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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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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管理

篇1

当前消费者不只关注商品的基本功能和使用年限,也逐步的注意商品的文化以及与当前的社会发展是否匹配。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在描述商品质量时不能再简单的认为是内在质量,还需要描述它的外在和市场质量。这都是由于买方市场在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下而逐步形成,各企业间为了争夺消费者的竞争变得激烈。

 

商品的内在质量比如基本的使用功能,我们能使用这个商品的年限,使用期间是否可靠以及使用期间是否安全等,是最基本的要求,要给于消费者最基本的功能和最基本的安全性。商品的外在质量比如外在的式样和使用的材质质感等,针对的是消费者的审美诉求。而商品的市场质量比如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该商品是否有名以及消费者使用中的售后情况等,针对的是在市场中的影响力。

 

二、加强商品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个企业想得到发展,必须有良好的企业形象,而企业形象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诚信。而企业有信誉的服务和经营,真诚和实在的面对消费者,让消费者体会到好的商品和服务质量,就是诚信的表现。而且消费者也愿意去消费那些质量和服务都很好的商品,这是当前市场经济的规律。想做好诚信,质量管理就称为了很重要的一点。

 

1、商品质量影响着企业的商品形象

 

一个企业的在社会上的信誉以及在公众中的知名度,与它自身的企业形象是息息相关的,而想获得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很重要也是很基础的一点就是有一个很好的商品质量。想让旗下的品牌成为一个名牌,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质量足够好。在顾客的潜意识里,名牌除了信誉好之外,还要具备很好的质量。因此,很好的质量对商品是很重要的。

 

2、商品质量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形象

 

企业销售到市场上的商品除了要保证最基本的质量之外,安全和环保也是值得考虑的,既不能伤害身体,也不能损坏环境,而这些都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形象的。此外,想提高企业形象,还涉及到形象质量的问题,而想提高形象质量,需要在经营方针和战略上去努力的塑造一个诚信的形象。而消费者对于形象质量的认知有以下几点变化:第一点是,消费者现在不止要求商品是符合质量要求的,他们也希望商品能有更广泛的适用性;第二点是,消费者现在不止注意狭义的功能质量,也会注意到售后质量,甚至外观质量和性价比的质量等;第三点是,在商品基本的有形的硬性质量之外,消费者也会注意到服务这样的无形质量。而企业也需要不断的跟进和研究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也更好的维护企业的商品质量和形象。

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素

 

1、资源管理

 

企业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要调用各种资源,而资源管理是让生产高效进行且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手段,分为以下三方面:

 

( 1) 人力资源管理。人是左右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生产过程是不能脱离人的影响的。所以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一定要加强,企业要重视人才的培训、引进和开发,要在质量管理活动中利用好人力资源。

 

( 2) 信息资源管理。在产品生产中,会有多种多样的信息影响产品的质量,不只是企业内的诸如管理层和工人间的信息,工人和工人的信息,也包括外部的诸如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产品交流的信息。

 

( 3) 物质资源管理。想搭建一套质量管理系统,有一些物质基础比如数据库和网络等也是必须的,没有它们就无法搭建一套完整的体系。

 

2、管理职责

 

( 1) 为企业制定质量方针。企业的质量方针指的是,企业在质量体系中的产品等级,代表了企业质量的形象,是产品质量的目标,以及相应管理人员的作业情况。

 

( 2) 为企业规定质量目标。企业的质量目标指的是质量方针的具体化,是质量方针具体行动步骤的落实。质量目标的主要目的是保证产品质量标准与消费者满意的一致性,保持企业产品质量改进的持续性以及企业在效益与效率增长上的高效性。

 

( 3) 为企业确定质量职责和权限。企业的质量职责和权限指的是,企业的生产员工和管理人员结合质量控制上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力所做的规定。另外,职责和权限配置以生产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团结合作作为基本原则。

 

3、企业产品实现过程

 

企业产品实现过程可以用企业产品的质量环来进行表示。企业产品的质量环指的是,从识别消费者需要到评定消费者需要是否被满足的各阶段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相互作用、相互活动的概念模式。企业产品实现过程的概念模式,包括了消费者意见汇总的过程、产品设计的过程以及产品生产的过程。其存在于企业管理和企业产品的全部过程中。

 

四、如何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

 

1、必须确立全新的质量管理观念

 

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企业要想实现质量管理的加强,在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的同时,还要根据复杂多变的市场情况,不断进行质量观念的更新。市场的发展与变化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除此之外,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也越来越短。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要树立全新的、动态的质量观念,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的规律,进行质量标准的调整,从而生产出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

 

2、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的生产过程是一个物质转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将多种生产要素进行有机结合,并按一定的程序和规律进行转化。现代企业必须做到扎扎实实落实基础管理与基本制度。企业在制定基本制度时,不仅要符合企业的整体规划目标,同时也要关注到每一个生产环节,要让企业的工作人员真正懂得:制度是维系质量的根本保障,让每一位工作人员将执行规章制度作为自觉行动。质量管理制度是对生产活动经验的总结,是体现企业人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与规范要求。良好的管理制度既能对工作人员进行行为的制约,同时也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其成为为实现企业质量目标而发奋工作的人。

 

企业质量标准是企业生产运作的基本准则。企业质量标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能正常发展。由此可见,为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估制度。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这决定了质量标准不能一成不变。为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始终能在高起点上运作,要求企业要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对企业的质量标准不断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并确立最为合适的质量标准。

 

为了体现按劳取酬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应当把质量工效与工资挂钩,从而积极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把企业利益同自身利益相结合,把自己置身于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中,充分体现责任、效率与利益。通过实行质量工效与工资挂钩制度,可以在企业内部形成目标一致、责任同负、风险同担、效益同享的质量共同体。

 

3、树立企业质量文化意识

 

企业的质量文化指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并适应外部的激烈竞争环境,企业全体员工所共同拥有的与质量价值观。建立和发展质量文化需要对如下观念进行转变。质量管理是一种全过程管理,需要全员参加;质量管理需要以人为本,管理层的质量观念的转变才是质量文化的关键。只有提高了企业的质量文化水平,才能更好的实行企业质量管理的措施。

 

篇2

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目标,导致我国社会市场化、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我国提高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它也给我国带来不利和风险。如何抓住机遇,兴利除弊,就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加强对商品质量的控制与管理的研究。

一、“入世”后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匮乏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培养的人才越来越趋向于多学科复合型。入世之后,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将逐步提高对外的开放程度,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2005年12月11日起,我国检测市场已经全面开放,一些国外检测机构已获准在我国设立独立子公司,从事检测服务。由于国际一些著名检验机构十分看好我国这个庞大检测市场和其丰厚的收益,他们进入我国检验市场会使竞争更加激烈。当然,国际竞争机制的引入,也将有利于促进我国检验市场的优胜劣汰、合理布局,促进我国的质检机构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有利于我国的检验机构联合、重组;有利于我国的质检机构按照国际通行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来运作;有利于我国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做法来规范检验市场。

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商品质量检验涉及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广,检测指标越来越多,检测标准越来越高,因此,促进了商品质量检验市场的迅速发展。从目前来看各行各类商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大约有几千家,而且数量还在增加,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故需要大量的商品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而目前从事商品质量检验的人员一般或是食品、或是纺织、或是机械等某专业的人员,从事商品质量检验管理人员一般是学习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专业人员。既懂商品属性、商品检验技术又懂得管理的人员极为缺乏,这正是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所要培养的人才类型,也是商品质量检验市场所需要的人才。从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培养的专业归属来看,目前,可以归属商品学专业,以其专业方向招生。

二、社会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所需人才的层次和知识结构

在经济全球化时期,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的培养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专门人才需求的培养问题,笔者调研了部分高等院校商品学专业(或商品学方向)建设、课程设置和相关的实验室情况,走访了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进出口报关公司、连锁经营企业、保险公司、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用人单位,了解了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的需求和要求,重点研究了其发展所需人才的层次和知识结构,明确了其培养定位和培养目标。

(一)社会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的需求分析

通过调研明确了目前社会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方向人才的需求主体是商品质量检验高层、基层管理机构和企业,他们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方向人才的需求主要有4个方面:为提供商品质量检验社会服务,对人才的需要;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对人才的需求;企业管理,对人才的需求;商品检验技术研究与开发,对人才的需求。在上述4类人才需求中,第1方面人才的需求会随着商品质量检验机构涉及领域的扩大、数量的增加而不断加大。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服务的触角已伸向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大到重大工程标准核算,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家庭装修不再停留在美观舒适上,还要求健康、环保,检测就必不可少;目前,“只要有需求,就会有服务”的检测市场已初步形成,检测项目涉及环境监测、食品卫生、产品标准等多个方面。第2方面人才需求会随着政府管理力度的加大,管理职责的健全,市场管理的规范而不断增加。第3方面的人才会随着企业自律意识的加强而不断增多,企业是由利益导向的,如果实现商品质量检验的结果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即便没有政府部门的推动,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足,也会主动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权威报告,作为产品质量的信用凭证。第4方面人才的需求层次则较高。经分析在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需求层次上,可将该人才大体上分为4类:一是技术型检验人才。这类人才主要是在商品质量检验机构从事商品质量检验与鉴定,负责出具检验报告,要求他们具有某一专业背景,掌握检验设备的使用,精通检验技术,熟悉检验标准。二是管理型检验人才。这类人才主要是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检验机构、企业从事商品质量检验业务开发、业务管理,要求这类人才不仅懂得商品及其企业的技术管理、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安全健康管理、进出口管理和物流管理,也要懂得各类消费品生产或服务性行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服务指导型与监督引导型管理。要求在商品及其企业的技术与经济管理相结合方面,系统掌握上述有关管理所需要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进出口产品(商品)技术特性、质量管理、环境及安全管理政策、法规,了解国内外产品(商品)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动向及其规律,具有较强的分析、决策、协调和组织的能力。三是研究型检验人才,这是对人才要求较高的需求类型,要求这类人才除了具备以上的两种人才的能力外,通晓检验理论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能从战略上分析和把握检测市场的发展趋势,可从事政策研究、标准研究等。四是开发型检验人才,主要从事检验项目研究、开发,检验设备的研制等。基于上述分析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培养,本科应定位于第1、2类,主要是第2类。

