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评估申请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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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申请书

篇1

申请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本案诉争遗产XX区XX路XXXXX号房产的市场价格依法评估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遗产继承一案已诉于贵院,因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所持公证遗嘱不予认可,不能对该遗产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申请人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本案诉争的位于XX区XX路XXXXX房产的市场价格依法评估。

此致

篇2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镇,包括建制镇、集镇和村屯。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村镇房屋登记是指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五条县建设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村镇房屋的统一登记和管理工作。

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具体办理建设局授权的村镇房屋登记相关业务。

第二章村镇房屋登记程序

第六条村镇房屋登记遵循以下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申请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出房屋登记申请。

(二)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负责房屋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内容。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将申请登记材料统一报送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审核。

(四)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汇同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实地勘测、调查和询问申请人,形成询问结果材料当场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如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五)根据实际情况,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认为有必要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的,依法予以公告。

(六)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经公告和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审批、发证,将房屋权利和需登记事项载入房屋登记簿。

第七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第八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可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

第九条委托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人应当提交授权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第十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村镇房屋登记: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是申请人提交的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的房屋;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事实相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村镇房屋登记:

(一)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二)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三)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四)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五)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三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第十四条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的,经查阅村镇房屋登记档案,已有登记且登记记载事项与权利人申请情况相一致的,应提交房屋四邻证明、村委会证明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机构证明文件,并经在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并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第十五条房屋登记资料要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

申请查询、复制房屋登记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要求出具房屋证明的,需交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十六条村镇房屋登记分为:

(一)初始登记;

(二)转移登记;

(三)变更登记;

(四)他项权利登记;

(五)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等事实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申请房屋初始登记。

单位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建制镇规划区内建房的需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明、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规划、质检、消防等部门其他的证明材料)、房屋竣工图纸、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集镇(乡)、村(屯)规划区内建房的需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明、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规划、质检、消防等部门其他的证明材料)、房屋竣工图纸、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个人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建制镇规划区内建房的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村镇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房屋委托测绘合同书、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集镇(乡)、村(屯)规划区内建房的需提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村镇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房屋委托测绘合同书、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第十八条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申请房屋初始登记。

第十九条村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初始登记。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办理村镇房屋转移登记:

(一)买卖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测绘报告、完税证明、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二)互换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公证机关公证的互换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测绘报告、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证明、双方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三)赠与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合同书、房屋测绘报告、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证明、双方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四)继承、受遗赠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继承证明或受遗赠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证明、双方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五)房屋分割、合并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分割协议或合并协议、房屋测绘报告、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村镇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座落的镇区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测绘报告、申请人身份证明、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以房屋设定抵押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登记。

申请房屋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抵押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村镇房屋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为完成抵押权登记所必需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申请房屋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房屋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身份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十四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第二十五条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有权依据县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县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第四章村镇房屋调查测绘

第二十六条村镇房屋调查测绘坚持先行试点,摸清情况,逐步总结,规范运作,逐步推进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选择个别乡镇驻地及村屯进行试点,组织开展范围内的房屋调查测绘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村镇房屋产籍管理基础档案。

第二十八条村镇房屋调查测绘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房屋座落调查;

(二)房屋产权人,产权性质,产别和产权来源调查;

(三)房屋层数、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调查;

(四)房屋用途、用地性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调查;

(五)房屋分层、分户调查;

(六)墙体归属,产权纠纷和他项权利记录;

(七)绘制房屋调查测绘图。包括:

村镇房产分幅平面图。主要反映范围内村镇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基本情况。

绘制的比例一般为1:500或1:1000。

村镇房产分丘平面图。分丘图是分幅图的局部图,主要反映丘内所有房屋及其用地情况、权界位置、界址点、房屋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四至关系、权利状态等要素。

