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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计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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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计工作计划

篇1

二、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

要立足资源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要继续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档次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要着力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养新型农民,走劳务道路。组织群众学习党的有关理论、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使群众不仅思想认识提高,同时掌握1—2种技能,认识、了解、掌握社会主义市场规律,成为有知识、懂技术和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结合劳务工作,使群众立足于自身实际,科学合理给自己定发展致富坐标,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推动村全面发展,使群众过上富裕生活。

三、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立足柘塘村实际,继续落实好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着力解决好民计民生问题,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要继续解决好农村“一保五难”问题;二是要强化农村土地管理;三是要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是要大力倡导和树立农村新风尚。要大力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现代公民教育活动,掀起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热潮,净化社会风气,营造和谐文明新风尚。

四、调整村经济结构

1、继续调整养殖业结构,鼓励引导群众利用小额贷款养殖鸡鸭、羊、猪等扩大规模,形成产业链,提升养殖业规格,增加群众收入。

2、宣传科学科技生产力。对于传统种植,与湖南现行新品种相结合,切合村土质,推广玉米、小麦新品种,提高传统种植物的抗旱、抗倒、抗病能力,提高亩产。利用农机补助政策,鼓励群众购获农机,推行新耕种方法(“免耕勉种”,“秸杆还田”),提高农业生产力,减少耕、种、收成本,增加群众收入。

3、招商引资。利用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源项目。对于我们柘塘村的优势项目,柘塘凉市场进行二期开发。扩大市场的生产规模,以及影响力度,为凉席市场的更快更好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开发荒山、植树造林。开发荒山、荒沟,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发展林业,鼓励相关养殖产业建设,形成产业链。

五、精神文明建设。

1、组建村腰鼓队,在柘塘村委会,闲时娱乐,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同时推进群众关系。

3、优先发展教育,继续解决学校困难,“再穷不穷教育”,还孩子们一个美好童年,从而带动村素质教育的提高。

4、村两委开展各项评比活动,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移风易俗,促进村文明建设。

六、社会事业。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1、解决村人畜用水困难。申请的“安全饮水工程”,打井、架管,使群众每户都用上安全自来水。

2、水利工程。我们柘塘村的水塘,水渠都已经花了大精力初步建成,接下来将申请配套工程,实现农田水利化,工程预算将由上级配套资金,村委会出资和各组筹资共同完善完成。

3、道路建设。修整柘塘村各组的生产路,对尚未通沙石路的村组,进行砂石路通组到户。最终实现水泥路到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标准,彻底解决村民出行难的问题。

篇2

但是松坑村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主要是因为XX年开始全村进行了农网整治、村公路建设、大桥建造、村庄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所有资金均由村民集资而成,导致如今村集体欠村民集资款190多万,每年利息都要20万,严重的财务现状使我村两委工作运转一度陷入困境。

然而尽管前路困难重重,但我村两委干部从未停止过建设的步伐。为了改善全村的基础面貌,我们一如既往地为村民谋利益,为松坑村的公共事业谋发展,从而进一步为明年美丽乡村建设打好夯实基础,2010年,我村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项目:

一、完成了县级生态公墓的建设,并顺利通过验收。并按要求建造了休息亭、焚烧池、公约牌、公墓牌等基础设施,完成了公墓的全部绿化,硬化公墓的道路一条,总投资在30余万,公墓建成后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松坑村村民的一致认可。

二、建造了村老年活动室。我村始终把 “老有所乐”、“老有所学”作为推进村级教育,构建和谐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7月份我村启动了村老年活动室建造的工程,目前该活动室马上可以投入使用了,合计花费了30余万元。这项工作得到了我村广大村民的一致认可和赞同并活跃了农村文化生活。

3、为了达到少部分村民的居住通道的硬化。目前我们正采取一系列整治措施,在年底前基本实现村民出行都是水泥路的目标,为明年的美丽乡村建设打好基础。

以上是我村2010年主要的重点项目情况,下一步我村将紧紧围绕“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四方面要求,按照精品村的标准,结合本村各种资源特色,坚持以壮大集体经济、改进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为总体目标,使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1000元以上,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进一步发展,确保明年成功创建重点村,力争精品村。

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抓好土地合法流转,建成一个中心,二个点;2、抓好集体资产巩固,壮大集体经济;3、抓好公共环境建设,提升村民生活质量;4、抓好竹林培育与开发,提高村民经济收入。

具体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力争小流域治理的项目。

1、以松坑大桥两边为中心,以建设景观河为重点,突出松坑村小流域治理的成果,展现松坑村的亮点。

2、建造村社区服务中心,以点带面促发展,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3、对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排污处理,建造污水处理池,使河道免受污染,净化村庄环境。

4、做好村主要干道的路灯亮化,在美化村庄环境的同时,方便村民出行,做好中心村的绿化、亮化、美化,道路浇筑等工作。

5、继续发展家庭产业,一是重点指导新办家庭工业户;二是主动关心家庭工业户的发展情况;三是继续引进其他可持续发展项目进村。

以上是我们村今年的工作汇报和明年的工作思路,希望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努力达到各项目标。

篇3

3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二、农民集中区建房工作:

农民集中区基础选号,对第一期申请建房户的选号做好场地准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食品安全及文化市场调查:

做好农村演出市场监管工作,坚决抵制低俗文化进入农村市。

四、完善“六五”普法台账:

对综治材料进行整理,进一步完善六五普法台账,迎接终期考核。

五、防违控违工作: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划分防控区域,落实责任,建立考核制度。(重点是赵二砖瓦厂、烟台山砖厂的非法取土)

六:高效农业服务工作:

积极扩大高效农业规模,主要服务好丁国锋家庭农场的扩大及范明花木园的新建工作。

篇4

(1)、抓好党总支和村委会建设。通过加强教育,组织学习,搞好村两委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素质提升;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议事、决策程序,理顺工作机制;通过抓好组织活动,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党性修养;通过开展“五大载体”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抓好团支部、妇联、民兵营、计生协会等组织的建设。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团支部、妇联、民兵营、计生协会等组织负责同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督促他们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确实使这些组织焕发生机和活力。

