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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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办公室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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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措施推进精细落实。2月1日召开市直水利系统“工作落实年”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市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动员大会和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学创活动为动力,精细落实为主线,绩效管理为手段,全面争优为目标,推行台账式管理,狠抓落实,硬账硬结。

一是全面实行路线图管理。根据既定的目标任务和职能职责,对23项重点工作和126项日常工作逐项量化细化具体化,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采取“挂图作战,列表推进”方式,以目标倒逼责任、时间倒逼进度、实绩倒逼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在全市“学创”活动、“三查一促”等工作中,精细落实作出了表率,提质提效树立了榜样

二是全面实行台账式管理。按照“年初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对各科室和每名机关干部实行台账式管理,每月对照路线图督查各科室、各岗位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推进落实的,下发“督办通知单”抓紧落实,年底按照台账结果对各科室和机关干部进行考评。

三是全面实行绩效管理。出台了《市水利局__年工作落实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动态管理与量化测评相结合的方法,推行“红绿牌”警示制度和双百分制量化考核制度,每月一测评、每季一小结、半年一评比、年终结硬账,把绩效测评结果作为各科室和机关干部实绩考核、即时记功和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实行刚性化绩效管理。

(三)深入开展“三查一促”工作。4月中旬以来,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个工作专班,积极推进市直水利系统“三查一促”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一是紧密结合防汛备汛工作,以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水利行业生产领域、单位楼堂馆所为重点,开展全域化、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以劳资纠纷、改革改制、工资报酬、工程建设等矛盾纠纷和进京进省上访、重复上访等对象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现不稳定因素13处,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对存在问题及时稳控和化解。三是认真排查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禁令”、省委“六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条意见”,自觉维护自身和单位形象,完成了“三公”经费下减30%的既定目标任务。

(四)全力做好防汛备汛工作。5月进入汛期,全市上下扎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5月17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后,继市委常委带队检查防汛抗旱工作之后,全面实行“四大家”领导包保督导防汛抗旱工作制,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保证各级各类责任和措施落实。各地紧紧围绕“四保四无”的防汛抗旱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了大中小型水库防汛六大责任人、重要江河堤防和重点水电站防汛五大责任人。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密切监视天气趋势和雨情、水情、汛情、旱情、灾情。编制完成了全市大中型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在建工程应急度汛预案。市水利局、市防办派出9个工作组,督促各地加快各类水利工程和涉水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抢晴天、战雨天,倒排工期,确保主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成功举行了城区抗洪抢险军地联合实兵演练,宜城、谷城、枣阳等地陆续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和演练。市防办专门下达清障令,责令各地限期清除阻水物及违章建筑。备足备齐各类防汛物资,组建了69支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同时,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全力做好蓄水保水及抗旱保春耕工作。

(五)全面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全市水利建设项目287处,总投资17亿元,已开工*处,开工率91.7%,累计完成投资11.86亿元,占总投资的66.5%。其中:水库加固工程196座(22座中型和174座小2型),到位资金__万元,已完成投资__8万元,完成到位资金比例90%;13处在建的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资18407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已完成投资5500万元,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8处、分散供水工程17处,解决了11万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的54.5%。

(六)推进重点水利工程进程。总投资超过5亿元的东津新区堤防及水系整治,唐白河堤防整治工程已于今年1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堤基清理及防渗槽开挖4300米和新建堤防3300米,完成土方49.5万立方米,完成投资2300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完成80%,已完成大部分主体工程;浩然河工程4月28日动工,已完成横七路以下5.4公里的200米宽生态廊道 规划红线测量放线任务并加紧推进征迁工作,累计开挖土方5万立方米。

(七)超额完成冬春农建任务。去年10月以来,以“兴水惠农、以水促粮”为主题,掀起了以“田间渠系通畅、水毁工程修复、灌区节水改造、小农水捆绑推进、塘堰清淤扩挖”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截至4月底,全市累计完成投资12.6亿元,完成渠道清淤硬化1163条、长__公里,整治堰塘1628口,新建、整修机井泵站235处,完成土石方1195万立方米、混凝土164万立方米,资金投入、农民投工、机械投放和土石方完成量,分别比上年增长12.5%、8%、*%和*%,超额完成了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任务。新增蓄、引、提水能力263万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8.1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3.5万亩,为全市夏粮实现“十连增”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八)加大争资立项和招商引资力度。一是把争资立项作为水利工作的重头戏,高频率加大项目跟踪和衔接汇报工作,累计赴京赴省80多次。向水利部、国务院南调办、长江委、省水利厅、省南调局汇报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水库除险加固、汉江干堤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截至目前,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已于4月中旬通过水利部审查,共计争取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615万元,其中杨叉河治理工程2568万元、大李沟整治工程2524万元、孟桥川河治理工程2523万元。二是重点出击招商引资。先后在江苏、浙江等地拜访了上海景域国际旅游运营集团、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三航局、__市北方永发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目前与__景域国际旅游运营集团达成初步意向,计划投资20亿元在鱼梁洲建设综合旅游景区。

(九)小农水规划通过市政府审查。3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了《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__—2020年)》。《规划》概算总投资730亿元,重点实施水源工程、灌排工程、节水灌溉及示范工程、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土地整(治)理及烟水配套工程、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工程等6大工程。各县(市)区对具体实施的项目,按照工作路线图分年度推进,避免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随意性、盲目性,做到了与农业规划、区域规划相匹配,与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田整体开发等相结合,充分体现出现实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十)小农水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今年元月,__区程河镇作为全市改革试点先行启动小型农田水利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经过大量调研,大胆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管理养护运行机制改革目前已初见成效,摸索了一些管护和运行维护方面成功的经验。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份起全面铺开9个县(市)区的15个试点改革工作。各地依靠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集中水利、财政、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的联合力量,共同制定了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考核办法和承包、转让、租定等合同、制度,发动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试点村委会先后与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合同,管护人获“小农水”管护权证。计划近期召开全市现场会,全面推广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确保所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有人管、管得好、管长远,长期发挥防汛抗旱效益。

