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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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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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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富普法宣传教育载体。利用“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作下发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政策法规宣传资料,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收听收视权益。(责任科室:社管科)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审批流程,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审批效率。(责任科室:社管科、电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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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的学习教育。切实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及时宣传普及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根据省、市普法教育工作的安排,今年在全区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条例”,即宪法、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社会保险法、省审计条例。充分利用年度统编普法教材,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法制讲座、参与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媒体宣传、组织全民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四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

4.积极开展专题普法教育。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谋划和组织开展专项或专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二、分类指导,着力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5.加强重点普法教育对象的分类指导。根据各类对象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强化整体推进,注重总结各类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典型,强化机制性、制度性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有效开展。

6.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形式和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

7.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不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着力提高法制教学活动的策划水平。充分发挥法院、社区矫正中心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分批组织青少年接受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

8.切实抓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重点,紧扣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试点及推广工作。积极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9.切实抓好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三送”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组织对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创新创优,着力提高“法律六进”实际效果

10.按照着力建设振兴发展先行区、先进制造业驱动区、商务商贸核心区、宋城文化创新区、民生保障示范区,争当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排头兵的总体要求,不断丰富“法律六进”新内容,拓展新领域,培育新载体,探索新途径,提升新效果。

11.认真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经验,学习、宣传和推广“法律六进”先进经验,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2.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完善“法律六进”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依法治区,着力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

13.不断推进法治城市创建。上半年,制定法治城市创建实施意见,确定创建工作指标,加大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

14.不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5.扎实抓好各级各类典型。及时总结开展法治创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现场推进活动,总结交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典型。

五、严格考核,着力抓好“六五”中期督导检查

16.制定考评方案进行“六五”中期督导检查。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省、市普法办统一部署,区普治办将在6月底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17.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6月中旬前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自查工作,认真建立健全各项普法台帐,查漏补缺,中期情况及时报区普治办。

六、丰富载体,着力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

18.注重发挥大众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优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赣南日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重要新闻媒体的法治栏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卫视《金牌调解》、五套《目击者》、新法制报《法治人物》等法治栏目新闻线索推介工作。

19.注重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大型阵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着力建设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法制宣传长廊等大型普法教育阵地,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普法教育园地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20.注重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21.注重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路径。广泛开展法制文艺汇演、展演、巡演、大奖赛等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推进活动,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路径。

七、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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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意识。

3.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行政复议和、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教育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和解决矛盾纠纷,杜绝发生各类集体上访事件。

4.深入学习宣传与粮食流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省省级粮油储备办法(暂行)》等是规范我县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规,是粮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粮食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和粮食质量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引导和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增强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宣传,重点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用行政复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粮食部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质量卫生制度、应急制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规定等专题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我县粮食安全。

二、深入开展“法律三进”活动

1.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做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通过法制讲座、培训、考试、考核等形式,培养工作人员的法纪观念,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

2.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扎实开展面向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粮食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承担应急任务等义务,引导和教育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和合法经营。

3.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集镇和粮食收购点,积极开展面向粮食生产者、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涉粮法规、粮油消费知识的宣传,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加强“放心粮油”、“爱粮节粮”等宣传推广,引导城乡居民科学合理消费粮食。

4.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以“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结合粮食行业的特点,逐步建立健全“法律三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三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和确定粮食行业“法律三进”示范点,推广示范点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示范作用,确保“法律三进”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在粮食系统形成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国有粮食企业悬挂张贴法治文化宣传画、标语,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资源,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通过建立法治文化宣传栏、学习园地,广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着力营造我县粮食系统法治文化宣传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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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为贯彻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三年工作意见》的实施,区依治办认真调研“法治*”建设现状及“十一五”工作目标和举措,并结合实际拟定了《*区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4月14日,区政法委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观摩会,各镇(街)分管副书记、副镇长、综治办主任和部分依治联络员参加会议,进一步深化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5月1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动员布署会,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创建“法治*合格区”工作任务,明确了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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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教育内容

1、新形势下,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和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任务要求等;

2、深入宣传和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平安建设以及法治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

3、深入宣传“大调解”、“大防控”、“大普法”工作的成效;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把握工作的内在规律。要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在我局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总结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研究二十年来普法工作的经验和发展规律,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等。积极探索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为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对外,加强宣传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对内,加强学习以党的十七大为重点的法制内容的学习以及《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宣传教育形式