绘制的比例一般为1:100或1:200。

村镇房产分户平面图。分户图是在分丘图基础上,以一户产权人为单位,表示房屋权属范围的细部图。

绘制的比例一般为1:200。

篇3

篇4

3、房屋测绘。申请人必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篇5

证明机构名称: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

经办人: 证明机构: 日期: (盖章)

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流程:

第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遗产证明材料。

2、如果是多个继承人,就要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签订协议书,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就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由评估公司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对房屋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递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篇6

2、需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有偿还贷款和本息的能力,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需要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是你的房子;

9、需要你有固定的工作来偿还你的贷款;

10、多找类似于招商银行发展银行这种商业银行可能会对你的收入要求门槛底一些;

11、贷款额度是银行评估额的50%,评估是由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来做的,评估值是按照你房子的年代,附属设施,小区项目的度等相关因素产生的,一般的评估价都会低于房子的市场价,因为银行要控制风险。

房产抵押贷款的手续怎么办?

用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流程和材料准备以及各种注意事项,房产证抵押贷款所需要的具体资料如下:

一、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三、担保人;贷款需要支付、抵押登记费、房产的评估费等。一般审批时间在5个工作日,放款时间在抵押证件归行后3个工作日内。

四、贷款额度:多可以贷到评估值的7成。

五、贷款的期限:长还款期限一般20年。

六、房屋抵押贷款的程序如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

2.银行下批贷通知书,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出他项权证

3、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放款

一般款:

1、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

3、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4、抵押登记申请书

5、产权人身份证

100万的房子抵押能贷多少钱

篇7

委托事项及权限:

委托人二人系夫妻,坐落于______________因本人事务繁忙,现特委托受托人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权限如下:

1、代为清偿该房屋抵押贷款,办理贷款结清、房产抵押注销等相关手续,代为取回房屋产权证原件等相关房产凭证。

2、受托人有权代为出售该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有权代为出售上述房产,有权与买受人商谈交易价格及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权代为签署有关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应的合同公证、房产评估事宜,有权与买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有权处理物业及煤水电、有线电视等过户事宜,有权代为收取售房款项。受托人有权代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的登记及房地产权属过户至买受方等上述房产交易有关的一切手续。若买方选择按揭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则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协助买房办理二手房(按揭、抵押、转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并代为到按揭银行签署各种法律文书,有权开立银行账户卡,设定密码及账户卡有关操作,收取银行按揭款。

3、受托人有权将上述房屋作为委托人(委托人当中任意一人)、或受托人、或者其他第三人、公司向银行、私人或其他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借款的抵押担保物(贷款银行、贷款对象、贷款额度、种类、担保对象、范围、期限等由受托人选择确定),有权代查委托人的个人资信、信用信息基础基础数据及报告,有权与贷款银行(私人或其他金融机构)商定、申请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签署授信协议及该授信项下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有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物代为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包括代为开立银行账户卡、领取相应贷款,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为变更还款期限、还款方式,代为提前还款、包括结清贷款、领取贷款相关文件等与抵押、贷款有关的所有事项;代为办理与抵押贷款相关的房屋评估、保险及公证事宜(委托人特此声明:同意受托人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并且同意赋予该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代为到当地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代为缴纳相关税费,有权代为领取、保管经过抵押登记的土地房屋权证;代为办理其他与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的事宜。

4、受托人有权出租上述房产,收取租金,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相关事宜。

本委托书未能穷尽且为受托人全权代表本人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职责所必需之其他权限,均视为已得到委托人的充分授权。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所为的相关行为,视同委托人亲为,因此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的相应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委托人(签名/捺右手大拇指指印):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个人公证委托书二委托方: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1、(可以公司名字或者公司法人代表)

2、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_______(份额____%)拥有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____(按照房产证地址填写)的房产,现委托以上受托方为我方的人,期限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1上述受托方均可单独以我方的名义在期限内办理如下全部委托事项,受托方2可单独以我方的名义在期限内办理如下第5、13项委托事项:

1、管理上述房产,支付与上述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到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补地价事宜,并代领取缴费通知单及增补协议书,缴纳相关费用等及办理绿转红等相关手续,领取红本房地产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到相关部门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地产证并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房地产证,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并签署价格议价书等相关文件。

3、全权办理以上述房产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并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划款委托书、帐户确认书等相关文件,收取银行贷款款项,办理合同公证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在银行开立帐户,领取并保管存折,并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办理申请赎楼贷款手续,签署银行借款借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划款委托书、帐户确认书等一切相关文件;在银行开立帐户,领取并保管存折,办理还款的相关手续;偿还上述银行赎楼贷款,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5、到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查询并打印产权资料,复印房地产证、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申请手续,开具利息证明,复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打印欠款本息清单及历史还款记录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到银行或其他机构查询、打印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及信用报告;到相关部门打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领取免税函等相关文件。

6、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按揭贷款的赎楼手续、终止授信额度等一切相关手续,代为签署银行罚息(违约金)费用确认函(确认书)等相关资料,代交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领取上述房产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领取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房地产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购房发票、房屋保险单、发票和退保证明、付清楼款证明、还款凭证等,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7、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8、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及一切相关文件,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9、全权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一切相关事宜,办理过户、转移登记的相关手续,签署转移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询问申请人记录、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办理合同公证并签署相关文件。

10、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或首期款资金监管协议,上述房产的全部售房款、短期赎楼贷款、抵押贷款由受托方1代为收取。委托人应承担的赎楼款及各项税金、费用等从受托方1的托收帐户扣取后,将剩余房款划入委托方指定帐户。

11、签署担保融资赎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缴纳赎楼的相关费用;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解除或终止资金监管手续,签署办理解除或终止资金监管手续所需签署的申请书及一切相关文件。

12、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件、撤销过户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领取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房地产证等相关资料;到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咨询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查询、复印并领取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相关文件资料。

13、办理上述房产水、电、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有线(数字)电视、电话、网络等过户、开户、销户、停机等手续。

受托方1有权委派本公司任何员工办理上述受托事项。受托方在其权限范围内及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方均予承认。

受托方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公证委托书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受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xx关系。委托人由于人在国外,现全权委托受托人代办本人xxxx公证事宜。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个人公证委托书_____委托公司:

名称: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 为公司的人,代表公司 与贵单位就有关业务进行磋商、谈判、并与贵单位签署相关合同及其附件和其它相关文件,跟进和处理该等合同/文件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公司均于承认,由此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公司:_____有限公司(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公证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姓名)系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单位名称)_____的(姓名)_____为我公司签署__________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我承认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篇8

第四条直管公有住宅出售以户为单位,一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由承租人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向承租人出售。

第五条下列直管公有住宅不允许出售:

(一)已列入计划拆迁改造建设的;

(二)列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

(三)经普查属危险房、水淹房、火险房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出售的。

第六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直管公有住宅的出售管理工作。

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房产管理局(处)具体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直管公有住宅出售审核工作。

第七条直管公有住宅的出售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直管公有住宅承租人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所(科)申请办理购房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l、《**市个人购买直管公有住宅申请书》;

2、《房屋租赁契约》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地区)证明材料原件。

(二)房产管理所(科)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符合购房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的,视为受理。

(三)房产管理所(科)应自受理购房人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报区房产管理局(处)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组织填写《**市个人购买直管公有住宅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连同房屋建筑平面图、契约(复印件)。身份证明有关材料等,一并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区房产管理局(处)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批准的相关材料转房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定价。

(五)区房产管理局(处)根据评估结果组织购房人填写《**市个人购买直管公有住宅售房协议》(以下简称《售房协议》,汇总后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八条直管公有住宅的出售面积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标准。

