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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会是商业银行营销管理的着力点,也为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管理提供了根本的生存动力。只有能够分清机会并抓住机会,商业银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1宏观经济运行良好,政治稳定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里,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经济总量上,200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09655亿元,2005年达到182321亿元,高速的经济增长使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和国家实力获得极大提高。2005年中国经济超过加拿大和意大利成为世界第6经济大国,预测2010年位居世界第四,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与德国相当。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高速发展,市场供求格局、经济体制环境和对外经济关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已经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和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对于商业银行市场营销而言,今后20年又是一个中国政治和经济的良性运行难得的战略机遇。以党的“十六大”为新的起点,我国己进入更实际、更全面的小康社会建设期以及加入世界组织的适应期。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仍将保持增长势头,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发达地区的区域经济将会进一步巩固,西部大开发也会不断取得更大进展。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商业银行开拓市场创造了巨大的商机。
1.2中小企业面临良好的发展势头企业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客户,建立稳健的银企关系,是商业银行营销活动的关键。分析我国企业发展状况与趋势,国有企业仍是国有商业银行营销的重点,但除此之外,为开辟企业市场,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应将营销眼光转向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壮大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需要金融机构积极提供金融服务,这就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市场营销中拓展自身的业务市场空间提供了极好的机会。
1.3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市场快速发展在未来的20年里,国家将逐步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加大政策倾斜的力度,以促进知识经济时代下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快速发展。一般地说,新兴产业包括信息产业、生物和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产业以及其它新兴产业在内的产业群,它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难以估算的巨大潜力,已经引起了多方的关注。同时,国家的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也使一些行业发展加快。如实物福利分房取消,个人住房信贷等促进了房地产业和建材业的发展。国家对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市化的重点推进也大力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当前,外商来华投资规模正在不断扩大,教育、科研、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对银行信贷需求正在增加,银行同业市场、证券市场、基金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黄金市场等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银行与相关市场主体合作空间扩大。所有这些均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1.4居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从居民消费结构变化来看,居民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农村居民1998年恩格尔系数高达53.4%,还处在贫困阶段,2005年则降至45.5%,开始向小康推进。1998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4.5%,2005年降到36.7%,由小康向富裕迈进。
另一方面,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长较快,如图所示,我国目前个人消费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居民越来越开始接受信贷消费、分期付款消费、信用卡透支、超前消费等消费观点的成熟,个人消费市场的市场营销潜力将十分巨大,应成为中国商业银行今后营销的一个主攻方向。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2月28
“十五”时期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与增长速度
1.5国际业务市场进一步拓宽2001年12月11日,我国已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金融全球化也通过世贸组织的基本框架将中国置于一个开放的全球系统中。中国的资本、商品、物资、贸易将更自由地进入世界市场,中国经济将因市场的扩大而充满活力。与此同时,国外的资本、商品也将更快地进入中国市场,在赋予中国经济活力时,也将给中国国内的市场经济主体带来激烈的竞争压力。
通过与外国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外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迅速增加,将使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着新的企业客户群。另一方面,对外开放也加速了国内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国际业务。
2国有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管理环境威胁的分析
经济金融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使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国商业银行在面临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很大的威胁。
2.1外资商业银行的挑战在WTO框架下,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逐渐被取消,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对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构成了巨大的威胁:首先,外资银行将与国内商业银行争夺资金来源。其次,外资银行在外汇业务和国际业务中具有明显的优势。由于外资银行具有资金实力雄厚、服务方式灵活、具有广泛的全球分销网络、银行营销管理水平高、制度完善等优势,今后将会有许多有利润增长点的国际结算业务和外币业务流失到外资银行。短期内,外资银行将在外汇市场上争夺相当部分市场。最后,外资银行将与中国商业银行争夺人才资源。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工资待遇大大低于外资银行,且外资银行还为员工提供到国外培训的机会,用人制度灵活,竞争公平,奖罚分明,人才施展才华的机会多,空间大,这势必会使中国商业银行的许多业务骨于流向外资银行。
2.2经营理念和机制的限制表1显示了中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经营理念与机制的比较。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制度在计划体制下对我国整顿金融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金融体系整体效益、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较好作用。但从实践看,银行分业会使经营手段匮乏,业务拓展空间有限,经营风险集中。在WTO框架下,与外资银行混业经营体制并存,不利于中国商业银行灵活有效地进行资产组合与风险分散,建立内部稳定机制;不利于银行进入国际市场竞争,以及在国际市场形成有一定优势的银企集团。如果不改革我国分业经营管理体制,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会对中国商业银行发展构成巨大的体制挑战。
表1中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经营理念及机制的比较
中国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监管模式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混业经营
经营管理体制总分行制重点在网络化管理
确定银行规模的标准总资产额银行的一级资本
经营理念以银行为本、销售导向经客户为本、销售导向
经营重点吸收存款发放货款:重点客户
贷款的保证方式第三方担保借款人的信用和经济实力
资料来源:胡海鸥等.“中外银行经营理念与机制的比较”,《城市金融报》,2002年1月20日
2.3经营空间和利差空间的收缩从经营空间来看,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将使社会融资渠道发生巨大变化,这必将导致商业银行经营空间的进一步萎缩。一方面,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些非银行机构的发展分流了很大部分社会资金,使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进一步萎缩。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萎缩还会逐步加深。另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不断深化发展的进程中,过去20多年,我国证券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因而银行贷款业务必将随着融资渠道的增多而相对缩小。这对于以传统业务为主的中国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上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据人民银行2006年第4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综述显示,居民储蓄意向减弱,银行存款趋于短期化,除股票外,购买国债、保险、基金等金融资产的居民大量增加,1/5的居民有意改变现有的金融资产结构,进一步提高投资比重。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只有通过分析经济金融的宏观和微观环境变化,才能在银行的营销管理工作中牢牢把握住战略性机遇和自身的优势,趋利避害,增强市场营销管理的系统性、前瞻性和成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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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商业银行硬预算约束,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目标。渐进式改革、增量型改革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特征,目前已经进入到攻坚阶段,只有硬化商业银行预算,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减少外部的非市场手段支持,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进而重造商业银行的信用基础。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应在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经营管理层的责任和义务,配套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加速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民营化进程,让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尽快退出商业银行,减少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与中央银行的博弈机会,通过解决商业银行产权问题来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恢复商业银行的企业信用基础。总之,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地方性商业银行或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借助经济民营化进程,实施“国退民进”的改革,才能从出资人的源头解决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优化问题。
2、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治理准则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1999年了《加强银行组织的公司治理》,从银行价值取向、战略目标、责权划分、管理者相互关系、内控体系、特殊风险监控、激励机制和信息透明等八个方面阐述了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应具备的要素。根据这些原则,结合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治理实践,当前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应着重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完善规范组织架构,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改变经营管理层权力过份集中的现状。二是建立董事会下属的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商业银行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基本途径有两种:一是引进外部非执行(独立)董事以增强董事会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并建立独立董事评价制度。二是设立专门委员会。从目前的实际看,独立董事受到供给源、社会声誉机制缺乏的制约,将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将大于独立董事的作用,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将使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具体化,真正发挥董事会在商业银行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三是优化对银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防止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错位。由于银行高级经营管理层事实上拥有对商业银行资源的投票权、支配权和决策权,他们是否会积极运用本身的经营管理才能(“企业家精神”)为银行创造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银行或者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因此,必须以适当的形式(如相对较高水平的与业绩挂钩的奖金、认股权等等)给予这些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以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同时,加大对经营结果的监控、考察和评估,促使这些拥有事实上投票权的人员对投票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如风险金等方式),从而抑制“廉价投票权”的广泛存在对银行经营效率的侵蚀。
