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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王亚龙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贯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不怕苦,有着一股实干精神,在单位受到领导和同事的称赞。在生活中,勤俭节约,团结同事,助人为乐,为人坦诚,深受邻里和辖区群众的信任和好评。
不顾安危拦劫贼 尽己全力斗非法
2011年4月6日下午1点半左右,王亚龙和往常一样从员工宿舍楼出发,准备上班。走了约200多米,行至宿舍楼旁边的巷道时,传来了“抢劫了!抢劫啊……”的呼叫声,王亚龙立即冲上前去,当即一辆摩托车正加速朝他驶来,后面一个女孩奔跑呼唤着,王亚龙想都没想就用身体挡住摩托车的去路并大叫“停车”,此时骑摩托车的人略有迟疑但还是没有停下,并继续朝他的方向加速驶来,王亚龙没有退缩,而是在摩托车临近之时闪到摩托车的左侧,一只手扯住了劫贼的外衣,另一只手顺势拽住了劫贼的胳膊,试图用力将劫贼拉下车来,劫贼吃痛减速,此时闻声赶来的同事史磊、吴宜中等四人迎上,与王亚龙一同将劫贼治服,并当场报警。王亚龙同志的这种不顾个人安危,用身体拦住劫贼的摩托车并最终将劫贼治服的事迹,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好评。事后,有人问过他,“在这样的住宿环境下,可能还会有更多的抢劫事件发生,如果再碰到类似的情况,你还会毫不犹豫么?”他总是笑着说,”如果再遇到,我还是会像这样,尽最大的全力与不法分子做斗争。”
热心调解救学生 教师本分记心间
2015年12月下旬的一天中午,王亚龙老师外出吃饭,在乘坐面包车返回学校时,坐在面包车的前排的他无意间看到西北路百林路边一个学生打扮的女孩被一名哈族男子拉扯着前行,女孩表现得很不情愿。见此情况,王亚龙要求司机师傅立即停车,下车后他快速跑到二人身边并表明自己是一名教师,向其询问情况。经过了解,这名女孩是一名在校学生,而和他在一起的男子是通过她在社会上认识不久的另一名男子介绍认识的,二人是第一次见面,男子请她吃饭、玩耍,并哄着女孩不让她回家,也不让她回学校上课。当时的情况是因为意见不统一,男子想用强要把她带走,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王亚龙老师当即说道“你穿的是我们学校的校服,你是哪个班的?班主任是谁?他的电话记得吗?”女孩知道自己可以被带回学校便一一回答了问题,男子见状不妙便说了几句不流利的汉语,在王亚龙老师给女孩班主任打电话之际,撒腿跑过马路窜入路对面的小区。王亚龙见人已跑远,想着女孩的家人及班主任一定很担心女孩,便送女孩回到学校。经过一番了解,此女孩已经离家一天一夜,她的班主任与家人都非常担心其安危,正商量着准备报警,看到王老师将孩子送回学校,家长与班主任将一直悬着的心终于如大石落地。在获悉女孩是如何被找到和带回后,她们对王老师连连道谢。而王亚龙老师只说了一句“这是我作为一名老师应该做的本分,不用谢我”便匆匆离开了。王亚龙老师的行为,使得一个女孩脱离困境,平安地回到了家人、老师和同学的身边。此事发生后,曾有老师问王亚龙,当时想了些什么。他只是呵呵一笑说:“当时看到那个女孩穿着校服,而和他在一起的人看着就不像是什么好人,而且还有拉扯的过激动作,所以,就下去想制止他们,没想到还真的帮助了那个女孩。”
助人为乐人常赞 关爱学生心善良
篇2
——记商城县城关镇车站路社区居民李成宏同志,见义勇为勇救落水儿童先进事迹。
李成宏.男.现年43岁.住城关镇车站街社区滨河小区98号附1号.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与妻子合伙以开办废品收购站为职业,全家收入在当地属中等,其居住生活条件还行,前年还盖起了楼房。李成宏同志思想觉悟高,有一定的经济头脑,能经常性积极参加社区组织和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由于居住在滨河小区,紧邻陶家河橡胶坝深水区<</span>平均水深2米左右>,居住环境优美、自然条件好。由于河边防护设施设置不够,大人小孩不慎落水现象,时有发生。
今年八月十三日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李成宏正在收拾全天的工作,忙碌的很,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呼救。“救人啊!有人落水了!”听到呼声,李成宏连正在整理的钱物都不顾了,看到岸边有人指水中间的浪花,连身上衣服都没来的及脱,一个猛子扎下去,还喝了两口水,将一个10岁左右的小孩高举头顶救上了岸,并紧急做人工呼吸施救,人得救了,李成宏拖着浑身的湿衣,又赶回家中继续整理白天的收尾工作。事后,小孩的父亲李良钦,母亲刘红领着小孩<</span>名叫李金豪,今年刚满10岁,三年级学生>,赶到李成宏家,带着好烟好酒和礼品要送给李成宏表达感谢之情,礼品都被李成宏婉言谢绝了,李成宏说:做这件事,是我应该做的,没什么,只要听到呼声,我还会照样扑下水去,这也是每个年轻人应该做的。李成宏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被周边群众广为流传,深受好评和赞扬。其实李成宏早在XX年的一个秋天,正在忙活工作的他听到有人呼“救命”原来是一对负气的年轻夫妻,男的走远了,女方因一时想不开,将年仅三个月的婴儿不慎掷于深水之中,万般无赖之机,忙呼救命,李成宏听到后,二话没说,竟直跳入水中,将婴儿救上岸。男婴得救了,第二天年轻夫妇带着孩子前来答谢,李成宏借势好好的教育了他们,说:“天大的事也不能拿孩子出气”。这对年轻的夫妇当即表示:“保证今后要永远看护好孩子,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李成宏委婉的拒谢了他们带来的礼物。李成宏勇于担当、舍己救人的事迹,让周边群众看在眼里,也敬佩在心里。他见义勇为的事迹在小区广为流传,深受群众赞扬。(商城县文明办)
篇3
外国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参照本条例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见义勇为行为是指:
(一)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二)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事迹突出的。
前款规定不包括职务上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四条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实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本条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负责。
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的工作。
宣传、文化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见义勇为公民的先进事迹。
第六条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见义勇为公民的事迹材料向所在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申报。