从而通过以党总支为核心的配套组织的领导,全面完成好上级布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抓好经济发展。

(1)、以产业带动发展。通过提高茶叶的产量,提升茶叶品质,提高加工效率和水平,拓展销售渠道,着力增加茶产业的效益。动员更多村民从事理鬃加工,通过交流观摩,提高工艺水平,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从而扩大产业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理鬃加工业。鼓励引导更多村民进行中药材种植,组织他们进行技术学习和培训,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以项目带动发展。通过五万元专项资金项目的启动,发挥它的酵母作用。通过土地开发复垦、建设用地置换、以及向各级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来带动发展。

(3)、以劳务输出带动发展。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谋生本领。并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使村民就业有较好的去处,有较高的收入。

3、抓好基础设施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

通过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村组道路建设,开展农村沼气工程,修复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并按照上级要求,建好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努力争取健身器材进村入组,协调组织好文化活动,全面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4、抓好民主政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通过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实现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村里重大事务向村民征求意见,虚心接受村民的批评和监督,组织安排好年底的村两委换届选举,确保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引导建立良好的乡风民俗,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二、20xx年工作计划:

1、四月前搞好村情调研,做到心中有底子、有思路、有方案。

2、四月份搞好春季茶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着力提高其产值和效益。

3、四月中旬前制定20xx年为民服务全程、“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等工作计划。

4、组织搞好春耕生产,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搞好大塘小学的改建工程,力争“五一”前完工。

6、早日实施望师岭新农村建设工程,力争六月前动工。

7、尽快实施土地开发复垦、建设用地置换等项目,力争七月前动工。

8、实施一事一议,做好整村推进工程,力争八月前动工,年底前完工。

篇5

(1)、抓好党总支和村委会建设。通过加强教育,组织学习,搞好村两委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素质提升;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议事、决策程序,理顺工作机制;通过抓好组织活动,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党性修养;通过开展“五大载体”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抓好团支部、妇联、民兵营、计生协会等组织的建设。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团支部、妇联、民兵营、计生协会等组织负责同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督促他们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确实使这些组织焕发生机和活力。

从而通过以党总支为核心的配套组织的领导,全面完成好上级布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抓好经济发展。

(1)、以产业带动发展。通过提高茶叶的产量,提升茶叶品质,提高加工效率和水平,拓展销售渠道,着力增加茶产业的效益。动员更多村民从事理鬃加工,通过交流观摩,提高工艺水平,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从而扩大产业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理鬃加工业。鼓励引导更多村民进行中药材种植,组织他们进行技术学习和培训,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以项目带动发展。通过五万元专项资金项目的启动,发挥它的酵母作用。通过土地开发复垦、建设用地置换、以及向各级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来带动发展。

(3)、以劳务输出带动发展。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谋生本领。并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使村民就业有较好的去处,有较高的收入。

3、抓好基础设施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

通过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村组道路建设,开展农村沼气工程,修复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并按照上级要求,建好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努力争取健身器材进村入组,协调组织好文化活动,全面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4、抓好民主政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通过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实现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村里重大事务向村民征求意见,虚心接受村民的批评和监督,组织安排好年底的村两委换届选举,确保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引导建立良好的乡风民俗,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二、2011年工作计划:

1、四月前搞好村情调研,做到心中有底子、有思路、有方案。

2、四月份搞好春季茶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着力提高其产值和效益。

3、四月中旬前制定2011年为民服务全程、“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等工作计划。

4、组织搞好春耕生产,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搞好大塘小学的改建工程,力争“五一”前完工。

6、早日实施望师岭新农村建设工程,力争六月前动工。

7、尽快实施土地开发复垦、建设用地置换等项目,力争七月前动工。

8、实施一事一议,做好整村推进工程,力争八月前动工,年底前完工。

篇6

(20__年3月17日)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认真分析当前我县村委换届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剖析问题,查找症结原因,紧急动员各乡镇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我县村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前段工作简要回顾

我县第五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目前已经进入正式选举的关键时期。截止3月15日全县已有132个村产生出选委会,147个村确定了正式选举日,13个村完成了预选,产生了正式候选人,6个村完成了正式选举,其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各级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村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能够亲自动员,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尤其是在正式选举工作中乡镇领导都能亲临一线,现场指挥,保证了选举的质量和效果。==乡的==书记、===乡长在选举中,能够亲自带领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指导选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该乡已顺利完成了4个村的选举工作,为全县的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带了一个好头。

二、准备充分。换届选举开始前,各级对村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宣传动员,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政策的培训教育,增强了政策观念,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各乡镇为搞好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各村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摸清了各村的基本情况,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特别是掌握了可能影响换届选举中的“重点村”、“难点村”,对可能出现的宗族、宗教、宗派、农村恶势力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影响选举的因素进行了逐一排查,同时各乡镇还组织力量,对各村党支部进行了换届,对软、弱、散的村进行了整顿,并对各村选举前的情况进行了摸排,分析了情况,制定了解决预案,为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程序。严格程序是搞好村委换届选举的基础。各乡镇在选举工作中,一是依法成立了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采用户代表推选法,确定村选委的职数,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立即公告,告知全体村民。二是依法搞好了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做到了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对于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名单,都按要求在正式选举日的20日前进行了公布,保证了村民对选民资格的监督。三是依法进行了选举。无论是预选还是正式选举,都能依照法律,严格程序,保证了选举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目前我县村委换届工作进展是健康有序的,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当前的形势非常严峻,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领导重视不到位。少数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地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考虑不周,安排不具体,措施不得力,组织不严密;有的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在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对村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的乡镇干部素质差、责任心不强,工作带有倾向性,存在主观意识,不注意工作方法,说话随意、表态随便,造成群众有意见;有的领导对政策学的不细、研究不透,凭大概印象指导工作;有的领导干部作风浮漂,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口头上重视,行为上不力,不能扑下身子亲临一线调查研究,对情况吃不准、摸不透,心中无数;有的领导工作缺乏预见性,对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分析不透,不能结合实际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等。

