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作者进行修改、达到初审通过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
(2)参考文献作者以亲自阅过的近5年主要文献,对照原文核定,在正文中加注方括号角码。所有来稿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5条,综述20条左右。
(3)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应尽量使用叙词,无法用叙词的则应根据文章内容合理提取反映主题的自由词。
(4)稿件所涉及的课题如系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的左下方,作者单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并附基金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引言一般不超过300个字,阐明研究目的、研究或观察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引言部分可引用少量参考文献,不应进行详细讨论。