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民政工作报告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民政工作报告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民政工作报告

篇1

保发展发挥新作用。加强民政设施建设,全年完成了240所敬老院、300所村级五保之家、25所福利院、33个殡仪馆、7所救助管理站、156个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行业经济管理,认真履行政策引导、行业监管、市场培育等职责,促进了社区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社会组织中介服务业、殡葬业、福彩业的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民政行业经济实现收入40多亿元,缴纳税收3亿余元,其中福彩纳税达5000多万元。加强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开展湘渝线和省内5条市级、43条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维护了边界稳定。

强基层呈现新面貌。全省有11个市州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党政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政工作,有13个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绝大多数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召开了研究民政工作的专题会议,并有40%左右的县市区出台了加强民政工作的文件。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全省乡镇民政干部增加一倍以上,社区(村)专(兼)职人员42776人。基层民政经费、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同时,抓廉政取得新成绩。在省纪委五次全会、全省作风建设特色工作推介会和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座谈会上,省厅均作了典型发言,并再获2009年度全省反腐倡廉先进单位称号。

会议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2010年我省民政工作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惠民生,着力提升“三个群体”保障水平。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巩固应保尽保,全省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50元以上(含物价补贴);农村低保根据困难家庭收入测算情况,加大救助力度,原则上不再扩面,主要在规范管理、提高标准上下功夫,力争全省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50元以上。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落实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提高救灾应急水平。进一步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弱势群体福利水平,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努力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孤残人员的生活。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力争全省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五保户在乡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疗“零支付”的做法。提高临时救助水平。

促改革,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效能。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筹备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821个“难点村”治理,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运行模式和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特色的“社会管理社区化、社区管理社会化”社区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解决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挥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作用,探索试行行业协会、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进一步推进民政管理机制创新。

强服务,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在农村要依托乡镇敬老院继续开展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使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逐步发展成为集院舍助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深化和拓展城乡社区服务。着力发展城中村、新建小区、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等社区服务,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加强和改进婚姻登记服务。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坚决杜绝借婚姻登记强行开展有偿婚姻服务等问题的发生。大力推进殡葬等公共服务。

夯基础,着力提升民政发展后劲。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和经费短缺问题,切实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促进基层民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省本级继续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150所乡镇敬老院、20所县(市)福利院(福利中心)、20所救助管理站、15所殡仪馆和50个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化建设,提高为民政对象服务的能力。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

抓规划,着力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做好执行“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尾工作。研究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篇2

(三)优抚安置政策较好落实。一是优抚保障举措深入推进。继续实施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面启动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整合改造“安烈保护工程”,实现了开局良好;同时,实施了5个国家级烈士陵园和6个优抚保障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为提高优抚保障质量创造了条件。二是“双退”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督查力度,妥善解决了哈尔滨铁路局部分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三是双拥共建活动取得实效。指导全省各地扎实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成功通过了国家第一轮检查验收;组织开展的“三联行动”等在促进军地建设发展上做出了新的贡献。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积极推进优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革命功臣”的关心和厚爱。牡丹江市率先开通了退役士兵安置网,在宣传安置政策、促进退役士兵就业上收到了实效。

(四)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不断深入。二是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有新的进展。三是防灾救灾手段得到完善。四是应急救灾工作及时高效。

(五)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发展。一是“两项工程”全面启动。各市(市)对社区建设重要性认识和重视程度普遍大幅提高,投入进一步加大。全省启动实施了城乡社区基础建设“双百”示范工程和社区专业化社工服务“百千万”工程,目前,全省200个城乡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土建作业的达到了150个。全省100个专业化社区服务实验基地即将命名挂牌,各地招聘了550名专职社工充实到社区工作岗位,并分层培训了6 000多名专职社区工作者。二是社区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持续开展了城市 “百项服务进社区、打造特色型社区”和农村“打造新社区、构筑新家园、共享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过去相对薄弱的县级以及农村社区建设普遍得到了加强,以庆安、北安、爱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为全省带了好头。同时,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选拔优秀驻村(社区)民警到全省城乡基层组织任职的通知》,将进一步强化社区日常管理能力和治安服务能力;出台实施了《全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管理办法》,提高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三是基层民主建设有效推进。会同省委组织部实施了村“两委”联动换届选举,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省255个民主管理难点村,已经有247个得到治理转化;全省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普遍提高,工作热情日益高涨。特别是召开了第三次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议定了一系列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推进措施,必将推动全省社区建设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伊春等地在社区建设上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服务效果好,走在了全省前列。哈尔滨前不久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大会,对社区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并成立了副局级的社区办专门指导社区建设,一批6 000平方米、4 000平方米的大型精品社区建成并投入了使用;牡丹江市委主要领导上任后,市委下发的第一个文件就是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文件,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全省社区建设正在步入一个崭新的、跨越发展的新阶段。