(二)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

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所具备的知识结构应包括以下4个方面:商品知识;检验技术;管理知识;检验行业的特定知识。在商品知识方面,不仅要了解某一类或某几类商品分类、属性、功能等,还要了解与商品相关的生产流程、工艺等,如机电商品学、金属材料商品学、非金属材料商品学、建筑材料商品学、纺织商品学、食品商品学、工程力学、金属材料学、金属工艺学、纺织品生产工艺学、食品工艺学等等;在技术检验方面,不仅要掌握或了解物理检验、化学检验、生物检验、力学性能检验的基本方法和某类商品特定的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还要掌握或了解数据分析方法、计算机技术等,例如长度、重量、密度、强度、刚度、硬度、稳定性、耐磨性、化学成分、化学稳定性等等的检测方法、检测设备使用、数据分析等等;在管理知识方面,不仅要掌握管理的基本理论,还要掌握企业内部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方面的知识,例如管理学原理、商务交流、市场营销、现代物流、贸易理论等等;在检验行业特定的知识主要是与检验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国际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等。

单独掌握以上任何一个方面的知识,均无法满足现代和未来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对人才的综合素质的要求,培养熟悉商品专业知识、掌握商品质量检验技术、懂得管理基本理论、具有管理基本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是现代和未来社会最急需、最受欢迎的人才。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才发展量化分析与预测[EB/OL].中国网,2004-12-27.

2、选择新增专业更需理性慎重[N].中国教育报,2005-07-27.

3、检测市场将开放 人才争夺战在即[N].人才市场报,2005-09-28.

篇3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口商品检验和质量监督,提高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经贸部、国家商检局关于加强出口商品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厦门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对管辖范围内重要出口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产品和质量保证能力的考核。经考核并获得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以下简称质量许可证)的商品,经贸主管部门方予签发出口许可证,外贸经营单位方准收购和出口,商检局方予检验放行。

第三条 重要出口商品包括:(一)大宗传统出口商品,(二)品质不稳定的出口商品,(三)涉及卫生、安全的出口商品,(四)有出口发展前途的商品。具体实施品种除国家商检局另有规定外,由各地商检局分期分批公布。

第二章 获得质量许可证的条件

第四条 获得质量许可证的生产加工单位应具备下列各项必备条件:

(一)有正厂长抓质量,并有厂领导分管的独立的检验机构,有健全的检验制度。

(二)产品经商检局或商检局指定的单位按规定抽样检验合格并获得证书。

(三)半年内商检局检验(包括品质、数量、包装、安全、卫生,下同)累计批次合格率达80%,一年内未发生大的质量事故或由于生产、加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国外退货。

(四)按《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考核评分表(试行)》(见附件一)考评,总分达到400分,而且评分表二、三项单项分别达到80和96分。

第三章 质量许可证的申请、考核和颁发

第五条 出口商品生产、加工单位申请质量许可证,应向当地商检局登记,领取并填写《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由生产、加工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商检局。

第六条 商检局接到质量许可证申请书后,应首先抽样检验产品,合格后单独或会同生产、加工单位的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质量许可证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达到第四条(四)款规定分数,并满足其他必备条件的批准发给质量许可证。对不合格的申请单位,应整顿改进,一般半年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第七条 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或企业验收合格的申请单位,各地商检局在进行质量许可证考核时,对相同项目可酌情减免。

第四章 质量许可证的管理

第八条 质量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在有效期内商检局应对获证单位进行日常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有关出口产品的出厂原始检验记录、检验统计台帐、厂内质量信息反馈、质量改进情况以及认可检验员的工作情况等,必要时选择若干单位进行全面复查。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发证商检局吊销质量许可证:

(一)国外客户对质量反映强烈,一年内两次要求质量索赔或退货,经查明系生产加工单位责任的。

(二)半年内商检检验批次合格率低于80%。

(三)商检局日常检查监督和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在限期内仍不改进的。

质量许可证被吊销半年后,方可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 在质量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半年内,获证单位可向当地商检局申请办理下一有效期的接转手续,逾期不办者,证件自然失效。商检局在收到接转申请后,应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对申请单位进行全面或重点复查,合格后予以办理接转手续。

第十一条 质量许可证不准伪造、变造、涂改、转让、冒用,违者吊销证件并追究当事人及其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质量许可证和登记表、申请书由负责审批的商检局在当地统一印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十三条 考核工作中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负担。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由国家商检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考核评分表(试行)

一、技术管理(基本分80分,实得分: 分)

------------------------------------------------------------

 序 |

| 基 | 实 |

| 检 查 项 目 |

| 本 | 得 | 备

 号 |

| 分 | 分 |

--|---------|-----------------|----------------|--|--|------

 1 |

检查产品设计 |(1)任意抽一套设计和工艺文件,  |(1)每残缺一张扣2分。

| 10 |

| 各小项之

| 和工艺文件的完 |

检查完整性。

|基本分扣完

| 整性,统一性和 |(2)任抽工厂的技术、质检、车间  |(2)一种不统一扣2分。

| 10 |

|为止,不出

| 正确性。

三个部门的5种设计和工艺文  |

|现负分。下

件,检查统一性。

|同。

|(3)分别抽3份设计和工艺文件,

|(3)技术上每出现一处差错,或签 | 10 |

检查技术上有无错误,更改、 |

审手续不齐全扣1分。

 |

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 |

质量标准

|(1)检查原辅材料、外购件、半成  |(1)每缺一种标准扣5分,审批签 | 10 |

品和成品质量验收的现行标

字手续缺一处扣1分。

 |

准,审批签字手续是否齐全。 |

|(2)检查现行检验标准和有关技术  |(2)有一处不符扣2分。

| 10 |

条件是否符合合同和有关规

定。

 3 |

技术管理制度 |(1)检查是否建立了从上到下的各  |(1)未建立者扣15分。一处不健全 | 15 |

级技术责任制。

者扣2分。

 |

|(2)任查车间10道工序,检查工艺  |(2)有一道工序未执行者扣2分。 | 15 |

纪律。

------------------------------------------------------------

二、设备、工装及检测器具(基本分100分,实得分: 分)(不得低于80分)

------------------------------------------------------------

 序 |

| 基 | 实 |

| 检 查 项 目 |

| 本 | 得 | 备

 号 |

| 分 | 分 |

--|---------|-----------------|----------------|--|--|------

 1 | (1)检查主要  |(1)任意抽取二种主要半成品的设  |(1)每缺一件扣2分。

| 20 |

 设 |半成品的设备工

备工装。

 备 |装是否齐全。

 工 | (2)检查主要  |(2)任抽主要设备工装5套,按图

|(2)每缺、损一件扣2分,主要精 | 15 |

 装 |设备工装是否准

对照实物,查有无缺、损零

度项目达不到工装图纸要求每|

|确完好。

件,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项扣3分。

 |

 2 | (1)查设备工  |(1)抽查三台生产设备的技术资料  |(1)缺一项扣2分。

| 10 |

 设 |装管理制度。

和档案,检查是否齐全。

 计 | (2)查设备工  |(2)抽查三台生产设备的交接班记  |(2)未按规定保养,一项扣1分。 | 10 |

 工 |装维修保养。

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了解维护 |

记录记载的故障未及时修复的|

 装 |

保养状况。

扣2分。

 |

 管 | (3)查设备工  |(3)查看6~12个月内工厂设备工

|(3)完好率低于90%的扣5分。低 | 10 |

 理 |装完好率。

装自查和上级检查结果。

于85%扣10分。

 3 | (1)检查检测  |(1)抽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5道重

|(1)每缺一种扣3分。

| 10 |

 检 |手段是否齐全。

要工序,看质量检测器具是否 |

 测 |

满足需要。

 器 | (2)检查计量  |(2)检查检测仪器和检量具的鉴定  |(2)未建立的扣10分。执行不严的 | 15 |

 具 |管理制度及执行

校对制度是否建立和执行。在计|

扣3分,一台仪器无合格证或 |

|情况。

量室,理化室及生产现场任抽三|

超期使用扣10分。检量具有一|

台仪器,五把通用检量具。

把不合格扣3分。

 |

| (3)检量器具  |(3)在生产现场抽10把通用量具进  |(3)每一把不合格扣2分。

| 10 |

|是否完好和准确。 |

行检定。

------------------------------------------------------------

三、质量管理(基本分:120分,实得分: 分)(不得低于96分)

------------------------------------------------------------

 序 |

| 基 | 实 |

| 检 查 项 目 |

| 本 | 得 | 备

 号 |

| 分 | 分 |

--|---------|-----------------|----------------|--|--|------

 1 |

组织机构是否 |(1)大中型厂是否建立了全面质量  |(1)未建立的扣10分。查看工厂质 | 10 |

| 健全。

管理机构,小型厂是否建立了 |

量会议记录和质量管理机构活|

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了 |

动情况,厂长很少关心或工作|

专职人员并由厂长直接领导。 |

开展不力的扣5分。

 |

|(2)车间专职检验员(不含车间检  |(2)车间专职检验员未由厂检部门 | 15 |

验工)是否由厂检部门集中领 |

集中领导的扣10分。发现各级|

导,厂检部门是否有质量否决 |

领导不尊重质检部门意见,重|

权。专职检验员数量是否达到 |

数量轻质量情况的,一次扣3 |

规定的比例。

分。专职检验员数量未达到主|

管部门规定比例的扣5分。  |

|(3)车间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机构  |(3)未建立的扣5分,工作开展不 | 5 |

