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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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

篇1

个体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量的比例很小,但纳税人数量占全国纳税人总量的比例很大。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总体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作为个体税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对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起着决定性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从依法治税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重要性,依法、及时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在具体工作中,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管户数量和工作量大小,适当充实和合理配置人力,同时,加强对个体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使个体税收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适应个体税收规范管理的需要。

二、依法办理登记,纠正不规范管理行为

目前,税务登记管理不规范的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和有出租柜台的大型商场。主管税务机关对在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内租赁经营且领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通常只核定定额,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税款,并不为每个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这种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地区较为严重。依法为领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供相应的管理与服务,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不得拒绝为符合条件的个体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存在上述问题的税务机关应当深入剖析内部原因,及时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依法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坚决纠正只征税而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做法。

三、加强协作,做好登记信息的交换比对

篇2

一是农村个体工商户流动性大,给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带来难度。

二是工商所登记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商所登记人员对经营范围的核定、前置许可审批项目的把关、以及登记程序等登记业务都比较生疏。

三是计算机软件不够成熟,网络建设还不完善,影响了上下联动,信息共享。

四是对个体经营者免于工商登记的,尚未制定备案的方法和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的配套办法。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面临的新课题。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确保取得实效。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是对传统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转变个体工商户登记监管方式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具有重大意义。面对这项势在必行的改革,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改革意识,坚定改革信心,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把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教育广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克服各种模糊认识,使全系统形成思改革、谋发展的共识,确保这项改革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使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信息化建设。 建立以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为基础、覆盖工商所监督管理业务的信息化系统,是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必要前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集中资金、加大投入,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完善网络系统功能,全面实行电子政务,彻底改变传统管理方式中手工化操作程度高、登记时间长、监管效率低等问题,使登记、验照、监管等业务工作按统一的要求规范操作,切实解决实施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后工商所人少事多的“老大难”问题。,使工商所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静态登记信息和动态监管信息,把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工商所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行政行为规范化以及监管效能。

篇3

一、传统商事登记制度与改革

首先由于历史原因,传统的商事制度分散立法,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十分零散混乱,存在许多漏洞。各种规则有相冲突和矛盾的地方。其次,对于登记事项种类繁多,前置性的审批有大量的资源浪费,导致成本与成效不相符合。商事登记是一种主体准入与监管制度,经营资格同主体资格相分离,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取得营业执照是较为困难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于工商注册制度终于提出改革,由“先证后照”转变为“先照后证”,实缴制度变为认缴制度等,推进注册制度的便利化,而这一变革,也给小成本的个体工商户带来了许多利好,如何在这一制度影响下,把握契机,规范小商户经营,推动创新创业和深化市场经济改革是值得探究的问题。

二、“先照后证”对于个体商户之利好

(一)降低个体商户创业之门槛

“先证后照”时代,营业执照是商事主体资格凭证,对于经营这个门槛是一种提高,许多个体工商户,资金较少,注册资本门槛较高,需要进行实缴登记,也就是拥有了注册资本之后才可以申请商事登记获取营业资格,多数个体小商户都被此制约了道路,而如今“县照后证”则将创业资金这一大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二)简化个体商户创业之程序

过去的商事登记存在着效率低下的重要障碍。原因在于行政审批类目繁多,时间长,涉及的部门多,费用多。很多时候一个商事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关的审批法规或涉及到的文件有几百条。一些负责审批的窗口工作人员就算经验再充足也是很难不出纰漏的。这不但存在安全和隐患,对于审批效率也是大打折扣。改革后,各部门各司其职,实行统一登记,三证合一。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更少了,提高办事效率,也简化了登记手续。

(三)激活个体经济创业之市场

商事制度改革增强了个体工商户的创业信心,激活了创业市场。各县市的新注册的创业资本量有着明显提升。各个小微企业在资金流动上有了进一步自由,对于大学应届毕业生而言,无论是“先照后证”还是对于经营场所条件的放宽,也是一个福音。目前国家对于大学生创业有了许多了优惠和扶持政策,大学生作为个体工商户中的一个创业新主体,不但视野宽广,从事行业超前,并具有独到的经营理念,商事制度改革删繁就简,只要写好认缴数额,以后慢慢缴纳就可以实行经营活动,对于资金紧张的大学生而言的确是一个创业的春天。

