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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都不可能实现一般均衡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这种情况的存在被称为市场失灵。

1.微观经济缺乏效率

市场经济中的调节机制并不一定促使微观经济提高效率。

(1)市场不能满足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另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经济效益低,同时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如果只是通过市场来供给,同样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2)外部效应问题的存在。由于价格体系受到的影响是外来的,存在没有经济报偿的经济交易。这种外部性对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会产生影响。似乎外部性能够通过双方的讨价还价来解决,但是当交易成本存在时外部性则被视为市场失灵的根源。

(3)自然垄断市场的存在。当提供某种商品的固定成本超过可变成本时,生产者为了长期保证获得稳定的生产资料,就会与上游产业联合或干脆将其兼并入自己的企业中,也就是说在市场的运作下生产必然导致联合,从而导致自然垄断。

2.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

在经济周期的作用下,国民经济仅靠市场来调节,尤似“孤帆航海”。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一旦面临狂风暴雨般的经济危机、股市崩溃、投机泡沫、金融危机,给予国民经济的打击就可能是致命的。这种不稳定性有时也表现为重复出现的通货膨胀和失业,或消费和投资不平衡。在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的条件下,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性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一旦国内外市场上有些风吹草动,市场调节机制可能失灵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又缺乏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就有可能引起国民经济发展的较大波动。

3.社会分配缺乏与效率相适应的公平性

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仅会引起效率低下问题。也可能引起分配不公问题。具体观察我国经济领域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存地在比较严重的下岗失业问题、城市居民贫困、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绝对降低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又存在腐败、不法收入、税收体制不完善导致高收入阶层没有及时足量纳税,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仍然广泛存在。近年来,在经济和国民收入快速增长,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正在不断地下降的同时,同期基尼系数却在不断攀升。这表明我国收入分配的差距已经拉大。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政府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与公共经济的混合经济。公共经济就是政府经济,它研究的是政府部门为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活动。也就是说,政府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主体,而市场失灵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依据,因此,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

1.政府经济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主体

(1)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经济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有良好的“硬件条件”。同时,政府可以承担那些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而又是对经济发展起重大影响作用的项目,如国防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这样,既解决了市场不能提供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问题,保证了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同时,政府投资在过程中还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也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投资和生产,从而推动经济的繁荣。

(2)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和具体的运行体制,制定各级各类中长期的发展规划,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条件”。制度或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如缺乏良好的激励制度,个人或企业的勤奋劳作未能获得应有的报酬,就会降低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小而言之是企业的损失,若社会的大气候如此,损失的就是国家了。

(3)政府可以利用利率、国债、汇率、税收、预算等经济调控手段来“熨平”经济周期,使经济导入持续稳定的发展。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使西方世界走出了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的积极财政政策的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撑,我国顺利走过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岁月,而且7年来一直保持7%以上的GDP的增长率,成为世界经济的“一枝独秀”。(4)政府可以通过收入政策、税收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努力缩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通过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有条件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在收入分配方面,政府要进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导向,通过政策的倾斜,对不同地区的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公平与否评价和调整。

2.政府经济是不和谐因素的主体。目前,我国存在众多的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就业问题严重。据有关部门估算,在宏观经济运行三大指标中,就业指标最不理想,城镇真实的人口失业率从2003年的10.99%上升到了2005年的11.45%.

(2)国内的不平等程度加剧。2004年虽然农民收入增速达近几年的最高点,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贫富差距严重。

(3)“三农”问题依然是最大的发展难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郊区镇、村逐步被划入城市市区管理,农民变身市民。如果城市不能为他们创造就业岗位,他们就会变成城市贫民,这种情况应引起警惕。

(4)社会安全网问题。中国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失业率高和社会差距不断拉大,而在于缺乏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第五教育不平等将影响我国长期发展与和谐。在当前形势下,教育问题必须从社会发展中单独分离出来研究和解决。现在看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产业化、卫生产业化甚至社会事业产业化的目标和政策实际上是很模糊的,其模糊性主要表现在缺乏对于目的和手段的准确界定。

以上不和谐因素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导因素是政府,因为这些问题都是微观经济主体所无能为力的社会问题,其解决当然也就应当具有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担当此任。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关健——政府改革

政府既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而在现实社会中又存在众多的不和谐因素。那么,如何加快政府改革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健。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

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逐步制定和形成不同层次的、系统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建章立制。为政府自身行为、社会活动和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则,为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供制度安排。在制度的保证之下,应重点提高政府自身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政府引导管理其他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1)要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2)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能力,完善人口和就业管理,加强社区管理,改进社会管理方式。