(六)社会组织管理探索创新。一是创新培育手段。二是创新服务载体。三是创新管理办法。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成效显著。在区划地名管理上,围绕“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及“十二旅游名镇”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深入调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和建议,并对有关行政区划调整问题积极研究,稳妥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一批调整意见,使区划调整真正起到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了地名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了各地标准化地名数据录入工作;全面启动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认真组织了2010年平安边界建设检查工作,国家综治办和民政部给予我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满分的评价;加快了《黑龙江省界线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有望在年内出台实施。在婚姻殡葬管理上,召开了多年未开过的全省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会议,对社会事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部署;进一步推进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全省婚姻登记实现了零差错;参与了全省妇女儿童2001年―2010年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和全省妇女儿童、计生工作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组织开展了殡葬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活动,开展了公墓清理整顿和殡仪收费调查,对出现的违规经营、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大力推进殡葬惠民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目前,全省10个市(地)、41个县(市)实施了惠民政策,困难群众丧葬费用得到大幅度减免。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新风,确保了第四个清明长假群众祭扫的平安、文明,得到了民政部、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同时,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区建设发展规划、防灾减灾规划、殡葬事业建设规划等5个规划,形成了总分结合、紧密衔接、各有侧重的“十二五”民政事业规划体系,为牵引我省民政事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创新发展赢得了先机和主动,并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和好评。全省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民政工作、民政法制工作、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都有了新的加强。尤其是各市(地)的民政工作呈现了全力创新发展、全面提档升级的良好态势,为顺利推进年初确定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党和国家把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上了与经济建设并驾齐驱的位置上大力予以推进。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出了重要部署,中央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培训班,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省委召开了十届十七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问题,出台实施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经成为了全党、全国的重大任务。民政部门作为党开展群众工作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要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自然责无旁贷。为此,在下半年,乃至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注重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来审视、定位、谋划、推动民政工作,紧紧抓住省委出台实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的有利时机,着眼促进“平安、和谐、幸福”龙江建设,乘势而上,勇于担当,积极发挥民政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应尽之责。对于全省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会上印发了省厅各业务处的总结和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各级要切实抓好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社区建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平台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社会服务,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直接推动作用。

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基础保证作用。

篇3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为了强化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局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支部书记、局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两位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机构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落实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根据《2009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县民政局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一是坚持了每周星期五集体学习的制度。根据各科室每周工作安排和全局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以保障履行好法律义务。二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以深动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订阅中央、省、市党报党刊和《云南民政工作》、《乡镇论坛》、《社区》、《保密工作》、《纪检监查》等报章杂志,供干部职工学习。

今年主要集中学习了《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共召开会议4次,参加学法培训的民政干部达162人次,局机关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玉溪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以争创云南省第八届和玉溪市第四届双拥模范县为契机,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杨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开会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机关干部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及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一是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中,共展出展板22块,发放宣传画240张,宣传册子1000份,前来咨询的群众达5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积极配合防震减灾局、消防大队在学校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寻找不足、积累经验,进一步补充完善预案内容,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我县各行政单位全面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民政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今年,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把殡仪馆扩建项目进展情况、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实施情况以及救灾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网上通报,把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及社团注册登记情况作为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同时在政府信息网站平台上设置了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依法设立公开栏目相关的内容及信息,为公开查阅信息提供资料,有利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

五、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至今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

1、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后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提速,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改革结果进行复核确认的通知》要求,经逐一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复核,同意县政府保留“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保留“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为正常工作管理项目的意见。同时,为了更高效、便民的给群众办事,对需合并办理的及时合并,对需分类办理的及时划归职能科室办理,如:对原先在婚姻登记室办理的弃婴收养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等事项划归社会事务科集中办理。

