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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法治质监”实施意见,以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为主要内容,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责任落实。
3、强化队伍建设。以“法治质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配强机构,配好人员,明确法制工作专兼职人员。切实履行法制机构在“法治质监”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职责,努力提高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参加全市系统法制人员学习交流研讨会、法院庭审旁听、省局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法制人员的能力素质,夯实“法治质监”建设基础。
二、围绕“法治质监”建设,切实提高普法工作有效性
4、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要围绕中心,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全面落实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要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与公务员考核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相结合,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5、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舆论宣传。精心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质量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支持法治质监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以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特种设备、食品以及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营造企业和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法制信息。
三、以强化法制监督为手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6、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针对行政许可事项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档案规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保障质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7、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和检验检测行为。以规范行政许可案卷为抓手,切实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使行政审批程序和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加强对技术机构的法制监督,开展对检验、检测、检定行为等技术活动的监督、规范和指导,重点加强对技术机构参与行政监管活动的监督制约,完善技术机构法制工作联系人制度,强化事中检查,加强对检验检测行为的监督制约,促进技术机构依法施检。
8、加强案件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有效发挥初审职责,提高初审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9、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复议应诉案件中发现的共性的或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措施。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更加重视实地调查、听证,探索建立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重视司法建议,和谐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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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1、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针对食品和食用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2、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3、继续以31种“常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制假制劣违法行为”为打击重点;4、加大对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全部28大类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开展无证查处和执法检查;5、开展节假日和季节食品专项执法检查;6、始终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加工企业巡查,提高主动发现、先期控制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早报告。
重点单位:获证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抓好农资打假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
1、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2、组织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开展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3、开展农资产品联合打假行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打假合力;4、加强对获证企业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监管,从严查处无证生产磷肥、复合肥和制售劣质肥料的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获证企业和小磷肥、小复混肥加工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区域农资销售点。
(三)加大建材产品打假力度,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
1、继续深入推进“清新居室”工作;2、加强对交通、水利水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等重点工程所用建筑材料的执法检查;3、继续开展“地条钢”防反弹及建筑钢材专项执法打假工作;4、进一步加大水泥及水泥制品、新型墙体材料检查力度;5、加强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建材产品的监管,从严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境内交通、水利水电等重点工程及各建筑工地。
(四)深入开展家电(汽摩)下乡产品执法打假,确保惠农政策顺利实施。
继续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和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农村地区为监管重点,针对农村配送、送货下乡和农村集市等特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严查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伪造冒用3C标志、伪造下乡产品标识、能效标识以低冒高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翻新、拼装废旧家电等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及时受理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重点区域: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农村地区。
(五)抓好节能产品、鞭炮、燃油、液化石油气等危化品专项整治。
1、围绕节能减排,开展对节能产品、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效标识产品的执法检查;2、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管,防止出现质量安全事故;3、继续抓好燃油、液化石油气等生产、生活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管;4、加强巡查并坚决查处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对无标生产的小炼油厂要坚决予以打击。
重点区域:化工企业、节能产品和能效标识产品销售网点、鞭炮生产经营企业、燃油和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六)抓好生产和流通领域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认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标准、条形码及认证标志的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1、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开展执法检查,重点监管流通汽车零部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童车玩具、制冷设备等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对强制性认证管理的玩具、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改装车等产品进行实物质量一致性检查;加强对伪造冒用3C标志、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和滥用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对照明设备、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及类似用途设备、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等产品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以美容化妆品批发零售点为重点整治对象的化妆品专项检验;3、开展油、机动车辆制动液等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伪劣油品及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汽车等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获证企业、建筑工地、汽车及配件市场、加油站、超市。
(七)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1、以生产和使用环节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2、严查未取得许可、核准、登记的单位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房地产开发项目。
(八)抓好计量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计量惠民”。
1、开展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打击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2、认真开展定量包装商品专项抽查活动,严查定量包装商品短斤少两违法行为;3、开展对检测机构的计量执法检查。加强对检测机构是否超范围、超认证有效期、伪造数据出具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确保检测机构认证体系有效运行。
重点区域:计量器具生产、使用单位、检测机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经营企业。
(九)加强对“黑心棉”的专项整治。
重点区域:棉絮加工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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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实施质量强市绩效考核。按照质量强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出特色,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全市质量强市绩效考核体系,修订《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签订各地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责任状,年底前组织年度考核。
3、加强质量强县(市、区)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根据省质量强县(市、区)指导意见,动员县(市、区)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建设,开展具有各地特色的质量强县(市、区)活动。