和配备了质量管理人员。

力的扣3分。

 |

 2 |

产品质量指标 |(1)工厂是否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  |(1)查看近二年工厂方针文件,无 | 15 |

| 与计划措施

质量指标和改进、升级创优指 |

质量措施计划的扣10分。

标及相应的措施计划。

|(2)质量指标与计划措施是否落实  |(2)有一级未落实的扣10分,上级 | 20 |

到部门、班组和个人,有无检 |

下达的指标一项未完成扣5分 |

查考核。

升级创优计划未按进度执行的|

扣2分。没有定期检查的扣2分|

 3 |

产品质量控制 |(1)检查进厂原材料、辅料、外购  |(1)查看原始记录及入库验收凭证,| 10 |

件、半成品等有无质量把关制 |

发现无控制无制度的扣10分,|

度。

未经检验而入库的,一次扣5分|

------------------------------------------------------------

(续)

------------------------------------------------------------

 序 |

| 基 | 实 |

| 检 查 项 目 |

| 本 | 得 | 备

 号 |

| 分 | 分 |

--|---------|-----------------|----------------|--|--|------

| (2)检查产品是否已建立了制造过 | (2)未建立保证体系的扣10分,无| 10 |

程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工序|管理点的扣5分,管理点没有达到稳 |

是否已建立了管理点。

|定质量目的的扣5分。

 |

| (3)检查检验制度是否齐全,贯彻 | (3)查看从原材料入库到各个生产 15 |

|是否有力,不合格品(含半成品)有无|环节的检验制度,少一种扣2分。  |

|标志、隔离,与合格品有无混淆现

| 查生产现场,发现未检件流转到下|

|象。

|道工序或不良品未经处理流入下道工|

|序一次扣3分。

 |

| (4)检查工厂奖励制度是否体现了 | (4)没有体现质量第一的扣10分,| 15 |

|质量第一的方针,是否把提高产品质 |未列入奖励重要条件的扣5分。

 |

|量和改善质量管理做为重要奖励条

|件。

| (5)检查是否建立了产品质量档案 | (5)查看出口产品质量档案,缺一| 10 |

|(包括原始检验记录,运行记录,合 |项或出现差错扣1分,未建立信息管 |

|格证,试验报告,原材料检查记录

|理办法的扣5分。查6~12月内信息 |

|等),是否齐全、准确,是否建立了质|单5~10份,发现传递、反馈处理不 |

篇4

本办法适用于以计量单位和数值进行结算或者标称的商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

*市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技术监督局)是本市商品计量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在市技术监督局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法定计量单位)

商品经营活动中,凡需计算商品量的,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五条(经营者的计量责任)

商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和定量包装、定量灌装商品的生产者(以下简称生产者),应当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保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保证商品计量的准确性。

第六条(计量器具的检定)

对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由技术监督部门实行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的目录,由市技术监督局公布。

第七条(计量器具的配备)

销售者和生产者应当配备与其商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量器具。

销售者销售商品或者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定量灌装商品时,应当使用极限误差小于或者等于该商品计量负偏差的允许值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的配备规范,由市技术监督局制定。

第八条(商品计量负偏差的允许值)

商品计量负偏差的允许值,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未规定的,按本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商品量的明示)

销售者、生产者在商品经营活动中,必须向用户、消费者明示商品量的准确数值。

商品量的数值必须由合格的计量器具测得。不得伪造商品量的数值。

第十条(商品量短缺的补偿)

商品经营活动中,商品量短缺超过规定的,销售者应当向用户、消费者补足份量或者补偿损失。

销售者在补足份量或者补偿损失后,对属于商品生产者或者提供者责任的,有权向商品生产者或者提供者追偿。

第十一条(特殊商品的商品量检测)

根据市场商品量检测的需要,市技术监督局可以制定特殊商品的商品量检测方法,在本市商品经营活动中实施。

第十二条(禁止事项)

销售者和生产者不得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不得伪造、盗用强制检定印、证。

第十三条(调解和仲裁检定)

在商品经营活动中,因商品量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检定。

在争议的调解、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改变与争议有关的计量器具的技术状态以及有争议的商品量。

第十四条(对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而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伪造数值的处罚)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或者伪造商品量数值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对伪造、盗用强制检定印、证的处罚)

伪造、盗用强制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对使用非法计量器具的处罚)

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的,责令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对配备计量器具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不按照计量器具的配备规范配备计量器具的,责令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对商品量短缺的处罚)

商品计量的负偏差超过规定的允许值,又拒绝向用户、消费者补偿的,责令其补偿损失,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行政处罚主体和罚没收入)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技术监督部门执行,其中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

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时,应当开具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定量包装、定量灌装商品:指在生产过程中按规定数值的商品量进行一次性包装、灌装并有统一净含量标记的商品。

(二)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指在商品销售和定量包装、定量灌装商品生产过程中能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和量具。

(三)极限误差:指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检定规程中对计量器具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值。

(四)商品计量负偏差:指商品量的实际数值低于商品结算或者标称量的状况。

(五)仲裁检定:指用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第二十三条(出口商品的例外情形)

在对外贸易中,生产者根据外国客商订制、订购出口商品的要求而使用的计量器具和计量单位,不受本办法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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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管理,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1的规定。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第六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2的规定。

第七条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第八条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本办法附表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第九条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4中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样本中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4的规定。

第十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允许短缺量以及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对因水份变化等因素引起净含量变化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在规定条件下商品净含量的准确。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应当充分考虑环境及水份变化等因素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产生的影响。

第十三条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进行的检验,应当由被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进行。

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应当考虑储存和运输等环境条件可能引起的商品净含量的合理变化。

第十四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使用商品的包装时,应当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正确引导消费,商品包装尺寸应当与商品净含量的体积比例相当。不得采用虚假包装或者故意夸大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尺寸,使消费者对包装内的商品量产生误解。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保证计量诚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对生产者进行核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颁发全国统一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允许在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

第十六条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产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的,责令其整改,停止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拒绝整改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处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责令改正;未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本办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从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的机构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取消其从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工作的资格,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检验数据的。

(二)违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进行计量检验的。

(三)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验的。

(四)擅自将检验结果及有关材料对外泄露的。

(五)利用检验结果参与有偿活动的。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预包装商品是指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或者包装容器将商品包装好,并有预先确定的量值(或者数量)的商品。

(二)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

(三)实际含量是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通过计量检验确定的定量包装商品实际所包含的量。

(四)标注净含量是指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上明示的商品的净含量。

(五)允许短缺量是指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的最大允许量值(或者数量)。

(六)检验批是指接受计量检验的,由同一生产者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一定数量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或者在销售者抽样地点现场存在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

(七)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是指由同一生产者生产,品种、标注净含量、包装规格及包装材料均相同的定量包装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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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砼使用前的质量控制

所谓的优质的商砼首先是砼的强度得到保证。砼配合比是进行生产的依据,直接关系到砼的性能和生产成本,是砼质量控制的核心部分。砼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结构设计的强度等级、砼的耐久性,及工程的结构部位、运输距离、施工方式等来确定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及拌和物的坍落度等性能。砼配置强度必须超过设计强度的标准值,以满足强度的保证率的需要。商砼在运输过程中,既离开了生产地,又未到达施工现场,处在动态失控之中,期间受到运输机械、人员素质、道路状况、气候、外部干扰等因素的影响。最让人头疼的是运输机械,目前国内砼搅拌车运输过程的砼离析情况并不少见,这不仅影响砼的质量及出料,更重要的是影响工程质量。砼运输罐的后锥有搅拌和出料两种功能,砼的装载量达到1/2以上,过搅拌会造成出料口部分粗骨料多,对于和易性差的砼尤为严重;砼搅拌车装料前应将拌筒内的积水排净,装料完毕,允许用不超过3~5kg的水清洗接料口,途中控制2~4r/min的慢速进行搅拌,砼的装载量约为搅拌筒几何容量的2/3。商砼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将搅拌车身处于水平位置,中、高速旋转20~30秒砼滚筒,使砼进一步均匀,当拌筒停稳后才能出料,并要加强观察,是否有离析现象。商砼水灰比调整应由商砼生产厂家进行,在现场严禁任意加水。对于见运输时间限制的控制,见表1。

浇筑时的科学操作

商砼的施工由施工单位完成,但是为了及时地掌握施工现场的情况,保证商砼的质量,商砼公司有必要在技术上协助施工单位,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能够及时地反馈施工现场的情况。商砼应按一定的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应在下层砼初凝或能重塑前浇筑上层砼。机械振捣浇筑厚度不大于30cm。商砼的浇筑振动棒操作人员应安排有操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熟练振动棒的操作方法。作到“快插慢拔”每个插入点的振捣时间应由现场确定表面出现少量砂浆,无气泡逸出为止,一般10秒左右,插入点之间距离控制在振动器作业半径的1.5倍;振动棒的插入深度应至少插入下层砼5~10cm,消除上下层砼之间的缝隙。严格遵循振捣的4不原则:1不得漏振;2不得过振;3不得用振动棒赶浆;4不得振动钢筋和模板。因商砼的坍落度一般较大,初凝时间较长,石子粒径偏小,浇筑速度快,张力和冲力大,易发生胀模、漏浆,所以对模板支撑的牢固和严密程度要求更高,浇筑过程中更应不间断地加强检查和加固补救,同时浇筑后的砼表面易发生龟裂现象,最好待表面初凝后用木抹子毛抹一遍,并加强对砼的养护。3砼的养护砼的养护目的,一是创造各种条件使水泥充分水化,加速砼硬化,二是防止砼成型后暴晒、风吹、寒冷等条件而出现的不正常收缩、裂缝等破损现象。下面我们来探讨下自然养护的实施:为了使砼能够正常的水化、硬化,在砼成型后一定时间里进行养护,使周围环境有一定的温度湿度,以保证砼的强度、耐久性。自然养护是目前现浇砼工程中常用的养护方式,是指在自然条件下采用适当的措施维持一定的潮湿环境进行砼养护。自然养护期间应对砼采用适当的吸水保温材料如草垫、麻袋、塑料薄膜等进行覆盖,并适当洒水,使砼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足够的润湿状态。砼的洒水养护在浇注完毕,终凝后开始。对于塑性砼应不迟于成型后6~12小时,但在炎热、大风天气,应不迟于2~3小时。为了保证在养护期间内保持湿润,还应每天不断浇水,对于面积较大的部位还应储水养护,浇水次数取决与气候条件、覆盖物保湿能力。以保持砼处于湿润状态为原则,在一般气温15~20℃,浇注以后3天内,每间隔2~3小时浇水一次,同时夜间不少于2次。3天以后洒水次数根据气温不同按照下表进行确定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昼夜,对于有抗渗要求的砼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前3天浇水间隔不大于3小时,晚上不少于3次。总之,商砼的质量应从质量责任制抓起,从施工人员的操作质量抓起,从每道工序抓起,从影响质量的源头抓起。因此,使用前的质量控制,浇筑时的科学操作及后期的合理养护,是保证实现优质结构工程目标的关键。