公民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基层组织或者有关部门要求确认本人或者他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对上述要求,应当调查核实,确属见义勇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七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派员调查,并分别情况作以下处理:
(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条件的,提出奖励、保护的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见义勇为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对见义勇为公民,给予下列表彰、奖励:
(一)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事迹特别突出,有特殊贡献的,由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给予五万元以上的奖金,在全省范围内公开表彰;
(二)见义勇为事迹突出,有重大贡献的,由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给予三万元以上的奖金,在全省范围内公开表彰;
(三)见义勇为,有较大贡献的,由州(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开表彰;
(四)见义勇为,有一定贡献的,由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开表彰。
前款被表彰、奖励公民要求为其保密或者有关部门认为应当保密的,表彰、奖励不公开进行。
第九条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所需资金的来源:
(一)同级政府财政拨款;
(二)见义勇为基金会接受的捐赠;
(三)其他收入。
前款规定的资金用于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不得挪作他用。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对见义勇为公民及其近亲属,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防止其遭受不法侵害。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基层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公民发现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负伤的,应当及时送医院救治,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拖延。
第十二条见义勇为公民的医疗费用按下列顺序解决:
(一)由加害人承担;
(二)由见义勇为公民所在单位或者医疗保险机构承担;
(三)从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资金中支付。
第十三条见义勇为公民因伤治疗、康复期间,原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在同等条件下,见义勇为公民享有就业、升学、入伍、晋职、晋级、承包经营等方面的优先权。
大中专院校招生时,因见义勇为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学生,享受加分照顾;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可以保送省内院校入学。
第十五条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公民,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条件的,批准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待遇;不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以及负伤致残的公民,属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其抚恤、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因公(工)伤亡人员的规定办理;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城镇居民和学生等公民,由民政部门参照国家对因战伤亡的民兵民工抚恤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因见义勇为致残的农民、城镇居民、学生等公民的伤残等级评定由民政部门负责;有工作单位而无评残管理部门的,伤残等级由县级以上劳动伤残鉴定委员会评定。
第十七条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公民,有工作单位但不适合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由其所在单位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伤残保险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八条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其一名近亲属。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公民因牺牲、伤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由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参照遗属生活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帮扶。
第二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履行救治、保护见义勇为公民职责,见义勇为公民或者其他公民可以向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提出救治、保护的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应当申报见义勇为公民的事迹材料而不申报的,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十条规定,不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者对有关救治、保护见义勇为公民的要求不及时处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责令其改正;导致见义勇为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资金,除追回资金外,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见义勇为公民及其近亲属,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救治见义勇为公民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负有保护见义勇为公民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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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1、参选范围:全校学生和全体教职工。