二是宣传教育不到位。就目前情况看,全县村委换届工作整体宣传力度不够,气氛不浓,没有真正形成正确引导的浓厚宣传氛围。新闻部门没有开设宣传专栏,播出宣传标语次数少、时间短。乡里没有出动宣传车,绝大部分村里没有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气氛不浓;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充分,没有实行党员包户包重点对象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以致造成部分群众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性认识不足,有关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参选竞选意识不强,导致有问题的对象煽动闹事,干扰正常选举工作。

三是严密组织不到位。极个别乡镇组织工作不严密,抽调的选举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有个别村选举会场组织松散,秩序较乱,组织选民参选不及时,不集中,不能按时开会选举,不能集中投票,甚至选民不过半数就投票;有的村选举刚开始时工作比较认真,临近结束时就比较松懈;有的村在唱、计票时秩序比较乱,不严肃,不规范;有个别村选委会开会研究工作时参加人员较齐,但到形成决议时,由于种种原因与会人员擅自离会或不表态,形不成一致意见,造成漏洞百出,影响了选举工作。

四是严把程序不到位。有的村对选举程序把关不严格,尤其不注意把握细节,例如选民证填写字体了草、马虎,不规范,选民证不填写发证日期;领取选民证时,不签名、不按手印;张贴选民榜后,没有及时照相,没有留存档案资料。选委会开会决定的一些重大事情,记录不规范。“流水席”投票现象比较普遍,选民不超过半数就开始投票;有些村在选举时没有在会议上公布通过工作人员名单,也没有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造成程序出现漏洞,引发群众不满。

五是指导工作不到位。个别被抽调指导组工作人员的县直单位只强调部门工作,对选举工作不重视,配合不力;有些被抽调人员责任心不强,纪律性差,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工作不务实,工作不细致,不深入乡镇村了解情况,对政策不熟悉,对存在的问题不能拿出指导性意见,县里对指导组成员虽然不要求吃住在乡,但要求在选举关键时期必须到现场指导的要求,也没有落实到位。

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有些是个别的,有些是普遍的,但都是当前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亟需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还认识不到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和危害性,不抓紧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必然会造成严重后果,必然会影响 到全县整个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影响到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

三、当前和今后需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当前我县的村委换届工作已经进入正式选举的关键时期,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确保在今后村委换届选举工作中不出问题、少出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重点抓好落实。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制。能否搞好每项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尤其是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既是事关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职责,对于这项工作赵书记讲过,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所以下一步我们要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落实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党员干部包组户的责任制,强化措施,层层分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乡各级要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乡镇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现场指挥,要加强对政策和工作的研究,吃透政策,摸准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要采取一村一策,一事一策,一个问题一个解决办法的措施,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能小问题处理不好变成大问题,引起不良后果。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情况不清、工作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决不故息迁就。

二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村委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整个工作始终。下一步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地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多层面、多方式宣传依法选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选举前,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农村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在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程序,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方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使广大村民能依法、认真、独立、正确地行使民利,使得各项选举程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积极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每个党员必须联系四、五户做思想政治工作,动员选民积极参与选举,把党的换届选举意图贯彻到村民当中。要积极动员那些思想好、作风好、有文化、有本领的“双强”能人参与到选举中来,要积极动员年轻有为的大学生村官和村支部成员参与到选举中来,增加交叉任职职数。在此,我再次强调,关于交叉任职比例的问题,赵书记讲过,必须作为硬任务来落实,所以要求各乡镇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完成。

三要进一步发扬民主,切实做到严格依法操作。各乡镇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组织选举,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弄虚作假。今后未经批准,不得无故拖延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间。投票选举前必须认真核实本届选民数,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制作好选票和票箱,布置好选举大会会场。要动员组织选民积极参选投票,各村都要设立验证发票处和秘密写票处,保证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选举工作人员中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的人选须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选举会议通过。要把握好选举的细节问题,细节决定选举工作的成败。在今后的工作中,各乡镇一定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按选举规程依法进行,要通过严格程序依法选举,真正选出符合民意的村委班子。

篇7

一、把握形势,抢抓机遇,坚定加速农村发展的信心

去年,是我县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三农”工作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的一年。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严重旱灾的重大考验,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干部群众攻艰克难,巩固和发展了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良好形势。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呈现新面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实现新进展,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开创新局面,各项涉农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我县农业农村总体形势是希望和困难同在,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总体形势向好,有利因素增多。年初中央出台新世纪以来第七个中央1号文件,可以说是个风向标,是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的体现。从中央到省市提出了一系列加大统筹城乡的措施。在农业产业化、特色农业园区、合作社建设等方面加大了投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成功落户我县,正在稳步推进,这将对15个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与产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县财政也将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预计拿出200万元并整合资金300万元倾斜农业农村,更是为全县“三农”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形势依然严峻,任务比较艰巨。从我县实际来看,一是农业基础条件依然脆弱;二是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三是农业农村工作亮点少,与我县经济强县的发展定位不相匹配。

二、以“六大基地”建设为突破,做足京津文章,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实现新跨越

县委全会确立了“富民强县”发展主题。“工业强县,农业富民”。我县是农业大县,综合分析我县的种养传统、资源条件、区位优势,特别是结合全会报告中提出的“农业结构调整”这条主线。我认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优质畜产品养殖、无公害蔬菜、食用菌、中草药、张杂谷子、生态观光农业等“六大基地”建设为着力点,依托近京优势,努力实现农业全面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稳定,努力推动我县农业农村更好更快发展。