拆迁安置中承租人已支付的超面积部分购房款(改善用房金),可凭据冲抵售房款。

拆迁安置中承租人已支付给房管部门的初次保证金可凭据冲抵售房款。

第九条新建砖混结构、普通装修标准住宅和新建框架结构、普通装修标准住宅分别以不同的价格出售,具体售价按照《**市直管公有住宅出售资金管理规定》所确定标准执行。

第十条直管公有住宅实际售价应当根据房屋成新、地段环境、楼层系数、装修系数、结构系数等不同因素确定,其中:

(一)房屋成新:二00二年元月一日以前竣工的住宅,按重置价折扣,年平均折旧率2%;

(二)地段系数:根据住房所在地生活、交通状况等因素分四种类别(详见附件一);

(三)楼层系数:根据所居住楼层进行调整(详见附件二);

(四)装修系数:普通装修标准的调节系数为1(详见附件三);

(五)结构系数:上木、砖木结构住宅以砖混结构、普通装修标准售价为基数,按结构系数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一条售房计算公式:

每平方米实际售价=砖混(框架)售价×(1-年折旧率)×竣工年限)×地段系数×楼层系数×装修系数×结构系数

实际售价=每平方米实际售价×建筑面积

按以上实际售价公式计算后,一、二类地段住宅售价每平方米不得低于655元;三、四类地段住宅售价每平方米不得低于557元。

第十二条承租人在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售房协议》后,到指定银行缴交购房款,持付款发票、《审批表》、《售房协议》等材料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三条承租人购买的直管公有住宅,个人产权比例为100%,可以依法进入房产交易市场,合法交易。

第十四条承租人所购直管公有住宅,因国家建设和城市规划需要拆迁改造或需修缮改造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五条承租人购买直管公有住宅的,一律自行负责房屋的售后维修管理。凡单位购买直管公有住宅的,对房屋进行拆迁改造时,由单位负责所发生的房屋安置等问题。

第十六条直管公有住宅售房款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专户存储,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的具体管理使用按照《**市直管公有住宅出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房产管理部门在出售直管公有住宅工作过程中,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接受行政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受理有关投诉的单位名称和电话号码。

第十八条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出售直管公有住宅工作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9

1、产品名称:小微业务

1)服务业务对象:

从业人员数3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个人经营性贷款贷款对象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产品特点:

品种丰富,手续简便,方式灵活,审批快捷。

3)业务品种:

根据小微客户特点和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该行小微客户主要的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贷证明、非融资性保函、承兑汇票贴现、集合、拆分、国内保理、自助贷款、金鼎俱乐部会员个人授信、存贷通、农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农民房产抵押贷款、农民土地出租收益权质押贷款、蔬菜(花卉)大棚抵押贷款、规模养殖场区与土地流转收益权抵押贷款、小企业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等,并随客户需求及业务发展状况不断丰富业务品种。

4)申请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机关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并年检有效,从事特殊行业的须由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2)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产权关系清晰;生产经营正常;

(4)在该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该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5)财务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适度,其中:生产型企业一般不超过60%、商业服务业一般不超过65%、外贸出口型企业一般不超过70%,对外担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50%。

(6)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和欠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股东和管理人员信誉良好、品行端正。

(7)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申请授信小企业须按照《潍坊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评分表》要求进行评分,且达到70分(含)以上。

5)借款人条件:

(1)当地有固定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合法经营的材料;

(3)有充足的还贷来源和良好的还款意愿,能按期还本付息;

(4)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质)押或保证担保;

(5)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品行端正,经营合法;

(6)在该行开立结算账户;

(7)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正常有效的贷款卡(人民银行不做要求的除外);

6)其他条件:

“金鼎之约”个人授信业务贷款对象为有资金需求并向该行提出借款申请的金鼎俱乐部会员,是该行为金鼎俱乐部会员量身定做的一项VIP专项服务,金鼎俱乐部会员申请授信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借款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需授信额度、期限、本人签字;