(十一)全面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总体部署和行动计划,市水利局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全面开展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行业质量意识”为主题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印发了实施方案文件,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范围对象和具体内容,确定了6个方面20项主题活动内容,采取分阶段、分层次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市县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全面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截至目前,按照方案计划,积极开展局网站质量管理年专栏建设、全市在建中型水库质量大检查、全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质量大检查、在建水利项目施工企业考核等工作,继续推动质量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十二)多种形式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3月22日,市水利局联合市水政监察支队、__区水利局、__区水利局、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在人民广场设立宣传站,通过悬挂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LED滚动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500余人,呼吁市民从点滴做起,节约保护水资源。各地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宣传活动,唤起全社会对节约保护水资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

(十三)汉江__段全面禁渔三个月。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汉江襄阳段及其通江水域(南河、北河、唐白河、小清河、蛮河等)全面禁渔 。禁渔期间,市水产局会同公安、工商、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江中查,岸边堵、市场禁”等办法全面加强禁渔期各项管理,努力实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工作目标。自进入禁渔期以来,市水产局渔政执法人员兵分两队值守一线,先后接到举报电话42起、网上举报7起,共抓获14名违法捕捞者,没收违法捕捞船只6艘及捕捞工具6(台)套,严厉打击“电打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勇于实践,做科学发展的表率;敢于突破,做改革创新的表率”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全市水利系统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市水利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的十精神实质,深化对党的十关于水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的认识,以快落实、实干事、严奖惩的竞进状态和担当精神,大力推进“精细落实”,以目标倒逼责任、时间倒逼进度、实绩倒逼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坚持生命至上,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以严防死守的临战状态,扎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各项准备工作,突出抓好水库、堤防、山洪灾害等为重点的防洪保安,强化预测预警,突出科学调度,夺取防汛抗旱全面胜利。

三是抢抓黄金先机,奋力推进项目工作再谱新篇。咬定“两个10亿”目标,把争资立项和招商引资作为第一抓手、第一责任,以“全员建设者”姿态推动争资立项和招商引资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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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建坝周边地域土地、坟墓、树木的摸底核实,圈定征用范围。

2、完成坝址周边地域区内土地征用、坟墓迁移及各种树木移栽和杂树木的砍伐清理工作。

3、按照政策规定和县里已出台的相关补偿标准,做好土地征用、坟墓迁移、树木砍伐、移栽的资金补偿发放工作。

4、做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相关工作。

5、做好拦河坝工程的其他各项筹建工作。

6、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并完成图纸评审工作。

7、工程建设与工程监理招标。

8、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9、工程竣工验收及运行。

二、工作机构

为保证工程建设尽早、尽快开展,顺利实施,县委办、政府办已于年3月8日下发了《关于成立一江两岸拦河坝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明确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任总指挥,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县政协副主席任副总指挥,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工程建设的协调、检查、安排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挥部下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主任:,主持办公室全盘工作。

副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提出工作计划和安排,制订工作措施和方案。

副主任:,负责开支费用的审核、物资采购、资金请拨和财务报帐以及办公室日常事务等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把关、工程量的核验及项目变更的审签等工作。

,负责文件、材料的起草、会议准备、工作接待、上传下达、印章管理、报表审送、协调联络等工作。

:协助、、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2、征地、坟墓迁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国土局、房管局、林业局、镇、乡、工业园

工作职责:负责土地征用、坟墓迁移、树木移栽和资金补偿审核等工作

3、工作技术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全程监控、审验、项目变更的核签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1、县水利局牵头,城司配合,年4月20日前完成建坝选址、勘察测量、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2、县发改委牵头,水利局、城司协同,年5月1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的可研审查、立项等相关工作;

3、县城司牵头、水利局配合,年4月底前落实和确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单位,6月10日前拿出初设方案,6月底前完成初设评审工作;

4、县环保局负责,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的实地踏看监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5、县水保局负责,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

6、县国土局,镇、乡、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年5月10日前完成建坝周边土地征用调查摸底、范围界定工作;5月20日前办理完土地征用手续,5月底前发放完土地征用资金补偿;

7、县房管局,镇、乡、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年5月20日前完成建坝周边坟墓调查核实和择定新坟安置点工作,6月10日前通知坟主做好搬迁准备并发放迁坟资金补偿,7月10日前所有坟墓搬迁完毕;

8、县林业局负责,年5月15日前做好建坝周边林木砍伐移栽摸底核实工作,5月25日前完成报批手续,6月20日前完成林木砍伐移栽工作;

9、县城司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年8月15日前完成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确定施工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建设合同;

10、年8月底施工队伍进场,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包括防护堤及其相配套的附属工程);

11、指挥部负责,水利局、城头公司协同,责成施工建设单位年10月底前完成一期施工围堰导流工程,11月底前完成拦河坝清基、泵房土建工程,12底完成一期坝体施工和闸门、泵房设备安装,年1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清基,2月底前完成二期坝体施工,3月底前完成二期闸门及泵房设备安装,4月15日前整体工程完工;

12、年6月底前做好项目工程完工扫尾、验收移交等工作;

14、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上述实施步骤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中期、后期各项准备筹划、跟踪服务、督促检查工作,加大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力度。

四、工程概算及资金使用

工程项目按经县政府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要求施工建设,城司商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工程项目概算,并由城司负责审核划拨和监管使用。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强化领导。