3、以优化董事会的运行机制为突破口完善治理机制,力求治理结构优化效用最大化。首先要规范股东大会的运行机制,防止“一股独大”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通过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运作程序等措施,充分发挥股东大会作为商业银行最高权力机构在治理结构中的作用。重点要建立和规范董事会的运行机制,这是提高治理机制的关键环节。一是要规范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和选聘程序,确保专家治理和适当的规模;二是要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美国花旗集团董事会的17名董事中有13人来自外部,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68.4%)。董事会某些方面的决策,特别是涉及到对经营班子的考核评价、奖惩、薪酬政策等方面均主要由独立董事做出决定。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制定的“董事会批准与监控指引”,规定了贷款和或有负债审查程序、一定数额以上的投资、资产负债管理、融资管理、增资计划和财务预算等需董事会批准,衍生金融工具、利率风险和货币风险敞口的管理、审计方案、内部控制等事项需事后向董事会报告;三是要明确董事会的职责,设立执行董事,并建立独立的评价机制。可以由监事会聘请管理咨询公司对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进行绩效评估,并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向董事会反馈结果;四是提供董事所需要的信息,以利于决策;五是董事会应就对银行经营管理层的监督和激励形成定期评估的机制,并至少要满足几个通用的标准:第一,至少要每年评估一次;第二,评估需要分析银行的年度以及长远表现,并且与竞争者进行横向比较;第三,必须通过行长个人目标和银行目标来判断其业绩的优劣;第四,行长必须对自己的业绩表现作出自我评价;第五,行长必须与外部董事直接沟通并能够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反应。
4、改革银行业的外部环境,提高外部治理效率。外部治理是优化商业银行内部治理必不可少的方面,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竞争性的产品市场,即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通过资本市场产生的替代效应,促使商业银行自觉改善内部治理;二是建立并实施商业银行的退出机制,加大行业开放程度,鼓励行业兼并,通过增加商业银行生存压力来促进治理结构优化,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三是大力推进商业银行的上市进程,发挥资本市场对于治理结构优化的促进作用。商业银行上市有利于加速商业银行发展,借助外部力量改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和机制。目前世界排名前50名的大银行除我国的三大国有银行外(建行已于2005年10月上市)均为上市银行,表明商业银行上市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四是加强外部监管。以与国际接轨的监管要求对国内商业银行实行评级、并大力推行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公众和存款人关注商业银行的信用状况,强化债权人约束,进而促进商业银行自觉优化治理结构。五是大力培育银行家市场,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层的人员流动创造条件。
5、配套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从而在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之上建立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框架。商业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专业机构,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只是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创造了一个较好的基础,要真正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还需要商业银行配套进行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改革。这里首先是董事会必须建立清晰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具有指导性的企业文化价值观,使全行的经营行为能够得到统一。其次,商业银行应该进一步推行矩阵式管理,逐渐形成垂直化、集约化的经营系统,提高对市场的反映能力和对风险的识别能力。第三,建立垂直化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独立评估信贷风险,并建立直属董事会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全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监测、计量与控制,防止风险管理失控。第四,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在实行董事会直接管理稽核部门的同时,引入外部审计部门实施对内部审计的再审计,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6、充分的信息披露是市场约束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我国要根据国际上有关银行信息披露的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2002年5月21日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己初步建立了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我国商业银行《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公司治理信息及年度重大事项进行公开披露。针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较弱,各商业银行要参照国际银行业惯例,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信息的公开披露水平。同时,要进一步改革会计制度,提高会计制度的透明度、可信度以及与国际通行准则的统一程度。监管当局还必须用经济、法律的手段,对信息的虚假披露和不按期披露进行严格处罚,以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公司治理问题归根结底是要在出资者、经营者、劳动者、相关利益者之间寻求利益的平衡,这是一道永无止境的课题。世界上也许不存在一种统一的、完美的、或一成不变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事实上,由于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各国公司的所有制模式和公司治理模式有很大差异,但是公司治理还是存在一些普遍的规则。随着我国国内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商业银行在借鉴国际规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公司治理,既是一个必然选择,也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
在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和变幻莫测,竞争异常激烈的形势下,认识发展战略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决策者从琐碎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及时发现和解决那些有关商业银行生死存亡、前途命运的重大战略问题,有助于将银行经营活动的视野放在全方位的未来发展和广阔的市场竞争中,对系统、对银行进行战略策划,从而寻求出适合自己成长的最佳道路,使银行获得更大的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要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巩固并保持传统的竞争优势,需要采取与竞争对手截然不同的战略。首先要结合银行自身实际选择一个独一无二的战略定位;其次,为了选择战略定位,必须列出尽可能多的可选择项;再次,在列出所有的选择后,必须做出明确选择,即追求什么,放弃什么。
为此,我国商业银行需要认真思考并解决以下问题:
1、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商业银行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是什么?是向全能银行发展,是以对公业务为主,还是以零售业务为主?在确定总体目标后,还应进行市场客户细分,明确提出追求什么,放弃什么。
2、市场战略。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要研究制定自身市场竞争战略,是立足于巩固现有市场,还是发现一个新的市场,是用现有的产品来打开新的市场,还是开发新产品来打开新的市场,还是组合使用各种市场战略,来不断巩固、发展银行的市场。
3、区域战略。要确定业务发展的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要在机构设置、技术投入、产品研发、费用分配、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倾斜,进一步形成在该区域的市场竞争优势;对于非重点区域,要实施果断的推出战略,减少资源的无效、低效占用。
4、客户战略。要对公司客户、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按照贡献度进行细分,确定本行重点依托的客户群体,建立起能长期合作、提供稳定收益来源、保障银行长远发展的客户基础。
5、产品战略。产品战略要以特色突出、品质优异、收益显著为目标,培育银行自身的核心品牌产品。对核心产品,要大力提高研发质量、适当加大资源投入,精心组织营销策划,有效开展产品包装,宣传营销和市场推介,落实具体人员,提升核心产品的售后管理,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凸显品牌价值。
6、科技战略。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在金融产品创新中的支撑作用是提升金融服务的技术保障。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信息网络技术与金融的联系日益加深,依托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进行产品创新,创新科技含量高的金融产品,已成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主旋律。
7、文化战略。要想赢得竞争,就要建立适于现代商业银行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文化。突出的是要树立整体营销的意识和氛围,要主动为客户服务,主动去营销客户,了解客户的需求,以客户的需求为银行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他想要的服务。要通过建立营销的竞争文化来对银行员工的行为进行导向、约束和激励,从而促进整个银行更加健康、高效地运行和发展。
8、活化经营策略――面向市场,融入市场,抢占制高点,开拓生存和发展空间,走集约化经营之路。当前,商业银行的经营困难是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许多历史问题的累积、有些改革的不到位等多种因素造成的。活化经营、抢占制高点,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们从根本上与外资银行抗衡的战略选择。我们要本着“发扬传统优势、扩大独特优势、培植后发优势、聚合整体优势”的指导思想,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并了解、融入、服务、开拓、占有市场,审时度势地提升经营层次,突出经营重点。在组织资金上要把主攻点放在抢占黄金地段的滩头阵地、抢占市场份额上;在配置资金上要把落脚点真正放在壮强扶优上;在追求目标上要把根本点放在以效益为中心的集约经营上。摒弃大包大揽、规模扩张、粗放经营等习惯行为,注重人均创利和存贷款平均成本等效益性指标。当前,要研究、调整、拓展金融产品的消费群,真正实现有效投入。信贷配置要面向外需,抓好内需,巩固传统产业,着眼新兴产业。
