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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阶段时间安排从10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共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一)思想动员。(10月1日至10月10日)
为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总支、各支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题中之义,是树立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的重要举措。通过向干部职工讲清开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自查自纠的重要性,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搞好自查自纠的决心,积极投身到自查自纠工作中来。
(二)深入自我剖析。(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对照我局制定的《“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检查在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方面存在的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剖析,形成行风自查报告。各总支、各支部、各单位、局机关各股要保证全员参与,确保不漏掉一个单位、不漏掉一个科室、不漏掉一个同志。
(三)开好民主生活会。(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总支、各支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单位特点,对照教育重点内容,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五个方面逐项检查、逐人过关,通过个人查、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等方式,切实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解决存在问题,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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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深入查找办公室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纠建交举,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办公部门建设。
二、时间安排
今年办公室的民主评议政风自查自纠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大致分为三个具体阶段:
1、征求意见,查找问题阶段(7月1日至31日)。
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信函、座谈会、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各自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认真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积极参加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主办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办公室工作和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利用手机短信、信函、座谈会、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办公室工作和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办公室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认真查找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或问题,结果于7月25日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办。
2、梳理问题,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至31日)。
对前一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并进行整改。整改的重点,办公室主要是对*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和*年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对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相同、类似的意见、建议要合并、归类,便于整改。要及早制定具体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的时限、措施要求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保证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整改,切实抓好检查落实。
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制订整改方案过程中,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立即列入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群众不了解情况所致属于政府层面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问题,要用恰当的方式向意见人或转达意见单位作出解释说明,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属于反映政府其他部门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转往有关单位,并跟踪督促落实。对评议活动期间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整改方案中必须提出明确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列入整改方案的问题,要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解决问题不放过。
3、建章立制、巩固总结阶段(9月1日至30日)。
本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三项。一是通过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归类整改,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机制和完善管理。二是对前一阶段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后续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发现遗留问题及时补课纠正。三是搞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总结。
建章立制工作也要制定方案,实行责任制。要明确需要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时间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建章立制工作要及早筹划、早作准备。
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要认真仔细,逐个检查。既要看是否前一阶段整改存在死角,又要看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是否死灰复燃。如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既要全面客观,也要重点突出,并力求做到内容精练,要全面反映本单位工作全貌,工作数字要真实准确,要反映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特点、亮点;既要看到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注意不能把尚在整改的问题视为已整改到位。
办公室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9月20日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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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认真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坚持行业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负责相结合。省交通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级交通部门、各单位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自查自纠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要把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既要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又要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以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省交通厅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地市交通局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项目,省高建局负责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省公路局和各地市交通局负责其他工程和农村公路项目,省航务局负责水运建设项目,省运管局负责运输场站建设项目,厅建管处负责其所管项目,厅计划处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厅财审处负责建设项目融资、资金拨付方面的情况,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20**年4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4月中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厅直属各单位及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采用报刊、网络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从5月初开始,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对照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表现形式调查表”(见附件2),摸清目前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情况,摸清参加项目建设的单位数量、资质、人员等情况,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两个调查表的汇总情况和调查摸底工作情况要于5月25日之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从5月中旬到10月下旬,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查找出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要及时专题上报,每月要有月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要在10月31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多用数字说明问题。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将令其“补课”;对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
(一)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确定的问题清单,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做到“四查四对照”。
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检查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融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分包、项目变更、材料设备购销、质量监督、计量支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是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营销费用、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有无凭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红字发票冲帐;检查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差额,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要重点查找有无下列行为:
1、查找在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2、查找在招投标、勘测设计、变更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施工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3、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相关单位要查找在中介活动、资质评审等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进行分析,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三查三对照”。一是对照行政许可法规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二是对照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三是对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四个不准”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查找问题工作情况要在9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认真落实整改。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总结经验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严格自律。