(2)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职业和收入证明(属个体、私营业户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由贷款行核定其收入情况并出具书面材料)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4)会员所在单位的相关资料;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资料。

7)业务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2)潍坊银行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查;

(3)审批同意后,办理抵、质押或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4)发放贷款。

2、产品名称:流动资金贷款

1)产品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为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的流动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2)产品种类:

(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3年(含)的流动资金贷款。

3)产品特点:

期限短,周转快,成本低,是借款人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

4)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符合《贷款通则》规定要求和本行流动资金贷款放款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5)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及浮动幅度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周期、还款能力、项目评估情况和本行的信贷资金平衡能力等,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

6)客户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书,列明企业概况,申请借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来源,担保等;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贷款卡/证;

(3)公司章程和/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

(4)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主要负责人(含财务负责人)的简历;

(6)同意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董事会签字样本;

(7)经审计的近三年和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或新建企业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8)存款账户设立情况,包括开户行、账号、余额、结算业务及结算量等;

(9)主要负债和或有负债状况和说明。

(10)借款人以往的银行信用评级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

(11)担保资料,包括保证人的保证承诺函、背景资料和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抵(质)押物清单、价值评估文件和权属证明,保险文件或同意保险过户的承诺函;

(12)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7)业务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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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二: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需到_________________局办理业务,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办理。

受托人一的权限为:代为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二的权限为:同上,或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乙方提供出的资料只用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禁用着其他用途;甲方若将此信息资料用着非法其他用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声明:受托人在前述权限内所从事的有关行为均视为委托人自己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及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名、企业公章)

就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中关村证券清理组”)个人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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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向抵押贷款的内涵及特征

(一)反向抵押贷款的内涵

反向抵押贷款,是使老年人能够把他们拥有并居住的房屋以出售之外的其他方式获得现金流入的一种金融工具。具体而言,反向抵押贷款就是指房屋产权的拥有者,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在一定年限内,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贷款,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并负责维护。这种贷款一致延续到房主去世、搬离或出售住房为贷款宣告到期,这时将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或由贷款双方协议共同分享。

(二)反向抵押贷款的特征

反向抵押贷款,将养老与住房结合起来,实现了以房养老,它对于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减轻社会保障压力起到很大的作用。目前这项业务在国内尚未开展,尽快推出该项业务是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甚至老年人消费市场的内在需要,同时实行的条件也正日趋成熟。传统的住房抵押贷款已经开展多年,被人们所熟知,通过比较与传统住房抵押贷款的异同点,可以更充分反映出反向抵押贷款的特征。

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住房抵押贷款,是买房者在支付卖房者一定的房款后,以房产做抵押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以支付房产价格和首付款的差额,然后由买房者在一个较长时间内逐月还款,分期偿还给银行结清贷款本息。而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特殊的住房按揭贷款,与通常所说的住房抵押贷款有着较多的相似性,如都需要将住房申请抵押,计算并偿还贷款的本息,需要金融机构的参与和运营等。但反向抵押贷款与普通的住房抵押贷款相比,又有着很多的不同点。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业务对象不同。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者,按制度规定只能是中青年户主,放贷对象主要是年轻、有稳定收入的购房者。老年户主如年逾60岁以上,依法不具备申请贷款的资格。而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对借款人的年龄要求为不低于60岁或62岁的老年人。

2、开办机构不同。住房抵押贷款的开办机构只能是银行。而反向抵押贷款的开办机构可以为银行,但也可能是寿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专门成立开办这一业务的特设机构。

3、贷款目的不同。住房抵押贷款的目的较明确,借款人以买房为目的,银行以获得利息收益为目的。而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中,借款人以增加养老资金,提高生活水平为目的,贷款机构以获得住房上的利益并最终实现盈利为目的。

4、还贷期限不同。住房抵押贷款的还贷期限,由借贷双方事先约定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列示。而在反向抵押贷款中,贷款的期限完全取决于借款人的预期寿命,是不固定的,也很难预期。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反向抵押贷款的风险。

