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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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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1

2008年中,我们成功地举办了奥运会,也在5.12中见证了中国人的团结力量.面对困难,我们永不言弃,我们团结一致,就能从困难中走出来。现如今的社会最需要什么?和谐。和谐是什么?和,左边一个禾,右边一个口,顾名思义,人人都有饭吃,人人都能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谐,左边一个言,右边一个皆,人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人人拥有平等尊严、独立和自由。现如今的社会必须是和谐的社会。

做为小学生,我们应该要提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其实,和谐很简单,只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看见垃圾主动捡起来,为学校的活动、班级的发展出谋划策,直言不讳地指出老师、同学的不足,就可以了。同时,和谐的社会还需要公平、正义。公平,永远是相对的,他只对每个人付出的努力负责。虚幻的想象并不能为自己的人生增加分量。只有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增加自己的实力才能拥有真正精彩的人生。和谐的社会需要诚信友爱,只有这样,和谐的社会才会更加美满。人和人之间交往也只心存关爱.互相体谅才能拥有和谐的美丽。“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蓝天,比蓝天更广阔的是人的美好心灵”。人的心灵是一个丰富的收纳袋,遭遇困难,经历失败都不该让我们的心失去爱的温暖,心地善良就能宽容,凭诚信得以合作,互协作心存感恩,有仁爱才能坚强……,在2007年11月30日,金华市的一位年轻解放军军官孟祥斌为救一名素不相识的女子,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选择了死,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留给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子,真是大爱无疆!他的心到处充满了温暖。《孟子》里有一句: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祥斌的事迹,正是和谐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并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人与自然也要和谐相处。为了我们幸福地活着,就让我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吧!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付出一点点一丝丝,给身边的人多送去一些温暖,让我们的心处处充满温暖,把爱洒满和谐的大家庭—地球村。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吧!让居住在地球上的人们走向和谐的春天,在和谐与爱中温暖的成长。

篇2

是这群“恶狼”剥夺了我们的美好。“恶狼”醒醒吧!不要再沉迷不悟了,这些损人利己的勾当,虽然使自己渔翁得利,但是别人呢?他们说不上是吃饱喝足,更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一日三餐都是问题,他们衣衫褴褛,居住的房屋破损不堪,冬天的时候还要忍受着刺骨的寒风,是“恶狼”夺走了他们的美好生活,这一切都是多么痛苦啊!谁能忍受得了呢?

篇3

在历史上,资本主义让市场经济初试锋芒,就显示了巨大的威力。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因此不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像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与资本的交换是多么地不公平,但整个社会的财富毕竟增加了,尽管个人分配相对不公平,但对整个人类来说毕竟是进步了。30年前短缺经济的状况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计划经济把我们带入了普遍贫穷的死胡同。而我们引入市场机制后,社会财富就像喷泉一样涌现出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1.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们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之间经济上的收入差距的确拉大了,但无法否认的是机会均等却大大加强了。一个基本事实是,计划经济造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即农民与城镇职工这两个社会阶层的身份不平等及与之相伴的全面的机会不均等。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平等主要是机会均等,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职业、自由参与竞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机会均等意味着尊重人们的自由选择,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倡导的。

1.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财富是大自然的恩赐,人们更多注意的只是财富的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这意味着一部分人“富”了,另外的人就一定“穷”。因此,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不和谐是不可调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主要不是来自于大自然的恩赐,而是人的创造,创造财富是人类对来自制度的鼓励和刺激的一种反应,某种制度越是能提供对人类创造力的刺激,这个社会创造的成果、财富也就越多。在这一制度下,人类创造的财富会不断增长,社会分配就是对不断增长的财富的分配。

1.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了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商品生产关系,这是一种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基础上的契约关系。诚信是这种契约关系的基石,法律则是维持这种关系的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为取得某种权利而必须付出的一种义务,它是参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必要品格。市场经济作为法制经济,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而这正是和谐社会的保障。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完善

从理论上看,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它有明显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市场经济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造成两极分化,这是价值规律作用下的必然反映,有其客观规律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和政治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解决这样的问题,缓和经济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如何也不能克服由基本矛盾造成的单个或局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追逐超额利润的破坏性后果和根本局限。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为了避免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为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开辟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正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双重体制并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打破,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仍是框架式的,存在不少的漏洞;我国的体制改革虽然减少了资源行政性的配置,但仍存在“双轨”,行政性垄断权力直接介入市场,资源行政性配置产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少数政府部门或官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侵占社会财富,削弱了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保障的覆盖面窄,农村社会保障普遍缺失,导致大量的社会成员甚至作为社会主体的工人、农民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被边缘化,成为弱势群体。

可见,仅靠市场本身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公平以及社会和谐的一系列重要价值,也难以解决关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有效克服其带来的缺陷。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统一

3.1民主法治的社会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具有一种特定的有关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的根本游戏规则就是基于法治的规则。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完善法治,法治和民主政治也是很有关联的,法治本身就包含着平等、正义和公平的价值判断,民主是完善法治的重要保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可以说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目标要素,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3.2公平正义的社会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标准是最多被用来问责市场经济的,而市场经济实际上蕴涵并强调公平,这种公平是一种过程的公平,是机会的公平,民法和经济法的首要原则就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3.3诚信友爱的社会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是市场制度中市场文化内涵的基本观念、思维方式和道德规范,它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同时又作为社会契约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市场制度的构建而存在着,它是市场规则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遵守诚信原则可以获得更大收益,信用可以作为企业的生产力,品牌的力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完善的市场规则包含诚信友爱原则,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增强了社会的诚信友爱。

3.4充满活力的社会

充满活力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市场机制是最具活力的机制,单个人、单个组织分散决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的人会在约束条件下,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预期目标。因而增进社会活力的改革应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

3.5安定有序的社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但安定有序的社会并不排斥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的经济。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市场交换实质上是一个动态均衡的过程,价格形成是均衡的结果,均衡本身就是一种和谐。理想的市场体制最终能够达到稳定有序的状况,这种状况就是经济学所称作的经济的核。虽然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可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照、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因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想目标也是社会稳定有序,符合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

3.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显然,在今后一段时间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深化和拓展的重要方面,也即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篇4

档案通过一定的方式,比如文字、图表、音像等方式对国家过去和现在发生的事件进行记录和整理。包括:历史事件、经济发展、文化、技术、科学、水利、农业、宗教等一系列事件和活动的直接记录,并保存下来。这些文件都具有很强的研究价值,对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有一定帮助。