抽调在指挥部的人员要求相对稳定,确保在岗在位,做到人到、心到、时间到、精力到,并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狠抓进度。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按照时间安排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绘制工作流程图,并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指挥部,同时提交下月的工作安排和打算。

3、加强调度。

指挥部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由各工作组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程进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本周工作计划和安排。

4、明确职责。

每项工作均实行倒计时考核,责任细化到成员单位,任务落实到个人,做到责任明确、方法对路、措施得当、程序到位、限时办结,并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

5、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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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充实的工作内容让我获得了十足的成长,也让我在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时更乐于去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当遇到不会处理的工作问题时,首先我会自己去梳理一些公司的文件,期望从中得到启发。另外,我也会乐于去向领导或者老员工请教自己不懂的地方。在我看来,与同事一起工作时,身边的每个人都是我的老师,可以让我学到他们的闪光点。我的成长也是在不断遇到问题,而后分析问题,最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得到的。当然,在这一年的工作里,我也表现出了许多不足的地方,比如:对一些公司细致到点的流程需要进一步熟悉、沟通协调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需要更一进加强等等。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也会让我在20XX年的工作中,更加注重这些方面,从而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更好的完成工作,让自己和公司一起成长、壮大。

正如开篇提到的那样,20XX年已然过去,所有的工作成绩都留在了过去,成为了自己未来工作的动力;获得的成长以及所看到的自己的不足都是进步的一方面。对于已经开始的20XX年的工作,我会对自己进行思想、方法等全方位的适应和调整,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同时,在与外界的接触中不断主动学习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的工作能力步入一个新的台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修炼本领,强化自己的职能,做好人力资源服务工作,这将是20XX年工作的主线。最后,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坚定的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与同事们一起进步。最后,我希望把缺点和不足留在20XX年,把优点和成长带到20XX年。

2017年个人工作总结格式范文二 转眼瞬间,20XX年即将过去,在这一年中,工作、思想、学习较有新的提高,对生活、人生有了进一步的感悟。回想点滴,今年年值得记忆。

20XX年3月初,我来到平安县水利局工作,3-7月份我被局领导安排在局办公室工作,8月初安排到局设计室工作,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生活、学习思想总结如下:

一、不辱使命、扎实工作

1、迅速掌握业务工作

局办公室是一个有着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先进单位,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热情帮助下,很快的了解了局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及我将要开展的业务工作。我的工作主要是负责收发文件和接听电话,包括接受上级单位下达的文件和局本单位上报的文件,并上报局领导批示,批复文件发至各相关单位,及时传阅相关文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在开展基本业务的同时,我也能够按时完成办领导交予的日常业务,包括公函文件、通知请示等

2、坚守岗位,灵活应对

设计室是局水利局一个特殊的单位,肩负着平安县全部水利工程的规划和设计任务,今年我很荣幸的也加入了这个集体。参与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我对水利工程和平安县水利状况有了进一步认识,这对我开展以后的工作有了很大帮助,在此期间我完成了平安县湟水河防洪工程张家寨段横断面图纸绘制工作、冰岭山排洪渠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协助完成了平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及局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3、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在工作的这段时期,我服从领导的各项任务,不挑剔、不埋怨,每日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合理安排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早起锻炼,观看报纸和电视新闻,关心国家大事。闲暇之余与各单位人员探讨解决困难,互帮互助。

二、学习能力和思想觉悟提高

水利局注重人才培养和思想意识的提高,成功开展了多次党情、水情学习。作为一名新人参加党情、水情学习是我义不容辞的义务。就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我认真参加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十精神与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平安县九届三次会议等学习活动,从中受益匪浅,思想觉悟明显提高。

在平时工作中,我也养成了一个良好的品质习惯,不懂就问,工作踏实认真、不好大喜功,与办公室工作人员团结和睦,关系十分融洽。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水利基础业务水平掌握不够,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2、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知识欠缺。

3、水利信息化技术薄弱。

四、今后工作目标

1、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及时有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2、认真完成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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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统一认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抓安全就是抓效益,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对生产力的有力保护。为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我局特成立了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杨开贵局长任组长;李三宏、郎甲、唐永强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各股、各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领导24小时带班。

二、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和谐发展。

三、坚持做好日常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简报、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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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商引资:在统一领导下立足行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3.水务改革:加快水务一体化改革步伐,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县级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完成涉水职能调整,即对辖区内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涉水行政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4.做好“四创两争”工作,针对各级检查反馈的情况及意见,积极组织全局职工做好再检查、再落实。

5.督促指导局属各部门完成各类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并按照时限移交局档案室。

6.配合建设管理办公室做好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的各类检查。

7.做好各类件的办理及督办工作。

8.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各种目标督查资料按时限上报工作。

(二)综合执法办公室

1.水政水源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发生一起重大水事纠纷、水事违法案件;水事纠纷调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不低于80%;经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被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不超过30%。对水资源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程序规范,审查结论符合《导则》要求;依法完成新版《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工业企业取水量设施安装率达到80%,并正常运行;取水许可证核发前,现场验收率达到100%;完成突发性水污染应急预案编制,妥善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名录;加强地下水管理,完成地下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完成地下水井封停10口;完成饮用水功能区的确界立碑;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

2.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治理与保护:编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总体规划;抓紧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逐级上报批准实施;编制水源地一级区内居民年度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

3.渔业渔政:稳定和提高水产品总产量,抓好特种水产品养殖,抓住中央扩大内需的机会,强化渔业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新建,要求开展区域养殖规划编制和完善养殖证发放工作;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制管理,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按时报送监管信息,及时查处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做好禁渔、打非、增殖放流工作,有效保护水生动物资源,及时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结案率不低于90%,开展渔业安全督察工作。完成水产品总产量2000吨。

4.协调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事项的协调服务;掌握水务窗口各类接办件的办理情况。