整改工作情况要在10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采取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或部门,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三)加强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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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年月日至月日,我分公司在管内个地区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从自查情况来看,目前分公司行风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与用户的期望相比,与行业肩负的重大责任相比,还存在明显的差距,某些方面社会和用户的反映还很强烈,部分地区还存在服务质量和标准不高、工程建设中存在三线交越和杆距不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分公司要求各部门、经营部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紧紧抓住这次行风评议提供的有利契机,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踏踏实实摸实情、办实事、出实力、见实效,切实解决服务中关系用户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用户真切感受到电信行风评议带来的实际成果。
这次行风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号)和《关于加强依法治理电信市场的若干规定》(信部政[]号)的有关情况;落实电信服务标准、质量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及电信服务、承诺的总体情况;解决用户反映的热点问题情况,包括投诉处理问题、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格式合同条款问题、电话卡售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话费争议问题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问题。
我分公司在行业行风自查自纠活动中重点发挥“六种力量”,搞好“五个结合”。“六种力量”是指行风评议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部、工程部、经营部、营业厅、施工队、用户群体六个方面的力量,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扎扎实实把开展自查自纠。分公司班子明确,此次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实行条块结合的原则,由主管市场副总经理统一领导,市场部指导协调,各经营部负责实施。“五个结合”是指把行风自查自纠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一是与客户满意年活动相结合;二是与继续进行电信市场秩序整规工作相结合;三是与贯彻落实国办号文和信息产业部号文相结合;四是与省分公司年终对分公司领导班子评价相结合;五是与信息产业部行风建设指导小组和全国电信用户委员会组织开展的电信服务“评优帮差”活动相结合,从在评议中获得先进单位和满意单位称号的集体和个人里推荐出明星班组和明星个人,而被评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集体和个人,将被列入“帮差”对象,并处理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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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牵头单位和参与部门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农业局、劳动保障局、审计局、法制办等。
三、工作内容
认真解决土地征收中损害群众利益,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重点是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检查范围是年8月以后全区征地拆迁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l、各地征地补偿是否按照“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政综[]39号)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核算费用;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发放到农民个人是否足额到位。
2、征地程序执行情况。征地报批前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否按规定做好征地告知、调查、已申请组织听证等工作。征地批准后地方政府是否严格实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程序:
3、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主要采取什么安置形式,是否多途径安置群众,是否确保群众的生活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是否按照省政府关于被征地拆迁群众社会保障的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4、征地补偿费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中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村集体依法提留的土地补偿费是否设立专户,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实施专项管理,是否采取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土地补偿费是否按有关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间作合理分配,使用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5、是否有新的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有关部门责任人员是否依纪依法作了处理。检查征地补偿是否按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执行,凡低于批准征收土地方案补偿的应及时补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检查征地中是否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有违法采取强制交地措施,有关征地拆迁、投诉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采取镇(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和区牵头单位与参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以各镇(街)日常工作为主,突出自查自纠,努力将征地工作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并能举一反三,创新工作方法,从源头上治理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避免群众越级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具体分三个步骤:
1、自查自纠。11月以前,镇(街)政府(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从征地拆迁项目入手,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的应立即整改,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组织力量查处。需移送其他部门调查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报专项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
2、区级抽查。区国土、监察、农业、劳动保障、审计、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对所辖镇(街)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工作不落实、问题未得到纠正的,要限期整改。
3、工作总结。11月底前,对开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今后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巩固成果。
五、各部门职责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检查各地是否按规定做好征地前的告知、确认、已申请组织听证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检查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检查有关征地拆迁、投诉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区监察局:负责对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区农业局:核查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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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07年度和2008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07年度和2008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07年度和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海荣,副组长:陈健,成员:钱伟、赵学富、朱虹昆、罗小平、周洪生、刘茜、崔勇、王惠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茜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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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年度和20*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年度和20*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年度和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海荣,副组长:陈健,成员:钱伟、赵学富、朱虹昆、罗小平、周洪生、刘茜、崔勇、王惠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茜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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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我区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组织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自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求及时纠正,认真整改,主动销毁非法食品添加物,并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情况。
(二)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炒货、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糕点、酱腌菜等行业实施多次突击检查,对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索票索证和备案制度。
(三)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投诉等方式摸清非法的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对超出卫生部等9部门已公布的《名单(第一批)》的新违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及时上报。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企业要迅速进行调查处理,追溯非法源头,查处非法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
二、工作时间及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 20__年1月9日 )
向辖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发放《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食品添加剂“五专”、“五对”管理规定》及《花都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等文件资料,同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区质监局食品科。
(二)执法检查阶段( 20!__年1月10日 至 3月5日 )
根据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的情况,结合应节食品、烧腊烧卤整治等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产品、行业和单位要进行多次突击检查。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查处。
