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参考文献按照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做实引,在引用处用上角标的形式标注,如“[1]”“[2]”等。
(2)摘要不能有作者未来的研究计划,不能出现图、表、参考文献序号和缩写词(相关专业读者能清楚理解的除外),尽量不要出现数学公式。
(3)注明所有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中、英文),并注明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性别、籍贯(具体到城市或县)、最高学历、职称、职务、主要研究方向、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4)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5)正文的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顶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