5.完成市级安排的水法水规自由裁量权的修订工作;完成未归档案资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报6条。

(三)建设管理办公室

1.完成市级安排的水利水电建设年度投资5200万元,其中:水利投资5200万元(基建投资4800万元,农水投资400万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0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2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0.09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完成“五小”水利工程600件;完成河道绿化2条(段)、5.47公里,完成芦苇、柳树种植532.2亩。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20*年下达计划的2座中型、2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竣工验收20*年开工建设的2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20*年开工建设的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开工建设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3.根据省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做到有组织机构、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突出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积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中的组织宣传工作。

4.抓好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控制质量,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水利项目顺利通过各级、各部门的检查、稽查及验收,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对工程建设管理“八个百分百”的规定。

5.做好河道综合整治、滇池流域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各类突发预案的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滇池外海湖滨岸生态建设相关工作。

6.抓好区域内水利统计工作,积极做好扩大内需新增投资周报统计、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水利综合统计及各种专业统计等,强化数据质量和成果,并按时报送各有关部门,确保全面、高效地完成全年水利统计任务。

7、完成未归档资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报8条。

(四)工程管理办公室

1.防汛抗旱工作:积极抓好区域内防洪抗旱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完善和落实防汛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工作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机制,提高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努力降低洪、旱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确保主要河流、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重点防洪设施的防洪安全;科学合理调度;认真巩固用水户协会的成果,大力推进用水户协会组建工作。

2.水价改革与管理:全面推进水价改革,适时进行水价调整,加强水费征收及水费的使用管理,农业供水价格力争达到0.04元/立方米,非农业供水价格力争达到核定供水成本的85%,农业水费征收率达到65%以上,非农供水费征收率达95%以上;积极推行计量收费,完善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和管理制度。全年水费收入52万元。

3.水利工程管理:进一步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巩固水管单位改革成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达标工作,推进水库良性运行。开展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建设主体和管护责任,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

4、完成区域内各类水库坝塘的重新统计调查及造册登记备案工作;汛期适时组织人员对区域内工程设施进行防洪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5、做好抽水站日常管理及抽水设备的检修维修工作,保证用水单位正常供水;完成市级下达的蓄水量指标。

6.完成未归档资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报5条。

二、*新区(县)水务局责任

1.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采取服务、监督和检查等各项有效措施,制定激励机制,确保完成上述各项建设管理任务。

2.协调指导局属各部门对外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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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委代表区政府实施对搜救分中心的统一领导,并支持搜救分中心开展工作。

搜救分中心接受市海上搜救中心的协调指挥。

(二)搜救分中心岗位及日常工作机构设置

搜救分中心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同安海事处处长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区应急委办公室主任、区农林水利局局长、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三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兼任,分中心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

搜救分中心下设办公室,挂靠同安海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同安海事处分管领导兼任。搜救分中心下设海上搜救值班室,地点设在同安海事处办公楼三楼,由搜救分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实行24小时海上搜救值班。

(三)搜救分中心成员单位

搜救分中心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生局、区执法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交通局、区海防办、区环保分局、同安海事处、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边防大队、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海警三支队三大队、街道、镇、镇。各成员单位须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遇有海上搜救任务时,接受搜救分中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并负责成员单位搜救职责联络。

二、搜救分中心及日常工作机构职责

(一)搜救分中心职责

1、统筹研究搜救责任区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等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出有关处置方案或建议,研究制定搜救分中心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统筹区海上搜救应急救援力量,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规定,在行政辖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负责指定现场救援指挥单位,在必要时请求上级及邻近搜救机构派出搜救支援力量;

4、启动搜救应急预案后按应急程序统一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5、组织海上应急救援人员的搜救知识培训、演练和演习工作;

6、组织召开成员单位搜救工作会议和搜救联络员会议;

7、完成区政府和上级搜救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搜救分中心办公室职责

1、根据搜救责任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工作计划和编制搜救分中心海上搜救预算;

2、负责搜救分中心日常工作和值班室管理;

3、承担区行政辖区沿海海域海上除情和事故报警的值班工作,确保值班电话和海上遇险通信频率24小时值守;

4、根据搜救责任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海上事故险情,提出预防的建议和对策;

5、负责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修改报区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6、在权限范围内负责险情事故和搜救情况的上报和对外信息;

7、对搜救分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

8、具体负责区海上搜救日常演练活动的基础工作;

9、负责跟踪有关海上搜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展动态;

10、完成搜救分中心和上级搜救机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搜救值班室职责

1、实施24小时搜救值班,及时收集海上遇险信息并启动应急预案;

2、保持与区值班室、市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日常联系和应急联系渠道的畅通;

3、对重要搜救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4、负责海上搜救任务相关台帐的记录和保管;

5、负责有关业务报表的记录、统计和上报工作;

6、完成搜救分中心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搜救分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决策,作为海上应急搜救任务的总指挥;

2、召集、指挥、协调海分中心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搜救行动;

3、当辖区内海上发生重大险情事故,在现场参与指挥;

4、召集分中心成员单位会议;

5、适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或对外海上重特大险情事故情况;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二)搜救分中心常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分中心的日常工作,是海上应急搜救任务的现场总指挥,负责一般海上搜救行动的决策,当辖区内海上发生重大险情事故时,负责在值班室协助主任召集、指挥分中心各成员单位参加搜救抢险行动;

2、协助搜救分中心主任开展工作,当搜救分中心主任因公务活动未能履行职责时,代为履行主任的工作职责;

3、负责制订、组织实施搜救分中心的工作目标、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和其他海上紧急事件的协调指挥;

5、负责搜救分中心的业务建设、廉政勤政建设和内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各类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工作;负责组织搜救分中心日常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考核;