(三)规范巩固阶段( 20__年3月6日 一 4月8日 )
1.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监管“五专”(即食品添加剂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本登记、专用计量器具、专人添加)、“五对”(即对标准、对种类、对验收、对用量、对库存)制度。
2.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的黑窝点。
3.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这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上报,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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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股站对照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
(四)各股站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各股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七)各股站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行为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实施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集中考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上旬—3月上旬)
各股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专项工作总结会等形式,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自查中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配套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对本局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的督促指导。各股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要及时报送局党政办公室(3月30日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底—12月)
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强对各股站重要时段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改进作风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将组织不定期对各股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巡视监督、不定期抽查、受理等方式进行。主要程序为:
1、向被检查的股站下发通知(不定期抽查除外),告知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
2、查阅领导批示、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工作方案、处理等工作资料;
3、开展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检查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
4、随机走访干部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5、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并反馈;
6、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
(三)集中考评阶段(12月)
年底,局纪检监察室将把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内容,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社会评价。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倒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督促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处理。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
(一)专题报告。局纪检监察室要定期向局党委(党组)和县纪律监察局专题报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二)通报情况。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股站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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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照市教育局通知实施方案内容,结合我校实际,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成立了以郭民为组长的学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立了督查内容。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LED显示屏、微信或QQ群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教职工、社会广泛宣传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营造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禁止有偿补课的强大舆论氛围。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要工作
依照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我校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将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将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我校结合实际,迅速行动,层层召开动员会,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排点对象。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贯彻教育局《在全市开展行风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和有关有偿补课典型事例查处的通报。与我校全体教职工层层签订拒绝有偿补课责任状和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教师本人及所在学校各执一份。向每一位家长发出《关于行风师风建设的公开信》。 我校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每名教师以七项清理内容,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查摆在有偿补课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有错必纠。我校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梳理,列出整改时间表,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1、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化。
制定更加明确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把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常态化。
2、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局《在全市开展行风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巩固良好学风、教风和校风,谨防有偿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及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师风建设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些教师的师风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深入做好我校教职工履职尽责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教体系统师德师风和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教育局通知精神,在我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认识认真部署
1、学校组织召开了全校工作人员会,专题学习教育局《在全市开展行风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依照市教育局通知实施方案内容,结合我校实际,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成立了以郭民为组长的学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立了督查内容。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LED显示屏、微信或QQ群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教职工、社会广泛宣传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营造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禁止有偿补课的强大舆论氛围。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要工作
依照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我校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将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将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我校结合实际,迅速行动,层层召开动员会,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排点对象。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贯彻教育局《在全市开展行风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和有关有偿补课典型事例查处的通报。与我校全体教职工层层签订拒绝有偿补课责任状和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教师本人及所在学校各执一份。向每一位家长发出《关于行风师风建设的公开信》。 我校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每名教师以七项清理内容,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查摆在有偿补课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有错必纠。我校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梳理,列出整改时间表,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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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突出预防。举办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制发财务审签流程图和操作规程,提高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财务审签和操作流程。强化警示教育,县纪委组织开展单位“一支笔”集体廉政谈话,并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现身说法、市第二培训中心现场体验,发送廉政资料、典型案件通报等方式筑牢思想防线。把财经纪律作为廉政文化“九进”活动和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增强财务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提高财务人员自我约束能力和群众监督意识。
三清三查,突出自查。定期组织乡镇、部门开展财物自查自纠工作。清理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核查有无随意调整部门预算项目的问题。清理是否按标准执行津贴补贴政策,核查津贴补贴是否纳入工资统发专户、以银行卡形式统一发放。清理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核查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到下级单位报账及违规发放钱物等问题。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自查自纠,并报送自查工作总结和整改台账,整改台账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采取销号管理。
部门联动,突出治理。深化“三乱”治理和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整治组,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线索排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会计凭证,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核查,着力解决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向服务管理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随意调整部门预算项目,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等典型问题。坚持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对典型案件“出重拳”,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整治情况和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形成强大震慑氛围。