二、档案工作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一)档案工作基础性比较强。档案工作基础性比较强主要体现在档案形成的门槛比较低,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业单位,还是普通的百姓都能成为档案的形成者,同时,档案记录的内容比较广泛,涉及面比较全,生产生活的每个方面都可以记录到档案中。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的种类和形式向着多元化、多渠道的方向发展,我们去历史博物馆后者档案馆,都能看到政府文件、历史照片、录音等材料以及电子文件等等都可以作为档案的载体。档案是对每项活动最原始的记录,所有档案具有很强的真实性。档案的形成来源于实际的生活、生产、和工作,是人类历史发展和社会活动最真实的记录。

(二)档案工作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通常情况下档案工作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两个作用,其一是充当凭证的作用,其二是起到参考的作用。本文通过在档案馆多年的工作经验,分析出档案工作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档案具有延伸人类记忆作用。虽说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但是我国是一个发展了5000年的文明古国,没有人能够记住这5000年发展点点滴滴。人类的大脑记忆和记忆的内容是有限的,通过档案就能使人类的记忆延伸,从而保证我国传统优秀文化和文明能长久流传。所以说档案具有延伸人类记忆的作用。2.档案具有社会效益作用。档案具有真实性、历史性、原始性的特点,档案管理的照片、文件、实物、影像都是真实可信的。所记录的内容都是历史上真实发生过或者真实存在,人们能从档案中找寻到真实的历史事件,并从中受到教育。3.档案具有文化传播的作用。历史文化遗产除代代相传以外,其他都是通过档案的形式流传下来。我国具有5000年的文明历史,产生了很多优秀的文化,比如:诗词、音乐、美术、以及道德品质。我们学习到的历史文化知识,都是通过对记录文化的档案进行分析、整理后才应用到社会生活中,所以说档案具有文化传播的作用,也是传承优秀文明和历史事实的主要载体。4.档案具有政策决定作用。档案是事业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的主要渠道,本地档案馆中通常情况下都会对当地的历史、地形地貌、人文地理、、经济发展都一一记录在册。是当地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为政府部门处理日常工作提供历史经验和实施方法。5.档案具有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档案具有非常大的经济价值,通过档案工作能很好的挖掘出档案的具体价值。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比如城市建设、工程改建、技术改造等都需要档案支持。6.档案具有社会调节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如果当事人和经手人都不在的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原始档案来解决矛盾和纠纷。同时,档案也是司法机关办案和审判的主要依据,比如:居民发生土地纠纷、房产纠纷都需要通过查询历史档案才能解决。

三、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档案工作

(一)档案工作和和谐社会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工程浩大的工作,需要设计到很多方面,比如:人文地理、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科技研究等等。而且需要全社会所有的人员都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实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需要档案工作来支持才能进展得更加顺利。要求档案工作和社会其他行业同起步、共发展,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和主法治社会,需要全体人员共同参与才能实现,所以档案工作要从多方面入手,人民群众可以参与到档案工作中,保证群众能查询到自己需要的档案。

(二)在档案工作中融入高新科学技术。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已经步入了信息化时代,电子通信技术和各种高科技手段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档案工作和信息技术相融合能很大成程度上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而且方便人们查询和阅读各种档案。数字化档案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以计算机技术为主体的档案管理方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比如:红外线录入技术的应用,既提升了档案工作的效率,而且能减少人为录入的失误,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质量。在档案工作中融入高新科学技术,逐步形成了信息化档案平台,用户通过移动终端就能自主查询档案中的内容和信息。通过构建网络档案信息共享,加快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档案工作要适应时展的要求,不断丰富和创新档案内容才能充分发挥档案工作的功能。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工作要依托计算机网络,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服务质量,保证档案能更好地服务企业社会事业,才能加快构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

【参考文献】

[1]余剑.档案工作应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J].兰台世界,2013(S2):17.

篇5

1.树立危机意识,掌握危机管理知识。提高危机管理的能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知道,今天的危机已呈现常态化,今天的社会时刻都有危机发生的可能。因此,作为危机处理的主要指挥者和组织者,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识到“危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危机不仅仅在资本主义社会比比皆是,层出不穷,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屡见不鲜,难以避免。”

2.建立常设性的危机管理部门,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公共危机管理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就社会现实情况看,应对各种公共危机已不再是政府偶尔为之的任务,而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常态职能。这就要建立常设性的专门危机管理部门,统一指挥重大公共危机的应急管理工作。然而,我国有些地方的政府危机管理系统却缺乏专门、常设性的危机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当公共危机出现后,主要依赖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临时机构来进行危机管理。这些临时机构,一方面缺乏对危机的预测、预警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危机管理的专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培训和处理危机事件的经验,必然影响危机处理的效果。

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在地方各级政府内部,成立一个专门常设性的危机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公共危机事件。

3.建立全过程的危机管理机制。有效地预防、回应、化解和消弭各种危机

根据危机从无到有,再到无的过程,危机大致要经过危机的爆发、持续、消失三个阶段。政府完整的公共危机管理应该包括危机爆发前的防范预警、危机持续中的应对处理和危机结束时的善后总结三个过程。为此我国政府加强危机管理就必须在危机预防、预警、处理及善后等各个环节上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制度和机制,着力构建全过程的危机管理机制。

首先,建立危机预防预警机制。从危机管理的目的和效果来说,危机预防比危机处理更重要。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加强危机管理,重要的、也是必须的就是要加强危机预防,以减少和避免危机发生,并预见可能发生的危机。一是,各级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自我诊断,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查找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扼制危机的发生和扩大;二是,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捕捉、收集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处理,对事态的发展和应对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篇6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6―0056―03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是以人为主体,以自然界为环境,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由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多种要素交互作用所构成的复杂有机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和谐社会。它应当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其中蕴涵着丰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在新形势下对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决定力量,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是社会成员的大多数。