6、协助组织开展搜救分中心成员的应急培训和海上搜救演练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搜救分中心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开展搜救分中心各项工作;

2、受搜救分中心召集参与搜救行动的协调指挥。

四、成员单位职责

搜救分中心各成员单位结合海上搜救工作需要和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相应的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职责指定本单位海上搜救力量;承担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开展搜救和应急处置的培训、演练,参加搜救分中心组织的联合演练、演习,为本单位应急力量配备所需的资料、设施设备;当搜救分中心实施海上搜救行动时,服从搜救分中心的统一指挥,履行搜救及支持保障等义务和职责。

(一)应急反应单位

1、同安海事处

承担搜救分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值班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应急资源参加海上应急行动,协助搜救分中心指导海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海上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信息;确保所属海岸电台(话台)海上应急通信的畅通;必要时组织海上交通管制。负责搜救组现场指挥。

2、区公安分局

负责组织本区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协助出入境管理部门为跨地区海上应急行动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3、区边防大队

负责组织本系统警力参与应急行动,根据搜救工作需要,指派力量参加施救并负责治安警戒等任务;负责发挥船管站资源,协助收集及沿岸船只和出海人员信息。

4、海警三支队三大队

根据搜救工作要求派出船艇、兵力参加搜救行动,接受搜救分中心统一协调;负责海上突发事件的人员搜救、治安警戒等任务。

5、区农林水利局

负责及时协调事发水域及附近的渔业船舶参与海上搜救,并将搜救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搜救分中心值班室;渔业电台24小时值守,保障通讯畅通,收到海上遇险信息及时报告搜救分中心办公室,并提供与渔业船舶有关的海上搜救通讯;对渔业船舶发生的突发事件,协助进行现场指挥;负责海洋水质监测。

6、区卫生局

负责指定具备一定医疗技术和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海上医疗援助任务,提供遇险人员医疗急救保障,协调医务人员赴现场执行海上医疗救助、移送和收治伤病人员。

7、区执法局

根据搜救工作需要,协调区执法局执法力量参与搜救行动,并负责清理妨碍搜就行动的非法障碍物。

8、街道、镇、镇

以镇(街)、村(居)为单位,积极组建海上搜救志愿队伍,平时应加强航行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的宣传培训,及以海上救援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协助、配合搜救分中心完成海上搜救任务。

(二)支持保障单位

1、区应急办

负责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搜救分中心之间的沟通协调;根据搜救工作开展需要,协调区属相关资源参与搜救工作。

2、区民政局

负责协调获救我国公民的安置和对死亡、失踪公民的善后处理工作。

3、区财政局

负责提供日常及应急搜救资金保障。

4、区气象局

根据需要及时提供本区气象实况资料和天气预报,提供搜救责任区海上应急响应的气象技术支持。

5、区旅游局

负责组织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

6、区海防办

负责协调有关驻部队、武警参与海上应急行动,协调处理搜救工作中涉及海防和打私管理的事宜。

7、区环保分局

负责本区海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监测组织、指导工作,提供相应的环保监测技术支持;核实污染清除与损害情况;协调本区海域岸线、海滩进行污染清除与恢复。

8、区交通局

负责本区海上搜救行动中涉及交通和口岸部门之间的协调;负责协调本区交通系统各单位配合海上搜寻救助工作。

9、区安监局

根据搜救工作需要,协调区安委会专家组参与指导搜救行动;综合监督海上搜寻救助工作。

五、应急工作组的组成与任务

搜救分中心在处置海上突发事件时,可视情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与任务如下:

(一)信息处理组:由搜救分中心值班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负责海上突发事件信息的受理、核实、分析和汇总,并按险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做好报告、上报、通报,承办搜救分中心应急响应指令的下达、跟踪和记录工作。

(二)现场行动组:由同安海事处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参与,负责现场控制、搜寻救助、抢险、清理等工作。

(三)警戒防暴组:由海防办牵头,公安、海警、边防等成员单位参与,负责搜救行动过程中突况的处置工作。

(四)动态监测组:由区环保分局牵头,同安海事处、公安分局、区农林水利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对火灾或爆炸、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发展趋势进行监测监视,并提供现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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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领导

成立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计生局、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征地办和各街道(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统计局),由胡艳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农业人口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街道(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要求成立以行政正职任组长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各村(包括全区各含农业人口社区,下同)也须成立农业人口调查办公室。

三、明确要求

(一)调查内容。包括人口以及住户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婚育、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二)调查时点。此次调查的时点为2012年月1日0时。

(三)调查对象。2012年月1日0时户籍在我区的农业人口(包括挂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户籍人口)。

(四)调查方法。按户籍所在地入户登记调查,村民小组公示,村、街道(乡、镇)逐级把关上报,区统计局负责数据处理、汇总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全区各村组织调查员入户登记调查并要求户主签字确认。上户调查后,各村民小组将本组各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各村民小组将调查表上报至村进行村级资料审核汇总,再由各村上报至所属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要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农业人口户籍资料和计生部门提供的农业人口生育及半边户情况资料进行比对、审核,汇总后上报至区统计局。

(五)调查流程。本次调查至2012年3月上旬结束。全程分为四个阶段:

1、组织发动阶段(2月1日—2月6日):主要是制订工作计划、拟定调查方案、组建领导机构、落实调查经费,开展数据处理准备及宣传发动工作。

2、登记复查阶段(2月7日—2月27日):由村组织调查员开展入户登记,收集、整理和审核调查表后,各村民小组公示调查结果,区农业人口调查办公室组织开展复查。

3、数据审查、处理和资料汇总阶段(2月28日—3月10日):村、街道(乡、镇)逐级手工汇总调查表上报,区统计局对上报调查表进行审核、编码、录入、汇总以及数据质量检查。