本文作者:张国辉工作单位:黄骅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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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crete; Qual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混凝土的生产质量管理,必须做到“事先控制,层层把关”,坚持“ 以防为主,以纠为辅”原则,保证优质混凝土的生产,因此配制混凝土的原材料均需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原材料进场后均需通知试验室配合进行验收工作。 对不能达到有关国家标准,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拒绝收货,坚决作退货处理。

2.原材料质量管理

2.1水泥

1)水泥进场前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水泥进行严格检验,对每一批水泥均需抽样作水泥标号及安定性等进行试验。有其它要求时,尚应检查其他性能。另外用水泥留样桶进行封存,做好标识,由供需双方代表共同签字,存储于留样室,以便备查; 2)水泥应按批分别存储在专用的水泥罐内,为了减少操作混乱,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水泥,并在出厂三个月以内使用完;3)同品种同标号之水泥按批进行取样(一般以每500T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从散装水泥运输车中随机取样20Kg,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4)若水泥进行安定性检测发现问题,会立即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2.2砂、石

1)普通混凝土所用砂石应符合现行国标,并严格按GB/T14684-2001、GB/T14685-2001进行检测;2)对粗骨料要经常检查其质量情况,包括粒径、含泥量等的变化。质量不合格的不得进场使用。根据需要应按批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石子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及压碎指标值;3)对其来源的细骨料,应按批检验其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必要时还应检验其他质量指标;4)砂石在生产、采集、运输与存储过程中,严禁混入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有害物质,并按品种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在其装卸及存储时(分为已检区及待检区),使骨料颗粒级配均匀,保持洁净;5)对混凝土入模温度进行控制时,考虑在砂石仓加上蓬盖,以避免砂石暴晒雨淋,有效的控制骨料的含水率;6)砂、石采用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一般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满400m3也按一批论,作品质鉴定时取30~50Kg作砼配合比,砂取100Kg、石取200Kg, 取样时应分别从砂、石堆的上、中、下三处抽取, 拌和均匀后按四分法缩分提取;7)每个砂的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有机物含量及云母含量的检验。每次石的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及压碎指标值检验。当使用新产地的砂石时应按有关质量要求进行全面质量检验;8)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石子15份(在料堆的上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8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若砂石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2.3掺合料---粉煤灰

1)粉煤灰严格按GB/T1596-2005进行检测,括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含水率等,确认符合混凝土质量要求后才可使用;2)粉煤灰在运输与存储中,应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3)以连续供应的200T 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以一批,按批检验。不足200T的按一批论;4)散装灰取样是从运输工具、贮灰库或堆场中的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1~3Kg,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2.4 外加剂

1)用于混凝土的外加剂应符合GB8076-97规定;2)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所用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其品种与掺量;3)对购进的外加剂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应严格控制其浓度标准和搅拌均匀度,同时对其减水率,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测定,经验证确认对砼无有害影响后方可使用;4)不同品种外加剂应分别存储,做好标记,在运输与存储时不得混入杂物和遭受污染。

2.5水

1)拌制混凝土用水一般选用自来水,并应符合JGJ63-89规定;2)未经检验的其它水,如海水、河水等,不得用于生产。

3.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

3.1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与控制

1)工程开工时试验室必须提前按设计要求进行综合评审分析,再一次做好混凝土的试配试拌工作,复核检查混凝土拌合物质量及混凝土其他方面性能;2)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在试配过程中必须严格检查和测定混凝土的各方面性能,如混凝土的含气量、和易性、缓凝时间、强度、抗渗能力、混凝土的收缩率等等,同时对试配所用的原材料也要进行严格检验。检查合格后的配比,方可用于生产;3)进行混凝土现场施工浇筑时应根据每天砂、石材料含水量和粗细等变化、坍落度、含气量,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进行实时调整;4)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配合比。

3.2混凝土质量生产过程控制管理

混凝土工作性能的好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条件之一。因此必须切实做好混凝土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混凝土的生产质量。另外在混凝土生产前,应加强计量设备的校正,过磅检查以及加强混凝土抽检频率。

试验室在施工前必须采用现场生产原材料,根据施工配合比, 进行混凝土的试拌工作,对混凝土拌合物的各方面性能再进行一次检测工作,如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含气量及和易性等。在混凝土生产前,控制室有关人员必须严格地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保养、调试,提前进行计量器具的检查、校准,确保原材料计量的准确度。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生产,生产时必须严格按配合比进行下料,严格控制计量偏差在允许范围内,混凝土生产企业的配料系统先进科学、精确配料,其中水泥、粉煤灰、水及外加剂计量偏差全控制在±1.0%以内,砂石计量偏差控制在±2.0%以内。

混凝土搅拌最短时间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根据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设备及耐久性混凝土的要求,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小于180秒;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根据实际情况检测拌合物的各项性能;施工过程中应测定骨料的含水率,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两次,特别是当雨天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测定次数,依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用水量和骨料用量,并根据骨料含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用水量,以确保砼的最优性。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观察混凝土流动性、保水性、 粘聚性、砂率、混凝土的含气量、混凝土拌合物经时损失及混凝土的凝结时间等等。搅拌车进机装料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如是否将鼓内残留水倒干净等;试验员在混凝土浇注前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每车混凝土在浇灌前必须搅拌5分钟左右,然后观察其和易性及坍落度情况,以避免到现场卸料时才发现而造成的混凝土不合格;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同一配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同一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其取样检验也不得少于一次。混凝土的含气量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两次。

4 .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及强度检验

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以及混凝土的强度检验评定按GB/T 50081-2002的规定;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和坍落度的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地点后规定在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每个试样的抽取,应坚持取样的随机性,考虑所取试样具有代表性的原则,随机从一搅拌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每个试样量应满足砼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少于0.02m3;用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同一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同一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5.混凝土施工的质量控制

5.1 混凝土浇注

1)每一构件或块体混凝土的浇筑应连续进行一次性浇筑完成。对于先张法在长线上浇筑混凝土时,每条生产线上的构件必须一次连续完成。对于结构尺寸较大的现浇混凝土梁体或其他大体积混凝土,可进行分次浇筑,但要根据受力情况或设计要求选择好施工缝的位置。2)混凝土拌和物要有良好的和易性,振捣要密实,表面应平整,外观符合要求。混凝土与应连接的其他结构,要连结紧密、粘结牢固。3)模板应晒水润湿,靠混凝土的一面应涂脱模剂。

5.2混凝土振捣

1)混凝土振捣应做到“快插慢拔”。快插是为了防止先将表面混凝土振实而与下面混凝土发生分层、离析现象。慢拔是为了使混凝土能填满振动棒抽出时所造成的空洞。(2)振动棒每插一点要掌握好振动时间。时间过短不易捣实,过长可能引起混凝土产生离析现象。一般每点振动时间为20~30s。3)混凝土分层浇注时,每层混凝土厚度应不超过振动棒长的1.25倍。在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5~10cm,以消除两层之间的接缝。同时在振捣上层混凝土时,要在下层混凝土初凝之前进行。

5.3混凝土养护

混凝土养护是指混凝土在浇筑成型后的规定期限内,为保持混凝土表面及内部有适当的湿度和温度,而采取的系列措施。合理养护是保障混凝土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混凝土充分水化,强度不断增长,防止混凝土收缩开裂的重要措施。

(1)混凝土养护的起始时间:①一般混凝土在浇筑完成后,应在收浆后尽快予以覆盖和洒水养护。②对炎热或大风天气下浇筑的混凝土,干硬性混凝土,路面、桥面等大面积、塑性收缩较大的混凝土,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立即用湿麻袋或薄膜进行覆盖。当须收浆或平面整饰时再揭开。收浆、整饰完毕后,立即重新覆盖养生。③混凝土表面有模板时,应在脱模后立即采用覆盖保湿养生。

(2)混凝土养护的期限

混凝土保湿、保温的养生时间,一般为14~21d。高温天气不宜少于14d,低温天气不宜少于21d;掺粉煤灰的混凝土、机制砂混凝土,可根据气候条件,酌情延长2~3d。

6. 结语

商品混凝土已广泛地使用于工程建设中,其质量直接影响着单位工程质量甚至整个工程质量。本文结合相关的工作经验,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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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需关系的特征

传统供需关系的特征:

1、大量、分散的供应商;2、几乎没有建立特点关系;3、供应商之间相互竞争,相互替代;4、没有正式的供应商行为评估;5、以价格和质量为主要的选择标准,但还是更突出价格因素。

现代供需关系特征:

1、偏爱数量有限的关键供应商;2、有供应商评估系统和双向大量供应;3、突出供应质量;4、调查供应商,巡视现场;5、与供应商有限的合作。

先进的供需关系特征

1、正式的供需关系认证;2、制定服务协议;3、行为规范和正式评估;4、理解供应商的成本构成。

如果说采购商关注的重心由关心价格转移到不仅关心价格,更注重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与交货及时性、售后服务是采购管理的一大进步的话,那么帮助、敦促供应商改进产品设计进而让供应商能主动为自己的产品开发提供设计支持,标志着供应管理进入了真正的伙伴关系阶段。

二、供应商的分类

如同人际关系一样,任何一个采购商永远不可能和供应商成为亲密、永远的好朋友,既然如此,建立供应商的管理梯次,寻找犹如标准化、专有技术、工艺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建立伙伴关系,显得十分重要。

