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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一页类列出多个注释的,应根据注释的先后顺序编排序号。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3)文内标题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一律用“1”“1.1”“1.2”“1.1.1”“1.1.2”等标识,均顶格写。
(4)作者限于主要参与论文的写作、实验操作、数据采集和处理,并能对文稿内容负责、解答有关问题的责任者。作者的排列顺序由供稿者确定。
(5)摘要是文章主要论点的客观陈述,要能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或创新观点,字数为200字以上,避免以“本文研究了……,指出了……,本文认为……”等形式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