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标准条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类: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类:未成年人要“见义智为”;教职工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从事教学和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类: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方法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师生为主体原则,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师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等,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基层推荐。各科室、各年级组要广泛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召开民主推荐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师生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以年级和行政后勤为单位,各推荐1—3名候选人(每个类型只能推荐1人),推荐身边好人需填写推荐表,并附1000字的好人事迹材料(用纪实性语言,不要空话套话,一律用第三人称),提供2寸标准照片及生活照片(有电子版)。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事迹材料及照片发至邮箱:。
3.公示投票。身边好人候选人将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评议、监督。
4.综合审定。学校成立身边好人评选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评选组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一中身边好人”3-5名并予以表彰。
5.向上推荐。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对事迹典型的师生向县文明委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好人评选。
四、表彰奖励
凡被评为学校好人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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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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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法步骤
(一)民主推荐
1、推荐时间:年12月—年1月底
2、推荐条件:在市城管局系统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助人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致富、技术创新、自学成才、老有所为、身残志坚等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干部职工中产生;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其事迹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3、推荐方式: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以单位名义将“感动城管人物”事迹经组织审定后向局党委推荐。
4、材料报送:各单位要对上报材料认真核实,并按要求和时限上报局党委。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局宣传科。
(二)评审宣传。局党委将对所有参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评审。年,局党委将组织开展“感动城管人物”事迹报告会,并通过网站、局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先进的。
(三)表彰颁奖。局党委审定建议名单后,作出表彰“第二届感动城管人物”活动决定,并在全系统表彰动员大会上举行颁奖典礼。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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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一流 专业过硬
强化职业文明 塑造文明形象
xx同志所在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泰赣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巾帼女子示范岗”。在工作期间她以规范化、人性化、特色化的一流服务实践“服务大众,满意大众”的理念。她协助班长使整个班组牢固确立“温馨无限,诚信永远”的服务理念,视车主为衣食父母,全力打造一流的服务品牌,成为传播精神文明和展示高速职工新形象的闪亮窗口。“您好工程”、“一车一礼”、“双语服务”、“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的服务承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她也表示将在这个岗位上努力工作,以崭新的面貌,开创费收工作的新局面。
一天夜里,一辆事故车辆由排障车牵引出站,这辆车基本被烧毁,全车货物全部损失,车主和司机身无分文,正遇上台风影响我省,夜晚气温很低,在缴费过程中戴惠萍同志发现车主和司机衣服单薄被冷的发颤,于是上前询问他们情况,并主动和管理所值班人员联系到两件大衣暂时借于他们,司机、车主拿到那两件大衣眼里充满了感激,一再强调一定要再来遂川站,一是为了感激二是来归还大衣,并说:“走南闯北,头一次遇见这么好的服务啊!”。通过这件事征费站经过周密考虑,将她作为一面红旗,带领全站职工共同发展,提高全站职工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团队意识、合作意识、责任意识,为完成全年的费收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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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的政治及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个人干净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只有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正直为人赶紧做事,才能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用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去激浊扬清。