1、每季度开展一次主题活动,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

2、通过讲座、培训班、课堂等渠道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执法对象进行法治知识的灌输和法治观念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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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行政机关公信力建设。开展群众评议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强化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后评估”制度,完善“立、改、废”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贯彻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的征询、听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事关百姓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决策听证会程序。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继续突出宪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局党委中心组每年2次集中学法制度。深入推进公务员学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学法。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通过《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刊、电视台、电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方位的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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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镇办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依法行政试点工作,并向各镇办延伸。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体系,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保证行政机关执法经费上网足额拨付。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保障决策合法科学,最大限度减少失误。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施行,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坚持规范性文件逢文必审,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法制统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违反法定程序和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坚决予以纠正。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统计和定期检查通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继续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启动新一轮《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组织法律考试,严格资格审查。探索开展从重处罚、适用听证程序案件备案试点。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做好学习宣传培训,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继续抓好群众工作大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快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五)推进文明执法。区级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改进审理方式,注重实际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学者讨论,强化调解和解手段,提高行政复议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研究建立行政调解联系会议制度,加快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七)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实现部门预算公开。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进行公开,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必须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服务信息的公开,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各执法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检查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加强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九)加强法律学习宣传和理论研究。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区级各部门、各镇办必须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3次以上。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法制氛围。开展新形势下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以依法行政理论的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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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怎样建设“法治广元”的问题,广元市市长王菲回答:“总体上就是: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权力运行规范协调,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社会运转井然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成功创建法治县(市、区)的并不只有广元。从全省范围来看,被评为我省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共有6个城市、54个县(市、区),成都、眉山、乐山峨边彝族自治县、阿坝九寨沟县等名列其中。

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仅是我省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的缩影。近年来,我省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全省新建农村社区1500个,初步构建起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我省还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全省社会组织总数达35461个,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出台后,我省各市(州)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为依托,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成都金牛区探索出“居民自治工作法”的社会治理新路径,成立“服务群众工作队”,深入社区、院落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疏导化解遗留问题。

乐山犍为县建立县、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及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网格配备网格员,履行社情民意收集、突发事件报告、政策法规宣传等职能,实现行政服务管理资源与乡镇、社区和网格工作力量的融合,推动服务管理一体化。

德阳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路子。中江县喜胜村在2014年开始实施《村规民约》,重点从道德层面感化、教育村民,通过合法、规范、实用的《村规民约》有效提升村民自身道德素质,使得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改革创新的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目前,德阳全市1438个行政村全部制定了《村规民约》。

“这是四川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亮点,也表明四川的社会治理纳入全面系统的法治轨道”。针对《纲要》中对社会法治提出的“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明确要求,成都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罗映光这样认为。

千支法律服务小分队进万村

“我们遵法、守法,要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落。”2014年1月17日,崇州市廖家镇詹湾村,一场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暨“文明守法家庭”评选大会在村民委员会举行。

这次评选大会由成都市司法局牵头举办,除了对9个“文明守法家庭”颁发了奖牌奖品之外,成都市司法局还邀请律师给居民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积极参加评选和普法教育的背后,凸显的是当前我省基层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2014年开年以来,为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各市(州)司法行政系统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了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等活动。

在广元,普法队伍深入到乡镇(街道)、村社、单位和到重点工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673次,积极为广大干部群众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释法析理、解惑释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9746人次。

攀枝花积极构建“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通过构建纵横服务网络,在全市建立起以市、县(区)6个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59个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撑、60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受援群体全覆盖。

“抓好依法治村工作,‘普’、‘治’并举,是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的细胞工程,对‘治蜀兴川’和‘法治四川’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法治办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省司法厅与相关责任单位、各市州签订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责任书》,要求每年组织100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万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在现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5万家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年均增长20%。

创建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

2013年12月9日,四川省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暨文明和谐寺庙创建活动表彰会召开。会议表彰了95座文明和谐寺庙,1000名创建文明和谐寺庙先进个人和15个先进佛协。

其中,甘孜有4座寺庙获得省级“文明和谐寺庙”称号,35名僧人获得“先进个人”称号。一直以来,甘孜积极投身寺庙依法管理制度创新、长效机制建设、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甘孜康定县开展400余次入寺宣讲活动,发放2000余份藏汉双语宣传手册,与200余僧尼交心谈心,解决寺庙僧尼困难问题近百件;建成1个寺庙书屋,发放26200册图书,103个书架、30个标牌。今年,甘孜康定县又将投入900余万元实施寺庙危房改造等各项工程。

篇9

三、持续深化政府依法行政方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有政府常务会学法记录,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制定合法,进行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

四、司法工作高效方面。公安、检查院、法院、司法局健全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和受到侵害救济保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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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任务。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2014年学习宣传重点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关于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论段;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普法宣传形式上,既要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板报、标语等传统宣传手段作用,又要充分运用手机报、手机短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传媒方便快捷的优势,多渠道进行法制宣传,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2.加强重点对象培训,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习培训、集中学法、考试考核等制度,通过学习、考试提高全县干部职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普法考试工作,参考单位要达到100%,参考人员要达到98%以上,考试结果列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六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聘请法制副校长,结合青少年特点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做到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探索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格局,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学习和社会环境。抓好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各镇负责整合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综治办、土管所等站所力量,各部门以帮扶镇、帮扶村和服务对象为重点,围绕全县发展稳定大局,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精心安排部署,通过法制讲座、以案说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送法下乡、送法入户、法律咨询落到实处。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确定培训对象,采取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3.加强阵地,创新载体,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培育推广1—2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各镇要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积极建设法治文化小广场、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墙。各部门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协助帮扶村(社区)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每个村(社区)有一个规范化的调委会、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年开展一次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一个法律图书角、有一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文化活动,将法律知识演化成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小品、舞蹈、歌曲等文艺节目。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征文等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娱乐休闲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强普法效果。