(一)打造优质畜产品基地。我县天然草场丰富,畜牧养殖产业是我县的传统产业。特别是我县紧邻北京,是京津肉食品市场的主要来源地之一。随着北京向外辐射能力增强和大北京经济圈规划的实施,为我县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肉牛产业上,要以华田牧业公司、绿源肉牛养殖有限公司为依托,按照深山繁、平川育,规模育肥与散户育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广弗莱维赫牛改良,以点带面辐射全县。利用3到5年建成肉牛屠宰加工厂、乳制品加工厂、饲料加工厂,形成产业链条,生产高档牛肉产品和乳制品,创建品牌,占领国内外市场。

生猪产业上,着力培强雕鄂十万头生猪养殖场,以北京二商集团为依托,采用“公司+基地”的模式,大力发展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在5年的时间内,全县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要全部达到农业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建设一座生猪屠宰厂,建设肉食品加工厂,形成“产、供、销”产业链条,把我县建设成为京津地区重要的生猪供应产业基地。

一是抓典型的示范带动,通过宣传,引导帮助广大农户从事养殖。二是搞好科技培训。切实跟踪抓好实用养殖技术培训,特别是规模化养殖和管理技术。三是与企业建立连接链条,逐步形成企业+农户+基地的发展格局,使产销渠道顺畅。

(二)打造无公害蔬菜基地。近年来,我县围绕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气候优势,突出特色生产,使蔬菜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尤其是去年我县遭受严重旱灾,在大田作物大部减产、部分绝收的情况下,蔬菜产业取得很好的效益。

一是以样田乡万亩供京蔬菜基地为中心,集中连片,加快发展喷灌、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蔬菜种植,扩建蔬菜基地,带动农户发展,打造蔬菜产业带。二是扩大温室、越夏大棚、中小拱棚建设规模,增加农民蔬菜种植收入。三是在镇、样田乡等蔬菜规模种植乡镇引进建设大型蔬菜精深加工龙头企业,通过脱水、速冻、冷藏等加工形式,较大幅度提高蔬菜产值,努力打造出我县特有蔬菜品牌,使蔬菜加工业发展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三)打造食用菌基地。我县气候条件优越,是实现食用菌周年生产和反季节高效栽培的最佳自然生态区,特别适合错季杏鲍菇、白灵菇等珍稀食用菌错季生产。目前,我县食用菌产业龙头企业以北京攀宝公司为主,年生产能力达到300万袋以上。

一是要强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发挥北京攀宝公司龙头作用,依托其技术市场等资源,带动全县发展食用菌产业。力争今年全县食用菌种植规模达到500万棒,到2014年全县食用菌生产规模发展到1400万棒。二是要抓好产品精深加工,与京、津、唐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发市场前景好的菌类风味食品、保健品、药品、

旅游食品、膨化食品等,提高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占有率。三是要做好技术培训工作。技术仍然是食用菌产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要分期分批地对种植示范户进行培训,建成一支多层次、结构合理的食用菌专业技术队伍,形成县、乡、村畅通的食用菌生产技术推广网络。

(四)打造中草药基地。我县有退耕地24.9万亩,发展林药间作的种植模式,一方面,可以促进苗木的抚育和管护;另一方面,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培育后续产业的迫切需要。同时,中草药市场前景广阔,效益较好。目前我县已发展黄芩种植3.5万亩,每亩黄芩平均年收益可达1117元。猪苓作为我县珍稀名贵中药材,种植规模已达8.6万箱,年可产6万公斤。

一是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企业,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重点推进建设中药材gap种植基地。二是建立示范基地和培训中心。为农户提供种植典型,传授种植技术,培训技术骨干。三是建立与有关制药企业的联系机制,疏通销售渠道,为农户搭建市场销售的平台,解决产销衔接问题。

(五)打造张杂谷子种植基地。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三型”和“三区”农业。完全符合我县农村工作现状。而“张杂谷子”既适应了我县干旱少雨的气候特点,又符合市委的产业发展政策。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了“20__年全市推广80万亩杂交谷子”的生产目标,我县预计推广种植8万亩。

一是加强技术指导。要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深入乡村,采取讲课、放光盘、听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承担种植推广任务的乡村进行培训。二是要做好深加工。积极谋划杂交谷子等深加工项目,推动谷子加工和包装精细化发展,打造的绿色品牌和特色品牌。

(六)打造生态观光农业基地。观光农业投入少、收益高。同时,我县文化资源极为丰富,为观光农业增强了吸引力。我县毗邻京津,被定位为京西北康体休闲区,旅游资源丰富,为发展休闲、假日、农业观光游提供得天独厚的区位自然条件。

一是全面规划、突出特色。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与农业和旅游业的总体布局相结合,制定科学的旅游观光农业发展规划。要在现有农业资源基础上进行开发和发展,要适应回归自然和观光休闲的心理,注重文化品味,突出地方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展示农业科技成果。二是搞好旅游观光农业的服务设施建设。要与现有的旅游景点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的旅游基础设施,开辟观光旅游专线。尽快开发观光农业产品、生态旅游商品,不断丰富观光旅游农业的内涵。三是用市场机制开发建设。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经营管理上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开发建设。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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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现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支笔”财务管理制度下,仅仅只提倡村委主任的“一支笔”的集体,不考虑村民的民主管理的现象也有存在,不得不承认当前少数村主任凭借“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的权力,而不顾财经纪律公然违反财经纪律、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不负责任的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开支,想方设法采取巧立名目等多种方法和手段来国家职能部门的审计监督,更有甚者,常年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完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为村集体发展提供后勤保障。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完善建议