三是聚焦廉洁自律,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自律工作不到位,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四是聚焦作风建设,工作作风的问题不是小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对于集团公司杜危求进,未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从总体上看,现如今作风主流是好的,作风建设的成效是显著的,但是部分作风问题依然存在,例如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
五是聚焦担当作为,缺失信仰,价值观念错乱, 不善担当。造成党员领导干部不敢担当的原因有很多,究其意识原因是其宗旨意识淡薄,政治信仰不坚定,面对各种诱惑搅扰时,价值观念发生错乱造成的。例如部分人员心存顾虑,畏首畏尾,不敢担当作为,怕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怕有风险, 不敢创新突破等问题。
六是聚焦脱贫攻坚,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摒弃侥幸和盲目乐观心理,聚焦短板、靶向治疗,真抓实干,砥砺前行,夯实脱贫根基。
七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生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学风不浓,精神不振,观念不新,责任心不强,效率不高。
一是因为管理考核疲软,没有一套“奖优罚劣,褒勤罚懒”的奖惩考核体系,没有形成“能者留,平者让,庸者走”的流动制度。
二是主观思想被动,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养成了懒惰拖拉的巩固走作风,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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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竭力提升队伍素质。
20xx年4月10日,xx被提升为队长后, 针对队员业务素质差和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的实际问题,单景玉就从点滴入手,从行、走、坐、卧一点一滴教起,使他们在短期内达到了合格保安员标准。又由于保安队队员大部分来至于农村,“文化水平、办事能力、语言表达”偏低。对此,单景玉实行教育和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三互”活动、做到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有所提高,举办业务理论培训5次,并进行了考试和考核。有效提高了队员的整体素质。同时,认真执行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块铁,谁碰谁出血”,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队员实施奖罚制度,必要时给予辞退。对严重违反制度的5名保安给予开除处理,充分发挥了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作用。
二、大力推行亲情服务。
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在亲情服务上为业主“急业主之所急,帮业主之所帮”下功夫,为广大业主处理各种疑难问题100多件,单景玉和他的队员们为家园小区住户帮助老人往楼上扛东西、开家中护锁器、有的时候住户钥匙忘到家中、需要保安员帮助解决,每名队员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去为业主处理好各种疑难问题,为小区住户解决实际问题30多件。同时,保安队也收到了业主的感谢信3封、锦旗3面。同时,单景玉在队员面前积极提倡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20xx年6月9日,家住在SB01号楼房的住户从长青打出租车回到家园、在到家的时候业主上楼去取钥匙,出租车在楼房的前侧停放由于电路出现故障而引起车内方向盘下面的线路着火,火势非常大、司机当时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车内没有灭火器、在这时监控中心画面非常清楚看到这一幕,单景玉立即与队员赶到现场,用灭火器将火扑灭,为出租车司机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受到了司机的好评。
三、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小区。按照公司的要求,世纪家园保安队坚持严把“三关”,创建平安园区。
第一,严把门岗关。
世纪家园共设4道门岗。治安的重点是针对各区域和外来车辆进行详细的检查,为了便于治安管理还为小区住户办理了免费出入车辆证,对外来车辆进行严细检查和盘问,对常来车辆做到凭出入证进出;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做到了详细盘查和登记,并且主动与住户联系核实准确后外来人员才能进入小区。 为辖区业主办理出入证1214件,办理外来车辆出入证419件,岗前拦截无故进入小区车辆54台,拦截无故进入小区人员232人。
第二,严把巡逻关。
为了严密防范,世纪家园设立了全天24小时的监控系统、可视门铃报警系统、周界围墙红外报警系统。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防范于未然,实行了全天24小时巡逻制度,并且采取了划分管理区域,责任落实到人的措施,对重点地形和区块又实行了重点管理。共巡查出可疑人员19人、跳越围墙人员13人,经过认真核实后,对他们都做出了相应的处理。为方便住户的紧急求助,公司还在各单元门与住户设立了紧急可视报警系统,共受到求助电话235人次,对他们的求助都一一尽力帮助解决,得到了业主们的好评。
第三,严把检查关。
公司采取了三级连网检查制度。三级连网检查就是物业公司领导轮流昼夜值班检查、保安队长督查,代班班长自检。由于单景玉们坚持不懈地实行不定期的拉网式的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都及时地做了整改,有效地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篇10
通过组织开展“知我、爱我、兴我”主题教育活动,使全镇人民了解深厚的历史文化和人文底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我是人”主旋律,进一步唤起在外创业创富的籍人士的乡亲乡情,激发回家创业热情;进一步吸引更多的新人宣传、热爱、建设第二故乡;进一步增强全镇人民建设、反哺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具体活动安排