4、开展强企、强业达标活动。制定我市强企、强业达标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市《质量强企建设标准》、《质量强业建设标准》,今年全市5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达到标准要求,各县(市、区)至少要有一个行业达到标准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大质量强企、质量强业推进实施力度,要培育质量强企、质量强业的示范先导区。
5、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完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年内评审出1-2家市长质量奖,发挥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标杆带动作用,鼓励企业争创各级质量奖。
6、加大名牌培育力度。围绕促进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争创各级名牌,力争全市新增省名牌20个以上;力争在不同产业培育一批区域名牌,促进名牌产品由点向块发展;完善市名牌评价标准,今年全市市名牌新增60个左右;组织专家开展名牌对经济贡献率课题研究,形成名牌对经济发展贡献分析报告。
7、加大对企业质量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首席质量官、质量工程师等企业中高级管理层的培训,举办3-4期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联合人社局共同推动质量工程师在企业中的作用,加强关键岗位质量管理人员、检验员和一线员工的培训,举办3-4期关键岗位质量管理人员、检验员和一线员工培训班,不断强化企业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员工质量素质。
8、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指导。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开展国有企业质量工作调研,争取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联合市经信委开展中小企业调研,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部署,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争取出台我市《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
9、深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要求推动质量信用评价向制造业企业覆盖,完成全部生产许可证企业、省名牌企业、省质量奖企业的质量信用建档工作,争取7家以上企业获得质量信用AA级及以上评价。加快完善质量信用管理网络系统,做好信用评价推广使用,适时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作为名牌认定、质量奖评选的重要依据,推动发改、经信、科技、银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等环节参考和应用质量信用报告,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激励惩戒机制。
10、积极开展宏观质量分析研究。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围绕五大产业,探索开展《产业质量调研分析报告》专题研究,分析我市重点产业质量状况与发展前景。完成全市的《汽车零配件产业质量发展分析》,组织专家开展服务业满意度调查、城市质量满意度调查活动,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城市质量发展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做好履职创新、服务创新、监管创新,打造质量管理品牌
11、创新质量管理服务模式。完善全市质量管理专家库,构建质量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邀请专家团队通过研讨交流、实地走访、现场诊断、建言献策帮助企业解决质量管理中的难题,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12、加强质量工作宣传。利用烟花三月经贸旅游节、运博会、质量月等活动,开展名牌企业贡献分析、汽车产业质量分析报告、卓越绩效高层论坛、各级名牌企业、质量奖企业公布,提升质量强市工作的影响力。
13、开展重点产品、产业的质量提升活动。开展质量安全主体承诺活动,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约谈活动。积极落实国家局、省局部署的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等8类产品的质量提升行动。
三、完善行政许可工作,强化产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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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落实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将关系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统一安排,确保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专题研究依法行政重大问题每年不少于两次,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建立法制讲座制度。结合质监业务工作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学者,采取集中培训或视频会议等形式,面向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机构负责人,每年开展法制讲座1-2次,以开阔视野,更新知识,培养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实行资质管理。未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活动。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培训测试制度。提拔使用干部要重视对其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考察。对拟任职的领导干部,新进入质监部门的复转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任职前要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测试。对全体人员根据需要进行法律知识测试。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质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除突发、紧急事件情况外,重大行政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起草地方性规章,制定地方标准、地方计量规程以及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政策,要通过网上公布、发放征求意见函、专家论证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并积极采纳生产企业、消费者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从法律适用、成本效益分析、公众和舆论反映等方面评估可能引起的风险,并制定相应化解处置预案。重大行政决策由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法制机构从行政决策权限、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预先合法性审查并向会议报告审查结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法规协调,为法治质监建设创造良好制度条件。加强行政程序建设。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的理念,在梳理监管依据和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收费、信息公开、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等事项的程序建设,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方式、时效履行行政职责,以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解决职能交叉、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保证行政行为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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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药房许可初审,严把准入关,对各项许可事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程序,时限、标准,进行审批,特别是新开办药房,严格按照新的《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细则》组织对新开办药房的初审和初验工作。
四、规范药房经营行为,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特别将药品采购渠道,购货票据、处方药销售、药品储存条件、中药饮片等方面作为检点。
五、结合专项检查继续深化药械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日常检查,进一步加强GSP认证及跟踪检查的效果和力度,日常检查时采集企业信用信息,推进药械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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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部门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两新”组织建设以及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控制,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规范社会行为,着力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进一步健全依法调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加强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等重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推进科学决策,提升行政效能
3.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坚持依法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出台,必须切实遵循征求群众意见、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各项程序。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推出改革举措、作出重大项目决策的必经程序,促进稳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4.提升行政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可以让县(区)实施的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给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推动建筑市场、燃气供应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取得新进展。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促进说理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制度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三、推进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意识
5.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论述,准确把握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重要作用的新要求,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实施党委(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制度。党委(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市委党建手机报、手机党校等载体作用。推进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努力增强全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阵地和载体,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继续抓好“12.4”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中期迎检工作。
6.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基层各类文艺骨干和积极分子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动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展板、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运用系统各单位网页等现代传播手段,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积极推进公园、居民小区法治文化永久性阵地载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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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好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