三、“先照后证”与“零首付”的潜在问题

商事制度改革后,虽然存在许多对于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利好,对于市场同时也是一个巨大挑战。由于实行了统一登记制,对于监管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个部门的职责需要其各司其位,因此十分考验各个行政部门的协同能力。但是从改革的试水情况而言,许多部门对于文件中对于监管责任的区分的熟悉度不够,例如对于“无证经营”的监管,很多行政部门认为是工商部门的职责,但实际上并不是。许多部门虽然配合工作,相互扯皮推诿的情况也仍然存在。

此外,放宽了商户地址的限制,对于许多违法商户而言,反而可以“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部分不够诚信的商户可以以此漏洞逃脱执法人员的掌控;注册资本的“零首付”对于企业的信用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四、结语

总之,新形势下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成果是十分显著的,对于激活市场活力,加强个体工商户的创业信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上具有很好的初衷。但政策落地,如何使其落到实处,发挥政府便民、利民,为人民服务的这一宗旨才是最为关键的。因此,各行政工商部门在职责上要有所明确,改变仅仅依靠行政手段“一刀切”的监管方式,综合采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发挥商事主体的自律能力,实现从“审批”到“监管”的职能转变,通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更完善的管理办法,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参考文献:

[1]许登龙,刘里梅.新形势下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反思与建构[J].黑河学刊,2015(05).

[2]艾琳,王刚.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行政审批视角解析――兼评广东省及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实践[J].中国行政管理,2014(01).

篇4

二、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

(一)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二)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具体参见营业执照副本背面须知。

(三)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照的,无需向登记机关交回原税务登记证。

(四)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五)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所需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登记管辖所属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窗口免费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和换证均无须交费。

(六)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不设过渡期。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在2016年12月1日之后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换照)登记、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篇5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应遵循“主体自愿、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的原则,尊重个体工商户的意愿,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部门应积极引导,主动帮扶,推动转型:即具有一定规模、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劳动密集型行业、涉及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经营方式为总经销总的;对法律法规规定该行业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的个体工商户,应依法规范,转型升级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登记方式采取“一注一开”,即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申请设立企业登记。个体工商户的债权债务仍由该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营者(个人或家庭)承担。

二、适用范围

(一)属于我省各级登记机关注册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不含台港澳居民申办的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为拟参与转型升级企业的投资者或投资者之一;

正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立案查处的除外。

三、申办流程

(一)办理升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由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企业申请书》(见附件)、拟升级企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升级企业名称在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前提下,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升级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允许使用原名称;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的,允许沿用原名称中“字号+行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企业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时,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个体工商户拟转型升级设立企业证明》(见附件)。

(二)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或文件。

升级企业继续经营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申请人持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拟转型升级设立企业证明》,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批准证件的变更。

升级企业增加前置审批经营项目的,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文件到有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升级企业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申请人直接向升级企业登记机关申办升级企业设立登记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不针对特定经营主体核发的消防、环保等审批文件,升级企业设立登记时,无需重复提交。有关审批文件已经过期失效的除外。

(三)拟升级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不改变经营场所(住所),且经营场所(住所)仍在有效使用期限内的,设立升级企业时只需提交原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场所(住所)发生变化的,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

(四)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及企业设立登记。

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持《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个体工商户拟升级设立企业证明》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文件到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核发《个体工商户注销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可待领取升级企业营业执照时由企业登记机关收回。

升级企业设立登记。在上述流程的基础上,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文件和通知书,按企业登记规范及要求,提交设立登记文件。登记机关核发企业营业执照,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见附件),供其办理财产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收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升级企业的成立日期为企业登记机关的核准日期。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与企业设立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内部流转,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五)升级企业档案管理。

个体工商户升级登记为企业后,升级企业档案与原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档案合并归档。由企业登记机关向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出具《个体工商户书式档案移交函》(见附件),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在收到移交函之日起5日内将原个体工商户书式档案移交给企业登记机关。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登记机关及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要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遵循便民高效原则,在申请人预先核准名称、注销登记和申请设立时,要做好前期指导服务,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限时登记。

篇6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应照章纳税,服从工商行政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违法经营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篇7