4、成果公布和修订及利用阶段(3月11日—3月15日):对汇总资料主要数据进行公布,编印调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并建立调查数据库。

四、组建队伍

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10名工作人员,区公安分局至少明确1人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个调查活动。各街道(乡、镇)至少要明确5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村要保证6名政治过硬、熟悉村情、身体健康的调查员。

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阶段组织各街道(乡、镇)和村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五、落实责任

明确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以及各村职责,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业人口调查具体事项的落实、日常调度以及调查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数据质量督查。

区政府办:负责农业人口调大事项的协调和督查,完成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财政局:保证调查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完成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变动等方面资料,完成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提供我区农村分布和农业人口的基本情况等资料,完成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人口计生局:负责提供全区农业人口生育及半边户情况、审核调查对象生育情况、人口变动情况等方面资料,完成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统计局: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及开发利用,完成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征地办:负责提供我区农村拆迁情况和拆迁政策等资料,完成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全区农业人口户籍资料,配合进行摸底、现场登记及资料比对工作,完成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街道(乡、镇):负责辖区内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以及辖区内农业人口情况的审核汇总工作,完成区农业人口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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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1、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2、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食品污染事件;

3、确保奥运期间不出现因应急反应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扩散。

(二)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粮油、豆制品、蔬菜、果类、肉类、禽蛋类、奶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具体包括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米线、腐竹、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2、重点区域:市内重要旅游景区(点)和重要交通枢纽、车站、繁华街道等流动人员集中区域等;

3、重点单位:产品销往奥运项目举办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宾馆、超市、商场、专业市场、娱乐场所的食品供应点,早点摊群,定点屠宰企业,列入全市"十小"行业整治范围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等;

4、重点问题: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非食品加工原料和病死(害)畜禽、禁用药物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行为,假冒奥运食品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尤其是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禁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加强农产品监督检测;加强国家规定的37种食源性兴奋剂的检测。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确保全市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

(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好产品销往奥运项目举办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驻厂监管、封闭管理、批批检验、零报告等监管措施;纳入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但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推行电子监管,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的销售范围,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规范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强化、规范索证索票、进货、销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连锁超市、商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旅游景区(点)和重要车站、交通枢纽、繁华街道等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规范进货渠道,落实安全责任,依法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劣食品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外经贸局、旅游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食品索证管理,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景区和车站、特色街道等重点场所的餐饮单位以及宾馆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定点接待供应旅游团队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流动摊点;杜绝群发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快屠宰场规划整合,依法关闭不达标的小型屠宰场,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死(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严肃查处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动物免疫标识工作,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规范食品进口环节。严格实施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以"口岸卫生证书"、"中文标签审核"为基础的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等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的违法行为;严禁疫区的相关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对进口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华海关*监管点。

(七)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和发放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和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格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

(八)规范物流配送环节。规范大型食品超市生鲜食品配送中心;食品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标准;配送食品一律进行包装,需要低温冷藏、冷冻的食品实行冷冻运输,逐步实现全程温度监控;规范社区连锁经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饮用水取水口及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怖工作的重点;建立应对利用食品进行恐怖袭击的专项预案和情报会商、反恐力量联动等机制;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等的卫生监督管理;严格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为蓄意破坏事件的发生;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反恐怖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工作计划

我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现在至20*年7月10日)计划部署阶段:

1、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关于保障奥运食品安全的协调会议,研究具体行动计划;部署全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印发《*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确定信息报送人员,于20*年7月11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牵头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计划或方案,于200*年7月11日前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20*年7月11日至8月7日)检查督查阶段:

1、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有关工作。

2、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检查指导各部门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并充分发挥暗察暗访机制的作用,深入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暗查暗访工作,有针对性的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各环节牵头部门按照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配合部门开展对本地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总结本阶段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困难、问题和下一步主要工作。

第三阶段(20*年8月8日至9月30日)控制应急阶段:

1、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

2、奥运和残奥会期间,各部门公布值班电话,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各部门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作好应急准备,加强信息监测,科学研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力争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有效解决,力争将事件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外食品安全信息,要按照国家、省、金华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阶段(20*年10月1日至10月13日)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总结工作,于20*年10月1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和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成效已列入金华市政府对我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管网络。

(二)明确任务,落实分工。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会同配合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监管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履行自身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牵头和配合部门的作用,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任务。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将具体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

(三)畅通渠道,信息共享。各部门要畅通信息通道,严格值班制度,严肃信息纪律,实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和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到位。

1、定期逐级上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定期逐级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有关信息报送工作,注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统计分析。

2、24小时值班制度。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外公布值班电话,确保时时有人受理投诉举报,反映的质量纠纷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得以依法查处。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对在本辖区本系统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重大情况、重大案件等,要按照《*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政办发〔20*〕33号)的要求报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按照分级和程序果断有效地进行指导和处置。

4、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奥运期间宣传工作要求,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奥运期间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原则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既要及时质量安全提示和警示,又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

(四)完善预案,提升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的特殊要求,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系统检查和应急预案快速启动等制度,确保万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时传递、共享,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安全保障意识,促进各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要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媒体正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篇9

以建设绿色和生态农业镇的目标,以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清”工程为重点,强化生态环境基础建设,确保生物安全与生态安全,实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生活环境舒适化,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逐步达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总体目标

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持农业自然资源,有效控制农村工业“三废”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污染,根本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蓝天、碧水、沃土”,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要求。到了2013年底,建成市生态农业镇,到2015年,建成省生态农业镇。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8月-9日)

1、镇政府成立生态农业镇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下达任务,落实责任;

2、建立健全生态农业镇建设工作机构,形成建设网络,全面启动生态农业镇建设工作;

3、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厚的建设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11月)