活动一:“蓝溪流韵,激情”首届文艺演出活动。活动时间:2012年4月28日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配合单位:镇文化站活动内容:镇列入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
点小城镇专题汇报暨招待晚会
活动二:拍摄“知我,爱我,兴我”主题宣传片
活动时间:2012年5月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活动内容:由上级新闻媒体编导一台反映历史文化、现状、未来的宣传片,向外推介,提高的知名度、美誉度。
活动三:“爱我”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活动时间:2012年6月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配合单位:镇总工会、团委、妇联、教辅室等
活动内容:以“爱我”为主题,在全镇中小学校及社会各界人士中广泛征集宣传标语活动,最后评选出十条最佳标语作为全镇宣传标语。
作品要求:
1、立意高远,能够高度概括的底蕴文化。
2、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文字优美,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3、宣传标语字数不超过20字,每位应征者可提交一至三条。
评审及奖励:本次活动将根据实际参与情况,并在征求专家和社会相关人士的意见后,在应征作品中评选出十条最佳宣传标语,对获奖作品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活动四:开展“我为家乡建设出份力”志愿者活动
活动时间:6-7月
牵头单位:镇团委
活动内容:配合镇重点工程开展,组织一批志愿者采用自行车宣传小分队、小喇叭宣传队等到重点工程现场(陆上线拆迁工程等)利用小宣讲、分发小册子、小画片等宣传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为我镇重点工程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活动五:“兴我”大联谊活动
活动时间:2012年8月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活动内容:组织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家、新人、三胞眷属、新兴阶层等社会各界人士开展一次大联谊活动,集思广益,共谋发展,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献计出力。
活动六:开展全镇“我身边的好人好事”大评比活动
活动时间:2012年8月
牵头单位:镇总工会、团委、妇联等
活动内容:深入开展“做文明崇德人”系列活动,结合镇工青妇各条线进行好邻居、好媳妇、好妻子、好婆婆、好师傅、好徒弟、好青年、优秀外来务工者等评选活动,并选取其中典型人物在镇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月活动中进行集中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活动七:镇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月活动
活动时间:2012年9月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镇广电站
配合单位:镇总工会、团委、妇联等
活动内容:围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进行深入挖掘采访,在镇广电站自办节目中进行专题报道,集中宣传,同时邀请上级媒体进行重点采访。
1、动员部署阶段。召开村镇干部会议,动员广大干部深入调查挖掘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件,部署集中学习宣传工作。
2、典型确定阶段。各相关部门、村进行摸底之后,推荐上报,最终确定几名先进典型作为专题采访对象,进行集中宣传。
3、拍摄采访阶段。宣传办组织联系上级媒体及镇广电
站记者进行面对面的先进典型采访(包括家人、身边人、主
管部门对典型的介绍评价,以及实景拍摄)。
4、编辑整理阶段。宣传办和镇广电站通过采访,撰写整理先进事迹材料,进行编辑制作。
5、集中宣传阶段。镇广电站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先进典型人物的重要事迹,并进一步挖掘精神,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活动氛围;宣传办汇总资料后制作宣传手册和宣传光盘进行分发以及制作成展板到各村进行巡回展出等方式,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营造浓厚的宣传学习氛围。
活动八:“聚焦”摄影大奖赛
活动时间:2012年10月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活动内容:首先组织邀请一批摄影爱好者来采风摄影,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关于的摄影作品,摄影作品要求附上文字简介、姓名、作者单位及联系电话,并传送电子档一份到镇宣传办。本次摄影大奖赛将邀请市摄影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另定。获奖作品将在年底统一制作成台历或画册,并将开展一次镇新老照片摄影展。
活动九:建立“蓝溪讲堂”
活动时间:每月一次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配合单位:镇总工会、团委、妇联等
活动内容:根据市文明委关于组织开展道德宣讲“六进”活动的通知精神,邀请专家学者来进行以“做文明崇德人”为主题的理论讲座或以身边的人讲身边的好人好事,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生活礼仪、沟通礼仪、公共文明等方面的内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推动我镇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活动十:开展“文化惠民村村演”文艺活动
活动时间:全年
牵头单位:镇文化站
活动内容:依托镇各业余文艺团队和公共文化配送资源以及民间艺术团队,深入各个行政村进行文艺演出,让全镇人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形式多样的文化大餐。
三、活动措施要求
