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由本刊编辑部初审,并邀请相关专家担任论文审读人;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适当修改,有关意见将反馈作者;审稿期三个月,作者可随时邮件咨询,三个月内未接到用稿意见,可自行处理。
(2)作者需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及思想观点负责,来稿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如发生侵权情形,作者须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3)稿件中文主题名不超过20个汉字,副题名前须有破折号并且不超过25个汉字。题名要简明、确切,能够表达文章的中心思想、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4)文后注明第一作者作者简介、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5)正文:内文选题思想新颖、观点明确、论据可靠、图表清晰、数据准确,稿件内容不得泄露国家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