2、及时制定出台县乡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规范有序地防范和处置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全面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修改完善了《××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指导各乡镇制定出台了各乡镇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没有摊派、超额收取费用现象。

4、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机关服务承诺制,实行挂牌上岗,同时,设置公布监督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不定期检查监督、定期汇报等措施,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至今,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和批评意见。

5、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科室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定期进行矛盾排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准确掌握上访人员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处理措施和应对方案,依法处理好每一起事件,较好地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

6、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情况。近几年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不存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

四、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在执法活动中,我局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入手,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公、违法必究。

一是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救灾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截止目前,共对328户因灾房屋倒损户进行补助,支出资金22.57万元;发放救济粮138吨,受救济人口达5999人次;为381户家庭发放被子349床,衣裤32套,确保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按照群众自愿,政府补助的原则,规费收缴顺利,全县共有35594户农村居民投保,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81.47%,实收保费71188元,全年共出险农户41户,支付赔付款3.08万元,现已赔付到位。按《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相关救灾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对2008年度及2009年上半年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上而下的检查,从自查情况来看,全县救灾款物管理严格,使用合法。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广大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全县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经常,实施率达到100%。

三是全面落实《中国人民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确保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各类优抚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其合法权益。按政策为50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17.56万元;为52人伤残人员发放定期补助25.99万元;为156人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定期抚恤金26.73万元;发放30人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金4.76万元;对473人“两参”人员和135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进行定期补助,共发放资金85.2万元。春节前,为761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2.92万元;发放军休人员工资和各种补贴20.69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2户34.16万元。

四是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按照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对2008年7月1日前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共注销社团2家,新成立登记社团组织2家,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3家社团组织和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是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坚持上报审批程序,通过设置举报箱、监督电话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审批公示监督力度,确保救济对象准确。全年共对3563户4847人的城镇居民进行了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保障金752.27万元,为8999户11807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709.88万元。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草拟了《××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了《××县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殡仪馆扩建工程进展顺利,火化房和太平间等建设工程已完成80%,支砌挡墙、沙夹石回填工程已基本完成,现已累计完成投资85.08万元,今年共火化尸体52具。

七是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1-10月共退回违反《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40份结婚申请和18份离婚申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581对,(其中:初婚1159对,补登292对,补领113对,复婚17对),离婚登记104对。

八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以维护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为重点,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依法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29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5414元,积极为2009年“××金芒果文化旅游节”成功举办以及建国六十周年创造了良好的周边环境。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是勘界和区划地名工作以《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为依据,在充分听取各级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依据地名命名、更名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及时办理甘庄农场、红侨农场地名更名工作,同时圆满完成了青龙厂镇和甘庄农场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为推进侨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是老龄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累计为8266人次发放了健康补助金134.84万元,为954位老人办理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六、存在问题

篇4

(一)我们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扩大保障覆盖面为目标,做到应保尽保,开展了全镇低保对象年审工作,新增了276户进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城市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原则,截止2011年10月底,共有966户,受保障人口1913人,月保障金37万多元。

(三)努力做好五保工作,抓好敬老院工作。全年新增农村分散供养五保老人13人、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人,提高了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增加了3名服理人员,使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得到了较好的服务。

篇5

1、实施“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制定了《县民政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支持计划》、《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县民政局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农村低保核查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民发〔2020〕45号),按省政府确定的“两线合一”指导标准,将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300元。

2、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继续提高。2020年4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40元提高到月人均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2900元提高到年人均3300元,按省财政建议数配套低保资金357万元。

3、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出台《县医疗救助实施意见》,重点对象资助参保参合100%,重点对象重特大疾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0%,低收入家庭救助比例为30%。截至9月底,累计救助22719人次,支出598万元。继续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设立了临时救助专户,解决了一些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问题,发挥了救急难功能。

(二)救灾减灾工作

4、做好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对因灾缺少衣被和缺少口粮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济救助,并做好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受灾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活动和余粮户帮扶缺粮户、冬借秋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劳务输出、以工补农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活动,解决部分灾民生活困难。并积极开展乡(镇)村党员干部包户活动,把包保责任落实到人头,帮助灾民安排好生活,帮助他们安排好冬季副业生产和明年春耕生产。