(三)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控制风险是确保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加入WTO后,随着国内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银行经营将暴露在更多的国际、国内的不确定因素之中,承受更多的风险。所以,如何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评估、预警、监测、消化、防范机制,规避经营风险就显得更加重要。还要看到,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环境很不宽松,潜在风险很多,防范和减震的难度增大,更要求我国商业银行要十分地提高警惕,把防范化解风险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抓紧抓好。同时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吸取亚洲金融风波的教训,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高效、稳健、安全运作。为此,我国商业银行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构建完整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管理的核心之一,建立符合银行战略定位的科学、完整、高效、可控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建设良好银行治理的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要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实现对风险管理进行整体战略决策管理;通过独立而权威的风险管理部门实现对银行内各机构风险的有机统一管理;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实现对银行内各种类型风险的全面有效管理;通过创新先进的风险识别、衡量、监测、控制和转移,实现对风险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合理明确的职能划分,实现风险管理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有效协调和联动管理,最终实现以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的增值型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2、建立健全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和完整的内控信息反馈机制。我国商业银行要按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框架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风险组织流程、风险计量模型、风险数据库、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法,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同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建立灵敏的信息收集、加工、反馈机制,建立完整的信息交流渠道,使各项决策和业务经营活动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的基础上,利用各种信息及时调整业务经营方针和发展策略,加强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及时协调解决内部控制中的问题,消除信息传导失真,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3、整合优化业务流程,有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当对现行的业务制度和流程进行彻底的检查、全面整合和完善,使得制度具备自我修正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各类规章制度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制约性问题,真正做到“一个业务品种、一套业务流程、一套规章制度”的要求,实行内控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流程与职责有明确认识,将防范风险落实到每个具体环节。
4、加强稽核审计,完善专业监督检查制度。首先,应建立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其次,应建立合理有序的内部稽核检查制度。第三,要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科学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作为警戒线对监控对象的状况做出快捷的判断,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第四,要借鉴国外审计经验,将外部审计作为内审的有益补充,促进内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银行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优势,谁就拥有竞争优势。一方面,要加强对银行业人才的培养,更重要的则是留住人才。因此,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增强凝聚力、归宿感;要建立起符合市场竞争规则的人才开发和激励机制,建立起较为稳定和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和配置的制度体系;同时还要建立起一整套有效测度和绩效评估的技术指标和科学管理体系。留住人才并不是要制造人才流动的障碍,留人而留不住心是没有实际效应的。只有在人才的流动和竞争过程之中,积极地创造适宜金融核心人才发展的空间和机会,我们才能发现和真正留住人才。
建立和完善激励制度。激励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多层面的,在管理者的激励中,报酬激励和控制权激励是两个重要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将控制权激励内化于市场型的公司治理体系时,重视报酬激励机制,使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追求委托人的利益。各级管理者应按照公开、公正的选拔标准、制度、程序及其规则,竞争择优聘任,实施科学的控制权激励。
在员工激励中,建立市场化用人制度,优化劳动组合,加快实施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定岗定员、减员增效的全员竞争上岗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优化劳动组合的同时,建立绩效挂钩、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分配制度。以岗定薪,加大工效挂钩力度。完善内部授权,依据经营效益、管理水平、客户结构、风险履历等多种因素综合授权,并根据情况不同进行调整,建立权限和程序合法有效的经营机制,使人力资本与银行经营资本优化配置。
考虑在董事会中设立薪酬委员会,制定书面的、制度化的对高级管理层成员绩效评价的标准和程序,以完善对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激励机制。对员工的薪酬制度进行改革,薪酬标准由以职位和工龄为基础过渡到以岗位技能和业绩为基础,依据科学的岗位评价标准,将员工的薪酬拉开档次,以真正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劳动强度和技术含量,并在此基础上加大收入中与员工绩效挂钩的部分,以加强薪酬的激励作用。逐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和股票期权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属于长期激励收入行为,是通过资本投入取得红利;股票期权计划是建立在该银行股票上升的基础上的,运行程序是:银行授予员工股票期权员工更好地为本银行工作银行取得更大的业绩、利润股票价格上升股票持有人获得无成本收益员工持续地、更好地为银行工作、服务。该计划做到了“零风险、高收益”,克服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垫资负担和套牢风险。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股票期权计划,来激发员工在银行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并藉此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
(五)全面提升综合服务、业务创新,创建核心竞争力
“当变则变,不可自缚”。面对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入世带来的各种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就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业务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惟有创新,才能跟上市场变化,才能推进银行的有效公司治理、增强银行的实力。金融创新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它要求在一定机制下银行各部门协同工作,进行整体联动性的研制、开发、运用和推广。
首先,与客户关系密切的公司业务部门、零售业务部门、营业部门应及时收集、汇总和反馈客户的各种金融服务需求信息,针对这些信息,信息科技部门应及时为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对有普遍性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加大宣传、推广运用的力度,以赢得更多的新客户。
其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从组织结构上、人员结构上、业务结构上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及时调整优化,使业务流程安全可靠、快速细致、齐全周到。
第三,实现业务流程科学化,这样能减掉传统业务流程70%以上不必要的工作,从而节省成本;使经理人员得以集中精力和时间研究企业的发展战略、发展方针以及人才培育开发等重大事项;减少管理层,实现管理的扁平化,减轻员工的工作压力;使银行组织系统更具柔性,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
第四,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品种的创新应以高知识含量、高附加值及安全性为准则,实现负债业务方面的存款证券化、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和个人退休账户等的创新,资产业务方面的银团贷款、并购贷款、保理贷款、个人信贷等的创新;中间业务方面的多功能高品位的银行卡、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贷款证券化、贷款出售、衍生金融业务等方面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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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放松银行业的管制,这种趋势更多的是管制机构面对市场力量束手无策的结果。随着金融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银行业的稳定显得日趋重要。近年来,频繁爆发的银行危机给相关各国经济造成严重损失,促使经济学家和管制者寻找更有效的方式来控制银行的冒险。经济学家本质上并没有提出前所未有的新思路,而是向依靠市场约束的原始方式回归。2004年6月,国际清算银行公布的“新巴塞尔协议”明确将市场约束作为新的监管框架的三个支柱之一,标志着主要工业化国家对市场约束的作用已经取得了广泛共识。
19世纪,自由银行业在世界各地广泛存在,这些银行在没有政府监管的环境下发展,由市场机制约束银行的风险控制。1884年之前的苏格兰、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和中国清朝,自由银行都获得了广泛发展。其中,苏格兰的银行业一直被认为是自由银行业的成功案例,关于自由银行业的研究为当代政策制定者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自由银行制度一直是众多研究用来解析银行业市场约束问题的钥匙。
关于自由银行业(FreeBanking)没有十分明确定义,通常指19世纪左右出现的相对自由放任(Laissez—faire)银行体系。Schuler(1992)的观点具有代表性,“自由银行”意味一个银行系统有竞争性的银行券发行,低的进入的法律障碍,银行储备不受中央控制等,很难说增加限制和相对自由就使银行体系不自由。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通过苏格兰的自由银行业为案例,在自由银行时期相对无政府管制的条件下,考察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机制和效果,从而得出一些经验和启示。
二、苏格兰自由银行业良好的稳定性
苏格兰第一家银行是苏格兰银行(BankofScotland),苏格兰银行1695年从苏格兰议会获得执照,这个执照授权1716年以前在苏格兰垄断发行银行券。1727年,苏格兰皇家银行银行成立,两家主要银行的竞争导致了一系列的金融创新。1746年,不列颠亚麻公司获得执照,建立银行目的是为了促进亚麻贸易。这三家主要的银行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存在,其它中小银行都是无限责任公司。1844年,议会通过Peel′sBankingAct的法案,该法案不再允许自由进入和限制私人发行银行券。从此,苏格兰银行业结束了自由银行时代。
通过Ayr银行倒闭的事件,可以来说明苏格兰银行体系的稳定。虽然这是苏格兰自由银行时期最严重的倒闭事件,但是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没有受到影响。Ayr银行的管理者过度扩张贷款业务,导致银行最终在1772年6月25日倒闭。只有13家小的私有银行由于受到传染而倒闭,17家有资格发行银行券大银行没有倒闭,这些显示清算机制有效的约束整个苏格兰银行系统(White,1984)。公众没有受到倒闭的损失,所有债权人最终都受到了全部赔偿,苏格兰银行和皇家银行以票面价格接受Ayr银行券,通过这一举措来吸引更多存款,让他们的银行券更多的流通。
White(1984)进一步提出了苏格兰银行体系比英格兰更加稳定的证据,在1809年~1830年期间两国银行倒闭率的比较,苏格兰是年平均0.4%,而英格兰是1.81%。估计公众的相对损失,苏格兰的银行到1841年的损失总计32000英镑,相比较的伦敦的银行损失是这个数字的两倍。对于White的研究引起了许多的质疑,例如Sechrest(1988)指出苏格兰和英格兰的情况差别不大,从1772年~1830年这一个更长时期来看,苏格兰地区的银行倒闭的比例是1.33%,而英格兰地区是1.41%或是1.81%。
对于苏格兰自由银行稳定性的考察,不仅局限于对倒闭及其损失的考察,效率的改进和企业家才能的提高等都有利于稳定性的改进。历史经验表明自由银行系统是有效率和很先进的,竞争锻炼了银行家的企业家技能和促进创新的意愿,给发展分支行提供了激励,从而使银行能够获得规模经济(Dowd,1992)。
三、苏格兰银行业早期市场约束——银行券决斗
在自由银行时期,银行自由发行银行券,银行通过多种方式来争取让人们使用自己发行的银行券。如果某一银行扩大了发行规模,同时也就限制竞争对手银行券的发行规模,被称为银行券决斗(NoteDuels)。银行尽力将他们的银行券向公众发行的规模扩大,让公众尽可能长时间持有。银行的盈利直接与银行券的发行规模和公众持有时间有关,公众持有银行券,就等于将金银等硬通货使用权转交给银行,银行可以利用黄金硬通货等来进行投资等来获利。
银行可以雇用人员来专门收集竞争对手的银行券,他们将同时要求银行券兑付黄金,从而造成竞争对手流动性的困难,这些人被称为“银行券采集者”(NotePickers)。为了让市场参与者更多的持有银行券,就必须让市场参与者确信银行安全、稳健,这种竞争方式有效的促使银行体系持有充足的储备,从而保持公众对银行券兑付的信心,防止要求大量银行券兑付造成的流动性问题。因此,Kroszner(1995)认为银行券决斗是银行业市场约束产生的一个重要渠道。
苏格兰皇家银行(TheRoyalBankofScotland)成立之后,很快就采取这种方式来苏格兰银行(TheBankofScotland)进行竞争,使得苏格兰银行流动性方面严重的困难,不得不中止兑付数个星期。苏格兰银行摆脱困境,在发行的银行券合约中加入选择条款,即如果存款人选择同意延迟六个月提款,银行将支付5%的年利率给存款人。由于选择条款的出现,“银行券决斗”没有迫使苏格兰银行退出市场,反而导致了双方的两败俱伤,同时激发了一系列金融创新来规避不利后果。因此,各银行放弃了这种效果不佳的竞争方式,苏格兰的银行业进入了近一个世纪的良性自由竞争时期。
四、苏格兰银行业市场约束独特机制——选择条款
选择条款(OptionClause)就是银行向银行券持有者提出的一个延迟兑付的选择,如果持有者同意延迟一定期限进行兑付,持有人将获得相应的补偿。这类“选择条款”有两个显著特征:规定延迟兑付的最大期限和向银行券持有人支付的补偿利率,两项都在合约中专门注明。更长延迟期限使银行有更多时间补充储备,但会被要求支付更高的利率,银行和银行券持有人必须权衡延迟期限和惩罚利率的成本收益。选择条款在上文提到的苏格兰银行与苏格兰皇家银行的银行券决斗中出现,是苏格兰自由银行时期的重要金融创新。选择条款盛行时期是在1730年~1765年,苏格兰在这30多年内建立的多个新银行,所有银行券发行银行都采用选择条款。