4.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力度,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以“法治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村(社区)”、“法治示范小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法治镇坪”创建活动。

5.开展“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着力抓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制定下发督查标准及办法。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先行对“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总结,于5月底前报县委依法治县办。6月上旬,将抽调工作组深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真实全面掌握“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加以改进,做好迎接全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县镇两级法治政府建设。以创建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镇)为抓手,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并树立典型,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规范和加强全县各级法制机构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县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探索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体系,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保证行政执法经费的足额拨付。

2.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保障决策合法科学,最大限度减少失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3.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施行,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坚持规范性文件逢文必审,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法制统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对违反法定程序和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坚决予以纠正。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统计和定期检查通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

4.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组织法律考试,严格资格审核。继续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探索开展从重处罚、适时听证程序案件备案试点。各镇和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处置和疏导结合,按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结合本系统实际,加强规范化执法。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做好学习宣传培训,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推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

5.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障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公经费的落实。改进审理方式,注重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学者讨论,强化调解和解手段,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前调解工作,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6.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进行公开,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必须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关行政机关要积极推进办事公开,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服务信息的公开,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7.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按照《依法行政监督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切实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监督。加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卫生、环保、公安、交通、教育、食品、药品、工程招投标、城市拆迁、市政建设等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8.开展法制知识学习培训。继续开展县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法及考试活动,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录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法制讲座、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学习新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开展1-2次执法专题知识学习培训活动。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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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库的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情况、处罚类办件及非处罚类办件网上运行情况。(时间:全年)

(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结果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时间:1月、4月、7月、10月)

(四)指导一线执法单位。对执法大队、站、所等一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活动。(时间:全年)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时间:4至8月份)

(六)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间:8至9月份)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备案。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政府法制网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由各相关部门统一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备。(时间:5至6月份)

2.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时间:5至10月份)

(八)结合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聘请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时间:10至11月份)

二、专项监督工作

(一)新法实施周年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投标办)。(时间:5月份)

(二)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1.规范性文件《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时间:6月份)

2.规范性文件《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时间:9月份)

(三)对热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适时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户籍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间:5月至11月)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有关重点监督检查活动,可邀请市人大内司委、政协社会法制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监察局等单位一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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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积极参与城区30号包保网格群防群治工作,按照“五个一”要求多次对网格内198户住户逐个摸底排查。安排30名干警下沉到市内16个乡镇30个村(社区)参与防聚集工作,累计发放各类防疫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摸排出村(社区)聚集性活动115起,协调处理好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大小矛盾纠纷209起。组织疫情防控捐款活动,共筹集捐款50900元。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并纳入市矛调中心。1-6月份,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641起,成功化解1611起,调解成功率98%。其中,市矛调中心化解重大矛盾纠纷62件,调解金额3000余万元。社区矫正安全形势稳定。现在册社矫对象181人,上半年新增社矫对象80人,解除85人,手机定位159人,定位率88%,无脱漏管。组织参加《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4次。“黄丝带帮教行动”持续巩固。帮教期内在册人员373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置帮教工作,上半年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61人,安置覆盖率100%。完成远程探视29例。深推“政法干警进网格”工作。截止目前,我局派驻的30名政法干警已完成入户走访1320人次、发放公开信1450份、调查问卷1320份、收集意见建议63条(涉政法领域25条)。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39次,推进解决矛盾纠纷37起、消除治安隐患3处。

(三)聚焦法治政府,奋力助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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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1、围绕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精心安排法制宣传内容。

2、紧扣普法主题,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精心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着手部署“六五”普法。

3、注重法治舆论氛围的营造,努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

4、立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活动,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三、工作要点

1.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师生中存在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不匹配、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对称的问题。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活动策划,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2011年在教育系统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教育法、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力度。围绕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和传播。坚持把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积极研究和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法治文化培育和形成的作用,对实现依法治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贡献。坚持把法制宣传渗透到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作品当中,倡导和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组织推选优秀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新闻等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征集评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5.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重点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宣传发动、普法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六进”、法治文化、依法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细化和分解考核验收具体操作工作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试点单位,合理设定考核验收的试点规模,适时召开试点总结推广现场会或动员会,为科学指导和全面推开考核验收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组织指导查漏补缺,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各校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在此基础上,组织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全省、全国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向全省、全国推荐表彰的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崛起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和有效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总结验收,认真细致地收集和掌握“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等基本信息,特别是要掌握青少年学生这一重点对象普法现状、各种专兼职普法队伍构成、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等相关基本数据,为今后改进和创新普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8.加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分析“五五”普法得失,把握普法工作发展规律,结合新时期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年内,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组织征集相关理论文章。

9.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广泛宣传依法治校理念,研究制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导标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和考核,建立一批在依法治校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示范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自觉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