(二)行业标准。1.针对各部门重点监管的人群密集型、公众聚集型、重污染高噪声易燃易爆行业以及现行法律法规鼓励引导登记为企业的行业,积极引导现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具体包括:较大规模住宿服务、较大规模餐饮服务、较大规模娱乐服务、较大规模商场零售、较大规模中介服务及实际能耗较大的服装、鞋材、锁具、家具制造等行业。2.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应登记为企业的行业。具体包括:印刷,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境外就业中介,典当,拍卖,寄售行,快递服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销及经纪,劳务派遣,汽车供应,汽车品牌经销,汽车总经销,因私出入境中介,报废汽车回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等行业。目前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逾期未转型升级为企业的须变更经营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1.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条件。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允许使用原字号名称。登记注册为公司制企业的,允许在原名称的字号和行业用语后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2.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住所登记条件。拟升级的企业沿用原个体经营场所(住所)的,在租赁有效期内,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企业可沿用原个体登记时的产权证明材料。经营地址发生变化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3.下放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登记权限。为提高个体工商户转型工作的效率,对未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可由工商分局委托基层工商所直接办理。4.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经营范围的核定。升级企业可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在原个体主营范围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增加经营范围。

(二)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前置手续。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时,如已经取得的相关前置许可仍在有效期内,在相关前置审批事项不变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由工商部门出具《审批联系单》(附件3),相关审批部门审查后签署意见:“同意转型升级为企业,继续在XX场所经营XX项目”,即可凭原审批文件和审批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其办理转型升级登记。转型升级企业须在成立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上述前置许可证件的变更手续,下一年度年检时应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前置许可证件。

(三)免收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的相关费用。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企业的(有限公司除外),免收各类登记费和工本费。

(四)个体工商户在升级转型办理证照期间保留原个体营业执照,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解决原个体工商户债权债务及商标过户、房产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期限届满,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注销登记。

(五)对原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在登记注册为企业后仍可沿用,相关部门帮助办理过户备案手续。

(六)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后相关登记服务。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企业的,在工商登记后应及时到质监、税务、住建、国土等部门办理各类证照变更手续。各部门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转型变更登记证明(附件4)做好登记服务工作。

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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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申请人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登记时,除户籍证明外,还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一)申请从事机动车船客货运输的,应出具车船牌照、驾驶执照、保险凭证;

(二)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

(三)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工程设计、建筑修缮、制造和修理简易计量器具、药品销售、烟草销售等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资格证明;

(四)申请从事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的,应提交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证明。

请帮手、带学徒的,还应当报送与帮手、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副本。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应出具保险凭证。

第四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第五条《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的划分: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第六条《条例》第八条所列登记的主要项目中:

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其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登记的字号名称刻制图章,并应报送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没有字号名称的,本项目不登记;

经营者姓名,是指依法经核准登记的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申请人姓名。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登记;

经营者住所,是指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详细住址;

从业人数,是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资金数额,是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是指经核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个体工商户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与主业相近的其他业务;

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代客装卸、修理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

经营场所,是指厂址、店铺、门市部的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及经批准的摊位地址或本辖区流动经营的范围。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所,在受理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查验有关证明,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后,应将有关文件报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使用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营业执照副本,可作为签订合同、注册商标等的合法证明;对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作为营业凭证。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异地经营,外出时必须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书面报告备案。异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接受后,收存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发给临时营业执照,并加强管理。

第十条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应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对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进行验照。

在异地经营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验照。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因故停业,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暂时交回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在停业期间不缴纳管理费。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遗失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记挂失。不报告、不挂失的,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挂失后,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四条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应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根据《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的,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并退回原登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

第十八条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对个体工商户投机倒把和违反市场管理的行为,应按照市场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违反税务、卫生、交通、城建、公安等部门的规章,除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外,需要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有关管理机关应及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所可以依照本细则以自己的名义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数额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本细则规定的范围内决定。

对个体工商户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时,必须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

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6个月后,方可申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

第二十一条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和换领营业执照,应当缴纳登记费;办理变更登记,应当缴纳变更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一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根据《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向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费办法,按照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执行。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管理费,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收取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缴纳管理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补缴。拒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管理费的1至2倍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预收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违反《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向个体工商户乱收费用的,应当由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退赔。

篇9

二、验照对象、时

间、方式

验照对象:____年__月__日前在我县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

验照时间:____年_月_日至_月__日

验照方式:县局委托直属局、工商所验照。

三、验照提交的材料

_、《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_、营业执照正、副本;

_、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涉及前置审批的,须提供前置审批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四、验照实施步骤

_、宣传、发放材料阶段(_月_日—_月_日)

县局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刊发验照公告,召开验照工作会议,对验照工作培训与部署;各工商所多种形式发放《验照通知书》、《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并由个体工商户签收。在发放材料过程中,各工商所要指导个体工商户认真填写。

_、验照阶段(_月__日—_月__日)

