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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大队成立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彭飞任组长,大队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具体负责情况信息的上呈下达。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查摆剖析,带头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发挥了表率作用,为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抓学习教育,打牢民警思想基础
大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方案,层层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增强了全体民警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发了专门的学习记录本,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体查摆等形式,组织民警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奠定执法为民思想基础。为保证集中教育学习效果,大队还对近期全国的部分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加强对民警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抓查摆整改,转变民警工作作风
本着边学边查边改的原则,大队紧紧把握“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四个重点,认真查找队伍和民警在执法执勤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危害,把查摆问题的过程作为强化警风警纪教育的过程。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采取自己查、同事提、领导点、全体议等方式,使民警真正受到触动、受到教育。在查摆整改的同时,大队把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与争做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深化创建“无违纪科所队”和交警部门执法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及队伍管理创新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面推进,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
四、抓督查督办,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大队还联合县局督察队深入执法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执法办案、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隐患和突出问题,分类进行指导,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职责。同时,大队围绕路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事故处理、驾驶员考试等执法领域和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努力提高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
篇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规范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和事故处理岗位执法行为为重点,以查找队伍管理中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集中开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专项教育培训活动,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培训,梳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落实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大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岗位的正规化建设,使民警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增强,执勤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方法及步骤
专项教育培训活动要紧紧围绕打牢思想基础,苦练基本功这两个重点,把教育与培训相结合,把教育与培训的效果与执法和管理实践相结合,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共分理论学习、查摆剖析、集中培训、总结考核四个阶段,从3月3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
(一)理论学习阶段。(3月30日—4月10日)
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阐述;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遵守,贯彻,维护”活动,再次开展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活动;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开展“从警为什么,在岗干什么”讨论;组织开展换位体验、思考等活动。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从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查摆剖析阶段。(4月11日—4月30日)
排查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
一是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路面执勤执法、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事故处理为重点,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排查民警执法形象不佳、执法态度不好的问题;深入排查事故处理程序不合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深入排查车辆和驾驶人收费不规范、考试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深入排查执法违法、索贿受贿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开展一次民警思想调查分析。通过多种形式,掌握民警队伍的思想状况;深入了解民警工作、生活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在民警中广泛开展算经济账、算违法违纪代价账活动,剖析近期公安队伍特别是交警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学法,使民警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尤其要在车管民警中开展一次“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车管民警学习部交通管理局最近下发的《交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三)集中培训阶段。(5月1日—6月10日)
对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排查出来的问题,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首先要自查自纠,实施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以“一队一所一岗位”为重点,采取“以集中培训为主,岗位练兵为辅”的方式,安排民警参加15天的岗位培训。文秘站版权所有
一是在交警队方面,要抓好一线执勤民警和领导干部两个层面的业务培训。总队将举行大队长培训班,对大队长进行轮训,使大队领导的指挥管理能力和抓落实能力得到增强;各支队可通过建立和完善小教官队伍,编写经验材料,制作示范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案例评析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培训形式,对现任中队长和一线执勤民警进行一次交通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等技能的集中培训活动,使民警的执法管理水平普遍得到提高。
二是在车辆管理所方面,要结合业务岗位特点,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总队将对地市车辆管理所领导进行一次全员教育和培训,由总队领导进行授课,各支队也要由支队领导对县级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授课。同时,结合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评选出一批先进车辆管理所,树立标杆,以点带面。
三是在事故处理岗位方面,要结合落实事故处理资格等级管理规定,按要求组织岗位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剖析一起案件”、“开展一次家访”、“树立一批标兵”,进一步强化公正、公平、公开处理事故。“剖析一起典型案例”:要选择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或事故案件,或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到法院旁听一次交通事故案例的审理过程,深刻剖析现场勘察、证据收集、调查访问、处理程序、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事故处理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一次家访”:要组织事故处理民警深入到交通事故当事人家中,听取当事人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和改进工作。“树立一批标兵”: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公正、公平、文明处理交通事故,群众反映良好的事故处理标兵,大力进行表彰奖励,充分发挥标兵的传帮带作用,提高事故处理民警的整体执法办案水平。培训结束后,各地要根据实际,以注重实效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岗位轮换、重点岗位业务规程、业务监督、警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在程序上、制度上、管理上形成对职务权力的监督制约。
(四)总结考核阶段。(6月11日—6月20日)
教育培训活动期间,要按照 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个岗位的具体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岗位技能考试,对于不合格的民警要重新培训后进行复考。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