首先,要端正一个认识。要提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的认识,准确把握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的真正涵义。经常听到有些同志戏称“某领导的笔会出水,某领导的笔不会出水”,这是片面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的典型认识。实际上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并不是说所有开支都是由村委主任一人说了算,它是一项财务管理制度,这个制度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由村委主任负责对村集体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统筹严格把关具体体现。作为负责签字的村委主任,仅仅是代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理财,是严格把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关口的第一责任人。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聪明才智,集体理财,把财理好,可以减少因个人决策失误给国家、村民和集体造成的损失。从本质上讲,“一支笔”财务审批是一种集体理财、严格把关的制度,而不是“一个人”财务审批,负责签字审批的村委主任只是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理财,是严格把好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关口的第一责任人。要正确行使“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村集体必须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细则,明确规定村主任的审批权限,超出审批权限的,必须由村支两委会领导集体讨论。只有基于这种认识,才不会把签字权看成个人权力的象征,村支两委其他领导和财会人员才会有更强的主人翁意识来参政议政,村集体的财务管理才能循着规范道路发展完善。

其次,要强化两个机制。第一是要强化村委主任权利和责任对等机制。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村委主任审批财务活动应该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而不能简单地把由于审批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当作是“交学费”。要强化村主任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水平。第二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要建立内部制约机制,严格区分村主任、会计、出纳等各个岗位在经济业务中的职责;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基础上,健全完善集中核算制度和村集体审计制度,将外部监督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保证村集体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村级经费使用的效益性。

再次,要做到两个结合。那就是做到对事后审批与事前审批相结合。财务审批制度作为控制村集体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手续,更应该包括事前的审批控制。没有事前审批,一旦违规业务成为既成事实,村委主任行使“一支笔”财务审批就易成形式主义;当然,为保证工作效率,事前审批不可能也不必要囊括所有收支业务,而只需要针对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中应明确规定事前审批的范围、限额和程序,使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有机结合。再就是做到行政审批与财务审核相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应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票据逐一进行真实性、合理性审核,审核同意并加盖印鉴后,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如遇重大开支和事项,还需先经过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在报账时,再由服务机构对村组的报账单据进行复审。

最后,要规范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主管部门要制定“一支笔”财务审批的配套制度,包括什么项目、开支多少金额要经过领导集体审批,什么类型的开支、多大数额要经过村民代表讨论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多长时间研究一次财务开支或报销问题等。同时,除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财务报表外,要将有些项目的开支,如招待费、公务费、其他支出等,也要接受村民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制度建立之后,就要坚决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些单位不执行“一支笔”财务制度或者执行中走了样的,要严格按新会计法进行处罚。

三、村主任运用“一支笔”审批财务收支单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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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镇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应坚持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勤俭节约和科学预算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保障成员(股东)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预(决)算制度

第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量入为出、高度节约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当年的实际,按照全年总体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在新一会计年度前,科学合理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全年的财务收支预算,具体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经营管理运作费用、福利费用、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含装修、水电安装等)和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资源开发使用、收益分配、筹资或投资等各项财务收支。

第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在制定财务预算前,必须广泛征询意见和充分论证,由村两委会制定初步方案,经党员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成员(股东)公布,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后实施,并由监事会监督执行。预算一经通过,应严格控制,不得随意追加、修改或超预算开支。如在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修改或追加,超出本制度规定限额的,应按照“一事一议”的决策制度,提交给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第六条年终决算时,集体经济组织要结合年初的预算进行比较,查找节支、超支或计划外开支的原因。特别是对超支较大的开支项目要进行深入的分析,找出造成超支的主客观原因,总结经验或追究责任,并在年终党员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上作决算汇报时逐项解释。

收支预算方案及决算结果向成员(股东)公布。

第三章投资决策制度

第七条对于集体土地规划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含装修、水电安装等)和基础设施投入,集体资产转让、租赁、农业承包、借款等发展经济和行政性、公益福利事业性的投资或筹资计划,事前必须要认真调查研究,作出书面的可行性分析,在充分进行绩效比较评估和论证后制订方案,并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立项。

第八条凡在集体用地规划开发,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集体资产的购置、转让、出租、农业承包、贷款、借款,以集体资产赔偿或补偿等发展经济和行政、公益性事项的民主决策活动中,不能由个别成员擅自决策。涉及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必须提交有关方案,经党员和成员(股东)代表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后方能实施。操作中若有违反投资决策活动管理规定的行为,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属福利性投资的,不准举债投入。属经营性投资,需要筹集资金的,必须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村两委会同意后,由党员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才予实施。

第十条凡由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各种赔偿、补偿、捐献、赞助、无偿支付等或各种减免款,涉及总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总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才予实施。涉及到利息赔(补)付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结算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大小建设工程项目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个别特殊工程确需实行邀请招标的,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村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村书记和村主任任正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代表等组成,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和土地发包、物业出租等经营活动的招投标工作。

工程招投标信息要在投标前向群众公布,采用押标金进行投标,工程10万元以下押标金壹仟元,每超10万元增加壹仟元,弃标没收押标金。中标后由双方及时签定施工合同,明确有关工程施工造价、期限、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指标要求,投标结果要张榜公布。

承建单位应具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承建资质。

第十二条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程序后方能实施招投标。

合同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村两委会同意,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并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招投标。

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村委会自行组织,投标前15天在镇内通过电视媒体或公布栏公开招标信息,并由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导招标工作和监督招标过程,工程招标资料必须含有建设工程报建所需资料;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报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招投标。严禁分拆工程规避招投标。

评标办法:建筑工程项目采用次低价中标,其他工程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

第十三条所有建设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关于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并推选3-5名与施工方无利益关系或密切关系的人员负责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工程合同、验收结果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支付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时,必须依据工程合同、招投标会议资料、工程预算表及监理单位的确认等手续,按工程进度,凭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进行支付,进度款不能超过工程总价的80%。

竣工时,要组织质监部门、村两委会成员、监事会、工程监理等进行验收,由承建单位开出结算发票,验收人、审批人签名,并附上工程结算验收报告和以上有关资料进行结算。验收前,支付工程款不能超过总工程款的8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结算支付总工程款为95%,余下5%作为工程的保修金(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方可支付。