篇11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和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元旦、春节,四、五、六月敏感期,纪念建党80周年和“9.1”招商会,第一届全市体育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和国庆期间、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在上海召开期间,省党代会召开期间全市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严防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和“__功”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领导定期接访、重要信息报送、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引导群众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居),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市委政法委进一步加大对当事人多、社会影响大,省委、省政法委领导关注的重大积案和疑难案件的调处力度,列出一批典型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市委和市委政法委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及时深入群体性冲突事件现场,靠前指挥,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工作,依法、妥善、果断地给予调处化解,维护基层稳定,政法各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解处理了一批矛盾纠纷。
三、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市建立并严格实行了综治领导责任制,各级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5592份。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市综治《责任书》要求,在研究和部署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时,都把加强综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的解决,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市综治办下发《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6份,对15个单位予以一票否决。撤地设市后,市委、市政府即调整配齐了市综治委,制定了综治委工作规则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各县(市、区)都按要求认真落实经费保障。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安全小区和治安模范村活动方面,城区逐步建立起动静结合、专门力量与群防群治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在沿海,积极推广三都海上安全社区的典型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基层安全创建成果;在农村,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抓综治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全市已建安全小区154个,54%的行政村建成县级达标治安模范村。此外,认真落实校园特别管护区制度,完善对学校综治副校长的工作考核。全面排查清理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情况,对重点对象落实监管措施,全面清查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提高登记办证率。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综治委通过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各级大力推广三都海上安全社区、福鼎城区治安大巡防等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组织群众性的治安巡逻队伍。同时大力匡扶社会正气,成立市见义勇为协会,组织社会各界为见义勇
为事业捐款。四、强化政法机关的法律服务意识
各级政法部门以依法治市为总揽,多形式多层面开展普法活动,迅速启动了“四五”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和预防、震慑、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法制氛围。针对一些地方海上养殖区存在的普法工作薄弱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鸿坚亲自带领政法部门领导深入养殖区开展调查研究和送法上渔排活动,并首先在三都海上养殖区建立起一支法律服务队伍,设立了海上巡回法庭和法律服务中心。法院系统进一步加强经济、民事、行政等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优先执行,努力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拓展“96148”法律服务专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比数量、比质量、比形象”活动,认真做好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
五、狠抓政法队伍建设
,全市政法部门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把“严打”整治斗争与政法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一是抓领导班子建设,对部分政法领导班子和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充实。,全市相继调整提拔了40名处级干部,并推动市直政法部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公开选任、竞争上岗等形式调整选拔140名优秀科级干部充实到重要岗位。
二是抓干警素质的提高。政法各部门分别制定实施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为保障依法“严打”,市委政法委还牵头组织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官组成的执法业务宣传团,赴各地政法部门开展巡讲活动9场,听讲人数达1000多人。各级政法部门还紧密结合“严打”整治斗争,以基本素质考试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业务教育培训,组织了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此外,还有一大批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函授、自学,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抓纪律作风整顿。政法各部门分别开展了“三项教育”、“集中教育整顿”、“一教育三整顿”、“忠诚教育”等不同形式的教育整顿活动。强化了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在教育整顿中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机制,对违法违纪的干警决不护短迁就。,全市查办违法违纪干警54人。