5、现金流方向相反。住房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将新购置的住房产权以抵押的形式向银行一次性取得资金,获取所需要的款项用于弥补购房款项的不足,然后由借款人分期偿还给银行以结清贷款本息。而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是老年人以其已居住多年的旧房产权作为抵押物,以反向抵押贷款的形式抵押给贷款机构,获取所需要的款项用于弥补养老所需,贷款机构负责分期向借款人支付款项,直到房主去世时,通过出售房产,贷款机构一次性收回贷款本息。两种业务的现金流方向刚好相反。

6、业务属性不同。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简单的融资行为,体现了借贷双方的一种纯粹的债券债务的经济关系,完全可以遵循市场机构予以运作。而反向抵押贷款则因涉及养老问题,是对年老而又贫弱的老人的一种生活资助和所拥有房产价值的特别安排,它不仅是一种融资行为,同时还是一种养老的新途径,体现了一种政策行为,还附有浓重的公共福利资助的色彩。因此,两种业务的属性不同,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及具体的制度规定等,也应有所差异。

二、反向抵押贷款的运作――以美国为例

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尚是一项亟待推出的全新金融业务,而在国外则较早被提出,20世纪80年代初期起源于荷兰,而运用最为完善、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已经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成熟操作模式。因此,本文以美国为例,说明反向抵押贷款基本的运行机制。

申请反向抵押贷款的房屋所有人,都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签订贷款协议。一般来说,申请人年龄不得小于62岁,且用来抵押的房子需为申请人主要居住地。单套房子对各种反向抵押贷款都是适用的,但可移动的住所和被共同所有的房子没有资格申请反向抵押贷款。另外,特别规定的一个限制条款是,房主在获得反向抵押贷款后,不得再参与任何以房产为抵押的其他贷款。房主申请到反向抵押贷款后可以继续居住在原来的住房,但有责任承担房子的维护费用和税收。房主出售该住房、永久性搬出或个人死亡后,为反向抵押贷款的到期日,以贷款利率历年累计的贷款额要求归还。一般而言,房产出售后的现金归还,房产价值超出贷款本息总额的部分作为遗产继承。但房产价值如低于贷款额本息,在联邦住房管理局有保险的反向抵押贷款中,其不足部分由保险机构提供,借款人无需支付超过房产价值部分的贷款。其中所需要的保险费在给付的贷款额中提取。

在整个反向抵押贷款运作的过程中,主要存在四种角色分工,分别是申请人、贷款机构、担保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基本运行机制大致可描述如下:

1、申请人向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担保监管机构――联邦政府住房管理局就有关反向抵押贷款的开办与实施的具体状况提出咨询;

2、申请人向经办此项业务的贷款机构,即有关银行和其他经办机构,提出对自有住房实施反向抵押贷款的申请书;

3、贷款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给予详细的书面审查,然后委托社会上权威、独立、合法的中介机构,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给予审查与资产评估,包括申请人个人和住房的基本状况和其他需要审查的各种事项;

4、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申请人抵押房产的价值及其他情形给予全面详尽的审查和资产评估,最终做出综合评估书;

5、中介机构将审查得到的结果,即综合评估书提交贷款机构;

6、贷款机构决定接受申请人的反向抵押贷款申请,并向联邦政府住房管理局提出要求保险担保的申请;

7、联邦政府住房管理局审查相关文件,认为符合有关条件规定,决定给予申请人提供反向抵押贷款的保险担保,并反馈给贷款机构;

8、贷款机构与申请人签订反向抵押贷款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9、申请人死亡或贷款到期后,申请人继承者或贷款机构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房产,从所得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余额中偿还贷款本金和累计利息。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反向抵押贷款的探讨