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工人阶级队伍迅速扩大,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传统的产业工人队伍缩小,从事第三产业的工人阶级成员将逐步成为工人阶级的主体;我国农民队伍迅速分化,他们中有的成为农民工,有的成为智力型职业者,有的则成为集体企业管理者和农村社会管理者,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运用代表和整合包括主要从事科技劳动、管理劳动、中介服务劳动等各种脑力劳动者在内的整个工人阶级,切实把从事社会化生产的全体劳动者作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同时,在我国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也是我们党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把新的社会阶层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使各个社会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要整合好各种社会关系,就必须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社会各方面人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能够充分发挥出来,不断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党的十七大强调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并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了全面部署。这既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继承,同时也赋予了历史唯物主义新的内涵。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人民内部矛盾观点的继承和发展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主义仍然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社会。生产力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以及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关系,是理解和把握社会性质与社会状态的一把钥匙。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不同于以往的社会矛盾,它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矛盾,通过改革,可以使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使社会主义充满生机和活力。这是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客观基础。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必然要求进行利益调整、体制转换和观念更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新的变化,人民内部之间的经济利益矛盾表现得更为突出。这就决定了在新的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存在新的表现形式。例如,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条件下,党的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并存的分配方式,促进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竞争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它一方面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另一方面,也客观地形成了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导致人民内部不同阶层的物质利益矛盾日益突出。同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人民内部会逐渐形成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多种利益群体。这种人民内部的不同阶层和利益群体,会产生新的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对于这些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要认真进行研究,并运用新的手段加以解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政治问题。历史经验证明,如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有利于搞好革命和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定,增进人民的团结、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否则,就有可能酿成社会动乱,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和安定团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得以协调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是对社会主义人民内部矛盾观点的继承和发展。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社会政治结构观点的继承和发展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形态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上层建筑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历史唯物主义把一定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及其结构方式称为社会政治结构,社会经济结构决定社会政治结构,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为经济服务。社会要正常运行,平稳发展,井然有序,各个组成部分必须是一个和谐的有机整体。既要达到社会内部各阶层、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和谐,又要力求达到与外部的和谐;既要培养各个社会组织微观的和谐,又要促进整个社会宏观的和谐;既要形成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之间的和谐,又要使各系统内部和谐。这就需要社会政治结构的和谐。

进入新世纪,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我们党所处的历史地位都发生了深刻而重大的变化。从国际环境看,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曲折中发展,西方敌对势力不会放弃对我国西化、分化

的战略图谋,一旦我国社会和谐出现大的问题,就会给他们以可乘之机。在国内,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深入,原有的利益格局正在进行深刻的调整、分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日益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存在着一些影响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隐患。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重要性,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我国政治的特点和规律,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要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和谐社会应当是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服务网络不断健全的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安定团结、各种矛盾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这是我们党始终站在时代前沿,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和根本要求,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社会政治结构观点在新形势下的运用和发展。

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历史唯物主义人与自然观点的继承和发展

篇7

一、具体含义:儒家思想文化中的大同世界

从具体含义上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个人、社会、国家与自然等概念及其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状态都纳入到了它自身的范畴之内。换言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自身的身心和谐,接着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此基础上是社会各系统、阶层之间的和谐,最终达到人类社会与自然以及国际社会国与国之间的和谐状态。这一具体含义所包含的逻辑思维、思想观点和价值取向正是优秀传统文化中儒家大同思想的鲜明体现。《礼记•大学》云:“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礼记》也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坚持由小及大、由里到外的人才培养模式与道德修养方式,即首先从自我个人的点滴实践做起,在加强自身德行的基础上逐步惠及家庭邻里,再进一步拓展到社会、国家乃至天下,当人类社会实现了以个人身心和谐为基础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时,就是步入到了儒家思想中的大同世界。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正是遵循了儒家思想文化中大同世界建立的基本思路方法,深刻体现了儒家大同思想的思想原则与价值追求。

二、原则特征:古代中国对道德和礼仪的价值追求

整体来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就是现代性与传统性的相结合,现代性主要体现为诸如民主法治、公平公正等特征,传统性则主要表现为诚信友爱、和平正义、稳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特征。而这些基本特征又需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才能加以实现,这些原则既有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等指导性原则,也有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这些根本性原则。《资治通鉴•周纪》载:“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体现了古代中国社会以德为本、为先的价值取向,即便是现代性特征也是在充分借鉴以道德礼仪为核心的传统价值观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而其基本原则既是党革命与建设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优秀传统文化中道德礼仪内涵在新时期党治国理政之中的深刻体现。主席曾指出:“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蕴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今天依然是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是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更离不开以道德原则为核心根基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支撑,而反过来,正如中国传统价值观所坚持的那样,这又使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理念深刻体现出对道德和礼仪的一贯追求。

三、践行措施: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实践观

十六大以来,同志针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要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实现安全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大力建设和谐文化,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由此可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践行措施正是着眼于中国社会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以及最迫切的经济、文化等问题,立足当前中国的基本国情,通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个方面的发展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尤其是其对建设和谐文化和坚持公平正义原则的做法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实践观十分契合。荀子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这一说法从根本上体现出古代中国社会以道德为本、着眼生活实际的实践思想,即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还是平日工作学子中的言语思想,都应该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坚持文明礼仪、落实道德原则,从而在不断提高自身德行修养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幸福和谐。而党和国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措施的提出也正是遵循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实践观的基本理念与思路方法。

四、结论与行动: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和谐社会的精神根基所在总而言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离不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支撑,无论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想,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践行措施,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都是重要的理论来源、精神支撑与思想智慧的源泉。从具体含义的角度来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体含义的提出不仅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儒家大同思想的延伸拓展,更是其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背景下的新应用。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原则特征的形成则是古代中国史传统思想价值体系在当下中国社会的新体现,意味着其以道德礼仪为根本的思想追求与价值观倾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被着重参考借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贯彻落实的具体实践措施也深刻蕴含着中国社会传统的“着眼现实、以德行修养为根本”的实践观。由此可见,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借鉴参考,也是其得以真正实现的内在精神根基。由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党和国家要在坚持以为根本指导的前提下,立足中国现实,大力弘扬和践行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着重借鉴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智慧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最终,为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基础。

参考文献:

[1]线装国学馆编委会编著.四书五经第一卷[M].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11年12月第1版,2页

[2]张文治编:国学治要(经部史部)[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76页

[3](北宋)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一册),卷第一周纪一[M].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1月1日第2版

[4]: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10月第1版,158页

篇8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09-O004-03

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和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精辟地阐释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提升公民道德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荣辱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荣辱观是一个民族乃至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和凝聚人心的坚强纽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人知耻比明荣更重要。古人非常看重耻感意识,强调“知耻近乎勇”、“宁可毁人、不可毁誉”等传统观念。人只有知耻,即守住道德底线,才能对天、地、人有所敬畏。人若没有了愧疚感和忏悔意识,就会无所畏惧、无所不为、无恶不作,这是文明社会最可怕的事情。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变迁和结构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多样化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必然造成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及其相互间的矛盾与激荡,价值多元化成为这一时期最鲜明的特征。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使一些人放弃原则、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迷失方向,迫切需要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主导价值观来引导人们的思想行为。“八荣八耻”的提出,引导人们知耻明辱,增强耻感意识,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顺应了人民群众纯净社会风尚的迫切诉求,成为当代中国人们普遍接受的主导价值观和道德共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纽带。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引导人们明确是非、善恶、美丑,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意识,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满足正确的自我需求,提升自身的全面素质,从而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这说明思想道德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社会和谐需要道德规范来加以保障。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能通过引导和帮助人们自我约束、提升境界、宽容谅解,来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着眼于当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当前,实现“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全社会的共识,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的基本行为准则,体现了具有时代特征的道德诉求,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助推器。