5、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及紧急调运工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积极筹划和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并建立救灾物资紧急调运机制。今年与县内两家规模较大的仓储超市签订了《县自然灾害应急物资供应协议》,与县交通运输局签订了《县自然灾害应急物资运输协议》,确保突发灾害后救灾物资能及时运抵灾区,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6、开展农房保险工作。积极协调县安华保险公司,调研农房保险工作的具体险种和办理、理赔程序等相关事宜,初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步全面落实好农房保险有关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五保供养和养老服务工作

7、五保供养情况。我县已纳入农村供养范围的五保老人有659人,其中:分散供养461人,集中供养188人。县内有七所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总床位731张。集中供养标准为5600元/年/人,分散供养标准为3850元/年/人。

8、养老服务情况。县社区爱心助老协会及县镇心连心互助协会获得中央拨付的100万启动资金,这项目主要内容就是居家养老服务。现项目运行了6个月得到了居民的好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人员和各类涉老组织或自愿者组织中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四)残疾人福利情况

9、积极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县现有残疾人10240人,困难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残疾等级四级及以上、并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群;重度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需要护理的残疾人群。困难生活补贴标准80元/人/月,重度护理补贴标准80元/人/月,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双项补贴,截止到10月底,符合申领条件的残疾人数量为3986人,实际领取的残疾人数量为3885人。共发放困难生活补贴2,208,240元,重度护理补贴978,480元。

(五)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10、圆满完成全县村民委员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县自1月25日起至4月30日截止,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共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589名,其中主任180名(女性9人),委员438人(女性197人),实行“一肩挑”的村100个,达到了全县村党支部总数的56%,村委会成员中党员239名,占村委会成员总人数的41%,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7岁、村主任平均年龄46岁,35岁以下村“两委”委员比例达100%。

11、城乡社区协商全面推进。出台了(关于成立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安民发[2020]2号)、《关于进一步确定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一个协商目录、一个协商工作流程和十项协商工作管理制度,确保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在全县180个行政村和10个城乡社区建立和完善了议事协商机构,并将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考核项目。选择了九龙、、瓮声、兴华社区、亮兵镇新胜村五个单位为试点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

(六)社区建设工作

12、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我县新建和改扩建了48个农村社区,并将、五个村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按照试点现行、节约资源、科学配置的原则,分别在48个农村社区内设置了“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多功能室,并制定了工作职责和相应的社区服务和协商工作制度;在室外设立了文化健身活动广场。并按要求统一制作悬挂了印有“中国社区”标识的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标牌。48个试点社区依托各种会议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协商和服务活动。

13、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2020年我县社区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大胆实践,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升基层自治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主要任务,制定出台了《县社区公章管理办法》、《县关于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政策的落实》、《县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在明晰权责基础上,以《县社区工作准入审批表》方式,明确委托社区事务的项目内容、经费保障和违约责任,正确处理了社区党工委与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履行法定职责与协助政府管理、居民民主管理与社区干部自行管理三者的关系。从机制上保证“居民自治”,改变了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干预自治事务、以行政命令下达指标任务的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了政府和社区的职能边界,重点加强了社区党工委的监督考评,建立了评估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有效机制,初步探索出了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模式,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七)社会组织工作

14、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2020年在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当中对2所未登记营业的民办养老院下达了取缔通知书。符合评估条件有5家社会团体及5家民办非企业,暂时未完成评估工作。

(八)优抚安置工作

15、优抚对象档案信息规范管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任务100%完成、身份证信息和电子档案采集工作100%完成,优抚对象纸质档案一人一卷,归档材料齐全,有专门档案室集中管理。

16、圆满完成烈士公祭日活动。9月28日,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的通知》,9月30日9时,在县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县委书记韩长发、县人大主席金斗河、县政协主席马革新、县人武部部长张亚忠、县政府副县长等县级领导参加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县电视台进行了相关报道,得到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17、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制定了《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共接收81名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75名。2020年3月21日县民政局开展了2015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宣传动员大会,向退役士兵传达了省和县里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100%,县民政局与省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县东远驾校、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签订培训协议,开设了汽车驾驶、SIYB创业实用技能培训班,共有3名退役士兵参加省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32名退役士兵参加了汽车驾驶专业的培训,17名退役士兵参加参SIYB创业实用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67%。

