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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 近一段时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展开,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会上强调指出,要按照xx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各级政府发挥主导职能、有关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新闻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专项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良好~氛围。会后,各县(市)政府、各部门也召开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对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的贯彻落实。
(二)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政府成立了以xxx副市长为组长,xx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质监局,其中市公安局、农委、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商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办分别牵头负责我市的x项具体工作。各县(市)政府也相继成立了以主管县(市)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把部门工作职责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严格落实,层层分解
按照《xx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政府抽调质监、工商、农委、卫生等各个单位人员组成专门部门,在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借鉴国家和省整治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并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经市政府常委会通过后,下发到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企业。方案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任务、整治时间和步骤、组织领导和分工进行了细化。具体是x大重点、x项任务、xx个工作目标和xx个百分百。各县(市)政府结合全市的专项整治的目标、主要任务、整治重点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各县(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具体的分解落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
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确定的整治重点和任务开展工作,工作中体现了“四个到位”。一是排查摸底到位。为了提高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区、各部门全员动员,对全市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行动谋划到位。各地区、各部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再次进行分析、研究、部署。进行了快节奏、高强度、大范围的集中打击,形成声势,形成高压态势。三是组织指挥到位。各地区、各部门领导,自始至终直接参与整治工作,多次深入执法一线,实施靠前指挥。四是综合协调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坚决执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切实做到全市一盘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的八个专项整治小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
非法生产、经营整治组公安部门于8月24日在xx街和xx路成功打掉二处销售假烟黑窝点,查获假冒中华、玉溪、小熊猫、红河等xx种,共计xxx条假烟,涉案货值xx万余元;整治期间先后配合商务局、质监局、卫生局共同协查,出动警力xx人次,有利的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产品整治组农业部门在9月22日对48户农药经销商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样品xxxx个。9月24日对我市的x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了对投入品使用情况、档案建立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禁用农药。在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整治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和农产品经营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介绍农产品质量鉴别方法、农业投入品使用注意事项等多方面知识。
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质监部门于8月14召开了全系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8月28日全系统上下联动开展了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统一行动,成功打掉食品加工黑窝点3个。9月8日在xxxx进行了以“全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到目前为止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检查生产企业xxx户,立案查处xxx件,涉案货值金额xx万。关闭无证生产企业xx个。
流通领域消费整治组市工商部门组织了城区超市、农村较大规模的超市等食品经销企业的检查,要求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认真做好索证备案工作。目前全市城区食品经营者xx%建立了自律制度,乡镇经营者xx%以上建立了自律制度。同时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分类监管,整治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4xxxx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x户,整治重点区域xx处,取缔无照经营户xx户,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x个。
餐饮消费整治组卫生部门对餐饮单位、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及小餐馆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xxx户,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查处违法案件xx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x户,整改合格x户,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xxx户,量化实施率xx%。
药品整治组药监部门在全市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xxx多次,车辆xxx台次、查办案件xxx多件,打掉制售假药窝点x个。有利的净化了我市药品消费市场。
猪肉整治组商务部门突出重点,加大屠宰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私屠乱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立案查处3起,涉案货值金额xxx元。
进出口产品整治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全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下发了《xx市出口食品实施批次管理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宣传贯彻。从9月1日起,我市的xx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加施了标志,并实行了批次管理。加施率达到xx%。
截止到目前,全地区共出动执法人员xxx多人次,车辆xxx多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xxx户,食品经营业户xxx户,端掉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xx个,涉案货值xx元,在各新闻媒体播放有关信息xx多条,有力配合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篇2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地区为:城郊结合部和农村。整治环节要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比上年明显下降,平均超标率下降2~3个百分点;肉品质量稳定提高,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城区和各区县城关镇注水肉、病害肉基本绝迹;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力争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10类食品加工企业90%通过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级政府总负责。市、区县政府分别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食品安全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质监局、商贸局、工商局、卫生局、农林局、粮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容局、教育局、盐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建工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条指导,块块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区县政府及市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林等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进一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加大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例行监测力度的同时,实行蔬菜农药残留异地抽检,并在一定范围内抽检结果。继续开展农(渔)药经营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农(渔)药经营行为,推行兽药分柜销售,加强对农业、渔业用药的指导和监督。
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的使用的监管力度,促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质监部门要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盐、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
(二)加强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农林、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2005年在做好市无公害农产品向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转换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申报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0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个;认定无公害农(水)产品产地25个。
2、全面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监、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在完成和巩固米、面、油等五类食品审查发证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冷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十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卫生部门要组织对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清理与整顿,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要求。
3、进一步规范生猪、牛羊屠宰加工。商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去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生猪及肉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强化消毒管理和检验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