在自由放任的情况下,选择条款能够长期存在显然对于双方都有利。Gherity(1995)提出三个命题:(1)选择条款对苏格兰防止挤兑至关重要;(2)防止挤兑是推动苏格兰银行采取选择条款的目的;(3)选择条款被公众没有歧视的接受,选择条款消除了“银行券决斗”的无效率,从而解决了自由银行体系不稳定的潜在根源。对于银行来说,选择条款保护了流动性,减少银行保持过多储备来而造成的损失。公众偏好选择条款的原因是选择条款增加他们对银行资产索偿权,还可以减少公众对预期银行挤兑的压力,使银行挤兑更少发生或破坏性更小。
White(1984),Schuler(1992)和Selgin(1988)等众多研究都指出选择条款在苏格兰历史中积极的作用。Dowd(1988)研究却显示选择条款对银行稳定的作用不明显。同时,选择条款存在着潜在不利方面,银行不但可以采用选择条款来保护暂时的无流动性,还可以用来掩盖无清偿力,从而可能导致在延迟兑付期间进一步扩大损失。Gorton(1984)解释中止兑付条款的激励相容问题时指出,只有能够存款人区分银行缺乏流动性而不是无清偿力,采用这项条款才能对银行控制风险形成有效激励。
五、结论与启示
苏格兰自由银行时期的市场环境排除了管制约束影响,能够全面反映市场约束机制及其绩效。虽然对苏格兰银行业的稳定性的研究存在着一些争论,当今的银行业与自由银行时期的苏格兰银行业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这些并不影响本文研究的结论和政策主张。本文研究结论在于:在自由放任的环境中,银行体系存在内生的自我稳定机制。银行能够通过自身的制度创新(如选择条款)来解决面临的问题,市场参与者利用契约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正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的特征。虽然银行业存在着一些与一般产业相区别的明显特征,高的杠杆比率与合约非对称资产负债结构使银行体系存在脆弱性,但并不意味市场约束机制无法有效发挥自我稳定作用,而必须由政府管制约束来替代(例如DiamondandDybvig,1983)。
长期以来,中国对银行的管制职责几乎完全由政府来履行,银行的债权人确信政府能够对他们的资产安全提供完全的担保,市场相关利益各方对银行的财务状况和潜在的风险漠不关心。苏格兰自由银行的案例带来的启示在于:适度的放松中国银行业的管制,可以逐步培育市场参与各方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加市场参与者通过市场方式化解风险的能力。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全面的对外开放,中国银行业正向市场导向的运营模式转变,市场约束对维护银行业稳定的作用日益重要,更大限度的发挥市场约束的作用对转型时期中国银行业健康、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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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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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机构大量增加,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对票据业务认识的逐渐提高,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将票据业务作为拓宽收入来源、调整资产结构、降低资产风险的主要业务品种,全力投入票据业务的拓展工作。目前,部分农信社、城市商业银行经人民银行批准,也相继开办了票据业务。经营机构大量增加,导致票据业务竞争日益升温。
(二)市场利率持续走低,盈利空间不断缩小
同业竞争的加剧,导致近两年票据市场利率持续下行。从直贴业务来看,在一些经营机构重规模、轻效益的错误导向下,价格的非理性竞争现象较为严重,不少地区的直贴利率已与人行再贴现利率持平,个别银行甚至还以低于法定利率的价格来争夺票源。转贴现方面,各家银行为了抢占市场,市场利率一路走低,已接近货币市场平均利率水平。
(三)产品竞争逐渐取代了价格竞争
由于传统票据业务的经营收益不断降低,为抢占竞争先机,各银行纷纷加大了产品研发力度。如民生银行推出的买方付息票据、保理业务、外汇票据买断业务,深圳发展银行的票据拆零、质押开票、商票保贴,中信银行的商业发票贴现方案等,在业务创新方面做了大胆的尝试,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总体来看,虽然我国票据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但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了票据业务盈利空间大幅收窄。商业银行必须因势而变,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变更传统的经营模式。
二、商业银行采取集约化经营模式的原因
2000年11月,中国第一家票据业务专营机构——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在上海诞生,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步入了一个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新阶段。此后,其他银行纷纷仿效,相继成立了票据中心、票据支行等专营机构,票据经营模式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商业银行对集约化经营模式的选择,既有微观理由,也有宏观原因。
(一)集约化经营模式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
由于票据业务专业性强、风险集中、业务连续性强和涉及面广,传统的分散经营模式既不利于风险的集中控制,也不利于经营成本的降低和经营创新的推进。而且,如果票据业务分散在支行网点,一方面,商业票据能否贴现、贴现额度大小,都要经银行信贷部门审批,手续繁琐;另一方面,再贴现、转贴现业务通常集中在银行资金部门办理,如果两者沟通不顺,容易出现信息滞后和业务脱节。而集约化经营既能发挥支行网点业务辐射面广的特点,又能体现专业化分工的优势。通过集中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既可以强化业务风险控制,还能通过整合系统内资源,提高业务效率和规模效益,降低交易成本,加快业务创新,为票据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后续动力。
(二)集约化经营模式也是票据市场发展的需要
高效率的票据市场,必须有健全的票据流通和转让的组织体系。虽然我国票据业务近几年发展迅速,但票据市场总体流通规模仍然偏小,交易不活跃。大量票据在承兑和产品到货付款之前还没有真正流动起来,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企业持有票据的积极性。此外,有的银行仍把票据业务视作贷款的一部分,在业务拓展中以直贴为主,不重视再贴现与转贴现业务。产生这些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票据二级市场仍不发达,缺少票据市场中的造市商——专业性的票据经营机构。从国外的发展来看,专业性的票据机构作用非常重要,它不仅可以加速票据流动,加快资金周转,活跃票据市场交易;还有利于推进票据利率的市场化,促进供需双方自主入市、自动议价、自愿成交,形成真正的市场利率。因此,商业银行由分散经营转向集约化经营,逐步建立专业性的票据经营机构,是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必然。
(三)从实例来看
工商银行自建立票据营业部以来,票据业务实现了迅猛发展。据统计,2002年全年累计实现交易1319亿元,比2001年增长17%;票据日均余额245亿元,同比增长88%,并且没有产生一笔不良资产;全年实现拨备前利润1亿元,人均创利158万元。除了工行这样实力雄厚的国有商业银行外,一些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开始积极推行票据集约化经营改革,成效显著。以招商银行为例,2002年该行推出了票据集约化经营改革方案:先在部分地区成立票据中心,再自下而上,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全行的集约化经营。自推出改革方案以来,该行票据业务发展迅速,2002年累计办理票据贴现逾1500亿,较上年增长62%;全年实现利息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12%;年末票据贴现余额331亿元,比年初增长78%;贴现不良率接近于零。这些银行良好的发展态势着实体现了集约化经营改革的成效。
三、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综上所述,顺应票据市场变化,改变传统的分散经营模式是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在推进集约化经营改革的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立足实际,选择适当的集约化经营模式
由于各银行票据业务经营基础及发展状况不同,营运体制和资金调度能力差别较大,在推进集约化经营改革中,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经营模式。对于业务基础较好,资金管理和调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在总部建立票据总中心,然后自上而下地推进集约化经营。对于业务量较小,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的银行来说,可以先在一些票据市场较为发达、辐射能力较强、业务基础较好的地区设立票据分中心,实现票据业务专营;待条件成熟,再设立票据总中心,实行全行票据业务的集中化、专业化运作和业务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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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银行有效管理市场风险的关键在于建立与其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功能齐备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有效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市场风险。政府监管则是促进银行审慎经营、有效管理风险的外部因素,发挥补充、督促和指导作用,不能替代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发展趋势下,银行监管越来越强调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越来越转向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越来越强调从监测银行的具体业务活动和静态的财务指标转向关注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督促银行建立有效风险管理体系。就市场风险而言,可以说,构建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是商业银行有效管理市场风险的基础和前提。
市场风险管理五大要素
人们对市场风险的认识是伴随金融市场的发展逐步深化的,金融市场发展越快,对市场风险的把握就应更加具体化。正是基于对金融市场与市场风险相关性的理解,以及对市场风险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无论是银行机构还是监管当局都对市场风险管理的基本要素及其内涵有了完整的认识。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五个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只有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其市场风险管理职责,商业银行才能有效管理市场风险。因此,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知识,并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市场风险。
具体说来,董事会应当负责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银行可以承受的最高市场风险水平,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并对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价。
董事会虽然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如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上述部分职责,但市场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始终应当由董事会来承担。银行的高级管理层负责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的制定、修订和具体实施。为了能够履行上述职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方法有足够的了解。同时,商业银行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业务复杂程度和市场风险水平较高的银行还应建立专门的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必须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要与业务经营部门(如资金交易部门)保持相对独立,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市场风险报告。同时,负责市场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充分了解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控制方法和技术。
(二)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适用于整个银行机构的、书面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要与银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并与其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
银行还应对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如利率风险)和不同业务种类(如衍生产品交易)的市场风险制定更详细和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规程。
对于具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银行来说,其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必须是统一的、集中的,即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实施应当是一个纵向、垂直的体系。
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应当明确规定银行可以承受的最高市场风险水平,即确定银行的风险偏好。同时,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还应规定新产品、新业务的市场风险管理标准和程序。
在引入新产品和开展新业务之前,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其中包含的市场风险,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业务处理系统、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由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法律部门/合规部门、财务会计部门和结算部门等相关部门对业务处理和风险管理程序进行审核和认可,必要时还需获得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的批准。国际上好的银行正是因为具备有效的新业务内部审批程序,所以其监管机构一般不对具体的新产品进行审批。