二、荣辱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导向

只要人类存在一天,道德良心就会伴随一天。维持一个社会的和谐有序,需要鲜明的价值导向;而一个人的健康发展,也需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有一定的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强力支撑。“八荣八耻”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百来字,但却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行为规范、传统美德、党的优良作风与时代精神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相关的价值取向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也包含其中,为人们的思想行为提供了明确的价值导向。有学者认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荣辱观,同时必须对错误的、混乱的荣辱观进行清理和批判,即“荣”和“辱”不仅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互为前提。只有明确了什么是“辱”,才能真正明确什么是“荣”。对于个人而言,必须对自己曾经有过的不正当行为进行深刻反省与悔悟,并在此基础上产生耻辱感,只有这样,才能树立和践行向善的可能性。

改革开放以来,在物质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和对外开放的深化,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等不良意识和世俗文化的冲击下,在市场经济功利性的诱惑下,一些人内心深处的耻感和罪感意识普遍淡漠甚至消失,容易导致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物化”倾向。一些不良现象的出现和蔓延,不仅对社会道德造成了冲击,损害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更为严重的是,诱发了社会的种种不和谐,加剧了社会矛盾冲突,使人际关系走向冷漠和疏离。

“八荣八耻”属于社会主义道德观范畴。道德对于思想伦理和社会实践的认识,主要着重于从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特别是个人对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态度这一视角,提供现实社会状况的信息,显示现实社会的趋势,表达个人的取舍。“八荣八耻”能够为人们的实践行为直接提供正当性、正义性、合理性、应当性的价值导向和精神支撑,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导价值观。

三、荣辱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明确的行为规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方方面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及价值观念的多元嬗变,对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产生了无法避免的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其中既有积极向上、与时俱进的,也有消极不良、腐化堕落的。这些变化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造成了人们对善与恶、是与非、美与丑,在某些情况下的混淆不清,致使人们的荣辱观发生了某些畸变与偏差。如对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态度,甚至在言行上有损国家民族的利益与尊严;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视之为不合时宜的“傻冒”行为,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出自人的天然本性,具有合理性;更有少数人以违法乱纪、挥霍浪费、骄奢逸来显示其拥有的特权与显赫地位;等等。这些现

象的存在,不仅使某些干部走上了背离党和国家、人民的犯罪道路,也对社会大众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败坏了社会风气,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巨大障碍。“八荣八耻”的提出,就是针对和纠正这种美丑不分、善恶不辨、是非不清的现象,褒美贬丑、扬善抑恶、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导向,以人们共同的道德信仰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使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有序的状态之中。而这种有序的社会状态,正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八荣八耻”的鲜明价值导向,使人们能够不断地评价和反省自身,或坚持或改变自身的行为方式,不断地与社会规范的要求保持一致,从而形成一种协调、祥和和有序的和谐社会状态。

荣辱观的树立包括荣誉感和羞耻心两个方面。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正确荣誉感的主要表现形式。一个有正确荣誉感的人,能够坚持事业重于荣誉的原则,把荣誉当作社会和人民对自己的鞭策和鼓舞。羞耻心是荣辱观的另一个方面,只有做到耻辱之事不可为、羞耻之心不可无,才能树立和践行正确的荣辱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既要调动人们的荣誉感,又要激发人们的羞耻心,才能使人们明确自己行为的正确价值取向。在当前,就是要使“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思想和行为受到赞扬和奖赏,使具有这些思想和行为的人感到光荣;就是要使“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逸”的思想和行为受到指责和惩罚,使具有这些思想和行为的人感到羞耻。这样,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道德价值导向明确,并长期坚持下去,人们的思想才能稳定,行为才有遵循,社会才能和谐。

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在强调发展的同时,更加突出和谐,即和谐发展,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这是对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体现了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自觉意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即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样一种社会状态,一靠社会制度,二靠人的素质。而人的素质核心和灵魂是思想道德素质。“八荣八耻”的提出,适应了培养人们逐步形成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思想道德品质,有助于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特征要求人们遵纪守法。“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对公民法制观念与守法意识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践行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是通过加强道德自律来补充和保障法纪他律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培养和塑造公民的现代法制观念与守法意识,从而保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

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征要求人们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社会公平正义始终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永恒主题。公平正义要求妥善处理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但也应该看到,公平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只能实现社会的相对公平,这就要求个人不要以一己一时得失为标准,要把个人利益与国家、民族、集体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践行“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把祖国和人民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也唯有如此,个人才能在为祖国、为社会、为集体利益奋斗的过程中真正实现和保障自己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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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包括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前提和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基础、前提和内容。因为要引导人们遵守基本的思想道德规范,并鼓励人们追求更高层次的思想道德目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人们各得其所的前提,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各尽所能和和谐相处。只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平等地对待每个人,人们才能自觉主动承担起他们应尽的社会义务责任。国家和政府通过民主法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创造一个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才能使人与人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使社会安定和充满活力。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概括,为公民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评价人们道德行为的尺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粘合剂”。它告诉人们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丑的,应该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褒奖什么、谴责什么,为我们提供了统一明确的社会道德价值导向和社会道德评价体系,发挥着道德扬善抑恶的社会功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概括,提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义利观,这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义利观,既把国家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合法利益。诚信与失信这对道德矛盾将是我国道德建设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除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建设外,还必须大力倡导诚实守信光荣,大力倡导建立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调节市场经济竞争和协作的关系,不断强化社会道德评价功能。惟有如此,才能使人们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和谐相处新局面出现。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供了有利的社会大环境。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有机统一的整体,只有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才能处理好价值取向的多样性和主导性的关系。只有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才能处理好价值观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社会竞争加剧,市场对各种资源配置作用增强,人员流动性大,人们在不同职业、岗位、环境中转移流动。这种变化,也带来价值观念的一些变化,人们的价值选择、道德判断多少会打上不同经济成分的印记。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引导人们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处理好价值取向的多样性和主导性的关系,保持其价值观念的正确性与稳定性,处理好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形成和而不同、以和为贵,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人际关系,促进人的素质提高和全面发展。

