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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优育申报材料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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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优育申报材料

篇1

**市地处**盆地,国道***线、217线和**横贯东西,*—*高等级公路从境内穿过,总面积**万平方公里,辖**个乡(场)镇,*街道办事处,有**个政村,61个农牧业队,*个社区居委会。XX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元,增加了312元。今年,预计达到**左右。XX年上半年,全市总人口达**万人,全年预算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万元,人均达到10元,“四项手术”费用60万元。上半年出生人数为1271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9.76%,综合节育率达86.48%。

二、计划生育暨“双创”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创建工作机制“七抓七到位”

篇2

2、完成包虫病病情调查b超筛查10574人。

3、完成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累计数73人。

4、全面实施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5、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17%。

6、完成婚前健康检查54对。

7、完成110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8、完成八个乡镇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二、“民生工程”工作核查情况

(一)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核查情况

1、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目标管理工作,把目标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都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并由专人负责,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

2、各相关单位都签订计划生育“三项制度”责任书,负责民生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督查和评估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责任单位直接组织实施的良好工作格局。

3、卫计局坚持日常工作和实地监督指导,2014年元月初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署奖励扶助工作条件、程序,村级要求逐户进行排查,通过有线电视、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准确把握奖扶政策的执行、操作细节,严格按照“不多登、不错登、不漏登;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奖扶名单、举报电话公开”的原则和市、镇、村“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要求,做到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准确登记、及时上报,力争应享受奖励扶助的对象一个不多,一人不少,申报材料不缺项、不少证件。

4、完成当年的奖励扶助对象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好资格确认关,做到公正透明。抽掉3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对每个对象各种证件的原件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通过逐村、逐户、逐人进行调查,调查中详细核实新增对象的婚姻史、生育史,户籍情况,访到本人、问到邻居,疑点情况访同龄人,问知情人,特殊情况访老干部、老党员,做到身份证与户口本对照、本人情况与调查表对照、结婚证与户口本对照,彻底澄清对象的基本情况。

5、对上一年度的奖励对象进行年审。对2013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汇总变更信息。对各种奖扶对象的信息录入、变更和审核结果,于3月15日开始录入国家软件信息平台。为了减少误差,统一口径县卫计局明确一律由专门人员进行答复,从而减少了工作中的误差。同时,为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县、乡两级均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各村也设立了举报箱,建立健全投诉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截止目前,未接到一例群众投诉。

6、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四权分离”政策。为保证奖励费100%兑现,财政局每年年底通过奖扶资金专用账户将当年的奖励费资金统一划入金融机构市农业银行,直接发放到户,密码自设,存取自由,每年新增户由金融机构免费打印存折。12月份将兑现749人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共计71.9万元;12月份将兑现99人每人每年3360元或4200元扶助金,共计35.7万元;12月份将兑现255户每户3000元奖扶金,共计76.5万元,全年共计发放补助资金188.808万元。

7、全面实施“三项制度”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

开展“三项制度”工作以来,高兴看到通过项目带动很多家庭脱贫致富,高兴看到有很多有事业心、责任感的人在自己富裕后反馈社会、无私奉献社会,高兴看到通过实施少生快富项目,计生协会工作能力、活力得到提高,特别就是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老年保障、分担风险,帮助他们脱贫致富,让他们优先分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确保准确率和及时率,让这项惠及千万计生家庭的德政惠民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得到奖励扶助,逐步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

(二)、包虫病工作核查情况

1、全年疾控中心派出专人120余次到时十五个乡镇开展包虫病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通过电视、影像资料开展包虫病知识健康教育,全面营造和促成全民卫生安全屏障是包虫病防范策略的首要任务。卫生计生部门利用下乡,培训基层医务工作者等形式,对学校儿童进行感染监测、宣传群众主动上门接受检查、咨询包虫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共发放包虫病宣传资料22577份,在十四乡一镇进行包虫病项目宣传80次,出动车辆48次。采取重点地区人群自愿检查,学生肝脏b超检查,医疗单位推荐形式开展包虫病b超筛查和诊断后的治疗工作,受检10514人次,未新发现包虫病病人。项目开展后累计包虫病病人73人,累计治疗73人。

2、通过包虫病项目宣传、b超普查筛查后,受益群众达5万余人,倡导饭前冼手、不玩狗、不人畜共处、不吃生肉,促进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新的生活习惯,提早预防包虫病。共有4万余群众接受了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份,悬挂横幅21条,使村民进一步了解了包虫病,增强了对包虫病的防范意识,形成了共同关注包虫病的良好氛围。

(三)、通过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彻底解决了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解决了医院“以药养医”的问题。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2847份,建档率达90.17%,规范化电子建档62029份,电子档案建档率88.99%。投入健康档案支出12.81万元,健康教育支出13.47万元,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率99.6%,合格率100%;共更新宣传栏96期,发放健康教育处方2万份,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27场次,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48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37次,受益群众68636人次;共开展义诊15761人次,免费僧侣诊疗196人次,免费测血压、血糖2100余人次,免费b超检查3080余人次,开展117次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和送卫生、计划生育下乡活动,咨询11200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92200余份,免费发放药品40800余元。

(五)、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健康检查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用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妇幼保健院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深入全县十五个乡村,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前健康检查活动。

1、结合实际,下发了府办发[2014]2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婚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保障了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有序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2、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卫计、民政、财政、妇联、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沟通,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制作标语、乡镇计生专干和医务人员走村入户口开展前期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和动员新婚男女青年、待孕妇女在怀孕前自愿参加优生检测,并对本辖区内的待孕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筛选出适合参检的孕龄夫妇,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县民政局在为婚姻登记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前,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动员等形式,宣传优生优育观念及风险意识,从而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心、促进社会和谐新风尚;计划生育服务站、妇幼保健院安排妇产科专家,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图片展,以举办讲座、开展义诊咨询、发放免费婚检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引导待孕夫妇进行免费检查,把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3、完善孕前检查、婚前检查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对参加孕检、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一律保密,不对外泄露,充分尊重受检者的健康权、隐私权和选择权,保障双方知情权。安排专人负责孕检信息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提供规定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不向受检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4、据统计免费孕检、婚检的夫妇共有110对,婚前健康检查54对,发放宣传资料5400余份,接受义诊1200人次、咨询1300人次,充分体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既便民、又利民的优点,对提高人口素质和母婴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风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七)、已完成八个乡镇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1、2014年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村卫生室建设列入县政府办实事项目,作为“民心工程”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县卫计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项目办,专业从事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村卫生室工作,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2、按照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对7乡1镇8个村卫生室摸底调查,充分掌握自己家底,结合自己实际情况,保证整个村卫生室项目建设有序、有力开展。

篇3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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