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进行修改、达到通过初审的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
(2)文章题目:题目应简明、醒目、突出重点、准确地反映文章的主题。
(3)参考文献应标明所引用文献的著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名、出版社名、出版时间、页码等。
(4)文章可选3-8个关健词,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以“关键词:”作为标识。
(5)论文若多作者署名时必须排序,应注明每位作者的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还须提供性别、出生年、学位、职称、是否为研究生导师等方面的信息。通信作者应注明联系电话及其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