4、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品种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检疫局要加强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稽查工作,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开展对保健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熟肉制品、卤菜、糕点(月饼)等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多发企业施行巡查制度,形成威慑力,遏制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蔓延。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工商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农林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各大型市场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准入试点,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有机结合方式,实行IC卡农产品的监管,加快实施“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步伐,逐步实现农(水)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2、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的监管网络。质监、工商、农林、商贸、粮食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所有农副产品市场都要开辟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专门销售区。进一步健全三级检测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系统,有条件的大中型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设立检测室。市质监局要定期开展农副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3、加强进出口食品的监管。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出口环节要依法严密监管,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要强化进口食品的索证管理工作,加强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审核,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测方案”,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凭标签审核证书报检,确保相关企业办理进口食品备案和口岸检验,严格按照有关单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四)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
1、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饮食安全卫生的检查和监督。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河东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做好学校集体用餐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开展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专项检查,各区县要在辖区范围内确定2—3个食品商场(超市)作为重点,使其90%以上的单位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
3、城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品卫生管理,工地食堂要做到“三证”齐全,加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市食品安全办要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监管职
能,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和权限,做到监管不缺位、权限不越位,各领域、各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步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
2、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林、质监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继续强化三个体系(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定体系)、三项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一个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商部门逐步实施交易市场商品准入与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3、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质监、农林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标准)、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快速检测技术标准,基本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对标准的要求,使全市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类标准相配套。
4、街道(镇)、社区(村)要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不得向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户提供加工场所或出租房屋。房屋出租者违反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食品安全办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选择1个部门和1个食品行业进行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方法和途径,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及时予以查处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要把重点产品、食品批发市场和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作为查处重点,集中查破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通过案件的查处,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效应,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6月上旬。将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部署到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各牵头部门须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为集中实施和督查阶段,时间从2005年6月中旬至12月上旬。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2次以上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市食品安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年底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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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抓好落实。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信息制度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处理机制。重大事故及经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要事项应于事发当日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市食品安全办将定期通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情况等信息。
(三)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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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地区为:城郊结合部和农村。整治环节要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比上年明显下降,平均超标率下降2~3个百分点;肉品质量稳定提高,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城区和各区县城关镇注水肉、病害肉基本绝迹;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力争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10类食品加工企业90%通过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级政府总负责。市、区县政府分别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食品安全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质监局、商贸局、工商局、卫生局、农林局、粮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容局、教育局、盐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建工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条指导,块块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区县政府及市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林等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进一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加大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例行监测力度的同时,实行蔬菜农药残留异地抽检,并在一定范围内抽检结果。继续开展农(渔)药经营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农(渔)药经营行为,推行兽药分柜销售,加强对农业、渔业用药的指导和监督。
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的使用的监管力度,促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质监部门要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盐、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
(二)加强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农林、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2005年在做好市无公害农产品向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转换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申报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0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个;认定无公害农(水)产品产地25个。
2、全面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监、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在完成和巩固米、面、油等五类食品审查发证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冷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十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卫生部门要组织对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清理与整顿,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要求。
3、进一步规范生猪、牛羊屠宰加工。商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去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生猪及肉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强化消毒管理和检验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