1、各村、各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对照省生态农业镇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生态农业镇建设专题会议,对生态农业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重点责任部门定期将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报镇生态农业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分阶段邀请市专家组对我镇生态农业镇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指导,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12月)

1、各建设单位完成有关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统计工作,并报镇生态农业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镇生态农业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建设报告,汇编整理档案和音像资料;

3、镇政府按序时要求分别就生态农业镇向市农林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申请验收。

(四)全面建设推进阶段(2014年1月-2015年12月)

四、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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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原则

重点对以下区域的珍珠养殖面积进行转产:

(一)县城郊区;

(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

三、实施范围

重点对以下乡镇珍珠养殖面积进行转产,具体任务如下:

罐头嘴镇2000亩、洲口镇1000亩、鸭子港乡1500亩、文蔚乡500亩、坡头镇1000亩、酉港镇1000亩、龙阳镇2000亩、周文庙乡1000亩、岩汪湖镇1000亩、洋淘湖镇1000亩、沧港镇500亩、新兴乡500亩、聂家桥乡500亩、大南湖乡1000亩、毛家滩乡200亩、月明潭乡100亩、龙潭桥乡200亩。

四、工作目标

全县转产珍珠养殖面积1.5万亩,珍珠养殖面积控制在10万亩以下。珍珠养殖水体水质达到国家渔业水质标准,其中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达到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五、工作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规范珍珠养殖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余习琼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张绍科、县畜牧水产局局长贺正春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县环保局、有关乡镇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统筹抓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二)成立工作机构。县规范珍珠养殖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珍珠整治办),办公室设县畜牧水产局,畜牧水产局局长贺正春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汪全孝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压减珍珠养殖面积,五年全县基本退出珍珠产业。落实规范珍珠养殖工作的各项政策。

(三)工作进度。

1、3月20日前完成基础工作

(1)建立珍珠养殖情况台账,包括养殖户名、面积、地点、养殖数量、蚌龄、合同期限(含合同复印件一套)及发包方等情况。

(2)压减珍珠养殖面积任务分解到丘块,并登记造册和绘制压减珍珠养殖面积的分布图。

(3)水质监测布点选定,每个季度监测一次。

2、4月20日前明确责任,制定控制珍珠养殖规划

(1)各相关乡镇压减珍珠养殖面积任务分解到责任人并签订责任状。并将压减进度安排上报县珍珠整治办。

(2)制定控制珍珠养殖规划(五年内基本退出珍珠产业)。

(3)对各相关乡镇压减珍珠养殖面积地进行实地督查。

3、4月21日至10月20日,为压减珍珠养殖面积实施阶段。

4、10月21日-11月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5、11月10日-11月20日为总结阶段。

(四)制定工作计划和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年3月20日前,各相关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划定珍珠养殖禁养限养、转产范围,确定压减面积。同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措施,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并将相关资料和文件报送县珍珠整治办(联系电话:2862775)。

(五)明确责任,设立责任牌和警示牌。规范珍珠养殖工作第一责任人为本乡镇分管农业工作的负责人,第二责任人为村支部书记,第三责任人为养殖水体管理单位法人代表,承包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相关责任人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各相关乡镇与县政府签定责任状;责任村支部书记与乡镇签定责任状;乡镇与养殖水体管理单位签定责任状;养殖水体管理单位与承包人签定责任状。所有珍珠养殖地要设立责任牌并注明:一是养殖水体管理单位;

二是责任人;三是珍珠养殖转产时间;四是禁止投施鸡粪、猪粪等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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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务安排

(一)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姚志任组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公安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的道路、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及安居房等社会公益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建设局:负责城市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拆迁安置房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城市路网、人防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规划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环保局: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理、环境监测等环保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公安局:负责“三基”工程、看守所迁建等项目推进工作。

6、司法局:负责司法所、调解中心等项目推进工作。

7、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公交、城镇垃圾处理设施等环卫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8、民政局: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社会化养老和城乡家政综合服务体系、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民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二)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

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范迪斌任组长,科技局、劳动保障局、经贸委、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科技局:负责科技类项目、防震预测预报等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动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等社会保障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经贸委:负责工业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自主创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专项、产业升级专项、风力发电、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邮政局:负责城市邮电基础设施和农村邮政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供电公司:负责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工程、城市电网改造、西电东送二期工程等电力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6、电信公司:负责城乡电信基础设施项目及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7、移动公司:负责城乡移动通讯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三)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

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吴振兴任组长,商务局、档案局、总工会、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商务局:负责星级酒店、大型超市、商场、物流、农产品流通、食用油基础设施、生产业集聚区(功能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平台、现代化交易平台及其他服务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总工会:负责工人文化宫、职校项目的谋划推进工作。

4、残联:负责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其他残疾人服务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四)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

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陆晓华任组长,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民委(宗教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青少年活动中心、盲聋哑特殊教育发展等教育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文化局:负责文化馆、镇级综合文化站、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及安全、农村电影数字放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体育局:负责农民健身工程、体育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谋划推进工作。

4、广播电视局: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电中心等广电基础设施类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民委(宗教局):负责孝文化中心、宗教场所及少数民族村建设等相关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五)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

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庆德超任组长,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国土房产局、计生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农委:负责新农村建设、农村沼气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扶贫开发(含以工代赈)、种子工程、旱作农业、油糖料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百亿粮仓”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农业生产配套服务体系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水利枢纽和水源工程、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大型排涝和灌溉泵站更新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林业局:负责林业血防体系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业产业化等林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农机局:负责农机装备项目、农机大市场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国土房产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有关项目谋划以及土地整理、置换项目推进工作。

6、人口计生委:负责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六)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

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投资促进局、城司、各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发改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协调、统筹、汇总及信息,进京跑部等工作。