采购商依照采购物品分类策略及物资依存等级,对供应商进行分类,针对不同供应商建立不同的关系。比较简单的做法是将供应商分成战略级供应商、重点供应商、普通供应商、拟淘汰供应商。划分标准按照八二原则,即占有80%采购额的20%供应商为战略与重点供应商,其余20%采购额的80%供应商为普通供应商。对战略与重点供应商应投入80%的时间、精力进行管理、改进,对普通供应商只需投入20%的时间精力跟踪其交货,服务。但是更先进的做法则是五类模块法,如下图:

采购商依据自身需求,与供应商共同的、明确的目标而建立一种长期的、合作的伙伴关系,双方之间相互信赖,有以下意义:

(1)缩短供应商的供应周期,提高供应灵活性;(2)减少原材料、备件的库存,降低行政费用,加快资金周转;(3)提高原材料、备件的质量,降低非质量成本;(4)加强与供应商沟通,改善订单处理过程,提高材料准确度;(5)共享供应商的技术与革新成果,加快产品开发速度;(6)与供应商共享管理经验,推动采购商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供应商的管理:

(1)外部跟踪考核:通过供应商会议、供应商访问等形式,针对计划实施进行组织和进度跟踪,内容包括对质量、交货、降低成本、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改进进行跟踪考核,定期检查进度,及时调整行动。

(2)内部综合考评:采购商内部通过供应商月度评价、体系审核等机制跟踪供应商的综合表现,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要求,对供应商的伙伴关系总体计划应至少每年检查调整一次,更重要的是采购商应将对伙伴型供应商能力的利用纳入到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计划中去。

(一)对供应商考核的指标:

(1)、质量指标:包括来料批次合格率,来料抽检缺失率,来料在线报废率,供应商来料免检率等;(2)、供货指标:包括准时交货率,交货周期,订单变化接受率等;(3)、经济指标:包括价格水平,报价是否及时,报价是否客观、透明、具体,降低成本的态度及行动,分享降价成果,付款等;(4)、支持、配合、服务指标:包括对订单、投诉、交货的反应表现,沟通手段,表现合作态度,共同改进,参与开发,售后服务等。

(二)对供应商评估的方法:

对现有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估,是考核供应商的重要手段,应根据采购商产品定位,经营战略和物料需求性质等,设置考核内容的权重,一般分为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两种:

(1)定性考核法:主要是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和评价者的主管判断,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2)定量分析法:指通过数据统计方法,对供应商的业绩作出评价的方法。

例如,某企业规定,某种物料的价格给予50分,品质30分,交货期20分。三个供应商报价分别为供应商A为59元,供应商B为63元,供应商C为70元。一年采购中,各供应商的表现如下表:

A、价格评估(50分)

价格分=直接价格比较*权重数

供应商A:59/59=100.0%*50=50.0

供应商B:59/63=93.7%*50=46.8

供应商C:59/70=84.3%*50=46.8

B、质量评估(30分)

质量分=合格率*全重数

供应商A:90.8%*30=27.2

供应商B:100.0%*30=30.0

供应商C:95.6%*30=28.7

C、交货评估(20分)

交货分=交货准时率*权重数

供应商A:80.0%*20=16.0

供应商B:94.3%*20=18.9

供应商C:84.4%*20=16.9

D、最终总分=加个分+质量分+交货分

供应商A:50.0+27.2+16.0=93.2

供应商B:46.8+30.0+18.9=95.7

供应商C:42.1+28.7+16.9=87.7

评估结果第一、二、三名分别为供应商B、供应商A、供应商C

各采购商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评估方法,加强供应商管理,提高采物物资质量,降低采购价格,提高物资售后服务水平,进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崔光明.中国物资出版社.2008

篇9

Key word.Ready mixed concrete; quality control; supervision中图分类号:TU528.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国家对建筑节能和环保减排政策的要求,各地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建设如雨后春笋,取得了快速发展。我市也是如此,由前几年的几家发展到后来的十几家,到现在的四十几家,预拌商品混凝土在建设工程中被广泛使用。实践证明,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对提高和保证工程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伴随着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快速发展和广泛使用,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责任不清,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不严格,行业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不稳定,令人堪忧,甚至影响建筑工程整体质量。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结构安全和耐久性,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提高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稳定性,规范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质量行为,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针对目前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现状及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谈一些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近年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人员流动较大、变动较快,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后,未能在企业资质证书上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手册未随着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变更重新编制修订。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图只落实到部门,未能落实到人。未建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工艺、检验工艺流程和不合格预拌商品混凝土处理记录或建立了不合格预拌商品混凝土处理记录,但无具体内容的记载。一些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分支机构(分站)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的情况不够完善。

2、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建立。部分企业实验室主任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试验人员流动性大,持证上岗的试验人员数量不够。部分企业实验室试验标准、规程不齐全,外加剂试验依据标准不准确。压力机无基础、无固定,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和水泥胶砂流动度仪无独立基础,不符合试验设备安装要求。水泥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温度控制仪表出现故障,不能有效控制养护箱的温度。实验室计量仪器、设备逾期未检定,水泥室试验设备逾期未检定,抗渗仪、温湿度表、钢直尺未检定,计量设备标识过期未更换。试验室无温湿度测定表,水泥破型室与水泥成型室、水泥成型室与其他试验室未分别设立,水泥成型室温湿度不符合要求。混凝土成型室无温湿度控制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且有混凝土试件逾期未拆模现象。无样品留样室。留样室样品标识信息不全,溯源性差。留样室封闭不严,有放置其他物品的情况。留样室环境不符合留样要求,掺合料、水泥样品留置数量不足、不规范,外加剂无样品留存,无留样记录。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加热设备故障,养护室温度不符合要求。混凝土标准养护室采用喷淋加湿方式,喷淋水直接淋至养护试块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存放有无编号试块,不符合试块编号连续、唯一的要求。试验数据上传未开通,试验数据上传因设备或程序的原因不能正常运行。

3、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检验。水泥试验记录及报告内容不完整、无结论。水泥试验记录有签字遗漏现象,数据修改不规范。水泥试验引用了过期作废标准。水泥试验记录空白处未做处置,复检报告中代表批量与水泥实际进场数量不符,试验依据不明确。砂、石试验记录不规范,试验结论不确切,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未进行碱活性检验,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未进行氯离子含量的检验。外加剂试验不规范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未严格按规程试验,试验记录过于简单。掺合料试验记录不规范、修改有涂改现象。无高精度的分析天平,粉煤灰烧失量试验设备精度不满足要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资料不齐全,试配记录中试验数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混凝土配合比计算书中的配置强度计算引用标准不恰当,试配记录与配合比报告关联性不强,未按混凝土设计规程要求设计配合比。

4、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水泥、掺合料、外加剂储料仓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个别生产企业的储料仓标识与实际储存的原材料有不符的情况。现场砂、石堆放场地地面未硬化,无隔离墙或隔离墙偏低,不同规格的砂、石在堆放边缘有混堆现象。混凝土搅拌机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已过期未及时检定,无混凝土搅拌机计量器具自检记录。砂子含水率记录的数据与混凝土配合比调整通知单中的数据不符。雨后进场的石子潮湿,但未检测石子含水率。个别生产企业无混凝土配合比调整通知单,部分企业的混凝土配合比调整通知单原材料的使用量与混凝土搅拌楼控制室计算机内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使用量不符或信息不一致。混凝土原材料上料计量、搅拌记录在混凝土搅拌机控制的计算机中储存未打印、无记录、无备份。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未按规范要求检测,部分企业试验人员对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测方法不熟悉。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信息不全,无试验人员签字栏。混凝土强度记录无试验人员签字,个别生产企业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按所供混凝土的单位工程进行统计评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发货单、运输记录中无到达工地时间。预拌混凝土技术交底资料内容针对性不强,未履行交接手续,无交接人签字。部分生产企业未按混凝土质量控制要求,建立水泥强度、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和强度管理图。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拌商品混凝土在现场卸料和浇筑时存在的问题。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运输需要通过特种车辆来运送,由于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原材料和运输时间的关系,在运抵施工现场后,预拌商品混凝土坍落度都有一定的损失。在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较大时,一些施工现场的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没有通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情况下,为了好施工,随意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中加水。认为用水稀释了混凝土拌合物,增大了坍落度,便于卸料、泵送、浇筑、振捣。而诸不知其加水,会改变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水灰比,影响硬化后混凝土的强度。有的甚至出现把润输送泵和管的砂浆,当成混凝土错打到工程结构中,从而降低了建筑结构的质量。

2、预拌商品混凝土在现场交货检验存在的问题。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到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没有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对进场的每车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交货检验,未检验预拌商品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是否符合合同或规范标准要求。

3、预拌商品混凝土浇筑的结构或构件养护存在的问题。由于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特点,混凝土浇筑的结构或构件比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结构或构件养护工作要求更高。有些施工单位不重视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养护工作,不了解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施工特点。而作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又没有给予及时的提示,使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得不到及时养护,因而造成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受到很大影响,混凝土出现裂缝,且降低了强度和耐久性。

4、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理控制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在使用预拌混凝土之前,监理单位需要审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证书、使用原材料的复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等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要求后,施工单位才可以使用。施工单位在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过程中,监理单位还需用扮演着“见证取样”的角色。即在监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试验检验人员在现场取样,在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监理单位还要审核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出具的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和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而一些监理单位未履行好自己的监理职责,把关不严,未起到应有的监理作用。

二、如何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管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内部质量控制

1、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取得资质之后,应在企业资质规定的生产范围内组织生产,不得降低生产设备、试验室设备、技术人员的配备等资质标准要求。未取得资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及其分站,不得向建设工程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已获得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的企业不得转借、出卖资质。

2、建立健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结合企业的实际,做好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各企业应制订相应的技术管理、质量检查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网络。健全和完善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原材料台账、完善混凝土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制度、部门岗位责任制和人员岗位职责,重要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人员技术培训制度。制订生产设备的保养、维护、检修和淘汰计划的制度。完善试验室管理制度,制订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完善计量系统的计量定期校验制度。同时,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还必须设立质量检查部门,配备足够的质量检验人员。