(九)社会工作

18、社会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我县承接了省“三区”计划项目。制定了《县“三区”计划项目书》、《县“三区”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总体实施方案》。选派了8名德能勤绩素质高的持证社工,到受援社区开展为期1年的社会工作服务,根据目标任务和实际需求确定了4名培养人员,设立了“阳光守护”服务项目。为了保证本年度“三区”社会工作计划目标的全面实施,我县加强了对受援单位和被选派人员的管理,研究制订了相应的考核评估制度,达到了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截止目前,我县承接的2020年度“三区”计划项目已经开展完成了6个个案、5个小组和18场大型活动,受益人群1000多人。按项目计划目标任务要求,完成了3名人才培养任务,培育完成了1家社会工作民办社工机构。

(十)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9、做好节地生态安葬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拟定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办法》,制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十一)民政法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20、统筹安排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工作。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应职责和任务,积极配合落实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取得学习实效。

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制度专题培训。参加县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参加人数22人。参加机关法律知识问卷作答,参考率100%。

(十二)民政安全监管工作

2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全县民政系统7所民政社会福利中心、4所民办养老院及3所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了省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平台,并做到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各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公示版已全部制作并上墙。全年多次联合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共成立15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70余人次,对全县民政系统各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省、州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养老机构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今年,在检查中累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1项,其中公办福利中心51项,民办养老院30项,现已整改53项,正在整改28项,已投入22.7万元整改资金。

组织开展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班,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20人次。及时要求各单位制定更新了2020年度应急预案。在县内主要街路口进行安全生产咨询宣传工作,印发了《县民政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十三)工作

22、认真做好维稳工作。开放民政局热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安排专人答复百姓热线平台问题,力争做到24小时内完成答复。将矛盾消灭在基层,全年无进京访、进省访。

(十四)福利企业管理工作

23、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和规范化建设。2020全县共有3户企业、共有职工98人,安置残疾职工41人,福利企业上半年总产值964万元,销售收入1026万元,利税总额48.7万元,其中:利润-30.7万元,减免税额79.4万元。残疾职工的均工资由1120元提到1280元,残疾职工均“四险”由6400元提到8400元。明确了各福利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对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存在的隐患均进行了普查、分类,并由消防队及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制定了隐患整改措施: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了及时更新或配备,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协助残联对福利企业39名残工进行逐一审核,建立了规范档案,提高福利企业规范化管理。对企业的残疾职工上岗、工资发放、福利待遇、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一人一档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和核算,了解他们在企业的工资、福利待遇上的实际情况,对个别未能按规定及时为残疾职工购买保险、通过银行工资的福利企业,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后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时已达标,确保了残疾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五)亮点加分工作

24、全年民政工作获得多项国家和省级表彰。

2020年3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顺利通过民政部、财政部低保绩效评价考核组对评价考核。社区协商工作代表省通过中央改革办督察组验收。8月,县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2020年5月30日,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抓实家计调查细化分类施保推进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的典型发言。应省厅推荐,向来我县学习的市、市、市铁东区民政局介绍经验做法。

县救助工作积极申报民政部2020年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工作,救助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院到参加中国红十字会养老培训交流会,交流了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并且光荣院和东北师范大学达成“共建教育实习基地”协议。光荣二院主体工程竣工,建成后将是全州首家收住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养老院。

县民政局被中国社会报评选为2020年度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孙志强同志荣获十佳通讯员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基层民政队伍人员少、力量薄弱、基层交通工具缺乏,民政工作领域拓宽工作量加大,加之党委政府的党建工作、扶贫攻坚等一系列中心工作的任务加重,基层工作存在严重超负荷想象。特别是基层从事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力、物力明显不足。

二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后,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建立了由27个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工作发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还处于碎片化阶段,不能有效的结合,各执其责,如何将其进行整合,是今后的难题,光靠民政牵头办事,遇到很多棘手的问题。

三、2017年工作安排

(一)实施脱贫攻坚计划,不断提高幸福指数。巩固农村“补差式”救助成果,开展城乡低保统筹发展试点工作,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30%,实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加大对“三无”、“五保”、“支出型贫困”、“尿毒症”以及“因灾致贫”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力度,开展“千人白内障民政救助项目”公益活动,实现“应救尽救,综合施救”。扩大慈善募捐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推动脱贫攻坚活动的开展。全面建立、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进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合力”脱贫,对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法实现脱贫、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对实现脱贫致富的,及时有序退出低保。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的80%”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

