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文献按作者姓氏的第一个字母依A-Z顺序分中、外文两部分排列,中文文献在前,外文文献在后。
(3)论著应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不超过400字,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
(4)来稿请附详细的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联系沟通。
(5)如为基金资助项目应加以注明,并提供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