3、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是企业搞好质量管理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依托和范本,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组织各类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全国各地方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确保生产程序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4、严格实施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原材料的监管和检验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建立台账(包括厂名或产地、品牌规格、数量、出厂合格证、质保书、产品质量证明书)。要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分规格贮存、不得混仓。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及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和矿物掺合料。应当选用同一厂家、同一牌号,质量稳定的旋窑生产的散装水泥,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保书,对其品种、级别、批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核实。水泥的复验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性能指标,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复验。选用矿物掺合料应选择相对固定的厂家,加强矿物掺合料的复验工作。应按相关标准进行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的才能应用,其掺量应由试验结果决定。做好水泥筒仓和掺合料筒仓的定期清仓工作,并做好记录。有受潮、结块的水泥不得使用,超过质保期及有怀疑的,应按复验结果使用。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外加剂。在选择外加剂时,不仅要考虑外加剂的品质、单价,更重要的是考查外加剂质量的稳定性。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要符合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做好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试验,其合理掺量要通过试验确定。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有氯化物的外加剂,混凝土拌合物氯化物总量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

(3)粗、细骨料。在选择粗、细骨料时应注意骨料的强度、级配、粒径、针片状含量、含泥量及其它有害物质含量,这些都将对混凝土质量产生影响。预拌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对于质量有明显外观差异及波动性较大的粗、细骨料,应该增加检验批次。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按批检验碱活性。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应按批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拌合用水。预拌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或不含有害杂质的天然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不提倡使用经沉淀过滤处理的循环洗车废水,因为其中含有机油、外加剂等各种杂质,并且含量不确定,容易使预拌混凝土质量出现难以控制的波动现象。

5、严把混凝土配合比关。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核心环节,如果没有合理的配合比和相应的严格管理制度,即使有优质的原材料、良好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也不可能生产出既优质又经济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因此,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等标准和供货合同,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施工环境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根据实际常用材料进行系列化的混凝土配合的设计,通过系统试验,并经过验证试验确定常用配合比。设计混凝土配合比时应考虑水泥与外加剂的适应性和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坍落度的损失值。根据原材料波动变化,应及时进行配合比的再验证和调整,提供施工配合比。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将每一个配合比涉及到的各种原材料数据存档备查,达到可追溯。当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1)合同有需要时;

(2)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明显变化时;

(3)生产1000立方米以上,大方量混凝土时;

(4)根据统计资料反馈的信息,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时;

(5)该混凝土配合比的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6、加强人员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员素质对质量控制的作用。人是质量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素。如果人的素质不高,没有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没有高度的责任心,没有旺盛的工作热情,没有一定的技术技能,即使有上好的设备和原材料,也生产不出优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此外,由于混凝土是一种就地取材的地方性材料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对象的复杂性等特点决定了在原材料检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生产质量监控及技术服务等方面,不能生搬硬套书本知识,许多时候还需靠人的实践经验作出即时的分析和判断,它以理论为指导,实验为基础,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经验学科。因此必须重视人的管理和培训。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专项试验室,必须经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可。从事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试验人员应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要重视检测人员的上岗培训。

7、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及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的堆放贮存应符合要求,预拌商品混凝土原材料使用应按照先进先用,后进后用的原则,合理设计原材料储存位置和仓位,及时调整原材料的使用日期,防止材料因堆放时间过长而影响质量。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应采用密闭的储料仓,按照不同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分别储存。不同生产厂家、不同品种的水泥和掺合料严禁混仓,材料筒仓应加锁管理,筒仓外应有醒目的铭牌,标识内容应有:材料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检验状态等信息。原材料堆场应采用全封闭管理,场地地面要硬化处理,混凝土用砂、石料必须按照不同的品种、规格分仓堆放并设立永久性隔离墙,场地的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堆料仓口应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检验状态等信息。混凝土搅拌机械及其他机械设备的称量装置,必须定期由法定的计量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标定,并且做好经常检查及自校工作。每辆搅拌运输车经过对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及坍落度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做好记录。搅拌运输车的运输时间应满足合同规定,当合同未作规定,宜在1.5小时内卸料,不宜超过测得的混凝土初凝时间的1/2,已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而没有卸完的混凝土,不能使用。严禁在运输、等待和卸料过程中向混凝土加水。

(二)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检验是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控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主要手段。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运输直至施工的全过程中,它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它的主要作用有以下三点:一是,把好五关、监督三不准:即原材料检验关、配合比设计关、计量关、混凝土搅拌时间关、坍落度及强度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计量不准的设备不准生产,不合格的混凝土不准出厂,确保预拌商品混凝土符合质量要求。二是,做好事前控制,预防质量事故,通过对原材料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及时掌握混凝土的质量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预防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使混凝土的质量处于稳定状态。三是,反馈信息,通过对检验资料的分析整理,掌握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情况和变化规律,为改进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保证混凝土质量,充分利用外加剂和掺合料,降低成本,加强管理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依据。

2、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其检验规则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执行,出厂检验由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承担,生产企业必须按批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记录应存档备查,检验项目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出厂。出厂检验内容:

(1)通用品:检验混凝土强度、混凝土坍落度、掺有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应检验其含气量;

(2)特制品:除应检验混凝土强度、坍落度外,还应按合同规定检验其他项目,掺有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应检验其含气量。

3、交货检验实行见证取样,由施工单位负责在交货地点取样、制样,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理单位见证施工单位制样。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生产单位对进场的每车混凝土进行联合验收,并在“预拌商品混凝土现场交货检验记录”上签字。交货检验验收内容包括:

(1)确认预拌商品混凝土类别、批量数量;

(2)记录搅拌运输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完毕时间,确认混凝土的运输时间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

(3)确认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混凝土试块强度质量。

4、当坍落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混凝土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认为合同规定的坍落度无法满足施工浇筑要求而需要增大坍落度时,应征得建设或监理单位同意后,书面通知生产企业调整。判定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坍落度、拌合物质量以交货检验为依据;强度以见证取样送检的试块强度试验报告为依据;其他质量指标的判定由供需双方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在合同中约定。氯离子总含量以供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其他检验项目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三)重视预拌商品混凝土在现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等环节的工艺控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预拌混凝土的特点编制详细的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对于大体积混凝土、高强度混凝土和重要结构部位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在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结合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的生产、技术保证方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论证。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施工应遵循下列要求:

(1)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浇筑。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完成上一层混凝土的浇筑。底层混凝土初凝后再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及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严格进行。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摊铺厚度,布料均匀摊平,不得集中在同一处,禁止用振动棒将集中布料在一起的大堆混凝土采用长时间振捣逼浆流平,禁止用振动棒撬钢筋的逼浆手段摊平。禁止向混凝土泵车的贮料斗中混凝土中任意加水。

(2)混凝土的养护。施工单位应根据规范要求和施工部位、环境(气温、湿度、风速等)、水泥品种、外加剂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养护方案,严格按方案实施养护。混凝土浇水、覆盖、保湿养护时间:普通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四)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1、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施工、养护、检测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加以纠正;对工程质量缺陷要及时作出处理指令,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1)施工过程控制。监理单位应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大体积混凝土、高强度混凝土和重要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工程施工前,应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方案均需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监理人员应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浇筑过程实施旁站监理。通过对支撑体系的巡检,保证整个支撑体系的牢固、稳定;通过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混凝土浇筑顺序,振捣方法、养护措施等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规范和方案的要求。

(2)不规范行为和质量缺陷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现场监理员应随时阻止,若不能及时制止,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妥善处理。一般混凝土缺陷,由施工单位按施工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重新验收合格后通过。严重质量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质量缺陷整改方案,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处理缺陷的措施,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严重质量缺陷的事实应同时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五)完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制度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本辖区内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和使用管理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情况的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本地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状态建立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展开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将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信用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并与资质管理等挂钩,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以及质量验评标准,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是否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和地点从事生产活动,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2)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活动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效运行,生产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是否履行岗位职责;

(3)原材料进场台账是否建立,原材料是否按批复检合格后使用;

(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是否齐全,技术资料是否按规定归档;

(5)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出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6)实验室的设施环境及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计量设备检定证书是否齐全、有效,实验室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7)检测资料是否按年分类流水编号,是否存在抽撤、涂改现象,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

(8)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资质等级标准及管理要求,人员是否到位和持证上岗。

3、各地质量监督机构要完善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监理、质量检测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完善准入清出制度,加大对预拌商品混凝土动态监管力度。对相关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企业内部质量检测、混凝土运输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有效规范,对查实的可能影响混凝土质量的行为要及时责令改正。坚决取缔无资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擅自设立的分站,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现施工现场违法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为,将严肃追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记载不良行为记录。

4、加大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检查应做好监督记录,建立监督档案。

(六)充分发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协会作用

1、行业协会是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加强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各地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协会及相关协会应及时掌握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动态,围绕行业发展的需要,把研究提高混凝土质量作为一项当前的主要工作,强化自律机制;积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调研,引导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健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同时,要督促企业建立质量诚信档案,规范质量行为、严格质量检查、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评价的有效管理机制,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有序、诚信规范,推进混凝土技术进步,全面提高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水平。

三、结语

混凝土是工程的结构材料,关系重大,所以,质量问题不容忽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树立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充分认识到要建设成为一流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就必须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工程的要求、用户施工的环境等情况来提供优质产品,并同时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最终目标是使用户用得放心, 同时也使自己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处罚。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管理秩序,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品质量。

篇10

商品混凝土,又称预拌混凝土,简称为“商砼”,俗称灰或料:是由水泥、骨料、水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照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现代建筑施工大部分均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的使用可以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加快施工进度,减少环境污染,使混凝土的质量更稳定且易于控制,是混凝土生产技术的一大提高。

1. 商品混凝土及其生产的特点

1.1 随拌随用

由于用户的要求各异及混凝土本身的特点(如必要的工作性能、性能存在经时变化等),作为建筑材料的商品混凝土不能储存,只能按用户的具体要求临时生产,随拌随用。

1.2 受原材料影响非常大

作为普遍使用的一种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本身,受其组成原材料的质量和掺用量的影响非常大,如水泥的组分比例,外加剂的性能、用量及与水泥的相容性,砂石级配及含水率,水胶比等,混凝土质量对上述因素的变化非常敏感。