4、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品种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检疫局要加强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稽查工作,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开展对保健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熟肉制品、卤菜、糕点(月饼)等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多发企业施行巡查制度,形成威慑力,遏制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蔓延。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工商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农林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各大型市场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准入试点,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有机结合方式,实行IC卡农产品的监管,加快实施“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步伐,逐步实现农(水)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2、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的监管网络。质监、工商、农林、商贸、粮食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所有农副产品市场都要开辟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专门销售区。进一步健全三级检测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系统,有条件的大中型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设立检测室。市质监局要定期开展农副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3、加强进出口食品的监管。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出口环节要依法严密监管,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要强化进口食品的索证管理工作,加强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审核,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测方案”,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凭标签审核证书报检,确保相关企业办理进口食品备案和口岸检验,严格按照有关单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四)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
1、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饮食安全卫生的检查和监督。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河东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做好学校集体用餐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开展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专项检查,各区县要在辖区范围内确定2—3个食品商场(超市)作为重点,使其90%以上的单位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
3、城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品卫生管理,工地食堂要做到“三证”齐全,加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市食品安全办要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监管职
能,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和权限,做到监管不缺位、权限不越位,各领域、各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步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
2、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林、质监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继续强化三个体系(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定体系)、三项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一个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商部门逐步实施交易市场商品准入与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3、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质监、农林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标准)、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快速检测技术标准,基本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对标准的要求,使全市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类标准相配套。
4、街道(镇)、社区(村)要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不得向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户提供加工场所或出租房屋。房屋出租者违反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食品安全办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选择1个部门和1个食品行业进行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方法和途径,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及时予以查处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要把重点产品、食品批发市场和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作为查处重点,集中查破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通过案件的查处,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效应,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6月上旬。将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部署到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各牵头部门须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为集中实施和督查阶段,时间从2005年6月中旬至12月上旬。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2次以上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市食品安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年底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抓好落实。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信息制度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处理机制。重大事故及经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要事项应于事发当日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市食品安全办将定期通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情况等信息。
(三)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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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卫生产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开展高毒农药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在产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禁用兽药、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严查在水产苗种生产、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的行为;开展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行动,组织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假冒伪劣兽药产品立即收缴销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饲料中掺杂使假、坑农害农行为;加强畜产品安全监控,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及其产品追踪溯源体系建设,充实完善检测体系和检测手段,通过动物养殖标识采用电子信息手段对动物原产地及养殖、防疫、药物使用、检疫、监督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进行标记,达到快速、准确追溯,对病害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畜产品消费安全;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行动,确保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到今年底,全县龙岗、棠香办事处区域中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的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县农业局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通过监督抽查、市场准入、巡查、回访、年度报告、强化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等手段,加强对食品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管,促进食品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等基本条件;帮扶具有一定条件的小作坊尽快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推行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实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食品包装等相关产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特别是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充分发挥12365的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管网络系统作用,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到今年底,全县食品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的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县质监局牵头)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
到今年底,全县县城内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街镇乡政府所在地及县城的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街镇乡、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县工商局牵头)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在县城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中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底实施率达95%以上;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到今年底,彻底整治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对县城的无证照餐饮经营单位查处率达100%;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县卫生局牵头)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依法做好药械广告的监测和日常检查,建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协查机制。对篡改审批内容或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协助市药监局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到今年底,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打击私屠乱宰行为,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完善猪肉购入登记、检验和销售记录制度,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场检疫,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到今年底,全县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街镇乡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的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贸易局牵头)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全面掌握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期复查,确保整改率和整改复查率均达到100%,促进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逐步提高。针对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行业会议、质量分析会等方式,促进企业自律,达到抽查一种产品,促进一个行业发展的目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反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集中抽查一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集中公告一批产品抽查情况;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集中取缔一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窝点;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对假冒伪劣产品已经售出的,必须责令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加强获证后监管,确保企业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