(二)拓展优化救助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结算系统,争取实现医疗救助与医保无缝对接,提高结算的准确率。深入开展“阳光救助”活动,实施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窗口)规范化建设,抓好“社会救助智能服务平台”救助模式和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全面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居住地申请低保相关措施。完善和规范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大力推进阳光福彩,多方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不断增强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着眼规范与提升,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确保县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二院)养老服务综合楼投入使用,积极筹划县第六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落实好扶持优惠政策,对新建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审批准入,推动民办养老机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采取多种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广泛推广委托经营、延伸服务、资源共享等服务方式,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县农村福利中心管理实施细则》,统一规范农村福利中心财务管理,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农村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力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实行“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医养结合”管理模式。

(四)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提高紧急救助能力。修订完善《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出台《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县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加救灾物资数量和种类,全面提升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类灾情的应对和管理,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篇6

篇7

1、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属城乡低保“A类”对象的,救助比例由自付医疗费用的35%提高到45%,一年内年个人累计救助封顶线由15000元提高到30000元。

2、医疗救助申请人属城乡低保“B类”“C类”对象的,救助比例由自付医疗费用的25%提高到35%,一年内个人累计救助封顶由10000元提高到15000元。

3、医疗救助申请人属低保边缘户的按自付费用的20%给予救助,一年内个人累计救助封顶线为5000元。

4、由政府出资,每年资助9000多名城乡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提高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脑瘫的救助比例,实施了尿毒症免费治疗和光明微笑行动的救助计划。

据统计,仅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860余万元,救助3031人次,人均救助金额达2830元,极大的缓解救助对象的经济负担。

三、救助机制不断创新

为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的时效性,我局积极摸索反复测试,将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与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相衔接,形成救助对象医疗信息网络平台,救助对象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和新农合报销金额,救助对象类别、救助比例、救助金额、个人自付金额等信息在网络上自动生成,实施同步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费用即可出院。这个同步结算网络平台于2011年8月在全市率先建立,它的建立不仅为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一单清”的服务,增强了医疗救助政策的透明,也受到省、市民政部门领导的高度赞扬。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篇8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慈善工作,早动员、早发动正在积极准备实施,活动结束后我们将严格按比例足额上交市慈善总会。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今年已救助100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20余万余元,有效地缓解了特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三、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月10号前,镇组织专门成员单位对各村进行统一检查,各村村务监督小组每月8号前对本村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信息的形式予以通报,组织科存档,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今年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统一制作高标准的村务公开栏,努力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四、强化低保管理措施,做好动态管理下的低保工作

我镇城市低保主要是原平板玻璃厂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今年严格按照民政局要求搞好入户调查摸底,审核办证,实行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应保尽保。

五、加强婚丧管理,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广泛深入地进行婚丧稽查活动,同时与计生办一起利用重要节日搞好婚事稽查,严禁大操大办,严厉查处非法婚姻,在全社会影响较好。同时严查封建迷信用品销售,有效遏制了封建迷信活动。

六、加大拥军优属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优抚工作

积极做好“八一”、春节期间走访工作,严格兑现政策,认真解决“三老”人员的就医、生活、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稳定他们的情绪,避免一切因政策不到位而造成的上访事件。

七、认真做好老龄工作,拓宽服务领域

篇9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机构改革后我局工作职能、办公地点等及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按期对城乡社会救助人员、社会组织年检等民政业务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度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4件,均按时进行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9年度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我局权责事

项。同时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共梳理上报“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16项,并全部进驻我市政务服务大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增加7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4.3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四)无法提供

(五)不予处理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民政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务公开相关条例和细则掌握还不够扎实;三是政务公开渠道还不够广。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以下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加强学习交流,多学习政务公开先进部门工作经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满意度。

篇10

(一)建章立制,措施有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省市各级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人社局在促进就业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管理体系建设、稳就业相关政策目标任务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创业载体建设、青年见习计划政策落实、职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落实、重点人群就业安置、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政策落实等几方面建章立制出台文件,采取多项措施,并实时跟踪督导各项政策实施效果,有效保证了就业工作开展。