而在我国多年的银行监管实践中,一直对新业务实行比较严格的准入管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普遍比较薄弱,尚未建立和实施有效的新业务审批程序,因此只能将银行内部的新业务审批责任前移到监管机构。但是,监管机构的审批人员要及时、完备地掌握新产品、新业务的技术要点和风险特征也不容易,这反而导致审批演变成一种多余的权力,一定程度阻碍了创新。如果银行具备了有效的新业务内部审批程序,监管机构应该逐步淡出对新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国银行业创新不足的问题。
(三)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商业银行应当对所有类别的市场风险进行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
市场风险有多种计量方法,不仅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计量方法不同,而且同一类别的市场风险也有不同的计量方法。市场风险的计量方法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VaR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
其中,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和内部模型法适用于各种类别的市场风险,外汇敞口分析则只适用于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计量方法有重新定价法和模拟法两大类,其中,重新定价法包括缺口分析和久期分析两种敏感性分析方法,模拟法—包括静态模拟和动态模拟方法—采用的则是情景分析方法。
市场风险的每一种计量方法都有其适用的前提条件,而且每种方法都有局限性。比如,VaR模型的优点是将不同业务、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用一个确切的数值-风险价值表示出来,提供了能在不同业务和风险类别之间进行比较和汇总的风险计量方法,从而有利于进行风险的监测、管理和控制及绩效考核,适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本行市场风险的总体水平。
但是,VaR模型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所计算的风险水平高度概括,不能反映资产组合的构成及其对价格波动的敏感性,因此需要辅之以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等非统计类方法。第二,不能涵盖价格剧烈波动等突发性小概率事件,但往往是这些事件给银行的安全造成最大的威胁。为此,银行需要采用压力测试来对VaR模型进行补充,即模拟和估计在市场价格发生剧烈变动,或者发生特殊的政治、经济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可能会对某项资金头寸、资产组合或机构造成的潜在最大损失。第三,VaR模型关于正态分布的假设(方差—协方差法)、根据历史推测未来的假设(历史模拟法)以及模型参数的设置等,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对实际市场状况的合理近似模拟,因此,VaR模型计量结果的可靠性要受其假设前提合理性的限制。第四,大多数市场风险内部模型只能计量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不能计量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第五,大多数VaR模型计量的是一般性市场风险,纳入特定市场风险对模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目前VaR模型发展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因此,商业银行在选择和运用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时,需要充分了解不同方法的优点、局限性和适用的假设前提,恰当理解和运用计量结果,并采用压力测试等其他分析手段对所用的计量方法进行补充。同时,为检验和提高计量方法或模型的准确性、可靠性,银行应当定期实施事后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对计量方法或模型进行调整和改进。
需要指出的是,市场风险内部模型只是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其局限性,不能盲目相信和过度依赖模型进行市场风险管理,不能将模型当成“灵丹妙药”,也不能使模型变成了黑匣子。没有一个良好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缺乏准确、可靠的数据,不仅模型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反而可能会传递误导信息,严重时还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商业银行管理市场风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将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之内。合理风险水平的确定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相对标准,即银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是由其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决定的。如果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较强,而且资本充足,那么就有能力承担较高的市场风险水平。换言之,即使该银行从事一些较复杂、风险较大的业务,只要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其经营仍然是审慎的。
控制市场风险有多种手段,如运用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和限额管理等。其中,限额管理是控制市场风险以及其他各类风险的一项重要手段。市场风险限额体系由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限额组成。常用的市场风险限额包括交易限额、风险限额和止损限额等。限额可以分配到不同的地区、业务单元和交易员,还可以按资产组合、金融工具和风险类别进行分解。银行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需要监测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并及时将超限额情况报告给管理层。
市场风险限额的设定应当与其采用的风险计量方法相一致。同时,限额水平的确定要合理,限额设得过低会限制银行的业务发展,设得过高则容易使其形同虚设,不能有效发挥控制风险的作用。银行还需要定期对限额体系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不适用的限额水平,必要时还需要调整限额的种类和结构。近年来,导致我国企业参与境外衍生产品交易出现重大损失(如“中航油”和“国储铜”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实施有效的限额管理来及时控制风险。在国际金融市场变化多端的情况下,资金交易活动出现一定程度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投资机构能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设定恰当的止损限额,并能严格按照事先设定的止损限额及时平仓,即使产生了一定的损失,也能被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而不至于使损失不断放大,最终付出惨重的代价。(四)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银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市场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应当有利于促进有效的业务运作,提供可靠的财务和监管报告,促使银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内部的制度、程序,确保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安排应确保各职能部门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职能适当分离。特别是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职能要与业务经营职能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交易部门应当将前台、后台严格分离,前台交易人员不得参与交易的正式确认、对账、重新估值、交易结算和款项收付;必要时可设置监控机制。
同时,商业银行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不应与市场风险管理目标产生利益冲突。薪酬制度不应鼓励过度的冒险投资,绩效考核也不应过于注重短期投资收益表现,而不考虑长期投资风险。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薪酬不应当与直接投资收益挂钩。
内部控制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和必要的外部审计机制。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准确、可靠、充分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直接提交给董事会。内部审计部门还应跟踪检查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商业银行,应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市场风险的性质、水平及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外部审计。
(五)适当的市场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商业银行应采取适合本行情况的计算方式,为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分配足够的资本。这里所讲的资本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内部的经济资本配置,而非仅仅满足监管机构的监管资本要求。
目前,各国实施的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要求尚未涵盖全部的市场风险,所包括的是交易账户中的利率和股票价格风险以及银行全部的汇率和商品价格风险,尚未纳入银行账户中的利率和股票价格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第二支柱要求银行为银行账户中的利率风险计提资本,但未规定统一的计提方法。监管资本要求仅仅是银行实行资本管理的最低标准,从银行内部经济资本配置的角度,只有为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都分配了足够的资本,其资本才可以说是充足的,这也是国际先进银行内部经济资本管理的普遍做法。
需要指出的是,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监管当局对采用内部模型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均提出了一些定量标准,如置信水平采用99%的单尾置信区间,持有期为10个营业日等。规定这些定量标准的目的是使不同银行计算的市场风险监管资本具有可比性,同时从审慎监管的角度出发,对一些参数,如对持有期做出了相对保守的规定。但这些定量标准仅限于在计算监管资本时必须采用,银行实施内部风险管理和经济资本配置时,完全可以根据本行的具体情况选用不同的参数。而在模型技术方面,即使是计算监管资本,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监管当局也未做出硬性要求,允许银行自行选择任何一种模型技术。
市场风险的审慎监管
如前所述,市场风险管理的第一位责任应当由银行自己来承担,在银行内部,则应由董事会承担市场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由高级管理层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监管机构的角色是制定风险管理的审慎标准和指导原则,对银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管理体系进行检查、评价,确保银行按照审慎原则开展业务并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时,监管机构还应要求银行为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防止其超过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允许的范围过度承担风险。因此,市场风险的审慎监管框架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监管机构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或者针对某一类市场风险或交易业务)方面的指导性文件。二是监管机构规定市场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而这两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由于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法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需要满足监管当局规定的定性和定量标准。因此,制定和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指导性文件,也有助于促进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逐步达到采用内部模型法计算市场风险资本的定性标准,从而为采用内部模型法计算市场风险资本奠定基础。
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12月底颁布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就是旨在借鉴国际先进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构建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即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五个基本要素提出系统性的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同时,银监会于2004年2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市场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做出了规定。2005年10月,银监会又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监管现场检查手册》,提出了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现场检查的检查要点、方法和程序。当然,这些指导性文件存在一定的技术性和操作性方面的问题,但能够引导商业银行关注市场风险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为市场风险监管提供具体指导。另外,银监会于2004年3月颁布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因为市场风险是衍生产品业务所涉及的主要风险,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和监管,有利于促使商业银行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衍生产品业务中的市场风险。当然,我们必须看到,因发展战略、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不同,在自主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商业银行选择具体的风险管理方式,应拥有一定的自和灵活性。在内部风险管理方面,监管机构不宜对市场风险计量、控制的具体方法,包括市场风险内部模型的技术方法、假设前提和参数,做出统一的规定。这也是银监会制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市场风险挑战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能力