到今年底,全县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产品质量不高、无证生产等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县质监局牵头)
三、工作步骤
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动员,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旬至15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相应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广泛宣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其了解国家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及履行的义务,督促其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拉网检查,整改提高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经营主体底数,全面掌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集中整治,重点攻关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5日)。根据拉网检查结果,进一步明确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发展。
(四)总结验收,巩固成果阶段(12月16日至31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做好迎接国家、市工作组验收的准备,确保验收成功。县政府根据各部门确定的专项整治目标,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这次专项整治,由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根据本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并于**年9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街镇乡、街道,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并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篇5
一、点食品和加工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是否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二、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三、查食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的进货台帐,使用台账,以及原材料索证索票等方面是否真实完整;
篇6
学校是就餐人群最密集的场所,学生在学校就餐可选择行很小,学校学生又是弱势群体,一旦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国家、给社会、给家庭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针对我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使一些食品安全隐患有所消除,截至目前无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但是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偏远山区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还很差,就连最基本的一般许可条件都达不到,因为种种原因提出的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二是一些学校食堂周围环境比较差,使用地表井水作为食品加工用水,个别学校学生就餐后到村子周围有可能污染的小河里洗碗筷。三是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个人饮食卫生有待提高。四是一些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个人素质低,食品安全意识差。五是有的学校缺乏辨别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六是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还不够规范,食品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七是校园周边一些餐饮摊贩以利益为目的,以次充好,加工场所简陋,个人卫生极差,不懂得食品安全的一般知识和食品加工操作技能,没有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违规加工供学生食用的食品等等问题,给在校学生食品安全带来隐患。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整改,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就得不到保证。因此,加强学校学生食品安全的稽查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长期而光荣的任务,我们每一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稽查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局上下一盘棋,把大部分的人力、精力和物力,用到校园及周边餐饮业的监管上,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首先我们将成立校园及周边餐饮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稽查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办公室、食品药品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由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抽调八名稽查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队,分片包干,落实任务和责任,每年至少开展四次专项整治,对全县所有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彻底改变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不良的局面。三是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把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加强治理,突出重点
我们决心立足校园,着眼未来,本着关心下一代,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在对餐饮单位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和距学校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针对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品原辅材料与添加剂、购进台帐、索票索证、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加工环境和存贮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猪肉食用油牛奶等特殊品种以及餐饮单位使用的原、辅料产品是否具备正规商标、批准文号、产址、日期,是否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非食用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等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不合格产品及疑似产品当场销毁,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上岗证的食品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对无证经营及不符合餐饮业基本要求的饮食摊点将一律取缔,对不按要求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处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卫生和身体健康。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操作规程、食品安全知识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不断加大从餐饮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每年将利用七、十月两个月全县餐饮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和专项整治面对面培训等,使餐饮业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开展一系列有规模、有影响、有效果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及职业道德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格守职业道德,明确校园及周边餐饮业规范操作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篇7
2、有些餐馆的业主只追求经济利益,忽视食品安全与卫生,甚至有些人非法在食品中添加违禁药品、或购买使用劣质原料,如使用泔水油、口水油加工食品等,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3、中小型餐馆暴露出的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小型餐馆硬件卫生设施不到位,如:操作间布局不合理;无餐具消毒设施或消毒工作流于形式;无冷藏设施或冷藏设备使用不规范;凉菜间设置不合理或无凉菜间擅自加工销售凉菜等,存在食物中毒隐患。近年来,在卫生城创建活动中,我们开展了多次小型饭店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部分单位整改不到位。
4、集贸市场监管不到位,目前,集贸市场餐饮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无有效的体检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厨房、库房、冷藏冷冻、“三防”及消毒等设施;其次是熟肉等重点食品的制售中普遍存在露天售卖熟肉制品,无专用房间及冷藏设施,生熟不分、货款不分,交叉污染严重等,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河南省食品卫生条例》规定,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应由市场举办者负责,而市场举办者多数只收取费用不进行管理,造成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脱节;另外一些散在的小饮食摊点、自发形成的早夜市摊点也是管理中的难点。
5、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卫生管理是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更具有隐蔽性,且由于执法力量不足,给一些不法分子造成可剩之际。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我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加强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设咨询台、发放宣传单、进行产品卫生质量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消费者积极参与,在全社会形成打假扶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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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县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三)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四)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五)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八)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二、整治重点和任务
全市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
全市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是: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和水产品养殖场、屠宰(厂)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围绕上述整治重点产品和重点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八个专项整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
