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缩写。外文缩写词必须符合国际规范,缩写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需要标明全称并说明中文含义。
(2)各级标题依次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1,1.1,一般以1~2级为宜(宜少不宜多)。
(3)参考文献表应列在文后,并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号列出,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宜引用。
(4)摘要:论著性文章要附4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结构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要列出主要数据)、结论4部分。
(5)脚注用宋体小五号字。中国年号、古籍卷数请用中文数字。其他如公历年份、期刊卷期号、页码等,均请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