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以及我国汇率、利率体制改革不断推进,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也越来越多地涉足外汇、有价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的交易,所面临市场风险的种类和规模都将成倍增长。相对于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我国银行业在市场风险的管理和监管方面才刚刚起步,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面临较大的挑战,存在一些从现在起就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并着手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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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资源分析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资源主要有六大劣势,一是总体资产的质量有待提高,不良资产过多,成了银行发展的沉重负担,缺乏多样化的融资手段,造成总体资产不足。二是缺乏合理的股权结构,内部控制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差,公司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缺乏特色业务,市场定位模糊,与国有银行存在业务重叠。四是缺乏科学的信贷资产体系,经营结构不合理,贷款在时间和范围上集中度过高。五是与国有银行相比,商业银行总体规模较小,服务范围有限。六是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对产品的开发、利用和创新能力较低。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存在着以上劣势,但总体发展态势良好,这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在内部资源方面存在以下两大优势:一是与区域经济联系密切,大部分商业银行与地方性企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准确地掌握着地区企业的经营成效和资信状况,并据此提供相关服务和帮助。二是经营方式灵活多变,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迅速的做出反应,拟定对应策略,这对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无疑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
二、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及战略选择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在外部环境、竞争环境和内部资源等方面,虽然存在着优势和潜力,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劣势,尤其是商业银行市场定位不够清晰,极大地降低了自身的竞争力。因此,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若要取得长足进步,就必须及时进行市场定位,做出合理的战略选择。笔者根据多年研究经验,认为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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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外利率市场化进程
(一)国外利率市场化的借鉴
利率市场化是金融自由化的重要方面。该理论的理论基础是源于麦金农和肖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金融压抑论和金融深化论。近30年来,利率市场化成了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政策。美国到1986年完全实现了利率的市场化。而日本是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驱使政府逐步放松利率管制,承认创新的合法性,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但是,利率的市场化在活跃金融市场的同时也加大了利率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从19世纪80年代伊利若斯银行破产,到今天的美国次债危机,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风险控制都被提到更高的位置。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从实际的情况而言,利率市场化始于1978年,但直至1996年6月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的举措才真正揭开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第一幕,到2000年9月21日实现外币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才实质性的迈出第一步,应对金融全面开放当2007年上海同业拆借利率的时候,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已远远超过了金融开放的要求,因此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已经基本走到了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最后攻坚和破解阶段。
二、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
(一)利率市场化加剧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市场利率波动对于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越来越大。正因为如此,利率市场化一旦实施,必将给银行的业务经营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这样的不确定性,将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银行资金流人相关经营项目无法得到及时回补,致使资金停滞在经营项目中,极大的加剧了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二)利率市场化加剧了商业银行竞争及收益曲线风险
目前我国对于利率的管制主要在控制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的方式.这种限制使金融资源配置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商业银行高额的利差。若管制放开,在金融全面开放的前提下,国内外金融机构存贷款竞争必然加剧,利差缩小在所难免,而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业务单一,存贷利差收入是主要利润来源,这无疑给对商业银行带来沉重的打击。鉴于此,在目前中间业务尚不发达的时候银行将会千方百计的加大存贷业务,由于存贷业务利率的敏感性存在着千差外别,随着利率的上下浮动,将造成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从而导致收益不确定性的收益性风险被加剧。
(三)利率市场化将导致商业银行利率的结构性风险
存贷款利率波动不一致导致利率结构风险,这种风险通常表现为随着存贷款利率波动幅度不一致或长短期存贷利差波动幅度不一致的,导致银行净利息收入减少。随着利率的市场化,这样的利率波动幅度不一致将在市场上不断的商业,使商业银行利率的结构性风险加大。
(四)利率市场化加剧了借款者逆向选择和信用风险
由于2008年一季度所凸显的通货膨胀情况,我国目前所进行的主要工作就是紧缩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因此金融市场里直接融资萎缩间接融资又成市场资金的主要来源,利率市场化往往导致利率水平上升,而利率上升之后,由于金融市场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通常就会导致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逆向激励,从而加大整体信用风险。
三、加强利率市场化下的银行业风险控制的对策
利率市场化在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尚未成熟时期给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带来的隐含的风险是前所未有的。对此,商业银行一定要有相应的充分准备,以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波动的风险。因此,在应对路径是选择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调整资金比例,降低资金成本,提升商业银行内部资金充足率
内部运作成本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主要的束缚之一,成本过高,将导致较高风险,因此降低成本是保证利率市场化过程商业银行赢利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优化金融产品定价机制保证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营利性
1.加强中间业务的发展,摆脱利差利润的限制
据统计,2006年,美国花旗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已占总收入的比重为80%,大通银行为68.9%,总的来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已达到了50%左右,而我国2006年,开办的中间业务品种仅有260多个,各银行中间业务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平均为10%左右,最高为22%,有的甚至不足1%,因此中间业务发展的空间还很大。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长期被传统业务统治,利润随存贷款利差依赖过强,因此开展中间业务银行可以依靠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来吸引顾客,扩大银行营业收入,从而弥补利差的损失,摆脱利差利润的限制降低利率风险。
2.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增强银行营销力度
利率市场化对我国银行业产品服务方面的贡献而言,它使商业银行业务的同质性得到缓解,因此若能有一个很好的营销系统作为支撑,对于银行开展非一致化业务有很大帮助。而这需要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升员工的素质,真正从营销的角度来做市场,而非从推销的角度片面用关系争取业务,使业务销售稳固性增强,促使信息流畅,稳定客户群体,减少借款者的逆向选择和信用风险。
开展利率市场化是促进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好途径,但它必然会对我国商业银行造成一定的影响,我们必须采取合理的手段去减弱,消除其中的负面影响,使我国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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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国际性大银行早就有成熟的营销理念,而且在买方市场逐渐形成的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营销观念在不断更新。进入90年代以后提出并树立了“全方位客户满意度”的经营理念,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而我国商业银行营销理念虽然己有所引入,但还在逐步树立的过程中。一方面一些国有商业银行还不适应新形势,没有真正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在经营中仍带有较深的计划经济痕迹。另一方面,不少银行还简单地把营销与推销等同起来,认为营销就是作广告、宣传等,靠公关拉存款、拉客户把产品推销出去,不讲效益。经营上没有把市场营销管理提高到总揽全局业务经营的高度来认识,没有围绕客户的需求来进行整合和规划。
2营销机制的比较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市场研究机制和以客户经理为主要载体的运行机制。比如花旗银行不仅自身开展了大量的市场研究与发展工作,还聘请专门的管理顾问公司进行调研,建立了数据管理系统—CITIBASE,其中包含了潜在客户名单与地址及其它重要的客户信息等。而客户经理制是目前国际上大商业银行塑造企业形象和营销业务的一种通行做法。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在总行建立了市场开发部,但在一级分行以下分支行普遍没有这样的组织机构,总体来说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各部门有机联系有效运行的市场营销组织结构体系,尤其缺乏市场调研机制和客户信息反馈及研发机制,缺乏专门的营销管理机构。客户经理制度刚刚起步,前台营销与后台保障部门联动不够,此外客户经理的人员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3营销策略的比较
3.1产品策略比较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产品创新和开发能力,利率市场化,并形成了较科学的金融产品成本核算定价系统、贷款定价体系、中间业务的定价体系等。花旗银行规定每个产品部门每年必须有2项以上的新产品问世,并且要求集团每年新开发的产品要占全球金融新产品创新的三成以上。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科技投入和金融创新步伐都有所加快,业务范围和品种迅速增加,也能初步做到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围绕客户的需求,不断改进和开发一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但在产品策略的运用上跟西方先进银行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国有银行对传统业务进行革新中,缺乏特色定位和技术含量及有效的激励机制;己有的金融产品容易满足现状而没有及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作适当的改进,使原有客户失去兴趣;没有充分了解本国金融市场的特点,缺少适应中国市场的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同业竞争不顾实力,盲目跟风,对某一新产品一拥而上,不重质量而对产品造成不良影响;营销策略的选择不够灵活等等。同时,新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缺乏互相关联和配套,导致产品创新成本高,利润率低,创新速度赶不上消费者的需求增长。