(四)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矫正社会经济生活中不谐和音的“矫正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的动机是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而这种利欲有无限扩展和相互冲突的势头,市场经济本身不可能把市场活动的“经济人”改变为《镜花缘》中的君子国那样的“道德人”;即使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市场竞争也是无情的、甚至很残酷。现实中出现的“权钱交易”、“钱学交易”、“缺德交易”已不是个别现象。道德已成为我们社会急需的资源。如果不进行道德建设和教育,造成的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更谈不上社会的和谐发展了。而当市场参与者拥有道德意志、理性和感情的因素后,市场经济的发展才能是良性的,发展才能可持续,也才能使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得到调节缓和。这样的道德资源既要灵活适应不同经济环境的特点和要求,又要超越个人和各个团体的普遍共识,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所具有的功能。

抓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契机,

提高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实效性

(一) 使社会绝大多数人坚守底线道德,知道何为道德,何为有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认是多样化的社会,承认人们的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接受、承认人们在价值观念上的差别,这种差别状态是我们必须接受的现实。所以,我们的道德建设只有在多样性和个体差异中寻求统一性、共同性和互补性,使具有不同个性的社会公民之间达成共识,“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这就是使社会绝大多数人坚守底线道德。所谓底线道德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我愿意别人对我好,我也好心对人,不管做什么,

都要设身处地想想别人。当自己与别人、社会发生矛盾和冲突时,为自己打算的时候也想到他人和社会,需要节制的时候能节制,至少是知道应该节制,而不是损人利己,这就是高尚有德。再有,作为社会人,我们就有不可推脱的义务。每个人都离不开他人、社会的关怀照顾,他就要为社会、为他人做些事情,这是不可逃避的义务。这和社会制度、社会环境无关,那种只习惯于伸手、只要求利益获得,忘记自己的义务,总是愤愤不平,觉得别人、社会亏待他,使这样的人成为有德行的人难于上青天。所以,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能否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取决于人们能否认识、判断、选择和践行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身的主体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教育过程,进行价值判断和选择,才能形成和坚持底线道德,进而形成与坚持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选择。

(二) 要在社会风气上下大功夫,使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都相信有德是荣,无德是辱。社会风气的力量非常大,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能跟上时尚是好的,是美的,带有很高程度的荣耀,就有很多人趋之若鹜;一旦成为风气,就有了甚至比法律更强大的力量,但问题是是相当多的人不问它是否合理,是否正确。然而,社会风气往往未必都是好的,当今,一些人为了发财享乐铤而走险,不惜违反法律。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重视社会风气的分析,搞清、分辨出社会风气的好坏。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这样的标杆,社会风气中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坏的,分辨起来就有章可循。而荣誉是引导人、督促人向什么方向发展惯用的指针,同时要给予有德的人以物质鼓励,让那些以耻为荣的、背离精神文明的人不能轻易获得经济物质上的好处,以次引导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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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是孔子的核心思想,仁和义经常联系在一起来使用。“义”是一种观念形式的规范,与“义”相比“仁”的观念则具体得a后果,这个行为仍然可以叫做“义”的行为。如果某个人在客观上遵循了某些道德是出于不道德的其它考虑,即使他的行为在客观上符合道德规范,也只能把这种行为称为不义。孔子强调“克己复礼”为仁,“克己”指约束自己,“复礼”指把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言行纳入礼的规范。礼是指具体的道德规范,而仁是一种纯粹的道德品质,比较抽象。如何达到“仁”?孔子强调“为仁由己”进行主观的道德修养,同时在道德实践中贯彻忠恕之道,忠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恕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人们的道德实践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较低标准的要求,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较高标准的要求。要实现“仁”需要进行主观的道德修养,孔子强调“为仁由己”进行主观的道德修养,在深层次的价值观上,孔子坚持以义为上的原则,当人的自然生命与道德选择发生冲突的时候,孔子主张“杀身成仁”和“舍生取义”,倡导为道德理想献身的精神,表达了超乎人的自然生命的善的价值的极致。尽管孔子倡导为道德理想献身的精神,但“杀身成仁”和“舍生取义”并不是主张愚昧的善,而是把道德作为人的立身之根本。孔子的仁学思想主张爱人和推己及人,但孔子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方法,孟子试图回答如何做到“推己及人”,并提出了使之垂名后世的“性善论”。在认识论上孟子与孔子是高度一致的,孔子和孟子皆认为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经验的具体的知识,而是为了明道。因此,孔子主张的道德修养模式,首先要对儒家所提倡的道德有明确的认识,其次,努力实行仁义,将心中的道德观念转化为实际行动。

二、和谐的基本涵义——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和实生物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和谐的理念有“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和实生物”,这三个概念表达的都是关于和的思想[1]。“以和为贵”强调重视人与人和睦相处,待人诚恳宽厚、推己及人、,以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礼的作用就是用来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孔子的“和而不同”倡导的是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的结合,统一共存。“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君子能够与他人保持和谐的关系,但在很多具体的问题上却能够保持独立的见解,小人习惯于迎合、附和别人的言论,但是在内心深处却是一种不和谐和友善的状态。君子与小人是孔子在道德层面对人进行分类,孔子把品行好的人称为君子,品行差的人称为小人。君子明白伸张正义,小人只知道谋取私利,君子崇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差的人贪图私利,还放纵自己的行为。在孔子的思想中,中庸是一种至高无上的道德准则,中庸思想的中指无过无不及、恰到好处,刚刚好,如何才能够把握中呢?孔子提出“执两用中”,也就是只有把握好“过”与“不及”这两端,才能把握中,中庸的重点集中在无过无不及的和谐状态上。和谐并不是指完全没有差别、完全没有矛盾、完全没有冲突,和谐是反映事物与现象的协调、适中、秩序、平衡和完美的存在状态的范畴,是多样性的协调和统一,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合乎逻辑和规律。和谐指矛盾着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反相成,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达到动态和谐。就个人来说,和谐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目标,就社会发展来说,和谐是。和谐不是要达到绝对的统一,而是在对立中寻求统一。“和实生物”指和谐、融合才能产生、发展万物,事物总是在对立统一中实现发展[2]。