建章立制,突出规范。针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制度“废、改、立”工作,全面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完善《县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县财政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10余项制度规定,建立了预算控制、收入支出控制、工程项目控制、债权与债务控制、固定资产管理、票据管理、退税退费、决算审计等管理制度,完善了县财统管、乡财县管、村财乡管三级财务管理办法,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务监管体系,从机制和源头上规范财务管理、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收集整理违反财经纪律相关处罚规定及主要表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着力构建财务监管“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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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中清理整顿,有效解决非法建设公墓、违规经营公墓、乱埋乱葬以及超标准建造墓穴、超年限使用墓穴等问题,使非法建设、违规经营公墓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滥占土地、破坏环境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公墓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顿范围
(一)凡利用集体土地开发建设经营性公墓,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二)凡利用原为农村村民设置的公益性墓地未办理审批手续从事经营行为的;
(三)凡擅自修改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的;
(四)凡擅自与农民签订土地协议,占用耕地建设公墓的;
(五)凡超标准建造墓穴的;
(六)凡超年限使用墓穴的。
四、整顿原则
(一)对利用集体土地擅自开发建设的经营性公墓,一律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
(二)对耕地、林地内,公路、铁路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自然形成的公墓、散坟,坚决予以平迁;
(三)对不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违规经营、规模较大的公益性公墓,予以封存,只出不入,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放到骨灰存放室;
(四)对擅自??与农民签订租赁协议的)建设的公墓,必须限期拆除,恢复土地现状;
(五)对超标准墓穴已安葬骨灰得或超年限使用墓穴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公墓服务单位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以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负担、消除社会不安定隐患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崇尚科学、文明的殡葬新风。
2.成立组织。市政府在市民政局设立清理整顿公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由市民政局副局长贡光明任主任。组织、协调清理整顿公墓工作。
3.召开会议。召开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参加的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协调动作。
(二)全面清理阶段
1.调查摸底。由各(区)组织人员对(区)内非法公墓、违规经营公墓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墓地批准时间、批准范围、墓地性质、墓葬数量、墓穴规格、墓穴价格、运营方式、负责人等相关信息,填报《市各类公墓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由各(区)民政办汇总后于6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2.自查自纠。各公墓服务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市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填报《公墓服务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由各(区)民政办汇总后于7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3.督促整改。民政、国土、规划、物价、公安、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规范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各公墓服务单位,对其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指导性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以提高自查自纠工作效果。填报《公墓清理整顿情况汇总表》(附件3),由各(区)民政办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4.集中排查。市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各(区)内公墓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凡发现组织不力、自查自纠效果不明显的,不仅予以通报批评,还要责成相关(区)分管领导挂牌督办,并对有关的公墓服务单位加重处罚。
5.总结报告。各要在8月1日前将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填报《经营性公墓统计表(塔陵)》(附件4)、《公益性公墓统计表(骨灰堂)》(附件5)。市将组织验收并进行通报。
(三)规范管理阶段
1.严格审批程序。公墓建设各(区)要严格按照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执行。建立公益性骨灰堂,先由村委会向乡提出申请,乡人民政府向市民政部门提交建公益性骨灰堂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经初审同意后,向国土部门申请用地(在城规划区内建设骨灰堂,必须先征得规划部门同意),按批准的地点、范围建设骨灰堂。公益性骨灰堂建成须经民政、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市民政局备案。
2.加强市场监管。公墓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绿化面积不得少于50%。单穴占地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占地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地的建立、扩大、迁移或撤销,必须按程序上报审批机关。墓穴售价必须由物价部门核定,实行明码标价。公墓凭火化证受理骨灰安葬,并发给《安葬(放)证》。任何公墓服务单位不得虚假广告,不得传销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墓穴使用年限以20年为一个周期,不得超年限使用,到期需继续保留的,丧户应按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手续。公益性公墓一律不得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3.统一组织年检。经批准的公墓(骨灰堂)由民政部门在每年6月下旬进行年检,并将年检结果公告社会,以便于监督。对年检合格的公墓(骨灰堂),准予继续开展业务;对年检不合格的公墓(骨灰堂)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责令限期停业整顿。
六、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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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情况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镇财政所通过与邮局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各农户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即可领取。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截至目前,全镇已发放粮食直补36.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2万元,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资金255.3万元,良种补贴15万元,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种粮农户、养殖户和购机户进行了补贴,并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救灾、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一是认真搞好全镇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今年共救助雪灾受灾户216户,发放救灾款5.5万元。二是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为做好农村低保审核工作,我们组织村社干部对全镇贫困家庭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共确定上报农村低保对象户270户864人,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是及时发放各类救助款物。从元月到十月份共发放救济、救灾、低保等款物共计32万多元,向受灾群众和困难户发放救灾面粉900袋、救灾大米30袋,为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提供了生活保障。
3、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强化资金管理,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专户,凡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各项资金,均进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到镇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分校核算,分校拨付,保证专款专用。今年,全镇共落实教育“两免一补”资金1525997元,其中免杂费994135元,贫困住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531862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乱收费的管理力度,各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没有发现超标准收费现象,学校收费秩序正常,群众满意率较高。
4、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奖励政策要求,今年截至目前,计划生育特困救助9户共9000元,两女户结扎奖励7户共21000元,特别扶助44户共发放扶助资金45840元。
5、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和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发放情况
一是设立专户。按照“村财镇管、镇管村用、专户专账”的方式由财政所集中统一管理,分村核算,支出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村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工资统发。村干部报酬由镇财政所直接划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确保村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严格办公经费核发。按照规定,分批及时拨付办公经费,坚决杜绝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发生。
6、合作医疗报销情况
尽量简化合作医疗报销手续,设立了专门报销机构,并逐步建立报销审核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更加方便群众就医和报销。截至目前,镇、村卫生院、所共收报代金券19.73万元,卫生院收治住院病人78人,转诊191人,报销医疗费用3.686万元,真正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后顾之忧。
7、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今年,镇上积极筹措民政救灾应急资金达3.7万元,用于救灾应急和贫困扶助,由镇民政办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四川大地震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及时通过镇政府网站、媒体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积极伸出援助之手,踊跃奉献爱心支援灾区人民,帮助他们共渡难关。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向灾区捐款、捐物,全镇共累计捐款达169637.7元,按照规定,统一上缴县民政局。同时,镇上及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也通过交纳“特殊党费”方式支援灾区,全镇940名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54570元,也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并按照规程开据了“特殊党费”收缴发票。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个别部门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