.3.2价格策略的比较经过多年积累和科学计算,国外商业银行已经普遍形成一套常规的费率表,而真正对某一客户的某项业务的价格水平则要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该业务可以带来的股本增值及资本消耗、操作风险、银行内部的资金转移价格、全面客户关系等因素的分析,并通过客户及业务的贡献分析预测来综合测算。这样,客户经理在营销之前就可以对不同客户不同业务的价格底线以及可能涉及的各种风险心中有数。既不会因价格不灵活丧失业务机会,也不会因竞争而不顾最低价格要求盲目发展业务。收益性、灵活性和科学性兼顾,同时还会将相应的风险控制贯穿在整个营销过程。在实施价格策略过程中,国外银行则显得比较灵活,调整及时,计算精细。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价格市场化驱使加强,但离形成真正的市场定价机制还有差距。就利率而言,由于目前我国利率没有放开,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存贷款利率都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一标准。虽然确定某些贷款利率可在上下限内浮动,但幅度相当有限。而从服务手续费来看,目前基本上也由中央银行制订标准,商业银行一般只能照章行事,很少有变通余地。而在产品定价方面,商业银行自身也缺乏研究,在业务定价方面还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3分销渠道的比较国外商业银行基本建立了完善的金融机构网点、自动终端、网上银行等立体交叉的分销渠道。在机构网点方面,实施全球化战略,将网点分布在全世界各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外的银行更注重利用网络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电子自主银行等新型分销工具,建立起便利的分销渠道。几乎所有的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自己网站,同时开设电子服务窗口,为客户提供外汇买卖、信用卡业务、企业金融、住房贷款、理财咨询等个性化的服务。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分销渠道发展快,但效能低,结构不合理,技术上也需要完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分支机构增加较快,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更是遍布全国各地,这对银行业务量的增长也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造成了同一地域机构重叠,分布密度过高等状况,使银行机构相互间的效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抵耗,网点单产相对低下,有些网点甚至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此外我国银行机构网点在国外的分布较少,在竞争全球性业务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3.4促销组合的比较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十分注重品牌营销,把品牌当作企业的无形财富,竞争力的综合表现,通过内外结合的品牌管理,塑造鲜明的个性特征来吸引顾客。如全球最大的花旗银行90年代初,就开始注意品牌形象,推出了“高效、方便、高质量”的卓越品牌—Citibank。花旗银行聘请专家负责品牌形象设计,全面推行CIS战略,通过这些努力,花旗银行的标语:“不仅是VISA卡,而且是花旗银行的VISA卡”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同。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均引入了CIS战略,建立了统一的视觉标识,但是在品牌营销上还存在定位不准,品牌不统一,执行把关不严。此外,在促销方式上,选择日益多元化,但组合策略运用不好。从广告方式来看,目前各行普遍重视了广告宣传,所利用的广告媒体种类增多,数量、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从推销方式来看,虽然推销力度已有所增加,但推销内容单调,相对成本高。从营业推广方式看,各行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没有形成别具一格的特色推广。从公共关系来看,目前各行都加强了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信息沟通和情感联系,使本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有所提高,业务数量也进一步增加。但上述四种促销方式的组合运用还显欠缺,综合促销效果不是很理想。
通过中西方商业银行市场营销活动比较可以发现:市场营销己经广泛深入地渗透到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全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在市场营销中的经验和做法具有一定普遍规律性,其科学性也在实践中被验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从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的营销观念和策略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运用到经营和管理中,这将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益,实现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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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所说的利率市场化,就是将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放开,由银行自己决定。时至今日,商业银行仍然没有权限在央行设定的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提高利率。目前,贷款利率放开,许多商业银行已感到压力很大。“放贷款也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轻松,等着别人来求自己。事实上,对于那些央企、国企等资金规模大贷款风险小的企业,银行还得经常去求他们。现在贷款利率放开后,这些大企业的议价空间变大了,银行贷款利率不下调,他们可能就不会再找你贷款,钱也不会存在你们银行。”某商业银行信贷部负责人说,商业银行常常四处找关系,希望能多找些优质客户。“如果下一步存款利率再放开,对银行‘核心利益’的影响将是颠覆性的。”相关人士坦言,由于现行存款利率普遍低于理财产品收益率,存款利率放开后,实际存款利率肯定大幅上涨,原先依靠价格垄断形成的存贷款之间的庞大息差收入将缩小,这对于绝大部分利润来源于息差收入的银行来说,影响之大可想而知。查阅上市公司的统计数据,也证实了利息收入对于银行的重要性。2011年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计实现利息收入1.3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7万亿元,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接近八成。存款利率相当于银行的进货价格,贷款利率相当于银行的销售价格,银行的主要利润目前都来自于二者的差价。利率市场化后,进货价提高,销售价降低,银行的利润自然也会降低。有研究报告显示,如果利率完全市场化,工、农、中、建利息收入平均降幅可能要达到五成。专家认为,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之后,存贷利差普遍经历了缩小的过程,这造成了某些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困难。面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商业银行还要未雨绸缪。
2.利率市场化推动银行业务转型和升级
当前金融领域改革的方向是加快金融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以此推动金融机构的市场化经营。这跟银行业以前的改革有很大不同。具体来说:一是时代背景不同。现在主要是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如何寻找新的盈利模式;二是监管环境不同。目前对银行业的监管日臻成熟,对银行监管制度、法规、框架、体系等比较完善;三是改革动力不同。当前是商业银行自我推动的改革,主要解决发展方式转变的问题。商业银行经营的目的依然是逐利的,在原先的主营业务利润空间被压缩后,银行不会坐视过去高速的业绩增速下滑,试图利用自己已经积累起来的优势,发展和深挖其他业务,大力推动银行业务转型和升级。
3.利率市场化推动了银行之间更大程度的竞争
有利于银行差异化的出现。现在国内的银行普遍业务模式比较简单,主要收入还是依赖于存贷差。利率市场化后,这么多银行不大可能还是就靠这一块吃饭,需要拓宽思路,争夺更细分的市场。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倒逼银行业务改革加速进行,各家银行开始寻求不同的发展道路,展开差异化竞争,推动经营模式从同质化向多元化转型。总体来看,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其浮动区间的调整,不仅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释放有效投资需求,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加快完善定价机制建设,提高自主定价能力,并开展差异化竞争,推动经营模式从同质化向多元化转型。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另一个巨大的市场是小企业贷款业务,贷款利率的差异化使得商业银行更加关注小微企业。大部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只能通过抵押来获得,而抵押贷款的利率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对于扩大银行贷款下浮的幅度,最大的受益者应该是大企业,大企业本身的议价能力较强,则可以进一步要求银行加大优惠幅度。总之,在利率市场化的推动下,银行对于优势市场的确定和优质客户的争取将继续分化,同质化竞争的局面将逐步改变。
二、利率市场化后的商业银行应对策略利率市场化后
商业银行利差一般要经历大幅下降的过程,使商业银行面临巨大挑战,但利率市场化使商业银行获得机遇,银行业可获得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增加了银行的转型动力,通过内部挖潜、管理提升、业务转型、加大创新等方式,在经受住了利率市场化的考验,能最终走上新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所以,对商业银行来说,利率市场化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应及早筹划应对之策。
1.商业银行要大力推进综合化经营步伐
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转型综合服务商业模式,调整收入结构。利率市场化及金融脱媒趋势下,以融资为核心纽带的银企关系将不断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化金融服务将成为维护客户关系的基本要求,银行必须尽快实现从融资中介向服务中介,从“融资”向“融资+融智”转变,推进综合化经营步伐,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高贷款利息以外的多元化收入占比。重塑最广泛客户服务理念,提高客户市场占有率。目前,商业银行最大弊端是重视大客户,轻视中小客户,给社会公众造成负面印象。现代经济条件下,已完全可实现对各类客户的平等优质服务,更何况客户质量永远是在动态发展变化中,应充分学习敞开大门、以“公开、平等、高效、交互”的互联网精神,以高科技手段支持每一位客户,对不同的客户,都有相应的服务手段,适时适度开展资产业务。
2.商业银行要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加强金融创新,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全金融服务平台,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存、贷、汇、卡、、租赁、信托、债券、顾问等综合服务手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提高全方位综合服务能力,满足不同层次、规模、领域客户的多元化金融需求,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一是资产业务创新。在贷款业务方面的创新,要积极研究和参与试点资产证券化。这是解决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银行管理流动性、盘活不良资产等方面的现实需求。二是负债产品创新。利率市场化对负债业务影响最大,当前负债产品单一问题十分突出,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必将是银行负债产品创新与监管逐步放松的过程,是商业银行必须抓住的机遇。继续创新理财业务,理财是和存款利率市场化对接最紧密的产品,尽管监管部门不断加强监管,但仍是带动储蓄的有效工具,不排除监管部门通过规范理财资金运用的方式实现理财业务负债化,在合规、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实现客户和银行双赢。三是拓展中间业务及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利率、汇率市场化以及人民币国际化将创造出巨大的金融交易需求,商业银行是主要的受益者,大有可为。其一是围绕结算平台服务的创新。适应电子支付结算技术的发展,不断跟进和创新相应产品,其二是围绕“融智”业务的创新,在财务顾问、IPO、发债、并购等投行业务创新。其三是围绕交易环节的金融创新。密切抓住国际贸易、商圈、产业链等开展贸易金融、交易融资业务创新,加强电子商务开发,实现资金流稳定,甚至封闭式运转等目标。交易业务不仅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增收的重要途径。
3.商业银行要提高利率定价及风险管理能力
一是商业银行明确利率风险管理目标。利率风险管理目标的目的是尽量不承担利率风险,但可以通过承担利率风险来获取利润。二是商业银行要提高利率定价能力。在存款利率确定上,银行必须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资金流动性充裕情况、利率市场竞争状况、重要对手利率定价、自身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深入分析资金的供需状况和资金成本,包括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变化和债券收益率的变化,根据期限结构确定合理的存款利率。三是提升利率风险管理水平。利率作为最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之一,其走向与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具有重要关系,因此,商业银行要想科学地治理好利率风险,就必须关注宏观经济的运行态势。利率市场化将会使利率波动的频率和幅度提高,使利率风险管理成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核心内容,应切实提升利率风险管理水平,积极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建立专业的利率风险管理部门,建立适合国情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系统,提升对利率风险的识别、度量、处置、管理和对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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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准利率风险是指在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一致的情况下,如资产利息收入和负债利息支出所依据的基准利率未同步变动,导致银行利差较前期发生变动而形成的风险。在我国利率未完全放开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基准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对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非对称性调整。自1991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共计进行了18次非对称性调整,在此期间,一年期存贷款最大基准利差达到3.6%,最小利差为0,基准利率风险对银行利润与经济价值的影响不容忽视。