(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严格规范

截至目前,共拨付就业补助资金745.2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491万元,惠及373人;公岗社保补贴146万元,惠及373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5万元,惠及71人;初次创业社保补贴13万元,惠及15人;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补贴0.2万元,涉及两个企业,惠及2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补贴50万元,惠及502人。资金拨付进度与去年同期持平。

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规范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程序。一是每年年初即制定就业补助资金收支计划,规定补贴范围,确定补贴规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相关办法,相继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众创空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县级给予补充补贴;制定了《县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进行了规范;出台了《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杜绝擅自扩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补助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四是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五是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城镇新增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我县城镇新增就业3703人,完成全年任务4100人的90%。实际工作中不存在将以前年度已就业人员重复纳入统计的现象,做到了就业人员的就业单位、就业时间等基本信息齐全。登记失业统计中不存在设立户籍等门槛限制的现象,为方便群众办理,精简了登记材料,做实了线上登记办理,并加强了动态跟踪管理。不存在盲目攀比数据追求目标完成的行为。每月上报数据前相关科室都会采取与各保险经办机构、工商登记数据进行比对等方式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1、领导重视,组织完善

县委、县政府对就业工作十分重视,年初就对今年的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工作开展以来,市第六督查组多次到现场悉心指导工作,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工作建议。县委组织部对城镇新增就业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度,每周组织调度会,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以上这些为我们做好就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了重要保证。

2、明确措施,强力推进

结合“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着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来抓。通过狠抓“六个一批”,就业工作克服了诸多困难,实现了稳中向好。一是落实惠企政策吸纳就业一批。落实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及社会保险费减免返还政策,发挥促就业、防失业、保生活的功能。全县骨干企业未出现大规模减人现象,华兴公司在疫情期间不但未减人还增加工作人员。二是优化创业环境带动就业一批。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及入驻孵化基地房租物业补贴政策,通过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简化小微企业、创业个人申请贷款手续,促进了多渠道创业。今年单笔担保贷款金额由15万提高到了20万,贷款期限由三年两轮次提高到三年三轮次。企业数量和规模的增长,拓展带动了就业。今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7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贷款金额1240万元,支持创业109人,带动就业532人,带动就业较去年同期增加280人。在去年两家孵化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确定一家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共有123家创业团队及小微企业入驻孵化基地,带动就业684人。三是鼓励自主择业灵活就业一批。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鼓励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扩大灵活就业。四是推行就业见习制度成功推送一批。确定了8家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就业见习岗位85个。五是创新职介方式介绍成功一批。通过线上招聘、微信公众号、基层信息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公共招聘网”为企业招聘信息,成功介绍就业。截至目前共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992个。六是加强岗位援助托底安置一批。开发了200个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公岗安置,托底稳定就业。

(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展顺利

按照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安排,我县承担的培训任务全年为4440人次。截至目前,我县已培训3566人次,完成培训任务的80.3%;拨付技能提升专账资金170.1万元。具体工作中:一是针对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育婴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焊工、电工等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培训,有力地提升了劳动者的劳动素质和就业技能。二是专账资金按照应拨尽拨的原则,对7月份前提出线上开班申请、并已完成线上培训的,按照拨付40%的原则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不存在应拨未拨状况。三是组织技能提升专班人员进村入企,调查了解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意向和培训需求、企业用工情况和岗前或转岗培训需求、培训科目(工种)等,并宣传讲解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动员他们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线上平台现有培训课件难以满足企业培训需求。我县已有5家培训机构提出了线上培训计划,但与平台对接时,有的平台没有相关培训内容,或现有培训内容无法满足企业需求。二是受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限制,有的企业职工线上培训可以进行分散式、间歇性学习,但实操训练因工作场地(或岗位)分散,难以开展多人集中式实操训练,难以长时间集中实训。

(五)援企稳岗政策得到严格落实

1、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工作。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依照文件规定的减免标准和时限全部完成,将划型结果确定前征收的单位部分社保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全部退还企业。划型结果全险种保持一致。截至目前已减免社保费4667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3800万元;工伤保险费649万元;失业保险费218万元。

2、及时落实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我县先期对207家企业发放了稳岗补贴,标准为企业上年度缴费的50%,涉及职工6484人,资金192.7万元。后依据政策,对其中195家中小微型企业提高标准至上年度缴费的100%,也已补发完成,涉及职工5531人,资金138.9万元。