个体工商户向辖区工商所递交验照材料,办理验照手续。个体工商户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验照。

辖区工商所按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由工商所受理人员在验照报告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意见栏”签署“受理意见”,由所长签署“审查意见”,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盖验照戳记(验照戳记统一盖在营业执照正本的左下角及副本的验照栏内),发还营业执照正、副本;对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但最长不得超过__天。工商所对通过验照的,要及时在业务系统中录入验照信息,所有验照信息均须于_月_日前录完,验照材料应及时归档。

_、总结阶段(_月__日—_月__日)

各工商所于_月__日前清理已验照与未验照个体工商户名单,对验照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县局。

五、验照审点

重点对登记事项执行变动情况、重点行业前置审批情况、营业执照有效期限进行审查。

_、对登记事项中经营者主体、经营场所要进行重点审查,对发生变化的,要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后申请验照。

_、对餐饮、食品、歌舞娱乐、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要进行重点审查,对没有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已过期的,或被吊销、撤销许可文件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限期办理许可文件或变更登记,方可办理验照,或办理注销登记;鉴于我县安监部门已对农药(属危险化学品)经营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各单位在验照中要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农药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下达《限办许可证通知书》,并督促办理。

_、对营业执照有效期限重点审查,对超过有效期限的,依法督促办理相关手续后再验照。

六、几点要求

_、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为有效实施____年度验照工作,各单位要成立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领导组织,具体负责验照工作的组织、协调,保证按时完成验照工作。同时,在验照中要切实转变“走过场”的观念,把握时机,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监督;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宣传,确保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按时参加验照。

_、热情服务,提供方便

各单位在验照中应切实树立起服务全民创业的理念,把优化个私发展环境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服务措施,为个体工商户验照实行验前、验中、验后全方位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验照,最大限度地取信于民。

_、明确工作时限,全面提速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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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____年__月__日前在我县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均需参加____年度验照。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____年_月_日至_月__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____年度验照手续。

二、验照提交的材料要求

(一)《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商机关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代办验照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提供的材料中属于复印件的,应当由个体工商户本人或其受托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三、验照办理及审查要求

(一)为确保验照工作质量,各分局(所)应提示个体工商户如实、认真填写《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可当场通过验照。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认为对个体工商户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予实地审验。一是检查个体工商户随意使用和擅自改变字号名称、改变经营场所、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督促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二是审查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情况,特别是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各类娱乐场所等高风险行业前置许可的审查把关,对不能提交有效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或前置审批许可证件不全的,不能通过验照,并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三是检查是否有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四是一并核查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资金数额的变化情况以及年度经营情况,尽量掌握较为真实的个体私营经济材料,为报表的填报和写好分析打好基础。

(二)各分局(所)要根据“一审一核”要求和委托权限,做好《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的审查工作,并由具有权限人员在《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签署“同意通过验照”审核意见,同时做好送达记录,并将验照资料进行录机。

(三)对通过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上加盖验照戳记(经营范围与经营期限之间),并督促个体工商户亮照经营。

对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应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具体处罚程序应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个体工商户验照是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实施有效综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又是一项惯例工作,这项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分局(所)一定要摒弃无所谓和厌战心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认真、扎实开展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确保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县局成立验照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登记注册分局,具体负责全县验照工作的组织督办、指导协调、情况汇总、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严格验照纪律

验照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验照搭车收费,侵害行政许可相对人合法利益。对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县局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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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____年__月__日前在我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均需参加____年度验照。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____年_月_日至_月__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____年度验照手续。

二、验照提交的材料要求

(一)《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商机关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代办验照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提供的材料中属于复印件的,应当由个体工商户本人或其受托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三、验照办理及审查要求

(一)为确保验照工作质量,各分局(所)应提示个体工商户如实、认真填写《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可当场通过验照。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认为对个体工商户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予实地审验。一是检查个体工商户随意使用和擅自改变字号名称、改变经营场所、超本文来源:文秘站 范围经营等行为,督促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二是审查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情况,特别是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各类娱乐场所等高风险行业前置许可的审查把关,对不能提交有效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或前置审批许可证件不全的,不能通过验照,并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三是检查是否有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四是一并核查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资金数额的变化情况以及年度经营情况,尽量掌握较为真实的个体私营经济材料,为报表的填报和写好分析打好基础。

(二)各分局(所)要根据“一审一核”要求和委托权限,做好《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的审查工作,并由具有权限人员在《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签署“同意通过验照”审核意见,同时做好送达记录,并将验照资料进行录机。

