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用稿采取三审四校制。来稿应包括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主要作者简介、正文、参考文献等。
(2)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
(3)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4)编辑部对来稿有删改权。不同意删改的稿件请在稿件中声明,编辑部保留对不同意删改稿件进行撤换的权力。
(5)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部分,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