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全市专项整治行动从20*年8月下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9月中旬)。制定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做好发动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年9月下旬至11月底)。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全面开展检查,集中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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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对基层整治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我省召开的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在巩固前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安排部署,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学习传达吴仪副总理、付双建副省长的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认真贯彻省、**市和**市有关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抓好下步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街道办)在10月15日前,要把会议精神和这次整治行动的具体内容传达到各村、各企业。每个乡镇(街道办)、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牵头单位,要张贴标语(标语内容见附页),大造舆论声势,把这次整治工作宣传到每个角落,不留盲区和死角死面。
二、把基层进一步发动起来,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把基层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各个层面充分发动起来,是严密监管网络、做好专项整治的关键。只有把乡镇(街道办)以及村庄、社区充分发动起来,整治行动方案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办)和重点企业要进一步明确专业监督员、乡镇协管员和企业检验员,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乡镇(街道办)、村和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小商店和小餐馆的监督。要在整治行动中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不断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质量安全、人人维护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紧紧抓住整治任务不放松,确保11个100%目标按期完成
这次**市专项整治主要任务是实现13个100%整治目标,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确定11个100%整治目标。各级领导务必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是结合11个100%整治目标的要求,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地的企业分布情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找准问题,明确主攻方向,逐企业、逐区域的加以整治。各乡镇(街道办)要把本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分布情况、乡镇协管员和村信息员形成表格,于10月16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工业科(具体格式见附表)。
二是突出重点,抓主要对象。在各种生产经营单位中,要把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等进行规模生产和经营的单位作为重点;在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馆中,要把小作坊、小餐馆作为重点;在制度建设上,要把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作为重点。
三是追根溯源抓监管。流通环节或餐饮业发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查商店、查餐馆、查市场,更要查生产问题产品的企业,查生产、加工和运输环节,查各环节的监管漏洞。新晨
四、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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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以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创建一批亮照经营示范街(巷),提升一批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一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力争通过半年的专项整治,基本消除大关地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小餐饮、小食品店,实现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达标、规范,取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保障。街道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社区明确1名副主任和1名社工具体负责本社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交流情况,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四、计划安排。积极会同区食安、工商、环保、卫生等职能部门做好三个阶段的工作
(一)调查摸底、完善名册(2009年4月10日前)
按照以块为主,属地包干的原则,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并认真采集相关信息(有证照的要有复印件或数码电子档案),分类登记造册,同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服务上门、重点整治(2009年4月至5月)
1、主动对接区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再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并把有关小餐饮、小食品店经营规范以多种形式告知出租房房东、经营业主和广大市民,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
2、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辖区证照齐全的小餐饮、小食品店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帮助业主整改提升,帮助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2009年4月底前)。
3、对证照不齐的企业或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要督促其立即停业并迅速整改;对明显不具备经营条件且不可能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经营户,敦促其调整业态或停止营业。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和拒不执行执法部门要求的,予以坚决查处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坚持打击,绝不姑息(2009年5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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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内容
一查冷库底数。对本辖区内各类自建自备冷库,以及提供冷冻冷藏贮存服务业务的第三方冷库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查经营管理和消毒情况。重点排查冷链食品经营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消毒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并保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是否经营进口冷冻食品,是否存在走私现象,进口和非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分库存放等。
三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看冷库是否落实日常防疫要求,是否有消毒记录,冷链食品是否有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已经消毒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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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制度等。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XX
副组长:姚XX
成 员:王XX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检查责任人,把学校饮食安全的检查、督促整改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具体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全面检查,严格监管。
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深入仔细地检查,并把检查情况逐一详细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卫生许可证还未办理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没有形成常态化;
3、食堂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够整洁,不够规范。
(二)、整治措施:
1、向上级申报卫生许可证。
2、近日将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3、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堂及周围进行打扫和清洗,要求食堂保持干净、整洁、规范。
四、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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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元旦、春节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稳定繁荣保驾护航。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各类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
(二)、重点行业和企业:生猪屠宰业、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小食品加工作坊、无证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的企业和单位。
(三)、重点产品:月饼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
四、具体措施
(一)、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卫生、工商、市场办配合,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加大对小麦、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等老五类食品的监管。重点是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审查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酒类、饮料、调味品、糖果、豆制品、乳制品、糕点等七类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二)、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由工商局负责,质监局、卫生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市场、超市、城乡食品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管理,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和不易食用的食品要及时下架下市,并依法销毁。对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清仓查库力度,对未经批准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取缔,并依法惩处。
(三)、加大餐饮业和食堂的监管力度:由卫生局负责,工商、质监局配合,重点对餐饮业、宾馆饭店及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加强对生肉屠宰市场的监管:由市场办负责,工商、质监、卫生部门配合,重点是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的监管,整顿和规范生肉市场的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在“双节”期间吃上放心肉。
(五)、加强对水果、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监测力度:由林业、农业部门负责,工商、质监部门配合,“双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水果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并积极推行无公害产品的配送制度,严防农药残留超标的果品、蔬菜流入市场。
五、时间安排“
(一)、元月15日到2月15日为全县“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
(二)、各部门于2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政府;
(三)、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节日市场联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