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列出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
(2)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原创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图表规范。
(3)文章注释为尾注,格式为“作者(编者、译者)+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出版年份+页码”,按①②③依次标注。
(4)基金课题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是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项目或攻关项目,应在文题页左下角横线下注明“基金项目。
(5)详细文献出处作为参考文献列于文后,以作者、出版年份、书名(或文章名)、出版地点、出版单位(或期刊名)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