(3)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能力,搞好市场监督和管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政府对社会秩序特别是市场秩序的监管功能。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专业化建设,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推动建立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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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习教育机构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组织形式,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对着两种不同环境———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而且两种不同环境同时对补习教育机构施加合法性约束,根据笔者的调查和分析,技术环境要求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一种经营型逻辑,而制度环境要求的合法性则主要表现为一种服务型逻辑。

(一)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技术环境与经营型逻辑的生成

组织研究者在早期的研究中发现,没有任何组织能够自给自足,组织必须在与环境的交换中获得资源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而组织领导者必须为组织制定出有效率的规章制度来保证这一交换过程的顺利实现,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技术环境”就成了传统组织研究中较早诞生的一种理论发现,也集中反映出早期组织研究以组织目标达成为核心的理论诉求,如早期的组织研究者迪尔曾将技术环境定义为“与确定目标和达到目标有着潜在联系的所有环境的总称”。[4]补习教育机构由于多为私人投资兴办,基础相对薄弱,因此从所处环境中获得足够资源来维持生存和发展便是该类型组织的首要目标,也是补习教育机构所面对技术环境的最重要内容。为了实现上述组织目标,补习教育机构与所处环境之间的交换主要表现为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转换,“布迪厄认为劳动时间的积累是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的共同实质,也是它们可以相互转换的根据”,[5]具体而言,补习教育机构的运作过程是通过知识讲授、经验传递和技能培养等具体内容来实现机构成员身上所负载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进而获得财富性收入。在布迪厄看来,文化资本是一种新型的资本存在方式,“是通过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而储存于个人身体中的文化知识、文化技能和文化修养”,[6]掌握文化资本的社会成员,也是“文化产品”的所有者,但他们只有通过进入类似补习教育机构等组织,才能最终实现“文化产品”的销售,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补习教育机构所处的技术环境就是一个交换环境,一个供两种不同资本形态相互转换的资本转化场。经营型逻辑是指在补习教育机构与技术环境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趋于以成本效益为机构行为特征的组织规则。从组织合法性角度考察,经营型逻辑表现为结果的合法性,即机构行动以最为有效的途径达到目的和取得成效,[7]而如何在这一过程中提高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率就成了其中的关键。在经营型逻辑的主导下,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重点在机构运行中的成本和收益环节进行控制和处理。在成本方面,面对场地费用和员工工资两部分最大支出,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们都极尽节省之能事。面对场地费用,在笔者调查的20家补习教育机构中,仅2家使用自有房屋,其余皆为租用房屋,且20家机构中有19家使用民宅作为教室,其余1家使用商用写字间作为教室,教室的隔墙、水、暖、气、电、通信等各种设施均为居住用房使用,完全达不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8月8日颁布修订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的教学空间要求,可以说“办学条件”颇为简陋,而这种“人为”简陋的背后自然节省了场地费用的大笔支出。面对员工工资费用,在逐利观念的驱使下,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往往并不雇佣文化资本含量较高的优秀“教师”,而是在满足补习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雇佣普通“教师”,以获得更高的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转化时的转化率,这也是当前补习教育机构中在

校大学生充任“教师”情况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在收益方面,补习教育机构更是直接地表现出了经济资本优先的经营型逻辑。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常常会在学生的补习周期内加大课程密度,安排较多课程,以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本收益,甚至于,一部分组织者全然不顾本机构成员文化资本的实际状况,将普通“教师”包装成所谓“名师”,进行虚假宣传招生。 (二)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制度环境与服务型逻辑的延续