(一)企业集团有开展反向抵押贷款的需求

1、离退休老职工数量多

中国的企业集团数量较多,且大中型国有企业往往成立时间长、经营规模大,员工数量多。随着社会医疗水平、平均寿命的不断提高,离退休职工数量不断增多。

2、离退休老职工大多数拥有自己的房产

离退休老职工大多经历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住房制度改革(简称“房改”),通过房改的实施,使原本住的公房实现了商品化,职工通过支付一定金额的房款,都拥有了自己的房产。而这些房产经过近些年房价的快速上涨,市场价值不菲。因此,造成一个现象,就是理论上而言大家都是百万富翁,但实际离退休费不多,生活质量并不高。

因此,企业集团具有开展反向抵押贷款的潜在需求,通过反向抵押贷款的方式,可以将老职工几十上百万的房产变成现金,让他们在活着的时候能使用,有了这样一个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不但不要儿女负担,还可以给生活困难的儿女补贴,一举两得。

(二)财务公司在企业集团开展反向抵押贷款中的作用及意义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并不包括个人。因此从合规的角度来看,财务公司并不具备为企业集团员工个人办理反向抵押贷款的资格。但是,财务公司作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又是企业集团内部的现代金融企业,拥有一定的资源和优势。

1、财务公司了解借贷双方情况,可争取到更优惠的贷款条件

一方面,财务公司作为企业集团内部单位,较外部金融机构更为熟悉和了解企业集团其他成员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而可以通过企业集团相关部门了解成员单位离退休老职工的生活状况以及住房情况;另一方面,财务公司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必定与多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财务公司可以此为基础,代表有贷款需求的离退休老职工集中与商业银行恰谈贷款条件,为申请反向抵押贷款的离退休老职工争取到更高的贷款额度以及更优惠的贷款利率等。

2、有助于提高离退休老职工的养老收入,减轻企业集团负担

对于很多离退休老职工来说,退休后虽拥有自己的住房,但单靠退休金或社会养老金已经很难满足其退休后的生活需求。反向抵押贷款“以房养老”理念的推出,则为老年人养老开辟了新的途径。它主要针对的是有房没钱的老人,以及部分没有子女的“丁克家庭”,他们愿意通过以房养老来避免贫困地活着,富裕地死去。通过开展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可以盘活离退休老职工的固定资产,使其在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以及其他养老福利的基础上获得额外一部分现金收入,提高晚年生活质量,同时也帮助企业集团减轻了职工养老的压力。

3、可开拓为财务公司的一项中间业务

财务公司通过帮助企业集团离退休老职工办理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一方面,可以有助于企业集团的人力资源工作,特别是有助于减轻离退休干部养老工作的负担;另一方面,财务公司也可借助掌握的客户资源,与商业银行等交易对手协商获得一定比例的业务提成,作为财务公司的一项中间业务收入,丰富了财务公司的业务品种以及收入来源。

4、为财务公司业务创新提供了新思路

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由于受到监管限制,仅限于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不可为个人服务。但通过以上这种方式,既实现了为企业集团个人服务,同时也丰富了财务公司的中间业务品种,为财务公司业务创新提供了一种新思路。(作者单位: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篇12

要谈节税首先必须要了解一下有关的政策。

二手住房交易

二手房交易的卖方主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买方主要交纳契税,合同印花税与土地增值税是免收的。

营业税及附加税率

合计为卖价的5.6%。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买卖价差额的20%或卖价的1%。如果卖房人能提供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交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按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所得税实行核定征税,现一般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计算交纳。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契税

普通住宅90平方米以下征收1%,90~144平方米(各地略有区别)征收1.5%,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征收3%。

二手住房赠予税务

亲属之间的赠予要交纳0.05%左右的评估费和评估价2%的公证费,公证是自愿的,但现在大多数地方都还是强制征收。双方的交易印花税和买方契税也没有优惠,分别为评估价的1%和3%,将来再次出售时要交纳所得额20%的个税。二手房非亲属之间的赠予,还要交纳5.6%的营业税及附加,所得额20%的个税。赠予的税负比交易重多了,现在即使是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也都采用交易方式。