3.收益率曲线风险又称期限结构风险,收益率曲线是表示金融工具期限与收益率关系的图谱,当长短期利率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时,收益率曲线将出现非平行移动,这一期限利差的变动也会使得商业银行持有的金融工具的收益和经济价值受到影响。如图2所示,近年来银行间市场国债收益率曲线呈现平坦化的趋势,长短期国债收益率差异收窄,银行持有债券资产的收益和价值面临的收益率曲线风险不断加大。
4.期权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业务中内置有选择权条款,业务存续期间参与人可根据利率变动方向作出改变其原有安排的决策,以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却会对银行的财务状况带来负面影响。如预期利率降低时,贷款人可能会选择提前还款并重新续贷,以降低其融资成本;预期利率上升时,存款人可能会提前支取并续存,以增加其利息收益。随着银行业务品种的多样化、客户行为的理性化,此类期权性风险对于银行利润与经济价值的影响将日益突出。
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敏感性缺口分析
在商业银行内部,运用模拟高级计量方法分析利率变动对经济价值的影响更能满足实际风险管理的需要。但此类方法对数据的精确性、完整性要求极高,公开渠道无法取得。因此,本文采用利率敏感性缺口模型,兼顾重新定价风险、基准风险和收益率曲线风险,对利率变动对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影响进行评估,期权风险暂不纳入本文分析范畴。
1.利率敏感性缺口模型利率敏感性缺口(RSG)是指一段时期内商业银行利率敏感性资产(RSA)与利率敏感性负债(RSL)之间的差额,即RSG=RSA-RSL。利率敏感性资产与利率敏感性负债分别代表一段时期内需按照市场利率重新定价的资产与负债。当RSA>RSL,代表存在正缺口,属于资产敏感型,当市场利率上升时,银行净利息收入会随之增加。当RSA<RSL,代表存在负缺口,属于负债敏感型,当市场利率上升时,银行净利息收入将有所减少。可见,商业银行需根据市场预期灵活管理其资产负债头寸与期限结构,以应对利率波动风险。
2.上市银行利率敏感性缺口本文选取我国15家上市银行为样本,对各家银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比较分析,数据来源于各家银行2014年半年报。数据显示,15家银行各期限累计利率敏感性缺口均为正值,其中10家银行1年以内的利率敏感性缺口为负,代表2/3的银行均为短期负债敏感型,短期内面临利率上升、净利息收入下降的风险,1/3的银行为短期资产敏感型,短期内面临利率下降的风险;13家银行1年以上的利率敏感性缺口均为正值,代表大部分银行均为中长期资产敏感型,中长期面临利率下降的风险,其余2家银行为中长期负债敏感型,中长期面临利率上升的风险。
3.利率变动对上市银行净利息收入的影响2014年1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意外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同时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从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至1.2倍。上述政策后,各家银行贷款利率基本按照下调后的标准执行,存款利率则因各家银行竞争力的不同而出现差异化。以央行此次调息为背景,本文假定各家银行维持2014年6月30日的利率敏感性缺口不变,各时间段内的资产负债在该时间段的中点重新定价,据此分析上述利率变动对银行1年内净利息收入的影响。其中,以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作为利率敏感性资产利率变动的模拟情景,而利率敏感性负债利率变动则假定降息前均为基准利率,降息后存在三种情况:一是按照下调0.25个百分点后的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二是较下调后的基准利率上浮10%;三是较下调后的基准利率上浮20%。对于1年以内的利率敏感性缺口,上市银行半年报中仅划分了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两个时间段,未细分出3个月至6个月这一时间段,因此对3个月至1年这一时间段内的利率变动采用6个月利率和1年期利率变动幅度的简单加权平均数。可见,本文的分析可将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和收益率曲线风险均涵盖在内。数据显示,当存贷款利率均按降息后的基准利率执行时,利率敏感性资产形成的利息收入与利率敏感性负债形成的利息支出均成下降趋势,但由于贷款基准利率下调幅度大于存款基准利率,导致所有上市银行的净利息收入有所下滑。当贷款利率按降息后的基准利率执行,存款利率较降息后的基准利率上浮10%的情况下,3个月内的存款利率实际比之前的基准利率仅降低0.015个百分点,简单加权平均后3个月至1年的存款利率反而上升了0.015个百分点,此情景下,上市银行净利息收入降幅进一步扩大,所有银行均超出了其2013年净利润的15%。当贷款利率按降息后的基准利率执行,存款利率较降息后的基准利率上浮20%的情况下,3个月内的存款利率实际比之前的基准利率上升了0.22个百分点,简单加权平均后3个月至1年的存款利率上升了0.28个百分点,因此各家银行净利息收入受到利息收入减少和利息支出增加的双重侵蚀,下降幅度均达到2013年净利润的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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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率市场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
(一)利率市场化将使商业银行竞争加剧、利润下降
目前,我国选择了在维持银行基本存贷利差条件下控制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的方式,这种限制金融资源配置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证商业银行主要是国有银行轻易获取高利润。但被管制的利率一旦放开,金融机构存贷款的竞争加剧,利差缩小导致银行利润下降。而且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业务单一,存贷利差收入是主要利润来源,这无疑构成对商业银行的致命打击。
(二)利率市场化下传统的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不能适应市场化的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都采用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核心、经营利润严重依赖利息收入、业务发展过度依赖大中型公司客户的经营模式,形成了商业银行业务结构、客户结构、信贷投向严重“同质化”的状况。利率管制放开后,单一存贷利差收入不能满足银行生存的需要,迫切要求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及业务结构,使其面临的风险和压力都将增加。
(三)利率风险将成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主要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波动致使资产收益与价值相对于负债成本和价值发生不对称变化而造成银行损失收入和资产的风险。根据商业银行的现状,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有:利率结构风险、收益曲线风险、选择权风险和信用风险。
1.利率结构风险
存贷款利率波动不一致导致利率结构风险,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在存贷款利率波动幅度不一致的情况下,存贷款利差缩小导致银行净利息收入减少;二是在短期存贷利差波动与长期存贷利差波动幅度不一致的情况下,由于这种不一致与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不相协调而导致净利息收入减少。这种风险在我国外币市场已经初见端倪,其主要是由于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银行自行定价,而银行又把利率水平高低作为争夺市场份额和扩大资产规模的手段,这就在客观上会引发存款利率上升幅度远高于贷款利率上升幅度,利率结构风险逐步显现的问题。
2.收益曲线风险
收益变动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自身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导致的收益不确定性。当利率敏感性资产大于利率敏感性负债,随着利率上浮,银行将增加收益?鸦反之,当利率敏感性资产小于利率敏感性负债,银行收益将随利率上浮而减少,随着利率下调而增加。这就意味着利率波动使得利率风险具有现实可能性,在利率波动频繁而又缺乏相应风险管理的情况下,银行就可能遭受严重的风险损失。尤其是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处于资金剩余状态?穴自然有“惜贷”的原因?雪,大部分存差资金都上存中央银行或投资于国债,而一旦利率上升,银行的国债投资将大幅贬值,由此可能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巨大损失。
3.选择权风险
选择权风险是指利率波动下,由于客户行使存贷款选择权而使银行承担的利率风险。根据我国现行利率政策,客户可根据意愿决定是否提前支取存款(偿还贷款),当利率上升时,存款客户可通过提前支取再投入的方式套取较高利率;当利率下降时,贷款客户可以以该期低利率新贷款提前偿还该期以前高利率贷款。虽然有协议规定贷款不能随意提前还款或收回,但在实际工作中,优势客户还是常常在利率下调时要求提前还款再以较低利率再贷款。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利率连续下调,客户提前还款更是屡见不鲜。利率管制放开后,利率波动频繁,无疑商业银行将面临着较大的选择权风险。
4.信用风险
由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金融抑制(即实际利率被政府限制和管制,处于非常低的水平甚至经常为负值),利率市场化往往会导致被压抑的实际利率水平上升,而实际利率上升之后,由于金融市场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通常就会导致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逆向激励,从而加大整体信用风险。二、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
1.建立合理的金融产品定价机制
利率市场化下,贷款利率成为贷款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贷款定价过高会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反之,则可能使竞争到的贷款业务无利可图。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定价机制,是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迫切需要。各商业银行应该在市场基准利率基础上参照合理的成本收益方法确定本行的基准利率水平,同时,使用客户盈利分析模型确定对不同客户的利率水平。在确定存贷款利率水平时,应综合考虑风险补偿、费用分摊、客户让利幅度、产品收益相关性及因提前还款、违约和展期等导致必要的价格调整等因素,最终确定价格水平。
2.积极推进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目前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现状及利率市场化的要求,应努力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制定科学的利率研究与决策机制,实行以利率风险管理为中心的资产负债管理。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管理部门来进行风险管理。第二,建立利率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国际上通行的基本流程一般都包括识别、计量、处理和评价四个阶段,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也应借鉴全球银行业在利率风险管理中的有益经验,使银行尽可能地将风险限制在预设和可控的范围之内。;第三,积极推行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和运用。
3.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努力实现经营与收益的多元化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与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发展中间业务既能降低对单一存贷业务的依赖又能有效抵御利率波动的影响。而表外业务如为企业提供咨询、投资决策、基金托管等则可为银行业提供更大的利润空间。
4.培养和引进利率风险管理人才
在西方商业银行中,一支掌握并能灵活运用现代利率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队伍起着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商业银行利率长期处于央行管制的保护下,银行从业人员没有利率风险意识,缺少利率风险基本原理和控制技术的专业知识。因此,在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各商业银行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强化其风险意识;同时,还应积极主动地从国外金融机构引进高素质、有经验的利率风险管理人才,增加行业竞争的砝码。
5.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的经验
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实践证明,国外利率市场化确实使许多国家从中受益,金融效率得到了提高,资金分配得到了优化,整个经济、金融系统得到了改善。但也有一些国家在利率市场化后出现了银行倒闭数量增加,甚至出现了金融危机的情况。因此,国外利率市场化的经验对我国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易宪容.繁荣下的理性[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毕芳,孙璐.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探析[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3):58-60.
篇13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