“技术环境允许组织使用基于生成系统制造产品特征的控制手段,产品和服务可以根据相对成本和质量来估价,这就产生了‘结果控制’,制度环境强调的是组织遵从形式理性规范的程度、正确过程得以实施的程度以及恰当结构处于合适位置的程度”,[8]换句话说,制度环境要求组织内部的结构和制度符合社会公认的“合法性”,也就是采用在制度环境中已被广为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制度,而不管这些组织形式和制度对组织的实际运作是否确有实效。虽然补习教育机构具有私人投资性质,但在社会公众的观念中却与主流教育密不可分,这种延续自主流教育的共享观念便是社会学新制度学派论述中的补习教育机构所处制度环境。具体而言,补习教育被学者和社会公众理解为“影子教育”,[9]一种对于校内主流教育的延伸。相较于补习教育的资本转化场特征而言,主流教育则是一个文化资本的输出场,政府投资兴办主流教育机构的目的是通过向国民传递文化资本来提升国民素质,使个人得以适应社会参与社会生活,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文化资本也被政府视为类似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等社会生活必需品,为此政府对文化资本的“购买价格”和“质量”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以保障社会成员都能获得受教育的权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育法》第25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而厉以宁先生也将义务教育和高级中学教育视为纯公共物品性质和基本具有公共物品性质服务。[10]可以说,在建国后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主流教育关注平等,惠及普遍的根本特征已深入人心,成了一种社会共享观念,而作为“影子教育”的补习教育,在社会公众眼里也与主流教育不应有别。服务型逻辑是指补习教育机构在与制度环境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以彰显制度环境中被普遍接受的共享观念、规范因素和符号体系为机构行为特征的组织规则。从组织合法性角度考察,服务型逻辑表现为过程的合法性,即机构行动对于教育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期待内容的有效彰显,而如何在这过程中提高文化资本传递的有效性被视为其中的关键。在服务型逻辑的主导下,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需要努力满足教育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的共同期待内容,而这些内容大多与主流教育联系密切。例如,为了响应国家和政府提升国民素质的号召,主流教育日益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努力将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一些在传统教学环节中不受重视的音体美等科目逐渐受到校方青睐,在这一客观背景下,作为“影子教育”的补习教育机构也相应出现了一些调整,其中近年来部分补习教育机构增加心理咨询和励志类教育内容就是顺应这一客观趋势的表现。校外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两种环境及逻辑同时构成了对于机构的合法性约束,但两种约束之间并不和谐,而是处于一种紧张和对立之中。技术环境及经营型逻辑要求补习教育机构以工具理性方式展开运作,强调成本与收益,这对于私人投资兴办的补习教育机构而言实属正常,但相对于自主流教育延续而来的“影子教育”特征而言,又可能与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制度环境及服务型逻辑相冲突,因为主流教育坚持消除不公,培育平等精神,主张不能因为收入、身份、种族等各种外在条件而产生差别对待。这种现实存在的紧张和对立逻辑,构成了补习教育机构当下面临的双重逻辑约束或曰逻辑困境,而正是在它们的合力作用之下,补习教育机构实际发生着诸多行为偏差。

三、双重逻辑约束下的补习教育机构行为偏差

在补习教育机构面对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两种不同环境时,如何在由不同环境及逻辑提出的合法性要求之间谋得平衡,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便成了补习教育机构选择行为策略时的关键。但碍于这两种环境及逻辑对立甚至冲突状况的客观存在,补习教育机构无论如何尽力调适自身行为,终究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行为偏差,其中主要表现为“行为市场化”和“机构冗余化”。

(一)经营型逻辑约束下的“行为市场化”

面对技术环境和经营型逻辑提出的合法性要求,补习教育机构的行为策略是严格比较投入和产出,努力提高效益,最大化地获取财富性收入。虽然这种追求经济利益的做法源自补习教育机构所处的技术环境,也符合其组织目标,但若对这一目标不加控制地恣意追求,势必会出现“行为市场化”的偏差。事实上,这种“行为市场化”的偏差已在当下补习教育领域中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主流教育的冲击和影响。如在利益驱使之下,部分补习教育机构投放虚假招生广告,违规宣传,还有一些补习教育机构组织者为了追求补习生员数量的增加,通过贿赂主流教育中的在职教师的方式来求得对方协助招生,甚至于一些主流教育中的在职教师也受到“行为市场化”的影响,公然违反在职教师不得办班补课的禁令,开班办学,造成极坏影响。虽然补习教育机构受所处技术环境影响而存在追求合理经济利益的诉求,但作为以知识为产品的社会窗口行业,如果放纵自身对于社会责任的承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仅会使知识沦为金钱的附庸,在社会中形成一股庸俗之风,严重冲击和影响主流教育制度,还会客观上加大不同背景家庭子代间的地位分化,使得补习教育成为催生新的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之一,最终影响补习教育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服务型逻辑约束下的“机构冗余化”

面对制度环境和服务型逻辑提出的合法性要求,补习教育机构的行为策略是通过调整自身内部结构设置,不断地仿效主流教育内部结构和功能,延续“影子教育”的公众定位。虽然这种与主流教育形式趋同的做法能有效满足制度环境提出的合法性要求,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但常常以增加补习教育机构的内部设置为代价,进而造成一定程度的“机构冗余化”。笔者在长春市进行的调查中发现,一些补习教育机构配有心理辅导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还有些机构常年开设针对学生成长的励志课程,而除此之外的一些类似特色课程设置也是不一而足,然而在这些机构组织者对此类现象的解释中却有着些许无奈,明显地反映出制度环境和服务型逻辑的约束和影响。一位组织者曾向笔者介绍,“这些文化课程辅导之外的课程设置起初是没有的,都是后来对眼下主流学校教育中普遍开设相关课程的模仿,因为家长在为学生选择补习教育机构时很看重这些内容,所以很多补习教育机构都开设了这些课程,但这些课程都是赔钱设置,因为这些课程都是辅质课程,任课教师稀缺不好找,人工费用极高,很难在这类课程上赚钱。”原本只提供文化课程补习的补习教育机构,其组织目标在于实现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换,但由于所处制度环境的要求而使得补习教育机构不得不在应对过程中不断地“全面”发展,机构设置越来越庞杂、冗余,而冗余的机构设置又必然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支出,最终造成对补习教育机构正常运作的冲击和影响。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部分增加的额外费用支出也正是笔者前文中发现“消失利润”问题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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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儒家和谐社会观的内涵