三、孔子的仁学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孔子的仁学无论从个人道德修养来说,还是从对国家社会层面的发展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深入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我们认清中国国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入了解,可以使我们能够以理性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去继承传统,真正做到“古为今用”。孔子的仁学是其核心思想,其中“仁”能使社会安定团结、和平进步,在政治上,孔子的仁学思想体现了一种民本思想,以民为本,发扬民主精神,使民主能够真实和广泛的体现,尊重百姓意见,任人唯贤。孔子的仁学思想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当今社会法律不断完善,一个社会要和谐除了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障之外,还需要社会成员的自觉遵守道德规范,除了法律的约束之外,还需要社会成员的自律。法律只能保证最低限度的道德[3]。社会是以人为中心、以文化为纽带的,从宏观上说,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整个人类社会,是与自然界相对的一个概念,与自然界相对的这个概念包括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社会结构等多个子系统。从中观层次上来说,社会指与经济、政治、文化相对的概念。“中社会”涵盖了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社会保障、社会流动、社会政策、社会组织、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社会控制、社会整合等内容。从微观层次上来说,社会对应于社会学中狭义的社会,即作为复合的人的聚集状态,主要指特定人群在一定区域的生产、生活体系及结构。如农村社会、城市社会、社区、街道、学校、家庭,我们视之为“小社会”。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仅仅指宏观层次上的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也包括中观层次及微观层次上的和谐社会的建设。从宏观层面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指与世界各国之间的和平共处。从中观层次上来说,中社会即某个特定社会内部各个结构之间的和谐,即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和谐,从中观层次上来说,和谐社会,指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自身的和谐,从微观层面来说,包括学校、街道、家庭等的和谐。社会成员自觉履行道德义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和谐社会的建设,从政治结构上说包括社会内部的民主和法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的积极性得到广泛调动。同时和谐社会也需要社会成员诚实守信、互帮互助、融洽相处。维系和谐社会不仅需要法律,而且还需要道德。在和谐社会中全体社会成员的创造力得到激发,创造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和谐社会也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利益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它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容是权利、机会和规则的平等,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内容是利益分配平等,同时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和平发展道路由中国当代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且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和平稳定的国内国际环境来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同时走和平发展道路也是由中国文化决定的,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里一直崇尚“以和为贵”,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中国的外交战略是和平与发展,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中国目前所走的和平发展道路,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发展,也是中国人民从近代以来的苦难遭遇中得出的必然结论。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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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平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为社会的缔结者,所有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收入状况、等,都平等地享有维持生存、获得发展以及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权利,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所在,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起点所在。具体而言,权利平等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政治权利的平等。政治权利的平等,是指人们平等地享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以及表达自己政治见解的权利,这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2、经济权利的平等。经济权利的平等,主要是指人们平等地拥有劳动的权利,以及平等地享有获得生活资料的权利,这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最为基本的权利。

3、文化教育权利的平等。文化教育权利的平等,是指人们平等地享有社会的基础文化资源、基础教育资源,提高自身文化素质,适应社会竞争的权利。这是个体在社会中谋求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机会均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不同的个体、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阶层以及代与代之间都平等地拥有竞争社会所提供的资源的机会,这是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的前提。就目前我国社会现实而言,机会均等应主要实现以下方面:

1、个体之间机会均等。个体在社会中生存、发展,就不可避免地要利用社会中的各种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如岗位、地位和职务等),然而一个社会中的资源毕竟是有限的,于是问题就在于谁有权力利用这些资源,通过何种方式获得这种权力?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是有效配置资源的根本途径,人们通过竞争获得支配和利用资源的权力,在竞争中获胜的人自然成为资源的实际利用者。这一原则要得到公正性的辩护,必须满足这样一个条件,即竞争资源的机会必须向所有人开放,使所有人在有机会去竞争资源这一点上是平等的,此即机会均等。个体之间的机会均等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之基石。

2、地区之间机会均等。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生活于不同的地区,享受着不同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因此,个体间的机会均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区之间发展的均衡,因而个体间的机会均等首先就要求地区之间有均等的发展机会。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由于政策的倾斜使得我国东部和中西部之间以及城市和农村之间在发展机遇上存在着严重不公。如果说,这种不公在当初是出于我国社会整体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并且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地区发展机遇的严重不公,已经造成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失衡,它不仅降低了农村以及中西部地区人民的劳动积极性,而且成为目前制约中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前发展的瓶颈之一。因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就要致力于消除这种不公平。

3、阶层之间机会均等。个体之间的机会均等也要通过阶层之间的机会均等表现出来。阶层之间的机会均等首先需要我们承认各阶层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同等地位,使社会资源向各阶层开放,其次需要我们保证各阶层拥有同等的竞争机会。关于第一方面,我党在十七大报告中就肯定地指出,这些新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关于第二方面,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他们占有、掌握的社会资源也存在着巨大差距,因此在实际的竞争中,机会是不均等的,这种不均等增强了人们的不公平感,极易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

4、代际之间机会均等。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人的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依赖一定的自然资源(包括矿产资源、生活资源)和社会资源,此代如此,子孙后代亦是如此。但是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的资源甚至是不可再生的。因此机会均等不仅存在于同代人之间,而且存在于代际之间。代际之间机会均等就是要使此代与后代之间拥有大体同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

(三)制度公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利益应当如何分配才能令大家感觉公平,应当制定和遵从什么样的制度才能保证利益分配的公平,这涉及到利益分配的制度公正问题。具体而言,在利益的分配问题上,我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德行原则。所谓利益分配上的德行原则,是指在分配利益时,应该坚持赏善罚恶,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保证行善者获益,作恶者遭殃。这是实现利益分配公平的前,“一个公正的社会制度性安排,应当使社会成员感到做出正当、善的行为不仅是应当的,而且也是明智的”。

2、贡献原则。在利益的量的分配方面,我们应该坚持“按贡献分配”的原则,即个体所获得的利益与其对社会做出的贡献成正比,对社会贡献多,则多分;对社会贡献少,则少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还远远没有达到全面发展的程度,人们之间在智力、体力以及其他能力上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有差距,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就肯定会有不同,于是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等价交换原则,社会分配给个体的利益就只能以他为社会所做出的贡献为依据,多劳到得,少劳少得。可见,按贡献分配,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利益分配规则,它是在机会均等这一“起点公平”之下所运行的“规则公平”。

3、补偿原则。按贡献分配虽然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使社会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社会产品实现了最大化,但是从个体角度而言,利益的分配并未达到真正的公正。市场经济下的自由竞争以个体利益的差别为驱动力,它必然导致个体之间利益的悬殊差距。一部分人在首轮竞争中取胜,于是获得了第二轮竞争的有利地位;一部分人在首轮竞争中失利,从而在第二轮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有的甚至被排挤出竞争的行列,成为失业者,他们与丧失劳动能力者以及缺乏劳动能力者一样,都难以通过为社会做贡献获得利益,从而被置于贫困的境地。可见,仅仅有机会的均等、规则的公平,还不足以实现利益分配的真正公平。恰恰相反,它势必造成分配结果的不公。为此,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按贡献分配原则之外,我们还必须引入“补偿原则”,即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在人们所获利益间进行一定的调剂,使受益较多者对受益较少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4、共富原则。西方不同派别的思想家在利益分配的问题上,有的强调应当完全根据市场竞争进行,政府不应有所干预,如诺齐克;有的则认为在市场之外,必须引入政府的干预功能,对个体的利益进行必要的调剂,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人们的平等权利,如罗尔斯。然而,这都很难从根本上消除个体之间的贫富差距,因为即使是在贡献原则之外再辅之以补偿原则,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个体之间的利益差距,缓解分配不公的现象。如果我们的公平正义也仅仅停留于此、局限于此,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与西方国家的公平正义就没有本质的区别。其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以实现利益分配结果上的公平,即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共同富裕以生产效率的提高、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为基础,因此我们摒弃了以往的平均主义,实行按贡献分配,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使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这仍然是我们今后所要坚持的分配原则。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之途径