1.3 受环境影响明显

混凝土的相组成及强度、耐久性等特性,除受原材料影响较大外,受环境温度、湿度等影响也较大,且随时间而变化。

1.4 商品混凝土只是半成品

考虑到房屋结构对混凝土最终的强度及耐久性要求,商品混凝土供应站供应的混凝土只是一个半成品,要最终达到结构要求的强度、耐久性能等使用指标,还需要考虑运输、浇筑(包括振捣)、养护、使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5 混凝土所用原材料

尤其砂、石一般为地方性材料,性质不易改变,质量不容易控制,更不易改善,只有想办法去适应它。

所以,影响混凝土质量的因素众多且原因复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混凝土质量受到严重影响。而且有些原因,我们还不能认识清楚,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有时只能靠经验处理,有一定的盲目性。

2.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控制措施

2.1 选用优质的原材料

混凝土的组成材料为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和水,这些材料各项性能指标的优劣及其质量稳定性,直接影响到混凝土的质量及其性能。对原材料进行认真的筛选,是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基础。

2.2 加强生产前期管理措施

2.2.1 加强原材料的管理

(1) 石堆场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以免料堆底部积水。水泥、粉煤灰等粉料筒仓有防潮、防湿措施。

(2) 砂、石按品种、规格分隔堆放,严防混料,避免混用或错用。

(3) 各种材料标识清楚,特别是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贮存仓,进料口加盖上锁,并由专人管理,以防止进错料或受污染。

2.2.2 做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核心环节,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工程所需的耐久性。

(1) 用低水胶比、富配合比配制的混凝土具有良好的抗氯离子扩散、硫酸盐侵蚀性能和对钢筋的长期防腐蚀性能。

(2) 掺适量的优质高效减水剂,大大增加减水效应,显著降低水胶比,提高混凝土强度。

(3) 掺加适量优质粉煤灰、矿粉,取代部分水泥和部分细骨料,在保证混凝土强度等级与稠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显著提高混凝土的密实性,增强对钢筋的保护作用。

2.2.3 加强混凝土配合比管理

(1) 结合具体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原材料性能状况,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混凝土配合比理论设计计算、试验和调整。由试验室通过试验取得的配合比在生产前再进行复验,符合规定要求后,方能应用于生产。

(2) 混凝土配合比在生产过程中要进行动态控制,动态控制在基准混凝土配合比基础上进行,由试验室掌握,根据工程情况、设计要求、气候变化、运输距离、原材状况等因素,结合实践经验进行调整。

2.3 过程控制措施

2.3.1 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 确保计量精度。

系统是混凝土生产的重要部分,有条件的工程尽量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当混凝土配合比或混凝土配合比编号输入计算机后,电子称对混凝土所需的原材料进行精确计量,混凝土需按配比严格配料,这使混凝土的离散性大大减小。定期进行计量动(静)校验,以确保达到gbl4902《预拌混凝土》规定的计量要求。

(2)确定合理搅拌时间。

根据搅拌机类型、实际搅拌效果、运输时间、坍落度大小等情况而设定搅拌时问。

(3) 加强过程检测。

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除随机抽样检测外,还应在出厂前目测每车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如有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坍落度及和易性不合格的混凝土不准出站。

2.3.2 加强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

(1) 根据工程要求、施工方案和原材料特点,将混凝土的性能特点(如缓凝性、强度增长规律、养护方式等)情况在技术交底时告知施工班组,使有关人员更加深刻认识和熟悉混凝土的特性,进行正确的施工操作。

(2) 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并且严格控制混凝土从出站到浇筑的间隔时间,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及质量。

(3) 在施工现场随机进行混凝土取样,并按规范制作试件,妥善养护,作为判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

(4) 为控制好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搅拌站派出现场服务员或技术人员,监督处理现场的质量问题,并及时与搅拌站有关部门联系、反馈信息。

2.4 加强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是进行混凝土质量控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主要手段。强化原材料、混凝土质量检验应做到:

(1) 把好五关、做到三个不准:即原材料检验关、配合比设计关、计量关、混凝土搅拌时间关、坍落度及强度关;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计量不准的设备不准生产、不合格的混凝土不准出站,确保混凝土符合质量要求。

(2) 做好事前控制,预防质量事故,通过原材料和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及时掌握混凝土的质量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预防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使混凝土的质量处于稳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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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自身的问题

1.1.1 试验室人员问题

实验室主任兼职多个岗位或长期不在岗。专职试验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的初级职称现象比较普遍,只是经过短期的培训即获得上岗证,其专业技能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1.1.2 原材料问题

商品混凝土厂所用的砂、碎石产地比较稳定,而水泥、粉煤灰和外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商品混凝土厂对进厂的水泥难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分批储存及检后使用(如安定性、凝结时间或28d龄期强度检验),实际上多数是即进、即入库、即用,增加了商品混凝土质量的不可预见性。

1.1.3 混凝土配合比及调整问题

混凝土配合比是商品混凝土生产的重要技术文件,通过系统与专项试验,制定常用及特殊混凝土配合比作为储备。在实际生产中,个别商品混凝土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按配合比单进行生产,减少水泥用量而加大粉煤灰的掺量。当粗、细骨料来源、水泥、外加剂等改变时,与之配套的配合比试配工作也不是每次都做,有时只是根据经验在原有配合比的基础上加以调整。

不能根据砂石含水量及时调整生产配合比。许多商品混凝土厂对现场砂石含水率的测定频率明显偏少,仅仅依靠控制室搅拌电流的高低来调整实际用水量。

1.1.4 设备、试验仪器问题

部分生产厂长时间使用搅拌设备,不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测,一旦其计量系统失准,配置混凝土时不能准确按配比单进行,这样的混凝土用于工程中,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个别企业的电脑配料系统陈旧,无法保留混凝土配合比生产数据,不利于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及发生质量事故后的调查溯源。

试验仪器不能按时计量。一些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试验室本身不够完善,虽拥有常规性的检测设备和仪器,保养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期校验,这样很难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1.1.5 商品混凝土企业与施工现场缺乏沟通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企业,在供方与需方之间的沟通工作明显不够。混凝土在使用过程中,商品混凝土企业很少有专门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去联系施工现场,掌握施工中卸车时混凝土的拌和物的性能、泵送情况,甚至对施工方的一些违规操作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并制止。

1.1.6 市场、价格、资金问题

商品混凝土企业发展速度迅猛,生产能力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由此引发了无序的过度竞争。应各混凝土企业的要求成立商品混凝土协会,各企业负责人共同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并签字盖章,缴纳自律保证金,相互制约、解决相互之间乱打工地的问题,同时希望拉动价格。但是由于利益趋使,混凝土企业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面对市场恶性竞争的危害,各企业间无法做到团结一致,依然各自为政。于是各预拌企业为了争取任务恶性竞争,竞相压价。有的企业不择手段,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顾后果一味“节约”成本。

1.2 施工过程的管理不规范

1.2.1 施工现场随意加水

民工为减轻劳动强度,又缺乏起码的混凝土泵送知识,在监理或技术人员不在现场时,往往要求搅拌站加大订货要求时的混凝土坍落度,甚至在施工现场直接对混凝土加水,结果导致混凝土的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1.2.2 混凝土现场交接验收流于形式

施工单位发现运抵现场的商品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时(主要表现为离析、坍落度不符合要求、和易性不合要求、混凝土运抵现场已超过初凝时间等问题),不是令其退场,而是继续使用于工程中;个别工程中,混凝土运抵现场后,根本不进行逐车检查验收。

1.2.3 商品混凝土试件取样、制作和养护不规范

许多工地都比较重视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和养护,但也有一些工地不按规范去做,造成扯皮现象,使商品混凝土公司的质量管理人员深感困惑。一般工地都缺乏混凝土标养室,多数施工单位认为,混凝土质量应由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从而把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让普通民工去完成或全部由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劳,工程质量的见证取样失去了意义,埋下了质量安全隐患。

1.2.4 混凝土浇筑后不养护或养护不到位

根据调查所知,能按规范要求执行的工地并不多。《商品混凝土》GB14902-2003规范的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商品混凝土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后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也就是说,商品混凝土的所有权在交货地点交货验收后就由供方转移到需方了。这样,混凝土产生收缩裂缝就很难分清责任,经常发生扯皮现象。

1.2.5 工地施工管理人员对混凝土的相关规范和规程认识不足

许多建筑施工人员对于商品混凝土有关知识的认识比较肤浅,特别是有的施工管理人员对商品混凝土的相关规范和规程认识不足,使他们处理问题的理念还停留在原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基础上。

2 策略

2.1 为了确保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符合要求,必须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按规范操作,形成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质监部门、协会、监理、施工单位齐抓共管的局面。千万不要孤立地开展对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在发现问题后要能及时跟踪处理到具体项目。

2.2 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的监督。重点查处在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不按规范建立生产、销售、设备、试验台帐或台帐混乱,不按配合比进行生产或擅自修改配合比以减少水泥用量、蓄意偷工减料,商品混凝土不按规定进行原材料复试和留置试块,不按规定对不同使用要求同等级混凝土分别进行配合比设计、生产,不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和交接验收制度,不按有关暑期、冬季施工验收规范规定进行暑期、冬季混凝土生产、运输以及在运输过程中随意加水等违规行为。凡是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网上公示,除对相应的生产企业按有关规定记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相应处罚外,还将由监督科室责成有关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牵头、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改落实。如检查认为有关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违规质量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一并处理。

2.3 发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作用。商品混凝土厂属工程的分包单位,监理单位除应审查资质等级,考察其生产能力外,还应在操作过程中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看其制度是否落实、管理是否完善、行为是否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

2.4 对各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生产任务实行申报制度、备案制度。商品混凝土企业在签订混凝土购销合同后持有关中标文件、合同附件至质监站办理备案手续,经审查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各单位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商品混凝土企业提供的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该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否则,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论处。商品混凝土企业不执行申报制度或弄虚作假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记不良行为、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