和谐,指的是事物协调生存与发展的状态。和谐思想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和精华,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十分丰富,孔子提出“和为贵”主张,孟子描绘了“老我老以及人之老,幼我幼以及人之幼”的和谐社会。即使在今天看来,这些观点依然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内容上,儒家的和谐社会观重视以人为本,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设想建立“大同世界”、“小康社会”等和谐的理想社会。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和为贵”———人际和谐。儒家极为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论语·学而》引有子的话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把一切礼乐教化的目的归结为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从字形结构来看,仁从人,从二,其基本意思是指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儒家认为首先要“仁者爱人”,学会善待他人,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人与人相处的一种根本方式。孔子主张在人际交往中要“温、良、恭、俭、让”,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

孟子提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孟子·告子上》),认为“仁”是人心所固有的良知良能,为孔子提出的“爱人”找到了一个人性的根据。在此基础上,他主张爱人要由爱自己的亲人推广到爱所有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2.“群己和谐”———人与社会和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先秦儒家十分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他们认为个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之中,个人的命运与社会息息相关,只有将个体融入社会之中,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才能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这样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就是“群己和谐”。“群”指“国家”、“天下”、“社会”等确定而具体的范围,“己”指一定程度的自我,即意识到自己是有个性的个人,但又不与“群”完全分立。中国古代和谐论立足于共性,更多的强调群体,主张从群体出发使个体服务于群体。

孔子一生奋斗的目标就是使天下大治,最高理想就是大同世界,《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个理想的和谐社会制度对后世影响是很大的。孟子提出“与民同乐”的观点,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在同齐宣王的对话中孟子指出,个人的“独乐乐”不如与别人的同乐,“少乐乐”不如“与众乐乐”,只有与他人与众人共赏、共鸣,才能得到最大的乐趣。进一步论证了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荀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强调“和”,强调“一”,强调“天下大齐”。他提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故人生不能无群……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则得其长,群生则得其命。(《荀子·王制》)即人之所以比禽兽强胜,是因为人能结成群组织起来,群体的和谐使人类战胜万物的保证。

从孔子到荀子,虽然由于他们所处时代不同,对于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的理解也就有所偏重,但在把人与社会的和谐作为儒家的理想这一点上,他们的观点却是一致的。

3.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正德、利用、厚生、惟和。”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天人合一”。《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是在强调天、地、人的和谐发展。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孟子也说:“君子之于物也,爱而弗仁,仁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董仲舒“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的思想更具体地将天、地、人的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体现了“合而为一”的观点。

“天人合一”代表着中国人的人生精神,就是追求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所谓“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儒家认为,“天地生万物”,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的产儿,主张“仁民爱物”,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爱”精神扩展至宇宙万物。儒家还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落实到制度上。如孟子主张,“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意思是,人与自然和谐是生存发展与社会安危的基础,即所谓“王道之始”。

4.以民为本。儒家和谐思想肯定老百姓的主体地位,主张建立以民为本的和谐社会。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人本主义教育观,注重社会对人的道德教化。孟子的民本思想提出了“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得民心者得天下”(《孟子尽心下》),主张“仁政”,强调当政者对老百姓的依赖。荀子也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进一步体现出对人民力量和作用的重视。

无论是个人的自我修养,人生理想的实现,还是主张建立一个安定有序、公平和谐的理想社会,儒家文化都体现出对人的尊重,强调人的地位和作用,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实际上也就是主张以人为本,并以此为理念构建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建立一种美好的和谐社会。

二、社会学视野下的儒家和谐社会观

和谐的社会理念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也有积极的意义,那么,从社会学的角度,应该如何理解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呢?要理解这个问题,就首先要理清,社会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是怎样的。

1.社会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社会学认为,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群体形式,是相当数量的人们按照一定的规范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社会的特征有:

(1)社会由人群组成的。人是社会系统最基本的要素。当然,这里说的人,是指人群而非单个的人;(2)社会以人与人的交往为纽带。人与人的多方面的联系,形成了整个社会系统。而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这种联系也逐渐扩大;(3)社会是有文化、有组织的系统。人类社会不像动物结群那样自由地生活,而是按照一定的文化模式,通过规范及制度将无数单个的社会成员组织起来,形成一股合力,进行有序地创造活动;(4)社会是一个具有主动性、创造性和改造能力的活的机体,它有一套自我调节的机制。通过政府这个管理中心,能够主动地调整自身的结构体系,调节自身与环境的关系,创造更适宜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站在社会学角度上,社会是一个注重联系、注重整体的概念。它重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强调人的群体性、社会的组织性、以及社会结构体系的可调节性,所以说,和谐社会,如果用社会学来理解,就可以分成两个方面:第一,社会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和谐;第二,通过社会整合,实现社会整体上的和谐,尽可能避免社会失范。

2.社会学对和谐社会的两个理解视角。

(1)在社会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和谐上,社会学中的互动论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作为微观社会学理论的代表,社会互动论认为,个体的社会化离不开与他人的互动,在互动中才能发挥出个性与自我。互动还是社会形成的条件。正是在社会互动的基础上,人类才一层层的建筑起整个社会。符号互动论认为,首先,人类特有的互动是传媒符号及各种内涵的载体,刺激的意义来自与他人的互动,而非刺激本身所固有;其次,人类具有与他们结交的特殊行为能力,并由此产生各种人际关系;再次,人类社会是由互动组成的,社会的各种特性是由个体行为维持与改变的。儒家强调以“仁”与“和”的思想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将“忠恕”和“礼”作为实践手段,要求人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己复礼”,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礼”的要求,这里的“礼”就是一种传递和谐信息的刺激符号,当一个人的行为符合“礼”的要求,他所发出的便是这种和谐的刺激符号,这可能会引起其他人发出类似的符号作为回应,这样,如果大多数人以符合“礼”的行为方式进行互动的情况下,“仁者爱人”的目标便可能实现,社会内部的个体之间便会呈一种非常良性的和谐互动状态,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也能得到实现。

(2)在社会整合方面,社会学中则有社会整合的概念。社会整合是指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将社会结构的不同因素、部分、互动关系及其功能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使得社会利益协调与调整,促使社会个体或社会群体结合成为社会生活共同体,从而提高社会一体化程度的过程。通过社会整合,保持社会秩序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社会整合的关键在于利益的协调与调整,而在儒家的和谐社会思想中,关于利益的协调有诸多论述。《论语·季氏》中说“: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孔子认为,一个国家的稳定,不取决于财富的多少,而取决于分配是否公平;不取决于人口的多少,而取决于人心是否安定。分配公平人们就不会觉得贫穷,和睦相处组织就不会觉得人少,安定和平国家就没有危险。

在孔子看来,贫富悬殊的危害要大于贫穷,而均平不是普遍的贫困,而是“均无贫”,即达到共同的富裕。富裕、均平、和谐、安定,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就是孔子所希望达到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超级秘书网

在荀子的思想中,社会和谐主要取决于各阶层得到与其社会地位相适应的回报。荀子称:“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行之得之得其节,礼之序也。”(《荀子·大略》)等级贵贱之分与对物质财富占有多寡相应,在等级差别的对应中,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不同的人“或美、或恶、或厚、或薄、佚乐、或劬劳”,而人们又安于自己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

儒家重视利益协调,并主张通过相关机制的建立来实现社会整合,维护社会整体的和谐状态,从而达到天下大治的效果。站在社会学角度上看,儒家的和谐社会观重视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并关注利益协调机制及其对社会整合的作用,从而使社会达到“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的理想状态,形成“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社会。这些在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仍是重要的方面。继承儒家和谐社会观中的合理内容,并结合当代实际加以发展,必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处辉,中国社会思想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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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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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把握道德教育的基础,研究学生、理解学生。行为是人和环境的函数,行为随人和环境这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的人对同一环境可能产生不同的行为。道德根本上是社会的,但道德也与个人的反省和选择有关。由是观之,道德教育必须研究学生、理解学生。研究、理解学生要求不是简单地对之进行道德说教,而应从青少年的道德实际出发,尤其是从他们的道德心理实际出发,忠实地描绘他们的道德现实,解剖、分析其道德现状,探究青少年道德教育的规律。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知、情、意、行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只有那种符合学生的需要,能激发、引起他们的关注,并产生情感的道德教育才会是有效的,否则道德教育的内容就不能被学生同化,成为他们自身的一部分,就永远是一种外在物,对其将来的道德情感、道德行为不会产生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