2、财政局:负责全市项目资金融通监管服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谋划推进等工作。

3、投资促进局: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推荐和招商谋划组织工作。

4、城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谋划推进工作。

5、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项目的谋划、编制、推进以及协调工作。

(七)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

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孙兆宏任组长,交通局、国家公路局、卫生局、粮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交通局、国家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渡改桥、港口、城乡客运中心及枢纽、国家高速公路、国家和地方规划高速公路网、规划铁路、国家和省道干线改造升级等交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粮食局:负责粮食产业园建设、粮油存储设施、粮食烘干设备、粮食物流等粮油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社区医疗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八)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

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主任陈学文为副组长,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人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跟踪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时重大项目信息,做好全市重大项目计划的汇总,指导项目单位抓好项目谋划编制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进京跑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三、工作机制

1、建立项目信息沟通和报告机制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厅局及市直部门的沟通联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跑省跑部,及时掌握政策和项目信息。要确定专门工作班子对上加强衔接和联络,对下加强信息服务和工作指导。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项目编制工作经验,了解项目信息和投资动态,提高项目编制工作质量。要加强项目信息报告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发改委要会同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整合。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及时将本地、本单位项目的信息、资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项目编制和申报机制

项目编制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策划和编制工作,组织专门班子和一批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编制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集思广益,开阔视野,大胆借鉴先进地区项目编制经验,积极策划和编制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力度。对已申报2009年计划和己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项目,要积极跑省跑部;对符合国家扩大内需投向的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深化工作,重大项目要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一般项目要完成专项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完善项目报批条件,要确保进入国家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计划的重大项目盘子。

3、建立项目督查督办和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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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能局、县爱卫办、*镇、*镇、*镇、*乡、*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2009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四结合”。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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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毫不松懈的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配合全市推进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报批前的文本编写、专家评审等程序工作,年内完成报批任务。结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的调整,及时修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将五龙河、白沙河两岸200米调整为二级保护区。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的建设管理,规范设置保护区标识及有关警示、禁止标识,逐步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业种植、旅游娱乐等违法违规项目。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各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管理,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完善相关记录和台帐,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可能对水源地水质产生污染破坏的交通运输、旅游、垂钓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4)督促各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应急防护体系及工作机制,修订更新防止污染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并按期实施,完整地按预案要求的整个过程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水源地监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共同参与演练。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5)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区供水调配安全保障机制,在有关预案中多情景设计水源地供水相互备用的调配水方案,每年进行实战演练,认真总结演练成果,及时将修正和调整后的调度方案充实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

(6)建立供水水质联动监控工作机制,自年月开始,对自来水厂出水水质及水源地源水水质进行监测比对分析,对监测出的特定项目和非常规项目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识别潜在的风险,及时报告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有关预案和对策。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市政公用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

(7)坚持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按要求每年上报评估结果,做好相关整治和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河流水环境安全保障。

加强对辖区各河流沿河截污设施、生态调蓄水设施、市政管网、工业及生活排污单位的巡查,有效防范河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工业企业环境安全整治。

(1)在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过程中,将环境风险评估作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的必要审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评估要求,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

(2)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现场核查,认真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进一步规范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利用季报制度,严格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识管理,督促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自年月开始,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及有关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环评审批及验收要求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消除企业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4.辐射环境安全。

按照辐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全面落实防护措施,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

(二)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1.严格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1)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建设期监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试生产和验收现场检查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和工业园区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高科园管委

(2)制定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意见,确定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范围和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编制范围,保障规划环评经费,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的作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

(1)对电镀等涉重企业和园区进行排查,并加大环保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对一类污染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加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和超许可排污的违法行为。实行排污收费月通报制度和稽查制度,开展技术培训,依法、全面、足额、规范地征收排污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监管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监督性监测;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工作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效能;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和档案,按规定开展内部监测并报告相关情况;制定落实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保监管和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4)督促迪爱生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全面整改,消除环保违法违规问题及不达标事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54号)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一轮梳理排查,制定本年度清洁生产推进计划,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2)制定评审考核及通报办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管理;加大企业和咨询机构的培训力度,提高清洁生产方案的质量和效益;认真审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落实情况,从严进行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3)筛查梳理近几年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企业情况,对确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企业已开展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及统计汇总工作,及时按程序提报环境保护部公示公告。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4.严格执行关停并转迁的有关规定。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32号)要求,组织对所有电镀企业进行环保核查,一经发现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即责成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结合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排点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执行情况,责成安全防护距离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停产,在解决企业搬迁或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问题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1.建设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

(1)对负荷率较低的沙子口污水处理厂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强化措施,制定管网配套建设投入计划,不断提高城市污水纳管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效率;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加强进口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排除设备故障,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2)制定联网计划或措施,督促各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将进口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规范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工作,保障在线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及时查处超标问题。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明确计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建设沙子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配合市有关部门实施麦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4)配合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再生水利用的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再生水用户和使用范围,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

2.妥善处置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

加强污泥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泥处置发展规划,将污泥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一并规划建设,确保污泥能够得到合理处置。配合市有关部门调研论证污泥好氧堆肥等处置方式,实现污泥处置多样性,提升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四)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控水平。

1.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为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1)加强环境监测站硬件建设,保障环境监测所需的正常经费,及时申报并通过标准化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根据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升级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环境监测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能力和覆盖面。

制定落实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进度。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按新标准达标。

(1)排查所有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拆除施工和园林绿化工地,对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对多发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完善长效化的监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农林局、环保分局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治理工程、节能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年度计划,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4)不断优化一次能源和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市政公用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制定方案,加快城区张村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度,将截污、生态调蓄水工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优先实施,尽早实现城区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中韩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2.结合全市大干300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市民宜居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公用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保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考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复核整改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投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确保在复核考核组所要求的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个月内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提报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环保分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改业务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