3、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4、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相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全民职业健康意识
1、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深入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和专题图片展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
2、抓好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一是把职业卫生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范畴,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指导做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举办县级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扎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工作
1、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加强与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力争重点行业领域完成申报工作。建立申报工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
2.做好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搞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和状况。积极试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掌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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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
抓基础,强根本,树典型,齐推进。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2015年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必须基本达到基础建设要求;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力争实现全覆盖;从业人员岗前、离岗前、在岗体检达到100%,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复诊率100%;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应报尽报。实现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100%;力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100%;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现状评价达到8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出资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3.健全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经费保障职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4.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护意识
5.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职业健康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活动,力争普及到所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
6.通过不同途径,强化对各行业职业病知识的宣讲,使从业人员知晓职业危害产生的原因,防范要领、严重后果全面了解,提高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职卫规定的自觉性。
(1)督促企业完成职工培训1500人次。
(2)深入企业,现场指导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三)加强机制建设,确保职卫工作制度化。
7.收集、调研、总结职业卫生工作现状,为修订《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做好准备,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
8.认真执行职业卫生局际联系制度,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对发生的职业病案件或者对过去遗留问题进行局际联合调查,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9.督促企业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时,要明确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条款,实现集体告知;与职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载入职业卫生相关条款,明确职业危害程度,签发个人职业危害告知书。
10.做好职业病的现状调查,摸清底数,确定重点行业、区域,重点人群,有步骤地做好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做好职业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涉害人员的统计。
11.对确认为职业病的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核实,掌握基本情况,包括对已经倒闭企业的职业病患者的现状的掌握。
(四)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监督到位。
12.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巡查,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检查不少于1次,对职业危害较重、一般的企业每年进行抽查,力争实现全覆盖。
13.全面规范告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规范职业危害告知牌规格、内容。统一制作警示牌、标识、公告和告知卡。
14.规范职业卫生档案建设,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职卫档案。
15.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达到100%。按规定做好审查、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16.继续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上岗前、在岗、离岗均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17.职业危害申报、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危害申报应报尽报;对职业危害严重、较重的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达到100%,现状评价达80%以上(主要放在沙厂、石料场、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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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运筹谋划和科学决策,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法治建设。党组会专题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2次;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压紧压实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提高普法宣传工作力度
(一)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新制订或修订的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重点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外商投资法》《电子商务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领导班子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4次,全体工作人员集中法律学习不少于10次。全面推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年度规定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
(二)提高普法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战略部署,结合《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重点加强《电子商务法》《外商投资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中心,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防护知识为重点,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各项商务活动中。认真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开展自查自纠,巩固现有普法成果,查找薄弱环节,提前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三、全面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法治审查贯穿于商务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切实强化决策责任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档案管理制度。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报备、清理等行为,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先选优活动,逐步实现执法信息一次录入互通共享、执法数据齐全完备实时推送、执法活动网上留痕高效监管。
(四)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加强酒类、再生资源、成品油、二手车等领域监管。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各项措施,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改善市场环境,多措并举扩大消费,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继续完善“一窗受理”,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推进落实“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证便民”等各项改革举措。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细则,确保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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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和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制度。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强制法》等规范政府行为法律的学习宣传,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粮食应急保障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部门应对粮食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督促和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3、广泛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放心粮油”工程,宣传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增强粮食消费者爱粮节粮和科学合理消费的观念。利用“10?16”世界粮食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爱粮节粮行动。增强全社会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粮食的意识。