3、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政策得到很好落实。通过精准推送信息,电子显示屏连续滚动播放宣传政策,在经办窗口摆放宣传材料,逐一电话联系,一对一宣讲政策等方式大力宣传,现已有75人纳入了扩围后新的保障范围,政策受益率达0.5%以上。所有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人群,全部由系统审核,三级审批后再由系统发放,实现了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全面取消手工经办、全面取消直接收支现金业务的“三个全面取消”。严格按时间节点、发放标准进行发放,保证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等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六)就业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1、就业扶贫工作

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人员118人安排了就业,就业率100%,其中单位就业65人,灵活就业25人,扶贫专岗就业28人,对10人进行了免费培训,其中3人已经培训完成,7人正在培训当中,培训工种有电工、焊工、保育员。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

自2020届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通过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后,人社局对下发数据进行了汇总核实,仔细核对毕业生信息,逐条校验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生源地等相关信息,有缺项、漏项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对信息准确无误的立即开展就业服务,通过电话联系、微信交流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走访摸排,准确掌握每一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需求、就业状况。对有就业需求的人员进行了求职登记并推荐合适的岗位信息,提供就业见习机会。由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统计2020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62人,截至目前,已完成实名登记562人,为463名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就业咨询服务。目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7%,比省厅目标高出4个百分点。

3、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商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市委员会、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市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廊人社字[2019]101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结合本县实际,人社局2020年7月制定出台《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面向全县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截至目前,已认定8家单位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共提供85个就业见习岗位。

4、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截至目前,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9笔,贷款金额1870万元,贷款笔数、贷款金额较去年同期都有较大增长。今年以来,人社局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后期跟踪、管理工作的力度,在每个季度审核贴息资金时,采取多种措施跟踪创业者正常使用贷款经营情况:一是协调社保经办机构,检查创业者是否存在其他单位就业参加社保情况;二是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到工商部门检查创业者是否存在注销营业执照等问题;三是通过打电话和视频连线等方式检查创业者是否存在非正常经营、非正常使用贷款等情况。自查中未发现贷款对象不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现象,贷款资金也已全部用到创业活动中。

二、强举措、严标准,落实民生政策

(一)扶贫兜底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政策。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核实,县审批”的程序,将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了兜底保障范围。截至目前,我县共有115户260人纳入了低保保障范围,10户10人纳入了特困供养范围。

(二)城乡低保工作。严格落实《县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比对办法》、《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由民政、房管、人社、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参与的共同核查机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目前,我县城乡低保标准达每人每月685元,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000.8万元,惠及城乡低保40748人次。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严格落实《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管理,保障政策落实。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17.5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12440人次,标准为每人每月255元;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9.5万元,惠及重度残疾人32923人次,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篇11

按照我市从2020年7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月620元(原为560元、上调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月430元(原为380元、上调50元)标准实施保障。落实《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按规定进行入户调查、核算家庭收入,按照核定的家庭收入,差额确定补助标准。

三是严格落实低保复查中新增、退出人员的“把控关”。

篇12

局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年初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及时调整了民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西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良、查金明、任锁军、李忠强、郭领成(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秘股,具体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监管、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强学习宣传,增强保密意识

利用局机关学习例会时间,传达、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资料,了解保密工作情况和上级要求,认真学习了县委保密办《关于对保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的通知》(眉保办发[2013]8号)文件精神,重温了《保密法》,使干部、职工增强了保密观念,从而牢固树立敌情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涉密资料安全

篇13

政务服务工作符合“两集中、两到位”的具体要求。不存在项目入驻不完整、审批环节外流、授权不到位等情况。

二、办事公开情况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将组织机构代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等2项项目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等“七项公开”内容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中心质监窗口进行了公示。

三、并联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了《政务中心并联审批及代办工作考核办法》,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全面推行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制度(参与了对开发区金瑞电工有限公司重点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提高项目办结率。

四、电子政务大厅值守情况

落实了专人值守电子政务大厅,积极做好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推行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实时咨询、网上审批、办件查询等在线服务。

五、“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窗口严格实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及一次性告知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标准备案时限均为3个工作日,截止目前,窗口工作服务水平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无一件服务事项超过公开承诺时限。

六、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