(三)对通过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上加盖验照戳记(经营范围与经营期限之间),并督促个体工商户亮照经营。

对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应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具体处罚程序应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个体工商户验照是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实施有效综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又是一项惯例工作,这项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分局(所)一定要摒弃无所谓和厌战心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认真、扎实开展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确保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县局成立验照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登记注册分局,具体负责全县验照工作的组织督办、指导协调、情况汇总、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严格验照纪律

验照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验照搭车收费,侵害行政许可相对人合法利益。对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县局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五个结合

各分局(所)验照工作应做好以下五个结合。一是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相结合。特别是要重点查处取缔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无照经营行为。二是与清理个人电信业务相结合。各分局(所)应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对电信 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电信业务许可自然人经营登记问题的答复》,对已核发的此类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进行清理,对经营电信业务的可以分公司形式进行登记。三是与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相结合。各分局(所)应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资料,对信息不全的要搞好补录,并认真清理校对,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四是与规范登记档案资料相结合。要针对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评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补充相关登记资料,确保验照后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的准确、规范、完整。五是与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相结合。各分局(所)要借验照工作之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形成个体私营经济良好的发展氛围,促进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取得新的发展。同时协助个私协会,规范会员登记,做好个私协会会员发展工作。

篇12

凡____年__月__日前在我县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均需参加____年度验照。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____年_月_日至_月__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____年度验照手续。

二、验照提交的材料要求

(一)《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商机关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代办验照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提供的材料中属于复印件的,应当由个体工商户本人或其受托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三、验照办理及审查要求

(一)为确保验照工作质量,各分局(所)应提示个体工商户如实、认真填写《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可当场通过验照。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认为对个体工商户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予实地审验。一是检查个体工商户随意使用和擅自改变字号名称、改变经营场所、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督促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二是审查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情况,特别是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各类娱乐场所等高风险行业前置许可的审查把关,对不能提交有效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或前置审批许可证件不全的,不能通过验照,并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三是检查是否有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四是一并核查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资金数额的变化情况以及年度经营情况,尽量掌握较为真实的个体私营经济材料,为报表的填报和写好分析打好基础。

(二)各分局(所)要根据“一审一核”要求和委托权限,做好《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的审查工作,并由具有权限人员在《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签署“同意通过验照”审核意见,同时做好送达记录,并将验照资料进行录机。

(三)对通过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上加盖验照戳记(经营范围与经营期限之间),并督促个体工商户亮照经营。

对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应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具体处罚程序应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个体工商户验照是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实施有效综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又是一项惯例工作,这项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分局(所)一定要摒弃无所谓和厌战心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认真、扎实开展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确保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县局成立验照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登记注册分局,具体负责全县验照工作的组织督办、指导协调、情况汇总、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严格验照纪律

验照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验照搭车收费,侵害行政许可相对人合法利益。对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县局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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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事个体经营,申请者持本人身份、职业状况等有关证明,可以直接向经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三、边远贫困地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先放开,后规范”的原则,可以在备案后允许其从事经营活动,不发照,不收费,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登记注册。

四、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行业和商品都允许经营。

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从事跨行业经营或综合经营。

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开办条件,按照有关经营范围用语规范的规定,逐步实行按小类或中类核定。

五、凡是允许经营的商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外,经营方式全部放开。

六、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专项审批或许可证的以外,其他部门规定的审批及许可证,一律不作为登记注册的依据。

七、个体工商户的注册资金按申报数额核准,不需要提供资信证明。

八、科技人员申办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在边远贫困地区申办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在登记注册时,可以适当降低注册资金数额标准。

九、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名称冠省、地、县级区划名称的,由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私营企业不冠行政区划名称的,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十、新办私营企业需要进行基本建设的,可以申请办理筹建登记。

十一、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在其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可以一照多摊。

十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核发个体工商户临时营业执照;边远贫困地区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十三、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对申请从事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咨询业、交通运输业和长途贩运业的,要简化登记手续,及时予以登记注册。

*、支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互相参股经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可以租赁、承包、购买国有、集体企业。

十五、支持私营企业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从事“三来一补”业务,鼓励个体工商户从事边民互市贸易。

十六、加强对私营企业的年检和对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加强对交通运输、饮食、旅店、文化娱乐、废旧物资收购等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骗买骗卖、欺行霸市、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七、对无照经营采取疏导与取缔相结合的办法。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对具备登记条件的,应督促其申请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