(一)加强民主和善治以保证公民基本权利平等

从底线意义上保证每个公民最起码的基本权利,是社会的首要价值。唯有对社会每一个成员提供享有基本权利的机会,唯有对他们的基本权利予以切实的保障,才能够从最起码的底线意义上体现出社会对人的尊严的肯定,才能使社会成员产生最基本的安全感和对社会的认同感。在公民基本权利中,最重要的是政治权利平等,即全体公民使国家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进行的自由和每个人都应该完全平等地共同决定国家政治命运的自由。政治权利平等原则是民主政治的依据,只有充分的民主和政府的充分善治使民众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才能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平等。

罗尔斯说:“社会是一种为了互相利益的合作冒险,同时具有利益的冲突和一致双重的结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政治权利平等表达了一种以互惠性理论为基础以达到和谐的思想。因此,达到政治权利平等要做到:首先,实现公民权利平等。这一维度要求公民享有一系列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广泛的政治自由,如参与权、知情权、言论自由权、结社权等等。其次,实现民主对话。这一维度要求每个公民作为道德主体参与政治生活和政治对话,将政治视为是个人道德生活的合理延伸,对政治共同体担负同等的政治道德责任。再次,不断提高政治透明度,建设廉洁政府。这一维度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获得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

(二)坚持以人为本和法制完善以达到机会均等

机会均等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础上,机会为人人开放。但另一方面,由于自然和历史原因形成人与人占有资源的不平等,因此机会均等还意味着通过国家干预为每个人提供资源,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让他们享受同等的机会。由于人的能力有差别,这是后天无法弥补的,因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就是在承认个人先天差异的基础上,保证后天的竞争环境和规则尽可能的一致,保证每个人都有最大的实质性自由,从而发挥自身最大的潜能。

同时,法制是保证机会均等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法制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市场的效率,也从根本上保证了市场的公平,依法行政是和谐社会竞争中公平的最有力保障,司法是构筑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而,法制的完善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机会均等的重要保障。

(三)完善社会分配机制以达到结果公平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生产领域中进行的,它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市场经济中,这种分配在参与生产的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形成工资(包括奖金、津贴等)、利润、利息、租金等收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占有要素的状况是不同的,有人占有资本、技术和管理这些要素多,有人占有少;有人劳动能力强,有人劳动能力弱,按要素在生产中贡献参与分配,人们收入必然有些差距,不承认这种差距,搞平均主义,必然损害效率。既然收入初次分配中必须充分体现差别,按要素贡献来分配,而各人占有要素状况事实上是不一样的,因此,收入分配中的高低悬殊问题无法在初次分配中得到解决,只能靠再分配来解决。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上通过国家财政收支的途径实现的,它强调“注重公平”,国家以税收和社会保障等形式,在收入较高和收入较低的人群之间进行一定程度的抽肥补瘦的调节。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结果公平。结果公平通常是指人们最终消费上的平等,因而我国必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并存的分配制度从而以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罗尔斯.正义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高兆明.制度公正论[M].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

篇12

《诗经・尔雅》由不同部分组成,有反映国君宴会宾客,出使官员思念故乡的,也有君臣、兄弟间的,不同内容的对我们有不同的启迪意义。

一、《诗经・尔雅》

《诗经・尔雅》包括《鹿鸣》、《四牡》、《常棣》、《伐木》、《天保》、《采薇》、《m杜》、 《鱼丽》等在内的13篇文章,其中《南陔》、《白华》、《华黍》三篇今佚。

《诗・小雅・鹿鸣》是一首聚会宴饮之诗。全歌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显示出主人与宾客的坦诚相待。在《诗・小雅・鹿鸣之什・常棣》中,“常棣”是一个文学意象,它被赋予兄弟情义的意义。后常以常棣代表兄弟.《诗经・小雅・鹿鸣之什・伐木》则劝诫人们要尊老爱友,和睦共处。这首诗说的是亲友间正常的交往,表现了古代人民对待亲友的真挚感情。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具体说,就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生产力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浪潮已经波及全球。当今世界,和平是发展的主流,建立一个和谐世界已经是世界人类历史的发展潮流。社会主义和谐中国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为积极构建和谐世界而努力奋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新世纪新阶段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实践需要,符合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客观形势的要求,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深化和拓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三、《诗经・尔雅》对于和谐社会的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这已成为一时代的必然性。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着力建设和谐文化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文化,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没有和谐的文化,就没有和谐社会的根基,没有和谐社会的发展方向。建设和谐文化,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继承和发扬..建设和谐文化,要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观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点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诗经・尔雅》从不同方面强调了人们交往的原则,注重和谐,这对于当代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的意义。

《伐木》是抒写宴请亲朋故旧的诗歌,表明饮酒摆宴、歌舞欢乐都在于表达人的感情,和睦和关系。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了解越来越少,《伐木》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它劝诫人们要尊老爱友,和睦共处。这在当代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学会诚信友爱、和睦相处。

《鹿鸣》一诗写宴饮招待客人,在欢乐融洽的气氛中,在悠扬的音乐中,尽情享受美酒。此诗体现了一种和谐的氛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讲求的即是和谐,高朋满座、吹笙鼓簧,其乐融融,主人与宾客坦诚相待。这也是我们现在所追求的,对和谐社会也有重要的意义。

《采薇》写西周时期一位饱尝服役思归之苦的戍边兵士从出征到回家的诗歌。诗中叙述了他转战边陲的艰苦生活,表达了他爱国恋家、忧时伤事的感情。 这要求统治者体察民情。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采薇》启示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和谐社会的真正目的。