既然采用赠予方式不可取,怎样交易才能减轻税负呢?仔细分析房屋交易税收政策,住房交易的营业税优惠只与办理过户手续时的原房产证时间有关,而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只与能否提供发票有关,而契税与卖方无关。

税务筹划安排

王先生可采取以下规划尽量减少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营业税

延长办理房屋过户的时间至18个月后,达到5年及5年以上免税的条件,只需交纳所得税就可以。

首先签订一份以卖房人为借款人,以买房人为贷款人,以此房作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正式抵押手续),借款金额为160万元+4.8(契税)万元,期限为18个月,年利率为15%或者更高的借款合同(为保证买房人的利益,可根据房价的上涨预期,利率尽可能高,只要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即可)。并在合同上注明:贷款人在交付164.8万元给借款人的同时,借款人要将此房的钥匙交于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装修和居住;18个月后如借款人不按时还款,要以此房抵作本息,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签订一份交易金额为160万元的二手房屋交易合同,合同生效日期为借款合同到期日的次日。

鉴于王先生18个月后已在外地,不方便前来办理过户,可事先签署一份生效日期也为借款合同到期日的次日的撤销抵押申请书,并办一份房屋买卖委托公证,委托买方的朋友将来办理有关房屋撤销抵押及过户的事宜。为保证卖房人的利益,可签一份补充合同,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有关该房的一切经济纠纷都与原房屋产权人无关。此方法只花费抵押费380元、公证费400元,节省营业税及附加:160万× 0.056-780=88820元。

所得税

王先生名下有两套房,不适应免税情形,既然个税的两种交纳方式只与能否提供发票有关,比较一下提供发票与不提供发票我们的税负是多少,就可以选择。

如果提供发票,则所得税为价差的20%:(160万-105万)× 20%=11万元;

如不提供发票,所得税为卖价的1%:160万× 1%=1.6万元;

如不提供发票则节税:11万-1.6万=9.4万元。

通过以上筹划,一共可以节税18.282万元,减轻税负92%,也就是只需支出原税负的8%即可,而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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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典当行已经把目光投向了留学贷款上。提及贷款,除去银行,不少家庭已经开始关注典当行。

两种贷款方式的比较

目前在北京,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都推出了留学贷款业务。总体来说,贷款时间长是银行留学贷款的最大特点。以招商银行推出的出国留学贷款为例:招商银行可提供的教育学资贷款最长可达到8年(含8年)。据悉招行的此项业务主要面向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内的直系亲属、监护人或配偶发放的,用于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所需的学杂费。留学贷款的金额,则由招行根据学校出具的有关费用的证明资料,同时结合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的种类和评估值确定。贷款最高可提供学生教育所需费用的100%。

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所需的手续费用相差不多,但更加简便快捷,从客户申请质押借款,到拿到现金,再到银行开户存款,开具“存款证明书”,也就10个工作日左右。同时,典当贷款解决了贷款过程中,抵押物单一的问题。房产、证券、汽车、照相机等物品都可以进行打包典当,根据总的抵押价值进行贷款。此外银行一般只受理高额贷款,而典当贷款多少不限。

典当行一般以三个月为一个当期,需一次性归还当金本息,即账户内全部金额,利息的收费标准因典当物品不同也不尽相同。以房产为例:由土地局等,对贷款人的腾空房进行评估后,按照评估价格的50%至60%提供贷款,贷款利息为每月3%,同时典当行还要按月收取0.5%的手续费。

办理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

一、乙方填写留学典当贷款申请书(贷款金额、期限、划款时间、划款银行)。

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房地产、证券)。

三、甲、乙双方就典当物价值、当金、利率、期限协商。

四、双方签署留学典当协议(如抵押物为房产应办理登记,如为有价证券应办理相应手续)。

五、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