篇12
一、大学生道德榜样的内涵及特征
关于道德榜样的内涵,不同学者从各自角度有不同的理解。从道德理想主义角度看,道德榜样具有崇高性、理想性和先进性;从道德教化角度看,道德榜样对社会公众产生教育、激励的作用;从道德阶级性角度看,道德榜样必须符合特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从道德实践的角度看,道德榜样来自生活实践,也将回归实践,影响实践。因此,道德榜样可以理解为来自生活实践,具有崇高的道德理想、道德境界和人格魅力,对社会公众产生重大的教育和激励作用的先进人物。值得注意的是,道德榜样不是高不可攀,而是常常就在身边,因此是可亲、可敬和可学的。大学生道德榜样就是在大学生群体中的道德榜样,以自身的道德魅力令大学生们崇敬、学习和模仿,从而提升大学生群体的道德素质。大学生群体具有相近的年龄、学历水平、生活经历、兴趣喜好等,大学生道德榜样相比社会其他道德榜样,其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具有鲜明的特征:
1、形象亲和性。大学生道德榜样来自大学生群体,他们与其他大学生共同生活在校园中,这种近距离的形象让大学生感到道德榜样就在身边,并非高不可攀或可望而不可及,从而产生一种榜样形象亲和感,淡化传统道德教化带来的抵触心理。同时,大学生能够以朋辈身份与道德榜样交流,了解他们的心路历程,直接感受道德榜样的优秀品质。
2、观念时代性。 随着时代的变化,社会道德要求不断更新,对选树道德榜样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大学生道德榜样的先进事迹体现不同社会时期社会对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主流引导,更能表达大学生群体的思想潮流及价值取向。对大学生道德榜样的观念从注重个人道德修养拓展到关注其对社会的奉献、传播和影响,从树立高标准的“完美圣贤”到宣传人性化的“英雄有泪”,从接受单向性的道德教化到要求双向性的成长互勉等变化发展,引领了新一代大学生勇于探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奉献社会、追求卓越。
3、群体感召性。大学生道德榜样具有的崇高品质和人格魅力能够让大学生内心深处产生敬佩和信服的心理体验,赢得最广泛的情感认同,其道德事迹可以通过校园各种宣传教育渠道在大学生群体中迅速传播。这种群体感召性主要是由两种因素决定:首先是源于大学生道德榜样的真实性和感染力,他们及他们的事迹是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存在,其道德行为来自内心真实情感,唯有真实才能产生力量;其次是由于大学生群体在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具有突出的群体心理影响效应。大学生道德榜样在大学生群体中树立了主流形象,其他大学生会根据群体氛围自觉调整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寻求群体归属感。
二、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弱化的主要表现
大学生通过道德榜样生动、鲜明的形象,理解道德榜样身上蕴含的道德精神实质,在思想上受到深刻的教育,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鼓舞,在感情上引起强烈共鸣,并付诸道德实践,这就是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①大学生道德榜样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一直发挥着引导大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巨大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文化的交流,大学生道德榜样教育也受到了很多冲击和挑战,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呈现了逐渐弱化的趋势。
(一)大学生道德榜样树立底线化
大学生道德榜样的感人事迹承载着高校主流道德的价值取向,大学生道德榜样的树立体现更多是对社会的价值意义。道德榜样树立底线化实质上就是把人生理想和价值观念从道德评价中抽离出来,降低道德榜样在精神上的要求,缩小道德榜样在义务范畴的范围,让每个人都能够达到道德榜样的高度,使道德榜样失去崇高性和引导性的价值本质,而沦为一种日常行为规范的工具标尺。在树立大学生道德榜样时,一些高校出于制度规定、任务要求、活动需要、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考虑,选树标准不够严格,缺乏实际调查考核,只要学习成绩好、外出参赛获奖、担任学生干部就可以当道德榜样,甚至有些学生出现考试作弊、生活作风不检、挑拨离间同学关系等情况也被直接忽略。这种低层次的大学生道德榜样大量存在,不仅不能起到模范带动作用,反而造成大学生对道德榜样的鄙视和反感。
(二)大学生道德榜样感召低迷化
在道德榜样学习中,大学生积极性不高,大学生道德榜样的感召性呈现低迷化。表现其一是对大学生道德榜样的信任性降低。即使大学生道德榜样出于大学生群体中,但一部分大学生对道德榜样事迹的第一反应不是感动、敬仰、学习,而是深究宣传报道中的某些细节,甚至怀疑其真实性。这种对大学生道德榜样的不信任是大学生对社会公共力量不信任反映,也是社会诚信缺失的一种表现。其二是对大学生道德榜样的认同性降低。一方面学习和效仿道德榜样的目的日趋现实化,对道德榜样的认识从感性价值判断向理性价值判断发展。他们不再盲目绝对服从权威,对道德榜样的态度带有鲜明的实用主义色彩。另一方面大学生的道德信仰相对缺失,道德情感逐渐麻木甚至消失,对好人好事不再热情,对坏人坏事避而远之。
(三)大学生道德榜样保护边缘化
对大学生道德榜样的保护是发挥道德榜样效应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延续性的关键所在。目前,大学生道德榜样保护方面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削弱了他们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地位,打击了新道德榜样的产生。首先,疏于关心大学生道德榜样的继续发展。出于嫉妒、逆反或抵触心理,有些人对道德榜样苛求或冷落,带给道德榜样沉重的心理负担。其次,忽视大学生道德榜样的个人利益。大学生道德榜样被附上“道德人”身份后,往往只被要求作牺牲奉献,其正常欲望、正当利益需求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却被忽视,这使道德榜样陷入有苦难言的尴尬境地。最后,缺乏大学生道德榜样权益保障机制。现阶段除了社会热心人士和团体的捐献救助,尚未有健全的权益保障机制补偿和维护道德榜样的权益。特别是大学生因见义勇为而受伤或丧失劳动能力,除了治疗负担,还要面对今后能否重返校园和前途被改写的实际困难。大学生出于担心吃亏倒霉,不去践行道德榜样行为,让道德榜样后继乏力。
三、提升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的途径
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的弱化引起了高校教育的广泛关注,提升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是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的有效切入点。我们可以从道德榜样的产生、宣传、保护三个层面探索提升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的途径。