4、加强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结合夏粮和秋粮收购检查活动,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广泛宣传“五要五不准”(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粮食收购守则,规范收购行为,引导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二、深化依法行政,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5、认真做好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抓好政策性粮食购销、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落到实处。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确保粮食库存安全。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国家粮食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把好粮食质量检验项目关,加强对“粮安工程”实施,确保涉粮政策落实到位。
6、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提出、调研、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公示公布进行具体规范。完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报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决策效果评估制度,通过民意调查、专项督查等形式,收集分析决策实施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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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的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要求,着重加大对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实效性的考核权重,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研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等。
3.细化和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落实各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4.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为抓手,督促企业真正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断完善考核的目标体系、方式方法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考核体系,加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问责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整改措施落实的督促力度,吸取事故教训,不断促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化隐患排查机制,实现监督检查精细化。
7.深入推进大检查“全覆盖”。巩固大检查成效,创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区、镇(街道)、村三级督查检查、巡查工作制度,并与安全执法监察、责任制考核、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临时突击检查的方式直插现场,明查暗访。
8.明确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区局对执法检查工作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痕迹,要及时对检查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时完善和更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政府部门督查台帐。
9.坚持隐患治理“闭环机制”。确保所有隐患的整改治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后验收销号。加大执法力度,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对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顿乃至关闭取缔。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按预期危害大小,分清轻重缓急,严格实施分级挂牌督办。
三、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基础工作规范化。
10.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在张槎街道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今年,其他三个镇(街道)要按照《区推行网格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将监管对象纳入到层级网格之内,确保网格到人、责任到位,提高监管效率。同时,通过不断研究和分析监管模式,逐步解决安全检查上下重复、左右交叉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取得实效。
11.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摸清底数,将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适时更新“一企一档”信息库;全区重点企业(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全面实现隐患排查自查自报,企业监管信息联网共享;加大信息系统应用力度,发挥信息系统在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执法检查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管效率。
12.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完成辖区所有生产类法人企业和具备一定的独立的对外经营场所的商贸法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积极鼓励部分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推动达标企业自觉应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13.建立常态化的事故风险辨识机制。坚持由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和行业(领域)范围内的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风险点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点数据库,完善安全事故和事故风险源分级、分行业监控管理制度,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4.建立适应实战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和事故救援协调机制,实现跨区域、跨部门应急联动。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应急信息实时共享。扎实开展以应急处置和安全逃生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督促各级镇(街道)、各部门和企业要坚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效率和应急救援水平。
15.提升职业病风险管控能力。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对掌握的基础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全面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行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与执法工作。
四、创新安全宣传模式,实现宣教形式多样化。
16.突出抓好“安全社区”创建。争取祖庙街道今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安全社区”的创建验收工作,督促和指导其余三个镇(街道)抓住当前正在开展的“平安”、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契机,按照计划加大力度推进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打造一批精品项目,扩大安全文化普及面,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
17.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活动。2014年全区计划再创建40家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逐步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定位准确、功能到位、作用显著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展格局。
1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我区安全教育阵地的建设,着力打造企业和市民安全教育培训平台。继续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做好区安全生产专刊、安全生产手机报、安仔话安全等精品宣传项目,搭建安全云平台,建设网上安全生产培训学院。继续探索各种注重实效、形式多样的宣教模式,持续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达到100%持证上岗。
五、狠抓安监队伍建设,实现队伍建设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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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灾民生活救济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要把握民政工作方向,建立一套适应我县县情,群众明白,操作公开,切实可行的一整套工作方案,使之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进一步加强农村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工作,在做好城市低保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启动、过渡工作,实现城乡困难居民“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的目标,继续做好救灾款物管理与发放工作,确保了农村灾民“冬令”和“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不出现大批人员盲流,不发生疫病流行。完善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维护基层社会秩序稳定,促进全县的经济发展。
三、加大优抚安置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困难。开展全县优抚对象尤其是重点优抚对象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互查互检,制定紧密结合祁门县情的规范性文件,促进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完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配套的政策,确保这块工作的来信来访及上访降到最低程度,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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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公安厅、教育厅、粮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重点工作之建立食品追溯机制
【任务】推进二维码技术应用,构建从农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生产加工、终端配送全过程信息数据链。重点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和流通领域电子追溯体系试点建设。
【责任单位】省监察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农业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粮食局,市、县级政府。
重点工作之乳制品专项打假
【任务】围绕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白酒、食用油、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继续开展综合治理活动。强化食品出厂检验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集中解决虚假标识、夸大标识、遗漏标识和假冒、仿制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商务厅、民委(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市、县级政府。
重点工作之严查“病死肉”、“地沟油”
【任务】严查“病死肉”、“瘦肉精”、“地沟油”、“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以非法屠宰、注水肉和屠宰环节使用违禁物质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民委、商务厅、环保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工商局、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市、县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