2.5 加强质量培训工作,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合格。如果把监督工作看成是保证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外在因素的话,那么商品混凝土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则是内在因素,也是最主要的因素。对商品混凝土企业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定期开展有重点的技术培训,这无疑对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和进一步保证混凝土质量都会起到比较明显的效果。

2.6 采用现代化的监控手段。建立“网上视频监控系统”,监督人员要可坐在办公室就可通过网络对商品混凝土厂和建筑工地的质量实行远程监控,发现问题即可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公示或手机短信发给商品混凝土厂及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任责任人。另一方面,通过“网上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对商品混凝土厂和建筑工地不规范的质量行为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

2.7 应充分发挥商品混凝土协会行业监管和自律作用,提高协会在“服务、代表、协调、沟”通方面的职责,规范市场的有序发展,解决行业内部之间的矛盾,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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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混凝土及其生产的特点

(一)商品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其实就是平常我们所说预拌混凝土,就是有水泥、水和所需的骨料以及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将其组分按一定的比例,在搅拌站经过计算、拌制后出售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的时间内运送到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搅拌混合物。

(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特点

商品混凝土作为建筑过程中重要的材料,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在生产过程中一般有一下几个特点:

1.商品混凝土必须随伴随用。商品混凝土由于自身的特点,在实际生产和应用过程中考虑到对其性能的要求,并不能够提前预制和储存,只能根据使用客户的需求,随伴随用。

2.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易受环境影响。商品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易受环境温度和湿度以及时间的影响,降低商品混凝土的耐久性及其工作强度,再生产过程中一定要重视。

2.商品混凝土对材料要求严格。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与其使用的材料密切相关,不仅受到原材料的影响,掺加剂的使用量也直接决定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合理配比材料,生产出合格的商品混凝土。

4.商品混凝土仅是半成品。从建筑对商品混凝土性能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还经常受到施工技术和质量以及后期养护等的影响。因此,商品混凝土再生产过程中也仅仅是一种半成品。

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商品混凝土再生产过程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不断加强对其研究和分析,才能制定合理的对策措施,保证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一)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对其质量重视程度不够

混凝土生产过程都非常重视其生产质量,但也正因为如此,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人们往往会怀有商品混凝土不会出现问题的心态,导致对生产过程中的某些环节控制不严;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对于商品混凝土的性能指标控制不全面,往往会造成重视耐久性忽略强度或者工作性等;加上影响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因素众多,生成过程中原材料的性质不易控制,而且没有完善的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预测体系,最终导致商品混凝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各种质量问题。

(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管理不严

由上所述可知,商品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对其质量影响非常大,尤其是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骨料和掺加剂等直接决定着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但是在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要么忽视对其所用材料的检测,要么在检测过程中只是一些表面工作,仅仅检查某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没有对其化学成分等进行检测,造成水泥与掺加剂等不相容的问题,影响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另一方面,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所用原材料的堆放场地的选择、管理不严,容易造成沙、石料等混杂,造成水泥或者其他掺加剂等再生产之前已经变质,最终影响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三)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不重视其材料的配比

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不仅受到其生产所用原材料质量的影响,在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材料配比更是影响其质量的关键因素。首先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们的心态或者生产设备及其他原因,极易造成材料在配比过程中的称量不准确等,最终影响生产出来的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对商品混凝土的认识以及生产技术普遍有所提高,导致在商品混凝土实际生产过程中,忽视混凝土的试配工作,导致生产出来的商品混凝土往往会存在某些方面的缺陷。

(四)忽略商品混凝土生产后期的管理工作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仅包括选料、配料搅拌和运输,还包括对其浇筑和养护等工作,无论是那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直接关系着其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然而,对于商品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等质量的控制难度更大。因此,对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一定要有全新的认识,生产人员必须配合施工人员做好浇筑和养护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对其施工单位进行监督,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最终影响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三、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措施

对于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控制,必须建立健全其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监管,不断提高其生产技术并做好对使用客户的服务等,确保商品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一)建立健全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体系

随着建筑产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因此,首先必须以客户为核心,建立健全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全员参与、全过程、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理,使每个层次的工作人员都能够各尽其责,把好关键环节的质量关,但是不能忽视次要的环节,做到统筹兼顾;其次,不断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实现最终以专业化、系统化管理保证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二)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控制

优质的原材料是商品混凝土生产以及使用过程中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首先,在商品混凝土生产之前,就要根据使用者的要求,选择优质的商品混凝土生产所需的水泥、骨料以及掺加剂等材料,同时要保证实际生产过程中的合理配比,从本质上解决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其次,一定要根据所选材料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存放地点,分类别存放,并要加强日常工作中对原材料的管理和检查力度,保证选用的材料在存放过程中不会丧失其基本的性能。总之,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是保证其质量的关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必须选择优质的材料并加强管理和检查,保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三)加强对客户的服务和监督

如上所述,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除了选料,搅拌等,还包括其运输、浇筑和养护等工作。因此,首先在商品混凝土生产之前,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商品混凝土生产的施工方案,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等;其次,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应专门设立服务部门,并保证服务人员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甚至熟悉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过程,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做好对其浇筑、养护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切实保证商品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四、总结

综上所述,虽然对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管理上都有一定得提高,但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必须不断对其进行研究分析,加强管理,落实生产责任制度,不断引用先进的技术和理论,保证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从而在本质上确保建筑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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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新的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建设方针

面对上述诸多问题,亟需从生产工艺上寻求突破使得质量问题得以解决,本文对其提出了几点解决方案。首先是从源头混凝土的制造工艺进行优化使其获得更好的质量。

1、原材料的控制a、水泥控制水泥的控制即是当确定了一种建筑方案时,根据具体的建筑以及具体的城市环境选择水泥的具体标号、品种,使得在工艺上更能贴合实际的环境。使得在设计的时候就将一些未来存在的问题考虑到,从源头上解决,不将其带入实际浇筑中,这样就去除了危险。b、砂料控制砂料的控制即为选择性能更好的砂料,比如说选择细骨料砂,在选择的时候需要重点检查其质地、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和有害物质含量。合理控制其两项的比例可以有效地提高商用混凝土的质量。并不是越少越好,需要在取用的时候查取相关手册。c、石子控制石子的控制在于其石子的选择,当选择为粗骨料石子时,应重点检查其质地、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量泥量及最大粒径。石子的直径需要严格的控制使得混凝土整体的细度都降低使得在使用浇筑时强度质量得以提高。粒径越小使得整体的可靠性更强,使得质量得以提高。d、水的控制水的控制说来简单,但却也不能随便什么水都可以用于浇筑,凡是不能饮用的水,应在水质化验和抗腐蚀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拌制混凝土。污水、工业废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超过水重1%的水,都不能用于拌制混凝土。对预应力混凝土的施工用水,更应着重控制。对于水尽可能的选用杂质比较少的,尽可能不因为水的添加而使混凝土系统添加新的杂质,并且尽可能的不使其内部因为水的添加产生化学反应而影响商用混凝土的质量。e、外加剂的控制对于外加剂的控制需要更加的严格,好的外加剂会使得商用混凝土的质量得以提高而不加控制的外加剂的添加会破坏混凝土本身的优良特质而带来一些质量问题,所以需要严格控制其外加剂的添加。外加剂需要查找相关手册,也需要具体的咨询相关人员,尽可能的将添加剂的配比制定出来,使得在添加的时候可以更加精准也更加的量化,以求得更好的质量。好的外加剂会使混凝土产生好的性能,为保证获得好的质量,需要在原有的外加剂的基础上寻求新的外加剂。新的外加剂的添加会使得新的混凝土产生更好的性能,具有更好的质量。

2、配合比的质量控制好的配合比不仅仅可以减少用料更可以用最少的原材料获取最好的性能与质量。所以当得知设计要求以及混凝土的工程特点之后需要再根据设计要求和混凝土的工程特点,确定了各种原材料之后,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现场原材料取样,并填写见证取样单,应让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室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配工作。监理工程师再审查试验室出具的配合比单及相应的有关混凝土性能,能够满足工程的各项要求后,方可允许进行混凝土的搅拌和浇筑工作。当配合比确定了以后,需要工作人员根据配合比配置混凝土,在此过程需要严格的把关,需要给工作人员们配备专用的配置用具,使得严格把控配置比,使商用混凝土的质量得以提高。

3、搅拌过程的质量控制在一般人看来,搅拌过程非常的简单,但是不合规则的搅拌使得许多的原材料无法充分互相混合均匀造成了许多的质量问题。所以就算是一个小小的搅拌也需要控制,搅拌机应该配备水表,使得水的用量是一个可控制并且是一个确定的值,并且对于其他的添加物也需要控制其用料的标准使得所有一切都是计算准确值而不是凭经验的模糊值。

4、浇筑过程质量控制混凝土浇筑前,需要考察当地的气候与环境,也需要仔细的研究其所浇筑的产品的具体参数,制定合理的浇筑流程,使得浇筑更加的规范化与严谨化,并且在具体浇筑之前需要进行模拟,根据模拟所产生的问题具体再进行具体的修正,可以在没有实体化之前就发现中间产生的问题,从源头节约了成本。在进行浇筑时,浇筑流程需要提前给工作人员培训,使得其加料搅拌以及其他的操作更加的统一化,更加的科学化和严谨化,使得所有工作人员浇筑的产品拥有互换性,可以互相的转化,使得浇筑的成品受力大致一样,使浇筑过程质量可以得到控制。

2)、建立完全的规范的机制

为了使混凝土浇筑工作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更好的完善企业现有的制度以达到标准化的目的。工作机制对下属基层的指导也需要规范化,程序化,使得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健全的、拥有科学性并且严谨的机制。完善的体制使得生产效率得以提高,而且严格控制的混凝土质量也会得以保障。工作人员也应该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得工作人员的操作更加的规范化,在混凝土掺加外加剂以及搅拌过程更加的精细与量化。同时,工作人员应熟悉此过程,使得不因工作人员的质量层次不齐使得工程中商用混凝土的质量出现问题。工作人员的专业化也为生产节省了时间并且也提高了混凝土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