(一)道德榜样产生:合理设置评选环节,提高榜样道德要求
目前,大学生道德榜样产生方式最常见的一种是由所在组织推荐成为大学生道德榜样。在现实情况中,高校的组织推荐方式一般由大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或院系的辅导员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再由候选人填写事迹材料报送,学校根据材料情况进行筛选后确定榜样名单,随即进行公示宣传。这些评选环节缺乏民主性和广泛性,这种方式产生的道德榜样难以得到大学生的认同与信任。为了保证大学生道德榜样的先进性和感召力,应合理增设一些必要的评选环节:1、师生提名。由大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和同学联合提名,结合教师与朋辈两种评价;2、民主投票。包括所在集体的匿名投票与网上公开投票,充分反映大学生道德榜样的道德吸引力和群体感召性;3、随机访谈。由评选组委会对道德榜样候选人的家人、同学、老师等进行随机访谈,全面了解道德榜样的为人处事,保证道德事迹的真实性。
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发挥程度如何,很大程度上受到榜样自身道德性的制约。道德性越高的榜样其影响力越大,对大学生越容易产生感染力,激励大学生自觉学习和实践。道德性不高的道德榜样,不仅产生不了激励作用,甚至会造成反作用。要提升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就要对榜样的道德要求逐步提高,但并不是要求榜样本身不食人间烟火,而是要强调作为道德榜样的先进性和理想性。只符合一些外在硬性条件,缺乏内在道德自觉和实际道德行为,自然不能成为大学生道德榜样,道德榜样必须坚持宁缺毋滥原则。
(二)道德榜样宣传:保证榜样的真实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化
道德榜样宣传是提升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的关键环节,其中榜样的真实性和大学生的个性是影响道德榜样宣传的两大重要因素。因此,提升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必须重视这两方面工作。
第一,增强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有些道德榜样宣传报道为了强化宣传效果,过度使用文学创作手法,在报道中添枝加叶、人为拔高,甚至捏造事实、掩盖错误,造成了大学生对道德榜样产生怀疑甚至排斥心理。道德榜样的宣传报道除了保证事迹真实,还要做到细节真实和人性真实:其一要做到细节描写真实。细节描写是宣传立体化的关键,真实恰当的细节能够使道德榜样活化,而有些宣传者以为编造一些艺术化的细枝末节使道德事迹增光添彩,这种想法只能降低道德榜样的可信度。其二要做到人性描述真实。道德榜样是“人”,而不是“神”,他们具有人性中善恶两面,不可能十全十美。特别是大学生道德榜样本身也是青少年,也会具有普通青少年爱玩、冲动、迷茫等的特点,宣传大学生道德榜样应发扬其道德精神,同时不能回避榜样的缺点和不足。如宣传报道描述的大学生道德榜样面对生活困境曾产生的畏难情绪,不仅不会影响榜样的先进性,反而使他们的人性形象更加丰满,与大学生更加亲近。
第二,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化。大学生知识水平高、价值观多元化、个体差异大,简单生硬的道德榜样宣传方式不能引起大学生的情感共鸣。大学生道德榜样的宣传要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利用多样的宣传方式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在宣传类型上要挖掘多种类型道德榜样的事迹,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孝亲榜样、助人榜样、救人榜样、自强榜样外,还要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领域展现新时期大学生诚实守信、勇敢拼搏、回报社会、敢为人先等高尚的道德品质。在宣传手段上要综合应用校园网、宣传栏、学院广播、校报、校园标语、网络媒体等进行立体宣传,尤其要以声音、视频、文字相结合等方式融入网络,引导大学生进行观看、评论、转发。在宣传方式上要把道德榜样事迹从课堂教育、事迹报告等静态单向模式拓展到党团活动、人物访谈、话剧演出、拍摄电影、制作动画、文艺演出等动态多维模式,让大学生道德榜样的精神深入人心。
(三)道德榜样保护:加强权益保护力度,完善权益保障机制
加强大学生道德榜样保护力度是提升大学生道德榜样效应的重要动力和必要保证。大学生道德榜样在弘扬道德精神、践行道德操守的过程中,往往比其他大学生付出更多的努力和心血,虽然他们的道德行为蕴含高尚的道德品质,并不追求功利性的回报,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应该要受到正当保护。
其一,尊重道德榜样的个人意愿,保护隐私权。有些大学生道德榜样性格内向,为人低调,不愿意接受重复采访和跟踪采访,有些不愿意经常作事迹汇报回忆过去的伤痛,社会及学校相关单位应该要尊重本人意愿,不要以单位荣誉和利益为由勉强他们。道德榜样的树立者和宣传者要强化法制观念,对于大学生道德榜样不愿公开的私生活、家庭成员身份、单位秘密等,都应该给予充分的保护,避免因道德榜样身份给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其二,关心道德榜样的切身利益。过去社会习惯注重大学生道德榜样的精神性,认为大学生道德榜样应该事事先进,步步谦让,只讲奉献不图索取,不注意贡献与物质保障同步。一些大学生道德榜样在救人受伤甚至牺牲后,只是受到精神表彰,而本人或其家庭今后要面对的却是巨额医疗费、身体残缺、就业歧视、失去亲人的悲痛等现实问题。这些不仅客观上造成当道德榜样吃亏的印象,连一些道德榜样本身也难免会有难言之痛。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时代,单纯的精神激励不足以维护道德榜样效应的持续性,社会以及高校都需要在物质上给予奖励和补偿,对不幸牺牲者要对其亲人给予必要的安慰和抚恤。
其三,完善道德榜样的权益保障机制。大学生道德榜样的权益保障涉及到社会法律、社会保险、各级政府、社会团体、高校制度等多种力量的整合。一是完善相应的司法保障,在这个“帮还是不帮”、“帮助会不会碰瓷”的社会色彩下保证大学生道德榜样避免因利欲熏心者的反诬而被法律法规制裁。二是建立有力的道德榜样保障机制,尽快运行道德模范救助金基金,通过政府注入、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及时救助有困难的大学生道德榜样。三是建立高校道德榜样激励机制,在保留学籍、入党、评优、就业、创业、保研等方面对大学生道德榜样放宽要求、优先考虑,消除大学生道德榜样的后顾之忧,努力营造一个培育大学生道德榜样的良好氛围。
[注释]
①潘明芸,李登叶,徐艳:榜样效应最大化途径探究[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8月.
[参考文献]
[1]彭怀祖:论道德模范和道德苛求的消解――以提升榜样效应为视角[J],《伦理学研究》,2013年3月.
[2]王颖慧:新时期道德榜样的理性解读与建构[D],四川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