所有招投标的工程,无竣工验收报告书及工程结算书的,不得结算工程款。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其它有关要求及程序按照《**镇非招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支出的各种款项中可用现金支付的有以下内容: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属于上述范围内的支出,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需要,从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结算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其他款项的支出,集体经济组织应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转账结算。

第十七条库存现金的限额。严格遵守库存现金制度,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收入现金须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出纳人员允许留存现金(过夜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帐款分开管理制度。配备出纳员,负责办理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和保管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员不得保管或暂时保管会计资料、财务专用章。新开立帐户及原有帐户的销户须经镇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一切现金收付必须由出纳负责办理,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每月定期与会计核对现金及银行存款帐,并登记好核对清册。

银行帐户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和使用,一般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章及空白支票由会计负责保管,并办理领用登记。私人印章由个人自行妥善保管,严禁由一个人保管签发有效支票的全部印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印鉴卡必须“三章”齐全,即财务公章、出纳私章、村主任(或财经支委)私章,组级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印鉴卡可增加村民小组长私章。

第二十条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成员(股东)收取现金、银行存款时,手续要完备,及时入帐,统一使用“农村经营管理单据系统”电子版进行核算;所有业务发生的收支单据必须使用“农村经营管理单据系统”进行开单,开单员打单后,由出纳负责收付;只有经打单系统开具的单据方能入帐,不打单不能入帐。所有业务发生的收支单据统一使用正式发票或由市级以上财政、农业部门监制的收付款票据,其他均为无效票据,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以白单入帐。现金支出必须取得内容真实完整、审批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才可以支付。出纳要严格做到“四不付款”,即:用途不明不付款,手续不全不付款、开支不符不付款、审批越权不付款。

第二十一条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分别妥善保管,出纳员每隔10天应当与银行或信用社核对帐目,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发生的各种单据、报废单据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上交会计,由会计员核算无误后接管。

第六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经济独立核算,保持“三权不变”的原则,即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审批使用权不变、收益分配权不变。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完善开支审批手续。一切财务收支必须取得符合法定的原始收付凭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所有经济开支实行分级限额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开支,杜绝不合理开支,切实执行“四有”制度,即:有支付用途、有经手人、有证明人、有审批人(村书记或村主任)。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出纳员不得付款,会计不予核销入帐;对不合理的开支,经办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收入(款)业务必须根据相关经济合同或其他依据,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统一用上级规定的票据进行收取,并要有经手人、收款人、村书记或村主任签名。

第二十三条非经营性开支审批制度: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000元以下开支由村书记或村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开支由村主任审核后,报村书记审批(若村书记和村主任为同一人,则由副书记或副主任审核后,报村书记审批);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开支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50000元以上开支必须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集体签名的书面决议,由村书记审批。

2、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1000元以下开支由村民小组长审批;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开支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成员(股东)代表联合审批;10000元以上开支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3、业务费的使用。业务费是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经济活动及公务的费用,列入管理费用。控制标准:总额不超过上年度村集体纯收入的5%,年初将业务费总额列入财务收支预算。业务费的使用实行年度结算,往年节余部分转入公积公益金。若费用超支,需作书面报告,经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审批,才能开支。

4、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应本着节俭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发放会议费。如确须发放会议费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费发放标准最高不能超过50元/人·天。

5、除市镇规定外,不得用集体资金为村两委成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办理其他私人福利。

第二十四条村两委干部的工资、补贴标准严格按照《**镇关于规范村级干部工作报酬的实施办法(试行)》(**府[20**]61号)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巧立名目擅自发放奖金和提取其他报酬收入。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的待遇和有关补贴由村两委会或理事会提出方案,交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后实施。其他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的待遇及补贴不得高于村两委成员。凡村两委成员及管理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必须经会计复核签名确认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经营性开支的审批制度:

(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经济、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1、发展经济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镇经贸办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立项审批情况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2、兴办公益福利事业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不论金额多少,均必须报镇规划建设部门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立项审批情况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二)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经济、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土地开发经营的所有投资,必须先请示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再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1、发展经济、兴办公益福利事业的投资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村民小组长审批;2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成员(股东)代表联合审批;投资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除须执行1万元-30万元投资的审批手续外,还须由村委会报镇政府相关部门按本条(一)款的第1、第2小款规定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不论金额多少,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也须报镇规划建设部门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立项审批情况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三)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投资必须要充分调研,拟出可行性报告,有预算,有实施方案,并按制度讨论审批后方可实施,不得盲目投资。

第二十六条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借贷款的,必须拟出借贷款方案,内容应包括债权人(单位)、金额、用途、利率、还款计划等,并按以下程序审批: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借贷款的,必须召开村两委会、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根据借贷款用途(发展经济、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土地开发经营)报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立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借贷款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并报村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坏帐核销审批制度:

对债务单位撤消,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应按以下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并计入其它支出。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应书面详细说明情况,并附相关原始资料(复印件),由村两委会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镇财政所、审计办、农办等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应书面详细说明情况,并附相关原始资料(复印件),由成员(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并报村委会、镇财政所、审计办、农办等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现存和新购置的(含捐赠物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属本单位所有的物品,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九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纳入年初的财务收支预算计划,防止盲目购买。集体经济组织凡预算外购置价值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由村两委会讨论决定;集体经济组织凡预算外购置价值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经营性固定资产,由理事会讨论提出方案,村两委会审批。超出以上限额的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按照第二章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购置资产时,应当成立采购小组,参照镇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并保留有关采购资料。不准公款为个人购置通讯设备、摩托车(治安执勤用具除外)、小汽车或公务车。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必须由专人管理,要设立专帐及台帐,专卡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分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方法计价入帐。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并向成员(股东)张榜公布,遗失的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如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遗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属基建工程的,完工时要及时验收,并把验收手续齐全和依据齐全的会计原始资料交由财会人员作帐务处理,并在一个月内转入固定资产帐。凡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必须转入固定资产,未验收的要及时补办完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集体的工商业用地(含外购的)和房产(物业)应于购置或建成的一年内及时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对历史遗留无产权证件的土地物业,应逐步理顺,完善证件,明晰产权。

