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法学》杂志,年刊,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管主办的学术性刊物,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其中主要栏目有主题研讨:科技发展与未来法治、学科专论等。该杂志旨在推动中国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法学学术研究和法治建设的发展,是中国法学界的重要学术平台。
《京师法学》注重学术性和权威性,汇聚了国内外法学领域的知名学者和专家,他们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为杂志注入了深厚的学术底蕴和独特的学术视角。杂志内容丰富,涵盖了法理学、法律史、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史、法律方法论等多个领域,每期都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确保学术水平和质量。
杂志的主要栏目包括学科专论、学术论评、域外法音、主题研讨(如科技发展与未来法治)、青年文苑、随笔散论等,这些栏目旨在传播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为读者提供丰富的学术资源和思考空间。同时,杂志还遵循严格的审稿标准和学术要求,确保所刊论文的学术质量和理论价值。
主题研讨:科技发展与未来法治 学科专论等
(1)正文应中心明确,分层论述。各层次标题格式为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一)……;三级标题:1……;四级标题:(1)……;五级标题①……。
(2)如论文属于基金项目,需注明基金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及编号,多个项目间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同一作者同一年份的篇目以小写的“a,b,c”加以区分并注意与夹注相统一,如(程工1998a),(程工 1998b)。
(4)来稿须遵守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保证论文不违背国家宪法,不涉及国家机密,无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
(5)凡是引用他人文献、资料,必须加引证注释,以页末脚注形式按页编排。在正文加注释处右上角以加圈阿拉伯数字标记,脚注编号位于相应标点之外。
(6)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单位,学位,研究方向。
(7)题名应简明、具体,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应避免使用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8)文章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添加副标题),文内标题或小节的层次序号依次是:一、二、三……;(一)、(二)、(三)……;1.、2.、3……;(1)、(2)、(3)……
(9)来稿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学术论文。论文要符合学术规范,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引文准确,文字通达。
(10)摘要用第三人称方式书写,不得使用“本文”和”作者(笔者)”作主语,不作自我评价,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体现文章的观点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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