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要求数据可靠、观点明确、文字简练。
(2)来稿如果是省部级以上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请注明课题名称、批准编号等完整信息。
(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公关项目,应在首页脚注中说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在投稿时上传基金证书复印件。
(4)文中量和单位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各种符号、字母应注意正确标示大、小写和正、斜体,其上下角标字符的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标点符号的使用要准确。
(5)注释号以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于右上角(如“①”),每页单独编号,注释内容置于页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