第三十五条集体土地和房产物业的出租必须设专人管理,及时追收租金。并按照物业名称、地理位置、租赁人、合同期、租赁面积、单价、年(月)租金、押金、租金交付情况等进行动态登记。集体物业要经常检查、维护,防止人为损坏。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清理、变卖和报废处理,必须经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特别是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必须专人保管,责任到人。保管人员退休或工作变动前应及时办好移交手续;损失、损坏的应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提取折旧,并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

第八章借款及应收款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严禁借给私营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私人使用,严禁把集体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借给私人或私营企业作抵押。

第四十条严禁干部、工作人员因私借款。凡因公暂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借取。借款2000元以下,经主管财经领导(村主任)审批后才能借取;借款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须经两位主要领导(村书记和村主任或副书记或副主任,下同)审批;借款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由村两委集体审批;借款50000元以上,经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借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第四十一条凡因公借款,业务终结后要及时清还款项,最迟不能超过10天,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但不得超过2个月。

第四十二条集体资金原则上不得借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个人。对于以往的外借款应及时补办有关抵押手续,到期的必须要全部归还,不得续期。

第四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债权债务的全面清理和财务自查。积极追收债权,对逾期未收的应收款应组织专人追讨,追收无效的必须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索。对逾期两年以上、已通过上列追收途径后,确实难以收回的应收款,应经村两委会、监事会、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才予冲帐;若属违规或失职而造成集体应收帐款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章土地基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凡国家征用征收土地、集体土地转让或镇批准同意开发使用土地,必须按照市、镇文件规定执行。征用土地的补偿款或集体土地转让收入必须要根据征用或转让土地的合同(或协议)进行挂帐,不得以土地款未收到为借口而不予挂帐。征用或转让土地合同(或协议)必须标明征用或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单价和总金额、付款限期以及付款方式等。征地补偿款应当作出分项使用管理方案,必须经成员(股东)大会或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村委会审核,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要在公布栏上公布。还要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造册登记。

第四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或土地转让收入,应当进行合理分配使用,按市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开投出租工业(或商业)用地的使用权,所收取的使用权费在扣除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后,计入土地基金;一次性收取多年工业(或商业)的集体用地租金的按年限逐年分摊计入当年租金收益;一次性收取长租(5年以上)集体用地租金的,在扣减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后,计入土地基金。

第四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可将土地基金投入到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或开发性支出等,确保保值增值。具体参照本制度的第三、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不准弄虚作假、变换手法处理土地基金,严禁将土地基金用光花光。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追究经办人员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章收益分配制度

第四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在年终进行收益分配前,要准确核算全年的收支,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各项经济合同的结算,积极追收各种应收款项,在当年会计年度内未收到的应收款,不列入当年收益分配。

第五十条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每年的收益中提留10-20%的公积公益金,用于发展生产,包括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也可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建设。

第五十一条集体经济组织公积公益金的审批手续和程序参照“经营性开支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村干部报酬必须严格按照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组级干部报酬方案必须在组级干部换届选举前确定,由各村委会根据镇有关文件精神及各村实际制定方案,经成员(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收益分配必须按成本会计核算、量入而出为原则,不准互相攀比,主观定断。由理事会制订分配方案,经村两委会讨论,以及上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审核后才可进行分配。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按照“大部分用于生产发展、小部分用于集体福利”的原则,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亏损;2、提取公积公益金;3、提取福利费;4、农户分配。福利费要坚持先提后用的原则,福利费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及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成员(股东)社会保障支出,也可以适当补助村民生活、补贴老人、学生学费和特殊困难户等。各项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村委会审核,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批准后执行,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要在公布栏上公布。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府[20**]123号文)、《**镇畜禽养殖管理规定》(**府[20**]101号文)以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含鱼塘)发包、土地及物业出租等经营活动应实行公开招标发包(或出租)。

土地(含鱼塘)发包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纳入镇近期建设规划用地范围的不能超过1年),且不能超过家庭承包经营期限或家庭承包经营期限的调整期,发包的土地必须用于种植短期农作物,不得用于种植苗圃、林木、果树等生长周期长的植物。

经济项目发包和合同签订的程序是:由合同发包方(或出租方)提出项目发包(或出租)的方案,经村两委会同意,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严禁村组干部和工作人员未经村两委集体决定和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通过私自发包集体经济项目和签订(含续签)经济合同。公开招投标的具体工作由“招标”领导小组主持,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派人监督招投标工作。在投标前15天张榜公布发包信息(包括发包项目的地理位置、面积、期限、底价以及允许经营范围等等),采用押标金进行公开投标,任何人不得以权压价和垄断承包。中标后发包方(出租方)和承包方(承租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

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后必须在三天内交一份复印件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员要按合同内容记帐,并对经济合同进行编号造册,归档管理。

第五十六条农业承包合同可以到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也可以到司法部门办理见证手续。农业承包合同统一使用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制作的条款齐全、格式规范的承包合同书或示范文本,承包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①合同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单位、姓名和住所;②承包项目的名称、面积、数量、质量等级和坐落(位置);③承包项目的期限和起止日期;④承包土地的用途;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⑥承包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式;⑨履约保证金;⑩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承包合同鉴证的程序是:①由合同发包方(或当事人)提供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包括村两委会会议决议、成员或股东代表会议书面表决决议、承包方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②由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对所提供的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必要时对承包项目进行实地勘查;③对已审查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合同文本提供给镇建设规划部门进行审核;④审核通过后,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对符合鉴证条件和要求的承包合同出具鉴证证明,并按规定收取鉴证费。