篇13

一、重庆市目前存在的社会不和谐因素

1.社会关系不和谐。第一,劳资关系不和谐。在私营企业中,当前劳资纠纷与冲突突出源于利益分配失衡。在国有企业,企业管理者与工人间的经济收入、地位差距也在逐步扩大。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由于缺乏对国有资本者的有效制衡机制,因而一些国有企业管理者、侵占国家财产、损害工人利益、非法得利。第二,干群关系不和谐。拿乡镇机构为例,由于乡镇机构膨胀和干部队伍不断扩大,乡村财政拮据,农民的各种负担也因此加重;同时,农民增收困难,干部作风粗暴,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和反抗,干群关系一度相当紧张。第三,社会中间阶层与其他阶层关系不和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中间阶层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有其自身的利益需求和诉求,因而这些阶层的有些成员或与政府分离自行其道,或与社会底层达成沟通和共识,抵制社会上层的不当作为[1]。

2.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现实生活中,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际关系上具体表现为:第一,全体劳动者、部分劳动者、个体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不同的企业、群体以及个体作为不同劳动者的代表,它们各自要求增加自身的利益,于是集体、群体、个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在所难免。第二,领导管理层同普通群众之间的利益矛盾。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着国家或集体的利益取向。这样,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就表现为上层领导者、管理者同下层领导者、管理者之间利益矛盾;不同层次的领导者、管理者同劳动个体、集体之间的利益矛盾。第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体私营经济同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是两种不同经济成分,这就使得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领导者、管理者及其代表的劳动群众和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矛盾[2]。

3.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偏低。重庆市的救助水平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城乡不均。城市保障水平总体比农村保障水平要高得多,城市保障面比农村要广,城市低保基本覆盖了城市所有的困难家庭,而相对贫困的农村目前只有五保户和特困户才能享受。二是救助内容单一。目前,救助水平只能勉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其就医、住房、入学有心无力。三是城乡致困原因有别。由于城镇初步建立了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因此,城镇困难成因主要是由于下岗失业,而农村致困原因则是多方面的,如交通地理条件、受教育程度、自然灾害、突发变故等。四是救助主体单一。重庆市目前实施困难群众救助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民间慈善组织、社会救助力量相当薄弱,社会互帮互助的气候还未形成。

4.社会不公平现象。首先,重庆市城乡居民的机遇和相关政策不公平。如,工农业产品价格存在剪刀差。造成农民收入偏低。又如,户籍制度严重限制了农民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在付出同等劳动的前提下,农民工的薪金和福利一般低于城市工人。城市可凭借户籍壁垒构建住房、医疗、教育和养老等一系列排他性的社会福利。其次,职位资源分配不公平。主要表现为由于一些人身兼数职,导致其他人失去了更多的就业机会[3]。

二、重庆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

1.整合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首先,发挥政府调控,协调阶层关系。用执政党、政府这只强而有力的“手”去“引导”阶层利益关系的调整。重庆市在这方面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的首要目的,应该是从多方面去协调阶层利益关系,保证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并且保持阶层结构稳定而有活力、持续而不紊乱。其次,深化体制改革,培育“橄榄形”阶层结构。目前,重庆“洋葱头”阶层结构隐含着诸多不协调的因素,原因在于计划体制时期形成的一些社会体制还没有得到应有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体制机制不相适应,从而引发社会不公平。有些体制保护的是少数人的利益,损害的是多数人的利益,导致少数人掌控多数社会资源,大多数人只享有小部分利益。再次,强化权力调控,打破“三强三弱”。“资强劳弱”、“官强民弱”、“上强下弱”的阶层关系格局,“三强三弱”已经成为重庆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障碍。当前重庆市的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已经明显地集中到与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层面和环节上,因此,强化权力调控和观念整合,统筹协调阶层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成为构建和谐重庆的重点。最后,完善社会保障。要从重庆市的基本市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逐步建立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加大社会事业的人力财力的投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特别要注重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首先,构筑适合不同利益群体的经济政治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应建立多种形式的分配体制,并建立和完善国家宏观调节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分配和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其次,完善法制体制,营造公平环境。在中国目前经济生活中,由于市场机制的发育还不够完善,这就从客观上给许多投机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使得利益分配不合理[2]。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通过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制建设,营造一个平等而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最后,深入调查,掌握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特点及规律,制定正确的群际矛盾调节对策。另外,运用党和国家的政治影响以及各项行政纪律手段,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来逐步调整和解决各种问题,以促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利益结构不断趋于优化。

3.关心困难群众,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首先,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一方面,必须要检查城镇“低保”资金的拨付情况,确保做到应保尽保;要通过社会募集、减免费用等多种方式帮助“低保”对象解决子女就学、住房等问题;要着力解决好老、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切实安排好农民工的相关工作。全面关注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作条件、生活环境、技能培训等问题。其次,切实搞好市场供应和平抑物价工作。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要加强市场商品供应和物价监管,确保市场繁荣和货源充足,努力使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再次,加强领导部门作风建设,简化工作程序。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应酬,减少不必要的总结评比、检查验收,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最后,强化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将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4.推进社会公平,重点是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首先,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其一,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其二,适当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三,增加离退休金的水平。农村低保试点可以与现行的救济、救助和救灾制度结合起来,城镇低保和离退休金标准的提高可以与相应的消费水平结合起来。在地方财政大幅增收的情况下,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其次,逐步提高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以重庆市目前的劳动者构成来看,最有希望成为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的无疑是国家公职人员。在短期内,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保证劳动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主体地位是稳步促进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的重要途径。但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公职人员收入分配合理化,保证劳动收入的合理增长。公务员收入制度的完善,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公务员基本工资,由地方财政负担;根据地区差距确定补贴水平,由中央财政调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完善,应注重分类管理,区别具体职能和增收能力,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改革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以外的劳动收入增长的保障,关键是完善再分配制度,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强化劳动执法和监察[4]。再次,在教育和医疗改革中更加注重公平。只有促进教育机会的公平,才能使未来的收入分配更趋合理。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为在农村普遍实行义务教育奠定基础。应加快完善助学贷款制度,使更多的贫困大学生能够顺利从高等院校毕业。此外,医疗也关系到未来的收入公平,应加大城镇医疗投资,并在农村建立更广泛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降低未来医疗支付,提高中国医疗卫生费用分配的公平程度。最后,加大投资,并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宏观监测机制。应加大对农村和农民的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教发展、人才开发、结构调整的财政支持力度。收入分配宏观监测机制的重点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城乡生活困难群体的收支状况调查,以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及时调整救助水平;二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状况的调查,以通过劳动监察和执法,切实确保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劳动收入;三是行政性垄断行业利润增长和收入分配的监控,以促进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的正常化[4]。

参考文献:

[1]陆学艺.协调阶层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EB/OL].省略/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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