所有经济合同以及鉴证书或见证书必须及时在村务公布栏上公布。

第五十七条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管理责任制度,设合同专管人员,职责是:及时将合同送达会计员,协同会计员处理相关业务,确保对所签订合同及时挂帐;对本单位的合同分类造册,建立完整档案,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具体要求和有关规定按《**镇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中<土地管理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执行;每月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十八条健全建筑工程和经营发包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就各种项目公平公开向社会招标,并将中标书复印件交会计员存档,作为记帐凭证附件。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该项目发包无效:①按规定必须签订经济合同而没有签订的;②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因负责人失职、渎职或其他行为导致没有执行本管理制度的;③没有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以及相关其他责任。

第六十条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镇司法所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会计机构和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镇设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会计员;村应配备村报帐员(开单员)和出纳员、组会计员和出纳员,村报帐员(开单员)和组会计员可兼任,村出纳员和组出纳员也可兼任。

第六十二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会计委托制,委托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记帐、核算。

第六十三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职责是:组织、协调和指导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做好村级核算单位合同的监管工作;开展对村组核算单位的财务检查、分析和评估;做好对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岗位职责测评和考核;村组财务人员的其它管理工作。

第六十四条村组负责人担任财经主管,负责管理本集体经济组织及下属单位的财经工作,对本组织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负责。

第六十五条会计员职责: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落实岗位责任制;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统计和会计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资料管理和合同管理;负责做好系统软件和数据的维护管理,做好本中心电算化硬件设备保养;做好系统的数据备份和保密工作,负责保管计算机的移动硬盘、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负责办理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查阅等具体工作;及时做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检查工作。

第六十六条报帐员(开单员)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收支单据的开单工作;负责本单位各项收支报帐工作,每月或每半个月报帐一次;负责申领、保管本单位的收付专用凭证等票据和保管本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将本单位每月所开立的各项收支报销单据明细,月底与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核对;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统计和会计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料管理和合同管理。

第六十七条出纳员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管理好银行帐户,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空白支票;每月与会计盘点清查现金和银行存款。

第六十八条会计(报帐员)、出纳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不得兼任。村两委干部不能兼任会计、出纳,村干部直系亲属不能在同一组织担任财务人员。

第六十九条会计(报帐员)、出纳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有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考核合格的上岗证书。

第七十条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先向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报告,由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派人监交。

第七十一条村组会计人员的任免、调整、处分必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十二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对村组会计人员考核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作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组会计人员的连任、解聘、调岗、奖励和处分的条件之一。

第七十三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聘请的会计人员的任免、调整、处分、工作考核和报酬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十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镇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中<会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以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档案包括农业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或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材料。会计档案不得借出。不接受个人或外单位的查阅或复制。但如有特殊需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七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整理暂时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编造清册移交村档案室,由村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归档有关规定和要求立卷归档保管。采用移动硬盘、光盘保存的会计档案,由村系统管理员保管,其中光盘保存的会计档案须一式二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第七十六条会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移交人先制好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由接收人逐项清点无误后,移交人、接收人和监督移交人三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七十七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期限按<**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七十八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下列程序进行销毁:

1、由会计或档案主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保管期限已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3、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4、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会同审计机构共同监销。

5、销毁档案的其它有关要求及程序按照《**镇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监事会工作制度

第七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监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下同)。监事会由3-7人组成,负责民主理财及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工作。监事会每三年改选一次,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成员应在党员、成员(股东)代表中推荐,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基本的财会知识。

2、非村、组主要领导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3、有群众威信、秉公办事、作风正派。

监事会必须由成员(股东)大会或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监事会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由各村、组确定,按实际参加工作天数计发,不得巧立名目擅自发补贴,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第八十条监事会成员的工作是代表成员(股东)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经济事务,村两委成员或理事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如实解答监事会提出的问题,在理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事会有权督促理事会(村委会)成员及时纠正。

第八十一条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民主理财活动日,监事会审查财务收支凭证及出纳帐,收支凭证经审查后才能交由会计入帐。每月10日-15日为财务公布日,公布的财务报表必须有监事会成员签名。集体经济组织指定会议召集人,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理财监督的主要内容、结果。记录条理要清晰,表达要明确,会计、出纳必须参加,全体人员签名,并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此外,监事会还有如下权利和职责:

1、有权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实物进行逐单、逐项审核、签字。

2、有权对财务公开、财务制度、经济合同、财务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3、有权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物资、固定资产存量等进行不定期的盘查、核实。

4、有权监督张榜公布的财务、资产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完整。未经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审核盖章或成员共同签字的财务公布表不得上墙公布。

5、有权要求集体经济组织纠正审核中发现或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处理建议。

6、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处理事情公平、公正。听取和反映成员(股东)对集体财务及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定期向成员(股东)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集体经济情况。

7、依照第四章、第八章的有关规定参与工程投标、验收。

8、参与土地转让底价的确定、土地面积的丈量。

9、参与监督本组织的土地基金开支使用。

10、参与本组织投资项目的研究和重大经济活动。

第八十二条因监事会成员没有履行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财务收支凭证、财务公布资料等没有监事会成员签字的,由村两委会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允许入帐及张榜公布。监事会成员连续三次不参加民主理财活动的,其监事会成员资格自动撤消,并由村委会重新组织补选或根据当届监事会成员选举得票情况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新任监事会成员,变更监事会成员的原因、程序、结果等情况要张榜公布。

第八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立财务公布栏及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布要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并通过公布栏、各类型会议等形式向成员(股东)公布。

第八十四条财务公开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按市镇有关规定执行,统一使用农村财务公开软件的公布表格和内容。财务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损益性收支、非损益性收支、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财务公布时间要求每月10-15日前公布上月的财务资料,每年年度终了后15-20日内公布上年度财务资料及当年的财务计划。其它需及时公布的项目如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救灾救济等要及时公布。

第十五章罚则

第八十五条村组干部、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员违反本财务管理制度,视其情节轻重及造成危害的大小,给予以下处罚:

1、情节较轻,没有造成村组集体经济损失的,由村委会及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情节较重,并给村组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村委会及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直接经济责任。

3、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